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家》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后感1
“家人”是一种美好的称号;“家人”是幸福的起点;“家人”是坚强的信念;家人是爱的目标。家人不仅仅是小家的爱,他是全天下共同的爱,就算再艰难再贫穷也不会吹散一家人共守的爱!
很久以前从巴黎有一个老流浪汉,他的名字叫做阿曼德。阿曼德是一个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老人,他没有任何牵挂,住在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面。阿曼德有一个没有车篷的婴儿车,里面装的都是他所有的家当,他一天到晚穿着破烂地衣服,所以他什么都不用怕。一天发生了一家奇事:这天傍晚老人回到了他的“家”,可发现“家”被三个陌生的孩子和一只白色的粗毛狗给占据了。一个女孩叫苏西另一个叫伊芙琳,还有一个男孩叫保罗,小狗叫乔乔,老流浪汉很恼怒,他想把他们给赶走,但他失败了。苏西很善良,他给老人画了一个长方形来住,孩子们还把老人当爷爷!孩子们改变了阿曼德,阿曼德越来越关心他们了。
孩子的妈妈是一个很傲慢的人,她很看不起阿曼德 ,夫人之所以对阿曼德的态度有所改观,是因为她的孩子差点被收容所带走,是阿曼德救了孩子。老人将孩子带到了吉普赛人的营地,那里的人很热情好客,对待他们很友好还给他们房子住。一天他们得知吉普赛人不上学,苏西就教她们学习知识。圣诞节前夕人们为流浪者举办了一次圣诞晚会,吃了丰富的晚宴,孩子们许了个愿望:希望圣诞老人送给他们的礼物是一间可以住的房子!第三天警察来到了吉普赛人的营地,因此吉普赛人不得不离开这里,他们有无家可归,保罗很伤心,他想去找一份工作,可他太小了,没有人肯找他干活。
经过和孩子的相处日子里,他觉得自己需要一个真正的家,于是他不再乞讨,决定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因为他是孩子们唯一的“爷爷”,他把挣来的钱给他们租房子、做饭。孩子们为老人打扮了一番后开始了新的生活,并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拥有了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一个幸福的家!
这篇文章告诉我,人人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我们地球上所有的人,都是幸福的一家人!
《家》读后感2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这句温馨的话,就像是沙漠中的一股清泉,滋润了燥热的干喉;又像冬日里的一束阳光,温暖了心房。
含着感动的泪水、带着欣喜的微笑,我读完了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卡尔森的《桥下一家人》,书中的一幕幕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阿曼德是生活在巴黎的一位流浪汉,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他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占了,于是他生气地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态度,还照顾他们,三个孩子也把他当做自己亲爱的爷爷。读到这里,我深深地震撼了,四个素不相识的人建立了一个温暖的“家”,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
