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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时间:2022-04-18 15:40:0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热爱生命》有感通用1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热爱生命》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热爱生命》有感1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只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种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是坚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输的人。就像《士兵突击》里钢七连连长所说的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一样,不抛弃声明,不放弃生命,和自然搏斗,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这样才会赢!

读《热爱生命》有感2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读《热爱生命》有感3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热爱生命》,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中收录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墨西哥人》等许多杰克伦敦表现生命在极限状态下不屈抗争的作品,读后令人感慨万千。

  杰克伦敦的作品多以歌颂生命为主题,《热爱生命》就是他的著名短篇小说之一。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淘金者在美国经历的几天艰苦生活。他一路上风餐露宿,饥不择食,寒不择衣,还与野狼和棕熊进行了激烈的搏斗,最终凭着顽强的毅力存活了下来。在《一块牛排》一文中,逐渐衰老的拳击手汤姆金在面对年轻气盛的桑德尔时,并没有屈服,而是利用战术,不断消耗他的体力,几次将他打倒,却因为体力不支而惜败。《雪虎》一文中,一只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来到人类世界,先后被不同的人抚养。然而这些人对待它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对它很体贴,有的对它很冷酷。经历过残酷的现实后,它最终被一户人家收留,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人物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从淘金者到汤姆金、从雪虎到利威拉,个个都是典型的不向命运低头的“硬汉”。他们在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和在自然困境中的顽强挣扎,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比拟的。而这本书也告诉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读《热爱生命》有感4

  当泪滴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时,激荡起的是一阵阵来自与心谷的震撼。书里的淘金者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彻底征服了我的心灵,在生与死的屏幕上播放了一场场意念与意念的拼搏,生命与生命的撕杀。摄人心魄的旋律激昂地诉说了生命的原则,生命的起点。

  文章主要描写了一个淘金者的逃亡生涯。在我们眼中无数次放映了他与野兽的殊死搏斗,与死亡的盘旋。紧张汇粹着感动一点一点的侵入心脾。在文章波澜的音乐中展现得是人与自然的较量,人性与野性的角逐,面临死亡下得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得挣扎,极限状态下得自我挑战。皎洁的月儿在黑夜中耀眼地展示自己的华贵,在娇艳起舞的同时也在书面上洒下斑斑澜澜的光,宁静,越发的让故事变得凄凉。慢慢闭上眼睛,用灵魂感知淘金者那复杂的思绪在脑海里交错的无奈,明明已经失去信心的躯壳,生命却坚强得另人惊讶。睁开眼,

  我明白了:在生命的扉页上我们不能做懦夫!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也需要这种力量来激励我们的学业、事业。

  在电视中,我们能够看到成龙的潇洒动作,但谁知道在这辉煌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辛酸与苦涩?在成龙刚刚步入影视界时,只试演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而这也是他跋涉一千多家公司所得来的报偿。可正因为这个小角色,让成龙一步步迈向成功。

  这就是生命的强悍,你赋予它很少,他却带给你很多;这就是生命的不屈,你嫁予它一份坚强,它回还给你更多希望;这就是生命的力量,你赐予它的光芒,而最后它将把你自己照亮。

  不仅是成龙,霍金的顽强也同样令人感怀。尽管他快与死神会面,但是只要留存一丝信念,他都会去奋斗。然而最后他能够用坚强书写一篇篇属于自己的华章。完美仅存于想象之中,我们注定在尘土中呼吸,世界本就有着罪恶和劣迹,努力、坚强才是唯一途径。很多人在试着诠释“奇迹”的意思,“奇迹”其实换一个代表词就是“生命”。它能够繁衍信心供你活下去,它也能燃烧希望,给你足够的动力。它更能飞翔梦想,放飞属于自己的美丽。

  为生命加得色彩永远不会腐败。人必须对生命有憧憬和希望,人不可能一生下来就直奔死亡,如果生命都没有意义,那生与死又有什么两样?

  生命不是为死亡奠定基础。我们要学会为生命生存!

读《热爱生命》有感5

  生命是美好的,纵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本钱,这次赌博的本钱。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生命的价值快乐和幸福,同时,生命也因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价值。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不是不幸,是调味品。

  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调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许放的全部是辣酱、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适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着也有希望,即使再贫穷,努力也会使生活好起来;即使你是盲人,有一丝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么也做不了,愚笨要乐观,贫困要坚强,失明也要快乐,推开心中那道阻碍,你就是胜利者。现在,住在这里的我们多么快乐多么幸福!贫困山区的孩子想读书还没得读,我们却不努力,他们睡什么,枕什么,坐什么,读什么?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么想呢?

