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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孤独》有感

时间:2022-01-20 12:10:5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孤独》有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孤独》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孤独》有感1

  暑期,我再次捧起一本好书,这本书就是《孤独的洗礼》。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整本书以“孤独”为主题,书中有《阿雏》、《三角地》、《麦子的嚎叫》等一个个小故事。这些小说中的主角无一例外地接受着孤独的考验:没有朋友的孤独,没有亲情的孤独,被孤立背叛的孤独……每篇故事都撼人心魄,发人深省。

  读着这本书,我的心里五味杂陈。不由得想起班上的一位男同学来。这位同学成绩不理想,平时上课,他几乎不举手,所有老师也渐渐不怎么点他回答问题了,班上的同学也不太愿意跟他玩,渐渐地他变得形单影只起来。我常常看他一个人默默地去上厕所,一个人默默地下课发呆,一个人默默地跟自己玩“剪刀石头布”……

  那时,我已经开始看《孤独的洗礼》,发现里面的每一位主角都遇到过别人的冷嘲热讽,挑衅以及侮辱。但是,他们当中有的已经对自己不抱太大的希望了---自暴自弃,可有的想改变自己,希望变成自己以及别人喜欢的那个样子。

  可我的同学,面对孤独,他真的不在乎吗?我有时看他安静地站在教室走廊上,注视着我们有说有笑地玩闹,眼睛里满是笑容和羡慕。“多么可爱的一位男生啊!”我常常对自己说。我慢慢尝试靠近他,和他讲话,陪他去玩耍,帮他分析错题。我们变得要好了起来。

  “不要害怕孤独,要努力改变自己,相信雨后天晴,你的心田会有一朵美丽的花悄然绽放。”我把书中的道理,告诉了那位男同学,他笑着对我说:“是的,我会改变自己的!”

读《孤独》有感2

  孤独,是一个可怕又严格的词语。小时候,面对孤独,我束手无策;长大后,面对孤独,我却有种对它的习惯。而《我来自孤独星球》这本书的女主角——江冰蟾,她面对的孤独考验,又是怎样的呢?

  江冰蟾,这个来自孤独星球的女孩,在班级里是赫赫有名的班花。因为成绩好,又有点清高,遭遇了班里几个女生的敌意与故意排斥,为此,她的内心深感困扰。在友谊上的小出入,加上妈妈突然出事,令她看到了成人社会的复杂和冷酷的一面。然而,从天而降的小堂哥——方天乐,性格与江冰蟾迥然不同,活泼开朗,喜欢交朋友。他给江冰蟾带来了麻烦,更带来了快乐和对友情的领悟。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格外轻松。因为主人公是个好女孩,有这些遭遇会让人觉得十分担忧,但最后的结局让人能把这颗悬在空中的的心放下来。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江冰蟾对另一个名叫:沈可菲的女孩子的QQ对话:菲,你知道吗?我们都来自孤独星球。

读《孤独》有感3

  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时候,读到70多页就停在那了。说实话,读不下去。但是,这本书的各种评价其中包括余华、莫言,让我对这本书又产生了兴趣。开始第二次从头阅读《百年孤独》又没有坚持下去,读了一小半。

  而这个假期我第三次从头开始阅读。或许是我头脑简单,对于作品所传达的内容,实在是一知半解,读书的时候凌乱、复杂、想不通。所以,只能够根据我的一知半解来写一篇读后感。

  这是一本需要耐心去读的书,百年孤独里的情节跌宕、人物关系复杂、叙事结构又有些反复。尤其是七代人物,名字类似,关系极其复杂。建议读这本书的时候记一下人物关系笔记。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有些孤独,在我看来是。我从中挑出我印象深刻的人物。第一代人中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个充满幻想脑洞极大的人,在猛然感到孩子的存在以及孩子妻子在受苦后,一种强烈的情感将他拉了出来。马孔多的传奇由他开始。当他接触到梅尔基亚德斯带来的文明,他惊讶同时也对自己无知的害怕,对文化的自卑与对科学的自信,让他逐渐执迷不悟。对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会疯,我也没想太明白,还有他口中的星期一。最具有神秘色彩的人应该是梅尔基亚德斯,第一个死去的人,却又回来,治疗失眠症的人,还有羊皮卷。