掩卷沉思,什么是家?有人说,家是避风港,家是遮阳伞,家是成长的摇篮。“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家是母亲为远方游子缝补的衣服;“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家是硝烟弥漫中,杜甫笔下的一封家书;“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家是纳兰性德帐篷外的低吟。我有一个温馨的家,冬日里,一家人围坐在书桌旁读书看报,浓浓的书香飘满屋子;夕阳下,一家人散步在公园的小径上,留下一串幸福的脚印;出门前,家人总会站在门口千叮咛万嘱咐:“路上小心,早点回来。”
在我心里,还有一个温暖的小家——寝室,那是八个女孩子组成的“家”,虽然彼此不是亲人,但家的温暖时时将我们围绕。瞧,谁没有了牙膏,立刻有人递过来一支崭新的;谁在睡梦中踢掉了被子,准会有人悄悄帮忙盖上;寒冬里,当你冷得瑟瑟发抖时,便会有人为你披上一件自己的大衣;每当病痛侵袭你时,总会有人抢着送你去医务室……是啊,家的概念已不仅仅是一座栖身的房子,无论身在何方,只要像阿曼德一样在心中播下爱的种子,心中就会涌动一份家的温暖。家,在每个人的心里。
家,使阿曼德决心振作;家,使人在迷雾中找到方向;家,使我不论身在何处,只要心中充满爱,都能找到一份温暖。
《家》读后感3
“我只想回到,这个对自己是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停留下来,才能够安心地去生活,安心地去爱与被爱。”还没来得及翻开书本,就瞧见了这句话,我不禁感到讶异,在这个奢靡浮华的年代,人人都向往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作者却选择停留下来,安心地去生活……
这本书中,有母亲对孩子的爱;有朋友间道不尽的浓厚情谊;有游客对小贩无法言语的感激之情;有路人对美好风景的无限向往;还有世人对生命的独到见解……但这所有的一切,都脱离不了一个字——爱。作者在写这本书时,必定是发自内心的感触,每当你阅读此书时,它会毫无保留地去包容你,那感觉就像一粒种子在不知不觉中萌芽,生根、长出枝叶,最后成为一棵挺拔伟岸的大树。作者就像一位长者一样,用她的经历告诉你,什么是需要忍痛割爱的,什么是需要珍重爱惜的。没有说教,没有规劝,只有那样轻柔地向你娓娓道来,而每每翻阅书本,也会发现内心又强大了一些。
人生真的不过短短几十年的光景而已,在这几十年里,还免不了要有误解,要有争战,要有悲愁病痛和别离。但作者在这本书里告诉了我,这些现在看似痛苦的事情,在多少年后忆起是多么回味无穷,所以试这放慢我们的脚步,去欣赏“人生”这一条漫长道路上的风景罢,无论它明媚与否。
我终于还是明白了封面上那一句话的含义,那不过是一个漂泊者最遥不可及的梦想,也不过是整个社会中各类人的梦想罢。但又有谁能想到“安心的生活”,城市中太过忙碌,喧嚣。作者说过,她写这本书时,不受鞭策,不赶进度,享有那在创作时难得的完全自由,只想把深藏在心中的感觉牵引出来,只希望把生命中极为珍惜的一部分认真整理好,仅此而已。
看了这本书,就像黎明的微光,早晨的光芒——你似乎能想象太阳的光晕愈来愈大,直到散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那光芒照得人全身暖烘烘的,但那并非灼热,而是发自内心的温暖与感动。
要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家》读后感4
看完这本书,脑子里仍然在想着作者在故事中描写的斑点小花狗。同时,也让我想起了以前养的一只同样的斑点小花狗。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故事的内容:“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从商店里买来了一只小斑点狗。可后来得知,这只小狗不是自己的,而是送给“表妹”——李佳佳的生日礼物。(其实,李彦宽的妈妈故意骗一下“小燕子”的。这只狗真是送给李彦宽的礼物)。与此同时,班级新来的班主任老师鼓励学生养宠物。在养宠物的过程中,大家深刻体会到了宠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
看到文中小斑点狗那么可爱,便想起了以前养的那一只差不多一样的狗。
那只狗得追寻到那个故事。我的爷爷从外面回来,手上牵着一条绳子,绳子下有一只小狗。原来,爷爷牵来了一只小斑点狗。
我喜出望外,连忙迎上去问爷爷:“爷爷,这只小狗是谁的?”
