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精】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这些天,我和妈妈一起看了《快乐的嘟嘟》,这本书讲的是关于嘟嘟宽容的故事。
嘟嘟是十二生肖当中的龙,他享受腻了仙境的.生活,于是偷偷从天庭的盘龙柱上溜下来,跑到了森林里。
森林里的动物们因为谁也没见过龙,所以都以为嘟嘟是个怪物,大家都嘲弄他。小白兔不给他吃萝卜,大水牛用牛角顶他,梅花鹿用蹄子踩他的肚皮,松鼠拿松果砸他,猴子拿桃子扔他,嘟嘟心里火呀,可他还是没还击。
后来,来了一只黄毛黑条纹的大老虎,就在大老虎想吃大水牛的时候,嘟嘟施展了自己的本领,打跑了大老虎。森林里的动物们都很感谢嘟嘟,和嘟嘟都成了好朋友。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很感动,这么多的动物欺负嘟嘟,嘟嘟不但没有还击,还反过来帮助他们,他的善良与宽容值得我学习。以后,我也要像嘟嘟一样,与小朋友相互关爱,彼此宽容,做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我最近读了一本经典名著。这本书介绍了年轻的鲁滨逊从家里逃跑,远航出洋遇上大风暴漂流到野人岛上。野人岛上安家落户后,到岛上一段时间东西快用完了,衣服破了,就自己动手做,还造了一叶独木舟,又想办法捕猎,一次又一次捕猎失败,坚决不放弃,最后终于成功。
我们生活和学习也会遇到难题。要不畏惧困难,主动创造条件,解决问题。只要我们不怕失败,一次又一次努力,一定会成功。
在一次捕猎时,鲁滨逊发现野人踪迹后努力寻找。不懈努力后终于找到野人,帮他戒掉吃人的习惯,取名“星期五”。当他得知其他野人在伤害白人朋友时,带着“星期五”与野人展开了生死搏斗,打跑了野人,解救朋友,中有“星期五”的爸爸。父子团聚,异常兴奋,并快乐生活下来。
父子团聚后就遇到受难船长,并帮助收回大船,有了大船帮助,回到陆路上。回程中又遇到重重困难,终于回到英国。
读了这本书,鲁滨逊漂流的.经历让我深深感动,大家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只有大家并肩作战才能解决问题,我们的生活才能越来越好,越来越幸福。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尼姆的老鼠》,书中讲了一只田鼠,她叫费里斯比,她的小儿子染上了肺炎,不能受一点儿凉,费里斯比夫人马上就要搬家了,她的家就是一块大砖头。她很担心他的小儿子,在搬家的途中不可能不受一点儿凉,显然这是办不到了,他还救了一只乌鸦,叫杰里米。他愿意和费里斯比夫人去找足智多谋的.猫头鹰,猫头鹰又让她去找老鼠们,还告诉了两只老鼠的名字:贾斯廷和尼科迪默斯,她和老鼠们处的很好,尼科迪默斯讲起了他们的故事:人们把他们抓到一个地方训练,最后,他们逃了出来,有了人一样的思维。
后来,老鼠同意帮她搬家,他们又逃过了猫的攻击,人的攻击,有一次,费里斯比夫人在给猫吃一种药的时候,被人关到了笼子里,贾斯廷把他给救了出来。最后,他们成功的搬家了。
费里斯比夫人非常爱自己的孩子,由于小儿子体弱多病,冒着生命危险去找了猫头鹰,因为猫头鹰是吃田鼠的啊。她为了拯救孩子,去猫的饭盒里撒药,最后被捉住了,差一点葬送了性命。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母爱的伟大。
杰里米是个知恩图报的乌鸦,他愿意免费搭费里斯比夫人一程,到猫头鹰家去,看来杰里米并不是心胸狭窄的乌鸦。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暑假,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一本经典名著。读完这本书,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两个人物是:忠心耿耿,善良的汤姆叔叔和小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尽艰苦,最终逃到了加拿大。
