读后感的作文[常用9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欢迎大家分享。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故事讲的是,有一天,小男孩发现了痛苦……
《我亲爱的甜橙树》是巴西作家若泽.毛罗.德瓦斯康塞洛斯的作品,讲一个五岁孩子的故事,是作者在48岁时,用12天时间一气呵成的。曾两次被拍成电影,三次改编成电视剧。
泽泽,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家里人口众多,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一个弟弟,还有勤劳的妈妈失业的爸爸,有奶奶,有伯伯。因为爸爸的失业,一家人的生活变得很艰难,艰难到不得不搬家,姐姐们不得不辍学去做工,艰难到圣诞没有礼物,圣诞晚餐只有炸面包片淋上一点红酒伴着更多的伤心。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五岁的泽泽看到爸爸忧伤的脸,在圣诞夜的第二天毅然背着擦鞋箱走上了街头……讲到这里,你一定觉得泽泽是个多么懂事的孩子啊,他爱他的家人,看到妈妈的辛苦他心疼,看到爸爸的忧伤他难过,看到哥哥被欺负自己能挺身而出却因为人小力单而挨揍,他仅仅五岁,却俨然成了弟弟的守护神,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当他的“魔鬼”干爸出现的时候,他变得到处惹祸,邻居家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衣袖裤腿在绳子上快活地飘荡,那个“魔鬼”干爸说要是把绳子割断,衣服一定很好玩……背着擦鞋箱走街串巷的时候捡到一只黑色的长筒丝袜,那个“魔鬼”爸爸说,这只袜子用线栓成蛇的样子用来吓人一定很好玩……把跟别人要的蜡烛头涂在路上看别人摔跤的样子一定很好玩……
所以,这个五岁的泽泽不断挨揍,甚至有一天,他因为说脏话唱成人歌而挨揍了两回,差一点丧命。
著名绘本画家几米有一本图画书叫“孩子的错都是大人的错”多少说出了一点孩子成长的道理,其实,五岁的泽泽并不清楚从自己的嘴里说出的脏话的意思,他只是觉得大人用这样的话表达生气,他自己也就去这么做,至于成人歌曲,他只是帮助一个买唱片的人一起唱几句,为姐姐每天挣得一张唱片而已。可是大人却不这么想,他们觉得他犯了天大的错,却不告诉他错在哪里。亲爱的大人们,或许我们也有这样的`时刻,只是要求孩子不这样不那样,却不告诉他为什么不能这样不能那样,更糟糕的是,大人却在肆无忌惮地这样或那样。
五岁的泽泽是聪明而孤独的,他没有上学便已经认识了很多字,他喜欢探索和思考,却因为淘气没有朋友缺少爱,于是他为他的甜橙树取名字,和他的甜橙树讲故事,给他的甜橙树说新闻……他把六棵芒果树叫做亚马逊森林,他把鸡窝叫成动物园,他就这样成长着,玩耍着,淘气着,他是学校年龄最小的孩子,也是老师最得意的学生……
五岁的孩子睁着好奇的眼睛,用他们奇妙的脑袋想着周围的任何事情,他们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怎么努力都不能时时做个乖孩子?想不明白花园里的花那么多,自己只是摘下一朵送给老师为什么就会受到惩罚?想不明白自己最喜欢的人为什么会离开?
幸好,还有甜橙树,它了解并理解五岁孩子所有的一切,它同情他的一切遭遇并安慰他的所有挫折。也许,每个孩子都需要这样一棵树——收藏孩子所有的秘密,倾听孩子所有的成长,我们,这些强大的成人,能不能成为孩子的那棵树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人有人皇,狼有狼王。狼王之争,十分激烈,经常是争得头破血流才罢休。狼按照这样的规律来竞选狼王。
——题记。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生动而形象地描绘出草原上的狼族地位之争的激烈,甚至有些残暴。本书通过母狼“紫岚”的视角,展开了一系列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能够把自己的后代培育成狼王。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紫岚将长子黑仔培养成“超狼”时,一场意外让它的美梦泡了汤:一只老鹰将黑仔捉走了!紫岚的第光转向了蓝魂儿,然而她的在捕兽夹之下命归西天;紫岚
只得将三子双毛定为夺权计划的最后一步。结果命运十分残酷,双毛被自卑击败了,被众狼分食。当他最后一个孩子——小女儿媚媚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为了扫清障碍,它独自与那只吃掉黑仔的老雕搏斗,最后英勇而悲壮地与老雕葬身在丈夫黑桑遇难的乱石滩。
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付出了一切!为了自己的后代,她宁可选择死亡!就在她与老雕同归于尽的乱石滩上,夕阳刚好染红了大地,这里就是紫岚的墓碑!一匹用生命创造奇迹的母狼的墓碑!一位可歌可泣、坚强勇敢的母亲的墓碑!
