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百年孤独》有感(合集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百年孤独》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百年孤独》有感1
烈日照在蒙尘的巴旦树上的嗡响,午休的昏厌中响起的火车汽笛,拨开爬满这栋房子的蔓藤条,我推开了奥雷里亚诺封尘已久的大门,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都像一场无声电影以迅雷不及掩耳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看到了他,以及他的父亲,在那个遥远的下午…
如果真的像叙述普通小说一样讲述这本著作的话,我不知道该如何下笔,因为这是一个主旨深邃冗长且没有多少波澜的故事,在整个主线中,布恩迪亚经历了从淳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思想的侵蚀,再到一切归于平静后的绝望、灭失,任何作品与之所处时代的阴影都是密不可分的,在赋予了它拉丁美洲历史反抗的背景的同时诞生了一个家族。但如果只是这样,经典将不再是永恒的经典,我们会发现很多细节都明明白白地折射着人类生活的发展过程,暗含着某个成长哲理。
“多年之后,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百年孤独》最值得怀恋与思索的一句话(也就是它的开头),短短的一句话,却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层面,而这一切就像是一场预言,在人还未出生时就已被规划好的,是梅尔加德斯用他超乎寻常的眼光看到了一个家族的消亡,并记在羊皮古卷上等待他们自己去破译自己的命运。爱默生认为:“我们应当假设某种预定的谐和计谋中必然要有被未来应验的远见。”我不说爱默生的“预定谐和有多适用于这个家族,至少梅尔加德斯有这样的智慧,而我们也需这样的智慧,而我们也需这样未卜先知的能力,清楚地知道做一件事的后果,承担的风险以及自己努力会挽回怎样的回报。
海明威说:“必须面对永恒的东西,或者面对缺乏永恒的状况。”布恩迪亚家族就是不满足于纯粹的生存,有无法达到完美的境地,才选择了独树一帜的生活方式,譬如捆绑自我,封闭自我,沉沦自我,在反抗孤独的同时又暗暗接受着孤独所持有的高傲感,布恩迪亚家族就是这样的一个矛盾体。黑格尔说过:“人格的伟大和刚强的程度,只有借矛盾对立才能衡量出来。”马尔克斯正是抓住了这样的矛盾点。
可是,“孤独”究竟是什么?
生命的神秘性是不言而喻的。史怀哲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式“在黑暗中并肩行走,”人们可以给予彼此鼓励与宽慰,可人类最终将孤身前往自己的归宿,就如同来时的只身一人。
孤独的`本身就具有它的意义。孤独是在这样一个大千世界找不到一个真正理解你的内心,而是产生的情感。这种孤独是从自身而言的,是带着一定的疏离感的。就像《百年孤独》里的丽贝卡,那个将自己包裹在高傲的厚壳里,孤老终身的女人,她没有奥雷里亚诺上校那种与生俱来的孤独,但我却从她的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影子。
一直以为自己自命不凡,不愿和同学们深交,很多人都说我是一条泥鳅,圆滑,通宵事故,处理事情游刃有余却不平易近人。而当我在书中找到了自己可能的未来时,我也明白该该变了,就如马尔克斯所说“等他们睁眼,看到的已成现实。”我希望现实是我能放下高冷的架子,真诚地交朋友。
《百年孤独》告诉了我另一个真理——别让时光停在过去。如果一直在为自己过去因习惯而养成改不掉的借口,那么人便被空气里弥漫着惰性所感染,最终令一切衰朽,停滞的炽烈尘埃所降服。过去只能用来怀恋而不能成为今日的复制品。
马孔多的夏日一去不复返了,这座镜子之城将在奥雷里亚诺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抹去,我静默地合上了这本经典之作——《百年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2
“马孔多正在下雨。”
正如马丁在《冰与火之歌》中的一句轻描淡写:“回忆如同用雨水盛接雨水。”可在这背后,又有多少个日与夜的挣扎。哭喊、绝望,以及不甘终被释然,放下。这又何尝不是孤独的样子?那孤独究竟是什么?
