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在路上》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路上》读后感1
早在很久之前就想看看这本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这次终于有幸借到了书。或许没有长途旅行的经历,对于书的精髓也只是一知半解的。
杰克的文字很简朴,很直白的描述着旅行的经历,但是那种接连不断的故事情节却让人欲罢不能的想要读下去。刚没开始读几页,便被这一段话深深的吸引了:“那时候,他们在街上跳跳蹦蹦,我则脚步蹒跚地跟在后面,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筒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在星空像蜘蛛那样拖下八条腿,中心点蓝光砰的一声爆裂,人们发出“啊”的惊叹声。”
或许正是由于“他们”不受拘束的、热爱冒险的性格让与萨尔产生了共鸣,才有了后面那段精彩的旅行吧。
对于书中所写,“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对这句话很是赞同,真正的人就应该没有敷衍、没有伪装,把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或许会让人觉得突兀,或许让人觉得疯狂,但是一颗真实的心都是疯狂的,它们会为了目标不断追求,为了情感袒露心胸,不疲倦,用真心与生活碰撞出绚丽的火花,因疯狂真实而显得疯癫。
《在路上》读后感2
也许不到半年前,我听到了凯鲁亚克的名字,在图书馆遇到了他的《在路上》,无意中借了这本书,然后决定翻开第一页。然而,读完这本小说后,我发现我跟随凯鲁亚克走遍了美国,甚至感觉我已经度过了大半辈子。如果一部好作品让人们在看完之后思考他们现在的生活,那么毫无疑问,《在路上》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看着《在路上》,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你会觉得你永远都不愿意离开这本书。读完上一段后,你会情不自禁地想读下一段,而且你已经等不及了。你永远不会知道萨尔和迪恩在下一章会去哪里,也永远不会猜到他们在下一站会发生什么。你只是在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种感觉就像在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中做英语阅读理解题一样。虽然你不知道一些单词,但你还是要根据自己的猜测去读,这样你就会有一个大致的理解。同样,在凯鲁亚克的作品中,有时我们只能理解大致的情况,但你不能包含你内心的渴望,然后一口气读完它。这种速度和激情会填满你的整个大脑,让你有一种立即上路的冲动。
现在,《在路上》已经出版50多年了,如果凯鲁亚克还活着,他就快90岁了。然而,他的书影响了几代年轻人,尽管有人说那是20世纪50年代。垮掉的一代。凯鲁亚克本人也被称为“垮掉的一代。人物的灵魂。对我们来说,这些不是垮掉的一代。对年轻人来说,《在路上》就像一本唤醒他们内心野性的书。让我们知道,我们渴望的自由对他们来说是如此的容易,他们是如此的轻蔑。然而,我们的精神信仰远未达到他们的高度,也许我们只能成为一个“背包客。由“旅行”路上那条线的名字。
毫无疑问,《在路上》的真正英雄不是萨尔&米德多;天堂,但迪安&米德多特,谁是有些神经质的人的眼睛;莫里亚蒂。迪安是一个每个人都不相信的人,但每个人都羡慕他,但不是每个人都羡慕他,而是羡慕他的生活方式,从不担心,从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总是生活在一个伴随着他内心冲动的环境中。这个角色有点像《春风与雨》中基廷的老师。他总是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把握今天,享受时光。然而,他不断追求旅途中的感觉实际上是因为现实生活空空虚。他想追求自己的信仰,去他想去的`地方生活。这些人没有烦恼和担忧。即使他们有烦恼,对他来说也没什么。
没有迪恩,也许萨尔不知道生活是什么。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你的生活是苍白的,而是你的生活道路是在既定的轨道上,你没有权利选择。就像迪恩半夜在街上的质问和困惑:“人类,你们的道路是什么样的?除了一个圣子的道路,一个疯子的道路,空虚的道路,无所事事的谈话的道路,任何你喜欢的道路,什么都没有。”不管是哪条路,都是自己的,自己的决定。院长可能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一种苍白之中,更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生活的牢狱之中。这些人,无论是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还是在当代社会,可能不会被很多人所认识,但他们还是会受到人们的钦佩。
《在路上》读后感3
再见杰克!
