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刀锋》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刀锋》读后感1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
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读后感2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平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刀锋》读后感3
“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对于拉里来讲,用这句话形容他最恰当不过。经受过战火的考验,经历过战友拿命相护的震撼,他看似迷茫,实则顿悟,物质的繁华,安稳的现状难敌内心的空虚,于是他选择“闲晃”,深入书海,走南闯北,做他人不屑一顾的劳力,以身体的疲惫换取精神的舒展。甚至最后散尽积蓄,亦在所不惜,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始终都在路上,似乎无论落脚何处都能心安,又似乎哪里都不足以让自己真正的完全的歇落。
相比拉里,伊莎贝尔恰巧和他相反,丰富的物质生活才能带给她满足与快乐。优雅的仪态,优渥的生活,对自己千依百顺的丈夫,一对乖巧懂事的孩子。但凡是一个女子该有的她都有了。按说,她该知足,可她却一边逢人炫耀着自己的恩爱幸福,一边还想得到自己昔日恋人拉里的爱,这焉能说不是她精神空虚的另一种写照?
最是同情那个一生热衷于上流社会的艾略特,他生命的遵旨似乎就为那一个接一个的豪华派对,似乎只有日夜穿行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才能找到自我存在感。想起他临死前还不忘那一场已被出局的宴会,总会莫名的感到心酸。多少风光无限时的前呼后拥也未必能换来耄耋之年时的嘘寒问暖…
关于苏菲最后的结局,也许不能说是最好的归宿,但那也算是一种解脱吧。本应满满的幸福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原来从天堂到地狱之间也不过一步之遥。痛失所有,生无可恋之处,选择游戏余生也许不可取,可也轮不到像伊莎贝尔那样的人去指手画脚。(就算她也经历过不幸,丈夫格雷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遭遇破产,而她的不离不弃一样让人动容。但和苏菲的遭遇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伤口不在你的身上,你又如何知道那究竟有多疼?好不容易苏菲有了从良的一线生机,终究也毁在伊莎贝尔的一己私欲上。本来可以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不成想却做了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果真是优雅迷人的皮囊下依旧藏着人性深处的恶。
你看,毛姆的书总能这样不动声色的力透纸背,让你在随着书中人物命运的起起落落的同时,不由自主的去陷入某种思考,关于人性,关于生活,关于良善,关于选择……你未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你至少会渐渐明白自己不想要什么。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在奔忙,无论是像特立独行的拉里一样潇洒的只为丰盈的精神而活(其实,大多人做不到如他这般),还是乐此不疲如伊莎贝尔那样一心追求丰厚的物质生活(大多人都在这个行列),原本都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活法,只是不拘哪样,都别轻易去考验人性,别轻易丢弃自己内心的良善……
《刀锋》读后感4
之前读《月亮与六便士》没那么喜欢毛姆,读完这本《刀锋》倒是爱上毛姆了,读他的故事很流畅,娓娓道来,每个情节都有深意。
我挺喜欢埃利奥特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极致空洞,终身追求各种名利场,参加社交活动,到死都在想要穿最高贵的那套衣服参加盛会。但是他重视亲情,慷慨,不是个坏人。死时,有红衣主教来,也没什么痛苦,还挺体面的。这样的一生很多人评价它空虚,可是谁也不是埃利奥特,他或许觉得一生很值得呢。追求他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并一生追随,我觉得也挺有意义的。和拉里有什么不同。
