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读后感(通用32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书虫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书虫读后感 篇1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交谈。在暑假中,我经常抱着一本心爱的书,独自徜徉在书的海洋里,那里面充满墨香文气。看,今天我又读起了巜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让我懂得好习惯,贵在坚持。
故事讲的是: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本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给“插足”了。喜欢打扮的媛静偏偏最不喜欢看书,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媛静发出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得他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但缓静也真正的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个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习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毛主席每天日理万机,还抽时间读书。一想到这,我不禁脸红,我以前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威逼”之下才看书。总是将看书视为一件“苦差事”。自从读了这本书后,妈妈说我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空就一头扎到书海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无邪的小红帽,神秘魔幻的绿野仙踪……都让我沉迷,让我陶醉。现在呢,我喜欢古典名著。会为唐僧师徒的安危提心吊胆;会为林黛玉的凄美爱情珊珊落泪;会为梁山英雄拍手叫好;会看诸葛亮实战空城计……我一边又一遍品读,一遍又一遍思考,体会其中的阴险诡计,体会其中的善良纯真。
我觉得现在的我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炎热的夏天,酷热难耐,我独自坐在热得像蒸笼的书房,津津有味地读着书,电扇开到了最高档,吹得全是热风,可我似乎丝毫也没感觉到热——我完全沉浸在书中。“啪!”一只手打在我的胳膊上。“你都快被蚊子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进来了,替我拍死了正在喝血的蚊子。奇怪,平时最怕蚊子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胳膊上正停着一只蚊子!妈妈心疼地说:“你看你胳膊、腿上全是蚊子叮得疙瘩!”我回过神来,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咬书,蚊子咬我,我们是一对儿虫呀!”妈妈听了,笑着说:“好了好了,快去涂点药去吧!”我只好极不情愿地走出书房。自从爱上阅读,我的习作常被老师作为范文,作文也多次参加比赛获奖。我现在一天不读书就会闷得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同学们,让我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们在读书中快乐,在快乐中读书!
书虫读后感 篇2
令人开心的暑假终于来临了,美好的时光不能浪费!
我近几天读了一本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重要性,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特别好看,讲了三个女孩儿参加读书王大赛的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宝蓝和她的两个好朋友,还有她们的对手。书中讲述的女孩宝蓝是一个书迷,她在一年级时一直都是没有朋友的。有一次宝蓝在利用下课时间看书,这时她们班最淘气的民俊来抢她的书,允熙也过来了,把民俊手中的书抢了回来大声对他说:“你为什么要抢我朋友的书?”民俊吓了一跳,跑走了。允熙看了一下书名说:“这不是老师让我们看的《小妇人》吗?”“是呀,可好看了,你要看吗?”宝蓝问。“谢谢!”允熙说。从此,允熙和宝蓝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借书看,更幸运的是,两个人一直到四年级都是一个班的。可到了五年级,两个人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宝蓝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宝蓝慢慢的习惯了。她还会每天去找允熙。这一天宝蓝过去后发现允熙正在和别的同学说话,宝蓝悻悻地回班级了。但放学后两个人还是一起回家。没想到允熙又叫了一个同学跟她们一起走。这个人叫媛静,是允熙刚交上的好朋友。她是一个转学生,也就是因为媛静,宝蓝和允熙的友谊不如从前了。她们后来再也没有一起去图书馆了。因为允熙一直都在跟媛静玩,媛静一点都不喜欢看书,只爱花钱。允熙本来很喜欢看书,可是有了媛静的出现,允熙也变得不怎么喜欢看书了。直到读书王大赛,两个人才紧张了起来。这时允熙想到了宝蓝,希望宝蓝同意跟她们一组,因为三人可以凑一组。宝蓝同意了。后来因为一次吵闹媛静跟民俊要争当读书王。宝蓝想了很多方法,让媛静胜利,可是每一个都不行。这时宝蓝想到了图书馆的元美老师。宝蓝经常去图书馆,跟元美老师比较熟悉。但是元美老师不同意。因为如果告诉了宝蓝,其他人会觉得不公平。宝蓝刚跟媛静好起来,她可不想就这样失去一位新朋友。她没有放弃,就这样在图书馆里看书。其实是想等元美老师下班后再试一试。于是老师走了之后她就一直跟在元美老师后面走。可是她突然找不到家了就哭了起来,元美老师被她的毅力和真诚感动了。元美老师让三个女孩第二天去她家。这一切不小心被民俊发现了。从此以后每天都是四个人一起去元美老师家。经过一天天的学习和辅导,终于到了竞赛当天,答对50题就胜利。到了第49题时只有民俊队和宝蓝队了。第50题要选一个代表去答题,民俊队选的是民俊,宝蓝队选的是媛静。媛静一时没有想到答案,最后民俊队就这样胜利了。不过大家却都很开心,因为他们享受到了读书的快乐!
