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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4-09-30 14:22:2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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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执法情况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执法情况调研报告1

  按照古协办发〔20xx〕10号关于对全区“企业劳动用工执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组织了一次企业用工执法情况的调研,现将这次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区乡镇企业劳动用工执法基本情况

  我区乡镇企业,截止2XX年底,企业已达9889个,企业劳动用工人数达22788人。按照现行的统计范围,个体企业作为乡镇企业统计,个体企业约占乡镇企业的95%,达9395个,个体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只有1个劳动用工(不含企业主)。私营企业约占乡镇企业的5%,达494个。私营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劳动用工约27人。我区作为乡镇企业的私营企业主要有农副产品加工、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砖瓦业等,这些企业劳动用工分为三种,一是长期用工,二是短期用工,三是临时用工。长期用工和短期用工都在统计数内,临时用工一般不在统计数内。长期用工一般是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短期用工一般是季节工。长期用工都能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短期用工部分有劳动合同,另一部分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口头答应劳动工价。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乡镇企业用工制度的不断改变,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加强。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我们应该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乡镇企业员工素质有待加强

  我们应该重视乡镇企业员工培训,由于员工自身素质较低,缺乏系统的培训教育,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自身素质不过硬,实际能力不适应,只能从事一些体力工作或短期劳动,从而为签订劳动合同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调动老板与员工的积极性而确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作为劳动合同一方面可以从形式上确立劳动关系,从而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法定权益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从内容上具体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权益,从而为劳动者实现和保障自身的权益提供了依据。另外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制定《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

  现行劳动合同尽管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等。目前,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这一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就业稳定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其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规划,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企业员工的法律培训力度。

  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就是遵循合法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关键位置,其决定着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作为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这些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的利益需求。

  《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制定《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的作用。

执法情况调研报告2

  市人口计生委按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协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课题研究函的要求,结合本市工作特点,针对全市计划生育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基本情况

  我市属政企合一的体制,辖行政区17个,纯林业局4个。市人口计生委执法机构设在科技法规科(流动人口管理科),行政执法人员2人,一县一市设有行政执法机构并设专职人员,其它政企合一的区设有兼职行政执法人员。全市共有执法人员166人,持有执法证人数为124人,占执法人员的74%;

  法律专业毕业24人,占14.4%;

  大专以上学历139人,占83%;

  五年以上工龄98人,占59%;

  年龄40岁以下的77人,占46%。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完善目标责任

  各县区建立了执法人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我们重新修订下发了《伊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责任制的内容及目标进行分解,建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法和相应的制度。细化了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专用考核目标,形成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模式。

  (二)加强实绩考核

  制定了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考核指标评分表,对全市21个县(市)区局进行考评,先后对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规定落实情况、行政审批和各种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情况、行政收费和处罚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其及时进行整改,我们年终根据责任状的完成情况将分出一、二、三个档次进行奖励兑现。

  (三)强化机制建设,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近年来我们一直把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作为工作重点,为切实把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百姓真正享受到我们计划生育的惠民政策,我部门多次与人大、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市政府王爱文市长亲自听取这方面的汇报,并做了重要批示,“兑现待遇是企业的`责任。可由计生委、劳动局、信访办、纪委联合下文,督促各区局落实此规定”根据市长的批示,市人口计生委与市经济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兑现实行计划生育退休职工享受优待补助的通知》。并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究政策落实;

  限期把当地退休职工符合条件的而没有兑现的人数调查清楚。有条件的地方应全部兑现,暂时无法全部兑现的,应兑现当年的,把以往的历史欠帐做好兑现计划和期限,坚决杜绝新的欠帐发生。

  (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

  今年借换证时机,我们要求全市个县(市)、区、局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在当地政府进行办证、换证,加大了持证上岗的人数。

  (五)加大了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

  我们把每周五定为法律学习日,每人都当老师讲法、学法。重点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立即组织动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单位以及广大群众,掀起学习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热潮。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和计生专栏大力宣传《条例》的意义和内容。分层次组织广大计生干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并利用网络组织千名计生干部开展答题活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困难和问题

  1、基层计生行政队伍不稳定。各区局计生工作人员变动较大,对做好计生工作特别是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十分不利。

  2、一些地方的同志行政执法意识不强,由于没有行政案件或案件少而忽视法律知识的掌握。

  3、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有的地方不按条例规定的标准征收到位。原因一是违法生育的部分人员是农民和无业人员,没有固定经济收入,家庭经济贫困;