  而乌尔拉苏我认为是这几代人中较理性的人,一直为整个家族努力着,还是孤独的奋斗者,一直是一个人在努力。何塞·阿尔卡蒂奥是一个身强力壮、繁殖能力……很强的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感觉他失败的比较彻底。蕾梅黛丝认了他和庇拉尔的儿子为长子,和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的儿子,加入自由派,被暗杀。阿玛兰丹和丽贝卡从小一起长大,但为了一个男人互相仇恨。小何塞·阿尔卡蒂奥,回到马孔多后发现了乌苏拉尔藏起了外乡人的金币,因此而丧命。阿玛兰妲·乌尔苏拉随丈夫回到马孔多,最后与奥雷利亚诺·巴比伦相恋并产有带猪尾巴的男婴后失血而死。乌尔拉苏的第六代孙长大后研究各种文字和羊皮卷,却也生下带尾巴的男婴。奥雷里亚诺巴比伦最终译完了羊皮卷,布恩迪亚家族自此从大地上消失。

  孤独是这个家族的共同点,他们不断的陷入孤独、对抗孤独却离不开孤独。最伟大而理性并且贯穿书本始终的人物是乌苏拉尔。她很刚正,一直在做努力,但他们的子孙却无一例外都走向孤独。在这片马孔多的土地上,是一个历史的缩影,科技的发展,文化的推进,被入侵,反抗斗争到最后的听天由命。

  书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抗孤独的办法,有的人参加革命,有的人远航,有的人暴政,有的人沉溺于情爱……所有人都在对抗,却没有人能够让孤独消失,就连我们自己本身也是这样。总有一些时刻让你感受到孤独。

读《孤独》有感4

  今天白天看完这篇文章,本想直接写的,但我想既然是谈论孤独,那何不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是这个时候人最容易感觉孤独,空荡荡的宿舍只剩下我一个人,回想起考研时,已记不得有多少个早晨天还没亮,在室友鼾声中起床复习,在图书馆复习一天,到晚上十点半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宿舍洗簌,完了再复习会儿,室友都睡着了,差不多十二点过了才睡,在这样的一天当中有时可能说话不超过十句,这又何尝不是孤独,但内心是充实的,能够感受到学习带来的成就感,最终在这无数个孤独的日子中如愿以偿,二本考上985名校实现了自己的第一步转折。

  有时候孤独也不只是说身体的孤独,更重要的是人内心的孤独,有时一场聚会人来人往,大家觥筹交错,但对于一个不爱交际,不喜饮酒的我来说,这时又何尝不是孤独的呢?这是内心深处的孤独,这让我很不自在,慢慢的我学会了拒绝和争取,拒绝让自己不快的事,争取自己喜爱的事,这样我感觉过的更加自在快乐,也敢于面对身体的孤独,去追寻内心的充实。

  争取从现在开始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跟着教授的步伐,认真的写好论文,在考研逆袭的基础上实现读研的成功,最终改变自己的人生。

读《孤独》有感5

  在喧闹中,人们时常寻觅宁静;在不安中,人们时常寻亲冷静。他们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孤独的境界。

  在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触及到这本书,还是不求甚解地背着“守信是一种财富,不应该随意虚掷”在无数次凝神的瞬间,就会想起这本书,可以称得上与他神交已久。当我怀着虔诚的心灵翻开这本名著后“正入万山圈子里”的眩晕与迷茫感随着页数的增加而愈发萦绕在我心间——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的思绪混乱。但唯—庆幸的是,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性格正如题目所展示的一样——孤独。

  孤独,成为了他们家族的名片。但又会有人疑惑了,难道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个、乌苏娜,也孤独吗?没有错,她眼睁睁地看着子孙后代一个个地陷入孤独的深渊,她努力地料理着家庭,装饰着房屋,难着这不是种逃避孤独的积极表现?但她最终也无法摆脱写在羊皮纸上的命运,遗憾而逝。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的结局也不出意外地接踵而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悲剧性的结局与时代的改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前言介绍的那样,这一本书映射的则是拉丁美洲的兴衰史。这本书巧妙地领着我们去见证了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科技的发展,新道路的探索,现代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著居民的反抗以至最后对命运的安排举手投降。在起于孤独到归于孤独中,亦或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孤独斗争,亦或终其一生溺身于情欲,成了拉丁美洲兴衰史的真实写白。