“哦,这只小狗是我一个朋友的。他不要了,问你要不要。”
“我要,当然要!”说完,我高兴地把小狗牵进屋子,拉到阳台上了。
这只小狗并未像我想象的那样。听话、活泼、可爱一点儿都没有。刚开始,我没怎么理它,就天天给它饭吃,没别的。我没有像那些小孩一样天天对着小狗说话,我也没有把它带到下面玩,更没有时间陪小狗。没想到,这只狗就因为这些,而报复我。
这一天晚上,我用碗装了一些剩菜剩饭,准备拿到阳台,给小狗吃。谁知道,它那么调皮。我刚刚打开门,它就像疯了一样,像一个黑影一样串了出去,像一只小老鼠一样跑进我家的客厅。
我刚准备把它拉出去,可它却拉了一坨屎在客厅里。我没办法,等会儿让老妈看见不发火才怪。刚刚收拾好,它竟然在房间的走廊旁又拉了一坨。
我火了,冲它怒吼:“你干嘛呀你,给你吃饭就不错了现在还得寸进尺了是吧。你真是个不知好歹的家伙!听着!我告诉你再不听话信不信把你煮了吃了。”
“汪,汪!”小狗大叫,表示不满。
“你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哼,我懒得理你,等会儿别怪我拉你,你脖子疼。”话音刚落,我走上前去,拿起绳子,使出吃奶的力往阳台拉……
这只强势的狗没过几天就被我送出去了,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有点可惜。
其实每个小狗都很可爱,只是你和它没有互相了解彼此,所以,它和我关系并不好。这个道理是我看《班级宠物一家亲》才知道的。
《家》读后感5
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题记
风刮得很紧,飘着雪花。路上走着一对年纪差不多的兄弟俩——是有着一样的身材,穿着一样的衣服,但弟弟觉慧的眼睛比觉新的眼睛更明亮。然而这两个看似差不多的兄弟俩却有着不同的思想,最终是两个不同的命运。
哥哥觉新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任何事情都一味的服从,从来没有抵抗过。虽然有的事情心里是不满的却从来都不说“不”。父亲帮他做亲、后来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让瑞钰在家里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去城外生产。最终,他虽然不愿意却还是服从了没有说“不”。结果,封建制度吞噬瑞钰的生命。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青春就在一味服从中结束了。
弟弟觉慧,却有着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塑造了觉慧大胆、叛逆者的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反帝反封建的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反抗。最后义无反顾地走出了家庭。
觉慧的青春是叛逆的、是反对封建等级观念的、敢于挑战封建等级观念的、是有滋有味的、也是无悔的。在当时他是一个进步青年,他反抗这个命运,他的思想、他的工作都是从这一点出发的。
然而得着这个不公平的命运的,你并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做了这个命运的牺牲者的,同时还有无数的人——我们所认识的和那一些我们不认识的。这样受摧残的尽是那些可爱的、有为的,年轻的生命。我爱惜他们,为了他们,我也应当反抗这个不公平的命运。
在这本书中单说愤怒和留恋是不够的。我还要提说的是信念。自然是先有了认识才有了信念。旧家庭是渐渐地沉落在灭亡的命运里了。我看见它一天一天地往崩溃的路上走,这是必然的趋势——这便是我的信念。
这些在文中的人物的青春有的是无悔的,我想觉新对于他的青春是后悔的吧?青春是属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也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它不属于任何人甚至我们的至亲。我们的青春因该有我们自己决定,而不是让一个人在前面引导,它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前提是你喜欢不喜欢、想不想,若不喜欢、不想去做就不要去做不然最终也会后悔的,甚至也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会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不会让我后悔,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家》读后感6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很令我着迷。