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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狗》有感

时间:2022-03-26 14:36:4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狗》有感(精选1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狗》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狗》有感1

  今天,我读了《忠实的狗》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很久前,威尔士王子有条狗,一天,王子把狗留在家里看护年幼的儿子。几小时后,王子回来了,见狗浑身是血,进家一看儿子不见了,王子非常生气,举剑将狗杀死了,这时,他听到床下孩子的哭声,弯腰一看,孩子安然无恙地躺在床下,他同时发现在床的另一边有一只死狼。王子终于明白了一切,原来是狗为了保护孩子咬死了狼!他立刻跑到狗的身边,狗已经死了……王子绝望地说:“我杀死了自己最忠实的朋友!”

  这是一个令人悲痛的故事。谁也不敢想象狗能打败狼,但它做到了,可也因此冤死在自己主人的利剑之下。毛主席曾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无论对人对事,在没有充分实践和对事情真相的把握之前,我们无法正确的下结论,也无权下结论。只有透过现象看清楚本质,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三思才能后行,因为我们都不想抱憾终生!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误会,而造成永远的伤害。如果我们都能从自己做起,宽容地看待他人,发生误会时,认真分析误会的原因,我们同学间的友谊就会更加深刻,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读《狗》有感2

  牧羊犬帅仔它有一只保姆狗,这只保姆狗本来是善良、温柔的,可嫉妒让它走向了邪恶的世界。

  帅仔是那么地爱保姆狗,可之后的保姆狗总是千方百计地去害帅仔。这都没逃过笑猫和地包天的眼睛,笑猫和地包天很多次帮了帅仔,这让我异常感动。

  当然也有搞笑的地方,那是一种法国的贵妇狗,很爱酷,每一天都要给头发染一染,今日染成红色;明天染成绿色;……最经典的动作一看就让人发笑。

  这本书告诉我:世界是公平的,大家有时候都会有一点嫉妒心。可是,嫉妒心会让我们失去了理智,所以我觉得大家有了嫉妒心,过了一会就得清醒,要不然那样的事真的会发生。

读《狗》有感3

  这本书主要讲了保姆狗,想杀死自己亲手带大的帅仔(牧羊犬)……

  这个故事发生在冬天,保姆狗和帅仔都是同一个主人但他们的性格不同,因为帅仔帅气,人人都喜欢它,而把保姆狗忽略了,保姆狗肯定的认为是帅仔夺走了别人对自己的爱,所以一心想害死帅仔,而帅仔却浑然不知,一次一次的掉进陷阱……

  马小跳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吧!马小跳虽然调皮,但是他一次又一次的把帅仔从死神手里拉回来,有一次保姆狗把帅仔骗到山上去,想让帅仔吃有毒的食物,帅仔心底善良,相信了它吃下了有毒的食物,还没一下帅仔就到下去,还好被马小跳他们发现了,把帅仔送进了宠物医院,幸好帅仔活了过来。

  最后一次保姆狗想用车子来撞帅仔,保姆狗的阴谋是这样的,因为自己比帅仔矮很多,所以车子压不到自己,而可以压到帅仔,先把帅仔引到马路上玩,车子一来就蹲下来,这样帅仔就…。

  那天和保姆狗想象的刚好相反把自己给撞到了,保姆狗想回家,帅仔就背着它,回到家是保姆狗早已经奄奄一息了,不知道保姆狗能不能活过来……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最大收获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没。

读《狗》有感4

  《漂亮的狗儿》一书写了乡村儿童美好的生活。读完了这本书,就使我联想到了城里儿童不一样的生活。当城里儿童一大早起床,强忍着汽车尾气,赶去上奥语奥数时,乡村儿童可能躺在床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倾听着小鸟的歌唱;当城里的儿童晚上十一、二点钟还趴在书桌前,完成奥语奥数时,乡村儿童可能正躺在稻草堆上望着繁星满月的天空,遐想着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当城里儿童暑假里跑来跑去,这个补习课上完了上家教时,乡村儿童可能在河里游泳,吃着醋酸甜甜的山楂果;当城里儿童迎着刺骨的寒风,顶着大雪去上课时,乡村儿童可能打雪仗、堆雪人……为什么城里的孩子们学习负担这么重?原来,城市里分好学校和差学校。学校越好,教育质量越高,相反就差了。而乡村的学校是不分好坏的,教育质量都差不多。城市里的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考上好学校,就让他们拼命地学,最终才导致这样的。

  现在,城市里的孩子童年都放在了学习上,哪里有自己快乐的童年呀!人生的童年是很珍贵的,也是很短暂的,现在城里的孩子已经失去了童年的快乐,更失去了人生中最为宝贵的童年记忆。一个人即使童年时期学得再多,长大成人后又能记得多少呢?那么,怎样才能让城市里的小孩子拥有快乐呢?首先,全社会都要对此特别关注,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教育部门也要对此重视,采取措施,减少考核作业,学校要要求老师不要让学生读死书,死读书。其次,家长要减少孩子的学习负担,要适当上些小孩感兴趣的课,但也不要太多。让快乐属于儿童自己,让我们的童年重新变得更加美好!

读《狗》有感5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讲述的是金刚是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既照顾小主人一家,还处理着全镇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回归大自然,加入她的狼群。金刚的忠诚受到动摇,而他最后还是和人类在一起,打败了劲敌红火的挑战,还是坐上狗王的座位。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狗王金刚身上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

  书中令我最佩服的人物是狗王金刚,他身上有许多可贵的品质。他非常勇敢,在面对沙利文举起的长枪时,金刚毫不畏惧,一跃而起,扑向沙利文。在闻到枪的气味,他果断让白杨和冰狼先走,自己面对可恶的朱扒皮。

  金刚这样的勇敢,我和狗王金刚相比,就相差太远了了。在生活中我一点儿也不勇敢,很胆小,回想起在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和爸爸、哥哥去杭州,在杭州的青少年少年宫活动中心玩耍。一进少年宫,我就看见高大的摩天轮,哥哥高兴地说:我们去玩那个吧!说着,他指向了摩天轮,我一看这庞然大物,立刻手脚发软,胆怯地说:太吓人了,还是不要玩吧。可在一番争执后,我们还是去玩了。刚开始的时候还不吓人,当我的座位转到最高处,我抬头望了一下,四周都是蓝蓝的天空,吓得我立马低下头,而哥哥和爸爸都勇敢地站了起来,看着四处美丽的风景。爸爸风趣地说:赶快站起来看风景呀!我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望着四处美丽的风景,低头却看见万丈深渊的峡谷似的,立刻坐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来减少自己的恐惧,心想:太吓人了,我这么害怕,他们还很高兴,我再也不坐摩天轮了。现在回想,我这么点高都害怕,而金刚这只雪橇犬连枪也不怕,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

