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读后感的作文300字合集10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300字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我的眼泪,在书本合上的那一瞬间,落了下来!我十分喜欢《海的女儿》这个故事,总是读完一遍又读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哭起来……
《海的女儿》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海底有一座美人鱼的宫殿,国王和他的六个女儿幸福地生活着。公主们都盼着十五岁的生日,因为到了那一天,她们可以到海面上看一看海上的世界。小美人鱼十分漂亮,她同样渴望生日的到来,终于有一天,小美人鱼迎来了渴望已久的生日,她浮出了海面,在暴风雨中救了落水的王子,同时也爱上了英俊的他。
小美人鱼为了再次见到王子,就用美妙的声音换成了双腿,但必须让王子爱上他,否则就会在王子举行婚礼的第二天变成泡沫!可是到了最后,王子还是娶了别的公主,这时候巫婆告诉小美人鱼:“如果杀了王子,她就可以保住生命!”我想小美人鱼一定会杀了王子,换回自己的尾巴,可是到看完我才知道,原来小美人鱼最终还是变成了泡沫……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今年暑假我认真读了一套书,名叫《笑猫日记》,这是深受小朋友们喜欢的杨红樱阿姨写的哦! 这套书一共有14本:《保姆狗的阴谋》、《塔顶上的猫》、《想变成人的猴子》、《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幸福的鸭子》、《虎皮猫,你在哪里》、《蓝色的兔耳朵草》、《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樱桃沟的春天》、《那个黑色的下午》、《一头灵魂出窍的猪》、《球球老老鼠》、《绿狗山庄》以及《小白的选择》,这些书我都很喜欢看。
笑猫之所以叫笑猫,因为它所有的心情都是用笑表示的。在人听不懂它说的话时,它会用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等来表达,有时还会皮笑肉不笑。
看了这一套书以后,我觉得很有趣。那只万年龟竟然能闻出孩子味;山里的猴子想变成人;一只虎皮猫竟然能爬上别的猫都爬不上去的白塔;德国纯种的腊肠狗多次想害死牧羊犬帅仔,结果腊肠狗的嫉妒心害死了自己;老老鼠是一个哲学家,也是一个幽默大师,最爱说的一句话是“对猫没有研究,我能活到今天这把年纪吗?”……
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让我感动,让我流泪,让我哈哈大笑,让我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星期五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电影院看《灰姑娘》,灰姑娘很可怜,她的爸爸去世以后,她的后母一直欺负她,最终把她当成了保姆。
过去的几天,灰姑娘非常难过,因为她被当成了保姆,她骑着马向森林跑去,在那里遇到了王子,但是他们互相不认识,之后灰姑娘跑掉了。王子为了找到灰姑娘,邀请全国的姑娘参加舞会,灰姑娘的继母为了让自己的两个女儿参加舞会,把灰姑娘亲手做的衣服给撕破了,灰姑娘痛苦的跑了。
在她伤心的时候,仙女出现了,把她变的好漂亮,像公主一样,还把南瓜变成了金色的马车,老鼠变成了四匹马,鸭子变成了车夫,蜥蜴变成了侍从,灰姑娘终于见到了王子,王子第一个和灰姑娘跳舞,把全场的人都惊呆了。
大家全进入舞池开始跳舞的时候,王子偷偷带着灰姑娘跑掉了,王子把灰姑娘带到了一个秘密花园,正在他们聊天的时候,钟声响起,灰姑娘一下想到仙女的话,她飞奔的向皇宫门口跑,她害怕在午夜前自己变成灰姑娘让王子看到,奔跑中不小心把水晶鞋掉了。
王子拿着水晶鞋在全国找灰姑娘,最后终于在继母家里找到了灰姑娘,他们在全国人民的祝福下结婚了。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读了金钱的魔力这篇文章,我小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文中的托德首先对一个衣衫褴褛的人冷嘲热讽,当这个人掏出一张百万英镑时,马上就点头哈腰,给他订做礼服,由此可以看出托德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阿谀奉承的本性。
生活中也有许多类似的事情,如盗贼,他们就是打开了自已心中的一把锁,而去四处偷窃,导致家庭破坏,最终还得进监狱,制作假冒伪劣产品的人一直欺骗消息者的眼睛为了钱财不顾他人的利益,最后还是损人又害已,许多坏人为了生活得富裕,自己不去努力赚钱,逼迫有些人交出钱财,还把别人的孩子绑架起来,甚至为了金钱杀死一个个无辜的人,最终他们还是难逃法网,真是害人害已啊!