  这个兴盛近百年的家族以及整个马孔多在一夜之间消失在拉丁美洲的大地上,永永远远的与孤独为伴。说到孤独,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爱与友谊不能根除它,只能安抚它。不要寄希望于消除孤独,这是天方夜谭。孤独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看看那些垂头丧气的,看看那些望洋兴叹的,心中不免有着孤独,连那些外表开朗的人,也会有承受孤独的那一时刻。显得忙碌的都市人,也不免孤独,这时他们就三两成群,沉迷于灯红酒绿,喧闹繁华之中,然而最后一切又是归于孤独。

  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在一个人里面而在许多人中间。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孤独。看着别人与同学分享暑期的趣事,听着一些游戏爱好者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游戏。即使在眼前,在耳畔,也瞬间有着邻若天涯的孤独感,既然我们无法抵抗,为什么不去好好地享受孤独呢。《百年孤独》中的家族,努力地抵抗孤独,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的被孤独埋葬。他们成了历史,从上古到现在流淌了近千年的历史被孤独所侵蚀。孤独不会随着时光的滔滔江水而汇入大海,也不会随着有佳人的陪伴成烛火焰影。不如以巨人的姿态站起来俯视它,去找寻孤独,去了解孤独,去适应孤独。

  孤独,我们不妨将它看成是我们的朋友,一个能让我们看清自己的朋友,一个会陪着自己一路走下去的朋友,一个在万般喧闹中让你聆听自己心跳的朋友,直至化成一抔黄土之后,他也会一直陪伴着你。

读《孤独》有感6

  “每个人都来自孤独星球。“这既是书的题目 ,也是一句感言,更是一句让我们能得到最好的安慰。”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小王子。“错过了许多,许多,比如说:机会。

  江冰蟾,学习优秀,“班花“,老师的得力助手,拥有这些荣誉的人在一般的班里应该是很受人欢迎和崇拜的,可是她却在班里遭受排挤,为什么?因为她虽然有很多优点,但是缺点呢:骄傲、清高等等,所以在班级里没有朋友,是孤独的。而且还经常被以凌扬波为首的几个女生的排斥和敌意,还有”狗仔三人组“的烦扰。让她感到孤独,无助。没有朋友是可怕的。

  友谊在自己的人生道路是非常重要的。在你有困难的时候,你可以寻求好友的帮助;在你孤独寂寞的时候,你可以找朋友陪伴你;在你快乐的时候,你也可以分享给好友。可以说,好友就像天上的星星,可以陪伴你一生。

  有一个知己,可以得到快乐生活,无论男女。如果你与朋友是男生,那你们无话不谈,或者是女生呢,你们可以手挽手一起逛街呀,看电影啊,好多好多你们都能干的事。也不需要那么多的,就一个或两个就够了。这样双方不会感到寂寞,每天能过的很阳光。

  但是书本中的江冰蟾呢,她每天都过得很郁闷,原因?那就是没有朋友。而她表哥方乐天呢?就迥然不同了,方乐天的朋友非常多,而且还能玩到一块,每天过得快快乐乐的。方乐天让江冰蟾第一次感到了友谊的重要性。

  在遭遇失去妈妈的挫折后,江冰蟾懂得了很多,很多。更是与沈可菲交流后,江冰蟾终于懂了:亲情和友情,自己如果不好好的把握的话,就会稍纵即逝,要好好珍惜呀!

  友谊就像小王子的那朵玫瑰,自己若稍不留神,玫瑰就失去了光泽,再也回不到以前了,那以前以前,只能是回忆了。但想让它永远的向阳,饱满的展现自己,就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了!