  读了《神勇狗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困难,但只要你勇敢,就一定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读《狗》有感6

  这是我读的黑鹤的第四本书。写动物小说的作家中,我比较喜欢黑鹤。大概是黑鹤本身就是内蒙人,他写的动物小说,一读就把你带回到草原,游猎时代。

  黑鹤的小说总是有这样一种魔力,让你想要一直读下去。这魔力大概是草原,蒙古细犬,游猎民族这一系列的意象的陌生感,天然的吸引着我们,就像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语言上掺杂了太多鄂温克族的语言,并不能很容易顺畅的读下来,可驯鹿,部落天然的吸引着我,让我很快读完了那本书。黑鹤本身就是内蒙人,这个身高1米9的内蒙汉子,小时候却非常体弱多病,被母亲送回草原调养身体,这时有两只犬一直陪伴着他,度过了最孤独的时光。黑鹤被母亲从草原接回时,这两只狗不能带回。其中一只常常去他们分别的火车站,等待,半年后郁郁而终。这两只狗在黑鹤的童年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抚慰了他的心灵,童年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这或者是他的小说的主角总是蒙古细犬的原因。他身上流淌着游猎民族的血液,正是因为如此,他的小说读起来特色鲜明,颇吸引人。

  《鬼狗》,全文262页。鬼死了,在一个夏日清凉的黄昏,鬼慢慢走向营地前面的一块草坡,在那里卧了下来。那个草坡,就是当年阿尔斯楞发现鬼的地方。再后来,他们迁移了营地,阿尔斯楞夏天过暑假时,来到过旧营地。那片草坡上什么也没有了,但是,那片草坡上,却生出一从更高大的牧草,比周围的草地更加青翠茂盛。昨天晚上读时,就在想故事的结尾鬼会死去吧?只是我不知道鬼会怎样离开。鬼陪伴阿尔斯楞上小学,每天准时在校门口接他,阿尔斯楞去镇上读中学,鬼每天守候在公交汽车停靠的路口,鬼等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鬼在那片草坡上等待,他一直记得阿尔斯楞告诉他:“在这个地方等着他回来。”或者陪伴黑鹤童年的那两只狗,命运有些悲惨(一只出了车祸,一只郁郁而终),他故事的主角最后的结局往往趋于温馨。黑鹤没有描绘鬼死后,阿尔斯楞的表现。结尾只有一点淡淡的哀伤,鬼是老死的,他在等待阿尔斯楞的过程里睡着了,这对鬼来说也许是美好的结局。读到最后一章时,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下来,沉浸于故事之中,共情于作者,不知是不是完成了一点自己对这本书的解读。

读《狗》有感7

  几天前,我又一次荣幸地申请到了《蓝光长毛狗》的试读书机会。这本书里,讲述了一个充满爱与关怀的故事。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长发的长毛母狗的一生。它是一只黑毛母狗,有着神奇的尨狗血统,它的一身黑色长毛在月光下会闪射出蓝色光芒。小狗&ldqu;长发&rdqu;和它的亲人一起生活在老人&ldqu;大嗓门&rdqu;家的院子里。长发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先后被别人抱走,这让它很焦虑。一天夜里,灾难降临了:长发的兄弟姐妹和它的妈 妈都因吃了有毒的食物昏倒,被一个狗贩子偷走,从此院子里只剩下了孤狗的长发……长发渐渐长大,做了妈 妈。可就在长发重新找回家庭温馨时,主人大嗓门叫来了那个偷走它亲人的狗贩子,狗贩子带走了它的孩子。

  这是一个里面充满了悲欢离合的感人故事。从长发出生,到它有了孩子,最后再到它死去,在它的一生里它曾与无数事物告别:它的兄弟姐妹、它的妈 妈、它的孩子……但是,长发总是表现得那么坚强,又那么倔强。它经历了许多磨难与考验,苦难与挫折,但它依旧活得如此有尊严。在自己的孩子被狗贩子带走之后,长发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狠狠地咬向主人大嗓门的手臂……

  比起长发这样的狗,我们人类更应该向它学习。学习它的坚强不息,学习它的有自尊的表现,学习它为自己坚守一生的真诚、善良、担当、谅解、宽容等美好的品质。长发坚守了这些品质整整一生,让它们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绽放出了它生命的欢歌。这甚至让长发与这世界的道别,变得看上去是如此轻松并从容不迫。

  长发的故事让我懂得:动物与人一样,都是大自然所孕育出的花朵。我们一定要给予它们足够的爱,真切地去关注、去了解它们。只有彼此关怀,才能一起跨越生命中注定的每次磨难,才能了解对方灵魂深处的想法,才能让自己的生命绽放美丽与色彩。长发就是这样去做的。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在一起,就应当去关注对方,学习对方身上表现出的好品质,并去将关怀和爱给予它们。不要把任何一只小动物当作听懂人话的畜生,它们的背后,可能就有一个感人的故事!

读《狗》有感8

  今天,妈妈给我买字帖时候发现了最新出版的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便给我买了一本,回到家我拿起书就读了起来,不一会儿边读完了,下面我来讲讲故事内容。

  球球老老鼠被人类踢上了,万年龟背着他来到了翡翠公园,主人公笑猫见到了老老鼠,老老鼠说他见到了地包天日思夜想的小白,笑猫给地包天说了他见到了小白,地包天听了高兴极了,准备和笑猫还有球球老老鼠一起去小白在的地方,笑猫问老老鼠小白在哪里,老老鼠说在绿狗山庄,笑猫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有绿狗么?翻过了一座山,到了第二座山的山腰,笑猫看见了代表绿狗山庄的一尊绿狗的雕塑,他们到了绿狗山庄。

  当天晚上老老鼠和笑猫一起去寻找小白,可是找遍了山庄的每个角落都没发现小白,不久,地包天也失踪了。小猫和老老鼠也发现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秘密,一位雕塑家为了完成100件绿狗的作品,为了追求自己的艺术个性,他剥夺了一百只狗的快乐和自由,将一百只各种各样的狗的毛漂染成绿色,还残忍的给这些狗做手术,把钢丝埋进他们的耳朵里,硬是让他们的耳朵支陵起来。可是笑猫和老老鼠无法救这些狗,就在这时老老鼠喝了一瓶神奇的红酒让他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于是,在一个晚上绿狗山庄上演了惊奇的一幕……

