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读后感1
故事主要讲了:帅气而又勇敢的小公鸡卡梅拉追求漂亮多情的女演员罗西娜的故事。卡梅拉为了找到一朵可以代表自己心中爱的玫瑰花,在冰天雪地中,跋山涉水,不怕困难,历尽了千辛万苦。他的执着精神感动了传说中的百花王国的夫人,夫人把他带到了美丽的百花王国,他顺利的`寻找到了火红美丽的玫瑰花,送给了心爱的人——罗西娜。结果,小公鸡卡梅拉多和女演员罗西娜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个故事是多么的感人呀!
《我好喜欢她不一样的卡梅拉》手绘本内容介绍:
一只法国的小鸡——卡梅拉,20xx年来到中国,有关它的故事在孩子中掀起了一股阅读热潮,创造了日销万册的纪录。一群特立独行的小鸡,一个个新意迭出的故事,《不一样的卡梅拉》温暖了孩子们的童年,陪伴了孩子们的成长,点亮了孩子们的梦想……
《不一样的卡梅拉第一季》作为一种桥梁,把孩子和世界联系起来,让不同的文化背景在孩子心里留下最初的美好印象。卡梅拉和它的孩子们不仅是一群小鸡,更是帮助孩子进行心灵探索的朋友。我们可以把卡梅拉当作一种象征,一种成长路上必不可少的“伴侣”。读不一样的卡梅拉,成就与众不同的你!
《我喜欢》读后感2
从我一年级到五年级以来,学过许许多多的课文,有令人喜爱的童话,有历史故事,还有告诉人们道理的寓言故事。但让我最难忘的,还是《推敲》这一篇课文。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唐朝诗人贾岛月夜访友,见朋友不在,于是以诗赠友,留下了一首《题李凝居》。第二天一早,贾岛正准备离开北京城,忽然想起自己昨夜写的诗,觉得“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中的'“推”字用得不妥帖,也许用“敲”字更好。最后经过唐朝另一位大诗人韩愈帮助之下才解开,应该用“敲”字更好,有三个理由:即使友人家门没上栓,也不能推门而入,这样可以说明贾岛礼貌。用“敲”字更可以衬托出月夜的宁静。读起来也响亮些。所以说用“敲”好。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陷入了沉思之中:为什么我们即使明白了这个道理也不去学习贾岛、韩愈这种精神呢?如果我们平时像贾岛一样一字不苟,认真推敲,还有什么文章学不好写不好呢?像我们平时,连个错别字都懒得改,还有谁愿意去像贾岛、韩愈一样一个字的细微的小错误都不肯放过呢?如果我们都像贾岛、韩愈那样一字不苟,那我们都会成为一个个小作家,小诗人。
我非常喜欢这篇课文,《推敲》教会了我,无论是读文章,还是写文章都应该“一字不苟”。
《我喜欢》读后感3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叫《根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根鸟的男孩,去寻找他梦中的一个在大峡谷了的女孩,一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认识了不少朋友,有的朋友帮助他渡过难关;但一些坏人却想把根鸟变成奴隶。最终,根鸟到了那个大峡谷,却没有看到女孩,就号啕大哭。
这本书告诉了我,要明辨是非,不要被一些好处所迷惑。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书中的根鸟就因为得到了一些好处,错把坏人当成了好人,差点变成了奴隶,而书中的.板金,虽然没有给根鸟很多好处,但却是个好人,是根鸟的知心朋友。我们不能被一些小小的利益冲昏头脑。
这本书还告诉了我,做什么事都要坚持。根鸟在寻找女孩时遇到很多困难,他完全可以回到家里,放弃寻找,但是,根鸟坚持了下去,最终找到了大峡谷。但是,根鸟有一点不好,当他看到大峡谷了没人时便放弃了,这样是不对的,他应该要坚持下去,也许成功就离他不远了。就像威灵顿将军那样,虽然他一开始吃了打败仗,落荒而逃,但他没有放弃,重整旗鼓,最终打败了他的对手拿破仑。只要我们想威灵顿将军那样,遇到失败,坚持到底不放弃,那么成功就离你不远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点喜欢《根鸟这本书》了呢?心动不如行动,那就赶快去看吧!