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在巴黎生活了许久的老流浪汉——阿曼德经历的一系列的事情。一天傍晚,当他回到自己的“住处”突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占领了。他很吃惊,也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较长时间的接触后,他突然感到有了亲人是多么的快乐、幸福,他改变了对孩子的态度,甚至细心地照顾他们,三个孩子也把流浪汉当做了亲爷爷。在大家的帮助下,老阿曼德有了工作,能帮孩子的妈妈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家。
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故事啊!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阿曼德不惜一切,为了给孩子们一个美好的童年,阿曼德奉献了一切。虽然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却能生活得像一家人一样和和美美,令人羡慕。这本书的封面上有这么一句话令我难忘:“桥下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是啊!亲情比什么都暖人心窝。阿曼德用他的宽容做了一个神圣的爷爷,孩子们以孝敬的心成了可爱的孙女、孙子……大家都用他们坚强的意志,战胜了贫困,战胜了困难,战胜了饥寒,战胜了……
记得老流浪汉阿曼德自己曾说过,他受不了孩子,像八哥一样,愚昧无知,令人厌烦。可是他当初却没有把孩子们从桥下赶走,这不是因为女孩儿苏西握着拳头讲话,而是因为阿曼德很善良,很宽宏大量。就像吉卜塞朋友米勒说得那样,机灵的小家伙很容易偷走他的.心。可是过了不久,阿曼德的心早就被孩子们紧紧抓住了。阿曼德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仅仅是可怜他们了,而是深深地爱着他们,他在爱的过程中感受到了快乐。
看着这本书我也想起了那些流落街头的孩子门,如果他们能读到这样的书,那恐惧的心中必定是出现了阳光、希望。在书中有句话是这样写的:阿曼德在饿肚子的时候也不忘捡起落在地上的花儿。阿曼德的精神是多么的可嘉啊!他虽然很贫穷,但他拥有了许多人没有的素质!贫困和苦难并没有使他低头,而他是用他美好的心灵勇敢地去面对。
《书评》曾用这样一句话评论这本书:“用这个残破的、拼凑起来的特殊家庭,揭示爱与责任,强烈的反差更能突显亲情的可贵。”我认为这句话说得太好了。
《家》读后感7
在神州大地的某一个角落,沿长江之畔,处巴蜀之地,有一座公馆,黑瓦高墙中流露出神秘莫测的气息。这个神秘大院中正充斥着老太爷的呵斥,儿孙的恭维,姨太之间的勾心斗角。此刻,神州大地不曾光明,此刻,黑暗袭卷中华。当然,它的高墙中留住了封建礼数,留住了腐朽与黑暗。
那是一段热血彭沛的岁月,全国各地都有星星点点的光明在强风中燃烧,在夹缝中长满了蓬勃向上的小苗。那星火是驱逐黑暗的星火,那小苗是仰慕蓝天的小苗。他们都是有知识有思想的青年。他们厌倦显赫的家庭背景,视腐朽积恶如仇。他们在溯流中奋力挣扎,为光明和正义奋斗。
高家公馆亦是如此。
这是一个跃然于文字间的空间,却真正代表了那个时期中国新生革命力量。
这个家族四世同堂,也许为了这个梦想,高老太爷断送了大孙子觉新的爱情。因迫于是长房长孙,因迫于尽孝顺从的封建礼数,他向旧思想屈服了。在这个家族中,有多少人像他一样言听计从,有多少人对老太爷阴奉阳违。在这个光鲜亮丽的驱壳中,有多少人被当做时代的傀儡,又有多少人牺牲了自己的感情。时代是一个黑暗的火坑,一个个麻木的人被无形的手推入火坑,成了无底深渊。它埋葬了人的思想灵魂,它使身在公馆中的人麻木不仁。是的,我们要看到光明,我们要看到新生的力量。
五四运动的革命热浪在祖国的大江南北翻卷,当然,高公馆也有一群青年受到了新思想的玷污,崇尚自由,热爱和平。他们厌恶腐朽,渴望光明。他们是旧时代的叛逆者,举着时代的火炬,想要挣脱高墙,允吸新知识,接受新思想,追求爱情。因为疯狂的肆虐,小火苗总是不得以燃烧。钟声响起,敲得公馆的人都麻木了,休克了,公馆崩溃了。这就是新旧社会的真实写照。
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与时代紧密相连,他们同时也逋受着黑暗的打击与迫害。在本书中,巴金先生采用“红岩”写法,以青年人的爱情悲剧为明线,极力抨击了黑暗社会带来的痛苦。他将自己对封建礼数、繁文缛节的积恶如仇化为笔下人物迥乎相同的命运中,正体现了他们的内心向往,只有有高超才能的人才能驾驭如此鸿章。作者设计人物形象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在审美上写给人以心灵的碰撞,产生思想共鸣。
