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优选(6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欢迎大家分享。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在《第七感》一书中,我们知道安全型依恋关系是最有利于孩子品质发展的关系。而所有健康的依恋关系都有一个共同点,即:父母和孩子都具有向对方发出信号并接收对方信号的能力。
这种能力被称为:“适时沟通”,具体是指在交流的每一个瞬间,父母都能立即感受并理解孩子发出的信号并及时地做出回应。沟通看似很简单,但也有一定的技巧,我们可以尝试通过三个小方法,让沟通更有效。
这三个方法是:
1、沟通之前先联结;2、倾听孩子;3、重视非语言信息的传递。
01、沟通之前先联结,是我们一直强调的环节。亲子之间的对话,我们可以尝试以这样的方式开始:“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一直在听你说呢,我会回答你的,这对你很重要。我很喜欢你现在的样子。”一段简单的对话,父母和孩子之间的联结就建立起来了。并且通过信号的发送和接受,我们可以感受到彼此融为一体。
02、在和孩子们的沟通过程中,你是否有发现这样的现象,我们很多时候,很难做到专注的倾听孩子的.表达,因为他们的心总是被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所占据。并且孩子的表达有时候含义不明显,成年人往往需要对其进行解读和加工。往往这时候我们会失去了耐心。
可是,这里有一点,非常关键:即使我们不会立即明白孩子发出的信息,他们也是在尽最大的努力,表达其想要满足某种需求的愿望。所以,耐心的倾听,会鼓励到孩子,敢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
03、沟通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语言沟通,一种是非语言沟通。非语言沟通能让我们感受到对方的情绪、感受。书中举了一个例子,一位妈妈很伤心。女儿感受到了妈妈的伤心问到:“妈妈你怎么了,是不是我做了什么让你不高兴。”妈妈勉强笑笑回应到:“不,亲爱的,我没有不高兴。”这样相互矛盾的信息,会让女儿感到困惑。
在沟通中,我们都希望做到尊重自己,尊重他人。读到这一段,我认为尊重的前提应该是,诚实的表达自己此刻的想法,让语言与非语言信息达到统一。
先做到诚实的表达,我们才能感知到自己或对方的想法,才能真正做到尊重彼此。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维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分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即反响过来本人如今的处境很风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上了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血腥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辰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本人原本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端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上了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分,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玉石俱焚,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本人的平安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英勇,他勇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作战役;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分,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宏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本人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斗争的时分他想尽了方法,很屡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质量也值得我们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我读了《真实的高度》这一课后真实受益匪浅。这一课主要要是讲小仲马想靠自己的努力得来成绩,而不是靠父亲的名声取得成功。
可我觉得在当今社会,像小仲马这样的人并不多。很多想取得成绩的人都是靠别人帮忙。他们从没想过:“这不是以我自己的'实力而成功的,这是靠别人帮助我。这是别人的功劳,难道我靠自己的实力就永远无法成功吗?”他们只是在这件事成功之后,到别人面前吹嘘自己的功劳,我多么厉害……可自己的心里明白,这不是我厉害是帮助我的人厉害。小仲马需要自己真实的高度,我们也需要。希望每个人都去追寻自己真实的高度。每个人都有自己真实的高度。
希望每个人都不要坐在别人的肩上摘苹果,这样的苹果可不甜。作文学好作文受益终身。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他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 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
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虚荣的紫罗兰成了盛开的玫瑰,随之而来的是生命的毁灭。但谁又能说,那不是对梦想的追求、对理想的渴望呢?
玫瑰临终前说:“我要死了,但是我知道,我所生存的那个有限的后面隐藏着什么。这就是生活的意义。这就是本质的所在,隐藏在无论是白天或夜晚的机缘之后的本质。”
玫瑰活出了辉煌,活出了价值!
尽管做一株普通而矮小的紫罗兰可以更长久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平凡而安全,既远离狂风暴雨的侵袭,又免遭阳光暴晒致死的厄运,但是,这样的生活对于拥有梦想、追寻理想的玫瑰来说,这实在太过于平庸了。它只有幻作“玫瑰”,才能仰望苍穹的蓝天,轻触金色的阳光,倾听夜晚的宁静,心灵才在这一切的激昂中涌动出别样的魅力。让生命就此毫无保留地绽放,毫无保留地前进吧!
玫瑰的生命消逝在那一个雷电交加的夜里,但它的心灵终究得到了满足,灵魂终究得到了洗礼。假如,生命的真谛需要等价交换,它也不枉此生了。
它的生命在昙花一现中,迸发出了梦想的火花。
玫瑰如此诠释自己的.生命价值,文天祥在星际的某个角落里,微微地笑了,深邃的眼睛闪动着异样的光彩。
没错,文天祥的灵魂毫不逊色于玫瑰。他抗元不成,兵败被俘,屡遭诱降,却依然而然地选择了自身,凭着宁死不屈的精神,硬是挺了过来,在狱中壮写《正气歌》,然后才为国捐躯。
梦里花落知多少?梦想筑就的长城,理想垒砌的城堡,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摧毁和改变的,我坚信。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暑假里,我读了《广东第二课堂》里的一篇文章,叫《母亲的姿势》。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一户人和两个雇工住在一套用木板隔成的两层商铺,有一天晚上,母亲半夜起来时突然闻到一阵浓浓的烟味,便意识到家里着火了,等丈夫起来时,楼下已一片火海了。全家两个女儿和3个儿子以及两个雇工都被困在火海中,孩子们醒后,如受惊的兔子,聚在母亲身边,幸好阁楼上有个天窗,砸开它就可以逃生了。父亲带着两个雇工砸开天窗,并第一个抢先逃了出去,父亲出去后只顾叫人救火。大火离母亲他们越来越近,五个孩子中最高的只有1。54米而围墙却有两米高,没有一个能单独攀上去,幸好还有一个雇工留了下来,他一手攀上房顶横梁,另一只手伸向母亲和孩子,母亲用手给孩子们做“椅子”,让孩子们上去,最后,只剩下母亲和大女儿了,大女儿哭着叫妈妈离开,但母亲却不肯,她拼了最后一口气将大女儿托上去,但母亲转眼间被大火吞没了。等消防人员到后。20分钟将大火扑灭,人们进去寻找那位母亲,看到了极为悲壮的一幕:母亲双手向上高高举起,跪在地上,保持着托举的姿势……
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宁可失去自己的生命也要救活孩子们,这就是世上最伟大的母爱啊!
读到这里,我激动万分,令我想到了我的母亲,妈妈平时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为我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看着妈妈脸上日益增多的皱纹,我心里真酸,现在我不能在物质上报答妈妈,唯以好好学习,争取好成绩来报答我的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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