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读后感的作文汇编八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这篇小说的教育意义是不可低估的。让我们懂得:一方面我们不能以金钱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另一方面,又让我们理解了造成于勒悲惨生活的某些个人的因素,以及于勒的生活悲剧带给我们的教育意义。
《我的叔叔于勒》的这一个题目,好像在告诉我们,这篇小说主要写的人物应该是于勒,但是,在莫泊桑这篇小说中,对于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的着墨并不多。于勒只是小说中的一个线索性人物。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于勒其实也是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正是本文中的这一个线索人物的遭遇和经历,才衬托出了菲利普夫妇的唯利是从,趋炎附势。也就是说,文章中的所有的人和事,都与这一个线索性人物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对于勒这一个人的进行深入的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那么,于勒究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小说中用这样的一段文字来介绍了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确实,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无法得到家人和大家的同情的。这就有了大家所看到的于勒。于勒就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
那么,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是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我想不仅仅是在法国,就是在我们中国,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好的。于勒根本就没有顾及家庭和自己亲人的感受的利益,这时候,被菲利普夫妇和大家认为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于勒的这种行为,与我们传统一贯所主张的“节约”观念都是相违背的,都是让人痛恨的。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其实,造成于勒的生活悲剧,与于勒本人有着非常联系的关系。从小说的内容当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之所以在于勒被送往美洲之后,成了富翁,却又成为一个穷光蛋,“讨饭的”,一个靠卖牡蛎糊口的小贩,这与于勒在年轻时候养成的那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不良习惯,应该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虽然莫泊桑没有讲到于勒为什么会变成穷光蛋,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习惯,再加上由于家庭的原因,于勒没有受到过及时的良好的教育,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已经形成了,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即使他成了富翁,有了很多的钱,可能由于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使得于勒又很快的变成一个大穷光蛋了。 从于勒的身上,其实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很多的。这其中,我觉得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一个人从小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更不应该“行为不正,糟蹋钱”。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人生可以归结为一种简单的选择,不是忙着活,就是忙着死。——《肖申克的救赎》
之前看过这个电影,在电脑上看的,可是电影看下来没怎么看懂,一直盯着字幕看,也没捕抓到演员的表情。现在借着读书社共读书的机会,以读书的方式重温了这部经典,发现自己以前真是牛嚼牡丹呐!