《家》以一个支持叛逆者的形象冲击的心灵长堤,点燃了青春火把。正如作者自己所说: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还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
《家》读后感8
巴金,作为现代著名作家,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少杰出的作品,以爱情和婚姻纠葛为主要线索的《家》是激流三部曲之一,是这位文学大师的代表作。
小说《家》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世家”“同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制度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年轻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小说觉慧,觉民,觉新三兄弟在爱情婚姻下的不同遭遇。主人公觉慧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叛逆者形象,以及其二哥觉民都是在五四思潮下的觉醒,体察到封建家庭的虚伪、黑暗和腐朽。他们追求先进的思想,关注时事,积极参加反封建活动,他们渴望自由的爱情,讨厌封建的家庭婚姻,讨厌连自己的婚姻都要被束缚,讨厌将自己的感情葬送在封建礼教中。就像觉慧与丫头鸣凤,明知道身份地位悬殊,却还是不顾世俗的眼光相互爱着,甚至当冯乐山要娶鸣凤做姨太太时,她宁愿投河自尽也要捍卫自己的爱情。
而觉民与琴都是典型的先进青年,在他们见证了觉新、觉慧惨痛的爱情经历后决定奋力一搏,到最后终于赢得了他们的自由。而大哥觉新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甚至现在的话说,他有着人格分裂症,他不满旧家庭的专制,然而作为长子长孙的他,又加上受封建礼教较多的约束,他养成了委屈求全懦弱顺从的性格。他不敢大胆反抗,义无反顾,以至于不能与自己喜欢的梅芬结婚,更是将温柔贤惠,善解人意的妻子瑞珏推向了死亡地带。
小说中还刻画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接受封建礼教安排的婚姻,最终郁郁寡欢,绝望而死的梅芬;顽固封建,完全沦为封建礼教奴隶的高老太爷;温柔贤淑,通情达理,因高老太爷的死而搬到野外待产,最后因难产而丧命的瑞珏……这些都是在批评无情的封建礼教所带给社会的黑暗。
在那样的社会中,人们看不见光明,看不见希望,人们每天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唯有新思潮,新思想才能带领人们走出这个可怕的牢笼,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为了挣脱这个牢笼,到最后舍弃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追求自己想要的光明,他的这份追求新思想,新事物,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和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家》之后,我不得不佩服巴金先生对现实生活的体会之透彻,更能将这种现实生活展现在他的小说中,那么的清晰,真不愧获得“人民艺术家”的称号,《家》也不愧是中国文学的瑰宝。
《家》读后感9
当初认识席慕容,是从她的诗开始的。《七里香》,在那里她问,“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很哀婉的那种,细水长流。
但不知是否是我对诗歌不感冒,我倒是觉得她的散文回味更悠长些。那是一种生活的琐碎与闲适,没有颓废,没有忧伤,是被诗意化的生活,是被现实化的诗歌。在这里,她是一个参与其中的旁观者,注意,参与其中,这个淡定女子从来不将用嘲讽的态度与致命的清醒灌输给读者,席慕容宁愿保持着某种可爱的醉态,刻意将生命里那些细节朦胧化,去除毛边与瑕疵,只省美好。即使难免有令人遗憾的故事,在她的笔下也波澜不惊,最多最多只是一缕伤感,仅限哀伤。有时是亲情的记载,有时是初恋的描述,有时是旅游的见闻……甚至,有时只是惊鸿照影的花草树木,也被扯出一大长串感性的思维,在跳脱的文字里熠熠生辉。
