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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

时间:2021-04-27 17:59:1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故乡》有感

读《故乡》有感1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读《故乡》有感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读《故乡》有感2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读《故乡》有感3

  散文又称美文,包括情感美、抒情美、意境美、情趣美、色彩美、文字美等方面,而哲理美则是散文美的最高境界。在浩如烟海的散文世界里,唯有情感美和哲理美的文章,才得以打动人心,才得以传颂和传世。近读散文集《故乡的刺玫花》(胡云林著,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深为文章中蕴含的哲理美所打动,也引起我对散文哲理美的一些思考和感想。

  《红楼梦》中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实际说的是人生经历与做文章的关系,人的生活经历就是一篇大文章。散文其实是作者社会阅历、思想感情、观点凝炼、艺术修养、知识积累以及人生感悟等融为一体的创作结果,其中尤以人生感悟为主要元素,是贯穿文章中的主线和灵魂。作者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大学生,在学校就热爱文学,苦心钻研经典作品,古今中外,无所不读,很早就夯实了文学写作的基础。毕业后又在党政机关工作多年,但最终还是落脚在新闻岗位,长期担任领导职务,这些宝贵的经历是十分丰富的财富,最近几年成为他散文写作的富矿。同时,作者是一个善于思考、勤于用脑的人,常常面对社会世象、人生际遇会用自己的知识、观念、智慧去感悟其中的道理,思想的结果往往提升自己的生活态度,也就是积极面对和处理。这些都贯穿在作者的散文里,也就是把对社会对生活的体悟上升到艺术思维,实现生活到艺术的飞跃,形成他颇具个性和鲜明特色的一系列文章。

  对于这本书里的文章,赵俊贤教授以高深的文艺理论和深厚的感情,做了高水平、高质量的评论,已经阐述得非常全面非常深刻,我辈难以望其项背。赵教授高度评价并赞美说:“奇文也,云林之散文当之无愧!读云林的散文,委实是一种美的享受。”受赵教授评论的启发,我不妨以享受美的心情,不揣浅陋对文章中所蕴含的哲理美谈点感受。

  哲理美需要深厚广博的知识作底蕴,知识多了视野会更广阔,思想就会更深邃,思维就会更活跃,能够站得高看得远。书中的文章涉及的知识面很广,尤以历史、人文、文学、山水、植物等方面都比较多,丰富的知识加上作者的悟性,常常情不自禁地生发出哲理的思考。如《寻找张三丰》,作者在大量查找历史资料,多次到金台观参观,对于长期以来人们颇为困惑不解的为什么张三丰在道教历史上有很高的地位,却难以确定他到底最后到了什么地方,因为他总是来无踪去无影,飘飘渺渺,神仙一般,留下了那么多的神奇传说。作者从自己的体悟中这样说:“可你(张三丰)为什么总是不现身呢?我想,你不会是领略了‘得不到的东西要圣洁的多呀!’那句谚语吧!是的,灵光圈下的塑像,总比真实的东西要圣洁的多呀!到不了的地方,人们可以用自己的想象来弥补、来完善、来美化,可以把它描画为最理想的境界。”这就把真实与虚幻的辩证关系融入艺术的构思中,让人回味、品味,也就把人们对张三丰的崇拜更加突出出来。这类文章集中在“生命的霞光”一节,其中《雪花告诉我们》《甜苦之间》《深谷幽兰》《竹韵》《春意莫匆匆》等,都写得深刻、细腻、生动感人。《甜苦之间》通过对放蜂人一年四季转辗南北、风雨兼程的生活,以及放蜂人对蜜蜂的特殊情感,阐述了“苦”与“甜”的辩证关系,放蜂人在经历了奔波辛苦之后,却也享受了收获之甜,更从小蜜蜂酿造生活的奉献中得到人生的启发,才觉得“我们养蜂人的生活就是一首诗。”这就是生活,就是哲理,这正应了佛教中的一句话:“人生的真理,其实就藏在平淡无味中。”再如《雪花告诉我们》一文,作者旨在说明一个朴素的真理,凡事物都有自身存在的价值,虽然它们就存在那么几天或转瞬即逝,如昙花、彗星、烟花火炮,就在瞬间那么一闪一亮一爆,然而却是那么鲜艳夺目,那么震天动地,那么与众不同,实现了自身的价值,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我们思考、对待现实生活中的某些现象包括人生的价值很有启发。