  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他吃的是生鱼,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没有,什么都没有,他有的仅仅是那条衰弱的命,常的是无尽苦。他这样,胜利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6

  一个星期天,爸爸从书店给我买回一本叫做《热爱行命》的书。我一下子被书中人物的坎坷经历吸引住了,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描写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生命历程。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向东南方赶去。他没有食物充饥,就在途中挖野菜、抓小鱼来维持行命。天黑了,他倒在地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棕熊、野狼等野兽搏斗。最后,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用四肢艰难爬行。就这样,他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他是那么坚强执著,那么热爱生命。为了生活,他进行了拼死的抗争,没有倒下去。

  想到这里,我想到了自己。有一次,我去玩攀岩,攀到一半的时候失去了爬到顶端的信心,总是担心自己会摔下来。我越想越害怕,手脚直哆嗦。爸爸站在峭壁前,一直大喊着:加油,别松劲!我终于鼓足勇气,坚持着爬到了顶端。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气馁,坚持下去,最后就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读《热爱生命》有感7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8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过一条河时不小心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一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找寻出路。脚伤让他走路非常困难,更为可怕的是饥饿。在无奈中,他将自己淘来的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带着另外一份继续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松鸡,他忍着剧烈地脚痛拼命地去追赶那只松鸡,结果迷路了。此时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体力,因而他选择把剩下的沙分成了两份,然而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没过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只病狼。他发现这只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最终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生命的珍贵,文章主人公对生命的热爱也同样使我感触颇深。

  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 ”

  那么,那些放弃自己生命的人呢?因为一些小事,就轻言放弃生命的人呢?他们实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拥有一切。

  现在的年轻人养成了吸烟、酗酒、、吸毒陋习,摧残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在我们的语文书上有这样一句话:“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不放弃自己,就是热爱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9

  一首《生命的歌唱》荡气回肠。它唱出了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的汶川人民永不倒下的坚强。生命被汶川人民演绎的如此高亢。那么,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蒙田又是如何看待生命的,学习了蒙田的《热爱生命》,你又有什么收获呢,今天特地给大家整理了读蒙田《热爱生命》有感,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要讲授蒙田的《热爱生命》,我一直认为现在的学生还小,还不适合接受关于生命之类的沉重话题。但是文章确实是经典,短小精悍。

  文章开头,蒙田变亮明自己的观点:生命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继而,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个体的生命。他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这就进一步告诉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处都是色彩斑斓,时时都是阳光彩虹,只不过我们还没有修炼到这重境界罢了。

  文中,蒙田还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似乎是在说宗教的消极性,因为宗教往往认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类在赎罪,赎罪结束了,人就可以在来世进入天堂。看来,蒙田对这种观点是持怀疑态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文章的结束,作者告诉了读者怎样去热爱生命。热爱生命不是简单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奋创造,充实自己的人生。只有这样,人的一生才不会在碌碌无为中度过。

  禁不住又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读《热爱生命》有感10

  累!累!累!实在是累!但——有心的避风港,我不怕!

  ——题记

  开学了。校园,教室,同学,老师,书本……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所有这些都意味着考试,一张又一张的试卷,角落上映着鲜红的分数。啊!这似乎是我恶梦的开始。在最后一个宁静的晚上,我的脑子里一直想着,想着……床前的课程表也该翻新了……

  “嘀嘀嘀嘀……”指针毫不留情地指向了特定时间,我被惊醒。一天开始了,从早晨朝阳的缓缓升起到夜晚月亮带来了轻风。

  一眨眼,一天飞逝。我回到家,扔下书包,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心头翻腾着如调味料般的滋味——

  自 卑

  走进教室,还没来得及和朋友聊上几句,就被分开了,“排好队”。心就被刚从冷冻室里拿出来的冷水浇了个透,是那么的刺骨。为什么,我长不高,为什么?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自我安慰:“会长高的,会看到属于自己的目光的!”回到家,妈妈见我阴着脸,脸上浮过关心,问道:“怎么了?”母亲从小到大都是我的避风港,不管下雪或是打雷,她都守护着我。没错!于是,我开口了:“班上我都成最矮的了!”母亲听到这句话,原本有些轻快的脸上又浮现出了一丝不易被察觉的暗伤,应该是被我渲染的吧!哎……“会长高的,会长高的,别担心了,去睡吧!”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有你在,我不怕!