——孤独是对社会的挣扎与无奈。
人本孤独。
这一点在百年孤独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七代人始终重复着的两个名字,何不正是隐喻着,生命周而复始的轮回挣扎,出生就看到了死亡,开篇就注定了结局。可我们又何尝不是呢?放眼古今,秦汉吴蜀魏晋隋唐宋元明清……群雄逐鹿、君临天下,王朝更迭,家国延承、此起彼伏,与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终结又有何异?“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人本生为孤独。
是啊,既然孤独是人生的常态,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就是为了孤独而生。你懂得越多,你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时空是一把巨大的枷锁,无论是文明萌芽初起的蛮荒时代,还是滚滚车轮带来的惊喜与忧虑参半,至始至终,都不过是接受了社会挣扎与孤独的考验。
那么在这喜忧参半的生活中,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许多人选择在失意时用酒精麻痹自己,也有许多人选择与世隔绝,只为在被窝里尽情地嚎啕大哭。可我们总忘了——物质是孤独的寄托,精神才是孤独的栖息地。
对布恩迪亚家族来说,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钱财不过几张纸,风吹了就散;爱情不过几句誓言,青睐的.人每天都能换;权利荣耀、青春美貌,这些都太易碎易逝了。当余音消散,人去楼空时,最终只留下孤寂与死亡相伴。从了孤独,没有什么可以与你永久相伴。
物质都是虚假迷人的,只有精神上的解脱才配与孤独较量。
可当余音未散,人山人海时,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我的答案是接纳并挑战孤独。既然人生为孤独,何尝不接受孤独的考验去战胜它呢?这才是孤独存在的意义。许多人畏惧孤独,其实是畏惧失败,可我们越害怕,孤独就越猖狂。这个社会、这个国家亦是如此,如果被孤独威慑到了,它就一定不会强大,整个社会就会被孤独的阴影笼罩着,成了一只井底蛙。
就算是为了孤独后的振奋,为了挣扎后的希望,为了不让自己的人生那么容易通关,我们也要去尝试一番孤独啊!这才是人生为孤独的最真实的意义。
马孔多在下雨,孤独正审视着我们。
读《百年孤独》有感3
Cien anos de soledad 《百年孤独》读的时候感觉在读一些生活琐事,这些事情快速发生快速发展快速结尾。就我的感受,像一部黑白影片浓缩了一个家族百年的历史,用这些一件件发生在家族成员身上的故事来表现家族的百年,百年的经过,有贫穷有荣光有丰饶有辉煌有堕落有奇遇有平淡有堕落有无迹。
被人敬仰的这本书,的确有其值得敬仰之处。以上及以下也全是本人的见解,不代表大众点评。
不管怎样,读过这本书的人,大都有前面枯燥乏味之感,而我正觉得这是伟大之处。通过这本书前面的演绎,包含了跨世纪,科学的追求,不懈的努力,渴望知识的精神,这些伟大的精神都藏在那些琐碎细小甚至令人反感的生活里。孤独,渴望,反对,顺从,这些种种都隐藏在百年家族的历史里。
一辈又一辈人,他们叛逆,她们温柔,他们热情,所有的一切,甚至读者以为的.伟大以为的不朽,都在时间的长河中,消失不见,无影无踪。
一个女人,见证了家族的荣衰,也最终离去,伟大的开创者也在夜壶的笼罩下离去。伟大的功绩,伟大的创新,都有一个平凡甚至不堪的终结。
在我看来,读书的过程连绵不断,《百年孤独》和现在的青春励志文学的区别在于,前者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能有所感悟,后者在力求每字每句都是能让人喝的鸡汤。然而读完整本书后,后者强加给读者的感悟并不能记得多少,而前者让读者在读完之后,串联起整本书的脉络,从中收获自己的感悟。
这种感悟会一直不停地更新,随着年龄,随着阅历,每每品味,每每获益。这就是我读百年的感受,目前,我的感悟是不管再伟大的人做再伟大的事,都将灰飞烟灭,所以,大可不必在意现世人的眼光,因为,你,就是孤独,没有谁再能替你品味人生。做自己想做的,因为,也许你的百年,在别人的眼里什么都不是,如果是什么的话,那就是孤独,是空洞。