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她不就是像紫岚一样的母亲吗?她为了我,早出晚归,在外拼死拼活的工作,供我读书,供我生活的一切。而我却常常抱怨她,和她吵闹,嫌她管束我。其实我不知道,我已经让妈妈伤心了……合上书,我在沉思着:妈妈用一个母亲无边的.母爱来养育我,而我回报她的却只有这个桀骜不驯的脾气,我应该吗?难道这就是一个儿子回报给母亲的吗?有时候妈妈骂我,打我,换个角度耐心体会一下,那是妈妈恨铁不成钢,替我着急啊!我也长大了,应该好好努力,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她,我不像狼,只懂索取,不懂回报啊……
天下的妈妈是一样的,她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为了保护我们,为了教养我们成人,她们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同时让我懂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的生存法则,无论对于狼群,还是人类,是永恒不变的;而梦想的成败不在遇到多少挫折困难,而在敢于坚持和拼搏!”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有一篇美作,名为《心田上的百合花开》。这篇文章深深的感动了我。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而又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小小的“心灵”,为了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竟是如此的执著和坚韧。它,的确不是一株野草。
偏僻遥远的山谷、高数千尺的断崖,预示了野百合追求美好愿望的道路必然艰难曲折。恶劣的生长环境,并没有消磨它作为花——一棵百合的天性,虽然它刚诞生时长得跟其他野草一模一样。但一个坚定的念头在它的心中悄悄萌生:我要开花,我要以花作证。为此,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与自然环境顽强地抗争。
如果说与生长环境的抗争,只是野百合为实现美好心愿迈出的第一步的话,那么,野草的讥讽嘲笑、蜂蝶的鄙夷才是野百合面对的更严酷的考验。野百合是执著的,野百合更是智慧的。面对野草的嘲讽讥笑、蜂蝶的鄙夷劝导,野百合坚定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不事张扬的野百合,用自己的行动默默抗争,独行其道,终成“正果”:“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这花是信念的结晶,是心血的凝聚。野百合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正因为这美丽来之不易,所以当百合谷成为人们的“圣地”之时,每一朵野百合都能谨记第一朵百合的教导:“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文章通篇运用拟人的手法,通过层层衬托,塑造了一个充满灵性,大智大慧的野百合的形象。百合谷其实就是一个充满世事艰辛的大社会的缩影,野百合的遭遇何尝不具有人生奋斗的典型意义:一个人社会价值的实现,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以花来证明”。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文坛,林清玄这个土生土长的作家,以其乡土气息、传统情怀、民族意识以及他独树一帜的禅佛文化,成为最为多产而且作品畅销的作家之一。林清玄多次提到影响他性格和写作风格的`母亲。他说,小时候母亲曾告诫他,写东西要“有趣味的你要多写一点,与别人分享;辛酸的少写一点,留着自己晚上回房间里哭就行了。因为人生已经够艰辛了,人家来读你的文章,应该从你的作品里得到安慰,得到启发,得到提升”。而《心田上的百合花开》则巧妙地将趣味与辛酸结合起来,以趣味抒写辛酸,使人从中“得到安慰,得到启发,得到提升”。他认为人的富有即是人心灵中某些高贵物质的展现。野百合的形象,正是林清玄心中的“富人”的形象。林清玄就是企图用文学的语言,表达一些开启时空智慧的概念,表达一个人应该如何舍弃和实践,才能走上智慧的道路这一生活哲理。
在林清玄看来,人生的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欲望、物质带来的美;第二个层次是文化、艺术、文明带来的美的满足。第三个层次是灵性、精神的美,这是最高境界的美。他信奉“尽心就是完美”,而野百合就是这样一个因“尽心”而近乎“完美”的形象,真正实现了“灵性、精神的美”。
《心田上的百合花开》所展现的正是林清玄追求的做人最高境界: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挂碍。“大其愿,坚其志,细其心,柔其气”的人生准则在野百合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我有机会诵读学习了儒家经典《孝经》,明白了很多做人的根本道理。
《孝经》是孔子的弟子曾子写的。曾子小时候家里很穷,没钱买煤,就跑到山里砍柴。这一天,他正砍着,突然觉的手指特别痛,看看也没有受伤,心里也很难受,他就想只有妈妈一个人在家,是不是家里出事了?就匆匆忙忙的跑回了家。为什么手突然这么疼呢?因为他的妈妈身体不好,平时都是曾子照顾家,他七岁起就会做饭了,今天家里突然来了很多客人,她妈妈着急,就咬破了自己的手指。曾子回家,果然看见来了很多客人,就赶紧好好的招待客人了。妈妈的心和孩子的心真是连在一起的啊,这就是曾子孝行的故事。