  激烈的“战争”

  又进来几个新同学,我猛然发现,又是一场持久战,一场激烈的竞争。从我跨进这个教室的第一步起,就已经开始了。虽然我的学习也还行吧,但是总有一股威胁漫进我的心头。“我被他们赶上怎么办?”脑海中装满了这句话。于是,我拼命地做作业,做啊,做啊。

  夜晚降临了,暮色笼罩了整个天空,漆黑一片,只有那路旁的几盏微黄的灯,隐约闪烁着。微风吹动着树叶发出“嗖嗖”的响声。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我想放弃!

  回到家,母亲还是像往常一样,坐在桌边,看着电视。虽然看起来很悠闲,但是应该只有我知道,这一刻可能是母亲操劳了一整天后,才得以坐下来的唯一休息时间吧。突然被几丝银白色的东西给吸引住了。是什么?头发?没错!我竟然不敢相信,母亲平时总说自己的头发像外公一样乌黑,到了很久才开始有白发的。可……现在,那的的确确是几丝银发,是那么地耀眼!我走进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将一根一根的白发用剪刀轻轻剪下,“妈,你长白发哦!”“我老了呗!”她笑着回答。这句话像擂鼓似的敲醒了我————在这场战争中,我必须赢!

  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只有你的支持和鼓励,我会坚持,哪怕曾经我想放弃!

  汗水流进心里

  终于盼到了周末,但心中的警钟不断响起,这让我明白,不能疏忽大意,不能放松。利用别人休息的时间,去加倍努力。

  中午,吃过午饭后,一家人坐在桌边。这时父亲从口袋中掏出一叠100元的人民币,母亲也转身去楼上,从楼上下来,她的手中多了一叠鲜红的100元大钞。眼睛眨巴眨巴,我拿过数,仔仔细细地数了一遍,有整整5000元,哎!但……我知道这些钱都即将成为别人口袋里的肥肉。“哎……”不得不摇头啊!不得不叹息啊!“拼命地做呀做,到现在总算还清了。”母亲一边说一边笑。我知道,这时的笑容是用辛苦的'汗水流回心里换来的!

  啊!我的避风港也累了,但还是坚持着,支撑着。所以,我更不能退怯!

读《热爱生命》有感11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美国的途中跨越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腕,他在伙伴比尔无情地抛弃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出路。脚伤让他的身体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难以忍受的饥饿。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他战胜了这只令他作呕的病狼,咬死它并喝掉它的血。最终,他获救了。读完这本书,我被书中的淘金人在自然困境中所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和惊人的生命力所感动。

  淘金人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的呢?是他对生的渴望和对生命的不放弃。让我感受到生命的伟大。人生路上有鲜花和掌声,也有荆棘和挫折。你能勇敢的面对就能战胜一切困难了。我是一个小学生,我在学习上常常被一些难题所吓倒。碰到难题时,我自己不动脑筋往往是去问爸爸妈妈,也经常遭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现在想想学习成绩上不去的原因是缺乏对困难意志力。读了《热爱生命》后,淘金人顽强的毅立激励着我,我以后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勇敢面对,决不放弃克服一切困难,成为胜利者。

  让我们拥抱生命,热爱生命吧!

读《热爱生命》有感12

  那是一株“悬崖之松”。

  松将仅有的根深深地,坚实的扎入悬崖的边缘,树干已经枯萎到看不出半点清新,枝条上再也找不出一颗果实,但松却依然如呵护孩子般呵护着她仅存的一切。

  那是一朵“迎霜之菊”。

  秋光将尽,生命不止,孤傲的秋菊依然昂首挺胸,去迎接那冰冷的寒霜,无所畏惧。

  那是一条“竭泽之鱼”。

  太阳火辣辣的照在一滩的淤泥里,一条鱼鳞已经有些干瘪的鱼正在努力地向外翻滚,他正在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得最后的生的时间。

  那是一根“风中之草”,在狂风中(拚命)牢牢地抓住地面……

  那是一片“浪中之叶”,在波涛中维持着自己得扁舟……

  我仰望着,泪水充盈着眼眶。

  生命不仅仅是生与死,在生死之间往往会迸发出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让大自然都为之震动,他发出的声响将响彻云霄。

  我仰望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13

  “万物之中唯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步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这是《热爱生命》这本书中的作者题注,而我在假期里就读完了这本由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书写的著作。在《热爱生命》中,作者通过描写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被朋友抛弃后,依靠自己不怕困难的顽强意志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并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对生命的热爱。这本书使我感触颇深,也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是躯壳罢了,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却没有认识到生命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意味着失去一切的一切。在这个世界上,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世界的暗处,为外界生存的压力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了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以前时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而学,而忘了学习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了使自己更加充实,让自己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也让我们更加热爱生命。我也常常会在学习中遇到烦恼,也会想放弃学业,但是美好的生活让我坚持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梦想,而我的生命也变得更精彩。