后来,看书成了媛静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读了这本书,我也很受触动,希望我可以选择热爱读书,享受阅读中带来的快乐。
书虫读后感 篇3
聪明人,抛弃你手里幻想的花罢!他只是虚无缥缈的,反分却你眼底春光。
———冰心
读着句句自然含蓄,富有哲理,无不清莹隽永,字里行间流淌着温婉的情韵、淡淡的哀愁,闪烁着文学哲理的光芒!读着冰心对童年的赞咏,品着对母爱的赞歌,感受对人生的热歌,我学会了很多。
我学会了快乐。拥有如此多的爱,生活在如此美的世界里,我要好好面对生活,曾经害怕秋,因为她带走了美丽,但如果不是秋风将叶子吹落烧透,那片片叶子岂不是要被那寒冬所撕碎了吗?如果不是秋风将熟透的果实卸下高枝,那可口的果实岂不是被冰雪所吞噬了吗?如果不是秋风将种子深埋,那种子岂不是要被酷寒所冰冻了吗?是啊,如果不是秋风把叶子介绍给了根须,哪能使他仍延续生命的道路续延他美丽的价值呢?叶子藏进了厚实的泥土,才有了一个萌生春天的温床,果实被请进了一个温暖的家,才保留了生命的胚胎。秋不是可怕的,他也带来了美丽,快乐是冰心启迪我的。
我学会了幸福。为人生幸福,为爱幸福。我知道幸福是一种拥有,一种追求,一种对生活的发现和感知。幸福在我手中,我要牢牢抓紧,看远古现今,我很幸福,看那林黛玉,拥有破碎的爱情,葬花流泪;再看那贝多芬,听不见美丽的音符,生活在黑白的世界;看海伦凯勒,她看不见美丽蓝蓝的天空,缓缓流淌的小溪,嬉戏玩耍的孩子,在黑白的世界坚挺。比起他们,我是幸福的,是幸运的。
冰心纯洁的思想,典雅清丽的文字,让我欣喜快乐,文章带着一丝愁绪的温柔、欲说还休的情韵使我感受到了那独特的风格。一句一句的独特感兴和情思变迁形成了片片晶莹的星群,永远闪烁着新一代的美丽,那生命的热歌使我感受到了强者的权威、生命的价值。
我要做强者,做聪明的人,因为前涂是强者用智慧打拼出的。宇宙的美人人皆知,是因为强者用生命,用信念挑战出的无尽渊域。国家之所以和平,是因为强者用汗水,用精神打造出的新世纪。强者们用他们那可以把跌倒看的很小,把前途、形势看成他们的生命和动力,他们才是真正值得学习的强者!
生命之所以美,之所以值得去歌咏,去留恋,是因为世界有爱、有机会、有动力、充满了挑战,现在是人生的关键,做自己的向导,树立强者的自信因为只有相信事在人为,愿意为自己理想和目标付出的人,才会有真正的收获和前途。有时候,人的所谓成就也不一定取决于智慧、才能还要有勇气信息和坚持,没有一件事是在一根烟的功夫得到成绩的,为自己守望短暂时要学会坚持,没有结果时,要沉得住气,学会坚持,别自己“丢”了自己!只有这样,你的坚持、守望才会有成功的可能。
加油吧!留校并不常见,但你要去做独特的流星,在燃烧的刹那,留给世界最美的回忆,由你坚持、自信、勇敢、拥有爱的心和坚持,去打拼属于自己的人生。品味失败,走向成功,走过心灵的阴雨捕获人生的太阳。无论成功与否,为自己的理想加油奋斗你就是最美的亮点,相信成功是属于拼搏向上的人的!
书虫读后感 篇4
《傲慢与偏见》,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著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05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我是小书虫》,这篇文章充分地写出了作者对书的.喜爱和渴望。作者读过许多许多的书,有《昆虫记》、《水浒传》、《老人与海》……数不胜数。在看书的过程中,作者对书表现得几乎是如醉如痴,常常等妈妈睡着了再起床拧开台灯看书,到第二天早上两只眼睛变得黑乎乎的,因此常受到妈妈的责怪。由于作者的博览群书,自然掌握了十分丰富的知识。
这篇文章对我的触动很大。平时我一有空就只知道玩,极少自觉地去看书,有时是迫不得已被动地看,不可能像作者一样对书表现得爱不释手和恋恋不舍。因此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多看书、多读书、多品书,孜孜不倦,学而不厌,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合理应用。高尔基说过一句话: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句话把书比喻成了面包,就是告诉我们知识就是人的精神食粮,让我们多学知识,做一个有用的人,将来能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书虫读后感 篇6
放飞梦想”为主题的全县中小学生“暑期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要求我们按照小学推荐书目,到学校图书室借阅。
我们个个欢天喜地,涌向图书室,在琳琅满目的书架上奋力地搜寻着自己的“猎物”。“众里寻他千百度”——经过筛选、比较,终于找到了自己十分喜欢的图书——《做个快乐的小书虫(阅读习惯)》。捧着心爱的图书,大家如欢快的小鸟,一路歌声一路欢笑……《做个快乐的小书虫(阅读习惯)》一书的内容有“好朋友有了新朋友”、……,“出人意料的结局”等十个章节组成,虽然只有薄薄的168页,但故事环环相扣,悬念迭出,引人入胜。烈日炎炎,热浪袭人,我被书中的故事吸引着,被主人公乐意助人的精神深深感动着,忘记了酷暑难当的夏日。
书中所讲故事是这样的: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情同姐妹,非常热爱阅读。出人意料的是第三者——媛静却“插足”了她俩之间。媛静根本不喜欢读书,只知道打扮自己,时时“臭美”。为了友谊,“挽救”朋友,宝蓝强拉硬拽,“逼”着她的朋友参加“读书王”大赛活动,并主动送书给媛静。调皮的民俊却故意“挑战”媛静——要与媛静争抢“读书王”的称号!于是,宝蓝和她的朋友便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认真“备战”,对阵民俊的“挑衅”,在老师、家人的帮助下读书大赛仪式启动了。
然而,本以为“读书王”称号能十拿九稳的媛静,结果却意外地败下阵来,输给了“调皮鬼”民俊,……
我一口气读完了全书,久久地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媛静虽然没有获得“读书王”的称号!但她却真正懂得了阅读的重要——只有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才是不可战胜的,这可能正是她的朋友宝蓝和允熙的用意所在吧!在知识瞬息万变的今天,作为学生,我们要持之以恒地阅读各类优秀书籍,吮吸知识营养,将阅读进行到底!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歌德),“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这许许多多的至理名言,无不说明了阅读的重要,阅读的无穷魅力!
“腹有诗书气自华”。让我们行动起来吧!爱书吧!书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好伙伴。
夏日的天空,繁星闪耀,美丽的银河令人遐想,我躺在凉椅上仰望星空,遥想未来,不知不觉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快乐的小书虫,在书海里游来游去,不亦乐乎!