  读完了我为雕塑家的自私感到耻辱,不能为了自己就剥夺别人的生活。

读《狗》有感9

  前几天,我读了《保姆狗的阴谋》,我感受到了牧羊犬帅仔因为善良一次次被腊肠狗伤害,非常的可怜。

  保姆狗很喜欢牧羊犬帅仔小时候的样子,因为小时候人们看不出牧羊犬帅仔的可爱漂亮,腊肠狗像保姆一样安心的照护着它。后来帅仔越长越可爱漂亮,主人把对腊肠狗的爱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所以腊肠狗就渐渐失宠了。腊肠狗以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它的爱,所以它嫉妒帅仔,它要想办法除掉帅仔。

  保姆狗的阴谋开始了,它不让帅仔吃饭,骗帅仔出去吃放了老鼠药的饼,结果帅仔中毒了,保姆狗自己跑了回去,这次多亏了笑猫它们的帮助,帅仔才被救了回来。主人对保姆狗起了疑心,把保姆狗送到了一家工厂里,保姆狗把帅仔也带到了这里,结果帅仔又被主人领了回去。有一次,帅仔来到工厂看望保姆狗,保姆狗设计想让帅仔被车祸死亡,结果反而自己被车撞了。它临死前看着帅仔伤心的样子,非常后悔,后悔不该恨帅仔,去害帅仔。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人不应该又嫉妒心,嫉妒心会害人害己。

读《狗》有感10

  今年暑假,我读了杨红樱最近出版的“笑猫日记”系列中的《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中的一个深刻的道理至今仍在我的脑海里不停出现。

  这个故事主要讲一只叫“帅仔”的纯种柯利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老头儿,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开始,牧羊犬还只是一只不起眼的幼犬,人们都喜欢那只腊肠狗,腊肠狗每一天都喂养那只小牧羊犬,把它当毛绒玩具。之后,牧羊犬长成了一只人见人爱的`大狗,高大威武,于是,保姆狗就没有人喜欢了。就因为如此,保姆狗想出各种办法毒害帅仔,想夺回人们对自我的爱,可是每次都被笑猫和他的伙伴“地包天”救出。最终,保姆狗老头儿精心策划了一齐可怕的车祸,但由于汽车滑向了另一边,结果死的是保姆狗自我,而不是帅仔。

  读完这本书,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老头儿这两个形象时常在我脑海中浮现。其实,保姆狗老头儿也有自我的优点,他有德国腊肠狗所具备的一切优良品质——冷静、坚韧、智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罪恶的深渊。

  其实每个人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我的美丽的天空,谁都能够在这片蓝天下好好地活着。保姆狗也一样,可是他为什么必须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本来就不属于他的天空呢?

读《狗》有感11

  我曾经有幸拜读过曹文轩伯伯笔下的许多书籍:《草房子》、《山羊不吃天堂草》、《第十一根红布条》等都是我书柜里百读不厌的好书。最近,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狗牙雨》。

  这本书中有着十余个中短篇小说,但我最喜爱的还是这本书的当家文章——《狗牙雨》 《狗牙雨》这篇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农村孩子杜元潮在一次洪水中失去了母亲,与父亲一起坐在一块厚重的棺材板上飘到了油麻地这个镇子。他和父亲被一个地主收留了,父亲负责给地主家看守浇灌用的8个风车,而他却整日在地主大院里与地主家女儿采芹玩耍,但由于另一个大户人家孩子——邱子东的介入,这游戏间就有了种不明的火药味儿,还有一些骄横与霸道,三个孩子渐渐疏远了,杜元潮沉默了,他不再参与邱子东与采芹的游戏,远远地逃离他们。在那下着淅沥小雨的日子里,杜元潮与采芹被大人带回了家。因为杜元潮私自带着地主千金小姐到野外午睡,被地主赶出了家门,杜元潮的父亲颤颤惊惊的收下了地主家的一小块地皮,带着杜元潮过起了属于自己的生活······

  这篇小说依然使用了曹伯伯他那种质朴的乡村文字,令人感到回味无穷。这篇文章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孩子心中单纯的爱与大人们那复杂的封建观念。

  本来,采芹和元潮两个孩子,包括邱子东三人都是十分纯洁的,他们可以做很好的伙伴,一起在田野间自由自在的玩耍。但由于落后时代大人们门当户对的观念,让他们天天生活在封闭的大院里,孤单的做那些大人们安排的事情。这封建的观念可真是害人不浅啊。再看看现在的我们,每天坐在舒适的家具上,用着各式各样的文具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学校,与同学们嬉笑着完成每天的任务与学业,这些都是得来不易的呀!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里一定发生过许多不一样的事情。总之,我们只有一个童年,要好好珍惜。 《狗牙雨》这本书真是令我感到震撼,我会一直铭记在心。

读《狗》有感12

  这几天,在家里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小火鸡与狗妈妈》,这本书讲述了小火鸡与狗妈妈互相关爱的故事。这个故事很奇特,照常理说一般是狗养狗,鸡养鸡。可是这本书确实狗养鸡。?

  尽管小火鸡不是狗妈妈花娘的孩子,但是花娘还是非常疼爱小火鸡,当小火鸡去啄食的时候,花娘总是紧紧的跟随在小火鸡的后面,一刻也不离开,生怕小火鸡跑丢了。有一天大雨倾盆,狗妈妈花娘弓着腰为小火鸡遮风挡雨,小火鸡感动不已。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妈妈的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

  几个月过去了,小火鸡长大了,可是狗妈妈花娘却渐渐变老了,两条腿不小心也被折断了,很难再站起来。小火鸡很心急,惊慌失措,不知该如何是好。刚开始小火鸡经常鼓励狗妈妈花娘站起来,可是花娘还是没能站起来。过了几天小火鸡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开始每天都捉狗妈妈花娘的头,第一次狗妈妈花娘咒骂火鸡,第二次跑了两三步。这时小火鸡发现这种方法确实能帮助花娘重新站起来。就这样每天都重复着这种游戏还那么乐此不彼。有一天小火鸡在次去捉花娘的头时,花娘一个前扑到了小火鸡的身上,嘴衔住了小火鸡要把小火鸡吃掉,结果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不但没有吃,还不断的舔吻小火鸡的羽毛。小火鸡终于成功了,虽然冒着生命危险去激励花娘重新站起来,但是我觉得这是孩子长大后可以为妈妈心甘情愿做的事。?