自由是很所有人都向往的东西,特别是待在监狱里的人。从他们进入高高的围墙那刻起,眼里就眺望着围墙外的花花世界。而安迪却和其它人不同,他仿佛披上了一件自由的隐形外衣,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囚犯,在狱警和典狱长眼里,他不过是个高傲的杀人犯而已,只有安迪自己知道,他不会像那些老犯人一样,一直待到被社会淘汰才放回社会。
安迪在进入监狱前,就逃过了搜查,有了钱就在监狱里的“百事通”手里买到了鹤嘴锄,再用大型海报掩盖掉自己挖地道逃走的秘密。从进入监狱开始就在为离开准备着。而其它人进入那道门以后,虽然不情愿,可最后都适应了那里的生活,直到发现自己不能离开那里。
监狱里的高墙实在是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这就是体制化。
大多数时候我们的生活跟囚犯一样,每准点上班,下班后就是回到宿舍钻研自己的小爱好,没有改变自己去适应两点一线的生活,再加上没有双休,天天上班偶尔逛下超市,跟他们放风是一种性质。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这样,反正我是这样的。
我以为努力工作等赚到钱换一个有双休,能朝九晚五工作的时候却发现我已经在这类工作岗位上定了型,再换到其它行业心里却生出一种恐惧。怕离开这行会交不起借款,吃不起饭,直到睡到大街上。
安迪从1949年开始挖地道,1967年挖通,直到1975年才越狱逃跑。他利用18年的时间挖通这条地道,为什么不直接逃走了,我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在监狱取得的成功,他通过和典狱长报税,等等已经取得监狱高层的信任,在这里没有人能再欺负他,他还在这里有了自己的图书馆,这里的所有人都尊重他。他开始喜欢上这里的生活。或者他害怕,他害怕自己逃到外面适应不了外面,最后还是要回到肖申克,而再回来,眼前一切拥有的都将化为乌有。他害怕失去。后来典狱长告诉在关禁闭的安迪,不老老实实在这里待着做我的狗奴,你不可能会被翻案,而你建立起来的图书馆和狱警的关照也不会再有。这才是安迪醒悟的时候。
我们的生活亦如是。当我们的工作和事业长期占有生活业余时间,是否有勇气跳出牢笼,去挑战新的人生。听过无数后悔入行的话,却极少见敢于转行的人。所有人都在埋怨命运的不公,却依旧顺从命运的安排,并没有去做任何改变。
安迪.杜德兰:这就是意义所在。你需要它,就好像自己不要忘记。忘记世上还有不是用石头围起来的地方。忘记自己的内心还有你自己的东西,他们碰不到的东西。《肖申克的救赎》
书的末尾安迪对瑞德说“希望是个好东西”,对于肖申克的人来说,能走出监狱就是他们的希望,而进入肖申克的人,开始都怀有希望,觉得自己有一天能出去,越到后来越习惯了这个地方,这种希望就没有了。
希望确实是个美好的东西,我们每天都怀揣着希望活着,而现实总是给希望当头一棒,把你拉回办公椅里上班、下班、加班。正因为希望难以实现,更显得它的美好和珍贵。安迪用二十年的时间换来了自己的自由和海滩,你们的希望是什么,准备用多长时间来实现它呢?
记着,希望是件好东西,没准儿是件最好的东西,而且从没有一样好东西会消逝!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中兴这事,明朝的家常便饭,弘治中兴,万历中兴。我都从这本书里看到了。这本书可以说是我的历史启蒙教材。让我看清人的两面,不是历史课本上的单方面。
书中有提到张居正。过去我就听过张居正的鼎鼎大名,知道他在嘉靖末万历初的功臣,万历中兴,明朝最后一个巅峰。我对于他的死,很惋惜,我甚至痛恨万历帝不识货,不识人才是个昏君。看了《明朝那些事儿》我也看到了张居正不好的一面,刚开始看到的时候,我接受不了,生活作风很成问题,但是做为一个我的偶像,我真的是接受不了的。
我从其他地方看到张居正死了之后他家属的惨状,我更加痛恨万历帝。不仅不识人才,而且杀良臣之属。万历帝,你是个什么皇帝!?误了大明王朝!
后来,我看了书才知道,当年明月所写的是很中肯的。双方面,即使是历史学家以及清朝皇子的老师所不重视,甚至鄙视的明武宗。他也写了武宗的优点,八虎误了武宗,当年明月教会了我看人的两面性,很巧合,我的历史老师也叫明月。
万历皇帝在张居正死了之后又恢复了祖制,是个墨守成规的人,因为,少不了一群墨守陈规的大臣。一个使劲,把明王朝从巅峰推向低谷。
人,很奇特,喜欢的自然是好的方面,讨厌的自然也就是坏的方面。可是,当人的好的那方面大到一定程度时,往往会掩盖了他黑暗的那方面,评价人自然需要两面性。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别人不会因此赞赏自己,自己却又被自己的天真折磨的遍体鳞伤;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忘记以前其实很简单只要不去想,不去看,不去念慢慢就会淡忘只是不忍心去真的忘记但毕竟是我曾经深爱的,所以我会默默地祝福。在此,我也不禁重拾这个话题&ldquo。有鲫鱼、鲤鱼、黑鱼、鲂鱼、鮥鱼,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野鱼?