  诗意美为哲理美充实了美的内涵,使之更加隽永,余音绕梁,耐人寻味,挥之不去。过去,杨朔主张要把散文当诗一样去写,当然诗与散文是不同的两种文体,各自虽有相通之处,但他们却有着不同的质的规定性。提倡把散文当诗一样去写,并不是说要把散文写成诗,我理解就是散文要有诗意美,比如诗歌讲究意境,这与散文是相通的,好的散文必然会让人感受到美的意境。《故乡的刺玫花》一文就是诗意美与哲理美相结合的一篇佳作,作者对故乡的刺玫花情有独钟,通过描写刺玫花的美丽,烘托出故乡一种特有的美丽和情致,实则表达了对故乡的眷恋、怀念、热爱、歌颂,由物及人,进一步把这份情感融入对“二嫂”的夸赞,这样把对故乡的情感一步一步表达得很到位很贴切。如果这些还是表相化一些的话,作者的哲理思考就把内在的美深化了。文章写道:“凑巧的是,二嫂也是一个刺玫花痴。。。。。。有一天中午,我从学校放假回来路过田埂,恍惚见一张漂亮的脸蛋在刺玫花丛中漾来漾去,几疑是花仙女下凡了;仔细再看,才看出是二嫂。我说;‘二嫂,你是刺玫花精吧,比刺玫花还要漂亮呢!’二嫂说;‘你才知道呀!我就是刺玫花精,我嫁到你们村,就是奔着这漂亮的刺玫花来的。’从此,二嫂有了一个外号:刺玫花精。”这一段描写充满着诗情画意,宛若一位画家,稍动笔墨,就把一幅情趣盎然、人花相映的风情画呈现在读者面前。而且语言具有诗一样的味道,诗一样的韵味。

  这里,我顺便说一下,作者对诗词的写作也是有着很深的造诣的,我曾经读过他的几首古诗,感觉作者也是诗的写手,写得相当好。在本书的《醉花阴》一文里,作者仿李清照《醉花阴》,反其意所写的词:“怜香心结何时解?疯狂赏花节。清明连谷雨,梅樱灿烂,牡丹妖冶。倾城围观竞踊跃,畏春去芳歌。老幼共欢悦,人流奔泻,花娇情更切。”从这首词可以看出作者诗词创作的功底。作者很懂得诗意美的意境,有了这样的艺术修养,“文理相通”,在散文写作中就有了这样的潜意识,故而增加了文章的诗意美。

  语言美为哲理美增加了色彩,修饰了哲理美。散文是语言的艺术,“散文易学而难工。”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个“难工”就难在语言的运用和表达上。老到的散文家必定具有驾驭语言文字的娴熟功力,常常是能够做到“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笔下所无”,通过语言艺术把思想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生动感人。本书作者在学校学的语言文学专业,所以文字老到,语言功底厚实,表达能力很强,为哲理美披上美丽的外衣。如《巡海图》一文开头说:“主人公是一位三十余岁的少妇,身着盛装莹莹伫立,双目含情注视着远方的大海;脚下是大理石砌成的荷池,碧波荡漾,一尘不染;背后是依山而建的宫殿式的楼房,层层迭起,错落有致。啊,好一幅优美的图画。”这段美丽的文字勾画出一幅美丽的图画,人与自然的和谐美也就是哲理美通过文字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得到美的享受。再如《春芽》一文中,作者听了族兄在春天对树木发芽现象——一种声音,由奇怪到正常的观察认识后说;“树木也和人一样,是有灵性的。这幼芽,就是抱在怀里的婴儿,也在迎着春风春雨在长啊!”由于作者是因为“仁慈的上帝”恩赐了一个可爱的小孙女,才引发出对族兄护林的联想,所以写得很有情趣很有意蕴。在《那条小路》一文中,作者由于违犯学校纪律受到学校批评,班主任胡老师对他开导说:“我不是给你们讲过怎么写文章么!一个人的人生就像写一篇大文章,也得有一个主题思想。你现在是学生,主题思想就是学习,升高中,考大学,一定要一心一意,心无旁骛。看戏并无不可,那只能放在星期天休息时间。况且等你学业成就之后,还没有看戏的时间么!”胡老师语重心长地一番话,实际是用写文章比喻人生,启发作者珍惜学习时间,极富哲理,而且朴实、优美,把一个很值得尊敬和怀念的胡老师慈祥、关心、爱戴学生的形象表现出来,为作者退休后仍然寻找那条“之”字形的小路,铺垫了情感氛围,这就是对胡老师的怀念和终身感激之情,读来让人感动。

  总之,我觉得哲理美贯穿着全书几乎所有篇章,不仅仅是限于我所谈的这些方面。我只是觉得哲理美使文章有了思想的深度,弥漫着理性的光芒,透射出人性美。这样的文章能不引起读者思想感情的共鸣么!正如赵俊贤教授所说:“读云林的散文,委实是一种美的享受”。