《我喜欢》读后感4
《西游记》写的是唐僧和他的徒弟西天取经的事。路上有许多的妖精,他们来只有一个原因——吃唐僧肉。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降妖伏魔 、神通广大、无所不能。 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我还喜欢猪八戒,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西游记》非常好看,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我喜欢》读后感5
就是这么自然
本来以为这就是一本小说书,讲着另一对人的爱情,从相识,相知到相爱。虽然它的确是,可确实与众不同。从F君的出场开始,我本来只是纳闷,怎么不冠以姓名,读下去还有些别扭。文体别出心裁,以一章一章独立而又不散架的故事汇成,两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个个温暖甜甜的小故事,看得人心里暖暖的[可爱]其他朋友们都说此书虐狗,的确,我感觉最深的狗粮就是高冷的F君在乔一的影响下一步步调皮可爱又不失腹黑的.一面。同时,每一个小故事的结尾都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转折,有点像小品里的包袱,不过每个都是暖暖的。喜欢F君说的每个随意却暖人的话,像极了之前看的那些言情小说里的专宠女友的极品男友,故事的每一帧都很像小说。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给人一种专属于他的幸福感。喜欢这个书名,同时不太注意作者,写书评时才注意到,原来就是乔一。天啊,原来就是现实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才明白过来为什么F君就是没有名字。顿时替作者感觉幸福感爆棚啊,没想到,现实生活真的有怎么幸福的一对,天啊,真好。
《我喜欢》读后感6
中国文华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忙其是古代诗词。我喜欢读诗,诗中描写的山水、情犹如一幅美丽的图景,从中我们可以悟出许多道理,我们不妨去欣赏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一首诗。
赋得古原草送别
[唐]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这首诗是一曲野草颂,也是生命的颂歌,同时也抒发了深深的离别之情。诗的首句“离离原上草”,用叠字“离离”描写春草的茂盛,紧紧拘住题目“古原草”三字。第二句“一岁一枯荣”,写出原上野草秋枯春荣,岁岁循环的规律。三四两句是一、二两句诗意思的扩展,进一步写野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烈火怎样焚烧,只要春风一吹,野草就会蓬勃生长起来。五、六回句用“侵”、“接”两个动词刻画春草蔓延、绿野广阔的景象,暗寓野草的`繁衍不息,生机勃勃。“古道”、“荒城”应该是友人即将经历的外所。最后两句点明题中“送别”的本意,用绵绵不尽的春草比喻惜别之情,真正达到了情景交融,韵味无穷。
读罢该诗,感悟颇深,诗中不仅描写了草原的四季场景,而且给人的一种力量,一种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这正是我们新世纪一代应该学习和具备的精神,回首中国的历史,不正是一部抗争的史诗,一曲“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壮丽诗篇。
我喜欢读书,诗给人一种豪情,给人一种力量。振奋精神,明白事情,鼓励我们前行。不畏惧前进中的困难。
《我喜欢》读后感7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 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 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 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凡是自己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一点点感情。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我喜欢》读后感8
每个人都很难适应婚后平凡的生活,总幻想着哪些美好情节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是这些都是很少的,因为我们真的太忙,也迫于生计。这个世界真的很现实,它会逐一打破你的梦。有时候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和老公相处比较好。我们不断争执、恶言相向,有一次真的去民政局离婚了。可我还是舍不得放手,总感觉每吵架一次,我们的感情便淡一分。现在他都不怎么哄我了,真的好想哭。感觉他所有的一切行为都是我要求得来的,我知道他的压力很大,刚刚毕业没多久的他就面临着买房问题。
应该是我还未长大,还停留在未婚之前的状态中。我性格孤僻,不怎么喜欢与别人相处。也不愿意去违和别人,他不一样,完全和我相反。我们的观念也不同,那种不理解对方的意思的感觉真的很是心累。很多人都希望我们分开,可是我是真的很爱他啊!总害怕他会弃我而去,只要是女生和他说话我都会觉得心里不舒服。可他不这么认为,总认为我无理取闹。我和别的男生说话,他的心就特别大。只有极少数吃醋的时候,一发作起来就特别严重。
可我真的`没别的意思,但在他眼里就是不一样,怎么解释都不听。我愿意为他少接触异性,他却做不到。真的特别无奈,每次都会问自己,我们之间还有爱吗?可是要分开,我真的舍不得。我不希望我们的爱情在婚后生活中消失不见,最后成为一种麻木疲倦不得不过的生活。