糕,是她最大的快乐。
有一天,下着很大的雨,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了,妈妈却还没有回来。天,越来越黑,雨,越下越大,小女孩决定顺
着妈妈每天回来的路自己去找妈妈。当她看见妈妈的时候,妈妈手里拿一块小小的年糕倒在路旁,已经永远的离
开了她。
雨一直在下,小女孩也不知哭了多久。她知道妈妈再也不会醒来,现在就只剩下她自己。妈妈的眼睛为什么不闭上呢?她是因为不放心她吗?她突然明白了自己该怎样做。于是擦干眼泪,决定用自己的语言来告诉妈妈她一定会好
好地活着,让妈妈放心地走……
小女孩就在雨中一遍一遍用手语做着这首《感恩的心》,泪水和雨水混在一起,从她小小的却写满坚强的脸上滑过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她站在雨中不停歇地做着,一直到妈妈的眼睛终于闭上……
这个故事让我流泪,一个天生失语的小女孩靠吃年糕而生,她的妈妈是如此的辛苦。小女孩不会讲话,怎么向别人说呢?书,给我的眼泪浸湿了,书里写的小女孩是多么的可怜,如果我真的遇到了那个小女孩,我会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掏给她,还会让她去我家住,让她脱离恐惧和贫穷,过上幸福生活。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暑假期间,我看过不少书,其中有一本我还记忆犹新,那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寒冷的夜里,一个小女孩赤着脚,拖着虚弱的身体,走在大街上,她靠着围墙,轻轻地,慢慢地说:“卖火柴了……卖……火柴了,快……来……来买吧!”过了一会儿,她顺着墙壁坐在了地上,她饥寒交迫,有气无力地爬到烤鸭店旁,还没等一丝暖气传出来,满脸油光的老板就对她叫了起来:“滚,一边儿去,没看到我这正忙着吗!”过了一会儿,老板又笑了起来,用一种嗔怪的语气说:“小姑娘买烤鸭吗?这是正宗的北京烤鸭,只要88元哦!”她知道这是老板在侮辱她,她静静地缩回墙角,想划一根火柴暖暖身子,又不舍得,只好硬着头皮,低着头回了家,爸爸见小女孩没卖出去火柴就回家了,气得暴打了小女孩一顿,小女孩被爸爸赶了出来,耳畔边响起爸爸的话语:“不卖完火柴,就别想回家吃饭!”她把所有火柴点了,插在雪地里,睡着了。她梦见了慈祥的奶奶在天国向她招手,在离天人世的那一瞬间,她笑了。
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生活。我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我的早餐美味而有营养,而她的爸爸却不给她吃饭,命令她什么时候卖完了火柴就什么时候吃饭,她经常饥一顿饱一顿,我们的运动鞋的鞋底刻满了美丽的花纹,既美观又实用,而她却没有鞋子,三步一滑,五步一摔,脚底经常被铁钉、刀片划伤,真的是想想都受不了呀!我们都是吃着父母的,用着父母的,每天都过着丰衣锦食的生活,而对于她,只有卖火柴,只要多卖一根火柴,就多一份生存的希望,她从无怨言。
书读百遍,其意自现,世上还有许多好书,让这些书籍陪伴我们走过一生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今天,我读了学校推荐的《红楼梦》。它是本闻名古今中外的小说。它的作者是清代的曹雪芹。
在这本书中,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的主线人物,贾宝玉、林黛玉两人的悲剧贯穿始终。由多情潇洒的宝玉,娇嫩多病的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渐渐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这是一段美好的姻缘,但却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带有黄金锁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的故事。
我认为《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看了它,我还真懂得了不少道理,也时常投入不已。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华,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物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轻佻,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当然,最后他也在离开黛玉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倒是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却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人是青梅竹马,十分要好。我觉得,自己也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但是,作为现在的孩子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动不动就哭。我认为,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就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能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看了之后我感觉里面的人物个个好像就站在我面前,同我说话似的。我要向他学习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友谊是一股清凉的春风,煦煦吹来,沁入心底,却又悄然离去;友谊是一场大旱后的细雨,沙沙落下,为大旱中的万物带来了无限滋润;友谊是一支光芒四射的蜡烛,在黑暗中带来光明,在迷途中指清了方向!