  二是流动人口迁移频率快,很难见到本人;

  三是强制力不够,各级法院协调力度也不够。致使结案率偏低。

  四、意见和建议

  1、建议各区配一名专职执法人员,并要求是法律专业毕业。

  2、从上到下层层系统培训,严格考试,不走过场,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执法情况调研报告3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针对全县《森林法》实施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我乡人大主席团紧跟县人大常委会《森林法》实施执法检查工作步调,通过召开人大代表、相关林业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议并走访调研,现就我乡《森林法》执法调研自查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基本概况

  我乡位于县西北边缘乡镇,东与停弦渡、两镇铜山山脉山脊线接壤,南与佘市桥镇龙阳村接壤,西与石门县夹山镇夹山寺村抵界,北与本县新安镇澧水河畔洞坪村接壤,属典型的低山丘岗山区乡镇,辖区内行政村15个,人口1.5万余人,拥有山林面积52675亩,其中靠近澧水1公里范畴山林划为澧水流域源头,属天然生态国家级生态公益林2.1万多亩,纯油茶林1万亩,松茶混交林0.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近0.8万亩,宜林荒山荒地近0.8万亩。海拔高度为50M—464.6M之间,土壤大部分属砂岩和板页岩发育形成的土壤,PH值在5.5-7之间,土壤为中性和微酸性土壤,土层深度在80CM至120CM之间,一般土壤深厚肥沃,适宜林果业发展。

  二、近期工作回顾

  近三年来,我乡根据上级对林业发展要求,结合本乡山林实际,就如何贯彻执行《森林法》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方面。这三年来,我乡根据年内林业生产的特性和季节性特点,按照“造、管、抚、防”依季分步分期进行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政府关于适时采摘油茶油桐通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践诺实施,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如召开骨干会、广播会、刷写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人群密集点建宣传窗、立宣传牌,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乡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正浓。

  (二)森林经营管理及林业产业发展方面。近三年来,按照国家林权制度改革要求,对全乡5万多亩山林全部实行了权、责、利明确划分,确权到经营者手中,落实了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模式,按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目标划分为生态林和商品林,在确实了经营管理权、生态效应的前提下,对全乡2.1万多亩生态公益林落实确权,按照国家政策,实行严格管制,同时严禁林地、林木流转,我乡各村除生态公益林外有近8000亩林地、林木通过招商引资和引项推动了林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全乡1.5亩油茶林落实了中长期规划,其中有6000亩纯油茶林通过招商引资、引项落实了租赁责任制,并实现了油茶产业工程项目开发规划。到目前为止,有卜家村新造油茶林300亩、潘垱村油茶林1200亩,完成了油茶低改割灌除杂工程步骤。目前,我乡发展油茶产业的`势头看好,经营者的积极性非常高,正盼望有序政策刺激生产。林业生产服务上我乡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正确指导下,乡林业站工作开展有序,涉林服务主动社会反响好,领导认可,群众满意。

  (三)森林资源保护方面。以建设“生态、文明、和谐”为目标,在保护天然林前提下,对全乡2.1万多亩生态公益林,实现了严格管制,我乡有县政府聘请的护林员8人,由我乡林业站实行监管。年初与各位林业员签订了辖区责任管护合同,按照要求落实了“三日巡查、月考核、年终考评”目标责任制。严格实现了森林限额采伐凭证监督采伐程序管理,辖区内古村、名木,严禁采挖,保护了小环境。森林防火方面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印发防火公示,立宣传牌,制订了防火预案,落实防患措施,备足防火器材(有油锯2台、风力灭火机1台、手锯20把、拖把20把、铁锹20把),同时对重点山头、企业厂家周围,有祖坟的乱葬岗地段,采用机械推挖了防火隔离带10公里,其中有6公里经县防火办验收合格达标。一旦发生火警,我们做到了“打旱、打小、打了”的扑灭原则,确保了全乡森林安全。病虫防治方面:准确及时开展了预测预报,一旦发生病虫害,本着辖区负责制,按照“治早、治小、治了”的防治原则,将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林业违法案件查处方面我乡按照县级主管部门授权范畴,依规依法依序分类分别按行政和刑事涉林案件立案处置,严格杜绝了“以罚代法、以罚代刑”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发生。同时,对辖区内行政和刑事重大涉林违法违规林业案件,乡林业站主动配合市、县执法主管部门,维护了一方平安,确保了辖区社会稳定,使乡依法治林的依法行政行为与措施落到了实处。