读《百年孤独》有感4
我的第一本《百年孤独》是考上高中时表姐送我的开学礼物,一页都没读,就再也没见过那本封面是个老头子的《百年孤独》。现在想想,那时的我何来孤独,又怎么能看懂,纵使现在的我也不敢妄言理解孤独。
后来听说马尔克斯他老人家仙逝了,才像富豪死了后代们抢遗产一样,抢购了我的第二本《百年孤独》。那一次我看了三分之一,便束之高阁。不是情节不吸引我,也不是翻译的问题。而是刚刚离开校园独居不久的我,看到这貌似子孙满堂实则无一人懂我的文字,脑补给我的都是我晚景凄凉的画面,使我有点害怕。加之我读书和看电视剧有点像,经常"出画",看到"炼金术"几个字我脑子里就一直在想:如何炼金呢?如何炼金呢?到底如何炼金呢?看到后来发现炼金术不是重点,我就去找关于炼金术的书看去了。
现在手里这一本是我的第三本《百年孤独》,这样魔幻的缘分,促使我还是安安静静的把它读完了。这本书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好宏观的评价呀!然于我而言,历史知识仅源于高中历史课本和一个叫高晓松的胖子做的一档说话节目。读书不多的我也基本不区分作家流派,从琼瑶奶奶的言情小说再到神魔小说西游记,我更不关心一本书是如何推动社会、政治、经济、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
读这本书我是做着笔记读完的,书中男人们的名字相似度极高,以至于后来我把他们想成一个人,这样就不去想谁是爸爸,谁是儿子,叔叔和二大爷是哪一个奥雷里亚诺或者全是。而且全书无章节,不管看到哪里停下来回想,都有一种站在沙漠的感觉,眼前荒芜,内心更是有种被拧干的感觉。最后被蚂蚁吃掉的是肉体,被孤独吃掉的是灵魂。
书开始的时候,看到痴迷于吉普赛人带来的新鲜事物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我的感觉是他荒谬的有点可爱。等读到他的大儿子时,我觉得他太过生性鲁莽,不那么可爱了,二儿子对小金鱼的痴迷很像他的父亲,我喜欢这脑子发达的家伙。从第三代开始我就不太注意分清楚他们的继承关系了,而且有点作者是不是在中国生活过的错觉,因为这些子孙有点某二代的代入感,无厘头的有点讨人厌。再到后来,整个家族的'衰落,有点《红楼梦》的感觉,猢狲都死了,树叶也枯萎了,都是命运吧。
谈谈这本书里的女人们吧,我最喜欢的是乌尔苏拉,很多评论说她无私,伟大,这些词语好高远呀!这的确是我眼中的乌尔苏拉,但是我更喜欢的是她永远充满活力,好像什么问题她都能解决,我爱她,因为她总能让我想起美好的东西。如果现实中有乌尔苏拉,我想和她做好朋友;如果是朋友,我想成为朋友眼中的乌尔苏拉。可现实中,我可能会觉得费尔南达的性格弱点在自己身上更突出,对现状不满却没有改变的勇气。
全家族的人都是孤独的,其实真实的世界里每个人也都是孤独的,每每想到孤独面前人人平等,我想对这个世界好一点,想微笑,想说谢谢。这就是所谓好作品给人的感觉吧,先把你心掏空,然后再填满。
读《百年孤独》有感5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读《百年孤独》有感6
曾经一度对自己胸无点墨的无知感到自卑,为了与有文化气质内涵的人接近,并努力成为其“朋友”,最近两年来开始刻意提升自己的文学涵养,因此,为了不把有限的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杂书”上,一直在刻意搜集“好”的著作来读,当然包括名人推荐的好“书”……
半年前,偶然的机会,接受了梁文道先生在凤凰卫视某栏目中对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所著《百年孤独》的推荐。
但是,最初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看了几十页,就被里面纷繁冗杂的众多人物的名字所困惑,被直白生涩的翻译所纠结,也被里面混乱的情爱情节所厌恶……
半年后的现在,重新打开这本书,怀着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心态,以及试图解开自己对文学可能的既有的偏见,至少,诺贝尔获得者的著作一定有值得一看的理由,开始认真看完这部著作。于是,认真将每个人物按照的出场顺序以及人物间的裙带关系,在读书笔记上用简易图标描画出来,也将地点的先后顺序标好,企图在图上和自己的大脑中重现百年孤独的每个情节。
