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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时间:2024-11-16 18:39:19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汇总[12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养老调研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汇总[12篇]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湖北武汉等地在社会养老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畅通工作机制。武汉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部署养老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发改、规划、财政、卫生、人社等48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市社会养老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落实场地和工作人员,实行实体化运作、一体化协调。

  科学编制规划。编制并实施了《武汉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武汉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xx—20xx)》、《武汉市社区养老院建设发展规划》等多项规划,同时加强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互动,形成“10分钟养老服务圈”、“15分钟卫生服务圈”、“15分钟文化服务圈”相互呼应的格局。

  多方聚合资源。武汉市依托养老信息系统组建服务团队,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偿、低偿、无偿的定制服务。由政府和出资,采取床位投保的方式,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的风险规避能力。黄冈市充分利用因教育资源优化撤并的学校房屋、村委会空闲办公室或租赁村内闲置的房屋,有效解决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的建设场所。咸宁市走“医养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利用大型企业改制后医院闲置资源,创办以护理为特色的养老机构。

  优化政策导向。武汉市在投融资政策上拓宽信贷抵押担保范围,鼓励支持保险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土地供应政策上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准入门槛政策上降低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加快办理流程,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

  推进改革试点。武汉市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通过承包、租赁、合作等办法将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咸宁市试点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充分发挥基层村级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服务的优势,开展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试点建设。

  发展院办经济。黄冈市创新办院思路,发展院办经济,增强“造血功能”,积极开展“以副补院”活动。利用院内闲置地发展种植养殖业,不仅可以满足院民日常所需和部分生活补贴,同时也为老人们创造了一个更加和谐、安逸的生活环境。

  (二)庐江县、巢湖市、包河区在社会养老方面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庐江县60岁以上老人达到1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5.8%,高于全国合肥平均水平。全县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全部转为城镇户口,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每人每月620元,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标准每人每年2420元。困难重病老人,民政部门给予二次大病医疗救助,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长期医疗护理补助,每人每天126元。

  巢湖市60岁以上老人约20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安全平稳运行。出台了《巢湖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巢湖市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巢湖市敬老院安全管理细则》、《巢湖市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多措并举,提高敬老院生活水平。每个院民月供养标准800元,每月发放零花钱80—100元,定期发放生活用品等。

  三是20xx年启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立了巢湖市五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xx年巢湖市首个居家养老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凤凰社区服务站正式投入使用。四是推进农村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积极做好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20xx年兴建农村老年幸福院28所,20xx年计划完成18所。

  包河区60岁以上老年人8.2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5.6%。近年来积极打造“金色拐杖”养老服务品牌,不断推进养老服务建设。20xx年被确定为国家级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单位。一是着力强化养老事业保障措施,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老龄事业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养老事业发展。今年设立了“社会发展公益金”,拿出500万元种子资金开展公益创投活动。二是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启动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改革,以点带面。以骆岗敬老院为试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成包河花园养老院,面向社会运营,实行信息化管理,医养结合的管理模式。三是探索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构建了区、街、社区三级联动、分级管理、统一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投资500万元建成总面积850平方米的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专业养老社会组织负责营运。四是积极推进专业社工介入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慈善助老”项目,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购买社工岗位,通过区政府补贴,鼓励民办养老机构配备专业社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通过调研庐江县、巢湖市、包河区,我们了解到合肥养老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呈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社会及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特别是农村养老基础薄弱,是整个养老事业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服务模式单一。公办养老机构一家独大,社会化养老发展滞后,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庐江县仅一家公办社会福利院,一家民办养老机构,显然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公办养老机构从服务对象看,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特困人群,采用集中供养的方式,而更多的农村空巢老人及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还处在自养的初级阶段,居家养老形势严峻,目前多数由村干部、亲友、邻居提供简单的协助;从服务内容看,已建成的敬老院集中供应的老人仅能得到最基本的日常起居照料,没有专业护理。

  养老机构建设滞后,服务功能脆弱。由于投资渠道单一、资金不足,巢湖市、庐江县的一些敬老院基础设施差,达不到上级要求的各项标准。除新建敬老院外,多数正式投入使用的农村敬老院设施简单,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人员少、待遇低,和城市养老机构及社区活动中心相比,普遍缺乏相应的娱乐文化设施,没有专业护理及精神层面的辅导及扶助。我市自

  “515敬老工程”实施以来,敬老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不高,相当部分五保老人不愿入住敬老院的情况,存在五保集中供养不足与敬老院入住率低等突出矛盾。巢湖市、庐江县、包河区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多是退下来的村干部或下岗职工,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社会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缺乏培训,文化偏低、专业不强、工资不高,缺乏责任心,从而造成养老机构业务仅限于保障老年人吃饱、穿暖,无法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农村保障体系不完善,服务网络不畅。体制机制不健全,缺少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缺少具体的政策支撑。无论是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还是高龄补贴,从保障范围到补贴标准,离城市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无法满足养老需求。如合肥市80岁以上高龄津贴已达到年人均600元,而巢湖市、庐江县只有年人均400元。在社会救助方面,相当一部分家庭困难的老年人难以纳入保障范围,慢性病、失能半失能老人无法保障,保大病、保住院的能力严重不足。农村敬老院缺少正常的财政保障,镇财政只能维持日常运转,后续配套设施和维修经费普遍不足。相比城市居家养老在通信、交通、网络的便捷,农村交通不便,现代化水平不高,没有建立养老服务呼叫平台,突发状况往往得不到及时的救助。

  综合背景差异,固守传统模式。一是观念差异。虽然整个社会的养老观念在转变,但是在农村地区受“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还是很重,不到不能自理不愿入住养老机构的情况普遍存在,95%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在家庭养老,对社会养老、社区养老等方式接受度和信任度偏低。二是收入差距。城市老人大多有退休金,而农村老人主要靠种地所得或由子女接济,大多数农村老人买不起养老服务。三是地域文化差异。城市老人文化素质较高,兴趣爱好广泛,居住集中,开展活动方便,而农村老人居住分散,除了聊天、打牌,基本不参与其他文化娱乐活动,不便于开展活动。

  三、对策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重视顶层设计作用,重点谋划农村养老事业

  在制定我市养老服务相关发展规划中,重点加强对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的社会养老事业的整体规划,把农村养老服务这个短板放入全市养老服务的全局中重点谋划,以利于统筹推进我市农村事业。首先是推进城乡统筹、部门协作。以城乡统筹为基本目标,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养老事业的均衡性,减少城乡养老水平差距。加快农村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建设一体化进程。明确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在各部门间形成合力,确保养老工作开展的科学性,增强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其次是加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农村集中供养项目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敬老设施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布点,集中资源提高中心敬老院建设水平和服务管理水平,以高水平的敬老设施吸引散居五保老人入住,提高集中供养率。对现有入住率较低的敬老院,增加运营灵活性,鼓励承担部分社会养老,减少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推进农村敬老院的社会化进程。三是落实相关政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作为公益性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需要公共财政支撑,更需要连续稳定的政策保障支持,完善对于建立较早的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经费补贴政策,使其也能享受到政策优惠,提高运营积极性。

  (二)加强农村养老体系建设,培养多元化养老新模式

  1、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居家养老基础工作。

  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摸清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习惯,建立家庭、财产、健康档案,动态管理。要突出服务重点,对于高龄、“三无”、失能半失能和“空巢”等有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要经常过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其生活困难。在县、乡和村社组织的推动下,充分依托和利用养老机构及其管理服务经验,整合村社相关养老服务资源,切实发挥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及日间照料所的作用,逐步建立农村养老服务网。

  2、创新思路,积极探索,鼓励试点邻里互助养老模式。

  充分利用农村邻里间距离近、感情亲、易沟通等特点,按照就近原则,以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需求为目标,以“空巢”老人和轻度失能老人为互助重点,以建立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小组为抓手,积极吸纳农村志愿者,将志愿者与受助老人结为“邻里互助”对子,服务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探索服务方式,规范服务管理,逐步改善服务条件、丰富农村居家养老模式,扎实有序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3、拓宽思路,多元投入,整合利用农村养老资源。

  从政策方面解决敬老院的定性、定位、编制等问题,保障其享有基本的财权、人事权和编制权。从建设方面打造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大对敬老院的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积极争取公办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资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化养老行业,政府给予相应补助和政策优惠;指导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整合利用农村闲置资产,寻求多种运营模式,可以借鉴咸宁市老年公寓的合作建设模式,民政部门提供土地作价入股,吸纳民营资本负责养老设施建和后期经营管理。其中公办的社会福利中心做公益性的中低档养老服务,民营资本建设的老年公寓则做高档的颐养护理服务。

  4、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推进养老机构改革试点。

  提高待遇,增加培训,加强敬老院管理从业人员队伍建

  设。可以吸纳专业民营养老机构先进经验,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或通过公办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托养中心来拓展养老服务对象和范围。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合肥市可以大胆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要求通过承包、租赁、合作等办法,采取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有效解决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问题。