书虫读后感 篇7
前些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一本本课外书让我爱不释手,我挑了几本回来,其中有本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读后印象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到五年级后她们没有分到一个班,不久允熙班上又转来了个插班生叫林媛静,她却喜欢打扮不喜欢看书,渐渐地允熙和林媛静走的很近,冷落了宝蓝,林媛静自己不喜欢读书还教坏了允熙。宝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挽救”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人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因为媛静从来就不喜欢读书,宝蓝就千方百计想办法让林媛静爱上读书,宝蓝为林媛静挑选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喜欢的服饰搭配方法》让林媛静从此爱上了读书。调皮大王金民俊也因为林媛静的激怒而立志读书,向媛静发出挑战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非她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也思考了好多。宝蓝不抛弃,不放弃终于把好朋友允熙挽救了回来,同时也把林媛静这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成功拉入到一个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学生行列。当然这也与媛静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是分不开的。从林媛静的转变过程中我也深深体会到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做成功。
一开始我总是在问自己:我们为什么要多读书、读好书呢?读的书多了,慢慢就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让我们变得更加有修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够让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知识。通过读书我们还了解到世界上还有很多像我们这样的儿童现在还生活在战火之中,吃不饱穿不暖。我们感谢我们的党和政府,让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幸福。也感谢书让我认识了世界、了解了世界!
书虫读后感 篇8
暑假,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好书,我读了《做个快乐的小书虫》,我被主人公宝蓝和林熙那种乐于助人、坚持爱读书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喜欢读书的一对好朋友,谁知被“横空出世”的媛静给“插足”了。爱美的媛静不爱看书,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他们参加“读书王”比赛,他和林熙,媛静组成“读书三剑客”来对付民俊,在老师的帮助下,结果却出乎意料。民俊赢了,媛静也真正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这篇文章使我深深体会到了:好习惯贵在坚持,阅读是人类进步阶梯。如果我们能将兴趣内化为精神力量,日积月累就会养成真正良好的习惯,如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习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由此看出好习惯的重要性,毛主席每天日理万机,还抽出时间读书,我也要养成阅读的好习惯,每天抽出时间阅读。
养习之功贵在坚持,要是自己产生对阅读的真心热爱才是最重要的。
书虫读后感 篇9
同学们,你们一定也很喜欢读书吧,人们都这么说:“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打开《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我相信你看完这本书,一定会更喜欢读书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热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一起读书,一起玩耍。可是因为新转来的林媛静的出现,允熙和林媛静很快成了好朋友,冷落了宝蓝。媛静爱打扮却偏偏最不喜欢看书,甚至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帮助这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了“读书王”大赛。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她们发出了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的称号,读书“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认真读书。本以为“读书王”的称号非她们莫属,但结果却出人意料,“读书王”的称号被金民俊拿走了。虽然媛静没能获得“读书王”的称号,但她真正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也是因为读书,让他们变得更加亲近了,他们一起向着更加美好的明天努力。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久久地沉浸在书本的故事中,原来书籍竟有这么大的力量,将原本最不爱看书的媛静变成了一个快乐的“书虫”。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学到知识,知识可以改变命运。纵观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的人因书籍改变并成就了自己,那是因为他们读了“数不清”的书,学到了许多知识。他们沉浸在读书的快乐里,享受着读书的乐趣。北宋著名文学家苏洵小时候不爱读书,直到二十七岁才幡然醒悟,发愤图强。自己认真读书的同时,也影响着他的儿子们,后来三人一同进京赶考,相继金榜题名。父子三人被后人称为“三苏”,一同列入“唐宋八大家”,名垂千史。
同学们热爱读书吧!书能给我们带来快乐!让我们一起畅游书海,做一个快乐的小书童吧!
书虫读后感 篇10
今年暑假,爸爸为我在书店选购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一看到这个书名我就乐了,没想到还有这样名字的一本书,真是有趣!我倒要看看这本书写了什么。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翻阅起来。
这时候爸爸对我说:“你可要认真读哦,这本书对你帮助你阅读很有用。”听了爸爸的话,我不以为然,因为我本来就是一条“小书虫”啊,难道看书还不会么?并且我阅读速度在班级无人能及的,爸爸太小看我了吧。”看到我满不在乎的样子,爸爸严肃的说:“这本书会告诉你该怎么阅读一本书,一个人能识字看书并不代表会阅读,书读的速度快也不一定能把一本书读好,有可能是囫囵吞枣,什么也没有学到。”
听了爸爸的话,我拿起了这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认认真真看了起来,看完后我终于明白了:阅读除了要有“乐读”的态度,还要掌握阅读的技巧。一本书我们在阅读时不能光光只是看书中的故事,也不能看完以后一丢了之,而是要在看书的过程中,做一些读书笔记和摘抄一些书中优美的词句、段落,有时候还要动手写写自己的所思所想。只有养成这些良好的阅读习惯,才能把书中知识变成自己可用的知识,为自己的成长助力。
现在,我知道了爸爸为什么会为我买《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它就像一盏慧灯点亮了人们阅读的路,教会我们怎样从阅读中收获有用的知识去编织着成长的梦想,真是一本好书!
在看完《做个快乐的小书虫》的那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快乐的会阅读的小书虫,遨游在书海里,阅读着思考着摘抄着......随书游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
书虫读后感 篇11
《小书虫》这篇文章主要是写作者对书的痴迷与喜爱。
在读这篇文章时,我知道了小书虫是什么意思,原来“书虫”二字是来比喻那些看看书的人,说他们就像虫子一样,恨不得把书吃掉,而童年时代的梁小天,就是这样是“小书虫”
而从中我知道了作者最喜欢博览的群书是《封神榜》《说唐》《水浒传》还有《三国》······
在这篇文章中我发现了很多的词可以运用在我们写作使用上,比如说:“匆匆忙忙,跌了”等等可是运用上,在作者读书读得忘了回家时,体现了作者一丝不苟的阅读那本书。
作者还会阅读书时,把精彩,有趣的段熟记下来,他的父母怕他眼睛看坏了,所以限制他,不准他看书,所以他偷偷的看。
这篇文章和五年级上册的,第一单元有很多一样的地方。
就比如说:《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说的就是作者对书的渴望之情,而《小苗与大树的对话》也是和《小书虫》有许多很像的,比如在《小苗与大树对话》里面说的也是作者季羡林老爷爷小时候,他叔父也不让看书,这是不是和《小书虫》有这同样的地方呢?