读《孤独》有感7

  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

  ——题记

  独自走上一条人迹罕至的旅途,是生活给予人生成长的一道美丽又残酷的题目。精神上的折磨和痛苦,孤身一人的害怕和恐慌,孤独洗礼后的长大坚强,这是成长必经的过往。

  家道中落的杜小康失去了娇生惯养的优越生活,不得不跟随父亲以放鸭来维持生计,面对空旷的天空和茫然的水面,身处无助的麻鸭地,滋生对前途的茫然对未来的胆怯,更是不知道对于远行放鸭而言,还要走多远?

  广阔无垠的芦荡,举目无人的芦荡,无路可逃的芦荡。只是紧紧挨着父亲,幼小的心灵仍不能平静,杜小康注定要接受生活的磨难,尤其是暴风雨后,鸭们也长大了,杜小康也长大了,终是经历了艰辛,付出代价后得到自身的成长。这是对他孤独的洗礼。

  曹文轩用平白朴实的语言简单地描述少年杜小康简单的生活,没有过多辞藻的修饰,只是贴切又细致入微的描绘杜小康的成长历程,这是他的故事,里面也有我们的影子。

  人生是踏上了就回不了头的路,路不会一帆风顺,不经历沧桑,怎能在阳光下更加茁壮,不经历荒唐,怎能更神采飞扬。

  少年杜小康在芦苇在芦苇滩上战胜孤独变得坚强,这是执着变强的倔强,在打开了就合不上的竖版的青春,我们也会对未知感到迷茫、不安和慌张,杜小康不失为一个好榜样——忍得了孤独,飞得上云霄。

  “杜雍和从儿子手中接过还有点温热的蛋,嘴里不住的说:下蛋了、下蛋了……”,父亲喜悦兴奋的情绪洋溢在四周,虽然仍要为生计担忧,但也没有了之前无望的悲愁。杜小康一个人不再怕孤独,父子两个人也不再怕生活的辜负。

  如果没有狼狈仓皇,又何来胆怯后的高昂;如果没有一落千丈,又何来恐慌后的反抗;如果没有犹豫彷徨,又何来孤独后的成长;如果没有踌躇徜徉,又何来洗礼后耀眼的光芒。

  这是一场孤独的洗礼,褪变成不一样的自己。

读《孤独》有感8

  这个暑假把上个寒假买的《你的孤独,虽败犹荣》看完了。说实话,我个人觉得这本书与大冰的《乖,摸摸头》是一种系列,都是将自己生活中的故事,无论大小,都娓娓道来。像我现在这样的年纪,确实很适合看,但也只能是这个年纪,再过就不行了,太小也不适合。

  关于这本书,我有四个深刻的感受:一是书中很多话语说得很中肯,直接触碰到人内心深处,但也有些句子不乏矫揉造作之意。只是我明白,他的“矫揉造作”并非故意,这是一种年轻人独有的“情怀”,我有,很多人也有。二是它作为一本“青春画册”,描绘了各种故事和各种心理感受,自然与很多年轻人的心情相契合,是一本成功的“鸡汤”,但它也只能是“鸡汤”,却不能在实际中给我们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当然,我知道,书只是引导人,真正能够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读者本身;三是被作者刘同的用心感动。在书近完结时,刘同邀请了一些朋友发表他们对“孤独”的看法,但他却并未就此打住。

  书的最后一页题为“值得被看到的你”,内容空白,却在最左边脚页处附注了一段话,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是“我要穿越人海,用心问候你”,并附上了他的二维码,作者的真诚可见一斑。四是虽然作品名为《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但是否就真正意味着所有的孤独都是“虽败犹荣”?并不见得。真正“虽败犹荣”的孤独,那就是当你也有一天像刘同一样,能够站在一定的高度,然后回味这段孤独,并为此感动、感激时,它才是真正的“虽败犹荣”。我很惭愧,至今没看过几本书,因此对文学作品的理解也有限。或许此番评价并不透彻,但也仅代表这个时期的我的思想和水平。

  在看这本书时,我有千万种心情;在合上这本书后,我平静从容。从书中走出来,回到现实世界,回到我的世界,一切照旧。要说什么变了,可能是多了某种潜伏着的思绪。书能改变一个人?只是影响一个人。当我们在书中找到了与自身相似的经历或情绪时,我们会兴奋窃语“是的,我也是这样”,之后,我们会更渴望看到作者对我们共同的疑惑给予回答或劝慰。阅读,是看着别人的故事,解决自己的问题。