  在现实中,有许多人不珍惜可贵的生命和宝贵的年华,肆意地抽烟、酗酒、赌博,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使得生活千疮百孔,腐烂不堪。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许多在校学生由于各种原因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有些学生因为学习压力太大,又不懂得释放压力,也不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走出迷茫,一时想不通而断送了自己的花样年华;有些学生受不得气,心理脆弱,被老师或家长批评,一时想不开,而结束年轻的生命或者做出伤害他人的举动,走上犯罪的道路。看看那些在夕阳下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因为他们懂得生命的可贵,每天都生活得幸福快乐。他们能为别人着想,并且能够善良和睦地和别人相处,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你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可悲啊,因为你们在活着的时候只会一味的追求肉体上享乐,而忘记了生命向你们发出的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它让我们的肉体和灵魂充分结合并升华。每个人都要这样强大的精神力量,才会让我们像文中那坚韧不拔,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淘金者一样,当我们有任何放弃生命的念想时,能够勇敢地战胜一切困难,最终走向成功。看完这本书后我真的觉得我们应该热爱生命,因为只有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才能使生命的火花闪烁起来。

读《热爱生命》有感14

  课堂上,王老师曾经给我们读过一篇名为《热爱生命》文章,老师声情并茂的朗读,让我感触颇多。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五年级的男孩,他很不听话,让父母和老师操碎了心。他花钱大手大脚的,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每次考试都名落孙山。五年级毕业的暑假,他和同学们出去玩的时候晕倒在地,送到医院,被查出胆囊癌,医生说做完手术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这年轻的生命仅剩的最后一年里,他顿悟了。手术后他读了一个月的书,剩下的十一个月,他走访了所有亲戚。在一场大雨后,他病发了,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在父母收拾他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封遗书,上面写着:我非常热爱生命,非常感谢父母。

  在病魔打击他时才顿悟,认识到要热爱生命,要是在他身体健康的时候就懂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个道理的话,他的生命是不是就会更加精彩呢?

  记得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每天回家总嫌作业多,不愿意完成,每到双休日或长假总是把作业一拖再拖,放到最后做。一个星期六,我又嫌作业太多了,甩手扔开作业本,偷偷溜出家门去邻居姐姐家玩。这个姐姐已经上初中了。刚走进姐姐家,我说道:“姐姐,今天天气这么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课桌上写回家作业,头也不抬地指了指在书桌左侧的3本厚厚的书,又指了指在右侧的2张大试卷,还有正在写的抄书作业,说:“我还有很多作业呢!今天必须完成,我不想拖到明天。”一看姐姐的作业量远远的超过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业像一个大雪球,而我的作业像一粒小雪花。但她却能踏踏实实地完成作业,而我却总是怨天尤人。我红着脸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间,轻轻地关上门。

  读了《热爱生命》让我感慨万千,当我嫌作业多不愿意写的时候,当我体育锻炼嫌累不想坚持的时候,当我练舞练得腰酸腿疼想放弃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尽头时才懂得珍惜生命,珍惜拥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当作生命的最后一天一样珍惜。

读《热爱生命》有感15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书中的故事振奋人心,其中一段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一个淘金的人,来到了一个荒凉的地方,没有人更没有吃的和喝的,他一点点丢掉了身上所有辛辛苦苦淘来的金子。他饿得没有一点力气,只能一点点向前爬,而此时一条饿狼盯上了他,那个人也发现了狼,现在狼要吃人维持生命,为了生存人也可望把朗作为食物。人已经饿得没有知觉了,精疲力尽的他陷入昏迷状态,这时他感觉到狼走过来用粗糙干燥的黄舌头舔他的脸,人等待时机,一把掐住狼,由于没有力量把狼掐死,就用嘴咬住狼的喉咙。狼毛粘了满嘴,但终于狼的喉咙被他咬断了,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流进人的喉咙,虽然血腥,难咽,但这热的狼血毕竟给他身体注入了力量……

  读到这里,我感慨万千:他的理想是拥有金子成为富翁,但在生命和财富之间,他放弃了当富翁的机会,丢掉金子,选择了生命。在生命尽头,人为了生存的欲望,饮下了狼血。血,一种腥腥的似水的东西,虽然难咽,但为了生存,也要咽下去。这就是对生命的热爱。但现在有些年轻人不珍惜美好的生命,即使遇到了一点儿不愉快的小事就自杀;还有一些人不珍惜别人的生命,对别人的身体甚至生命造成伤害,真是把生命当成儿戏了。书中的人为了生命生喝了狼血。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不能为了区区小事,就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现在我们生活得很幸福,就更应该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让生命体现出应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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