拉里不过是追求终极真理,他闹不清生的意义,善恶的由来,毕竟他能活下来是运气(战友救了他后死了)。他读了很多书,游历了很多地方,他从艺术、宗教、理性中寻找答案,他终于找到平和、宁静,他将“平静地生活,坚忍地生活,活得有同情心,活得无私、无欲”。
他重新回到美国后,会怎么样?我想到了《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拉里是加油站那个老工人,也就是作者昵称的苏格拉底,指引年轻迷茫的心灵,了解和寻找内心的力量,终极的意义。完美符合拉里的人设和想象~当毛姆问他,你独自一人,能对美国人产生多大效应呢?拉里说,发明轮子的只有一个人,发现引力律的也是一个人。投一块石头到池塘,都会改变整个宇宙。任何事情都会产生效应。如果我独善其身,我的言行仍会影响他人,虽则无异于投石入池塘所激起的涟漪,这涟漪会引起第二波第三波,很可能一些人意识到我的生活方式是不乏快乐和平和的,他们反过来也可以言传身教。
这不就是加油站的“苏格拉底”吗?独善其身,他在加油站平静的工作,无私的工作,遇到迷茫的孩子,言传身教,有耐心,有同情心的,引导他度过难关,向内观,重拾信心和力量,完成一次次奇迹般的壮举。
索菲,是我很喜欢的角色,用拉里的话说:她有着美好的心灵,有热情,有抱负,有气量。他为了理想可以奋不顾身。即便她自寻毁灭的道路尽头,也不乏一种悲壮的高贵。她那是还是个孩子,我们一起坐在榆树下读诗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精瘦的小毛孩,竟已种下了精神之美的种子。我特别羡慕这种读诗的人,我朋友圈有个每天发布一首诗歌的朋友,有时候能静心读一读他发的诗,而有时候只能划过。读诗的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精神之美的种子在那儿茁壮成长。
所以看到索菲在车祸中失去至爱和孩子,自甘堕落,抽烟酗酒滥交,显得那么合情合理,而又悲壮可怜。拉里能救她,拉里想救她,于是和她结婚。可是她没能经受诱惑。最终的命运也是早就预见的,哪怕不是客死异乡,也是疾病缠身而死。
说到底,这是一本讨论如何生如何活的书,活成拉里?活成索菲?活成埃利奥特?
《刀锋》读后感5
断断续续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看完毛姆的《刀锋》。
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伊莎贝尔和拉里。伊莎贝尔漂亮出落,热爱社交、出行和橱窗里的富丽堂皇;拉里则有着禁欲系的超然,追逐知识带来心灵的丰盈和哲思带来人生的自由。
生活中,伊莎贝尔和拉里的身影我们大多数人中影影绰绰,有的人喜欢或者因为习惯慢慢依赖上富足简单的生活:工作之余,网红地点的打卡,新款轻奢商品的追逐,手机层出不穷的短视频…有的人就像不知魏晋的桃花源人,文字中缱绻的故事,清冷的人物,偶尔让你按下暂停键的哲思,亦或是对红尘滚滚商业社会的解构,希望逐步掌握世界或者商业社会构成和运行的奥义。精神世界中深层次的泵感才能让你变得更快乐。
我相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物质流俗和精神丰盈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两面:我们沉醉于诸多感官的快感之中,我们也同时希望有精神上更高层次的刺激和满足。只是,作为芸芸众生,我们很难游离于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之外。一者,我们作为社会秩序行进的齿轮,被社会和工作的工具理性支配着,不断的KPI和重复劳动,已然让我们疲于奔命。二者,我们会首先认为要有更多的财富自由度,才会有、才能够追寻精神的自由度。最后,就是海量的游戏、爽文小说、社交视频app充分占据着碎片时间,沉浸在即时的享受和简单的快乐之中。
我们好像渐渐无力去追逐或拓宽诗和远方的内涵和外延,随着年岁趋大,职业定型,再无九天揽月五洋捉鳖的心力来对抗社会的谄媚和冷漠。我们匍匐在社会物欲的泥淖和森严秩序之下,在所有的获得和deadline之后才能喘息,进入片刻的贤者模式。
部分男性有着较为明确的指向,事业、养家和财务自由,可以有更多的推力和身段。部分女性,则没那么幸运,没有殷实的家境,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和契机。有时候会试图尝试斜杠青年,以期同时获得内心期望的品质生活和独立女性的赞许。
之于爱情,最大的感触就是他似乎是唯一可以不需要理性来解释的现象。伊莎贝尔爱拉里,可能是因为拉里身上恬淡超然的稀缺特质。伊莎贝尔也可以全身心得交付给格雷,同时,还维系着与拉里的情感牵绊。突然觉得,人的内心和感情其实弹性十足,你所无法理解和接受的,并非你真的无法接受,而是因为你从未接触,你有足够的自由度选择离开。当某种外力或者契机让你置身于和第一眼并不喜欢之人的稍长相处中,情愫会暗自滋生,诚如《诛仙》里的张小凡和那一袭水绿。