躁动、疯癫、荒诞的氛围贯穿了小说的自始至终,画面感极强的美国风光和迷惘浪荡的混沌生活形成了锋利对比。
三次东西横穿美国和一次南下直入墨西哥,纽约、丹佛、旧金山像一个个美好的愿望,也是一次次梦想的破灭。现实的残酷不断趋势着这群年轻人向着心中的应许之地追逐和漂泊。
字里行间的BebopJazz与mambo音乐,Hudson、Cadillac、Ford汽车,酒精、大麻、姑娘,构成了那个时代一个个鲜明的标致。
贫困、流浪、搭车和豪无意义的厮混描写了一整个群体的青春。作为半个世纪后成长在东方国家的人,虽能感受,但仍然无法真正理解这样的精神状态。只是也在幻想,在已经逝去的青春中,如若也曾勇敢的抛开一切教条去追寻内心深处的自己,会否将有不一样的收获。
阅读《在路上》的期间,手边一直对着美国地图,随着每一次旅途进行对照,不得不说这也是了解美国地理的一个意外捷径。希望在不远的将来也可以有机会踏上美帝的国土,对那无数耳熟能详的风景人文来次深入体验。
这本书即是特定年代特定人群生活状态的重要诠释,其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也激励着一代人不断向前。这其实也正是我们的生活,幸福或痛苦,欢笑与泪水,说声再见,还需上路。
《在路上》读后感4
因为我们年轻,我们有着天马行空的理想,我们想走出家门拥有一次自己的旅行。在同一个地方居住着久了,就会有想出去的冲动。我们向往着出门,我们有着离家的渴望。而当我们真正的走出家门,才发现少了一份温暖的庇护,多了一份思乡的情怀。只有真正的经历了,你才能真正的感受的到那种思念的味道、家的味道。
在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所能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与你有着血浓于水的关系的亲人。他们永远是我们坚强的后盾、避风的港湾。当我们纵容着那颗闯荡的心的时候也要懂得回过头去看望那早已印刻下岁月年轮的父母。年少的我们总会有着旅行与闯荡的想法,但是不要像断了线的风筝,在路上,也要想想家里的那些亲人。
故事的主人公在在面对艰难的旅途是也会懊悔自己为什么要出门,家的力量永远都是强大,让人依恋却无法抗拒。回家永远是最美的归途,还记得第一次坐火车离开家的那种兴奋,也记得第一次坐火车归家的那种急切。所有的心境,也像那句诗般“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罢了。旅行能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旅途的精彩,还有思乡的味道。
《在路上》读后感5
前几天就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但想来想去,除了觉得美国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写什么,就只好加个读后感来装小学生了。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 one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我”主要就是跟着这位迪安在美国大陆上跑,并且经常处在没钱的境地,有时连饭都吃不上,要临时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点面包,或者要带几个搭车的人来赚点汽油钱。就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结束了。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这就是我目前的读后感。
想起来我的经历中倒也有一个月,就是高考完拿到通知书后的那个月,和四五个伙伴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全县各乡镇,有时一天骑行距离超过100里,有时候自己做饭,有时候在别人家长的异样眼光中喝酒,或者就在路边神聊,我们跑到其他同学家里去,把他们吓一跳,有的人会当场跟着我们跑上两天,有的人就不感兴趣,而我们也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咳,似乎就那么一个月,以后再也没有过。
《在路上》读后感6
《赢在路上》整本书读下来你找不出什么华丽的词藻,全是一些非常平凡的文字,这样的人没有理由不成功。而作者却用她的成功故事她的亲身经历感动了我。为什么能够感动我?作者吃了常人不能吃的苦,她勤奋努力,敢拼敢闯的精神感动了我。她只是一个女人,却取得了很多很多男人难以企及的成就,这让我佩服不已。是的,像她这么勤奋这么能吃苦这么善于思考的人都不能成功,实在是没有任何理由。
【内容简介】她辞掉国企工程师职位转而做销售。两年时间,辗转三个行业,从秘书做到中国市场总经理。当国外IT业刚刚进入中国市场时,不懂英语与计算机的她硬是闯进了世界500强的IT公司,靠着惊人的学习毅力和天才销售绝技,把价值500万元一台的打印机卖到了各行各业,并连续8年领导这个顶尖级的高端销售团队。一个契机让她开始寻求能帮助更多人成功的职业----而今她被誉为培训大师。作者第一次跳槽,1992年从内地到广州。第二次跳槽,从工厂技术员到汽车销售总监秘书。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广州街头流行着一句俗话:“研究导弹的收入不如卖茶叶蛋的。”只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才知道,那时只有劳改犯释放出来没有工作去做销售,下乡回城青年找不到工作去做销售。
【感悟】趁年轻,好好打拼。等到成家立业了,好多时候我们身不由己了,好多时候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好多时候曾经的梦想已经太遥远太遥远了。30岁之前想要稳定的生活,30岁之后就没有稳定的生活。要想过上幸福生活,一定要付出一定要拼搏一定要过上一段艰苦的岁月。放心吧,这个社会很公平,真正努力拼搏了就一定会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一周前你才第一次听说这个这个设备,现在却像大半年的员工对产品如此了解,你是怎么做到的?我回答:“一个优秀的销售员是可以有办法做到任何事情的,那是我一周几乎彻夜不眠不休换来的,相信我,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因为太勤奋了,所以别人一天工作8小时,我可以工作16小时。别人需要花三年做到的事情我一年就做到了。因为太勤奋了,我把正常人需要学习的时间缩短了几倍。其实这一直是我做销售的原则:碰到客户拒绝时,千万不要强行再介绍自己的东西,而是应该停下来,倾听客户真实的声音。此时此刻客户的声音是,我不需要你的产品,不适合。而你要做的是,对不起,我没有了解清楚你们需要什么,所以我要从现在开始了解你。我们与竞争对手已在其次,我们首先要与客户一起创造出行业的应用,而这种创造源于你对客户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客户对你也非常信任。只有建立在非常高的合作基础上才可能共同发展新的生意模式。从此我给自己定了更高的目标:我要把自己从一个销售员变成一个销售培训大师,一个市场营销的高级顾问,一个高级演讲家。在公司工作的第五个年头,我已全面负责电信,邮政,银行,电力,保险,高校,政府,法院,公关,世界五百强制造业等大客户高端事业部的南区销售经理,分管近十个省的大客户销售工作。
《在路上》读后感7
人生的路很长,骚年你想去何方?