当我读到一半的时候,才发现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因为他震撼了我的`心灵,他其实写得不是喜剧,也不是悲剧,而是从某种程度上是在写生活,是在写人生,生活和人生本来就不是完美的,这个世界本来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可思议,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看似离奇而又自然的事情。每个人都曾有过固执的追求,看似公平合理,也许还挂着正义道德的“外衣”,到最后却因为这个外衣而抹杀一切不公平,成为一个道德修饰下杀死生命的侩*子手,也成为杀死自己道德灵*魂的侩*子手,当在母亲的“威胁下”,奥蕾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似乎翻然悔悟,选择了放弃武*装*消*灭保*守*党*对*手的企图,放弃了冷血一般的杀*人斗*争。最终选择了投降,而最令我震撼的是他与手下幕*僚的关于投*降条件的对话:幕僚们认为要保存实力争取更多人的支持,就必须向宗教徒妥协,允许宗教活动,就必须向保*守*党地主妥协,不重新核实地契,奥蕾里亚诺.布恩迪亚却说,如果这样的话,就违背了我们最初斗争的目的,违背了我们的人民,由人民的拥护者成为了人民的敌*人……我们斗争了很久,经历了大小战争无数,最终却成了自己的敌*人。然而奥雷里亚诺说完以后,却答应了这些条件,目的就是想结束这无休止的战*争……
读《百年孤独》有感7
“妄图在虚幻中寻找真实感的人,脑子一定有问题。”
我在网上看到这句话时不禁一笑,右手边是看了一半的《百年孤独》。这本诺奖得主的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品声名远扬,但此刻,我只是借翻阅它来消磨一个长长的无聊的下午。亦实亦虚的魔幻故事,庞杂的网络虚拟世界,以及虚拟世界里的一句话,和真实的我凑在永恒的时间里,就发生着奇妙的化学反应。
我看了很多遍《百年孤独》。最初的观感是晦涩痛苦的,因为一长串反复出现的名字、人物癫狂而奇怪的行为、神秘而混乱的环境。作为一个学着“三观端正”现实主义课文长大的学生,这种将与真实生活毫不相干的灵异传说放在极具真实感的现实里的叙述,实在别扭难过。但不可否认,故事非常精彩。当我翻到最后一页,看到这个苟延残喘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不见,一群啃食着血肉的蚂蚁,一棵被绑着“疯子”的大树,我心中空落落的,意犹不止,也好像“大雪白茫茫真干净”的惘然。我可能自己也没有发现,我正走向一条不那么普通的文学之路。伟大的作家布下隐形的指示,指示着每一个读者,去虚幻中寻找真实。
我曾一度认为自己的阅读是肤浅的,因为富有特色的文学表达相较于它的内核仿佛更能吸引我,这种隐蔽的羞愧在阅读《百年孤独》时尤甚。魔幻现实主义的描写实在太迷人了,幻想现实碰撞,重彩写实融合,争锋相对的矛盾,水到渠成的和谐。而我这才发现,正是这种独特的写法,让虚幻的文字处处体现着真实的.张力。比如奥雷良若上校的孤独。他整天埋头于作坊中做小金鱼,他的头发上可以长出蘑菇,口中长满青苔,明明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却感觉“空气中浸满雨水的潮湿”。这是上校行将死亡之前的感受。我知道现实中,一个活着的人不可能头上长着蘑菇口中长着青苔,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感受、触碰他的孤独,一种隔绝与世的荒芜,一种压抑到窒息的孤独,就好像生活在充满雨水的空气中一样。故事是虚假的,但孤独一样沉重。
于是,我越来越热衷于在虚拟故事中去寻觅真实,我不得不去寻找真实。先前我以为真实触手可及,周围的一物一物皆为真实,牛顿三大定律,科学唯物主义。《百年孤独》却告诉我,真实无处不在,但也极难寻觅。人们在真实的物质里狂欢,不知觉将灵魂的真实乱丢一地,要么伪装成虚伪的美丽。于是我们身处热闹人群,依旧如一个百年家族那样孤独。真挚纯粹的孤独,也是人类存在最后的依靠。如果,有一天连孤独都能物化,真实又何处可言?