  我从这个故事里深深体会到母爱的伟大,以及毫无血缘关系的小火鸡冒着生命危险为让狗妈妈花娘重新站起来的良苦用心。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不父母的重托,好好回报他们的爱,成为他们引以为荣的骄傲。

读《狗》有感13

  嫉妒之心,人皆有之,非但人有,狗也有。?有一只狗名叫“帅仔”,他很完美,得到了很多爱,但他招来了很多的嫉妒。但“帅仔”却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的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有许多狗嫉妒“帅仔”,但有一只纯种的腊肠狗特别嫉妒“帅仔”,在形体上,他比“帅仔”小。

  在年龄上却比“帅仔”大,他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的走向罪恶的深渊。?腊肠狗名叫保姆狗老头儿,他设计了好多的陷阱来陷害“帅仔”可到了最后却害了老头儿自己,它设计了一场车祸,让“帅仔”被撞,可那辆货车歪向了公路中间的隔离带,“帅仔”没死,了“老头儿”。?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会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事情来,如果要我直说的话,老头儿的命运好不到哪儿去。

  常言道,好人一生平安,就是说好人好运。换到猫狗的身上,便是好猫好运,好狗好运,我不认为保姆狗老头儿是一条好狗,所以我相信他不会有好运。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片美丽的天空下,好好地活着,如果你的猜疑心和嫉妒心不那么重,如果你也不要那么多的心眼儿,总而言之,如果你让自己简单一点儿,快乐一点儿,那么你的生命还是不错的,??我一直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更相信“性格决定命运”。无论是人,还是狗,还是猫,都应该有好的性格,如果你的嫉妒心太强,这样不仅会害了别人还会害了你自己。

读《狗》有感14

  上帝见人太孤单,便给我们派来了狗。

  狗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它是狼的后裔,但他没有狼那样凶残,反而添加了一种忠实。狗通人性,正因此狗才那样动人的追随,那样始终不渝。

  狗是我们与天堂的联络。他们不懂何为邪恶,嫉妒,不满。在美丽的黄昏,与狗儿并肩坐在河边,犹如重回伊甸园。即使无事可做也不觉无聊——只有幸福,平和。

  狗具有高度的服从性和责任感,还有他那敏锐的耳朵和鼻子,他可以成为我们最忠实的朋友的。他尽职尽责的为我们看家护院。但是虐狗事件时有发生。鬼狗的经历就是一个强有力的例子。

  鬼是一条野性难驯的纯白色獒犬。他本因是出色的獒犬,但却因为一次没完成任务,被卖给了石料场主德子。后来鬼无法忍受德子的玩弄,不得已向人类发起了攻击。有被货场的黑人带走。黑人对他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训练。鬼从此沦为一只斗犬,变成人类娱乐和牟利的工具。鬼是一只出色的斗犬。由于那个黑人的迫使,每一周都要比赛一次。这就像一样,每一次都是用鬼的生命作为本钱的。应为都够的次数太频繁,鬼体力不支在一次打斗中失利,受了伤。但是那个黑人却一点也不关心鬼,只知道用鬼来赚钱赚钱赚钱。柜式一直有灵性的狗,他已经对人类失去了信赖与渴望。他决定离开这里,到草原上去,去寻找自己的生活。草原上的生活非常困难,但鬼一点也不怕。为了觅食,鬼被一只枪打中。那时,草原上下着漫天大雪,鬼蜷缩在一堆灌木丛中,被一个叫阿尔斯楞的孩子捡到,他用自己那真诚的心再一次温暖了鬼冰冷封闭的心灵。他们之间建立了纯真的友谊。鬼再一次暴风雪中救了阿尔斯楞。后来,阿尔斯楞你上学时,鬼天天去接他。阿尔斯楞到更远的地方上高中,当他再一次回到草原上,鬼已经死了……

  其实,我们只要真心对待狗的话,够一定会忠实的跟在你身后,他会保护你而不惜牺牲自己。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虐狗,那么狗会反击人类。那也是我们人类自找的。那些把狗当成牟利工具的人,他们已经被利益蒙住了眼睛,冻伤了心灵。报纸上经常会报导一些益犬救主的事。我想:只要人类和动物真心对待,之间一定会有真挚的友谊!

  但愿人类真正成为狗的朋友

读《狗》有感15

  看到朋友圈里面,有人发那些关于狗的忠诚的文章,呼吁人们要爱护小狗,以博取人们的眼球。对此,我是比较反感的。因为,我个人不喜欢狗。我正常走路的时候,那些遛狗的人不好好看管好自己那条狗,冲着我跑来,多担心会被这只狗咬了,找谁算账去?在路边看到那些很大只的流浪狗,当然就是有这么远就躲这么远了。如果哪个亲戚或者朋友家里养狗,我是坚决不会到他家里做客的。主流的声音,只听到了狗忠诚的一面,但对于狗的奴性一面,却很少有人谈及。

  最近在杭州,有个宝妈带着孩子出去散步,遇到一只狗的打扰,出于对小孩的保护,这位妈妈本能的做出踢这只狗的动作。没想到,狗的主人看到这一情景,冲着这位妈妈喊:“你敢打我儿子?!”然后,就暴打了这位妈妈一顿。狗的主人,居然把这只狗当做儿子,这说明了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人,而是狗的父亲,也就是说也是一条狗!不过让人欣慰的是,网络媒体的力量强大的,出于舆论的压力,这只打人的公狗,还是被网络的力量给人肉出来,最终被关进狗屋了。

  读了鲁迅先生《狗的驳诘》这篇文章,虽然写的很短,但却把这些高级的走狗描绘得淋漓尽致。我们常说“狗眼看人低”这个没错,看到一些西装革履的人,狗是不会冒犯的;只有遇到那些衣衫褴褛的人,狗才会对他们狂叫。但是,与其说“狗眼看人低”,还不如说“奴眼看人低”。人的奴性一发作起来,比狗更加可怕。狗不会分辨你有多少钱,不会辨别你是普通人还是成功人,不会判断你是老板还是打工仔。然而,对这一切的能力,奴才们真的是轻而易举了。

  最近有一个学渣,也许他太忙了吧,忙着谱写自己的成功故事,虽然说人在三味书屋,其实心早已不在了。在我们这里,也不认真学习,就被我们的群管理员,狠狠地移出了。被移除以后,他还要装可怜,求着我的助理要把他带回进群。我本以为,他进来以后,会改过自身,努力学习。然而,他太令我失望了,回来以后,依然我行我素,宁愿做那些名师大咖的奴才,为他们编制完美的嫁衣,也不会认真反省自己。我们的三周的训练,他同样是熟视无睹,还把几千块钱送给那些奴才的主人。于是,我跟那个管理员说,不用给面子,让他在我面前消失,不要再回来!他太优秀,已经不是我想象的学渣,我得跟他保持距离。

  再次被移除以后,他心生不忿,还说我们三味书屋变味了。的确的,我们是变味了,以前我们是要普度众生,现在我发觉,众生是很难普度的,因为那些成功人士就是奴才的命,他们只能受到名师大咖的普度,而我们三味书屋只是一个小小的私塾,有岂能容得下这些奴才宽广的格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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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狗》有感1

  今天,我读了《忠实的狗》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很久前,威尔士王子有条狗,一天,王子把狗留在家里看护年幼的儿子。几小时后,王子回来了,见狗浑身是血,进家一看儿子不见了,王子非常生气,举剑将狗杀死了,这时,他听到床下孩子的哭声,弯腰一看,孩子安然无恙地躺在床下,他同时发现在床的另一边有一只死狼。王子终于明白了一切,原来是狗为了保护孩子咬死了狼!他立刻跑到狗的身边,狗已经死了……王子绝望地说:“我杀死了自己最忠实的朋友!”

