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这本书,此后它被翻译成25种文字、全球销售超过一百万册。它讲了两个观点,一个比一个可怕。
基因
生物学上,基因是演化的单位。生物体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机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序员,人类本质上说都是受一堆代码控制的机器人。比如为什么雌性求偶期间通常会有很长的考察期?为什么雌性和雄性又普遍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续基因?为什么家族成员会照顾有亲缘关系的未成年成员?很遗憾,这些都有演化生物学上的解释。
这有些冷冰冰,却通常没有大问题。大问题出在基因和生存机器利益不一致的时候。比如当周围环境剧烈变化时,人类在现有的基因指导下的决定虽然依然利于现有基因,却很可能已经不再适应这个环境,不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比如为什么我们觉得高脂肪高热量的食物好吃?因为相对人类演化的漫漫历史,有充足的食物供给的阶段是极其短暂的,在长期的自然选择下,会引导人类多吃高脂肪高热量食物的基因存活了下来。控制热量摄入难,是因为我们是在抗拒基因的控制…
模因
单单这样显然还不能称作hard模式。人类同时还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这是道金斯在这本书里创造的一个概念,之后被广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单位,大脑则是模因的生存机器。
和基因类似,模因一旦被创造出来就不再受生存机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产性(fecundity)和长寿性(longevity)经社会选择而演化。而不同在于,基因需要通过生殖传播,模因的传播渠道则多样的多。这代表着模因进驻脑子的过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抢占的是染色体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说法,争夺的是人类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作为坚定的无神论者和无神论传播者,道金斯在这里用了宗教的传播作为例子。
从初版至今将近四十年的变化,似乎人类大大地给模因疏通了传播管道,而给自己挖了个大大的坑。莫非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么?!
小结
《怎样阅读一本书》的作者曾经谈到,读书的重要步骤之一就是和作者在关键词和论述的含义上达成一致(come to terms on key terms)。缺少这个前提的支持和反对都不扎实。有时候反复阅读之后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论述,接着想到一个问题,翻了页发现这正是作者接下去开始回答的问题,顿时感到隔着时空和作者的脑电波接上了头,也证明对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时候看到考题就抓住了命题人出卷的意图。
通常这是读书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本书里这样的瞬间让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达顺畅,哪怕很复杂的概念也解释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脑海里一个挥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时我有多少行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认为人类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并且对人类的设计上各种各样的不完美有所了解,然而这书把我对人类局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细想想平时“自动驾驶“状态下的无意识行为,似乎太多可以印证作者的观点,只觉得寒毛直竖。好在道金斯认为人类还是有希望的!人类唯一的不同在于我们可以利用想象在脑中模拟未来(Conscious 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对抗基因和模因的决定,因此他用积极的语调结束了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书。
作为一个重要的disclaimer,推荐这本书是我本人的意愿,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这段时间有机会品味过《自私的基因》这本对当今社会有着巨大影响的巨作,真是思绪万千。在我看来这就好比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们展示基因传承之间的重要联系和本质所在,我想基因是没有错的这只是他单纯的本能而已。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生物所谓的行为其实都是由本身的基因来操作控制的,打个比方父母会对自己的后代尽心尽力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护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为父母是爱我们的。然而通过书中的观点来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确,因为一切都会归根于基因的内在的自私行为,也就是基因想要传承下去那么就会给予父母一种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识以此来达到让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听上去是残酷的,但其实从基因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为了生存下去而必须存在的手段。想来这听上去是十分残酷的,也会有人去质疑此观点的正确与否,其实不管它是不是彻底遵循规律的,但这无疑就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本书的作者公开表明自己是无神论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来阐述自己观点的重要著作之一。当我们读过此书之后我们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内部的潜意识,基因的生存意识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却喜欢无私的奉献。其实这无非是“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差别,在我看来本质上都是为了能够是自己过得更好。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种只会为了私欲而进行无休止的行为的贪婪的人,其实是在某一种情况下我们为了是自己能够更好地保全下来我们不得不去选择明面上对我们有利的一方面,因为从基因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要在能够保全自己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适当的进行无私行为。打个比方,当一个父亲在和他很好的朋友进行合作一起打拼开公司时,自己的孩子这时需要进入大学进修,老父母也已经年迈,正是最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刻,若是继续进行这种不稳定的赚钱方式无疑是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就算是对方觉得不理解觉得是你对不起他,但是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这个时候去向对你抛出橄榄枝的稳定企业奔去。就此而言我们仔细想想这到底能不能够称为自私呢?这就是之前提到过的所谓不论是利己还是利他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认为一直帮助别人就是自己的乐趣,自己就能够过得很快乐这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得到快乐而做出的无私行为。所以从根本上还是没有改变基因自私的本质。
基因最大的乐趣与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扩大领地,传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间的结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围之内,计划生育对于基因来说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种也决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类之间雌雄结合就好比开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经营盈利,在整个公司的经营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资源的较多,因此雌性会十分慎重的选择。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义所在,同时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会选择帮助他人比如大鱼需要小鱼去对他的口腔进行清洁,就会吞入一些小鱼,然而在这同时小鱼也要生存也是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就会吃一些大鱼体内的营养物质,这也无法说出到底是谁不厚道,这就是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成长,为了能够传承的更久远因此将自己与他人就行合作,这也就是为了能够强大自己。