为什么要“孝”呢?“孝,德之本也。”人的`根本就是“孝”。“根”是祖先,是父母,咱们是他的花朵,没有根就没有花叶,树叶靠根来汲取营养,咱们靠爸爸妈妈哺育长大。如果浇花,给花朵浇水是没用的,要给根浇水,所以要孝敬父母,就是给根浇水。树叶花朵离了根就会枯萎,如果一个人不孝敬父母,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了。
孔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的开始是,把自己的身体保护好,不要损伤身体,比如坐姿不端,就会损害身体,就是不孝。身体虽然是自己的,但是从父母那里来的。再比如,有的同学到处乱跑,不小心掉到河里了,身体受了伤,父母最难受,你让父母难受了,你就是不孝,不是你的手疼,是父母的心疼,要比手疼的多。
孔子说,“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作为一个人,必须要做到“小孝”,侍奉、照顾父母;用尊敬父母的方式,去尊敬你的老师,同学们,长大后尊敬工作的领导,能够把天下的人都放到心里,就是“大孝”;能够全心全意为全天下的人服务,就是“至孝”,就是圣人,是至孝之人。
动物界,乌鸦老了,飞不动了,小鸟就会飞出去找食物回来喂给妈妈吃,连小鸟都懂的反哺,咱们人难道还不如小鸟吗?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去年在北大PE班上听别人提起此节目,后又听人提起过,到书城买了后,又放了一段时间,终于读完了。
没看过电视节目如何,单从书来看,感觉有点失望。逻辑上不是非常清晰,主旨也不清晰,看后总体不知要讲些什么。
也许是因为本人学过公司法,大体知晓公司的历程,但如有这么多人反馈好,不应该出现让人不知所云的感受。
但里面关于管理的有几段话说的还是比较好的:
一是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比尔·福特认为职业经理人与家族所有者“到最后一切都归结到人际间的微妙关系”。
二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首席经济学家评论号称“第一个职业经理人”、原通用汽车公司总裁斯隆时说“他处事非常谨慎,在考量经理人时,从不愿受到人际关系干扰,因而有着‘沉默超然’的'名声,在公司里,他没有朋友”。
里面提到的另一个史事,倒让人觉得历史是多么的在开死玩笑:当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时,英国最大的企事业是曼彻斯特的一家棉花工厂,厂主就是恩格斯。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湘江边,隆隆的枪炮声中,红军战士接二连三地倒下;泥泞路上,瓢泼的暴风雨中,红军战士跋山涉水;泸定桥上,枪林弹雨,红军战士奋不顾身……回想着感人的画面,我的心灵感受着强烈的震撼。
“革命理想大于天”!
在那艰苦的岁月里,是它支撑着红军战士勇往直前;是它让红军战士坦然面对死亡的威胁;是它让红军战士不断成长,走向胜利!正因为有了理想和信念的支撑,我们的红军才走出了雪山草地,完成了艰苦卓绝的两万五千里长征。惨烈的战斗磨砺了红军的意志,亲人的.牺牲、战斗的胜利激发了他们的斗志。主人公王瑞由一名胆小、幼稚的孩子成长为有着坚定意志的共产党员。
“跟着走”是一直激励着主人公王瑞成长的航标,由起初的盲目跟着走到最后的坚定地跟着党走,跟着胜利走。这似乎也告诉我们,人生的道路上一定会有坎坷,会有迷茫,最关键的是让自己心中有一盏明灯。新时代我们没有面临枪林弹雨,我们无需忍饥挨饿,但挑战无处不在,我们一样需要认清航向,心中要有指引的明灯。
团结就是力量!战争年代团结是革命胜利的法宝,和平建设时期团结是事业蓬勃向上的动力之源。红军长征中大力加强党的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是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当前,我们处在和平建设的年代,要更加珍惜时光,顾全大局,严肃纪律,紧密团结,大力提倡团队精神,为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精神支撑。红军长征中,坚定革命理想和信念,坚定正义事业必然胜利,集中展示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品格。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信心、有决心,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
回顾历史,我们的幸福生活确实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红军长征的壮举已经成为历史,但长征精神却具有永恒不变的历史价值,光照千秋!我们要把这段历史,把长征精神牢记心中,发扬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热情和拼搏精神,以实际行动,弘扬长征精神。
这些战士是钢铁的战士,是任何艰难险阻都压不倒的。正是由这些普通战士集合起来的队伍在三年里,在极其用双脚丈量完二万五千里的漫漫征程,这是一个伟大的历程。
王瑞具有少年应有的天性,,当他遭遇敌军的时候,他毫不畏惧,一口气干掉了六个敌人;当飞夺泸定桥之前连党支部决定破格吸收他为中共党员的时候,经过数次战火的他毫不犹豫的发誓,要“用血用肉用骨头用命”来保证战争胜利,此刻,他已经超越自我,成为一名坚定的红军战士,成为真正的共产党员。
正是因了他们这一辈人,我们才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能忘记这光辉的峥嵘岁月。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今天我在一本书里看到一篇文章,题为《被上帝咬过的苹果》,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有一个从小双目失明的孩子,自从他懂事后就烦恼,()认定老天是在惩罚他,觉得这一生完了。