汤姆叔叔的遭遇,受到了人们的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时,而汤姆叔叔却没有逃跑,他从小忠顺于主人,听从主人的摆布。在这期间他被卖给了奴隶主黑利,在一次溺水事件中,他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那个奴隶主又把他买过来了,但不久奴隶主死掉了。汤姆叔叔又被拍卖给了残暴的雷格里。雷格里经常鞭打奴隶们,有一次汤姆叔叔为了帮助两个女(nv)奴隶逃跑,被雷格里打得皮开肉绽,但汤姆叔叔什么也没有说。在汤姆叔叔奄奄一息的`时候,他的前主人来了,但是遍体鳞伤的汤姆叔叔最终还是离开了人间。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汤姆叔叔善良,能干,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
我一定要像他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桐华的文字总会让我想起她博客上的那张头像:淡淡幽雅的玉兰花。点点滴滴间尽是质朴,却总给你一低头时刹那的惊喜,没有华丽胜似华丽。字里行间流淌的是一首低低浅唱的蓝调,但一定会在峰回路转时给你几句哲意的享受,知道这字字句句不只是为了伤秋悲月,你会读到作者的灵魂:蕙质兰心,古道衷肠。言情小说永远会有其市场,因为我们这个情不重不生的婆娑世界,就是这男男女女的红尘纠缠,有人说爱是我们这个世间仅存的正义。我想若一本言情小说,能表达的不仅仅是情欲爱恨,而能写出点人生的宽广,写出现实世界里的真实无奈甚至残酷,又能表达出积极的爱情或人生态度,读者往往能更收益。而不是掉进了一个个虚构的故事里,单纯地入了迷,为了故事而故事,却没有了个人的收获成长。
桐华的言情,其出色就在于不会只局限于主人公间的你侬我侬,要死要活。她想表达的是:我们应先为一个可以为自己幸福负责的人,才能在爱情的双人舞里滑出美丽的的弧线。爱情是生命的锦上添花,不是其全部的意义。“爱”或许是生命的最高意义,情欲不是。
她刻画出的一个个人物总是有血有肉,真实透彻,没有完美得理想化。这般鲜活的人性描写,不禁让人觉得作者有很不错的心理学阅读基础。加上文字的细腻清雅,在这本《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主人公罗琦琦的心理成长:她的那些暗恋,学业,情愫,她的那些泪与笑,她的自卑又寂寞,她的坚强又脆弱,她的倔强又细腻;那些和关荷对比下的落寞的感觉会让你感同身受,那些在与亲人关系里的步步互动里让你心疼。她那群性情中人朋友们的身影,连同着读者记忆里:“小虎队”“健美裤”“白娘子”“呼啦圈”八十年代的怀旧气息,一下子就进驻到我们的心里。因为是这般熟悉,因为是这般真实得就像是自己的年少故事,不由就勾出了你心底的一滴泪,叫回忆。
这本《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真的让我不禁自问:没有了我们的故事,我们会是谁?没有了我们的回忆,我们现会在那里?没有了青春的那场场阵痛,现在的我们,又会是怎样的颗颗灵魂?
对桐大的两本现代故事的喜欢,也源于对“时光”这个议题的兴趣,自己日志里就有一栏叫“写在时间的细缝里”。是的,我们的这些往事,我们这些回不去的时光:灰色的,明亮的,喜悦的,惆怅的,疼痛的,张扬的,苦涩的,甜蜜的,悲哀或是欢喜——怎样才能在消逝的时间的细缝里,给我们点滴的滋养?可以让我们自我救赎或是自我成长?告别青春,挺立为一个个爱自己的个体,它的里面不再有一颗哭泣的灵魂,而是勇敢地接纳生命的全部:无论悲喜;无论过往时光里有多少疼痛的不堪追忆;无论你的'阶层背景相貌一切外在的条件桐大在新故事里对此的解读,不会让读者们失望。
如果生命是一个行走的影子如何融入自己的黑暗并持有那追寻光的勇气;如何面对回忆里的些缕往事;如何面对那年少时代的疼与喜;如何在片片情事里步步前行继而成长——那些灰色苦涩而又甜蜜的懵懂暗恋;那些所有长在七八十年代的我们,共有的流行记忆;那些敏感于老师句句评价的岁月:到最后我们关注的不再会是主人公,最终在曲终人散时,与谁携手离开了青春的舞场:爱了谁而又忘了谁,把谁压在了记忆的箱底,又把谁铭成了心头的一粒朱砂。在阅读中我们怀旧着进行了一场成长的洗礼,进而更关注的是这种蜕变本身吧。
一切的一切,请您不妨一盏香茗,来品品桐大的这个故事。
相信它会席卷青春成长小说多年的沉寂而来,索要你心头的那缕触动并眼角的一滴清泪:
勾起的触动叫青春的疼痛;
淌下的清泪是回忆的重量;
甜的苦的,个中滋味,只有长大的自己,最懂。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本学期,老师发了一本书,名叫《成长的翅膀》。我挺高兴的,于是,我就兴致勃勃的翻了起来,我一翻就翻到了第103页,是第十五讲“尊老爱幼”中的一个小故事——《张良尊老得兵书》,看到这个题目,我非常好奇,张良这个人我虽然闻所未闻,但是他尊敬老人就能得到兵书,这是我感到奇怪。为此,我又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读完了之后,我才知道张良是汉高祖刘邦的重要谋臣。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张良是汉高祖刘邦的重要谋臣。他年轻时,有过这样的一段小故事。