我对《小书虫》和本单元学习,有着很深的感触,我觉的这几篇文章,都有对书的喜爱之情。
我希望自己也能像作者一样,爱看课外书,能在书籍里翱翔,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
书虫读后感 篇12
灯下,我看完了《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这篇文章,感想颇多。
这篇文章是一位作家父亲给两个月大的小女儿写的信,信中写了他们家里人多么爱读书,多么爱写作,他希望女儿长大后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条书虫。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句话把书比做桑叶,把小女儿比做虫儿,这个比喻很生动,很形象。我觉得把虫儿改成蚕会更好,更贴切,因为蚕是专吃桑叶的。我写作文时也要多用生动的比喻句,这样文章会更好,更优美。
文章中的一家人都很爱读书,电费也一个月比一个月高,他们看书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不看书就不舒服。我也很爱读书。有一天晚上,我正在读书,看到最后一个章节,正是高潮时,妈妈走了进来:“快要十点钟了,快睡觉吧。”“哦,好吧。”我只好合上书,乖乖地上床睡觉。可是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在想书里的故事。我忍不住了,把门打开一条缝,发现屋子里所有的灯都关了,房门也关上了,万事俱备,开始行动!
我拿来了手电,翻开书,打开手电,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页,二页,我已经跑进了书中和主人公一起冒险。正当我合上书心满意足地准备睡时,妈妈推门进来了:“你这个小书虫,真拿你没办法。”
我真希望变成一条书虫,钻进书架,一本一本啃,想啃哪本啃哪本,想啃多久啃多久,还不会被人发现,那该多好呀!
书,是我们的伙伴,不论什么地方,只要它在你身边,你就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变得充满智慧,只要书在身边你便不会孤独,充满快乐和勇气。
书虫读后感 篇13
最近几天,我读了《做一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阅读的习惯,使我记忆深刻,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本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故事: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来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可是因为新转来的插班生林媛静的出现,允熙冷落了宝蓝,喜欢打扮的媛静偏偏不爱看书,还把允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蓝宝拦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想媛静发出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非他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
看完这本书后,令我最深刻的一句话:阅读除了要有“乐读”的态度,还要掌握阅读的技巧。比如,在阅读的过程中做读书笔记提炼出重要的内容,并把这些内容转化为对自己有用的知识,同时还可以摘抄书中优美的词句、段落,为写作积累丰富的素材,读完书后及时写一篇读后感,巩固并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可是,我每天都在妈妈的“威逼”之下写好读后感,我喜欢读书,可是我很懒,总是将批注读后感视为一件“苦差事”是这本书告诉了我要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在我眼中,这本书就是冰心奶奶所谓的好书。
书虫读后感 篇14
读了《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这本书后,我越来越能体会到读书的重要性。读书不仅使我开阔了视野,得到了丰富的知识,还增长了我的才干,让我明白了事理,慢慢学会做人。
这本书讲的是妈妈告诉她的小女儿她非常爱看书,父亲也是一样的,父亲梦寐以求的事就是当个作家,而妈妈每次读给女儿她自己的童话时觉得很自豪,还讲了,在深夜,每次厂里的灯都是我们家最晚关,家里的电费居高不下,并且妈妈还讲了她自己的看法。我觉得,她们一家三口皆是三条一心一意的书虫,母亲每天不辞疲倦的看书、写童话;父亲一直想成为作家,他读书、写书,而那时虽是个年幼的小女儿,却也懂得欣赏、倾听,这种品质多么的可贵。有了书籍,我们才能获得知识,不落后于别人。这本书里弥漫着书香,小女孩安琪儿才两个月大,她的爸爸妈妈就希望把她培养成一个既爱读书又爱写作的书虫,一家三口里妈妈爱好读书,爸爸爱好写作,而小女儿安琪儿既爱读书,又爱写作,安琪儿的身上包含了爸爸和妈妈的优点,这是多么完美啊!书里包含着浓浓的爱,父爱与母爱,包围着安琪儿,我相信安琪儿长大后一定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书虫。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给了我力量,我在读书中成长!同学们,让我们爱上学习,与书交朋友,做一条可爱的书虫吧!其实在书的世界里,你可以插上想象的翅膀,让你的思绪在浩渺的天空中飞翔,让你的感情在宽广的海洋里荡漾,让你的理想在辽阔的大地上起飞吧!