  5、提标扩面、缩小差距,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大力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金额及老龄津贴补助标准,减少和城乡差距,在有条件的村(居)积极推广老年人生活补助发放制度。医疗保障在全覆盖的同时,对于患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对社会救助或政府托底的方式给予保证,不让他们因病而返贫。比如对五保老人医疗救助重心前移,着力解决五保老人因无力垫付医疗费用放弃治疗的问题。完善现有养老保险模式,和现有五保老人护理保险制度类比,将失能及特殊慢性病老人的护理纳入养老保险范畴,扩大保障人群范围。

  6、培育试点、医养结合,实现农村医疗养老资源融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提出了明确要求,既要为居家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公共服务,也要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特别是慢性病老人、恢复期老人、残障老人以及绝症晚期老人提供养老和医疗相融合的服务。借鉴合肥城区已有相关的经验及做法,加大农村敬老院和乡镇医疗机构合作深度,或试点培养专业医护型养老机构,积极探索重点针对农村慢性病及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护理的新模式。

  7、加强监督,注重长效,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对养老机构开展服务的综合绩效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问题,确保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充分发挥合肥新建立的市级老人服务需求评估数据库对于农村老人养老需求的指导作用,邀请专业机构给本区的养老机构“打分”,将评估结果作为此项工作政府补贴的必要条件。

  (三)全面发挥各界力量,扩大农村养老工作参与面

  1、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大到农村养老领域,加强调研,针对农村老年人特点并结合当地农村的服务资源和经济条件等情况来设置和实施具体的服务活动,确保服务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建议将农村居家养老中老人最迫切的服务需求作为突破口,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逐步满足不同层次居家老年人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2、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当前我国社会公益性组织正处在蓬勃兴起的阶段,一大批有能力、有意愿的爱心人士加入各种慈善组织。但是在农村领域,社会组织介入还不深入。政府应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及志愿者进入农村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专业的社会服务。

  3、加快农村养老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将合肥城区实行的养老服务呼叫平台引入到农村养老领域,填补我市农村养老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空白。

  4、加强农村养老形势的舆论宣传。做好农村养老工作,既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也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首先要进一步转变农村养老陈旧观念,其次要引导全社会关注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农村老人基本没有话语权,在公共舆论平台也缺少关注,不让农村养老成为“被遮蔽的角落”,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媒体的责任。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2

  老年人口问题在我国早已存在,既表现为老年人的生存与发展,如物质保障、医疗服务、住房等问题;还表现为因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社会生活的变化等等。这其中,仅仅满足老年人在年老时的供养问题就已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面对中国老年人70%以上居住在农村的现实国情,显然,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是我国养老问题中的重中之重。为了更深入具体地了解当前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现状,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城关镇保障村的xxx位老人进行调查。结合调查所得的及自己的肤浅认识,当前中国农村养老仍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一、家庭养老还存在强劲的生命力

  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社会支持能力。然而,家庭养老告别是子女养老对中国农村老人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并起着社会养老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城乡,家庭仍然是一个基本的生活单位,是老年人最后的大本营。而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家庭养老的作用也就越大。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的条件下。家庭养老起到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一旦家庭养老的基础遭到破坏,几千万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将失去保障。

  (一)家庭养老方式符合当前我国的现实国情。当前我国人口众多,人口老龄化趋势快、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地区差异较大。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农民支付能力相当有限,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尚处于温饱阶段,只有小部分达到小康水平,少数农村仍处于贫困状态。不仅地区间存在差异,而且在同一地区中的不同乡镇、同一乡镇中的不同村庄、甚至在同一村庄中的不同家庭之间,农民的经济收入也有较大悬殊。在这种情况,若完全依靠建立起统一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来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显然是不合实际的,因为一定的保障制度必须与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因而当前我们仍有必要依赖家庭养老方式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我国老年人养主要领先依靠家庭,从而使家庭养老模式法律化,增强了家庭养老模式的生命力。

  (二)家庭养老方式的文化根基深夺厚悠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养老向来是中华民族恪守的传统美德。家庭养老作为一种文化在我国经历史岁月,从农业经济开始至今,大约有三四千年之久,支撑家庭养老功能是传统伦理“孝”的价值取向,孝是“天经地义”的行为的最高准则,自然也是家庭成员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传统的中国家庭作为一个福利单位,表现在养老机制作用上是天然的养老组织,并成为中华文化的一大特色。老年人生活在家庭中,不但基本生活有保障,而且日常还能得到应有的照料,并享有子女满堂的天伦之乐,精神上得到寄托。所以家庭养老不可能退出历史舞台,就算将来我国经济高度发达,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极大丰富,社会保障体系非常完善,家庭养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三)家庭养老的实际保障效果不会有很大的削弱。首先,独生子女政策对家庭养老不会有很大影响。一些学者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子女减少而可能影响老年人的养老质量。但根据美国密西根大学人口研究中心林戈等人对中国老年人养老总体的研究,认为中国老年夫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同时需要子女日常生活护理的,因而所谓的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并不一定对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构成重大威胁。而且,通过调查发现,单子女的老人生活还要好于多子妇女的老人,因为这时了女无法推卸自己的养老责。其次,农村外流人口增多也不会对家庭养老产生较大影响。一些研究认为农村中大量壮年外出打工,使老年人无法得到日常照料。而据调查看来,家庭养老主要由女性承担,且多国40至59岁以下的中年女性才会碰到老人生活无法自理需要经常性照料的情况。而在农村流动人口中,外出打工的女性中20岁至40岁以下这一年龄段最为活跃。40至59这一年龄段的妇女多在家中照料甥孙和老人。确有一些家庭中只有一对中青年夫妇且双双外出打工的,他们也会将年迈体弱的老人托付给亲友或请人上门照顾。最后,就家庭养老的保障水平而言,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虽只能起到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作用,但这与我国大多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且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家庭养老的保障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二、对当前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基本设想

  鉴于以上种种分析,考虑到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及人口状况的差异性,认为应建立一种有分别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过渡方案。具体来说,针对现阶段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老年人口以及将来仍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未来老年人口”,仍以家庭养老模式为主来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在此过程中辅以一些行政性的倾斜激励措施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减轻家庭养老负担,继续巩固和落实家庭养老的整体功能;与此同时,要不断促进传统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变革与发展,在较富裕的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当家庭养老功能出现弱化时,社会养老应及时补充,尤其是针对农村“未来老人”——农村青年一代,要加大社会养老保险的力度,全面加以推广,以切实解决他们的未来养老问题。

  三、具体措施

  应该说,这一基本设想是与我国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同时也符合了当前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通过思想工作与法律手段并重的社会干预,使家庭养老得到落实。一是持之以恒地搞好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的宣传。重点是做好中、青年人的思想教育,并坚持“从娃娃抓起”,把尊老、爱老、养老教育渗透到中小学生思想中去,消除少数家庭出现的严重“宠幼弃老”现象,构筑起家庭养老的优良社会环境和正确的思想基础。二是强化法制建设,走依法保障的路子。切实贯彻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此法教育老年人来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约束家庭和社会成员自觉维护老年人权益,保持家庭内的代际和谐,建立有利于家庭养老的.社会环境,同时大力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的活动,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的方法。三是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机制进行改革。就调查的xxx位有子女的老年人中,其中xxx位老年人都 是由儿子赡养的,只有3位没有儿子仅有女儿的老年人,是通过招上门女婿的方式来养老。很显然,在农村家庭养老机制中是以儿子为主体的。这种机制是由历史传统自然形成的,在实行计划生育的今天,后代中无男孩的家庭比例占四分之一左右,这种机制就必须得以改革。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持家庭养老的政策措施。家庭养老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的经济负担,国家也应在此问题上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从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中的主体地位出发,积极研究制定可行的扶持家庭村合作医疗事业中存在的经费、人员、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养老的政策措施:一是要加大对农村资金、技术方面的扶持力度,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以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中最大的问题——经济供养问题。二是对照料老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经济援助。要尽量减轻困难家庭的养老负担。使这些家庭的老年人也能安享晚年,同时向照料和护理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各种优惠政策。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解决当前农,解决农村老年人“病有所医”的问题。