  这是一个令人悲痛的故事。谁也不敢想象狗能打败狼,但它做到了,可也因此冤死在自己主人的利剑之下。毛主席曾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无论对人对事,在没有充分实践和对事情真相的把握之前,我们无法正确的下结论,也无权下结论。只有透过现象看清楚本质,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三思才能后行,因为我们都不想抱憾终生!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误会,而造成永远的伤害。如果我们都能从自己做起,宽容地看待他人,发生误会时,认真分析误会的原因,我们同学间的友谊就会更加深刻,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读《狗》有感2

  牧羊犬帅仔它有一只保姆狗,这只保姆狗本来是善良、温柔的,可嫉妒让它走向了邪恶的世界。

  帅仔是那么地爱保姆狗,可之后的保姆狗总是千方百计地去害帅仔。这都没逃过笑猫和地包天的眼睛,笑猫和地包天很多次帮了帅仔,这让我异常感动。

  当然也有搞笑的地方,那是一种法国的贵妇狗,很爱酷,每一天都要给头发染一染,今日染成红色;明天染成绿色;……最经典的动作一看就让人发笑。

  这本书告诉我:世界是公平的,大家有时候都会有一点嫉妒心。可是,嫉妒心会让我们失去了理智,所以我觉得大家有了嫉妒心,过了一会就得清醒,要不然那样的事真的会发生。

读《狗》有感3

  这本书主要讲了保姆狗,想杀死自己亲手带大的帅仔(牧羊犬)……

  这个故事发生在冬天,保姆狗和帅仔都是同一个主人但他们的性格不同,因为帅仔帅气,人人都喜欢它,而把保姆狗忽略了,保姆狗肯定的认为是帅仔夺走了别人对自己的爱,所以一心想害死帅仔,而帅仔却浑然不知,一次一次的掉进陷阱……

  马小跳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吧!马小跳虽然调皮,但是他一次又一次的把帅仔从死神手里拉回来,有一次保姆狗把帅仔骗到山上去,想让帅仔吃有毒的食物,帅仔心底善良,相信了它吃下了有毒的食物,还没一下帅仔就到下去,还好被马小跳他们发现了,把帅仔送进了宠物医院,幸好帅仔活了过来。

  最后一次保姆狗想用车子来撞帅仔,保姆狗的阴谋是这样的,因为自己比帅仔矮很多,所以车子压不到自己,而可以压到帅仔,先把帅仔引到马路上玩,车子一来就蹲下来,这样帅仔就…。

  那天和保姆狗想象的刚好相反把自己给撞到了,保姆狗想回家,帅仔就背着它,回到家是保姆狗早已经奄奄一息了,不知道保姆狗能不能活过来……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最大收获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没。

读《狗》有感4

  《漂亮的狗儿》一书写了乡村儿童美好的生活。读完了这本书,就使我联想到了城里儿童不一样的生活。当城里儿童一大早起床,强忍着汽车尾气,赶去上奥语奥数时,乡村儿童可能躺在床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倾听着小鸟的歌唱;当城里的儿童晚上十一、二点钟还趴在书桌前,完成奥语奥数时,乡村儿童可能正躺在稻草堆上望着繁星满月的天空,遐想着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当城里儿童暑假里跑来跑去,这个补习课上完了上家教时,乡村儿童可能在河里游泳,吃着醋酸甜甜的山楂果;当城里儿童迎着刺骨的寒风,顶着大雪去上课时,乡村儿童可能打雪仗、堆雪人……为什么城里的孩子们学习负担这么重?原来,城市里分好学校和差学校。学校越好,教育质量越高,相反就差了。而乡村的学校是不分好坏的,教育质量都差不多。城市里的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考上好学校,就让他们拼命地学,最终才导致这样的。

  现在,城市里的孩子童年都放在了学习上,哪里有自己快乐的童年呀!人生的童年是很珍贵的,也是很短暂的,现在城里的孩子已经失去了童年的快乐,更失去了人生中最为宝贵的童年记忆。一个人即使童年时期学得再多,长大成人后又能记得多少呢?那么,怎样才能让城市里的小孩子拥有快乐呢?首先,全社会都要对此特别关注,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教育部门也要对此重视,采取措施,减少考核作业,学校要要求老师不要让学生读死书,死读书。其次,家长要减少孩子的学习负担,要适当上些小孩感兴趣的课,但也不要太多。让快乐属于儿童自己,让我们的童年重新变得更加美好!

读《狗》有感5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讲述的是金刚是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既照顾小主人一家,还处理着全镇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回归大自然,加入她的狼群。金刚的忠诚受到动摇,而他最后还是和人类在一起,打败了劲敌红火的挑战,还是坐上狗王的座位。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狗王金刚身上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

  书中令我最佩服的人物是狗王金刚,他身上有许多可贵的品质。他非常勇敢,在面对沙利文举起的长枪时,金刚毫不畏惧,一跃而起,扑向沙利文。在闻到枪的气味,他果断让白杨和冰狼先走,自己面对可恶的朱扒皮。

  金刚这样的勇敢,我和狗王金刚相比,就相差太远了了。在生活中我一点儿也不勇敢,很胆小,回想起在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和爸爸、哥哥去杭州,在杭州的青少年少年宫活动中心玩耍。一进少年宫,我就看见高大的摩天轮,哥哥高兴地说:我们去玩那个吧!说着,他指向了摩天轮,我一看这庞然大物,立刻手脚发软,胆怯地说:太吓人了,还是不要玩吧。可在一番争执后,我们还是去玩了。刚开始的时候还不吓人,当我的座位转到最高处,我抬头望了一下,四周都是蓝蓝的天空,吓得我立马低下头,而哥哥和爸爸都勇敢地站了起来,看着四处美丽的风景。爸爸风趣地说:赶快站起来看风景呀!我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望着四处美丽的风景,低头却看见万丈深渊的峡谷似的,立刻坐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来减少自己的恐惧,心想:太吓人了,我这么害怕,他们还很高兴,我再也不坐摩天轮了。现在回想,我这么点高都害怕,而金刚这只雪橇犬连枪也不怕,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