《我喜欢》读后感9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死贵死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平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平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
《我喜欢》读后感10
《水浒传》里的人物众多,一百单八将个个都身怀绝技,各有特点。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有三个,分别是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青面兽杨志。
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当然是豹子头林冲了。他武功高强,可以连杀5员朝廷大将。可见其功夫之了得。而且他以前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校对,要不是因为高俅陷害,说不定水泊梁山会被林冲打得不成气候了呢。
我喜欢智多星吴用,是因为他智力惊人。他是水泊梁山的军师。有一次,宋江攻打祝家庄,久攻不下,可吴军师一来,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吴用在整个《水浒传》中立下了无数战功。我觉得,他应该是梁山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军师。
青面兽杨志,也很厉害。我最喜欢的三个人物中,他排第三。他的武功和林冲旗鼓相当。我喜欢他的重要原因是因为他是杨门之后。他爷爷是杨文广,被封为侯爵。至于他为什么要参加造反。我想,在那样一个腐朽的.社会环境里,只能是官迫民反,民不得不反。不过他长得有点丑。所以只能排第三。
以上我喜欢的《水浒传》中的三个人物,虽然都很厉害。但在一个奸臣当道,兵荒马乱的年代,他们也只能走上造反这条路了。我常常会想,如果在太平盛世,他们三个人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我喜欢》读后感11
近来,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水浒传》说的是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为民除害,打抱不平的故事。书中塑造了鲁达﹑杨志﹑武松﹑李逵等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是鲁达。鲁达是一个武艺高强的和尚。他性情放纵不拘,虽然当了和尚却不守佛门规矩,但他很有正义感…
近来,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水浒传》说的.是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为民除害,打抱不平的故事。书中塑造了鲁达﹑杨志﹑武松﹑李逵等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是鲁达。
鲁达是一个武艺高强的和尚。他性情放纵不拘,虽然当了和尚却不守佛门规矩,但他很有正义感,爱打抱不平。一天,他下山去,正好碰见了卖酒的,卖酒的见他是和尚,就不卖给他。鲁达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呢,拎起酒坛子,一下子就把一桶酒喝光了。回去后,被方丈发现了,方丈把他赶下山去。鲁达便去投奔东京的相国寺。到了相国寺,他成了管理菜园的监工。可小偷经常光顾菜园,鲁达便把他们打得狗血淋头。有一个叫张三的小偷想出了个坏点子。他把鲁达骗到粪坑,想乘机抱住鲁达的脚把他掀进去。没想到鲁达却一脚把他踢进了粪坑了。
除了喜欢鲁达的豁达以外,我还欣赏林冲的智﹑杨志的忠﹑武松的勇。我以后要抓紧时间学习,将来要服务于人民。
《我喜欢》读后感12
从开学到现在,这是第四周了,学了大概有四周的孔子了,我已经得了孔子综合症了……偶然翻开此书,便觉得惊喜。
很少看这类的书,平常看的书说实话有的`艰深难懂,尽管如此仍坚持看完,但我知道,在这个读书的过程中,我并不享受,或许我仅仅是为了多了解一点,多接触一点,多积累一点。有很多书的确很好,但看过一遍的我却对此品味不出什么来,人生经历太少的时候你根本就读不懂作者想说什么。而此书不同,读起来轻松愉快,让我暂时跳出了孔子综合症,沉浸在F君和乔一的爱情故事中。
中国教育一直对爱情避而不谈,仿佛爱情是毒药,沾染上就会自毁掉所有前程,所以课上很少涉及,课下更是无从谈起。但通过此书,让我感叹于爱情的美好与奇妙。
早恋不应该,有更好的在前方等着你,但也没必要大肆渲染,让好多高中生胡想(天知道高中的男生撩妹手段有多么拙劣和矫情,简直像个女孩子,婆婆妈妈,又不表白又缠着你……)
对爱情怀有最美好的憧憬,好好努力,才能在以后对喜欢的人说出: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我喜欢》读后感13
汪国真的《我喜欢出发》给了我拨云见日般的启示,流连过去,未来就会给绊住。出发真的很重要,一个新的开始,便能看的更多、更新、更远。
世界上的美景数不胜数,人生的旅程更是如此,正是:山外青山,楼外楼。过去只是影子,未来的路上不还要不断进取吗?这条路长得很,少年、青年、中年、老年,别为了回望身后美丽景色,而放弃美好的未来。走得越远,景色便越美。见了大山的巍峨,见了大海的浩瀚,不还要看大漠的广袤,森林的苍葱欲滴……
也许,出发没有吸引力,没有成功的喜悦。但我们不想从大漠那里学来沉着,大海那里学来勇敢,森林那里感受绿色,雪松的`坚贞,小草的顽强吗?生命丰富多彩,自然也有挫折,但那不也能锻炼我们的意志,培养坚定的信念吗?出发可以让我们更加优秀,告诉我们哲理,帮助我们成才。
让我们不再流连过去,学会出发,喜欢上出发吧!有一个新的开始,生活每天都有动力。
本文其实是一句话:谦虚好学使人进步,骄傲止步使人落后。
《我喜欢》读后感14
我是读过《聊斋志异》这本书,你呢?