  (三)强调社会的作用,扩大社会对家庭养老的支持。一是要发挥乡村老龄组织的作用,增强老龄组织的功能。强化和规范老年供养体系建设,就是要规范家庭和社会中非老人成员的行为,从而确保老年人幸福地安度晚年。因此,建立健全老龄组织机构,强化老龄机构的组织领导功能,是老年供养体系建设中起关键作用的环节。目前,农村的老龄机构从表面看,乡、村级机构健全。然而实质上则处于一种“人员无编制,活动无经费,开展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中,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老年活动方面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因此,必须重视乡级老龄组织机构建设和其支柱作用的发挥。二是要加强老年人群体的力量,发扬自助、互动的精神,提倡低龄、健康的老人帮助年迈、体弱的老人;增强老年人在经济上的自立和生活上的自理能力,以减少对社会和家庭的养老需求。三是发展老年公益设施。充分发挥各村老年协会、老年活动场所的作用,解决老年人“老有所乐”的问题,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四)加强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宣传,逐步扩大社会化供养比例。从长远看,在经济方面,随着国家、特别是农村经济实力的提高,养老的责任逐渐从家庭向社会转移,家庭养老终将让位于社会养老,这是谁都无法逆转的趋势。因而,在过渡时期 我们不仅要提倡家庭养老,还要推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使社会养老保险在“未来老人”群体中发挥主要作用。在的调查中,许多中青年人未投保除了经济条件不允许、害怕政策有变或没有听说过有社会养老保险这回事外,更集中的是表现为投保意识淡薄,出现年轻时无所谓,中年后又因一次性投保数额大而不得不放弃的现象。所以,在农村要大力加强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思想教育,把年轻一代的供养方式逐步引导到社会养老保险的轨道上来,立足“早”字,积少成多,筑起庞大坚固的社会保障“大坝”。

  (五)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干,逐步构筑起完善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应具备五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二是老年人生活照料体系。当前比较现实可行的是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可参照大连市的做法,创办“居家养老院”,组织一些闲暇在家的中青年妇女,为村中无子女、子女不在家、生活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养老福利服务,实行低收费政策,集体或国家应予以适当的补贴。三是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体系。xxxx年xx月,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出台了《关于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确定到xxxx年,各级政府增加的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县级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资金,对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衽医疗救助,中央财政也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此给予适当支持,此项规定说明,国家对农民社保问题已日益重视起来。据调查,仙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于xxxx年xx月全面铺开,共有xx个乡镇(街道)的xx万人参保,参保率xx%。四是老年社会救助体系。对农村孤寡老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水平。但调查中发现2位孤寡老人均没被纳入“五保”供养体系,甚至全乡都没有一位老人被纳入该体系,他们的生活状况相当令人担忧。此外,还应对卧病下起或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特困家庭中的老人、子女间有严重养老纠纷的老人,他们都是老年人口中的脆弱群体,必须由国家或集体,必须由国家或集体予以特别关照,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安度晚年。五是老年精神生活体系。主要是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以乡村为单位,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娱乐等活动场所。由于我国农村老年人数从多,地域颁布广,收入差别大,建立上述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也应体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的特点。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3

  我县属偏远山区,是一个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县,全县人口56.4万人,城镇人口8.5万人,农村人口占83%,全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5.518万人,占全县人口9.9%。由此可见,我县目前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赡养矛盾也日益突出,农村社会养老已成为政府面前一个重大社会现实问题。

  一、农村社会家庭养老现状

  我县农村社会养老分为两种形式,一是集中供养,县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有光荣院、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五保之家37所,供养老人1480人;二是分散供养,以传统家庭养老为主。20xx年4月,我们深入茨岩塘镇进行调研,通过调查,子女孝顺老人基本上能履行赡养义务的占60%;赡养问题上争争吵吵有分歧、有矛盾的或尽赡养义务有困难的占30%;不尽赡养老人义务的占8%;因赡养问题引起纠纷,告状诉讼的有2人。上述情况说明,政府组织办光荣院、福利院、敬老院、五保之家养老有限,满足不了社会老人需求;“养儿防老”已难适应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需要。

  二、农村家庭养老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们通过调查了和解,造成农村家庭养老存在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青年人结婚后与父母分居,另立门户已成为普遍现象,赡养老人意识逐渐淡薄;二是随着农村产业结构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不再是维系家庭的主要生产关系,一些青壮年常年在外打工,给身在农村的老年父母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三是随着人类寿命延长,独生子女通婚,造成一对夫妇上养四个老人,下养一个孩子的'家庭单元结构(亦称4-2-1结构),使家庭经济上难以负担,生活照料、精神抚慰更难以顾及。

  三、解决农村家庭养老存在问题的对策

  解决农村家庭养老之忧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建议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得到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但是我们还应看到,农村社会家庭养老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必须认真加以对待和采取以下对策。一是要维护家庭养老功能,以法保障老人权益。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健康水平的提高,老龄社会的迅速到来,家庭养老功能也在不断弱化。因此,要加快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步伐。我国是一个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家庭养老永远是社会养老一个不可低估和取代的补充。所以,社会保障网络未健全之前,仍应要维护家庭养老功能,要通过加强道德教育,五好文明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思想上建立起尊老敬长的良好习惯,对无理不尽赡养义务,老人的案件,要依法予以惩处,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大力推进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走靠自身养老的路子。人们生老病死是谁也无法回避的现实,根据农村养老的现状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老来难”已经成为农村一个十分突出的现实问题,过去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今后自己养自己是必然趋势,趁自己年轻有劳动能力的时候,为自己投一份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争得了养老的自主权,在你丧失劳动能力时,养老保障可以提供另一经济补偿,当家庭保障功能失效时,养老保险可以向你提供生活必须的费用,帮助安度晚年。三是办好老人公寓,托老所和福利院、敬老院,解决好老年对象的老有所养问题,使城镇年老退休不愿和子女一起生活的有了去处,农村无依靠的老年人可通过福利院、敬老院提供服务,使他安度晚年。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4

  《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分析与思考的调查报告》 前言:社会实践的参加者:一帮大学同学。实践的主题:通过调查与分析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情况而让我们村里的子女以及干部懂得如何最优化最合理地处理这些问题,以让老年人快乐幸福地安享晚年。时间:20xx年1月27—1月31日。地点:我所居住的那个村子。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告如下。

  一、 活动内容

  (一) 活动目的: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农村养老状况,发现其中存在的优缺点,从而提出自己的想法以及建议。

  (二) 活动准备:由于我所在的农村地区人口比较多,所以我和一帮同学首先选取一个有很多老年人居住的村子作为重点调查目标。我们须向村委会那里得知目前我们这个村子的所有老人的人数;其次,我们了解了总体上老人目前生活的状态;之后打听到村干部在致力于农村养老这个问题上所做的贡献。

  (三) 活动形式:

  1.选取重点目标实地走访;

  2.询问村干部实际农村养老实际情况;

  3.查阅相关资料。

  (四) 活动过程:

  1.从资料中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首先在实践活动的第一天上网先搜索到了一些关于我国农村养老的普遍状况和一些数据以及存在的问题。接着,我们便来到了我所在的村委会向他们了解农村养老情况,同时查阅了很多资料,了解到了农村里一些特殊老人目前的生活状况。

  2.实地了解情况。接下来的几天,我和一帮同学就一个个地到农村里有老年人居住的家里,仔细询问他们当前的生活情况,儿女的赡养状况,村里的干部为此所做的努力以及他们目前对生活的态度。

  3.记录数据。我们把一些数据记录下来,之后再总结讨论农村养老中存在的优缺点,最后我们汇总出关于这个问题的意见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

  二、调查资料

  实践活动中的调查资料分为三部分。

  (一)上网搜索到的资料。通过网络资源,我们了解到如今政府在农村养老这个问题上做出了一些惠民政策。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到20xx年已经在全国10%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再到20xx年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开始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影响逐步扩大。它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目前我国农村8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000多万,占农业人口的10%以上,按照国际社会通行的标准,我国农村已成为老龄化社会。而村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养老负担沉重,使得生活富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二)从村委会那里得来的资料。我们了解到了目前我们村里的老人大约有100多位,而且子女不在家的老人竟然占到了80%,“空巢”老人现象普遍存在。调查发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惠及面甚少,但是由于农村医疗合作社的建立,我们村里的只要是农村户口的人都会享有医疗保险的福利,可惜的是,资金上报比例还是很少。

  (三)实地走访所取得的资料。我们走访了很多位老人,还专门为那些“空巢”老人干了一些我们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我们发现有些老人还在以种地维持生计,有些老人则靠子女的收入生活,而有些老人因为种种原因,只能靠村里的资助生活。同时他们的生活态度会有些消极,他们不愿意麻烦自己的子女,有的老人甚至不为了不让儿女担心,隐瞒了自己生大病的事实,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三、调查结果

  (一)农村逐步呈现老龄化,农村养老问题不容小觑。由于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安于靠种地维持生活,所以他们选择了外出打工,把老人和孩子留在农村。加之如今的医疗水平也在不断改善,尤其是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社的建立后,很多老人的看病难得问题得以解决,因此农村老年人人口在不断上涨,农村老龄化的时代已经到来,随之而来的农村养老问题也接踵而来。

  (二)政府、子女在农村养老问题中的表现

  1.执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以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为辅的制度,但是在调查过程中,村干部在资金保障方面做得还不到位。