美丽的姑娘微笑,人们真正动心于一瞬间灵魂的美好,而不是皮囊的功劳。
读《百年孤独》有感8
这已是我第二遍读完《百年孤独》了,读的时候废寝忘食,深深沉浸与作者的文字之中。可是读完之后心中却充满了荒凉的悲寂感。我惊叹于马尔克斯的叙述能力,在他的小说里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有生动可信的现实,不仅展现一个家族的起源、兴盛和慢慢走向毁灭的历史更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布恩迪亚家族一百年的历史中出现了太多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有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尔苏拉;有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有纯洁如天使的雷梅黛丝......但是其中最让我感到唏嘘和难忘的却是那个不服输,勇敢地对抗过命运但又最终失败的丽贝卡。
丽贝卡11岁时带着父母的骸骨来到了布恩迪亚家里,她刚来的'时候的样子仿佛活生生的的出现在我的眼前——青绿色的皮肤,圆滚紧绷如一面鼓的肚子......这是长期体弱多病,忍饥挨饿才会出现的状况。看到她,我仿佛看到了世界上千千万万个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儿童们,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老师经常教导我的话语“成功永远是在历尽艰险之后方能获取,不要迷茫,不要纠结。现在有多么艰苦,恰恰就代表着将来会有多么的幸福。”在她儿童时期已经经历了常人所无法承受的厄运——父母去世,跟着皮早商人跋山涉水、千辛万苦才来到了马孔多;以泥土和石灰墙皮为食;失眠症的折磨......可是幸好,生命中的苦难并没有打倒她,反而让她浴火重生。当她脱去孝服的那一刻,她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白皙明净的面容,冷静果敢的内心。此时此刻,我的心慢慢展露出一丝笑颜,我为这朵盛开在困难之中的花由衷的感到欣慰。
当她和皮埃特罗互相相爱时,我以为作者终于散发了他的慈悲之心,让这个没有布恩迪亚家族血统的女子能够摆脱宿命,获得幸福。但是我错了,因为她的宿命也是归于孤独,然而她的孤独与布恩迪亚家的孤独,特别是上校和阿玛兰妲这样的孤独有本质的区别,上校和阿玛兰妲最终一个选择彻底失去回忆以消除个人独特性来结束孤独,一个选择抱着高傲的羞怯和处女之身下葬,他们都没有超脱孤独得到真正的平静。而丽贝卡的孤独是个人选择而不是宿命,她虽然因为阿玛兰妲的种种阻拦和意外难以成婚,可是她突然间又爱上了回家的浪子第一代何塞并闪婚。在这一过程中,她的孤独短暂的消失了,但是无情的意外残忍的剥夺了丽贝卡的爱情,她于是投降认输终于回到孤独的本性,开始孤僻的吃土。
乌尔苏拉曾在内心中对丽贝卡有过独白。其实这独白也是作者所真正想要展示给读者——“拥有冲动心性和炽热情欲的丽贝卡,才拥有无限的勇气。”从克雷斯皮到阿尔卡蒂奥,丽贝卡的判断更多出于本能,这也是乌尔苏拉所认为的布恩迪亚们缺少的最重要的品质,他们不像丽贝卡如此敢于表达自己,甚至具有一种永不回头的桀骜。丽贝卡的存在本身指出了关于孤独的一种不同可能性,或者说是存在形式。
但是无论是丽贝卡,布恩迪亚家族甚至是整个马孔多小镇,都是命运悲剧的实践品。经过对其的挣扎、反抗后最终还是屈服了命运的安排。在后来的人生中丽贝卡依旧有可以走出那件小房子的机会。可是她却一直把自己紧紧地锁在房里。这大概就是作者最想传达给读者的吧:她的命运就是这个家族和小镇的浓缩。孤独充斥着她的内心,对孤独的反抗是徒劳的,反而会使自我更加封闭。直至一场飓风将其抹去,至此命运悲剧终结。
读《百年孤独》有感9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每一代人都用同样的名字命名,这常常让我头痛不已,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所看过的最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