我承认我不是个认真的人,包括读书,永远在各类书之间打游击战,放浪不羁。所以我不知道何为经典,更不知道何为《在路上》,也就不知道为何此书被称为“摇滚青年永远的圣经”。
收到书的时候还是挺兴奋的,沉甸甸的大厚本,封面及插页的彩绘,火一样的激情,让人热血澎湃,66号公路,这趟旅途的起点。
这本书的写法比较特殊,是作者凯鲁亚克自创的“自发式写作”,想到哪写到哪,等写完了,这趟旅途就结束了。这一点我还是很佩服的,PKD抽着大麻写书,写出一堆只有麻友才看得懂的东西;凯鲁亚克吃着致幻剂写书,写出了30m的长卷筒。
读本书的过程中,我是懵逼且激昂的,懵逼是不知道这一路旅行意义何在,激昂是这旅行确实够放浪不羁。试想着:以110迈的速度只管一路前冲,没钱了就停下来打点工,中间到各种亲戚熟人家问候他们八辈祖宗,看到个顺眼的妹纸约一发,从美国的东部顺着66号公路一直跑到西部,再换条路跑回来,再往东西南北跑一趟,不愧为“垮掉的一代”的旅行。
好吧,我可以理解迪恩的车技,毕竟那时候没监控随便开,但我实在理解不了他全程PPP的心态,也许这是我们礼仪之邦与歪果仁自由开放的文化差异吧。不过那崩坏仪表盘真带劲,可能我没机会崩坏汽车的仪表盘,改天崩坏个汽车吊的仪表盘试试吧。
书的后边讲了“垮掉的一代”的由来:凯鲁亚克、金斯堡、卡尔、巴勒斯四个臭味相投的年轻人组成了这个群体的核心,每晚踩着拖鞋在小酒馆扯淡,后来卡萨迪加入,几人坐着这货偷来的汽车从66号公路出发,开始了横穿美国的放荡旅行。不同于我们认知中的X二代,这些“垮掉的一代”不但不垮,反而激励着年轻人以反叛精神、放荡不羁的态度去生活,在欢腾中获得幸福。
当然,关于这段历史我并不感兴趣,我所感兴趣的,是这趟旅途所表现出的文化差异。开着偷来的汽车和边开车边P在我们天朝人看来都是大逆不道的,在书中竟然写得如此冠冕堂皇,而且都没有JC叔叔把他们扇一大嘴巴子回去种地。诸如此类,除却时代的差异,也与文化差异有关吧。俗话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娘,则国娘。可能,像我们这样的乖宝宝只能追随前人的脚步,甚至长跪不起,像歪果仁那种不安分的,爱蹦跶的,才会踩上巨人的肩膀。
尤其让我大写的服的,是那叫做“麻杆哈扎德”的哥们,因为小时候见了次流浪汉,长大以后真的自己去当流浪汉了。这就像我们小时候跟着卖破烂的后边吆喝,结果我们长大了只是偶尔卖破烂,而这位仁兄,则真的去卖破烂了。虽然很奇葩,但这也是人生的一个选择,人生的路有很多条,举棋不定的时候,大不了随便选择一条。
读完这本书我也情不自禁想出去玩了,为何我生在这个开汽车的时代而不是骑马的时代呢?我很想去体会一下“打马过旧关河,一夜风涛作悲歌”的寂寥,也很想去体会“曾陪时龙蹑天衢,羁金络月照皇都”的意气风发,当然,我不会告诉你,我最大的梦想其实是骑羊驼。
不过呢,谁让我生在这个高科技的时代呢,改日学了车,等有闲了,自驾去一趟大西北,把我在峡谷云养的那只小鹿接回来吧。
未来的路很长,可劲去作吧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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