但是,在友谊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受到污浊,重要的是看人类在面对这个友谊之间的抉择时,是否能掌握好这一颗原本善良的纯洁之心。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我的友谊褪了色》,我思绪连篇,感悟到了友谊的真谛。
这本书讲述了一对叫江冰蟾和凌扬波的好朋友,她们两人儿时是最亲密无间的玩伴,是学校最令人羡慕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然而进入高年级后,随着学习上的竞争,她们开始因为分数而争吵,友谊逐渐在远离她们,两人之间只有敌对关系,没有了丝毫友谊。在这场竞争中,漂亮、聪明、好强的江冰蟾战胜了同样好强的对手凌扬波。然而她在得意之余,才突然发觉,自己是那么的孤独。为了分数她已经丢掉了她唯一的友谊。
读了这本书,让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的经历。我也有一个挚交,我们从三岁上幼儿园便相识,我们曾经形影不离,无话不谈。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友谊也大不如从前了,我们各自都不会再告诉对方自己的小秘密,不在分享我们的喜怒哀乐,我们之间渐渐地产生了隔阂,渐渐地疏远了。可是,我却再也找不到从前那种幸福、温馨的感觉了。好在我们迷途知返,一直没有放弃这段难以割舍的友谊,终于,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是啊,友谊是奇幻的,它有自己的酸甜苦辣,有悲伤就有快乐,有欢喜就有哀痛。书中的江冰蟾为了分数,为了竞争,放弃了友谊。而到最后,她自己都产生了疑惑,她问自己失去了什么?到底自己的选择是对是错,每当她望着凌扬波与一群好友在快乐玩耍,她多么也想成为其中的一员呀!然而物是人非,童年快乐的时光已经一去不返了,只能成为她心中永远的回忆。
朋友,让我们守住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珍惜身边每一份难能可贵的友谊,让友谊绽放出永恒之花,不要让我们的友谊褪了色!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大概,有很多的书都喜欢用书中的一篇来作为书的名字。《等你,在雨中》也是这样。书名,也就只是代号。自然,《等你,在雨中》不只包括爱情诗,更包括乡愁诗、感情诗、抒情诗。 人生和永恒的思考,余光中对永恒的思考是有价值的思考,充满价值的思考才是玲珑的思考。“草长如忘,苔深似锁,只怕是,找得回蒲丽也找不回萤火,找得回老挂也找不回清芬。”
他的文字极富感染力,一句 等你,在雨中,就是一幅诗意的画。
一场雨,和一个等你,便是千言万语。
余秋雨的《夜雨诗意》里有这么一句话:“新的雾气又蒙上来了,你还用手指去划,划着划着,终于划出了你想念中的名字。”当时惊奇于余先生竟有这样的心思,一直以为只有女孩会有的心思。
某个雨天的公交车上,挤满了学生,靠窗的人,总会有用手指去划玻璃的。有时就忍不住看看他们画的东西,再看看划玻璃的人,来揣测他们的内心。终于有一天,玻璃上出现了2个大字“考试”——惊艳了周围人的视觉。——余先生只说对了一半。 那时高中,雨季。夏天的雨。一到下雨就会有人到走廊上看雨。学校草木还算多,空气里有湿润的芬芳,湿润的想象。在
走廊上爱把手伸到雨中,发呆 。陈奕迅唱的:”回忆是抓不住的月光,握紧就变黑暗“ 雨也一样,在手中,就剩一滩水。却也只好这样,因为没有余秋雨先生说的有雾气的窗子。
有雨的日子思绪就会更多,不易激动,更易忧伤。所以,更爱晴天,晴空,让人欢心。秋天的雨是绵绵惹人烦的,冬天的雨更甚。唯有夏天的雨偶尔还能酣畅淋漓的下一小会儿就骤然停下,偶尔伴着雷声让人在闷热中激动一下,偶尔还有雨后明媚干净的晴空,偶尔偶尔的偶尔许有彩虹。等你,不是在晴天,在雨中,于是总感觉余光中的笔力给了它忧伤。
高考后和zx在夏天的小雨中在街上乱逛,都是喜欢晴天的人吧大概,但是却能逛到忘记目的地。忽而发现一个人这样荡是孤独,两个人却是安心。就像余光中说等你,在雨中,一样静好、恬适、等待内心。心只自知。
雨后的路面积水是烦人的,四处更静,湿得让人更敏感。于是,夜雨最好的享受便是对窗而立,关上灯,听喜欢的旋律。余光中在雨中等你。等什么?思念或是回忆?还是有信心的期待?呵,简单就好,何苦去弄透余先生内心的雨季,和雨中等的你。躲到被窝里听雨入眠。
想象天亮一个阳光灿烂的雨后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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