读《故乡》有感4

  读完了故乡,我也担心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同学生疏了。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都是哥弟称呼,可这次一见,却完全不同了。闰土一来,就喊他老爷,还叫水生给他磕头。他在家里很拘束,完全没有以前小孩子的无拘无束了。小时候,他在家里和在自己家一样,什么都干。和鲁迅也是好兄弟,什么都和他说,还答应他,去自己家捉鱼、看西瓜、捡贝壳……可是这次,他的处境很艰难,对鲁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所以,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是比较无拘束的。可是再长大一些,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等到同学聚会的时候,每个人就都会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会和别人什么都说了。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每一个人,小时候就要放开一点玩,长大了就不能玩了。

  当闰土出现在鲁迅面前时,鲁迅很热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闰土却像不认识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很恭敬得叫他,使他们都很尴尬。只是因为闰土的心里,不像以前,装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对“老爷"。最后没办法,鲁迅只好用送东西来收场了……

读《故乡》有感5

  男孩比利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生活中,他和它们形影不离,相依为命。经常一起穿越山岭、寻找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老丹为了保护比利,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对此,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见此情景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仅只有老丹和小安情谊,还有那充满传奇和幻想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红叶下掩埋的美好的童年记忆。

  读着读着,不知是何时,我默默无言的眼泪已经流到了脸颊上。浣熊犬为主人牺牲自己生命的时候,我通常认为这仅仅就是狗对主人的忠诚而已,其实我发现这里面还有主人和犬相互之间真挚伟大的爱,以前我看到许多描写狗忠诚的句子都不以为然,但这本书却让我难以忘怀,我真正体会到了“忠诚”的深刻含义,犹如春蚕到死丝不断的这种精神。同时,让我懂得了要牢固树立一颗感恩的心,就像学生对老师,孩子对家长一样,永不忘怀。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使我坚信:动物和人类有着丰富的情感,它们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同样我们要像善待人类一样善待它们,因为那红色羊齿草就是我们美好的见证和回忆。您说对吗?

读《故乡》有感6

  窗外,天灰蒙蒙的一片,刺骨的寒风肆意地吹着地上的枯萎的树叶。格外地寒冷,不禁让人打起哆嗦来。一看就知道是秋天来了。

  在这日子里,我读了《故乡土,祖国情》这篇文章之后,我才体会到什么是爱国。英国的英格索尔说过:“力争使祖国变得更加美好的人才是最爱国的。”这不就是曾经在我们中国母亲在最苦难的时刻拯救过我们中国的那些伟人吗?就是因为他们,我们的.中国才有今天,才有今天这段辉煌的历史。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的栖息之地;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今天的快乐生活;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这幸福的家园。相对而来,有了祖国,就有了我们今天拥有的一切,有了尊严,有了……《故乡土,祖国情》里的主人公肖邦,他就有着一颗爱国之心。肖邦是波兰的音乐天才,他那时只有16岁,弹的琴就十分美妙、唯美。他认真勤奋地学习音乐,终于有了个好结果。但是天空不会永远是晴空万里的,总会有乌云出现。当时俄国占领了波兰,肖邦情不得已地离开了祖国。肖邦抵达维也纳不久,华沙人民起义,把俄国赶出了波兰。那一个晚上,肖邦写了三首曲子,这三首曲子都十分深切地写出了他内心的感受。他之间去了许多国家,创作了许多曲子,他在国外漂泊的岁月中,不幸染上了肺痨。最后,去世了。他死的时候,手中紧紧地握着祖国的泥土。在1849年10月17日,巴黎所有的优秀艺术家都参加了肖邦的葬礼,他们演奏了肖邦的遗作《葬礼进行曲》。

  这一位才华横溢又具有爱国之心的音乐家,就这样带着亡国与祖国之土长眠于地下了。

  肖邦永远忠于祖国,他用他的歌声为祖国歌唱和战斗。

读《故乡》有感7

  当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书架上,一本蓝封皮的书总放置在那,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第第读起它,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流泪: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在2年艰辛的存款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们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为比利得了捕猎大赛的金奖杯,捕获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愿独活于世上。

  读完故事,我竟发现,泪,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脸庞,是呀,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毅力,有广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个朴素,质朴的年代,人们平和,谦逊,却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两只可爱的猎犬勇敢,聪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机挺身而出,护主,爱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码之情。

  放下书,将书慢慢放回书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书的内容,突然间,猛然醒悟:原来这就是生死与共的情谊。

读《故乡》有感8

  如果说哪一本书能让一个爱犬的孩子感同身受、悄然落泪,能让读者为小主人公的勇气击节叹服;能让读者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扼腕叹息、重新去思考理想、信念与友情的涵义,而让美好的情愫在心中索绕不绝,心生无限神往,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曾有过多少书籍的陪伴,它们如同脚下一块块的铺路石,迤逦向前;它们如同一盏盏星灯,为我照明,或如清风明月水河澹澹让人心旷神怡,或如晨露抚面苇草呵足一般让我开怀大笑;或如星垂平野月涌大江般让人生敬畏,或山鸣谷应万壑雷动般让人回肠荡气。而这本书却让我百感交集!