小说离奇的情节令人叹为观止。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或许会有人说它太过荒诞,或许会有人说他的内容太过偏激,但这偏偏是它的价值所在,它的荒诞造就了它浓厚的现实意义,它丰富的想象力使它成为文坛上不朽的经典。
读《百年孤独》有感10
就在上个周末,我将《百年孤独》看完了。百年孤独是一本世界名著,我在读它的时候花费了不少时间,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剧情等,都要用一个外国读者地方身份去翻译,下面常常备注着他国语言,风俗习惯的,实在是难懂,所以我只能细嚼慢咽,慢慢品味这本经典名著了。
作家马尔克斯是一位魔幻的现代主义作家,这本书所表达的孤独,一个家族的百年历史,让人不寒而栗,每一个叫孤独的字眼不断从书本里面涌现出来,我看着也跟书里的故事一样纠结,一样想从情节中解脱,但是我不能,书本中的人物更加不能,因为生命中的故事是注定发生的,被故事选中,没资格懵懂。
书里最深切的是考验人们内心深处的爱,但是他们大多数用冷漠,无畏的姿态将它表现出来,甚至是宣泄着自己的'孤独来索取爱,索取他人的关爱,这似乎应该称之为怜悯,触及人们心灵最脆弱的地方,最温柔的部分,都是这些东西会被现实的物质所磨炼,到最后也许什么都不剩下,谁也没有理由理解你的冷漠,自己的内心应该具备自我温暖的功能,甚至要做到主动去温暖他人,关爱他人。
看完这本书的我还在书中的情节里久久不能调整过来,也许这是这本著作给予我的反思吧。《百年孤独》是一本值得解剖的著作,我将它珍藏着了,说不定哪天又想看了呢。
读《百年孤独》有感11
第一次不被老师逼着写读后感还是挺神奇的。就是有感而发,这本书确实很迷人。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有猜想过这种孤独到底是什么。但是在读的过程中发现,它的`每一章几乎都挺热闹的,而且还有俩个百岁老人贯穿全文。
但是每次读完这些场景,都会有种心凉的感觉。好似喧哗在外,空洞其内。
在书中,我时常感觉这一家子都是疯子,他们干着违背伦理甚至稀奇古怪的事情,他们每个人都有阴暗面。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写到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家族的第一个人吊死在树上,最后一人被虫群吃掉。
这句话我觉得也是全书的中心句,也是最点题的一个地方,一个家族就此消亡。
个人观点,有感而发,不喜勿喷。
读《百年孤独》有感12
具体也没计算是用了多少的时间,最终还是把《百年孤独》这本书给看完了。首先里面的名字真是让我觉得好纠结,七代人的名字都是反反复复相同或者相似,好几次让我觉得自己身在凌乱的时光机里来回奔波却无法清醒。
“孤独”一词穿梭本书,不知为何,从头到尾,只要我进入到里面的内容,就会有一种无形的压抑包裹着我,那种压抑有时候把我推到难受的边缘可是我却沉溺其中无法自拔,还愈演愈烈。
这种孤独让我觉得是距离现实那么的遥远,可是忽然间在某一个节点又让我深感此种孤独和现实生活是如此之贴近。人之天性与人之欲望贯穿本书,可是里面的人却没有把握好度,从而让七代人在扮演着恶性循环的角色以至于最后销声匿迹。
伴侣真的是很奇妙的'两个字,两个人要同时让灵魂和肉体都相互依存,相互欣赏,随时没有鸿沟地交流真是世上的一大奇迹。但是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没有过多的话,没有最基本的沟通与交流,即使是发泄欲望的时候是有多么的欢快,那这种关系也维持不了很久吧,因为无法分享或者无法分担的孤独一旦产生,那两个人就不再属于同一个世界,渐渐地就成了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近期肯定不会再读这本书啦,以后若是时间和兴致使然,重拾此书,我想会有不同的一番感悟。又或许我此时压根就没有读懂这本书,需要待我未来的某一天从书架上的最顶端的灰尘堆里拿下来这本书,重新开始真正读懂。
读《百年孤独》有感13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读《百年孤独》有感14