那时张良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一天,他在桥上散步,迎面走来了一个陌生的老头。他走到张良身边时,把鞋子脱下来扔到桥下,又对张良说:“给我捡回来!”张良当时很生气,但见他是个老人,只好捡了回来。谁知张良把鞋捡回来之后,那老头还得寸进尺,把脚一伸,吩咐张良把鞋给他穿上。看到这里,我非常生气,觉得那老头有病,无缘无故就叫别人帮他穿鞋子、捡鞋子。于是,我继续读了起来,张良想:要帮忙便帮到底。于是,他便给老头穿好了鞋。老头哈哈大笑,扬长而去。忽然又回过头来对张良说:“小伙子,你有深造的价值,五天后,到这儿来等我。”张良说:“谢谢老先生,愿听老先生指教。”
五天后的一大早,张良来到桥头,只见老头已经先到桥头在等候张良。结果张良被老头骂了一顿:“同老年人约会还迟到,这像什么话呢?”说完他就走了,走出几步,又回头对张良说:“过五天再会吧。”张良有些懊悔,可以只能这样。又到第五天,天刚蒙蒙亮,张良就到了桥头。可是始料未及的是老头又比张良先到。结果一样,张良又被老头训诉了:“为什么迟到的呢实在是太不像话了!”说完,就走了。临走时依然说:“再过五天再来。”读到这里,我又生气起来:“这人怎么这样啊,把人家好好的张良折磨得死去活来。”但我的好奇心有引导我读了下去:又过了五天,张良在三更时就到了桥头等老头。过了一会儿,老头来了。看见张良在桥头等他,便笑容可掬地向张良走去,说:“这样才对嘛!”然后,老头从怀里掏出一本书,对张良说:“读了这部书,就可以帮助君王治理国家,平定天下。”说完就走了。天亮时,张良大吃一惊,发现老人给自己的书竟然是失传已久又极其珍贵的《太公兵法》。之后,张良日雕月琢这部书,终于成为了有名的人。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尊老爱幼,历来是我们中国人的一种高尚美德,也是一个讲文明、懂礼仪的孩子具备的.基本素养。从此,我便时时刻刻记住这高尚美德。在家做个孝顺的孩子。我做完作业后,就去帮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常常受的邻居的好评。在学校做个懂礼貌的学生。我经常协助老师做好班级工作,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深受老师、同学们的夸赞,我还被评为五星好少年呢!总之书中的人物对我影响特大。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暑假里,妈妈带我去书店选书的时候,我一看到这本书的封面就喜欢上了它,再看它的书名叫《住在橘子里的仙女》,感觉很好奇,于是就把它买回家了。
一回到家,我就翻开这本书仔细地看了起来。书中主要讲了住在橘子里的美丽的仙女泽玛姬、淘气的小王子和凶狠的拉珍三人之间发生的故事。
小王子从小就很调皮,但是他的心不坏。他在用弹弓不小心射穿了一位老奶奶的水桶后非常后悔,急忙从王宫里拿出工具箱帮助老奶奶修补好水桶,并重新打了一桶水送到老奶奶家里。老奶奶为了感谢小王子,让小王子娶到了美丽善良的仙女泽玛姬。但是泽玛姬的侍女却是个美丽可心眼坏的拉珍,拉珍三次伤害泽玛姬:推到湖里、用火烧、用斧头砍,可仙女泽玛姬都神奇地活了下来。一心想要当王后的.拉珍陷害泽玛姬的事让小王子给听到了,小王子非常生气,天花板和楼梯也都非常生气。为了不再让她伤害泽玛姬,它们在拉珍上楼的时候把她压死了。后来,小王子和仙女泽玛姬终于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做人要善良,要以真诚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千万不能去伤害别人。因为好人终究会得到好报的,而坏人也最终会受到惩罚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读了《换妈妈的魔法》后,我的感悟很深。这本书将现实和幻想完美结合,书中生动形象的故事情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叽咕是曙光小学的一个女孩,她胆小又常常受气,身边有烦人的同桌小武和一个充满傲气的表姐。