席慕容除了作家的身份,还是位画家,曾在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校进修,科班出身的。我没有看过她的画,但大抵从她的文字里可以推断出那是怎样的笔触。很柔软,很随意,也很有女子的细腻,决不华丽,是清雅的水彩。犹记得在她那篇〈胡凡小姐的故事〉里,她记叙了她在布鲁塞尔留学时在大学里认识的胡凡小姐,胡凡小姐年老而憔悴,深受女学生们的漠视,但一次,她却听到了胡凡小姐的爱情故事:当年还年轻美丽的胡凡小姐曾与一个男孩相爱,那男孩却在订婚那天为了看她,永远地睡在了,通往她家的那片积雪的森林。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
“……假如搬上了银幕,最后的镜头应该是一片白茫茫的森林,女主角孤单寂落的背影越走越远,美丽的长发随风飘起,悲怆的音乐紧扣住观众的心,剧终的字幕从下方慢慢升起,女主角一直往前走,没有再回过头来……可是,我看到的剧终,放在四十年后,却完全不一样了。这样的剧终,虽然真实,却很难令人欣赏:一个古怪的白发老妇,走在喧嚣狭窄的街市上,在她光秃秃的屋里,只有一张床。”
刹那,岁月的流逝,就在不经意间淌满心扉,席慕容给我们的故事,总是那些任何人都可能经历或听说过的,光阴里的沉积。
《家》读后感10
前几天,学校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读书节”活动,有心愿纸、图书漂流活动等。学校给了我们四年级学生每人一本书,书名叫“黑熊舞蹈家”,并开始图书漂流。
一拿到书,我就爱不释手,这可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封面上画着一只黑熊在闪亮的霓虹灯下跳着优美的舞蹈,脖子上系着一条红围巾,它手舞足蹈,一脸灿烂的笑容。翻开书,就看到了目录,里面写了许多故事,有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黑熊的代购、黑熊舞蹈家·······
我喜欢看得是蠢熊吉帕。里面讲了一只母熊叫“吉斯”,公熊叫“吉帕”,它们生下的孩子叫“吉雅”。吉帕一直想赶走吉斯和吉雅。一次,它们遇到了一只大老虎,吉帕吓的连连后退,这个时候,吉斯和吉雅来了,最后它们联合一起把老虎给打败了,可吉帕却还是把吉斯和吉雅赶出了它们住的这个岛。我觉得吉帕实在太坏了,竟把吉斯和吉雅赶出了家门,看来熊当中有好熊也有坏熊,没想到吉帕竟然这么残忍。
我还喜欢看得是“黑熊舞蹈家”。里面讲了一只黑熊王叫“阿宝”,它跳得舞蹈优美极了。可它也有两个坏毛病,一个是它受不得任何委屈,它要是发起脾气来,无论谁怎么呼唤,它都不理睬你;还有一个坏毛病是它不许任何人摸它的鼻子,更不许陌生人亲近它。黑熊舞蹈队中,除了阿宝,还有一只三岁的黑熊叫“圆球”。虽然阿宝的舞蹈比圆球要好,但圆球的脾气比阿宝要好多了。一次,元首夫人想和阿宝跳舞,可它们想到怕阿宝抓伤元首夫人,就让圆球去了,并把它们的名字给调换了。后来,真阿宝被关进了禁闭室,它在禁闭室里绝食。最后,在跳着心爱的舞蹈中结束了生命。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不禁可怜起了那只真阿宝,可能它死都不能瞑目,为什么它没做错事情,人们就要把它关起来。虽然圆球和高贵的元首夫人跳过舞,但是阿宝却和更多的乡村姑娘跳过舞。人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也要为他人着想。我们人类一定要保护动物,不能伤害它们。
我总会在脑海里浮现出阿宝用最后一丝力气跳着优美的舞蹈,一想到那一刻的阿宝,我的泪水就再眼眶中打转。
《家》读后感11
激情,热情,是人追求自己对象的本质力量。巴金说:“我不是用文学技巧,只是用作者的精神世界打动读者,鼓舞他前进。”巴金在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和经历,使他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和熏陶,为他爱憎分明,感情丰富的性格特征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随着年龄的增长,巴金看清了大家庭内部的种种矛盾愈演愈烈。长辈的专横,各种人的无耻和罪恶一幕幕的表演着。看到他所亲近的一些青年,特别是女子,遭受礼教的凌迟和折磨,使他格外痛心。处于长房长孙地位,性格软弱的大哥协助家族掌管家务,然而他却常常屈服于长辈的压力,忍受着非难和攻击,由于祖父反对送子女进新学校,巴金失去了进中学的机会。只能在家中跟着表哥学英语。现实像沉重的石块,压制着渴望发展的巴金。他对自己所处的大家庭充满了厌恶,乃至憎恨的情绪,他恨"上人"的虚伪与做作,恨封建家庭的专制与残暴,恨耳闻目睹的压迫,欺凌与不义,恨一切恶势力和不合理的现象。因为它们摧残着爱,阻碍着爱的实现。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巴金创作了《激流三部曲》的开篇——《家》。