后来,一位老师告诉他:世上每一个人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都是有缺陷的,有些人的缺陷比较大,那是因为上帝喜欢他的'芳香。从此,那个孩子把失明看作是上帝特别的钟爱。
上帝知道了这件事,笑着说:“我非常喜欢这个精彩的比喻,但是我要声明一点:所谓缺陷只是生理上的,而不是道德缺陷。有道德缺陷的人是烂苹果,不是我咬的,是虫。”
是的,有些事情是不能改变的,但我们不要因为这些不能改变的事而自寻烦恼,坦然地接受上帝的安排,多找些自己的长处,然后发挥长处,做生活的强者才是最好的。让我们记住“因为上帝太喜欢你了,所以咬得大了些”这个精彩的比喻,不要为先天的不足而烦恼!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近日,脑中不是浮想起周国平先生的一篇生活杂感散文《习惯于失去》。第一次读到这段文章不禁心生顿开之快感,和观点契合而带来的一种心灵的共鸣。但再次回想却想不起什么具体的话来,因此好像有必要再读一番!
对于一些作家,哲学家敏锐的观察和以小处着手却有深度思考的能力让我曾佩服不已。因为其中正体现了他们对生活及人生无时不刻的思考和独特的见解。周先生也是其中一位。特别是这篇习惯于失去的文章让我钦佩不已。文章开头写了周先生两年中第三次丢失了自己的自行车的轶事,若是别人可能就是一味由此感叹世风日下而满腹牢骚,可周先生却异于常人的平静。他问了一下自己:“莫非是习惯了?”
一般来说,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的而非习惯失去。呱呱坠地,我们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后我们不断得到:从父母得到衣食、玩具、爱和抚育;从社会得到职业的训练及文化的培养;长大以后我们靠着自然倾向和自己的努力继续得到,得到 爱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钱财产,名誉,地位得到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承认,如此等等。人性的贪婪和欲望使我们很容易就适应了得到,并让我们认为得到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与此同时我们却也将失去看成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丢的越多人越是觉得委屈,如此人便坠入了他自己虚构的无限苦海。
真该如此吗?人生之路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勒出来的吗?那么失去就是人生的误笔?周先生这不以为然,他讲到:“整个人生其实是一个不断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结果来看失去反而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是要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
那是不是我们就应该完全屈服于失去呢?对待失去的时候都摆出一副看穿一切的虚无姿态呢?你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我们内心深处一定要保留一份习惯于失去的一份超脱,有了这样的一份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的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活的不必如此狼狈。因为一个只求得到而不肯失去的人表面看上去是积极进取的,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今天,我利用电脑观看了一部纪录片——《永远的雷锋》,看完以后我不禁思考了起来:平时我们是否能向雷锋叔叔那样遇到别人有困难时,能不顾一切的向别人伸出援助之手吗?
在一次上语文课时,同桌的钢笔忘了带。只见他看看我的铅笔盒,见我的铅笔盒里有多余的钢笔,于是他有点不好意思的问我:“可以用你一支钢笔吗?”我豪爽’的说,用就行,你不也借过我东西吗,客气什么呀!真是应了那句‘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从那以后,我们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有一天,在去姥姥家的.路上,有一段路雪结成的冰还没有融化,姐姐熟练的骑着自行车,经过那一段路的时候,由于速度太快和路面太滑的原因,姐姐“扑哧”一声摔倒了,一位看上去40多岁的中年妇女看见了,连忙跑了过来,帮助妈妈扶起车子和姐姐,妈妈连连道谢,那位妇女却说:“嘿,这点小事算什么。”……那位我只有一面之缘的阿姨,却让我在今天还能记忆犹新。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将是我一别子都不会忘的事了。
每每在我帮助别人时,我都会感到骄傲和自豪,因为我做到了帮助别人。在别人需要的帮助是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帮助他了吗?如果你帮助了他,那么我相信你也许觉着帮一个小小的忙,算不了什么的,但被你帮助的人,可能会永远记住你;如果你没有帮助身边的人,那就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你会觉得无比的幸福快乐。所以传承雷锋精神,其实也许只是举手之劳,但是你做了与你没做却相差甚远。让我们一起弘扬雷锋精神,创造出“人人都是活雷锋,天天都把好事做”的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