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侦探集》有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福尔摩斯侦探集》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侦探集》有感1
宁静的夜晚,清风拂着窗帘,知了在不停的鸣叫着,坐在书桌前的我紧紧地盯着一本书,入了神……
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它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柯南道尔历尽毕生心血著成的,同时也是以福尔摩斯的好朋友华生的口吻来叙述的。
福尔摩斯一直以来都受到广大读者的钦佩甚至为之倾倒。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为法律捍卫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作者所塑造的这个有血有肉的小说主人公福尔摩斯虽然似个圣人,但又并非圣人。可以说,是一个及其细心又善于观察的人,尤其是有关于断案等一系列细节能够做到仔细观察、联想的人。
他经常在实验室里摆弄一些奇怪的化学试剂,证明自己的想法或已存在的事实;他可以从一个人的衣着、表情、眼神及各种细小的动作快速准确的判断出这个人的心理或他曾经去过的地方或职业、目前的状况等···这不得不令人惊叹!但是,这一系列的推理如果真要说出个所以然来又是那么有理有据,可谓“事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细心至无人能及。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每一个案件委托人的出现都让福尔摩斯的观察力更加透彻。他能准确无误地说出一些委托人不曾向他透露的情况,仿佛他曾目睹或亲身经历过一样。但是,作者塑造的福尔摩斯是个只在他涉及的领域上发光发亮的人。而在另一方面,如: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等领域,他一无所知。“一个不知道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构成的人,不知道地球绕太阳转的大侦探”这是华生医生在书中对福尔摩斯的介绍。他只专心于研究犯罪及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或是一些科学实验。当然福尔摩斯的小提琴拉得也很好。一个人如果在某方面有突出成就,那就有一些方面是他从未涉足的。正如他解释那样: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你必须选择地吸收知识,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那样做是愚蠢的。福尔摩斯就是这样,把他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一件不漏地装入他的脑袋并把它们付之于行动,难怪他在破案方面达到登峰造极程度。
他在破案过程中遇到危险时表现出来的从容镇定和大无畏的精神是使人折服的。然而,我更欣赏的是他做事的'风格。作为一名侦探,虽说这是他的职业,但是,他并没有因为某个贵族出手大方而更加卖命,也从不会因为委托人地位身份低微就加以漠视。看得出,福尔摩斯是出于对案子的极大兴趣才探究洞穴,最终挖出真相的。福尔摩斯是个淡薄名利的人。他只在乎破案过程中自己思维的融动和这个案情的起伏迷离,对于破案的功劳,让那些官方警察谁爱谁抢去吧!反正他不会在乎这些。对于酬劳,他也是不计较的,只是他不得不靠这个职业吃饭,他所拿的是他应得的。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虽然已在侦探界名声大噪,也帮助一些达官显贵破案,到头来还是穷光蛋一个。在当今社会,这种人少之又少,真是一个纯洁的灵魂。
福尔摩斯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在他的身上体现出了一种精神:让世界多一份友爱,少一份罪恶。这不正是全世界人民所追求的么!同时,也正是侦探事业的艰辛与坎坷才让最后的胜利显得如此的耀眼。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那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细心观察的精神。
读《福尔摩斯侦探集》有感2
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因为我欣赏福尔摩斯那种看生活的态度,他的看法与旁人不同:别人希望平平凡凡,安安静静过生活,但福尔摩斯希望生活给他挑战,给他暴风雨,过一个坎坷而又惊险的人生。
《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讲的是“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写了这些案件的具体侦探过程。
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中,我认为做好看的是“血字迷案”,在案发现场,其他的侦探们一遍又一遍检查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的尸体,而福尔摩斯却仔细观察着那支雪茄,和墙上所留下的血迹,还有地上的泥脚印,最后,就是因为福尔摩斯发现的这些现象,才把案件给揭破的。
我之所以说福尔摩斯与众不同,是因为书中所说:如果他没事可做,一天就会打三次卡因,就是这样大义凛然面对案件的挑战,我们生活中也有。
我的奥数兴趣班里,有一位同学,她叫王鑫仪。一天,老师给我们发了一张练习卷,说:“最后一题很难很难,大概是初三的题目,可以不做,不做也得分!”我心想:反正也得分,懒的去做它。第二天,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题目,全班都做出来了,之后,老师说:“有哪位同学发现其实这一道题就是昨天诗卷的最后一题呢?难道你们不会自己去挑战测试自己吗?只有王鑫仪一个人做了。”课后老师还表扬了她,王鑫仪成了大家的榜样!
《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推荐大家可以去看一看。
读《福尔摩斯侦探集》有感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侦探集》。它非常有趣,是关于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的侦探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先生创作的。他把福尔摩斯这个虚拟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故事情节写得扑朔迷离。因此,阿瑟柯南道尔先生成为杰出的小说家,剧作家,还成为了侦探小说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这本书分为几个大的篇章。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我最喜欢冒险史其中的一篇侦探故事,名叫红发会。主要讲的是:一位年轻人在报纸上看到了所谓的红发会,据说只要天天在一个屋子里抄写字典,就可以赚到很多钱。年轻人去面试,并成功的通过了。可是一周后的一天早晨,他来工作,可是却关门了。他觉得很奇怪,就找到了福尔摩斯先生。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和井井有条的逻辑思维,最终破了案,这原来是一场银行盗窃案。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比如: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一定要细心,不能马马虎虎,如果福尔摩斯马马虎虎的,当然就破不了案。而且做什么事情也不能慌乱,一定要冷静。
《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的道理,我一定要读更多的书,明白更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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