纵观整部书籍得知我们平时所理解的自私与无私与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们行为上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不过是基因为了更好的发展自己从而变化而出的不一样的行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书观点深刻到需要我们去反复斟酌。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这本书寓意深厚,机敏流露,是在写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诺贝尔生理医学获奖者梅达华如是评价《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为“年轻人的书”,值得我们一看。的确,作者道金斯,作为一位行为生态学家和生物学家,当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动物行为。但这本书的重点是讲述利他主义。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也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 。
作者并没有将我们人类看作是一个特殊的整体,而是放在了生物这个大整体中,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们人类这种固有的特性,是我们在社会中作出选择时,都是充满利他主义的。通过阅读这本书,作者惊世骇俗地让我们知道: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使我们人类更全面地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将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但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
我们可以用书中的原理解释社会生活中的现象。例如生活中为何有无数的骗子?知道一点进化论的人会想,既然进化是由低级到高级,那我们的生活也应该会一天天的进步,可事实上,人类进化了上百万年,骗子却从未消失,而且现代社会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理查德·道金斯曾举例在一个物种中有鸽派和鹰派两种情况,利用数学分析的结果是,在正常的群体中,两中派是并存的。生活中骗子和好人也是一样。基因是自私的,其实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个都是骗子的社会是不稳定的,因为大家都不干活,都想骗别人,但一个全是好人的社会一样是不稳定。因为人性自私的一面会驱使一些人变成骗子,而因为周围都是好人,所以行骗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是骗子得到更多的利益,从而驱动更多的人去变成骗子,直到整个社会很警惕,当骗子变的越来越困难,最后当骗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这个社会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再去当骗子,最后好人和骗子形成一个比例,达到稳定状态。当然具体分析很复杂,而且这里我们只把人当成利益的动物,实际上人的行为受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结论却是正确的,就是骗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观,其实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骗子的数量,前面说过,当骗子的原因是收益大于付出,如果我们改变环境,加大惩罚力度,这样就能减少骗子的数量,比如外国发达国家骗子相对比较少,原因就是他们的环境让当骗子代价很高。从这个分析我们也能看出,改善社会环境实际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远不可靠。
本人读完第一遍后,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涉及太多生物、科学的知识,对于我这个文科生来讲,太多不明,有许多地方都是囫囵吞枣,必须通过了解其他资料来搞明白,但这样耗费的时间也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点研究这本书涉及社会这方面,说白了,就是给我们人类的启示,以及对我们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导,并希望通过我们这个读书演示,不仅能激发其他人阅读这本书的欲望,还能影响到他们生活中的思考行为,让这本书更好领导我们认识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仅多了一个变数。怕是再细微的谬误,在时间长河不断积累下,都会被无限放大。也正是这些细微的谬误,成就了你我,成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因此,谬误再不是贬义。错也成了无限可能的一种。我们总是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每种尝试在某个角度总有一种有利于某一个个体或集体,现实或虚拟的解释。便是这种解释,让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获取着不同体验。再由自然法则大刀阔斧的挑剔着尝试的结果。
成功是一种结果,失败是一种结果,坚持是一种结果,放弃也是一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将在新的世界生根发芽,以各种形式将结果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据自身生长环境对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书中描述一个蛮有意思的角度,肉体是基因开的车,每个基因都希望可以稳定的长久的尽可能多的传播出去。基于这个假设,基因会根据道路的变化调整车的轨迹,改变车的外貌,甚至改变车的功能。
似乎与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传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个个信息包,所有表现出来的,无非是如何保障让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传播出去。
这里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信息的传播是需要载体的,这些载体除了携带信息本身,还携带了更多东西。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随着传播次数的增加,附属的东西可能会反向影响信息本身。
比如人们对黑暗,对高频噪声的恐惧。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写在了基因里,源自百万年间人们受到的来自黑暗来自发出高频噪声的物体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对抗生素免疫的变异体。变异的病毒分类出的个体同样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会反思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归尘归土的说法。其实我们世间往来一遭是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种程度上是50%的我们自己,又比如著书立说,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也把自己对世间万物的态度与感悟辐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与我们接触的人与物都会因为我们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有极大的可能会有部分通过遗传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辐射出去。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在不断的成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过是将一点残留重新划回万物运转。
再聊个小类比,一个朋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将营销团队独立开来成为若干产品代理商,自负盈亏。若将企业看成一个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识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相当于原来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组件突然也有了意识。而这些意识相当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继承下来的。但是新的意识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当业务发生重新调整的时候,独立开来的销售团队可能会重回组织,独立意识也将被收回。相当于人类个体的诞生于消失。
当然也有极个别发展的很好的可以脱离智慧生命的控制,独立开来另行开辟新的市场。换而为人怕是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个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独立自由的方式生活……这个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总是觉得一切组织都是相近的。无论是菌落,蜂群,蚁群,还是像人一样的细胞集合,亦或家庭,企业,国家。同样是遵守着类似的基本规则。总有方法可以解释归类。越是这样以为,便约觉得有个冥冥在看着我们,在写好的条条框框里快乐或者不快乐的玩耍着,爱着,恨着,悠闲着,忙碌着……
纵然基因写了许多相近,但是我们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间一遭,还是要留下些什么,哪怕只是给那个冥冥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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