  读了《神勇狗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困难,但只要你勇敢,就一定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读《狗》有感6

  这是我读的黑鹤的第四本书。写动物小说的作家中,我比较喜欢黑鹤。大概是黑鹤本身就是内蒙人,他写的动物小说,一读就把你带回到草原,游猎时代。

  黑鹤的小说总是有这样一种魔力,让你想要一直读下去。这魔力大概是草原,蒙古细犬,游猎民族这一系列的意象的陌生感,天然的吸引着我们,就像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语言上掺杂了太多鄂温克族的语言,并不能很容易顺畅的读下来,可驯鹿,部落天然的吸引着我,让我很快读完了那本书。黑鹤本身就是内蒙人,这个身高1米9的内蒙汉子,小时候却非常体弱多病,被母亲送回草原调养身体,这时有两只犬一直陪伴着他,度过了最孤独的时光。黑鹤被母亲从草原接回时,这两只狗不能带回。其中一只常常去他们分别的火车站,等待,半年后郁郁而终。这两只狗在黑鹤的童年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抚慰了他的心灵,童年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这或者是他的小说的主角总是蒙古细犬的原因。他身上流淌着游猎民族的血液,正是因为如此,他的小说读起来特色鲜明,颇吸引人。

  《鬼狗》,全文262页。鬼死了,在一个夏日清凉的黄昏,鬼慢慢走向营地前面的一块草坡,在那里卧了下来。那个草坡,就是当年阿尔斯楞发现鬼的地方。再后来,他们迁移了营地,阿尔斯楞夏天过暑假时,来到过旧营地。那片草坡上什么也没有了,但是,那片草坡上,却生出一从更高大的牧草,比周围的草地更加青翠茂盛。昨天晚上读时,就在想故事的结尾鬼会死去吧?只是我不知道鬼会怎样离开。鬼陪伴阿尔斯楞上小学,每天准时在校门口接他,阿尔斯楞去镇上读中学,鬼每天守候在公交汽车停靠的路口,鬼等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鬼在那片草坡上等待,他一直记得阿尔斯楞告诉他:“在这个地方等着他回来。”或者陪伴黑鹤童年的那两只狗,命运有些悲惨(一只出了车祸,一只郁郁而终),他故事的主角最后的结局往往趋于温馨。黑鹤没有描绘鬼死后,阿尔斯楞的表现。结尾只有一点淡淡的哀伤,鬼是老死的,他在等待阿尔斯楞的过程里睡着了,这对鬼来说也许是美好的结局。读到最后一章时,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下来,沉浸于故事之中,共情于作者,不知是不是完成了一点自己对这本书的解读。

读《狗》有感7

  几天前,我又一次荣幸地申请到了《蓝光长毛狗》的试读书机会。这本书里,讲述了一个充满爱与关怀的故事。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长发的长毛母狗的一生。它是一只黑毛母狗,有着神奇的尨狗血统,它的一身黑色长毛在月光下会闪射出蓝色光芒。小狗&ldqu;长发&rdqu;和它的亲人一起生活在老人&ldqu;大嗓门&rdqu;家的院子里。长发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先后被别人抱走,这让它很焦虑。一天夜里,灾难降临了:长发的兄弟姐妹和它的妈 妈都因吃了有毒的食物昏倒,被一个狗贩子偷走,从此院子里只剩下了孤狗的长发……长发渐渐长大,做了妈 妈。可就在长发重新找回家庭温馨时,主人大嗓门叫来了那个偷走它亲人的狗贩子,狗贩子带走了它的孩子。

  这是一个里面充满了悲欢离合的感人故事。从长发出生,到它有了孩子,最后再到它死去,在它的一生里它曾与无数事物告别:它的兄弟姐妹、它的妈 妈、它的孩子……但是,长发总是表现得那么坚强,又那么倔强。它经历了许多磨难与考验,苦难与挫折,但它依旧活得如此有尊严。在自己的孩子被狗贩子带走之后,长发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狠狠地咬向主人大嗓门的手臂……

  比起长发这样的狗,我们人类更应该向它学习。学习它的坚强不息,学习它的有自尊的表现,学习它为自己坚守一生的真诚、善良、担当、谅解、宽容等美好的品质。长发坚守了这些品质整整一生,让它们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绽放出了它生命的欢歌。这甚至让长发与这世界的道别,变得看上去是如此轻松并从容不迫。

  长发的故事让我懂得:动物与人一样,都是大自然所孕育出的花朵。我们一定要给予它们足够的爱,真切地去关注、去了解它们。只有彼此关怀,才能一起跨越生命中注定的每次磨难,才能了解对方灵魂深处的想法,才能让自己的生命绽放美丽与色彩。长发就是这样去做的。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在一起,就应当去关注对方,学习对方身上表现出的好品质,并去将关怀和爱给予它们。不要把任何一只小动物当作听懂人话的畜生,它们的背后,可能就有一个感人的故事!

读《狗》有感8

  今天,妈妈给我买字帖时候发现了最新出版的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便给我买了一本,回到家我拿起书就读了起来,不一会儿边读完了,下面我来讲讲故事内容。

  球球老老鼠被人类踢上了,万年龟背着他来到了翡翠公园,主人公笑猫见到了老老鼠,老老鼠说他见到了地包天日思夜想的小白,笑猫给地包天说了他见到了小白,地包天听了高兴极了,准备和笑猫还有球球老老鼠一起去小白在的地方,笑猫问老老鼠小白在哪里,老老鼠说在绿狗山庄,笑猫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有绿狗么?翻过了一座山,到了第二座山的山腰,笑猫看见了代表绿狗山庄的一尊绿狗的雕塑,他们到了绿狗山庄。

  当天晚上老老鼠和笑猫一起去寻找小白,可是找遍了山庄的每个角落都没发现小白,不久,地包天也失踪了。小猫和老老鼠也发现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秘密,一位雕塑家为了完成100件绿狗的作品,为了追求自己的艺术个性,他剥夺了一百只狗的快乐和自由,将一百只各种各样的狗的毛漂染成绿色,还残忍的给这些狗做手术,把钢丝埋进他们的耳朵里,硬是让他们的耳朵支陵起来。可是笑猫和老老鼠无法救这些狗,就在这时老老鼠喝了一瓶神奇的红酒让他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于是,在一个晚上绿狗山庄上演了惊奇的一幕……