  2.实行农村社会救济。通过网上资料,我了解到很多经济发达省市如北京、浙江、广东等已经全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然我们省也不例外。我们村里的贫困老人都会获得村里的帮助,每个月也都会有几十元的保障。虽然这些钱远远不够他们的消费,但是至少表明了政府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后的路任重而道远。

  3.虽然金钱可以给老年人生活保障,但他们的精神活动更应被关心。调查走访中发现一般子女都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给父母钱财让他们安享晚年,但还是有一部分老年人依然坚持在田间忙碌,靠自己的能力赚钱。大多数的老年人生活简朴,开销甚少。闲暇时由于子女不能陪伴左右,只能和其它老人一起聊聊天,看看电视,基本上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而且村里对这方面也不是很重视,基本上没有开展过什么集体活动。所以,不仅是村里的.干部,还有他们的子女,不能简单地认为物质上的满足就可以让老年人过的很好,其实不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他们最大的愿望还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经常回来看看他们。

  四、经验体会

  (一)我们在选择做调查实践活动时,需要将我们的视野扩大,从影响到我们身边的事情开始考虑,即取材有针对性,要有意义,同时需要从多个角度辩证的看待,从由表及里的思维着手,在这个主题上,我们不仅看到了农村老年人目前所缺的物质是什么,更体会到了他们精神领域所缺的那份情感。

  (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句话说明我们在做一件事情前要有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我和我的一帮同学们就做足了准备,我们不仅在网上找到了相关的资料,更是针对我们村的情况,找到了我们村里的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资料。

  (三)我觉得任何一个政策的实施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中间都会存在种种问题,因此要加强从上级到下级的执行能力,真正把福利和好处带给农民。

  五、理性思考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存在一些主要问题。

  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与合理,缺乏有力地监督保证。相关的《社会保障法》依然未制定出台,可见这项机制仍未被列为法律条例,所以给执行带来了困难,因此导致农民对社会保障的认识不足,对受益缺乏信任感。

  2.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小,但这是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加大力度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范围。据了解,大多数老年人对养老保险的了解不足,只有少部分老年人参保,就算是这样,因为缴费农民可以自由选择,不少人选择每月最低档,这样缴费10年后的农民每月也只领到很少一部分的钱,所以对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帮助不是很大,并未起到很大的作用。

  3.农村养老资金运行低效,农民信心下降。如今的体制下,有谁能确保证国家财政拨下来的资金丝毫不偏差地到达农村老年人手中。我恐怕没有人能担保吧!因为我们深知在资金运行过程中,一些资金挪用贪污的现象偶尔会存在,这值得我们严肃审视与处理,政府人员必须要抱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一直秉持着公正廉洁的原则。

  六、问题与建议

  (一)通过立法途径的形式约束和强制执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社会养老必须得到全社会的普遍重视,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差距应该通过社会多方的努力不断减小。

  (二)在给农村老人带来保障机制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关注他们的内心世界。每个人都会变老,每一位老人都期待拥有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所以不仅政府要给老人们应有的关心,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子女要时刻记住常回家看看。

  (三)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希望国家大力扶持并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就以我们村为例,我们的干部们首先要大力向村民们宣传农村养老保险的益处,其次希望他们工作更具人性化,在分发养老金的同时可以主动到那些老年人的家里与他们聊聊天。平时可以想方设法得组织一些娱乐活动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

  以上便是我和我的同学们所做的成果,也希望那些干部们真正地明白我们的

  用意,实事求是地一心一意地为人民着想。全社会全部行动起来,农村养老问题才会得以解决。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5

  一、农村养老现状

  养老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涉及到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家庭和社区的负担以及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农村养老问题面临着多种挑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村养老现状之一:养老金低

  农民辛苦了一辈子,种地交公粮,也为国家贡献了一份力量,到老了就应该有适当的养老金。但是很多农村的老人根本不知道有养老金,他们年轻时社保还没有现在这么完善,很多人没有缴纳社保,等到老了才开始缴纳,而且很多人即便是缴纳社保,也是选择最低一档缴纳,等到退休年龄就只能领最低一档的退休金。

  我国的养老金制度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各地的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加起来,才是最后到手的养老金,一般交满15年就可以领。而农民缴纳的`金额很低,个人账户里的钱非常少,主要靠政府的基础养老金,这部分是政府补贴,和各地财力有关,因此除了一些大城市以外,很多农村的养老金都比较低。

  (二)农村养老现状之二:舍不得交新农合

  新农合一年要缴纳350元,对于农村人来说也算是一个不小的负担。特别是家里人口数量多的家庭,每年光缴纳新农合,就要不少钱。比如一个一个五口之家,两老人两青年加一个孩子,五个人每年缴纳新农合需要1750元,这对于农村家庭来说,算是一笔较大的支出了。新农合交一年保一年,如果当年没生病住院的话,就等于白交了,所以很多农民朋友就觉得自己是交了一笔“冤枉钱”,不愿意继续缴纳。新农合的缺点是不能累积,但“断缴”是不对的,因为交了新农合之后,生病住院可以报销一大笔钱,报销比例还很高,这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提高农民的待遇,给出的福利政策,不要舍不得交,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真到了生病的时候,就能体会到新农合的好处了。

  (三)农村养老现状之三:60岁还出去打工

  农民在农村种植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农闲之余,还会到城市打工挣钱。为什么呢?因为现在种地成本太高了,种子、农药、化肥、人工,样样支出都高,单靠种地只能够糊口,根本就不能赚到什么钱,所以只有到城市里去打工,才能挣到钱来养活自己。年龄超过60岁的农民工,在城里找工作很困难,因为很多职业都限制60岁以下,比如保安、清洁工等,农民工最多的建筑行业,也在清退超龄民工。以后这些年龄大的老人,想在城里打工更加不容易了。对于这些60岁的农民来说,如果身体还不错,还能在城里继续打工挣钱,至少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可是如果身体不好,干不了体力活的话,那就只能回家种地了。现在社会年轻人压力大,房贷、车贷、子女的教育等等,每一项都开支巨大,所以现在养老靠子女也不太现实,还是得依靠自己以及完善的养老制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农村老年人仍然认为“养儿防老”,希望子女能够在身边照顾自己,但是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年轻人的就业压力,很多子女无法回家照顾父母,导致老年人的生活和照顾问题越来越突出。许多农村老年人无法得到子女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二)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许多农村老年人缺乏足够的养老保障,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相对不健全,缺乏完善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无法享受到城市老年人享有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同时,由于农村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老年人的医疗保障也存在较大问题,许多老年人无法获得足够的经济支持和医疗保障,导致他们的生活质量受到影响。

  (三)社区养老服务不足。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缓慢,缺乏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老年人难以得到合适的养老服务和照料,社区的养老资源也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四)老年人精神孤独。农村老年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逐渐边缘化,常常感到孤独和失落。他们缺乏社交活动和娱乐方式,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

  三、解决对策

  一是推进乡村治理与村规民约有机融合。明确提出赡养老人,并设立奖惩机制,将其纳入年终各类评先选优、分红奖励、享受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其中对7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发放一次慰问品和慰问金。

  二是建立幸福敬老院,托起幸福“夕阳红”。全面推进敬老院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提升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标识、统一膳食、统一着装、统一住宿、统一卫生。加强照料护理费、基本生活费经费保障,定期发放零花钱。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爱心企业、乡贤能人士参与志愿服务,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开展敬老爱老活动。

  三是镇、村两级联动治理,全面保障空巢留守老人养老安全。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开展一次免费公共卫生体检,健全完善慢性病、大病等台账,定期随访,动态化管理,让老年人群看病就医有托底。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实施政策兜底、救助资金托底。走村入户,关心关爱老年人生活生产情况、身体状况,排查电路老化、用火、用气、电信诈骗等安全隐患,全面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6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全区参加“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农牧民人数约有85万人,还不到全区农牧业人口的7%,而90%以上农村牧区人口的老年保障,几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随着城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牧区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

  一是农村牧区人口的老龄化日趋严重。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底,农村牧区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6、2%,预计到20xx年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现在高出2—6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牧区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据抽样调查统计20xx年农村牧区家庭户均人口下降为3、72人。家庭小型化使农村牧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压力增大。这种压力一方面表现为经济供养,另一方面是与父母分开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自生活。

  三是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牧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权的置换为养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于土地比较收益不断降低,土地在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牧民难于完全依赖土地实现养老保障。

  四是农村牧区劳动力流动的增强,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弱化了家庭的内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赡养父母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单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缴费原则是:“坚持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根本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绝大多数普通农牧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和鼓励性储蓄。既未体现“社会保险”,也未体现“社会共济”,名不符实的“养老保险”使农牧民难以接受和认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门实施的《基本方案》考虑到农村牧区发展条件的差异,规定了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个档次缴费。但是由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难,再加上农牧民对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档次。这样低标准、短周期的资金周转难以达到养老保障作用。