在星鸟的指引下,叽咕变为千鸟珍宝殿的小鸟公主,住进花瓣宫,拥有萱草教室和花朵小王冠,快活得很。直到有一天,表姐和小武追来了,变成了霸道任性的大鸟公主和爱搞恶作剧的乌鸦王子,他们一次又一次欺负小鸟公主,善良的小鸟公主一次又一次包容大鸟公主……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爱是恒久的,是无私的。我们要像小鸟公主那样用纯净的心去感受爱的存在,用真诚的.心去呵护、去包容。而不能像大鸟公主那样通过占有和强夺来得到。这本书教会我感受美和善、感受无穷的爱的力量。只要我学会优雅和宽容,我也会是美丽的小鸟公主!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一翻开书,我就被《主人的悔恨》这则寓言故事吸引了。
从前,有一户人家养着一只狗,这只狗对主人很忠实,全村上下都不能找出第二只这样的狗。主人非常喜欢它,每当出去打猎的时候,总要带上这只狗。
一天,主人的妻子出去做祷告了,主人留在家里看孩子,突然,他看见不远处有一只梅花鹿,后面有许多猎犬和猎人在追。主人心里想:这块地属于我,就算猎人打死了鹿,那么也应该和我平分那只鹿。于是,他就骑着马出了家门。那只忠实的狗想跟上去,但主人朝它指了指孩子的摇篮,狗就乖乖地坐到了摇篮边。这时,已经有一只狼悄悄地靠近了摇篮,这只狼就是山里有名的“灰色卫士”,孩子身上的体香引得它口水直流。忠实的狗察觉到孩子有危险,立刻朝狼扑过去。狗和狼打斗起来,互相撕咬着对方,不多久,狼身上的皮被狗撕咬得像一条条破布,狗全身也被狼撕咬得血淋淋的。它们把孩子睡的摇篮打翻了,可摇篮里的孩子一点都没察觉,继续甜甜地熟睡。狗趁狼毫无防备的时候,勇敢地扑到狼身上,用尽全力咬断了狼的咽喉,狼终于倒下了。
这时,主人回来了,狗马上摇着尾巴朝主人跑去。主人看见被打翻的.摇篮和血淋淋的狗,孩子呢?哪儿也没有。愤怒的主人不容分说举起剑,狠狠地向狗砍去,可怜这条忠实的狗,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倒地死去。这时,孩子哇哇地大哭起来,主人听到了急忙随声音找过去,把摇篮扶起来,就在这一瞬间,他看见了摇篮下面完好无损的孩子,看到了躺在角落里狼的死尸,心中明白了一切,他痛不欲生。被他刺死的狗不会再活过来了。
读完这则寓言故事,我很难过。我为狗的忠诚得不到回报而难过,我为主人的卤莽、不问青红皂白令狗冤死而难过,更为主人从此失去忠实的狗而难过。我想这位主人将会为他的鲁莽、草率而遗恨终身。
读这则寓言故事还让我明白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做事千万不能鲁莽、草率,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急于下结论,而是要经过认真调查了解,弄清楚事情的全貌,然后再做出判断,下结论,这样才不至于犯主观义的片面性错误,免得作出错误的判断,作出蠢事让自己后悔。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当我第一次拍捧到这本书时,心里有些不屑,特别是在我看到书皮上的简介的时候,心里想:远处的星星和红军过草地有什么关系呀呢?但当我看到四分之一是,以前的想法来了个天翻地覆。到底是什么在吸引我的呢,赶快来看看吧。
这本书是以红军过草地为主题,以欧喜洋,汤敏吉,沈得天?这些人物为主角,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他们组建的收容队在经历了重重困难和危险,终于走出了草地。其实,刚开始我也和坛子他们一样,认为草地只是一片荒凉的地方,没有敌人,没有危险,有什么可怕?但是在作者的生动的描写下,我终于明白了草地是如此险恶。我不得不佩服他们,在饥饿面前不低头。其中,我最喜欢沈得天,我喜欢他的.机智,他的坚持。如果没有他,也就没有那棵青椤,他们也就不可能走出草地。
作者的描写十分细致,每当我读到有人因饥饿而与世长辞,我的泪便像断了线的珍珠,不断的往下落。又想到了我,丰衣足食却仍不满意。每次吃饭都要剩一点,特别是
我那挑食的坏毛病,我不喜欢吃青菜和肥肉。只有看到碗里有青菜,便会把嘴巴撅的老高老高;只要看到肉上有肥肉,哪怕只有一点点,我也会将那一整块肉扔进垃圾桶?读完了这本书,给我了很大的启示,它不仅帮我改掉那些坏毛病,还让我明白了我们红军的精神,我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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