  另外,我读这本书的收获之一就是发现刘同是中文系,而我是文学院,有什么不同吗?一点都没有,哈哈!作为中文系学生,看到他在书中说到的他的大学生活,确实有很多触动。大学里十分迷茫,却又不甘这样浪费时光。作为一个中文系学生,只能每天写作练笔,希望自己的作品能有一天被发表。

  每一次写作课作业被批注后发下来的那一刻,既期待又害怕,心里忐忑不安,表面却装作满不在乎。因为对于这样的我而言,被认同就是最大的鼓励。比较庆幸遇到刘同这个中文系出身的作家,因为无论如何,书中都有一些唯有中文学子才能深有体会的东西。我现在大二,暑假后就要升入大三。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是我随意选择却从未后悔的决定。因为它,我爱上了写作。

  在我看来,写作是最好的与自己对话的方式。只有在写作时,我才能静下心来和自己交流。文字成为了记录我生命中阴晴圆缺的方式。感谢遇见,让我能有机会,有能力去书写每一个属于我的故事。所以,我也是发自心底羡慕和佩服刘同的,因为他能在多年后,在另一个领域中闯出一片天地后,一边继续在这个领域奋斗,一边回头拾起以前的梦想,坚持写作并最终出书成功。他的“业余是写作”的.人生,应该很幸福吧。希望以后我也能如他一样,一样有写作能力,一样有生存能力。

  买这本书的初衷,是被标题“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所吸引。如我所说,我渴望在书中找到我心中某些问题的答案。然而即使是作者,也不能说写完这本书后就不迷茫了,所以,我的问题是否解决了?你猜。答案从来不在书中,而在自己心里。一句“谢谢,珍重”挥手告别那些已经远去模糊的背影,至于如今还在,未来仍要并肩的人,咱们一起仗剑走天涯吧!

读《孤独》有感9

  孤独,是或否?爱,有或无?

  一、

  星际战争让人类面临灭顶之灾,生存还是毁灭,竟取决于一座小山村里的最后一堂物理课!

  一位乡村教师,幼年时身陷险境,就是他的老师在狼群中拼杀,舍命救出了他,老师将死之时,用目光把一份心急如焚的牵挂传给了他,他读懂了那牵挂,记住了那牵挂……

  他继承了老师的遗志,成为了教师,尽管得了食道癌,也不肯花钱治病,而是将工资给孩子们买了书与一些吃的。

  在他临终的前一天,他把孩子们召集到病房,忍着病痛给孩子们上最后一堂物理课,给孩子们讲解“牛顿三定律”。

  就在这时,星际战争刚刚结束,为了封锁敌人,碳基帝国准备消除防护网内所有“3C级”以下的星球。

  这随机的抽测,正好落在这几个孩子身上,而其中三题,就是“牛顿三定律”,这最后的一堂物理课,乡村教师的爱,竟挽救了全人类!

  二、

  地球是孤独的,因为没有什么跟它互相为友;人类是孤独的,因为它对宇宙只有探索,没有交流。而一个人却并不孤独,身边的朋友、家人都能与你表示友好与关切——尤其是教师——这是人类中的一个个体,有一定数量,分布于人类种群的各个角落,充当两代生命体之间知识传递的媒介。

  教师,他们会默默地关心你,会不留余力地默默地将毕生数学传授与你。

  三、

  我的老师,她就像那位乡村教师一样,不辞辛劳地教育我们。

  记得有一次,老师得了重感冒,尽管如此,她仍旧一如既往地来给我们上课。

  老师课上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说明自己的病情,让我们安静一些。我们自然认真听课,还恳求老师回去休息,可老师还是继续上课。

  四、

  孤独的进化者——孤独?不,我们有爱,有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我们——不孤独!