  读完了我为雕塑家的自私感到耻辱,不能为了自己就剥夺别人的生活。

读《狗》有感9

  前几天,我读了《保姆狗的阴谋》,我感受到了牧羊犬帅仔因为善良一次次被腊肠狗伤害,非常的可怜。

  保姆狗很喜欢牧羊犬帅仔小时候的样子,因为小时候人们看不出牧羊犬帅仔的可爱漂亮,腊肠狗像保姆一样安心的照护着它。后来帅仔越长越可爱漂亮,主人把对腊肠狗的爱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所以腊肠狗就渐渐失宠了。腊肠狗以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它的爱,所以它嫉妒帅仔,它要想办法除掉帅仔。

  保姆狗的阴谋开始了,它不让帅仔吃饭,骗帅仔出去吃放了老鼠药的饼,结果帅仔中毒了,保姆狗自己跑了回去,这次多亏了笑猫它们的帮助,帅仔才被救了回来。主人对保姆狗起了疑心,把保姆狗送到了一家工厂里,保姆狗把帅仔也带到了这里,结果帅仔又被主人领了回去。有一次,帅仔来到工厂看望保姆狗,保姆狗设计想让帅仔被车祸死亡,结果反而自己被车撞了。它临死前看着帅仔伤心的样子,非常后悔,后悔不该恨帅仔,去害帅仔。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人不应该又嫉妒心,嫉妒心会害人害己。

读《狗》有感10

  今年暑假,我读了杨红樱最近出版的“笑猫日记”系列中的《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中的一个深刻的道理至今仍在我的脑海里不停出现。

  这个故事主要讲一只叫“帅仔”的纯种柯利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老头儿,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开始,牧羊犬还只是一只不起眼的幼犬,人们都喜欢那只腊肠狗,腊肠狗每一天都喂养那只小牧羊犬,把它当毛绒玩具。之后,牧羊犬长成了一只人见人爱的`大狗,高大威武,于是,保姆狗就没有人喜欢了。就因为如此,保姆狗想出各种办法毒害帅仔,想夺回人们对自我的爱,可是每次都被笑猫和他的伙伴“地包天”救出。最终,保姆狗老头儿精心策划了一齐可怕的车祸,但由于汽车滑向了另一边,结果死的是保姆狗自我,而不是帅仔。

  读完这本书,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老头儿这两个形象时常在我脑海中浮现。其实,保姆狗老头儿也有自我的优点,他有德国腊肠狗所具备的一切优良品质——冷静、坚韧、智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罪恶的深渊。

  其实每个人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我的美丽的天空,谁都能够在这片蓝天下好好地活着。保姆狗也一样,可是他为什么必须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本来就不属于他的天空呢?

读《狗》有感11

  我曾经有幸拜读过曹文轩伯伯笔下的许多书籍:《草房子》、《山羊不吃天堂草》、《第十一根红布条》等都是我书柜里百读不厌的好书。最近,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狗牙雨》。

  这本书中有着十余个中短篇小说,但我最喜爱的还是这本书的当家文章——《狗牙雨》 《狗牙雨》这篇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农村孩子杜元潮在一次洪水中失去了母亲,与父亲一起坐在一块厚重的棺材板上飘到了油麻地这个镇子。他和父亲被一个地主收留了,父亲负责给地主家看守浇灌用的8个风车,而他却整日在地主大院里与地主家女儿采芹玩耍,但由于另一个大户人家孩子——邱子东的介入,这游戏间就有了种不明的火药味儿,还有一些骄横与霸道,三个孩子渐渐疏远了,杜元潮沉默了,他不再参与邱子东与采芹的游戏,远远地逃离他们。在那下着淅沥小雨的日子里,杜元潮与采芹被大人带回了家。因为杜元潮私自带着地主千金小姐到野外午睡,被地主赶出了家门,杜元潮的父亲颤颤惊惊的收下了地主家的一小块地皮,带着杜元潮过起了属于自己的生活······

  这篇小说依然使用了曹伯伯他那种质朴的乡村文字,令人感到回味无穷。这篇文章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孩子心中单纯的爱与大人们那复杂的封建观念。

  本来,采芹和元潮两个孩子,包括邱子东三人都是十分纯洁的,他们可以做很好的伙伴,一起在田野间自由自在的玩耍。但由于落后时代大人们门当户对的观念,让他们天天生活在封闭的大院里,孤单的做那些大人们安排的事情。这封建的观念可真是害人不浅啊。再看看现在的我们,每天坐在舒适的家具上,用着各式各样的文具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学校,与同学们嬉笑着完成每天的任务与学业,这些都是得来不易的呀!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里一定发生过许多不一样的事情。总之,我们只有一个童年,要好好珍惜。 《狗牙雨》这本书真是令我感到震撼,我会一直铭记在心。

读《狗》有感12

  这几天,在家里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小火鸡与狗妈妈》,这本书讲述了小火鸡与狗妈妈互相关爱的故事。这个故事很奇特,照常理说一般是狗养狗,鸡养鸡。可是这本书确实狗养鸡。?

  尽管小火鸡不是狗妈妈花娘的孩子,但是花娘还是非常疼爱小火鸡,当小火鸡去啄食的时候,花娘总是紧紧的跟随在小火鸡的后面,一刻也不离开,生怕小火鸡跑丢了。有一天大雨倾盆,狗妈妈花娘弓着腰为小火鸡遮风挡雨,小火鸡感动不已。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妈妈的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

  几个月过去了,小火鸡长大了,可是狗妈妈花娘却渐渐变老了,两条腿不小心也被折断了,很难再站起来。小火鸡很心急,惊慌失措,不知该如何是好。刚开始小火鸡经常鼓励狗妈妈花娘站起来,可是花娘还是没能站起来。过了几天小火鸡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开始每天都捉狗妈妈花娘的头,第一次狗妈妈花娘咒骂火鸡,第二次跑了两三步。这时小火鸡发现这种方法确实能帮助花娘重新站起来。就这样每天都重复着这种游戏还那么乐此不彼。有一天小火鸡在次去捉花娘的头时,花娘一个前扑到了小火鸡的身上,嘴衔住了小火鸡要把小火鸡吃掉,结果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不但没有吃,还不断的舔吻小火鸡的羽毛。小火鸡终于成功了,虽然冒着生命危险去激励花娘重新站起来,但是我觉得这是孩子长大后可以为妈妈心甘情愿做的事。?