  三是体制不顺,管理混乱。从目前已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地区的情况看,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只在县级以上才设立,乡镇还没有健全机构,行政村也没有设立代办员,专业人员更是寥寥无几。由于技术落后,管理混乱,还出现了个别违规操作的挪用和挤占行为。

  四是经费短缺,工作开展困难。根据《基本方案》规定允许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费来弥补业务经费的不足,很多经办部门就是依靠这笔费用来维持日常的业务工作。而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区的同级财政从未划拨过农保工作的专项经费,致使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

  另外,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牧区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失地农牧民和进城务工农牧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农牧民,由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缺位,其中相当多的人成为“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失地农牧民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比下岗工人问题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给于更多地关注。

  二、建立和完善我区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的政策建议

  1、提高对农村牧区养老问题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的认识。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能将养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我们必须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多年来将老年社会保障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这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原则,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思路相背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可持无关紧要的态度。

  2、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峻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可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目前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不可能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方面,而且,中国人传统的亲情养老,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也无法取代。因此,家庭养老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被社会养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们应积极培养、发展和完善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定养老协议书,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等等。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牧民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非农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民也同样面临市场风险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风险,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乡属性分层社会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文仅就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7

  前言:社会实践的参与者:一帮大学同学。实践的主题:通过调查与分析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状况而让我们村里的子女以及干部懂得如何最优化最合理地处理这些问题,以让老年人欢乐幸福地安享晚年。时间:20xx年1月27—1月31日。地点:我所居住的那个村子。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状况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目的: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农村养老状况,发觉其中存在的优缺点,从而提出自己的想法以及建议。

  (二)活动预备:由于我所在的农村地区人口比较多,所以我和一帮同学首先选取一个有许多老年人居住的村子作为重点调查目标。我们须向村委会那里得知目前我们这个村子的全部老人的人数;其次,我们了解了总体上老人目前生活的状态;之后打听到村干部在致力于农村养老这个问题上所做的贡献。

  (三)活动形式:

  1、选取重点目标实地走访;

  2、询问村干部实际农村养老实际状况;

  3、查阅相关资料。

  (四)活动过程:

  1、从资料中了解相关状况。我们首先在实践活动的第一天上网先搜寻到了一些关于我国农村养老的普遍状况和一些数据以及存在的问题。接着,我们便来到了我所在的村委会向他们了解农村养老状况,同时查阅了许多资料,了解到了农村里一些特别老人目前的生活状况。

  2、实地了解状况。接下来的几天,我和一帮同学就一个个地到农村里有老年人居住的家里,认真询问他们当前的生活状况,儿女的赡养状况,村里的干部为此所做的努力以及他们目前对生活的态度。

  3、记录数据。我们把一些数据记录下来,之后再总结争论农村养老中存在的优缺点,最终我们汇总出关于这个问题的.意见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

  二、调查资料

  实践活动中的调查资料分为三部分。

  (一)上网搜寻到的资料。通过网络资源,我们了解到如今政府在农村养老这个问题上做出了一些惠民政策。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到20xx年已经在全国10%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再到20xx年开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开头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影响逐步扩大。它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保基本、广掩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目前我国农村8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000多万,占农业人口的10%以上,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标准,我国农村已成为老龄化社会。而村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养老负担沉重,使得生活富有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二)从村委会那里得来的资料。我们了解到了目前我们村里的老人大约有100多位,而且子女不在家的老人竟然占到了80%,“空巢”老人现象普遍存在。调查发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惠及面甚少,但是由于农村医疗合作社的建立,我们村里的只要是农村户口的人都会享有医疗保险的福利,惋惜的是,资金上报比例还是很少。

  (三)实地走访所取得的资料。我们走访了许多位老人,还特地为那些“空巢”老人干了一些我们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我们发觉有些老人还在以种地维持生计,有些老人则靠子女的收入生活,而有些老人因为种种原因,只能靠村里的资助生活。同时他们的生活态度会有些消极,他们不情愿麻烦自己的子女,有的老人甚至不为了不让儿女担忧,隐瞒了自己生大病的事实,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三、调查结果

  (一)农村逐步呈现老龄化,农村养老问题不容小觑。由于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安于靠种地维持生活,所以他们选择了外出打工,把老人和孩子留在农村。加之如今的医疗水平也在不断改善,尤其是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社的建立后,许多老人的看病难得问题得以解决,因此农村老年人人口在不断上涨,农村老龄化的时代已经到来,随之而来的农村养老问题也接踵而来。

  (二)政府、子女在农村养老问题中的表现

  1、执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以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为辅的制度,但是在调查过程中,村干部在资金保障方面做得还不到位。

  2、实行农村社会救济。通过网上资料,我了解到许多经济发达省市如X市、X省、X省等已经全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然我们省也不例外。我们村里的贫困老人都会获得村里的帮助,每个月也都会有几十元的保障。虽然这些钱远远不够他们的消费,但是至少表明白政府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后的路任重而道远。

  3、虽然金钱可以给老年人生活保障,但他们的精神活动更应被关心。调查走访中发觉一般子女都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给父母钱财让他们安享晚年,但还是有一部分老年人依旧坚持在田间劳碌,靠自己的能力赚钱。大多数的老年人生活简朴,开销甚少。闲暇时由于子女不能陪伴左右,只能和其它老人一起聊谈天,看看电视,基本上没有什么消遣活动。而且村里对这方面也不是很重视,基本上没有开展过什么集体活动。所以,不仅是村里的干部,还有他们的子女,不能简洁地认为物质上的满意就可以让老年人过的很好,其实不然,在调查中,我们发觉,他们最大的愿望还是期望自己的子女能够经常回来看看他们。

  四、经验体会

  (一)我们在选择做调查实践活动时,需要将我们的视野扩大,从影响到我们身边的事情开头考虑,即取材有针对性,要有意义,同时需要从多个角度辩证的看待,从由表及里的思维着手,在这个主题上,我们不仅看到了农村老年人目前所缺的物质是什么,更体会到了他们精神领域所缺的那份情感。

  (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句话说明我们在做一件事情前要有充分的预备。这次活动我和我的一帮同学们就做足了预备,我们不仅在网上找到了相关的资料,更是针对我们村的状况,找到了我们村里的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资料。

  (三)我觉得任何一个政策的实施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中间都会存在种种问题,因此要加强从上级到下级的执行能力,真正把福利和好处带给农夫。

  五、理性思索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存在一些主要问题。

  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与合理,缺乏有力地监督保证。相关的《社会保障法》依旧未制定出台,可见这项机制仍未被列为法律条例,所以给执行带来了困难,因此导致农夫对社会保障的熟悉不足,对受益缺乏信任感。

  2、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掩盖范围小,但这是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加大力度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范围。据了解,大多数老年人对养老保险的了解不足,只有少部分老年人参保,就算是这样,因为缴费农夫可以自由选择,不少人选择每月最低档,这样缴费10年后的农夫每月也只领到很少一部分的钱,所以对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帮助不是很大,并未起到很大的作用。

  3、农村养老资金运行低效,农夫信念下降。如今的体制下,有谁能确保证国家财政拨下来的资金丝毫不偏差地到达农村老年人手中。我唯恐没有人能担保吧!因为我们深知在资金运行过程中,一些资金挪用贪污的现象间或会存在,这值得我们严肃端详与处理,政府人员必需要抱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一直秉持着公正廉洁的原则。

  六、问题与建议

  (一)通过立法途径的形式约束和强制执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社会养老必需得到全社会的普遍重视,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差距应当通过社会多方的努力不断减小。

  (二)在给农村老人带来保障机制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关注他们的内心世界。每个人都会变老,每一位老人都期盼拥有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所以不仅政府要给老人们应有的关心,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子女要时刻记住常回家看看。

  (三)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期望国家大力扶持并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就以我们村为例,我们的干部们首先要大力向村民们宣传农村养老保险的益处,其次期望他们工作更具人性化,在分发养老金的同时可以主动到那些老年人的家里与他们聊谈天。平常可以想方设法得组织一些消遣活动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以上便是我和我的同学们所做的成果,也期望那些干部们真正地明白我们的用意,实事求是地一心一意地为人民着想。全社会全部行动起来,农村养老问题才会得以解决。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8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全区参与“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的农牧民人数约有85万人,还不到全区农牧业人口的7%,而90%以上农村牧区人口的老年保障,几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随着城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牧区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进展。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

  一是农村牧区人口的老龄化日趋严峻。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底,农村牧区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6.2%,估计到20xx年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现在高出2—6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随着方案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消失了小型化的趋势。据抽样调查统计20xx年农村牧区家庭户均人口下降为3、72人。家庭小型化使农村牧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压力增大。这种压力一方面表现为经济供给,另一方面是与父母分开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自生活。

  三是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牧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没有全部权。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利用土地全部权的置换为养老供应肯定的保障。由于土地比较收益不断降低,土地在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牧民难于完全依靠土地实现养老保障。 四是农村牧区劳动力流淌的增加,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弱化了家庭的内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赡养父母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进展的需要