我们司空见惯并切身经历,挚爱之人的炙爱逐渐冷却、熄灭。我们更习以为常的是,那个微信上初次联络、初次见面的人,少了些许幽默和吸引,就好像洞察全貌,缺失了一期一会因缘际会的耐心,匆匆进入下一段的奔赴之中,周而复始。殊不知,站在更长的时间节点回望,未来几十年的流年早已将初次的悸动稀释得荡然无存。
别高估我们感知和理解一个人的能力,别低估我们内心情感的张力和弹性。不是要勉强自己委身屈就,而是,有时候我们可以变得钝感一些,别把价值连城的际遇,轻易推走。
《刀锋》读后感6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7
今天读完了毛姆的作品《刀锋》,小说刻画了许多鲜活的任务角色,活在他人眼光和评价中的艾略特,现实、美丽聪慧又富有心计的伊莎贝尔,老实厚道的格雷,曾经富有梦想但被现实击垮的索菲,以及现实生活的叛逆者拉里。
拉里无疑是整个故事的主角,他作为一名飞行员参加了一战,在看到战友因为救他而死去的时候,突然有所感悟,决议去寻找生命和生活的真谛。为此他去读各种哲学书籍,不惜与未婚妻分手,做过农民、矿工、流浪者,去印度跟随瑜伽士修行,最终抛弃所有财产的羁绊,去做船工、修理工和出租车司机体验生活。他觉得这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相对而言,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才是一个真实的人,她尽管那么爱着拉里,但是在明白拉里的生活方式后,毅然决然的离开,选择了靠谱的格雷结婚。这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两人根本不是一类人,因为爱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显然不能持久。多年重逢之后,即使重燃爱火也能保持本分不逾矩,显示了良好的修养。最后赶走索菲虽然做的不地道,但至少没有赤裸裸的说或做些什么,至于后果却是她当时也没有去想的。
拉里认为金钱是羁绊,而作者认为金钱是“自由”和“不求人”,我认同后者,我本凡人,片面的视金钱如粪土和一无所有,说明还是没有勘透物质的本质所谓的羁绊来自于你的灵魂,而非外物。
我钦佩拉里这样的人,但我不必成为这样的人。或许他境界比我高明,但平凡自由平凡的意义。不一定贵人老爷的生活就比凡夫俗子的生活让人更有感触,各有各的幸福和不同。一个人苦行僧般的生活未必会比朴素的生活更有感触和感悟,只有体验过不同的生活才可以稍微比较一下吧,而这又会因为主体不同而不同。
本书留给我最大的思考是如何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不管哲人、圣人还是凡人,你不必与他们有一样的生活。圣人、哲人的生活不一定适合你,凡人的生活你也未必喜欢,人应该找寻到自己的生活意义,并用自己的方式生活。别人的价值观不必成为你的价值观,你或许会受到别人描述的那种状态和思想影响,但你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批判的接受,否则,你就会活成别人。
生活不可避免的被身边的人和你读过的书影响,不奢求你能时刻保持清醒的独立,但希望你能在某些时刻能获得片刻的清醒来思考人生,那个时候你作为真正的自己,脑海里没有别人的思想,不受任何支配。尽管你可能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至少你知道内心真实的自己。
或者好多人可以在这本小说里看到自己的影子,但是请不要去学拉里。作者只是描述了一个他认为完美的人,如果被这种人设吸引而去学习模仿,无疑或被看作误入歧途。
突然想起之前看过《大唐双龙传》,里面的徐子陵成为我很长时间的偶像,做事方式变得无欲无求、顺其自然,遇事不争不抢,自以为清高、飘逸,与众不同,实际上就是一个沙雕。
人只有成为凡人,才会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要有凡人的情感,才会是一个真实的人。
“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完善。”
《刀锋》读后感8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财政部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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