巴金一再宣称,是过去的生活“逼”他拿起笔来。巴金在谈到他的代表作《激流三部曲》的成功时,说:“倘使我没有在封建大家庭生活过十几年,不曾身受过旧社会的种种痛苦,不曾目睹过人吃人的悲剧,倘使我对剥削人,压迫人的制度并不深恶痛绝,对真诚,纯洁的青年男女并未无热爱,那么我决不会写《家》,《春》,《秋》那样的书。”
巴金曾说:“我把我大哥作为小说的一个主人公,他是《家》里面两个真实人物中的一个。”“觉新是我的大哥,他是我一生爱得最多的人。”
时至今日,几十年后,巴金仍深深怀念着他的大哥,认为“觉新不能见到今天的阳光,不能使得年轻的生命发出一点点光和热,确是一件使我非常痛心的事。”“他三十多年的生活,那是一部多么惨痛的历史啊!(《家》附录一《呈现给一个人》初版代序)”
可以说,巴金创作《家》,是因为目睹无数年轻可爱的生命横遭摧残,他的心因为爱怜而痛苦,“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是流着泪写的。
《家》读后感12
有人说,名师之"名",不在于"名",而在于"明"。"明"就是智慧。有人说智慧是一条通往人生幸福和快乐的心灵之路。教育家的智慧不仅会给自己的人生带来幸福,更会带来孩子的幸福,教育的春天。
《16位教育家的智慧档案》一书汇集了国内优秀教育专家的访谈录。这些访谈围绕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改革等展开,展现了教育专家的智慧和研究途径。书本保持了访谈的现场感,读来轻松愉快。
在教育家李振西异想天开的教育生涯中,彰显了教育家的魅力;在教育家李吉林身上让我感受到积极工作的无限动力,40岁才是她教育科研开始的年龄;在教育家顾泠沅的教育专著中,我又一次深刻学习了教育科研的组织原则和实施管理的过程;在教育家张思明身上,看到一位教育者勤学、求索的精神;在教育家张化万"将玩进行到底"的教育理念中,明确了小学教育的真谛;在教育家刘彭芝身上,让我感受到管理的力量和无穷的魅力;在教育家康由岩身上,我们不得不感受到为教育事业鞠躬尽瘁的忘我精神。
在这些教育家中,杨一清校长可能是距离自己比较近的一位。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大学的讲堂上,他专程来学校给我们作一场报告。报告的内容虽已模糊,唯一记得的是他亲和的神情。而后,几位好同学进入学军小学,对他更是称赞有佳。第二次见他,是在两位同学的婚礼上,杨校长每次都热情洋溢地发表贺词。就像是她们的家的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据说他现在退休后,还喜欢到学校修剪花草。
45年风雨历程,45年教书育人。这位将一辈子献给学校的教育家,在学军小学发展的路上贡献了智慧和一生。他的生命和学校的发展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书中"校长是这样炼成的"的标题印证了杨一清校长的一生。
《16位教育家的智慧档案》将智慧家的思想和经验传承给教育岗位上的每一位老师,当我们阅读智慧,用智慧武装自己时,我们也在智慧自己的人生。
"教育需要智慧,智慧需要理智、阅读、实践和思考。只有智慧地化解各种教育问题,创造性地投入工作才能享受教育带来的幸福和欢乐。教师职业不应该仅仅是'奉献',或者说,这个'奉献'本身也是收获,收获成长!教师的成功不应该仅仅建立在学生的成功之上,也应该有自己的成功。
《家》读后感13
《家》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琴,不仅因为她有才华,更因为她是封建社会里剩下的唯一希望。
我佩服她。她与觉民的爱情不是利益的纽带,不是遵循父母之命,不是谁想攀附谁。他们仅仅情投意合,仅仅因为爱而单纯地想要相依相偎一辈子。
有人认为《家》里德觉慧才是新时期的希望,但以我之见,琴乃唯一的光。觉慧是青年,有着青年的朝气与不羁。但他在爱情面前,选择了退却。因为鸣凤毕竟是婢女,而他是少爷啊。也许在他心里,这就是他们之间的永远不可逾越。
不然当他知道鸣凤被爷爷送给了一个老头,为什么仅仅想要向鸣凤道歉,而不是争取救回她?
但琴的爱情不是软弱。当她知道觉民被迫定亲,她气,她恨,她没有哭。也许她是在怨为什么觉新不去反抗,不去拒绝那亲事。她知道自己有多爱他,所以她愿意为他咆哮似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
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
看完后我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生在那个人吃人的年代,我暗自庆幸还有琴的存在。
小说的最后,觉慧终于离开了他厌倦已久了的家,要到上海去,寻找那个属于年轻人的新的社会。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走进新社会的希望.