读《孤独》有感10

  曹文轩在《孤独之旅》中写道: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随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着他的身心。在一场暴风雨后,他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与杜小康相比,我们的学习条件、家庭条件都比他好,起码,我们不至于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在人生的旅途上,每个人都要长大,我们也不例外,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笑着面对一切。

  鲜花与荆棘相伴,阳光与风雨同在,希望与失望并存,我们不能否认。但我们能只看到“鲜花、阳光、希望”,而不看到“荆棘、风雨、失望”呢?能,我们一定能——只要我们有杜小康那样坚忍不拔的意念。

  遇到失败与挫折,勇敢地去面地面对吧。你会发现阳光就在风雨后。不被困苦所吓倒,以坚忍不拔的心态高挂前进的风帆,你必将——像杜小康一样到达成功的彼岸。

  坚忍不拔的心态能够帮你炼就一双“火眼金睛”,能让你在困境中看到希望,在失败中瞥见成功,在风雨中看到彩虹。

  坚忍不拔态度最好的体现就是笑对生活。一位哲人曾经说过,失败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笑,你对它哭它就哭。我们何不笑对生活呢?笑对生活,烦恼如过眼烟云。笑对生活,困难一击即破。笑对生活,成功就在脚下。

  朋友,请以坚忍不拔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吧!做一个坚强的“杜小康”吧,扬起你的笑脸来,我相信,生活也会对你微笑,幸福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读《孤独》有感11

  这本书是在图书馆无意间看到的,而借这本书只是因为书名很特别!《质数的孤独》这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本书呢?

  这本书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页码都是质数:1,2,3,5······以此一直到最后

  当拿起书本开始看后,一章一章的情节就这样展现在面前,刚开始的每一章都是独立的,讲着一个个人物小时候的故事,后来两两碰面,再到最后男女主角的碰面······

  质数,只能被1和它本身除尽,随着数字的越来越大,两个质数越来越难碰到……质数,就像一些孤独地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一样,也许,只有遇到另一个“质数”时,才能够松一口气吧……

  《质数的孤独》里的人物或多或少都有些孤独,被人所不理解:厌食症、自闭症、同性恋倾向、自卑······各种因为童年的不同经历而演变成为质数的人物,因为相遇、相知甚至相爱而找到了他们最初的自己,慢慢地改善着他们的内心,让他们变成一个个更好的人!

  爱丽丝残疾,厌食,焦虑。右腿能够优雅自如的弯曲,左腿却是僵直不听使唤。她叛逆地去纹身,参加派对,胆怯地试图参于世界疯狂的舞蹈,却被冷漠地拒绝。童年的不幸,少年的痛苦,演变为大人不堪一击的脆弱。

  马蒂亚天才,高傲,洁癖,有自残倾向。童年时永恒的噩梦埋藏在生命深处,从未褪色。他缺乏安全感,胆怯到觉得书本上的知识才是绝对安全的,他没有存在感,空虚高层次要通过划破肌肤的痛感证明自已的存在。

  记得书中有一个片段:

  在大学一年级的一门课上,马蒂亚知道,在质数当中还有一些更加特别的成员,数学家称之为“孪生质数”,它们是离得很近的一对质数,几乎是彼此相邻。在它们之间只有一个偶数,阻隔了它们真正的亲密接触,比如十一和十三、十七和十九、四十一和四十三。假如你有耐心继续数下去,就会发现这样的孪生质数会越来越难遇到,越来越常遇到的是那些孤独的质数,它们迷失在那个纯粹由数字组成的寂静而又富于节奏的空间中。此时,你会不安地预感到,到那里为止,那些孪生质数的出现只是一种偶然,而孤独才注定是它们真正的宿命。然后,当你正准备放弃的时候,却又能遇到一对彼此紧紧相拥的孪生质数。因此,数学家们有一个共同的信念,那就是要尽可能地数下去,早晚会遇到一对孪生质数,虽然没人知道它们会在那里出现,但迟早会被发现。

  马蒂亚认为他和爱丽丝就是这样一对孪生质数,孤独而失落,虽然接近,却不能真正触到对方。这个想法,他从来没对爱丽丝说起过。每当他想要对爱丽丝坦白这些事的时候,手上薄薄的一层汗液就会蒸发得一干二净,让他整整十分钟不能触及任何话题。

