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1
今年暑假,我读了《木屋下的守护者》、《堂。吉诃德》、《查理九世》等8本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探索集》。当我在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像在和福尔摩斯一起在寻找真相一样。
这本书是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他知识渊博,有着很高的推断能力以及判断能力。他熟悉社会阶层和职业特征,他只需要轻轻瞄上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身份、职业……他仅凭书桌上的残留墨迹或者皮鞋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的一举一动。因此柯南道尔写的书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索集》分两篇故事,一篇名叫《血色研究》,另一篇名叫《四签字》,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血字研究》,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劳瑞斯花园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名叫伊瑙克锥伯,经调查是被毒杀的。在他被杀的那座空房子里,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当时侯波去房子里寻找戒指,不料却碰上了警方,他假装成一个醉鬼,因此逃脱了。后来侯波利用一个老妇人去取戒指,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调查,找到了许多线索。最后福尔摩斯在一家旅馆中发生的凶杀案确认了自己的想法,并找到了证据,最后和警方一起抓住了了凶犯——侯波。
这个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形势,更能对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读完这篇故事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的真相。只有大胆猜测才能破千奇百怪的案子。在平时我们要像福尔摩斯一样会思考,不能因别人的猜测而感到困惑,要学会推理。这样,我们才能解决平时发生的一些小事,才能不被别人胡乱猜测而误导!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勇气。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智慧;感受到了福尔摩斯高超的技艺。《福尔摩斯探索集》里发生的故事,令我十分的难忘。
读《福尔摩斯》有感2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
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有感3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妈妈从手中递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选》。封面是油绿色构成的,左边部分站着一位又高又瘦、神情怪异的福尔摩斯。他双手插腰,看起来他的样子很幽默。一束光照到了那座举世闻名的伦敦大钟楼,那样子高大雄伟,令我爱不释手。
文章写到了福尔摩斯有两个助手,可是他们做事一点儿也不仔细。每次都让犯罪人逃走,但通过福尔摩斯做事的一丝不苟和他发现的一点点蛛丝马迹,再加上两个助手的齐心协力帮助下,最终还是破案了。
从中,我体会到了福尔摩斯做事的仔细谨慎,也感受到了福尔摩斯遇到困难就会耐心地去留心,仔细思考。可我并没有这个好习惯。
记得在一次英语检验中,我只随便填了几个答案就上交给老师了。那时我并没有认真思考,仔细检查,马马虎虎的完成了。过了几天,老师把试卷发下来,我的成绩并不理想,一道选择题中五小题才对了两小题。我真是后悔莫及。于是我从心底发誓,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事一丝不苟的精神。后来在下一次的英语测试中我吸取的教训,做完题后要仔细检查,认真思考,最后我获得了理想的成绩,心里真是快乐极了。
福尔摩斯,是你让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使我在学习上收获更多。我要以你为榜样,并把这个好习惯继续维持下去。
读《福尔摩斯》有感4
在暑假中我有幸读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归来记》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归来记》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归来记》。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归来记》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红发会》等《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读《福尔摩斯》有感5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感觉福尔摩斯特别聪明机智。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懂一点政治、植物、地质学,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和一些要案文学知识。他也不欠缺音乐方面的知识,他会拉小提琴,而且拉的还不错呢!不过别看他有一点瘦弱,他可是个单棍行家、拳击好手和击剑高手。他的人缘也不错,几乎每个方面的人他都认识。他的话时常会带着一点儿幽默,调节一下气氛。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颇有英国古典风采。他办案也很有讲究,总是漫不经心地探索,感觉像是在散步,有点儿清闲自在的感觉。
读完全文,我感觉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描绘得出神入化,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一起破了“劳里斯顿苑命案——血字之案”,巴维克威尔的“猎犬之案”、“四签名之案”……也许,福尔摩斯不把自己当做一位侦探,但是他的聪明才智让他受到了邀请,侦破了几个重大案件,让他成为了名扬四海的大侦探。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懂得察言观色,就算将99个平常市民与一个罪犯放在一起,只要福尔摩斯有时间将他们一个个对比,依然可以找出那个罪犯,所以福尔摩斯就成为了千年一遇的超级侦探。
读《福尔摩斯》有感6
近段时间,我用六天的时间读完了个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觉得[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写的非常精彩。
书中主人翁福尔摩斯先生是一个才智过人、善于推理,侦破了很多案子的著名人物。他利用观察、发现、推理的方法破了《血字研究》和《带斑点带子》等案子,利用询问和跟踪的办法破了《失踪娘》和《神秘的客人》等案子。我看了以后受益非浅。如果你读了这一些案子的侦破经过以后,也会陶冶你的情操,开发你的智力,增强你的勇气。
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先生,学习他仔细观察,善于发现,勤于思考,多用推理的方法来探索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同学们,来看《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吧,来满足你的求知欲望,这是促使我们学习的最佳方法,培养我们良好习惯的有效途径,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读《福尔摩斯》有感7
这本书讲的是布瑞克斯顿路的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凶杀案。由于警方无法破案,就请来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一步步的找线索,终于破了这一起离奇的凶杀案。
我看了以后,觉得福尔摩斯十分的'会考虑问题,想问题而且十分的全面,不会像某一些人不会考虑问题,只会鲁莽行动,不会把事情考虑全面。福尔摩斯常常从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中,找出很多事情来,作为线索,从而分析出案情。福尔摩斯在这次凶杀案中,在案发现场认真仔细的看了一圈,就发现了凶手是个男人,身材有一米九那么高大,只是脚小,穿着平头靴,抽印度雪茄,他 还 分析出凶手是红色脸,指甲长,简直是神机妙算,令人佩服极了!