《家》读后感14
吃过晚饭,收拾好碗筷,正准备去楼下散散步,却发现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下里起了小雨。望着窗外淅淅小雨,我在窗前的书桌前坐下,顺手拿起桌上的一本《读者》,翻看起来,一篇叫做《送给沃尔特一家的圣诞花篮》的文章吸引了我。
大概内容是:小作者与他妹妹特别希望在自己10岁那年的圣诞节能收到礼物,但这种愿望是奢侈的。因为,那时他们家里没有钱,生活非常拮据,就在这么困苦的情况下,作者的母亲却用一直攒下的钱买了一篮装满食物的篮子,并把篮子送给了邻居沃尔特一家。这个举动使小作者很不理解,要知道自己家也不富裕。可母亲的回答是:“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多点奉献精神就行了,这样别人也会拿东西作为回报的。”后来作者与他妹妹还真的都收到了彼此想要的礼物。
读完这篇短文之后,发现作者并不是像题目写的那样完全讲送给沃尔物一家的礼物的事,而是借用圣诞节送食物这件事,向我们讲述了一个道理:做人要懂得分享。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上帝恩赐给我们的,不论是谁给予谁,这都无关紧要,只要我们始终保持一颗善良的心,给予的心。
其实我发现分享真的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因为在我的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我这人平时挺大方的,虽然妈妈也常常教育我说:“好东西要懂得与他人分享。”但对于零食方面却有些小器,生怕这些美味被人吃了。有一次上学我拿了一包青豆放在书包里,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正准备自己一个人偷偷吃,却被同桌看到了,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在她的手心放了一些豆子。没想到她津津有味地吃完后,顺手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巧克力给我,巧克力软软的,热乎乎的。我顿时觉得与人分享的感觉真的很快乐,手里的零食也变得比平时更美味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同桌的巧克力一直放在口袋里,想吃有点舍不得,又怕同学看见了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吃,因为我的“大方”分享,所以让她更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吃了,也把在口袋里揣了好久的有点融化的巧克力给了我。从那以后,我们俩就成了很好的好朋友。
真的,送人玫瑰,手留余香,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好东西大家一起来分享吧!
《家》读后感15
当我捧着《百家文》,读者一个个古人立志的故事时,学贵有“勤”这四个字时不时地从字里行间中跳出来,并不断在我眼前做着放大缩小的运动。
我是个滋味感觉还算勤奋的女孩子,在校能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家偶尔也能翻翻课外书。每次考试总能应付自如,课余与同学交谈也有共同语言。因此,我曾为自己的这点勤奋而沾沾自喜。然而,当我读着“远行千里为借书的刘恕”“隐居深山为读书的郑樵”“夏夜囊虫而读的车胤”“冬天映雪而读的孙康”“牛角挂书而读的李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顾炎武”时,“自惭形秽”逐渐爬上了我的心头,并慢慢扩散开来,我的这点勤奋又算得了什么呢?
“发愤图强”,这又是《百家文》烙印在我心头的一个词。越王勾践兵败而入会稽山,从堂堂皇帝沦落为一介囚徒,可谓免顶之灾。然而,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信念,使他忍辱负重带着妻子为夫差当奴仆,终于得到夫差特赦而放。回到国中,他每天卧薪尝胆,以告诫自己不忘国耻。正是凭着这种发愤图强的精神,苦营十年,三千越甲吞吴。是啊,人生若有图强的精神,许许多多的难题都会给你让道!
以前老师在我作文本上写的最多的就是:“怎么啦?你的字又‘喝酒’了,怎么东倒西歪的!”爸爸也时常感叹:“你啊!什么都好,就是字写得龙飞凤舞!叫你横平竖直,你总是左耳进右耳出!”一直以来,我很苦恼,也想写端正些,可写着写着就又潦草起来了。一天,阿姨来我家做客,她一见我的作文本就唠叨开了:“你啊,与其长久的煎熬,不如痛下狠劲把字练端正!”于是,我买来了钢笔字帖,开始练习起来。可是心血来潮没几天,我又心有余而力不足了。真的又要半途而废吗?不能,决不能!于是我拿来辣椒,每当想偷懒时就咬上一口。一星期过去了,帮个月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终于,老师在班上表扬我的字明显进步,爸爸妈妈也不再直摇头了!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朋友,如果你想成为他人心中的“天才”,那么请不要忘记:人贵有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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