在喧闹中,人们时常寻觅宁静;在不安中,人们时常寻亲冷静。他们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孤独的境界。
在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触及到这本书,还是不求甚解地背着“守信是一种财富,不应该随意虚掷”在无数次凝神的瞬间,就会想起这本书,可以称得上与他神交已久。当我怀着虔诚的心灵翻开这本名著后“正入万山圈子里”的眩晕与迷茫感随着页数的增加而愈发萦绕在我心间——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的思绪混乱。但唯—庆幸的是,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性格正如题目所展示的一样——孤独。
孤独,成为了他们家族的名片。但又会有人疑惑了,难道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个、乌苏娜,也孤独吗?没有错,她眼睁睁地看着子孙后代一个个地陷入孤独的深渊,她努力地料理着家庭,装饰着房屋,难着这不是种逃避孤独的积极表现?但她最终也无法摆脱写在羊皮纸上的.命运,遗憾而逝。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的结局也不出意外地接踵而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悲剧性的结局与时代的改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前言介绍的那样,这一本书映射的则是拉丁美洲的兴衰史。这本书巧妙地领着我们去见证了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科技的发展,新道路的探索,现代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著居民的反抗以至最后对命运的安排举手投降。在起于孤独到归于孤独中,亦或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孤独斗争,亦或终其一生溺身于情欲,成了拉丁美洲兴衰史的真实写白。
这个兴盛近百年的家族以及整个马孔多在一夜之间消失在拉丁美洲的大地上,永永远远的与孤独为伴。说到孤独,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爱与友谊不能根除它,只能安抚它。不要寄希望于消除孤独,这是天方夜谭。孤独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看看那些垂头丧气的,看看那些望洋兴叹的,心中不免有着孤独,连那些外表开朗的人,也会有承受孤独的那一时刻。显得忙碌的都市人,也不免孤独,这时他们就三两成群,沉迷于灯红酒绿,喧闹繁华之中,然而最后一切又是归于孤独。
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在一个人里面而在许多人中间。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孤独。看着别人与同学分享暑期的趣事,听着一些游戏爱好者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游戏。即使在眼前,在耳畔,也瞬间有着邻若天涯的孤独感,既然我们无法抵抗,为什么不去好好地享受孤独呢。《百年孤独》中的家族,努力地抵抗孤独,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的被孤独埋葬。他们成了历史,从上古到现在流淌了近千年的历史被孤独所侵蚀。孤独不会随着时光的滔滔江水而汇入大海,也不会随着有佳人的陪伴成烛火焰影。不如以巨人的姿态站起来俯视它,去找寻孤独,去了解孤独,去适应孤独。
孤独,我们不妨将它看成是我们的朋友,一个能让我们看清自己的朋友,一个会陪着自己一路走下去的朋友,一个在万般喧闹中让你聆听自己心跳的朋友,直至化成一抔黄土之后,他也会一直陪伴着你。
读《百年孤独》有感15
这个城市的夏天漫长而闷热。随手翻开同学送的一本书——《心是孤独的猎手》。