  2760889966649。他盖上笔帽,把笔架在纸的边缘上。两兆七千六百零八亿八千九百九十六万六千六百四十九,他大声地读着这个数字。随后,他又小声地读了一遍,像是要把这个绕口令读得熟练一点。他决定把这个数归为己有,他敢肯定,在这个世界上,乃至在这个世界的整个历史上,绝没有第二个人曾停下脚步来注意这个数字。或许到那时为止,也没有第二个人能把这个数字写在纸上并且大声地朗读。

  他迟疑了片刻,在那串数字下面隔了两行,又写下了2760889966651。这是爱丽丝的数字,他想。在他的脑海中,这个数字呈现出爱丽丝那只脚的青黑色,那是在电视机蓝色亮光的映衬下形成的轮廓。

  或许这会是一对孪生质数,马蒂亚心想,如果是的话……

  马蒂亚一遍遍地在纸上演算着各种质数,想要找那专属于他和爱丽丝的质数,他疯狂地验算着······最后终于找到了这样的一对“孪生质数”:2760889966649和2760889966651。这就是马蒂亚的浪漫吧,努力找着自己和爱丽丝之间的联系,记得和爱丽丝一起的所有事情······

  《质数的孤独》的男女主角,最后虽然没有我想象地那样最后在一起,但是,他们的心是在一起的,结局是美好的。即使两个“质数”没有在一起,他们却因为彼此而变得不再孤单,渐渐的也变成了更好的人,不再孤独……

  那我们呢?如果说我们也是质数,应该就是那些比较小的质数吧,不会很难找到自己的“孪生质数”但却也是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孤独地活着却在冷眼看着、讨论着那些比我们来得大的质数,以此想要慰藉自己的心灵,告诉自己:其实我并没有那么地孤独!

  直到遇到了自己的”孪生质数“才会发现,以前的自己是如此的孤独······

读《孤独》有感12

  一、

  “你一定要走,我一定要留,没有人走,革命无以成功,没有人留,无以告诉曾经相信这次革命的人。”这句话让我激动了许久。

  总以为革命与佛学八竿子打不着,但没有想到,说这句话的人竟然是一个学佛之人,从学佛走向革命,不是禅道参悟不够,而是生命中空幻促使其去完成一件有激情的事——革命。

  谭嗣同让我看到了一个革命孤独者的高贵。纵观整个人类的进程,革命不是叛乱,而是用血与泪书写一种诗意。横看精神,日本的武士精神,处处弘扬着为国献身的伟大,全民接受帝国主义教育。全民族激情四射着去革其他民族的命,这样的盲目忘我为国是一种悲惨。不过若人们又过分注重个人生命,畏惧牺牲,但又无法唤醒民族的觉醒,无法告诉人们要为什么样的理想去奋斗,所以,不得不有人为此牺牲,若将这一部分人(由《五人墓碑记》所想)归结为——用生命换取死后的荣耀,未免不符合实际了,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他们又怎么会在乎荣耀呢?

  事实上无论是他们的战友或只有着同一信仰的人,闻到他们牺牲的事实,心中虽会悲痛,但对于那一时期,每日都是活在刀剑上的日子,对待每日都会发生的生命的堕落更多的是习惯。人,抱着崇高的人格走向死亡,大家看到得更多的却是未来的美好,仿佛为大事损失的生命,是毕竟之路,既然未来能成大事,相比之下当前革命者的牺牲从另一方面思考,不是损失而是收获,收获了推进革命事业的动力。

  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清楚意识到,勇于为革命献身的到底是哪样一群人?是诗人,是作家,是学者,是有着的零度灵魂的人。什么是零度灵魂?就是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向着心中的精神方向坚定不移地走去。这与“零度”写作中“零度”有些不同,同为零度,后者是回归生命本源,但是前者的“零度”确是人在成长过程的全新开始,一个精神上的进步。不得不承认的是,有这种觉悟的人,有这种无畏精神的人,他们的死亡于文学、美学上都是巨大的遗憾,这遗憾并不能因为政治上的成功而堙没。

  二、

  我觉得光荣革命留给世人的意义,不是在于政治上的“光荣革命”后建立起来的议会权利超过君主的权利,不是君主立宪制度以及两党制度。而是这种不流血的革命在程度上避免了牺牲。对于给国家、老百姓带来的喜悦不用多说,下面只想谈谈不用牺牲有着零度灵魂的人的问题。