书虫读后感 篇15
瞧,那是谁?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樱桃小嘴,一身精雅俭仆的白裙,加上一对无时无刻捧着书的手,哦,原来是我的“书虫”姐姐。
姐姐今年13岁,最大的喜好就是念书。记得有次,我和表妹茜茜兴趣盎然地到达她家,我感到她会热情地拉着我的手,高喜悦兴地请我们吃零食,玩游戏……可谁知我们一踏进家门,没有玩具,没有零食,惟有姐姐一人靠在木椅子,手中捧着一册厚书,津津乐道地看着,竟连我们进了她家都没有察觉。“姐姐?”我走上前往,轻声问道。“……”没有回应。“姐姐,我和茜茜来了!”见没有反响,我提升了声音,问道。“……”依然是没有回应,我看着正推心置腹地念书的姐姐,小嘴一嘟,忽然猛的一下从上方将书提起,略带肝火,说:“我——们——来——了!”“啊?谁?你们啥时间来的?”姐姐顿开茅塞,新奇地看着我们,说。“唉,你真是一个地纯粹道的书虫啊!”看着一脸疑问的姐姐,我和表妹不约而同道。这即是我的书虫姐姐——杨淑敏。
书虫读后感 篇16
《老街书店的书虫》里面有一篇文章,文章名叫《甘蔗花开呀开》,作者是小河丁丁。这篇文章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文章让我有了很多的感想和收获。
本文讲述了小主人公喜欢种甘蔗,和他在种甘蔗中碰到的种种困难,以及他不畏困难,克服了种种艰辛,天天除草和辛苦的施肥,最后收获了全村当年最好最甜的甘蔗,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小主人公在种甘蔗的过程中,不仅知道了怎样去种美味的甘蔗和榨糖,还让他学会了和困难做斗争的勇气,而且他还获得了和“甘蔗姑娘”的友谊。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在我的生活和学习中,也要像书中的小主人公一样,要勇于面对困难,不妥协、不放弃,把自己热爱的事情全都认真,努力做好。有恒心、有毅力,我相信,如果我也能像小主人公一样,那么不管什么事情都能做的更好。
书虫读后感 篇17
读完《秘密花园》之后,我深深地感到心灵受到很大的震撼。
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玛丽,她生活在印度;在一处霍乱中,玛丽的父母去世了,小玛丽成了孤儿,不得不被送往画眉园,画眉园是一个古老而充满神秘的地方,有被锁了十年的花园,有被秘密藏在房间里的小男孩,而玛丽的到来改变了一切。
当玛丽进入那座封闭了十年的花园时,知更鸟站在一枝常春藤上向她问好,谢了的玫瑰花正悄悄地重新开花;幸运的玛丽找到一个属于自己快乐自由的新天地!在这里,她认识了与动物交朋友,会说鸟语的迪肯,那个浑身带着魔法一般的男孩,吹奏的笛子,可以引来一只只善懂人心的动物们。因为有他的出现,玛丽不再是以前那个“凶恶专横的小野猪”,更加幸运的是在玛丽发现柯林之后,三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孩子聚在一起,发生了只有童话才会出现的奇迹一般的事情:当孩子们相信魔法的存在时,柯林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坐在轮椅上瘦小的他,奇迹般的站在了这片属于孩子们的天地的地方。一把钥匙,改变了两个孩子的性格,脾气。
有时候希望,是从快乐中得来的,有时候奇迹就会发生,因为你有信念,你有坚持,你不放弃。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那是执着,而不是轻言放弃;那是勇气,而不是胆怯;那是春日温暖的阳光,而不是秋天的落叶。
书虫读后感 篇18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
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因为这一段情节描述了鲁滨孙在遇难后的生活,与自己辛勤努力的结果,而且在这儿的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鲁滨孙居然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个巨大的数字,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且他在那个鬼地方无依无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来战胜困难,但是我觉得他也是十分幸运的,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只有他幸存下来,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困难。在1868年终于回到了祖国,离别了28年的祖国。
他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佩服。这使我明白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是不可能战胜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
书能让我们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与知识。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想平庸地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带着自己的梦想去畅游鲁滨孙的世界,体会他勇于冒险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了解了他的性格: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滨孙”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这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问题。做陶器,做面包等细节描写都充分表现了他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他非凡的创造力。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扇紧闭的门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书虫读后感 篇19
今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书虫的城市》,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叫黑泥,它是一只聪明好学的书虫;另一个叫杜小默,她是个不爱学习的小学生。接下来随我一起走进“书虫的世界”吧!
杜小默的房间里有一个靠墙的巧克力色的大书架,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书,有她爸爸妈妈给她买的,也有去世的爷爷留给她的。可是杜小默不喜欢读书,那些书很少被杜小默翻动,日子久了,那些书就变成了一座城市,一座书虫的城市,书虫城市里有一只与众不同的书虫——黑泥,为什么说它与众不同?因为书虫城市只有它一只黑色的,所以它叫黑泥,一天晚上,黑泥从上架跳到书桌上写起字来。
第二天早上,杜小默看见了那张纸,她想晚上看看是谁写的,所以黑泥被发现了。黑泥带着杜小默到书虫城市参观,还见了市长和黑泥的好朋友。因此,他们就成了好朋友。黑泥还让不爱读书的杜小默变成了爱读书的“小书虫”呢!还发布了—篇作文《胆大兔子胆小狼》哦。
大家都说这是—本中国版的《爱的教育》,我也觉的很有道理。如果不信,可以亲自去领略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吧!
书虫读后感 篇20
生存游戏,在这里是你死我活的残酷游戏吗?不是。是两个记者为在报社生存下去的游戏,但意外却总在这个时候出现。
一个名叫杰夫的孩子,他确实拥有很强的成人思维,在贫民窟中的他就已经准备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成为自力更生的人。
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大学毕业后,他来到了报社,并有了竞争伙伴,他为了保住这个来之不易的职业,拼命地寻找素材,但竞争中的两人最终目光都定格在了一个吸毒的准备自杀的少年。许多人听到这里就会想:拍什么拍,救人要紧呐!但工作的压力已吸取了他们的理智,让它们一心全扑到了工作上。两个人的工具都准备好了,一切就由这个吸毒少年决定了,但这时杰克醒悟了,他救了人!
同学们,我们来试想一下,假如,你我就是杰克,你会去救人吗?在工作职责、竞争、良心三者之间你又会怎样选择?我只能告诉你,我会选择良心,为什么?因为在良知面前,任何都显得无足轻重!记住,对生命的关爱绝对是不可替换的!因为——你是人。
生存游戏,一个故事关于两个为了生存的工作的记者,而意外缺发生了。
一个叫杰克的孩子,他的确很有成人的思维,在贫民窟里面难以置信的做出了一番事业。
他的所有努力是值得的,在大学毕业后,他加入了报社并有竞争伙伴。为了保护他的工作,他尽全力去找素材。然后两个竞争中的人发现了同一个男孩,一个沉迷吸毒准备自杀的男孩。每个人都知道无比重要,但是两个在工作压力下的人只想到工作。幸运的是,在悲剧发生前,杰克醒悟了并救下了男孩、
朋友,想一想,如果你是杰克你会救下男孩么?在责任,竞争,良心中你会如何选择?对于我,我会选择良心,为什么?因为你是人,在良心面前一切都是苍白无力的,生命无可取代!
生存游戏,当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到了有趣和开心。这本书给了你一个虚拟的开头,你飞机的引擎出问题了然后你不得不迫降在一个小岛的雪地上。这个开始和电影荒岛余生一样。然后,这本书给了你40道多项选择题,如果你答错了,你将会返回到第一题,那就意味着你可能死亡了。下面,我为了生存在这小岛上并被直升飞机获救,我尝试了许多方式也死了好几次。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想了许多。如果我()遇到了同样的事。我能有好几次生命来存活吗?答案是明显的,我知道我没有足够的技巧去生存,例如煮饭生火钓鱼。我所知道的只有。但是这在那种情况是没用的、所以从今天起我会努力学习生存技巧的!