金钱能使鬼推磨,金钱固然重要,但不要为了金钱迷失自我,渴求而不知满足,如果你用不正当的手段来骗取别人的钱,那你就是大错特错了,不仅没有一举二得,反而害人害已,每一个人都有一条财富之道,你要想赚更多的钱,就必定要凭借自己的努力把握住机会,不要为了金钱昧了良心,不要让金钱毁了自已的一生,让我们把握住金钱的方向盘吧!作文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兰心的秘密》讲的是兰心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她希望父母对她百依百顺,可是她的爸爸妈妈总是和她唱反调,于是,在一个警察的指导下,她找到了仙女,仙女给她了两块方糖,告诉她如果让她的父母吃下方糖再和她唱反调,就会以二分之一的比例缩小,如果想让魔法解除,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她答应了,她就把父母变成了小矮人,等她的父母只有十厘米的时候,她后悔了,她想把父母变回原样,在一架纸飞机的引导下,找到了仙女的新家,仙女让时空倒流,让她自己吃下方糖,然后回家,回家之后,她对父母百依百顺,父母对她反常的表现感到很奇怪,在父母的追问下,她把事实告诉了父母,她的父母帮她解开了魔咒。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我们做事时,要万事多商量,不可以争吵,也不可以让别人对自己百依百顺,这样才能快乐的合作一件事。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
《红豺》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一篇著名小说,它内容感人,我很喜欢。
《红豺》这本主要写的是:住在草原的母豺火烧云生下了两只小红豺,就在小红豺一个月大的时候,洞里来了一匹大灰母狼,咬死了两只小红豺,出于一次偶然的机会,火烧云在一次捕猎中看见大灰母狼被捕兽器抓住了,动弹不得,它旁边还有两只小狼崽。出于报复心理,火烧云咬死了一只小灰狼崽,大灰母狼由于悲伤过度而死了,还有一只漂亮的黄毛小狼崽被它叼到了洞里,并起名叫甜点心,打算等把它养大后吃掉。但是不知为什么,在喂过它一次奶后,怎么也舍不得吃掉它,小狼崽渐渐长大了,不久就比火烧云还要高大。在一次捕猎中,火烧云为了救甜点心而失去了左前腿,变成了一只断腿豺,全靠甜点心出去捕猎才活了下来。但甜点心到了找配偶的时候,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不挨饿,和一只强壮公野猪同归于尽了。
母豺火烧云伟大的母爱令我感动,我喜欢这本书!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7
前几天,我读了一篇叫《一面》的文章。《一面》是阿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见鲁迅先生后所写下的。
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1932年秋天的一天,阿累为了避雨来到内山书店。看到了一本《毁灭》想买下来,却发现钱不够。不一会儿走过来一位先生,那个人就是鲁迅,他了解情况后,把他的那一本书送给了阿累,那本曹先生的则低价卖给了他。
这篇课文是鲁迅去世后,阿累为了纪念鲁迅,写下的对他的回忆。阿累十分思念和敬佩鲁迅。鲁迅非常关心爱护青年。据统计,他一生接待过来访青年500多名,亲自给青年回信3500多封,关心过的青年更是不计其数,充分表现出鲁迅热爱劳动人民和关怀青年的高尚品格。
由此,我也想到了鲁迅先生爱护图书的品质,鲁迅先生一向很愿意把他的书借给别人,但是归还时如果上面有了破边卷角等情况,他会很不高兴。鲁迅先生时常把一些好书送给渴求知识的人,每当别人还书时,他都会收拾的干干净净。
我们现在图书资源十分多和以前相比也丰富了许多,我们要像鲁迅先生学习,把我们的每一本书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有理有条。认真读书的`同时,仔细爱护它。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8
余华——一个看上去朴素无华的作者,却写出了最最朴实但震撼人心的故事
富贵悲惨的一生让人觉的心酸,一个乐观的人面对亲人的不断离去,力不从心的他也只能被现实折服,值得庆幸的是他没有因此被打—倒和击溃,依然屹立在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与靠全部积蓄买来的老黄牛相依为命着在黄昏的余晖中作者看到的是一位满脸沧桑却精神矍铄的老人。
在他的一颦一笑中却蕴藏着如此巨大的能量,在人生的道路上给人以鼓舞,从而认识到命运的残酷所带来的种种无奈,但在古代人定胜天概念的怂恿下,让后人始终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正所谓饭饱思淫欲,一向丰衣足食无忧无虑的富贵也只能顺应事物自然发展的规律,加上对祖辈基业毫无顾忌的无休止挥霍,生活于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中的富贵慢慢的走向失魂落魄,家业日暮途穷!从而逐渐走下繁荣的历史舞台在新时代的洪流中被冲刷着,永远得不到翻身。
这种生活让他心安理得,无所顾忌,就像书中说的:人是为自身而活着,不是为本身以外的事物而活!我无法理解这句话,社会环境的因素给我为物质金钱而奋斗的使命。可是我明白,或许等我到了不惑之年的时候才能领略到其中的含义——人生最崇高的哲学!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所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所讲的是一只公狼黑桑十分想当狼王。于是,他便带着母狼紫岚一起去推翻了狼王。可是黑桑却不幸身亡了。事后它决定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当紫岚将它那儿子和女儿运送回石洞时,一只小狼仔不幸冻死在洪水中,紫岚含辛茹苦的把3个儿子和1个女儿养大,可是最终却没有一个儿子当上狼王。于是,紫岚决定既然没有一个儿子当上狼王就一定要孙子当上狼王,紫岚发现在女儿媚媚分娩时一只雪雕一直在石洞门口转来转去,紫岚明白雪雕是想吃自己的孙子。于是,紫岚为了保护它的孙子和雪雕大战一场,最终紫岚和雪雕同归于尽。紫岚很遗憾在临死之前都未能见到自己的孙子实现自己的愿望。
通过这本书,我认识到了母爱的伟大。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母亲的无私奉献使我 铭记在心,我们一定不会辜负父母的期望,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0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乡下,却因为贪吃而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见了take老鼠和忠厚的亨利猫。还遇到爱他的主人——男孩马里奥,在他们的的帮助下,柴斯特回家了。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的文章生动可爱,有趣,所以我喜欢它。
我喜欢的人物:柴斯特,因为柴斯特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又有宽恕别人的性格,所以我喜欢他。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100字
今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拿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它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跳上火车,来到喧闹的时代广场,认识了贝塔老鼠和亨利猫。一番波折后,柴斯特因为他天生的演奏天赋在时代广场出了名。可他受不了如此大的压力又坐火车回到了他所喜爱的田园乡村。
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人如果太出名,那么他的生活就不会快乐。正如一句话——平平淡淡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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