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通用15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福尔摩斯是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虽然他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记载了八个具有很强代表性的故事,凸显了福尔摩斯的坚定意志和强大的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波希米亚丑闻了。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与一位大名鼎鼎的女冒险家艾琳·艾德勒有牵连,但并没有与她秘密结婚。现在,波希米亚国王要与纳维亚国王中极为敏感的二公主结婚,但艾琳有国王与她的合影,国王必须把照片偷出来,否则,艾琳会用照片毁掉国王。所以,国王来找福尔摩斯,希望福尔摩斯可以偷出照片。聪明的福尔摩斯了解了艾琳的房子与艾琳的生活。但是,艾琳和一位先生——汉戈弗雷·诺顿秘密结婚了。第二天,福尔摩斯雇了一些人装作流浪汉,待艾琳回家时去抢夺钱包,而福尔摩斯便装作保护艾琳的样子,在脸上涂上事先准备好的一小块湿红颜料,这时,福尔摩斯便会进入艾琳的起居室,以呼吸新鲜空气为借口,打开窗子。在窗户旁边的华生看见福尔摩斯的信号,便把一个烟雾弹扔进起居室,大喊:“着火啦。”这时,艾琳一定会拿出照片。第三天来时,艾琳却搬家了,但艾琳在信中保证,不会再拿照片来威胁国王。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福尔摩斯的机智与知识。如果我们也有福尔摩斯那样聪明的脑袋,该有多好。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要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经典探案集》里面讲的是一个个真实,惊险的故事。
其中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福尔摩斯有一次去旅游住了酒店,睡觉起来发现自己的金表被偷了,他就去找酒店负责人,商量找出偷金表的人,酒店负责人知道福尔摩斯是有名的侦探就同意了他的提案,之后,负责人把所有酒店里的人都聚集起来,以后,把发生在酒店里的事情告诉了大家,福尔摩斯发给了每个人一个草,说“那个人拿到最长,那个人就是偷走金表的小偷”大家一看只有一个人拿着的草是短的其余的人的都是一样长的,之后,大家用疑问的眼神看着福尔摩斯说:只有短草的没有长的草呀,难道有那么多小偷吗?
福尔摩斯说其实拿到短的草的人才是小偷就是小偷,大家更疑惑了,问:你刚刚不是说长的事吗,现在怎么变成懂的是小偷了?福尔摩斯说其实我发给大家的草都是一样长的,小偷因为心虚所以把草弄断了一小段。
我觉得这本书即可以长知识又可以长语言能力也可以让我们长长见识凶杀案件等等。看了这本书之后,写动脑筋题也很容易,所以我要多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放假前我从学校的图书馆里借了一本书名为《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竟然在两天内看完了全书,真是太让人不忍放下。
当你尾随作者的思路读书,你很容易走进死胡同,但是不用担心,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一定会将你带出来,拨开迷雾,你会发现原来真相就在身边。读久了,你会很自然的跟上福尔摩斯的脚步,你会注意那些原本你不会注意的细节,你会发现事情发展真的有一定顺序。读完这本书,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古怪的案件,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力、独到而严密的思维,还有过人的意志力,他相信他一定能解决那个问题,当我静下心,仔细回忆故事细节时,我又有了新的发现:福尔摩斯并非是有特异功能的人,也不是天赋异常的神童,可他最后却成了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这得益于他早年孜孜不倦的学习和不畏艰难险阻的探索精神。我想,大家的智力是没有太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应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注意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锲而不舍,总能使罪犯落入法网。
他之所以能顺利破案,是因为对每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足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凶手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凶手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凶手。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如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推理出他是个军医。刚从热带回来,因为皮肤黝黑。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