  一是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单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缴费原则是:“坚持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赐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根本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赐予的政策支持,绝大多数一般农牧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和鼓舞性储蓄。既未体现“社会保险”,也未体现“社会共济”,名不符实的“养老保险”使农牧民难以接受和认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门实施的《基本方案》考虑到农村牧区进展条件的差异,规定了农夫交纳保险费时,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状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个档次缴费。但是由于农村牧区经济进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难,再加上农牧民对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念等缘由,大多数地区农夫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档次。这样低标准、短周期的资金周转难以达到养老保障作用。

  三是体制不顺,管理混乱。从目前已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地区的状况看,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只在县级以上才设立,乡镇还没有健全机构,行政村也没有设立代办员,专业人员更是寥寥无几。由于技术落后,管理混乱,还消失了个别违规操作的挪用和挤占行为。

  四是经费短缺,工作开展困难。依据《基本方案》规定允许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费来弥补业务经费的不足,许多经办部门就是依靠这笔费用来维持日常的业务工作。而在实施过程中,许多地区的同级财政从未划拨过农保工作的专项经费,致使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

  另外,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进展,农村牧区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农夫工进城务工,失地农牧民和进城务工农牧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农牧民,由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缺位,其中相当多的人成为“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夫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失地农牧民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比下岗工人问题更为严峻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给于更多地关注。

  二、建立和完善我区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的政策建议

  1、提高对农村牧区养老问题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的熟悉。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熟悉,决不能将养老仍旧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行挡,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我们必需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持足够糊涂的熟悉。多年来将老年社会保障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这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正价值原则,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夫的进展思路相背离。因此,我们要充分熟悉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行持无关紧要的态度。

  2、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适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峻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行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打算的。我国目前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不行能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方面,而且,中国人传统的亲情养老,不管社会如何进展,也无法取代。因此,家庭养老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被社会养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们应乐观培育、进展和完善它。要乐观建设和宣扬新的养老观,鼓舞和支持签定养老协议书,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等等。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牧民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担当。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特殊是非农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民也同样面临市场风险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风险,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乡属性分层社会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正。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文仅就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问题进行了讨论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9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养老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根据此次平山县南街村调研情况,得出如下数据及存在问题:

  (一)老年人身体状况及医疗情况

  1.在访问调查的老人中有93.9%的老人认为自身健康,能够自理,6.1%的老人部分或不能自理。其中经常体检(一年一次以上)的老人占三分之一,而其余的老人很少或从未体检。

  2.在医疗保障方面,80.3%的老人参加了新农合,12.1%的老人选择了商业保险或其他医疗保障,但仍存在7.5%的老人没有选择任何医疗保障。

  3.在就医的问题上,98.5%的老人选择“大病去医院,小病在家吃药”,而1.5%的老人生病立即就医。不就医的主要原因是医疗费用过高和手续繁琐。

  (二)农村养老的现状与特点

  1.在访问的'老人中,87.9%以上的老人依托家庭养老,入院养老及居住社区养老占6%左右。老人大部分与子女住在一起,另有相当多的老人单独居住,而他们感情与生活上和子女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

  2.半数老人希望可有子女照顾日常生活,另有很大比重的老人能够自己料理,请家政保姆及住养老院者只占很少比例。

  有以上数据分析,农村养老方式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形式,以社会养老为补充养老形式。

  (三)关于农村养老院的情况

  农村中只有很少的养老院,而且有部分老人并不知晓养老院的具体位置。此外,养老院的环境较差与收费超出部分老人所能承受的费用,是老人不愿进入养老院的原因是之一。

  另外,有部分老人不愿去养老院是因为担心周围邻居的评论,担心邻居认为子女不孝。

  (四)农村老人的生活情况

  农村老人,21.2%左右老人有退休工资或养老金,36.3%老人靠子女提供和生活费用,10%左右老人办有养老保险,20%左右只依靠务农获得生活费用。目前,多数老人的工作是帮子女带孩子,另外,务农、家务、个体经商的老人也占一定比例。

  绝大部分老人不担心子女不会履行赡养义务,一部分老人担心没钱治病及年老孤独寂寞。在“子女不孝,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假设下,多数老人会向村委会或组织反应,让其出面说服教育,而少数老人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谋生路。

  生活中,老人经常倾诉的对象是老伴、子女及周围的邻居亲友,也不乏老人会向孙子女和村干部倾诉心声。老人的娱乐活动多为打牌、麻将、下棋以及跳老年健身操,几乎所有老人都会选择的娱乐活动就是看电视。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10

  摘要:随着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数不断增加,农村养老成为政府和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农村养老保障是针对农村老年人口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有别于社会养老保险,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经济结构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分别存在两种不同的、相互独立的社会保障现象:市民靠政府养老,村民靠家庭自己养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保障具有应急性,缺乏制度化。在目前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之后,农村首要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应提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行列。

  关键词:老龄化 城乡二元结构 农村养老保障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一、当前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传统农村养老模式的挑战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农村家庭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变成现在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无论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4.“空巢老人”的增多,独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农村养老的社会化需求。传统的家庭养老不仅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后,虽然也履行了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的义务,但考虑到进城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供养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无法给予老人必

  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人口中独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来伴”,没有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的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相关的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全国89%的社会保障,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到了社会11%的社会保障,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 000多万职工和2 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农村主要的家庭构成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2)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给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内地农村人口大量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流动,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3)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较低

  事实上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项技术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存在着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严格,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缴费和实施的使用三权分离,互相监督,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过程更加顺利,使基金的运营更加畅通;但就我国现行的农村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却是管理、缴费和实施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养老保障的现行制度和法规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协调

  从现状来看,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和法规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为中心的正规保障。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人均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大量农村人口离开土地涌入城镇,使得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不断弱化。其次,新型的社区养老和商业养老保障模式仅仅在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存在,很难推广普及。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老年人比重达7.51%的农村老龄化压力更加不言而喻。

  四、构建新型农村养老制度之我见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孟子所描述的理想社会的一幕,也是中国几千年来被继承和发扬光大的优良传统。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今天,切实解决广大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无疑更是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必须在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基础上,针对日益严峻的农村老龄化趋势,基于现实国情,构建新型的多元化农村养老制度。

  1.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当前在经济和生活上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帮助的农村老年人口在逐年增加,因而,逐步由传统的家庭养老过渡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并举,再过渡到社会养老,这将是农村养老的一大趋势,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顺利实现这一过渡,政府的参与程度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同时必须要解决好两大问题。

  一是农村养老资金的来源,即农村从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的转换成本该由谁来负担的问题。对于老人,子女尽孝是天理人伦的要求,而政府尽到应尽的责任同样不容推卸。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在年富力强的时候为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贡献过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当他们因年老而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国家和集体有责任回报他们一个有保障、有尊严的晚年生活。政府可以通过整合用于农村的各类财政投入,加大对农村养老的财政补贴。同时,还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挥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使农村养老得以获取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是当前农村养老保障的供给水平,即如何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分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问题。要在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首先完善已有的“五保户”制度,加快敬老院建设,逐步建立以集中供养为主、辅之以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新模式,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和保障质量;其次,要进一步扩大老年人口生活补助的享受范围,降低年龄限制条件,使没有享受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村老人都能领取适当的补助金来保障生活;再次,要通过与计划生育政策相结合的计生养老等形式,弥补起步阶段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偏低、保障内容单一的局限。另外,在生活上,要特别关注“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2.分类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早筹划未来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社会保险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要真正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必须依托于建立切合我国农村实际的现实可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因人制宜,针对不同身份的农村劳动力,根据其经济社会属性和负担能力的不同,分层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在制度设计时,既要考虑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特殊性,也要考虑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与城镇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在未来接轨的问题。

  3.大力发展农村“家政型”养老服务机构,构建具有农村特色的“居家养老”模式,满足“空巢老人”的养老需求。受农村条件的限制,目前在农村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尚存在三大不同于城市的制约因素:一是受根深蒂固的“养儿防老”传统思想的影响,一些老人不愿意离开家到敬老院去养老,而子女送父母去敬老院等间接养老方式也可能会受到不尽孝道的谴责;二是农村卫生保健服务机构以及菜场、自来水、煤气等生活设施的不完善,使得农村老人的生活更加不方便,有钱也难以买到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三是由于农村青壮年大部分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主要是老人和小孩,缺少足够的提供养老服务的劳动力。