书虫读后感 篇21
《书虫牛津英汉双语读物:苏格兰玛丽女王》讲述1561年,苏格兰还是个未开化的国家。当年轻的苏格兰女王从法国回到苏格兰时,起初,他的人民非常高兴见到她。
她的丈夫――法国国王死了,现在,她需要一个新的丈夫。可是玛丽,这位苏格兰女王是个一主教徒,而当时大多数的苏格兰人都是新教徒。当时的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也是位新教徒。
在那个时代,人们都错觉于为他们自己的教会而战,并不惜献出生命。年轻的玛丽女王该嫁给谁呢?谁是她的朋友,谁是她的敌人?玛丽既美丽又聪明,她热爱生活,喜欢冒险,也热爱人民。或许,她爱的人太多了。
人们说她“又狂又坏,认识她是危险的”。但那是真的吗?1587年,玛丽坐在英格兰的福瑟临黑城堡里,疲惫又忧伤。现在她是伊丽莎白女王的囚徒,不久将被送上断头台。
她拿起笔开始给她的儿子詹姆期――现在的苏格兰国王写信。这就是她一生的故事。
书虫读后感 篇22
我读了《“小书虫”酸甜记》这本书之后才知道阅读时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阅读对我我们来说更是有着长远的。重要的意义,因为阅读所掌握的能力可能远比掌握现成的知识重要。
《“小书虫”酸甜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多阅读可以使自己的知识面更加丰富,而且还让我认识到学好不但提前预学,认真地听老师讲,而且还要多看一些对自己有益身心的课外书,例如成语故事书,典故故事书,最重要的是我国中国的经典之一唐诗了,只要平时自己积累的素材多,一旦写起文章就会有丰富的想象力。而我本人读书比较懒散,对课外书的热枕并没有《“小书虫”酸甜记》这本书的小主角一样有良好ide学习习惯,但我也有自己所喜爱的课外书,例如《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鲁宾逊漂流记》之类的书。
从现在起,我以《小书虫酸甜记》这本书的小主角为目标,努力学习,多看课外书,多思考问题,增长自己的知识面,养成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
书虫读后感 篇23
人世间,现实生活中还有真的爱情吗?没有搀和杂质的爱还存在吗?
我以前肯定坚信的,相信真爱的存在,现在也信,只是我觉得这样的事情几率太小了,也许不会发生在你我的身上,但是我仍然相信它的存在!不,是坚信!也许我说的有点异想天开吧,让我们回到现实中,你说的经历好象也是很多人伤心的影子,诚然,有爱的存在,可是在现在的时间中,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那么的露骨,真是不想处处提到那个“钱”字,然而,它就像是幽灵,左右着你的一切!当然包括的情感,你的爱!每个人都有追求真爱的冲动,在起跑的瞬间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让人心醉,那么的无忧,无虑!
当我们在现实的途中跑时,“幽灵”出现了,它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夺去了我们的冲动,我们的热情,我们的耐力,让我们觉得美好的终点越来越模糊,那又怎样呢?我们躲不掉的!其实每个人的幸福,自己是可以把握的。
书虫读后感 篇24
书,一个让人熟悉不过的词语。一个家庭里,必定有一个爱书之人,可是这只是一份子,能带动全家人吗?在古代,“书香门第”是给予爱书家庭的最高荣誉。可今日,这种书香之家还存在吗?简直是寥寥无几。但是作者一家却富有浓浓的书卷气,让人一读此文便感觉到了其家那芬芳扑鼻的书的气息。
《长大了最好做一条书虫》讲了一位父亲,给两个月的小女儿写的信,他希望女儿长大后也能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个书虫。
这位父亲先向女儿介绍了自己:你爸爸野心勃勃想圆他的作家梦,他想做一个好的作家,虽然他已经小有名气了。所以书不可一日不读,不能吃老本。买书读书写书,是你爸爸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全部内容。
接着,这位父亲又向女儿介绍了母亲:你妈妈给你读我发表的童话时,她很自豪。她说:乖乖,我给你念一篇你爸爸写的童话。你一点儿也听不懂,可你母亲还在很傻的给你读。这个两个月的小女孩的父母,总是幻想,希望一家三口,皆是一心一意的书虫。
这篇文章里弥漫着书香,小女孩安琪儿才两个月大,她的爸爸妈妈就希望把她培养成一个既爱读又爱写的书虫,一家三口里妈妈爱好读书,爸爸爱好写作,而小女儿安琪儿既爱读书,又爱写作,这是多么完美啊!这篇文章里还有着浓浓的爱,父爱与母爱,包围着安琪儿,我相信安琪儿长大后一定是一个优秀的书虫。
文章中有一句我最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形容真是即生动又有趣,把书籍比喻成桑叶,把爱读书的人比作虫儿,桑叶会给予虫儿营养,书也会给予人类精神上的营养,这个比喻十分恰当,尤其是“白白胖胖”这个词,更突出了给予的营养。不过,我觉得“虫儿”可以换成“蚕”更能突出桑叶对它的作用,而且更生动了。我以后写文章也要多用比喻句,会使文章能够更优美、更流畅。
书!一本好书,是我们一生的好伴侣,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中的知识好像一阶阶楼梯,引向进步,引向成功,最后,我觉得,我呼吁:“让我们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吧!”