你知道福尔摩斯吗?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一般只要一有案子,他都会认真地、坚持不懈的去解决。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许多故事非常精彩,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去一遍一遍的看。其中书里面的《蓝宝石之谜》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圣诞节的一天,看门人彼得森拣到一顶旧帽子和一只天鹅,在鹅的肚子里,他发现了一颗光彩夺目的蓝宝石,彼得森告诉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找到一张报纸念到:“约翰。霍纳因为偷了伯爵夫人的一颗蓝宝石被告上法院,霍纳被捕时声称自己是清白的,但是有人证明他犯过前科。”福尔摩斯让彼得森在报纸上发一则失物招领启事,根据失主领来领失物这条线索,福尔摩斯一步一步的打听出鹅的最初来源,确定偷宝石的凶手是赖德。
看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个有正义感、有智慧、勇敢的侦探。在每一个案件中,福尔摩斯都会用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出来,让人云破日出、冤屈昭雪,让罪犯受到惩罚。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心里想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要做一个坚持不懈、认真思考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书陪我走过了3个年头;有一本书,向我诠释了侦探的秘诀;有一本书,让我见到了世界第一侦探的水平;有一本书,让我学会了观察与推理。
你想明白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吗它叫《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的作者名叫亚瑟。柯南道尔。柯南道尔因成功所造福尔摩斯一人,被评为推理小说之王!如果要找到与他写作水平相当的人,世界上只有两位:一位是阿嘉莎。克丽斯蒂,另一位是罗宾汉之父。《福尔摩斯》一书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与好友华生共同破案的60个故事。
读完这书,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因为他推理潜力超强,警察3个月都破不了的案子,福尔摩斯不出一周便能够破获!福尔摩斯的记忆力与观察力也是超一流的。我们也应当多多观察周围的事物,向福尔摩斯学习。观察力决定着一个人对周围事物的认知,细心观察也会让我们拥有更多的知识。只有注意观察,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事物,才会赢得别人的欣赏。
华生说:福尔摩斯是一架用作推理和观察最完美无暇的机器。可见,福尔摩斯多厉害呀!
我要读更多的书,学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7
柯南道尔笔下诞生了风靡世界百余年的福尔摩斯。没错,今天我想推荐的一本推理小说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由乔楚编译的,包含了“血字研究”“四个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和“恐怖谷”。这些离奇案件都是流传了百年的经典案例,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一次又一次地将那些惨案、奇案、怪案一一侦破。
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位非常热爱破案的大侦探,只要一天没案子,他就闲得慌。他说:“我的体质非常特别,工作的时候一点儿也不觉得累,如果闲着无事,反而会使我委顿不堪。”神探就是神探,想法与常人不同,他想要的并不是平平安安过完这一生,他希望时刻接受挑战。他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坎坷而又惊险。
这本书对我最大的帮助是什么呢?就是那种推理的习惯,之前我见一是一,见二是二。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体会到原来一些现象的背后是隐藏着一些事物的真相的。这些真相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怎么通过表面的东西去琢磨一些背后的东西?其实,这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对我做题也是极有帮助的。上个学期做数学试卷,我几乎一道附加题都不想做。一是觉得难,二是觉得分少。可当我看完并看透这本书后,我恍然大悟,这不就像破案一样吗?我们做题目就是给你一些条件,然后通过这些条件,去推理背后隐藏的部分,这需要我们耐心地去发现,并寻找最终的答案,所以我现在遇上难题,敢于接受挑战,经过多次尝试,我发现这些题其实并不难。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在这本书里,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会了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畏艰难、耐心研究,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我相信你们也一定会喜欢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
说到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是英国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世后,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近日读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谁不想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正所谓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非常的努力。由书中的描写我们就能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与实践 才使得自己有了现在这无人能及的侦探能力。