  他们活着无疑是国家的财富,在英国莎士比亚所占有的地位可想而知,如果让他们选择,人们宁可要莎士比亚也不要拿破仑。因为在某一程度上,这些有才之士,他们的生命力能决定整个国家的文脉,他们所赋有的个性能创造艺术上,美学上多大的创新,甚至有时候能奠定整个国家的文化素养。但是他们为了自身的信仰牺牲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相信如果让历史重新选择,他一定会选择让这批人好好活下去,因为每一个真正不怕死,敢于为自己信仰牺牲生命的人,本来就不应该死,他们更应该好好活着,去推动人类文明的进化。所以人们是否也能真正考虑到这些人,他们死推动着革命的进步,在另一方面上却又阻碍着文脉的发展,与大局到底是得还是失?想必没有那么容易判断了吧。

读《孤独》有感13

  很多人可能认为《百年孤独》人物关系混乱,难以读懂,但实际上,这是一本值得多次读,反复读的名著。

  第一次读时,我们就可以感受到书中有着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特点——时间、空间上的混乱。例如:书中第一段“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第二次读时,就能明白其实整个布迪恩亚家族就像一个车轮,不断的前进,不断的重复,不断的磨损,最终走向覆灭。他们族中人不断重复前人的名字就是这个意思,这也是羊皮卷中的秘密,暗示着他们重复的命运,重演着相同的悲剧。第三次读时,就可看到书中各件事中和他们各个人身上的悲剧色彩。例如:他们家族初到马孔多时,马孔多鸟语花香,充满活力;后来,阿玛兰塔·乌苏娜带来的每对黄鹂鸟在被放生在马孔多后,都毫不留情地飞离。这不仅仅是指马孔多的逐步消亡,更多的是指布迪恩亚这个家族的改变,从新生般的活力四射到老去般的暮气沉沉,最终无可抑制的走向覆灭。还有一个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人,最美的姑娘——梅梅(雷纳塔),她的结局颇具奇幻色彩,书中写她和白床单一起飞向了天空。就我的理解而言,有两种可能,一是加西亚真的给了梅梅一个奇幻的结局,她因过于美丽,在晒床单时,被上帝带走,和白床单一同飞离。二是暗指她死了,美人早消。白床单就暗示死亡。无论是哪种可能,这样的描写都是美丽的,为她的离去渲上了一种神秘美丽的奇幻色彩。美丽而单纯的她走了,和洁白的床单一起飞向天空,这又给书多添上了一抹感伤。

  一直喜欢《百年孤独》,一次又一次地读,每一次都有新的发现,新的体会。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品读这本经典。

读《孤独》有感14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读《孤独》有感15

  这本书,我认识了伍美珍,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江冰蟾,她和她的小堂哥一直闹别扭,还被凌扬波几个女生给受敌意和排斥。读完后,这本书让我十分感触,这感触说不出来,也很特别。就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处的感觉,似乎我和这小主人公融合在了一起。这是阳光姐姐写的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主人公江冰蟾是一个认为自己十分孤独的小女孩,她是班里的班花,在一个班风不是很好的六(五)班学习。在老师的精心培养下她成为了班里学习最好的好学生,同时也是学校里的大队长。

  这本书主要讲了“班花”江冰蟾因为成绩好,又有点清高,遭遇了以凌扬波为首的几个女生的敌意与排斥,为此她的内心深感困扰,小时候的好朋友,突然变成她的敌人,让她有点的不敢相信。妈妈突然出事,又令她看到了成人社会复杂和冷酷的一面。小堂哥方乐天,性格与江冰蟾迥然不同,活泼开朗,喜欢结交朋友。他给江冰蟾带来了麻烦,更带了快乐和对友情的领悟。他喜欢的两个女孩和江冰蟾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江冰蟾有电脑xx聊天。

  通过读了这本书,我在江冰蟾那里读懂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无论什么性格的人,只要对人怀着善意和真诚,都能赢得友谊,人与人之间,只有以真心才能换回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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