书虫读后感 篇25
从前,玛丽是一个脾气很怪的小孩,她脸色枯黄,没有一点色彩,灰色的眼珠命令着女仆转来转去,紫色的嘴巴不停的又吼又叫。
这一天,来了一种怪病,第二天早上,玛丽的全家都死了,只剩她一人孤零零的,之后他被接到舅舅家,在舅舅家门前的草原上,认识了玛莎女仆,玛莎告诉了她秘密花园的故事,甚至告诉她花园的钥匙被舅舅埋了起来。
夜深了,玛丽听到了一阵阵哭声,她便点着蜡烛,循着哭声找到了一个跟她一样怪脾气的小男孩---柯林。
玛莎对玛丽说:“明天一早你到草原上去看看,一定会见到你心里的狄肯的。”果然如此,他们在草原上见面了,这时本爷爷的更知鸟,叽叽喳喳的飞过来了,在地下刨了个坑,露出了锈迹斑斑的钥匙,打开了被藤条遮住的花园,他们每天都在花园里除草,玩耍,可开心了。之后他们把柯林接到秘密花园,这是他们三个人的小秘密。
柯林的爸爸回来后,看见柯林不再像以前躺在床上的像一根毛线一样,现在他的儿子变得跟大树一样强壮了。
柯林的爸爸不在像以前愁眉苦脸,而是眉开眼笑。他们每天都来秘密花园玩,可高兴了。
现在秘密花园已不再是秘密,而变成了开心花园。
书虫读后感 篇26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玛丽、柯林、狄肯三位小孩。玛丽是一位小姑娘,她的爸爸在英国工作,妈妈则是寻欢作乐的人。玛丽出生后,就交给了奶妈,她的妈妈就没有抱过她一下,玛丽是一个瘦小的女孩,体弱多病。也是一个性情暴躁、蛮横霸道,但自从那场灾情极为严重的大火乱后,无数人生命被无情的夺走了,玛丽也被送到了大庄。
玛丽是一个被溺爱的孩子,不会穿衣服,不会穿鞋子等……,当初不愿在花园里玩,可是到了后来,她几乎天天出去。在夜晚听见风府呼啸声,她更害怕了,还隐隐约约听见哭声,不由得使人不寒而栗。玛丽有三次都听到过哭声,晚上睡不着觉,就有出去玩了,在那里他遇见了老班和知更鸟。有一次,知更鸟带她玩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座秘密花园,接下来,他天天去那里。经过长时间的相处,玛丽发现她喜欢上了玛莎,经过玛莎的介绍,玛丽认识了玛莎的弟弟----狄肯。他是一个不错的小伙子,玛丽当然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便把秘密花园的事告诉了他。这两个小孩,天天去花园里,玛丽稀疏的头发变密了,黄小的脸变胖了,但在一天晚上……
玛丽又听见了声音,便随着声音而去。这一次,他终于找到了声音的来源。在一个房间前她停了下来。她推门进去,手里拿着蜡烛,看见一个小男孩,火光的亮度使小男孩转过身来。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并且愉快的聊天。这个小男孩叫柯林,是这里的小主人。总是怀疑自己有病,但自从认识玛丽之后,性格与情绪完全变了,不再哭,也不再吵闹了。他们也有产生矛盾的时候,但很快就会雨过天晴。
柯林、玛丽、狄肯三个小伙伴天天去秘密花园,食欲也增加了,变得又白又胖。但他们又怕大人们怀疑。当狄肯把整个故事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他妈妈-----苏珊所儿比。她的妈妈是非常懂得教孩子的。于是她让狄肯每天带着一桶牛奶和三份面包,吃得饱饱的。
柯林顿爸爸是一个四季在外旅游,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他的妻子说:“在花园里……”狄肯的妈妈为了玛丽和柯林专门给柯林顿爸爸写信,爸爸真的回来,在花园里,柯林一头撞进了爸爸的怀里,这真是一个美好的结局!
书虫读后感 篇27
《呼啸山庄》,唯一一部没有被时光的尘土湮没的杰出作品,《呼啸山庄》,唯一一部有着永久艺术魅力的光辉作品。
我用了一个星期多的时光看完了《呼啸山庄》。我合上书,不禁惊叹,这个久居深山,几乎从不和外界接触的未婚女子怎样能写出爱的如此深刻,恨的如此入骨的小说呢?这个一生都活在不幸的世界中,孤独凄凉,没有笑声,没有朋友的女子,怎样能写成这样一部富有独创性和超前性的伟大作品呢?其实不管怎样样,不管是因为什么这部极其富有内涵的奇书,已经能够让我们领悟到很多很多人生的真谛了!
《呼啸山庄》到底凭借什么成为了一部不朽之作呢?首先它没有受到城市里大众化的影响和控制,完全描绘出了一个原汁原味的山村荒野的景象。使人们领略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故事中的主人公都保留着原始的性格: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这一切的一切在我们这些长期受到传统礼仪的约束的人们看来就显得十分个性,十分有新鲜感。有人说《呼啸山庄》是“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要我说这都要归功于作者艾米莉?勃朗特极丰富想象力;极强烈的激情;极深刻的内心体验和她那把主题升华的才华和潜力。我认为这些也就是为什么《呼啸山庄》能如此畅销的原因了。
当我回味着这本书的深刻内涵和本质时,我发此刻《呼啸山庄》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其中另我感触最深的是它教会了我持续人性的尊严和心灵的自由。无论我们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或是多么残酷的考验,我们都就应向往自由。
书虫读后感 篇28
我看了这一部杰出的小说——《小公主》,非常的感动,也非常的震撼。
因为一个年纪只有十来岁的小朋友却承受了这样一个巨大的打击,同时,我也目睹了一场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故事里的主人公——小公主撒拉·库尔。她是一个驻印度的英国军官的独生女儿,自幼便死了母亲,由父亲一手把她养大的,当她七岁的时候,进了伦敦的学校读书,由于父亲拥有很多财产,所以被学校特别看重。她很聪明,也很懂事,而且喜欢读书,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少女,时常编造故事,讲给朋友们听。她具有崇高的风度和仁慈的性格,喜欢帮助别人,所以全校的学生,对她就像女天般的尊敬。但是,当父亲的事业失败,又得了热病不治去世以后,撒拉便开始过着悲伤难堪的生活,可是最后梦幻般的奇迹却发生在撒拉的身上我读了这篇短文非常地感动,有时还会热泪盈眶。故事的主人公从大喜走向大悲,年仅十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读完故事之后,我想,如果我是故事里的主人公,那我该怎么办呢?