福尔摩斯他会因为案件没有重要线索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所在,这种勤奋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应该积极读完后,我的.思绪沉醉其中难以自拨,我还尝试以福尔摩斯的思维来解决书中所描绘的案件,但是,我发现自己无法胜任这样一个洞察细微,思维敏捷,精准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书中被我所发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福尔摩斯的,它说:“当福尔摩斯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废寝忘食的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种情形,从各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线索还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们都喜欢称福尔摩斯为天才,这世上的向他学习。以后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还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加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9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小说,它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名作。
书中主要讲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遇,到他们一起侦破一件件奇案迷踪,最后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同归于尽的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静,善于思考,善于动脑的人,他总能通过观察别人身上的细节判断这个人的一生。100多年来,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一直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思维、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为了令罪犯闻风丧胆、闻之胆寒的克星。
他最令我敬佩的是,最后他和莫里亚蒂搏斗后,牺牲了自己和莫里亚蒂一同坠入深渊的做法。当初,福尔摩斯完全可以抛下一切逃里那个事件。以保自己的性命,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他这种深明远义的做法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民族英雄——黄继光,黄继光不惜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和侵略者的碉堡作斗争,这和福尔摩斯很像,他明知道去找莫里亚蒂无异于去送命,但为了法律的尊严他仍然坚持这么做,我认为这是个令人钦佩的做法。就凭这这点一只屹立在我心中的那个英雄毫无疑问就是他。
福尔摩斯的推理令我敬佩,而更让我钦佩的是,他有一颗仁义的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
这本书写了福尔摩斯办理的九个迷案,分别是《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爬行人》《铜山毛榉案》《绿玉皇冠案》《肖斯科姆别墅》《潜水艇计划》《吸血鬼》《雷神桥之谜》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爬行人》《吸血鬼》《雷神桥之谜》这三个案子。《爬行人》写的是一名教授为了使自己变得年轻,不惜用国家禁止的强壮血清,结果因为副作用而受了重伤。读了这个案子后,我感到了那个教授的不明事理,他不懂“人是无法超越自然的,否则就会遭受报复。”我还感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他居然在基本无线索的情况下知道了案子的全部经过。
《吸血鬼》写的是弗格森的大儿子杰克恨他继母的儿子,便用南美毒箭射伤了继母的儿子。继母用嘴把毒吸出来,弗格森却以为是他的妻子是吸血鬼,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向他说明案子经过时,他才明白。读了这个案子,我感到了弗格森太太的母爱,也感到了杰克的嫉妒心非常强。
《雷神桥之谜》写了吉布森太太恨她丈夫的情人——邓巴小姐,想用自杀的形式,让别人以为她是邓巴小姐杀的。结果福尔摩斯揭开了真相,使吉布森太太的阴谋没有得逞。我感到了吉布森太太嫉妒心极强,否则他不会想和邓巴小姐同归于尽。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1
这本书写得极为真实,我感觉就像人们身边发生的事一样,他的是一位非常聪明的人,他很善于观察破案现场他连一丝的蛛丝马迹多不放过这是他破案最大的好处,第二点他有一颗非常聪明的大脑,如果我是侦探假如我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我没有他一样的大脑我也不能破案第三他有一个最得力的助手华生。我想大家已经知道了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福尔摩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伟大侦探。