我认为这本书虽拿鬼为主题但是老少皆宜,因为里面虽有鬼但是鬼不是乱杀人而是为了某件事才出现不然他们不轻易出现。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鬼也是有人性的不然她不会乱杀人。这句话是对怕鬼的人说的因为鬼是有冤才能变成鬼的你只要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
我读了这个故事是从这以后我的胆子就大了,不象以前胆子小的像个老鼠一样,干什么事都要大人陪,就算是大人陪了我还是害怕。可现在一点也不怕了。
我建议胆小的朋友读读这本书。
我今天刚读了《聊斋故事》这本书。“聊斋”是作者蒲松龄书房的名字。我最喜欢它这里面《夜叉国》的故事。有一个姓徐的商人,有一次他的商船遇上了一阵狂风,船被吹到了峨嵋山遇到了夜叉。他凭自己的智慧不但免去了被吃掉的命运,还娶了老婆,最终当上了夜叉族的'首领。我很羡慕徐商人的智慧,遇到危险不慌张,善于原谅别人,这是我佩服的两点。
这本书的其它故事也很有意思,比如说《狐嫁女》、《八大王》、《偷桃》、《水姑子》、《蛇人》、《雨钱》等。虽然这6个故事各有不同,但它们都非常吸引人,很精彩。主人公虽然经历着不同的故事,但是他们也有相同之处,比如说都很形象很鲜明。
我还知道了如何使你写的故事更加吸引人,你只要把情节写的更生动,人物写的更鲜明,你一定可以写出一篇好文章。
我非常喜欢《聊斋故事》这本书,还让妈妈给我买《聊斋志异》看。
《我喜欢》读后感15
今天,我读了《有时候我特别喜欢爸爸》这本绘本,深有感触。特别是小狗骑在爸爸的肩膀上那一段,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有的时候,爸爸带我去公园玩,老爸就让我骑在他的.肩上。因为我很瘦,体重很轻很轻,所以老爸可以跳得很高,但我的平衡能力很差,搞得我差点跌下去。为此我总是抓紧她的头发,把他弄得嗷嗷直叫,我就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再想想昨天晚上九点多,我从小爷爷家回来的路上。由于路途遥远,妈妈决定开车回去。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就躺在奶奶腿上睡着了。下车后,我依然昏昏欲睡,爸爸就使出”洪荒之力“,把我当一袋粮食一样扛在肩上,我头朝下,肚子搭在他的肩上,爸爸每次一抬脚,就颠簸一下,我就跟着被挤到肚子,不停”咯咯“地笑。爸爸还嬉笑着问:”小猪,小猪,能卖多少钱呀?“我答:”不卖钱“。他说:”怎么不卖?白养啦?“我又回答:”九万亿九千九百九十九块钱“。”这么贵呀,就放在一边,谁要谁买走吧“。我还故意撒娇”不卖,不能卖,我是你的宝贝哎!“长大以后,这也许是快乐的童年回忆吧!
说实话,有些时候我真的特别喜欢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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