  为破解上述制约因素,一是需要政府加强对发展农村养老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引导和推动,加强舆论宣传,逐渐在农村形成社会化养老氛围,并制定对农村养老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和优惠政策,给予社会办养老机构一定的财政补贴以及在贷款和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提高政策吸引力,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养老事业的积极性。二是要根据农村的环境和消费水平,选择一种适宜的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居家养老”主要针对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的老人,满足了多数农村老年人在家安度晚年的心愿和需求,经济成本较低,有利于农村养老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要为农村养老服务培养足够的家政服务人员。目前,许多农民工在45岁以后由于身体不能适应繁重的体力劳动,从城市返回农村,而年轻人则基本在外务工经商,因此45岁至65岁的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可以成为农村“居家养老”所需要的家政服务人员的主力军。四是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农村医疗、交通、生活设施和文化娱乐的建设,提高农村的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居家养老的社会支持系统。

  五、小结

  我国现拥有8亿多农民,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的经济结构和农民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改变,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与转移,农村人口老龄化与家庭小型化的趋势等,都决定了农村传统的以家庭保障为主的保障方式已难以为继。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要与我国的实际国情相结合,要与现实的财力、物力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着眼于农村面临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中国人口老龄高峰到来之前切实解决好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11

  摘要:

  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事关和谐社会构建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使是农村新型医疗制度也还处于试点阶段,因此造成了目前农村养老、缺乏必要的保障。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村养老所面临的困境,探讨现阶段农村养老的可行路径,是理论和现实都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我们在崇阳县路口镇进行了一次养老情况调查。

  关键字:养老方式;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崇阳县路口镇;家庭养老

  一、调查背景

  (一)社会背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状态如何,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而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如今老龄化日益严重,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如何做到使广大的农民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二)宏观政策背景

  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出,到xxxx年已经在全国10%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再至xxxx年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试点开始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影响逐步扩大。

  根据党的会议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顺利开展的指示精神,各试点县市在研究各自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

  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的伟大落实,是持续多年的惠农政策的又一亮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它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并且实行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由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xxxx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后逐步扩大试点,xxxx年之前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以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从而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新的社会转型期,“养儿防老”的意义日渐衰微,尤其是对于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无人赡养的贫困老人来说,晚景更令人堪忧。而“新农保”制度是“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有着重大意义。

  (三)当地实况

  截止xxxx年底,崇阳县有60岁以上的老人56361人,约占总人口的14%;其中70岁以上的老人32374人,80岁以上的老人23969人,100岁以上的18人。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称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显然,崇阳县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因此养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对解决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有着重大意义。通过网上搜集相关资料及队员间的讨论,确定了这次调研的主题

  二、调研内容

  (一)调研准备

  通过网上搜集相关资料及队员间的讨论,确定了这次调研的主题“农村养老情况的调查”,查看了相关文献并且阅览了网上的部分团队的相关报告确定了这次调研所用的调研问卷。最后,准备了一些到当地与居民谈话时的问题、注意事项。

  (二)调研阶段

  调查时间:xxxx年7月

  调查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

  调查对象: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居民

  调查队员:李凌燕、龙雪晴、曹杰茜、曹雪霜

  调查方式:文献调研法、问卷调研法、访谈法

  调查目的:调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状况发现其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我们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推广和宣扬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推行模式。

  此活动开展期间,我们主要是以问卷调查和访问的方式,着重了解当地的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现状,如果实行是否愿意购买养老保险,对现今养老保险政策的评价和期望来了解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认识以及居民们对养老的打算与计划。与此同时,我们还向居民宣传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的制度。

  (三)结果分析

  1.养老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主要还依赖家庭养老,家庭养老占92%,社会化养老的实行很有限。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这种养老保障格局将受到严峻挑战。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实际上是以终身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目前农村家庭养老有以下特点:

  (1)绝大多数老年人依托家庭养老;

  (2)老年人绝大部分与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

  (3)分而不离的家庭居多。

  就现阶段中国农村养老的实践结果来看,家庭养老已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养老方式。它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老年人安享天伦之乐的宿愿,又能缓解并不富裕的中国社会所要承担的养老社会压力。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农村人口流动幅度加大,子女不在老人身边的空巢家庭日渐增多,家庭养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家庭的规模趋向小型化、核心化,这使家庭养老的负担加重,再加上农民收入水平较低,致使部分年轻人可能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养老重任。总之,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功能呈现日渐削弱的趋势,这就要求社会化养老的普及和加强。

  2.存在的问题

  (1)村民对于养老保险概念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然而调查情况却不那么令人高兴,当我们向村民们提及“您是否有办理养老保险?”时,他们大都面带疑色,并不了解究竟何谓养老保险。有的以为农村医疗保险就是养老保险,有的以为是一般的商业保险,最后一位比较了解养老保险知识的`人士才向我们透露,直到前几个月该地都还没有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这几个月开始,镇政府才先为年过六十的老人办理了养老保险证,而其中大多数的老人对前来为他们照登记照的事情也是糊里糊涂,并不知其然,只知道政府是要给他们钱。由此可见,当地居民对于养老保险的概念还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分析原因,主要还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宣传力度不够。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xxxx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一。而现在农村的老人其文化水平也并不高,多数是小学都没有毕业,既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也无法阅读相关文献,电视上的新闻有时也是一知半解,没有专人的讲解,使得他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事知之甚少。大大的减少他们应有的福利。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村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工程不信任

  但当我们试图使村民了解何谓农村养老保险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则表示如果有养老保险,他们也不愿意购买。有的人是认为自己无法负担参保的资金,有的人却说要儿子养或者自己劳动养活自己,而更多是的对这个政策实行的不信任。村民担心自己交了钱到时候自己反而拿不到一分钱养老。

  从中可以看出这样一项十分惠民的政策,村民并不十分给面子。这也主要还是率先实现该政策的地方在资金筹集和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让村民感到害怕。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但是如果考虑到城市化、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等诸多因素,今天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投保的人在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多年后进入老年期时,现在交纳的数额很少的养老保险金,就会出现养不了老,保不了险的情况。而有些地方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不能专款专用,少数地方以种种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风险,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基金的管理级别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这也不禁让人要想,连那一笔钱都没有办法保住,又哪里有钱来养老呢?

  我们在查阅资料时还发现,关于此类问题,国家并没有具体的独立的法律规范,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xxxx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立法的力度不够,也给许多人有空子可钻,致使我们对此推行的困难又增加了。而面对村民们的利益也得不到保证,保险并不保险。

  (3)四十岁左右的村民对自己的养老并没有规划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也对四十岁以下,比较年轻的村民的询问了他们有关养老的看法,但当提到对自己养老的看法时,他们基本都表示没有什么规划,或者直接说让子女养。反观城市地区,各种商业保险相当活跃。有些养老保险甚至专门针对十几岁的小孩子的。虽然小孩购买养老保险不能够算得上很明智,但起码在养老方面村民还没有很强的意识,对自己的未来也不能做到眼光长远。

  3.原因分析

  (1)资金来源不尽合理,未体现全社会责任

  资金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民政部xx92年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明文规定,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的规定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是世界最低的。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投入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投入过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实际是依靠传统农村的集体补助和投入。但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使集体经济力量受到严重削弱,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财政能力和集体经济实力有限,已无力承担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由集体经济负担的农村军烈属优待、“五保户”供养变为农民直接负担,而国家干部、城市居民、工人不负担,这样一来既不利于增加统筹金额,也不利于标准统一。此外,农民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集体补助也微乎其微,几乎完全由个人缴费。这样的社会保障不仅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而且也影响了农民参加养老、医疗等保障项目的积极性,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难度。

  (2)缺乏法制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规来支撑。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状况来看,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我国政府自xxxx年开始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但迄今还没有一部专门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法律,在国务院已经制定的条例中,也极少涉及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虽然我国过去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形成了一些法规、条例和规章,但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缺乏力度,没有形成有机的法规体系,而且地区不同,内容亦有所不同。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得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

  (3)全社会老龄意识不太强,社会支持力度不够

  有些地方和单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老龄工作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措施不力,成效不大。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普及率达不到要求。由于缺乏老龄意识,致使不少人有岐视老年人的现象。特别是有个别公汽上的乘务员和司机,由于受利益驱使,在路上见到老年人搭车,不愿意停靠让老年人乘坐并予以方便,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中卧床老人大量增多,无人护理、照料的问题越来越严峻。特别是对于丧偶、子女都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无人照顾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空巢老人突发疾病时抢救不及时,生命也时常受到威协。因此,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老龄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将直接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4)老年服务业滞后,农村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相对较少

  一是乡镇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少。目前崇阳县12个乡镇除了只能满足“五保户”需要的福利院外,面向其他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几乎没有,农村老年人能享受到的各种养老服务特别是生活照料服务几乎是空白。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欠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全、服务组织欠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稳定,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很少,不能适应老年人的需求,面向农村老人的社会服务更是严重缺乏。

  (5)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弊端

  首先,农村养老保险统筹级别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这使得养老保险关系在省际甚至县际转移很困难甚至不可能,这实际上也就是限制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如农民工群体,长年在外使得他们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现有的这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忽视了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脱离了现实情况,这也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方式是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减免农业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与从前相比变得薄弱,集体分担的那部分养老金很难兑现。而政府那部分养老资金的投入有限,对大部分农民起不到太大的现实意义。