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习,同时,它也唤起了我心底深处哪颗最真挚的心,去面对一切困难。是啊!人的一生是丰富多彩的,有酸、有甜、有苦、有辣我觉得白涅德夫人的生活十分艰苦,跟撒拉库尔的身世和遭遇是十分相似的,,可以说白涅德夫人有着那坚强不屈的意志,是平常人所做不到的我们应该像白涅德夫人和撒拉·库尔一样,歌唱生活,热爱生活,我们的境界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应该每时每刻地向她们学习生活,是一所充满智慧的学校,大海教你有宽大,蚂蚁教你勤奋团结,树木教你脚踏实地,太阳教你关注世界你要从中学会自立、勇敢、宽容、进取你要从中学会真假、是非、善恶、美丑一边走,一边用心打量这个世界吧,每天都会有不同的发现!尔后,像蜜蜂一样,把种种精华聚集、融合、调配、酿出蜜蜂芬芳的生活。
朋友,别忘了,你还要欢快地歌唱啊!
书虫读后感 篇29
曹文轩曾经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而英国作家弗朗西丝?霍奇森?博内特写的《小公主》就是一轮太阳,照耀我们成长。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世界名著《小公主》,它是著名作家弗朗西丝的作品。
从前,家境富有的萨拉来到寄宿学校时,像一个光彩夺目的小公主。然而,父亲的离去改变了这一切,在冷酷自私的校长的安排下,她成了小女佣,小教师,甚至屡屡流浪街头。可无论如何,他的举止依然像一个小公主。萨拉注定要成为公主,因为她比其他的女孩儿经历更多,也有跟多勇气去面对生活的挫折。
这虽然是被我们所盼望的,皆大欢喜的结局,故事写得却不落俗套,人物和情节都极具代表性,字里行间更是充满着神奇的吸引力——有那么多可爱的对白,巧妙的安排——看着十分动人。在那简单的言语之中,有让人折服的道理。从我们的角度看到的世界,尽管充满困惑和不解,却真切地反映出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每一个小女孩的梦想,正是集于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那么光彩夺目。那么请像萨拉一样,对自己许下心愿:失望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镇定并且保持希望永不灭;生气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温和有礼懂得控制自己;快乐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明白感恩学会与人分享。
小公主萨拉曾经引导了一代又一代的女孩子追求真正的公主梦,让她们学会幻想,学会表达,学会谦和,学会有原则,有信仰,有希望。
书虫读后感 篇30
傅智红,中学高级教师,浙江省优秀教研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先进个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从教以来,一直用心探索温润如水的课堂风格,潜心研究故事育德的教学模式,主持的多个课题在省、市获奖。寒假期间我看了傅老师的我有好习惯:《小书虫酸甜记》(学习篇)。大概内容是:习惯,往往起源于看似不经意的小事,却蕴含足以改变命运的巨大能量。
本书收录30个真实的好习惯养成故事,道出了习惯养成小秘诀,也揭示习惯改变人生的真理——1、日积月累,学习不累!2、字典,是我们不会说话的好老师;仔细,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的好朋友。3、不懂就问,可以把问题搞得清清楚楚。4、今日事,今日毕。小小习惯,终身受益等。
书中以天籁般的说法讲播种行为、收获习惯的阳光童年。用同龄孩子的好习惯故事来唤醒孩子,不教而教,真是老师、家长和孩子的福。妈妈和我一起阅读这本书,还告诉我:一本好书,一生财富,要求我一周一贯。我很感谢妈妈在书籍方面给予我无限的经济支持,我喜欢看书,妈妈也会严格筛选我所读的书籍。我希望在广阔的书籍海洋里,我收获到所有让我健康成长的营养!
书虫读后感 篇31
假期里,我不知不觉的长大了,书,只有书,才是我心灵的家园,书,只有书,才能让我快乐。我要做一条在书的海洋里游来游去。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虫与他的书》,这本书真的很好玩,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真的蛮好看的。
从书名就知道了讲的是书和书虫的故事。书虫呢是一种出书的虫子,有一天书虫发现了一本书,书虫看到书虫拼命地逃。书一边逃一边扔下好多的字,字全部都成了真的,书虫一一体验过都不满意,书虫终于落在了书上。开始吃书,每个字都很美味,书突然合上了,把书虫压扁了,书很后悔,打开书发现书虫没有死,就给了书虫很多美食,他们成了朋友。有一天书虫飞走了,书到处找书虫,可是找到时发现书虫被小鸡吃了。书求小鸡把书虫还给自己,可是小鸡吐不出来。书就一直等到小鸡长大生小鸡在长大再生小鸡再……终于有一天一个鸡蛋破了书虫出来了。
看到这里我很感动,因为书虫和书有情有义。珍惜身边的朋友吧,友情天长地久!
书虫读后感 篇32
在暑假里,我读过的对我感触最深的书,就是《小公主》了。
《小公主》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一篇着作。主人公萨拉是一个漂亮而又懂事的小女孩,她出生在印度,后来去英国的一所私人学校读书。那所学校的老师同学大都爱慕虚荣,以家庭状况来评价别人。当时由于萨拉的爸爸很有钱,于是老师对她很疼爱。这使许多同学心生嫉妒。但萨拉始终友好地对待每一个人。于是,萨拉交了不少好朋友。
就在萨拉十一岁生日时,她的爸爸在采钻石矿时被一个朋友给骗了,并且因为疲劳,得了热病去世了。萨拉悲痛欲绝,但她依然坚强乐观地生活。可她不再是受大家尊敬的“小公主”了,成了一个一个任劳任怨的女仆。
不久,那个朋友找到了萨拉,向她解释钻石矿的误会。终于,萨拉又重新成为了“小公主”。
这本着作对我很有启发。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许多的孩子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不为父母着想。要知道,现在的生活是父母给我们的,将来,我们要靠自己,撑出一片天地。
我从萨拉身上学到了乐观,学到了坚强,也学到了宽容和自信。所以,我们要为父母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自信自强,自尊自爱,感恩父母,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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