我是一个毛毛躁躁的人每当老师叫我们观察书中的细节我都是浏览一遍就没事了。而福尔摩斯我可以说是一位非常细心的人他善于观察,观察是他破案是的重要武器。像我以前妈妈叫我到外面观察动物啦、植物啦可是我一旦也没有耐心就看看就跑出去找同学玩了。还有他的好朋友华生,华生是一位医生可是福尔摩斯一有案情就和他在一起帮他出点子帮他跟踪别人(别人就是指福尔摩斯认为可疑的人物)可以说是福尔摩斯最得力的助手也是他业余最好的朋友。
我看完了这一本书我还想再看一遍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想这是在书里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完美的人那该多好,我有一点很想说因为福尔摩斯最后抓住了这个杀人凶手就应该把他交给法庭而不是听他几句话就把他给放了而且还让法庭抓不到这是为什么呢我现在都搞不明白为什么。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精神,学习他刨根问底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
我有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有一篇讲的是“歪唇男人”,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有一个人叫艾萨,几天前不知不觉的失踪了,他的妻子向“我”和“我”的妻子求援,他们了解到艾萨经常去鴉片馆,于是,他们去那里寻找,果然在那里找到了他,此时,一个老头向华生的下摆猛拉,原来是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也在调查一个案件,也是跟这个鴉片馆有关,一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因为一次调查中得罪了店主印度阿三,所以他才化妆。圣克莱尔先生是一个有钱人。那天,他出去办事,而且还答应小儿子给他带回来一盒积木,可他出去不久,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东西去取,包裹已经到了。她正好逛了一圈,到了印度阿三的赌馆的位置,突然听到她丈夫的声音,一看,她的丈夫正在三楼的窗台向她招手。突然,她的丈夫被拉了回去,她感到出事了,可她刚进烟馆就被印度阿三的助手推了出来,幸好遇到了巡宫和巡捕,当他们到楼上时,只看见一个乞丐,他们把这个乞丐抓到了牢房里。
福尔摩斯想来想去,怎么想也不通。第二天,福尔摩斯把华生叫起来说,他知道了。他们来到巡捕房找到那个乞丐,乞丐脏得让人难以容忍,他正在睡觉。福尔摩斯拿出海绵给他擦两下,他立刻变得皮肤平滑,模样俊秀。乞丐清醒过来后,被巡捕释放了,这件案子就结束了。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满了惊险。刺激。想象。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3
说起福尔摩斯,人们的脑海中就会映出这样一个形象:他叼着烟斗,缕缕轻烟飘散在空中;他眉头紧锁,脑中映着的是数不清的线索,数不清的谜团;他不苟小节,却能在关键时刻找准每一个细节并准确地推断出凶手。这样的一个人,可亲又可敬。
或许有人会说他骄傲自负、狂傲不羁,可我更觉得,他是那么的真实,和虚张浮华的人不同,他本分,做着自己的事,有着追求真理的狂热的心。有人说他很难接近,其实不然——只要用心去和这个大侦探相处,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十分平易近人的人。
当遇到一起起离奇的案件,人们被眼前的假象难倒,并且被蒙蔽的时候,是他那样成熟稳重,不去在乎眼前的假象,而是用心去感受事实,这时候,智慧与勇气同在。他或许很自满,可他也的确尽到了自己的本能,破解了一起起重大的案件,让人不禁生出一分敬佩之情。
《福尔摩斯探案集》,尽管我看的是探案,可我却看出了另外一种情感——对福尔摩斯美好品质的称颂,以及对这个世界的评价。福尔摩斯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一个懂得什么叫真理的人,我对这样的人感到深深的敬佩!《福尔摩斯探案集》对我的感触很大,我强烈推荐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4
我喜欢读书,也读过很多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二》。
这本书是科幻侦探小说 ,整整一本书讲的都是一个案子,案子的大标题是“巴斯克维尔的魔犬”,是分成了十几个部分被破解的,也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写得最好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科幻小说,但也有很多有用的知识,比如观察就是把一个细节放大。里面会教人们一些破案的技巧:一是观察,其实就是把细节放大;二是思考,发现了蛛丝马迹,要认真仔细地想会是谁做的、他为什么这样做。
这本书我已经读了两遍了,但他依旧那么精彩,吸引着我想再一遍地去读。我还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迷们也去过伦敦寻找书中的福尔摩斯和华生,可在现实世界并没有福尔摩斯和华生;后来有人在伦敦建了“福尔摩斯博物馆”,为的是让那些寻找福尔摩斯的人也有个结果。
小作者王昊昀,十岁,钢琴二级,爱好看书、格斗,也是个喜欢照看弟弟的小大人。
这篇小作文虽然略显简单,但文笔流畅;小作者爱看书,记得住,还能简单地描述他的领悟,这在这个年龄段已经是很显优秀了。鼓励就是培养学习兴趣最好的方法,给他点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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