  家住林边的男孩比利如此迫切地想拥有两条小狗,但并不是随便任意品种的狗都能打发的,而是唯一的——一猎犬!开始我不由讶然失笑,并且不无嘲讽:小小年纪,为何如此不切实际呀。既然生活那么拮据,而猎犬又那么昂贵,肯定得不到父母的应允。果然,比利遭遇了重重困境,导致体重骤降、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我可没见过如此痴心不改的孩子。曾经我也想养过狗,可是爸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养狗不仅是玩耍,而更多的是肩负的责任,让我望而却步,就此鸣金收兵了,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嘛,可不像比利那样愚顽不化。比利一味横下心来,不再茫然无措。他想尽了办法,用整整两年时间积攒来的五十美金买了两只小浣熊猎犬,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之前的讥讽嘲弄早己遁无踪迹,取而代之的却是震撼与感动:比利的一意孤行不正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吗?远大的理想、近切的目标不正需要这样的毅力方能实现吗?相形之下,我不由为自己轻易妥协与放弃而汗颜!就拿最简单的事例来说吧:每次去旅行之前,都信心满满的打算每天写下所闻所见的旅行日记。开始数天洋洋洒洒地如约执行了,可坚持不了一星期旅途的劳顿与潜滋暗长的惰性便占据了上风,让半途而弃败下阵来。我心中豁然洞开:树立高远的志向不容易,而日复一日不离不弃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更非易事!

  接着,比利开始不断训练老丹和小安。他训练他们如何将浣熊赶到树上;在月黑风高之夜带着老丹和小安到荒郊野岭打猎,比利无论做任何事都倾心投入,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随着情节的深入,我对比利的崇敬之心亦与之俱增,待到他与猎犬们荣获捕猎浣熊的金奖杯时,我真替比利倍感欢欣!

  然而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老丹奋不顾身地去保卫比利,被山狮夺去了生命。而小安不愿独自苟活于世,也追随而去。这份浓情厚谊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让我想起那句古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那是对友情与爱的诠释与扣问!友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获的一部分,友情的典范照亮历史的长空直抵当下:俞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知音相惜的情谊;荆柯为报知遇之恩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果敢与豪情;亦有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为朋友吕安挺身仁义直言而获罪,"临刑自若、援琴而鼓"式的清正高洁;更有如同为苏门四学子的苏东坡与黄庭坚亦师亦友、亦庄亦谐的友情,他们互相调侃对方的字,苏东坡字形偏横,而黄偏纵,苏东坡戏称黄字像树稍挂蛇,而黄庭坚谑说苏字像石压蛤蟆,这份旷达的情谊穿越时光依然温暖着今日!而我们同样在友情中互相砥砺奋进!

  比利搬家之际,蓦然发现老丹与小安的坟中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正契合了书名,让我掩卷沉思。我查阅植物百科,红色羊齿草是一种羽状蕨类,现已绝迹。我突然想起书中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印第安男孩与女孩在暴风雪中迷了路,被冻死了。人们发现他俩时,看见他们之间架起了彩虹一般的红色羊齿草,于是,人们就认为那是仙境的圣物,能让男孩与女孩获得重生!我顾悟:美好的信念与希望不会消散,它们会扎根土壤永驻人间!

读《故乡》有感9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读《故乡》有感10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在看书时差点潸然泪下,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男孩比利在经过两年时间的磨练后,终于攒足了买两只浣熊猎狗: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狮子,勇敢地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主人,深情的小丹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安的坟墓上。比利他们要搬家去镇上,去与老安与小丹告别时,看见了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漂亮的红色羊齿草。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他没钱买,不过他没有放弃。通过两年时间的磨练与攒钱,终于买下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来的狗,什么都不懂,在比利耐心调教下,才变成了百战百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当比利参加比赛时,天下起了大雪,他们迷了路,不过他们很镇定,还获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会为了比利奋不顾身,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在一开始听说浣熊要被捕捉,很奇怪,经过调查知道了,原来是浣熊会偷吃食物。浣熊在晚上出来,而且一很多把戏,所以能捉到两只算好了。书的结尾说两只猎犬就像是上帝派来帮助比利的,话说得不错,不过它们最终被收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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