福尔摩斯探案十分认真,仔细全面,向全世界展现他的聪明才智,同时也及时让凶手伏法,令人佩服和向往。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马马虎虎,有些小地方都没注意.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向福尔摩斯学习,想成为他那样既聪明又为社会做贡献的人!
读《福尔摩斯》有感8
三月风,四月雨,带来五月的花。没到五月,英伦漫长的冬季便为春天所取代,花儿开始绽放笑脸,而到了六月,空气中就会弥漫起迷人的玫瑰香气,英国的夏日就在此翩翩到来。而每每提到英国,我最先想到的人还是福尔摩斯。
不止一次在想,倘使我活在十九世纪,一定会不顾一切地去追随那名非官方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虽说他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兴许仅存于大脑皮层中,但他依旧很真实的陪伴了我五年。在十岁左右,我就对福尔摩斯有了初步的认识,在不同渠道中的不同描述下,我就对他产生了些许好奇,而更多的是期待。
家附近有一个书店,现在常去一些学习资料或书籍。在那一年,妈妈第一次带我去,那时我还在读那些基本读物,如:《金银岛》,《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一千零一夜》等等。这些都是系列丛书,我早就注意到那长长几列中耀眼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抓住机会,当妈妈问我想买那本时,我甚至就脱口而出了。
在那个年龄,读这种书还是有点困难的,案件的逻辑思维有点不甚了解,却仍是读下来了,我当时是不乏激动的,更有气愤,最多的是惋惜。为什么护法使者年纪轻轻就同罪犯同归于尽?为什么那位莫里亚蒂教授要与之扭打于悬崖?为什么华生那么傻到去相信那位报信者的话?如果他在,至少福尔摩斯不会遇险。
但是,虽说遗憾,但还是为其扣人心弦的内容所打动。一次次得去看,一次次得更为明了,不失有几分成就感。
就在几个月前,我又去了那家书店,见到同样的《福尔摩斯探案》,只是比以前那本厚上几倍,大上几倍。基于好奇与难以自已的激动:难道那真的没死?我心里想:“倘使福尔摩斯还活着,就算不买别的也要买下它。”这样,在翻到《归来记》时,我毫不犹豫得买了下来。
虽说间隔时间不长,我也已把这本全集读了不下五遍,除了指定书目读之外,我一直在读这本书,我相信自己现在的逻辑能力,一定受到了此书此人的影响。
相比之下,我希望幸运如华生,睿智如福尔摩斯,能力如莫里亚蒂(即使他是反面人物,但我不得不佩服他网罗黑暗的能力)。这本书一定会陪伴我越走越远。
伦敦雾,大本钟,泰晤士河,彬彬有礼的绅士和优雅从容的淑女。提到此地,人们总是会想到这些盛名在外,如繁花似锦一般的伦敦典故。却不知世间真正耐读的故事,往往是那些远离喧嚣,洗却尘世浮华的,有如醇香的美酒,需要在岁月中慢慢酝酿。
读《福尔摩斯》有感9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 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10
利用暑假时间,我又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集,每读一遍我都会有不同的体会。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小说 ,它常使我想起曾经看过的动画片----柯南。柯南就想书中的福尔摩斯一样,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们都具备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仗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他们都是神探,是使犯罪人员闻风丧胆的克星。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1859--1930),他是英国最富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一百多年但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流动被销蚀,始终经久不衰,它是文学长河中一颗闪闪发光的明星,一个永不退色的彩虹。
我很欣赏福尔摩斯超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例如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时根据华生的医者风度及皮肤颜色及行动的灵活性判断出华生刚从热带而来并且受过伤并且是名医生从而判断出华生刚从阿富汗回来,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其实这都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我们而言准确快速的判断而作出结论却是很难的,所以我曾经超羡慕福尔摩斯那一乎常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 有许多的精彩故事。我最喜欢的则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这两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也是我最先看完的。这两个故事更加体现出福尔摩斯的判案能力与专业警察而比更加有过之无不及,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力推理能力及判案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一百多年,他一直经久不衰,它内含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一直吸引着千万读者。
它值得你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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