  我从这个故事里深深体会到母爱的伟大,以及毫无血缘关系的小火鸡冒着生命危险为让狗妈妈花娘重新站起来的良苦用心。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不父母的重托,好好回报他们的爱,成为他们引以为荣的骄傲。

读《狗》有感13

  嫉妒之心,人皆有之,非但人有,狗也有。?有一只狗名叫“帅仔”,他很完美,得到了很多爱,但他招来了很多的嫉妒。但“帅仔”却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的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有许多狗嫉妒“帅仔”,但有一只纯种的腊肠狗特别嫉妒“帅仔”,在形体上,他比“帅仔”小。

  在年龄上却比“帅仔”大,他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的走向罪恶的深渊。?腊肠狗名叫保姆狗老头儿,他设计了好多的陷阱来陷害“帅仔”可到了最后却害了老头儿自己,它设计了一场车祸,让“帅仔”被撞,可那辆货车歪向了公路中间的隔离带,“帅仔”没死,了“老头儿”。?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会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事情来,如果要我直说的话,老头儿的命运好不到哪儿去。

  常言道,好人一生平安,就是说好人好运。换到猫狗的身上,便是好猫好运,好狗好运,我不认为保姆狗老头儿是一条好狗,所以我相信他不会有好运。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片美丽的天空下,好好地活着,如果你的猜疑心和嫉妒心不那么重,如果你也不要那么多的心眼儿,总而言之,如果你让自己简单一点儿,快乐一点儿,那么你的生命还是不错的,??我一直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更相信“性格决定命运”。无论是人,还是狗,还是猫,都应该有好的性格,如果你的嫉妒心太强,这样不仅会害了别人还会害了你自己。

读《狗》有感14

  上帝见人太孤单,便给我们派来了狗。

  狗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它是狼的后裔,但他没有狼那样凶残,反而添加了一种忠实。狗通人性,正因此狗才那样动人的追随,那样始终不渝。

  狗是我们与天堂的联络。他们不懂何为邪恶,嫉妒,不满。在美丽的黄昏,与狗儿并肩坐在河边,犹如重回伊甸园。即使无事可做也不觉无聊——只有幸福,平和。

  狗具有高度的服从性和责任感,还有他那敏锐的耳朵和鼻子,他可以成为我们最忠实的朋友的。他尽职尽责的为我们看家护院。但是虐狗事件时有发生。鬼狗的经历就是一个强有力的例子。

  鬼是一条野性难驯的纯白色獒犬。他本因是出色的獒犬,但却因为一次没完成任务,被卖给了石料场主德子。后来鬼无法忍受德子的玩弄,不得已向人类发起了攻击。有被货场的黑人带走。黑人对他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训练。鬼从此沦为一只斗犬,变成人类娱乐和牟利的工具。鬼是一只出色的斗犬。由于那个黑人的迫使,每一周都要比赛一次。这就像一样,每一次都是用鬼的生命作为本钱的。应为都够的次数太频繁,鬼体力不支在一次打斗中失利,受了伤。但是那个黑人却一点也不关心鬼,只知道用鬼来赚钱赚钱赚钱。柜式一直有灵性的狗,他已经对人类失去了信赖与渴望。他决定离开这里,到草原上去,去寻找自己的生活。草原上的生活非常困难,但鬼一点也不怕。为了觅食,鬼被一只枪打中。那时,草原上下着漫天大雪,鬼蜷缩在一堆灌木丛中,被一个叫阿尔斯楞的孩子捡到,他用自己那真诚的心再一次温暖了鬼冰冷封闭的心灵。他们之间建立了纯真的友谊。鬼再一次暴风雪中救了阿尔斯楞。后来,阿尔斯楞你上学时,鬼天天去接他。阿尔斯楞到更远的地方上高中,当他再一次回到草原上,鬼已经死了……

  其实,我们只要真心对待狗的话,够一定会忠实的跟在你身后,他会保护你而不惜牺牲自己。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虐狗,那么狗会反击人类。那也是我们人类自找的。那些把狗当成牟利工具的人,他们已经被利益蒙住了眼睛,冻伤了心灵。报纸上经常会报导一些益犬救主的事。我想:只要人类和动物真心对待,之间一定会有真挚的友谊!

  但愿人类真正成为狗的朋友

读《狗》有感15

  看到朋友圈里面,有人发那些关于狗的忠诚的文章,呼吁人们要爱护小狗,以博取人们的眼球。对此,我是比较反感的。因为,我个人不喜欢狗。我正常走路的时候,那些遛狗的人不好好看管好自己那条狗,冲着我跑来,多担心会被这只狗咬了,找谁算账去?在路边看到那些很大只的流浪狗,当然就是有这么远就躲这么远了。如果哪个亲戚或者朋友家里养狗,我是坚决不会到他家里做客的。主流的声音,只听到了狗忠诚的一面,但对于狗的奴性一面,却很少有人谈及。

  最近在杭州,有个宝妈带着孩子出去散步,遇到一只狗的打扰,出于对小孩的保护,这位妈妈本能的做出踢这只狗的动作。没想到,狗的主人看到这一情景,冲着这位妈妈喊:“你敢打我儿子?!”然后,就暴打了这位妈妈一顿。狗的主人,居然把这只狗当做儿子,这说明了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人,而是狗的父亲,也就是说也是一条狗!不过让人欣慰的是,网络媒体的力量强大的,出于舆论的压力,这只打人的公狗,还是被网络的力量给人肉出来,最终被关进狗屋了。

  读了鲁迅先生《狗的驳诘》这篇文章,虽然写的很短,但却把这些高级的走狗描绘得淋漓尽致。我们常说“狗眼看人低”这个没错,看到一些西装革履的人,狗是不会冒犯的;只有遇到那些衣衫褴褛的人,狗才会对他们狂叫。但是,与其说“狗眼看人低”,还不如说“奴眼看人低”。人的奴性一发作起来,比狗更加可怕。狗不会分辨你有多少钱,不会辨别你是普通人还是成功人,不会判断你是老板还是打工仔。然而,对这一切的能力,奴才们真的是轻而易举了。

  最近有一个学渣,也许他太忙了吧,忙着谱写自己的成功故事,虽然说人在三味书屋,其实心早已不在了。在我们这里,也不认真学习,就被我们的群管理员,狠狠地移出了。被移除以后,他还要装可怜,求着我的助理要把他带回进群。我本以为,他进来以后,会改过自身,努力学习。然而,他太令我失望了,回来以后,依然我行我素,宁愿做那些名师大咖的奴才,为他们编制完美的嫁衣,也不会认真反省自己。我们的三周的训练,他同样是熟视无睹,还把几千块钱送给那些奴才的主人。于是,我跟那个管理员说,不用给面子,让他在我面前消失,不要再回来!他太优秀,已经不是我想象的学渣,我得跟他保持距离。

  再次被移除以后,他心生不忿,还说我们三味书屋变味了。的确的,我们是变味了,以前我们是要普度众生,现在我发觉,众生是很难普度的,因为那些成功人士就是奴才的命,他们只能受到名师大咖的普度,而我们三味书屋只是一个小小的私塾,有岂能容得下这些奴才宽广的格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