  (6)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政策,致使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低下。而农民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的费用。因此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资金。

  三、提出建议及对策

  (一)及时宣传新政策,让农民切实感受新农保的惠民之处

  在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后加强必要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了解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积极主动参保,自觉自愿缴费。不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和实时动态,提高觉悟水平。

  其次,加大农村教育力度,增强农户接受新知识、理解新政策的能力。通过调查分析,家庭受教育程度越高,参加新农保的意愿越强烈。

  (二)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养老支持力度

  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社会和政府要真正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并积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扩大农民就业面。途径二是强化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养老中的作用。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鼓励和引导农民适当增加土地种植面积。虽然目前农村土地功能有所弱化,农民来自土地的收入也有所减少,但土地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政府应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并在技术、资金上给与支持,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其次,还要变革与更新土地的保障模式,积极摸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资本化,将土地变为一种可以资本化的资源。同时,各地应尽快建立与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使土地合理有偿的流转起来,使农民获得相应的收入。

  (三)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是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措施。因此,建立和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科学的方法确定保障线标准,使生活水平低于保障线的农村老人都能获得基本的物质需要。其次将农村养老保险法制化。经过一段时期、在一定地区试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效,政府应当及时将可行有效的保险制度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实践中逐步补充或完善,使农村养老保险走上法制化轨道。由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需求、基本原则、经济发展水平、人们思想价值等方面存在差异。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应当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政策。

  (四)完善相关经办机构设施,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络系统,所有信息实行公开透明化。对养老金的收缴和发放都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每一位参保农民都有真实的参保信息。保障养老金能及时发放,养老金账户安全可靠。

  经办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提高操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经办机构应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下级经办点,便于高龄老人缴纳和领取保险金,真正把惠农政策做实到位。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12

  前言:社会实践的参与者:一帮高校同学。实践的主题:通过调查与分析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状况而让我们村里的子女以及干部懂得如何最优化最合理地处理这些问题,以让老年人欢乐幸福地安享晚年。时间:20xx年1月27—1月31日。地点:我所居住的那个村子。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状况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目的:为了更深化地了解农村养老状况,发觉其中存在的优缺点,从而提出自己的想法以及建议。

  (二)活动预备:由于我所在的农村地区人口比较多,所以我和一帮同学首先选取一个有许多老年人居住的村子作为重点调查目标。我们须向村委会那里得知目前我们这个村子的全部老人的人数;其次,我们了解了总体上老人目前生活的状态;之后打听到村干部在致力于农村养老这个问题上所做的贡献。

  (三)活动形式:

  1.选取重点目标实地走访;

  2.询问村干部实际农村养狡猾际状况;

  3.查阅相关资料。

  (四)活动过程:

  1.从资料中了解相关状况。我们首先在实践活动的第一天上网先搜寻到了一些关于我国农村养老的普遍状况和一些数据以及存在的问题。接着,我们便来到了我所在的村委会向他们了解农村养老状况,同时查阅了许多资料,了解到了农村里一些特别老人目前的生活状况。

  2.实地了解状况。接下来的几天,我和一帮同学就一个个地到农村里有老年人居住的家里,认真询问他们当前的生活状况,儿女的赡养状况,村里的干部为此所做的努力以及他们目前对生活的态度。

  3.记录数据。我们把一些数据记录下来,之后再总结争论农村养老中存在的优缺点,最终我们汇总出关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

  二、调查资料

  实践活动中的调查资料分为三部分。

  (一)上网搜寻到的资料。通过网络资源,我们了解到如今政府在农村养老这个问题上做出了一些惠民政策。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到20xx年已经在全国10%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再到20xx年开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开头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影响逐步扩大。它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保基本、广掩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目前我国农村8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000多万,占农业人口的10%以上,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标准,我国农村已成为老龄化社会。而村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养老负担沉重,使得生活富有受到了肯定的影响。

  (二)从村委会那里得来的资料。我们了解到了目前我们村里的老人大约有100多位,而且子女不在家的老人竟然占到了80%,“空巢”老人现象普遍存在。调查发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惠及面甚少,但是由于农村医疗合作社的建立,我们村里的只要是农村户口的人都会享有医疗保险的福利,惋惜的是,资金上报比例还是很少。

  (三)实地走访所取得的资料。我们走访了许多位老人,还特地为那些“空巢”老人干了一些我们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我们发觉有些老人还在以种地维持生计,有些老人则靠子女的收入生活,而有些老人由于种种缘由,只能靠村里的资助生活。同时他们的生活态度会有些消极,他们不情愿麻烦自己的子女,有的老人甚至不为了不让儿女担忧,隐瞒了自己生大病的事实,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三、调查结果

  (一)农村逐步呈现老龄化,农村养老问题不容小觑。由于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安于靠种地维持生活,所以他们选择了外出打工,把老人和孩子留在农村。加之如今的医疗水平也在不断改善,尤其是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社的建立后,许多老人的看病难得问题得以解决,因此农村老年人人口在不断上涨,农村老龄化的时代已经到来,随之而来的农村养老问题也接踵而来。 (二)政府、子女在农村养老问题中的表现

  1.执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以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为辅的制度,但是在调查过程中,村干部在资金保障方面做得还不到位。

  2.实行农村社会救济。通过网上资料,我了解到许多经济发达省市如北京、浙江、广东等已经全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然我们省也不例外。我们村里的贫困老人都会获得村里的关心,每个月也都会有几十元的保障。虽然这些钱远远不够他们的消费,但是至少表明白政府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后的路任重而道远。

  3.虽然金钱可以给老年人生活保障,但他们的精神活动更应被关怀。调查走访中发觉一般子女都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给父母钱财让他们安享晚年,但还是有一部分老年人依旧坚持在田间劳碌,靠自己的力量赚钱。大多数的老年人生活简朴,开销甚少。闲暇时由于子女不能陪伴左右,只能和其它老人一起聊谈天,看看电视,基本上没有什么消遣活动。而且村里对这方面也不是很重视,基本上没有开展过什么集体活动。所以,不仅是村里的干部,还有他们的子女,不能简洁地认为物质上的满意就可以让老年人过的很好,其实不然,在调查中,我们发觉,他们最大的愿望还是盼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常常回来看看他们。

  四、阅历体会

  (一)我们在选择做调查实践活动时,需要将我们的视野扩大,从影响到我们身边的事情开头考虑,即取材有针对性,要有意义,同时需要从多个角度辩证的看待,从由表及里的思维着手,在这个主题上,我们不仅看到了农村老年人目前所缺的物质是什么,更体会到了他们精神领域所缺的那份情感。

  (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句话说明我们在做一件事情前要有充分的预备。这次活动我和我的一帮同学们就做足了预备,我们不仅在网上找到了相关的资料,更是针对我们村的状况,找到了我们村里的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资料。

  (三)我觉得任何一个政策的实施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中间都会存在种种问题,因此要加强从上级到下级的执行力量,真正把福利和好处带给农夫。

  五、理性思索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存在一些主要问题。

  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与合理,缺乏有力地监督保证。相关的《社会保障法》依旧未制定出台,可见这项机制仍未被列为法律条例,所以给执行带来了困难,因此导致农夫对社会保障的熟悉不足,对受益缺乏信任感。

  2.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掩盖范围小,但这是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加大力度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范围。据了解,大多数老年人对养老保险的`了解不足,只有少部分老年人参保,就算是这样,由于缴费农夫可以自由选择,不少人选择每月最低档,这样缴费10年后的农夫每月也只领到很少一部分的钱,所以对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关心不是很大,并未起到很大的作用。

  3.农村养老资金运行低效,农夫信念下降。如今的体制下,有谁能确保证国家财政拨下来的资金丝毫不偏差地到达农村老年人手中。我唯恐没有人能担保吧!由于我们深知在资金运行过程中,一些资金挪用贪污的现象间或会存在,这值得我们严厉 端详与处理,政府人员必需要抱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始终秉持着公正廉洁的原则。

  六、问题与建议

  (一)通过立法途径的形式约束和强制执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社会养老必需得到全社会的普遍重视,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差距应当通过社会多方的努力不断减小。

  (二)在给农村老人带来保障机制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关注他们的内心世界。每个人都会变老,每一位老人都期盼拥有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所以不仅政府要给老人们应有的关怀,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子女要时刻记住常回家看看。

  (三)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盼望国家大力扶持并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就以我们村为例,我们的干部们首先要大力向村民们宣扬农村养老保险的好处,其次盼望他们工作更具人性化,在分发养老金的同时可以主动到那些老年人的家里与他们聊谈天。平常可以想方设法得组织一些消遣活动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

  以上便是我和我的同学们所做的成果,也盼望那些干部们真正地明白我们的用意,实事求是地一心一意地为人民着想。全社会全部行动起来,农村养老问题才会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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