无数次的打开,又无数次的放下,几乎没有办法连贯地读下去,只因为其中那些凶猛的孤独比闷热的天气更加令人无法呼吸。
这是一本像洞一样的小说,既清晰可见,又深不见底。五六个人物,若干种生活,若干个深深的隐藏着的自我,却都有着相同的孤独。同样做为一个写小说的人,想到她23岁就写出这样的小说,自己难免有些绝望,但是有些东西是文字意气以外的东西。我合上书,久久的凝视着封面上麦卡勒斯那双清洌而孤独的眼睛,一个身患残疾的又瘦又高的有着一张娃娃脸的女人,一个双性恋者,一个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的女人,她所有的故事,描写的都是四个字:永远孤独。
谁能画出孤独的样子?这是阅读麦卡勒斯之后,久久在我心里徘徊的一个问题。孤独原来总是有着不同种的颜色:梵高的孤独是流光四溢的灿烂星空,马尔克斯的孤独担负着的是一个民族,海明威的孤独总带着硬硬的壳。而麦卡勒斯的孤独却是木质的,仿佛我心中的孤独,它早已随着我的年华老去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它笔直的冲向天空,向着那虚无生长,什么也无法将它阻挡,直到有一天,我们和死亡相逢,它使你强大,但它和任何人无关。它深深的扎根在你的生命中,永远不会退场。
辛格飞快挥舞着的双手,闪闪发亮的眼睛,最终的'沉默。而在他的阁楼里,醉鬼和医生却无止境的诉说着。那些话语和情绪那么的悲伤、沉重、热烈,却在说出的瞬间就完全消失,没有得到任何理解,也不具有任何意义。
是的,倾诉,整本书里的人都在发疯般的渴望着倾诉。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的这样的孤独。我们的灵魂像一团火,生发出无数的想法和念头,却只能在黑暗中说给自己听,而在那种自我倾诉之后,却只有更深的孤独。从何时开始,我们变的如此的暴烈,我们的心像饥渴的猎手,四处捕猎着一双倾听的耳朵,我想也是从那时起,我们变的无比脆弱。可能只因为一点点的理解,一点点的倾听,就可以投靠一个完全不爱的人,甚至,爱上他。
辛格之所以被大家所爱着,正是由于他从来不向他们倾诉,永远扮演着倾听者的角色。唯一不爱他的人,就是他的倾听者安东尼,这几乎是一个悲伤的讽刺。更悲伤的讽刺在于辛格是个聋哑人。据我所知 ,能够读唇语的聋哑人所能读懂的只限于极慢的语速和夸张的口型。因此他们那些飞快热切的倾诉,其实辛格是完全不可能听懂的。但他们却认为,他在听,并且懂了。其实他们的倾听者,从来只有他们自己。
每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和喧嚣的外部环境之间都存在疏离。
我们无法真正体会到别人的痛,即使是一位很优秀的倾听者。毕竟,伤口在别人身上。所谓感同身受,我是不大相信的。只是身世相同者抱在一起互相哭泣诉说,究竟是还是只有自己在揭开自己的伤疤给自己看。
网络时代给了我们倾诉的契机,于是我们更加滔滔不绝的,翻来覆去的申明自己的主张,描述着自己的灵魂。有时,我们甚至挖空心思的去想个绝妙的标题,千回百转的用一些华丽的词句,来捕猎着读者的目光,渴望着人们的倾听。整个世界像一张喋喋不休的大嘴,无止境的倾诉着。而那些文字和话语,字里行间那些真挚的孤独和热情也许始终没有人能理解,甚至没有人愿意倾听。每个人,关注的,只是自己的孤独。
曾经读到过一个故事:一只受伤的小猴,伤心地把自己的伤疤给朋友们看,朋友们也都很关心它,关切的问它伤口是怎么来的,并告诉它怎样处理伤口,可是后来还是死掉了,死于伤口发炎感染溃烂全身。它不停地展示伤口不顾一切地诉说痛苦,赢得朋友们的关心,而不去抚平它。溃烂是迟早的,害死他的是他自己。
即使得到了别人的倾听,得到了别人的关注,那又能怎样呢?伤口终究在自己身上。怎样才能不孤独,怎样才能不受伤?或许,我们的孤独是和我们的存在一样与生俱来,这是宿命。这种感觉无论在谁身上总是能找到的。或许,我还是抱有幻想,最亲最爱的人,我们是在一起的。我们的心可以贴得很近,我们可以很快乐,可是孤独不会因为你爱或被爱,倾诉或者倾听减少,只是那些东西能让你有孤独减少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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