  (四)造林绿化方面。近几年来,注重生态效应,建设生态为目标,每年都以3月12日为义务植树节开展春季造林,绿化国土活动。三年来,发动机关干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按照县委精神要求开展本辖区“三边”造林活动,乡财政共投入购苗资金30多万元,对本乡政府机关、企业厂矿,村部及全乡30公里乡、村道路进行全面绿化。同时对历年退耕还林不合格小组进行了补植补造1000亩;三年来进行长防林工程新造林900亩(白洋村栽植山西大枣300亩、牛头村栽植杉树100亩、泡桐林100亩、黄枝子100亩、卜家村新栽良种油茶林300亩)。

  (五)林业扶持政策落实方面。关于林业政策性补贴补助资金的发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本着严格执行“谁栽谁受益”原则,实行了“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了林农手中,至于育林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管、使用方面,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账”要求,落实执行。基层林管队伍经费保障,按照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方案在我乡按照县政府配套改革方案予以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通过调研,部分人大代表,林业经营者、村主要负责人重点反映当前林业方面存在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造林绿化国土方面尚需加大投入,主要是难立项的造林工程能否通过省、市、县配套资金补贴造林,充分调动林农绿化国土,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

  二是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实施后国家补偿额度太小,远不能满足林农经营林地效益要求,与商品林经营者比较效益差距太大,能否从地方配套资金中提高其补偿额度。

  三是山林管理方面,基层林管队伍与税费改革前比,目前人员少、工作范围大、火线长,既有防火,又有防盗,确保一方森林安全责任,但月工资只有150元,每天只有5元,可见管理山林人员的工资待遇太低了,有待增员,能否每村安排一人,待遇从转移支付中解决村护林员工资。

  四是加强基层林业站自身建设方面:为适应时间及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目前工作人员老龄化、技能远不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要按照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标准要求,配齐工作人员和设施,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服务于人类生态林业大局。

执法情况调研报告4

  按照局领导部署安排,为全面了解我中队管理辖区内的执法状况,我中队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走访等方式开展了执法调研,初步掌握了我辖区行政执法的现状。现汇报如下:

  一、中队执法基本情况

  我中队执法人员一名,辅助执法人员三名。负责辖区包括xxxxxxx四处,监管企业总数209家,涉污企业92家。其中xx工业园区内企业48家,包含陶瓷、电镀、化工等涉污企业26家;xx工业园区内企业44家,包含电镀、喷涂、热处理等涉污企业36家;xx工贸园63家,包含铸造、注塑等涉污企业15家;xx乡监管企业54家,包含建材、电镀等涉污企业15家。

  二、中队在xx年以来的执法工作

  xx年以来,我中队接各级信访案件共计40起,其中部级信访1起,省级信访4起,市级信访17起,县信访局转办2起,县监察委转办1起,县级信访15起。我队均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及时依法进行了处理,对于群众来访及电话举报案件,我队在作出处理后均向举报人回复,办结案件未发生一例上访事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xx年以来我中队共立案处罚xx起,处罚金额xx万元,依法移送拘留公安机关案件xx起,落实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查封扣押案件7起,下达整改通知xx次,对x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公开。

  三、中队行政执法现状

  自开展调研工作起,我中队对其中部分企业进行走访。此次调查企业反馈的信息表明,我队在行政执法中,能够较好地执行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切实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企业对我队执法工作满意度较高。

  四、我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各企业负责人及工人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当前,一部分人环保法治意识仍然不强。他们往往把环保和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只看重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环保法治的重要性。“先发展、后治理”的观念比较严重。有些企业负责人轻视环保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环保执法环境。

  2、对于“散乱污”企业打击力度不够。家庭作坊式小企业较多,且无证无照经营,隐蔽性强,执法难度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内容不足以对损害环保的行为形成惩治效果,“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场依然存在。一些“散乱污”企业责任人无视相关环保法律,仍违法生产经营,严重扰乱了行业的市场竞争。造成了正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为了提高经济利润才会想尽办法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企业对环保治理设备投入。

  3、环境执法人员不足。我中队辖区内企业较多,然而我中队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人员共计4名,执法监管任务繁重,无法有效的`对企业进行全面监管。

  4、环境执法培训工作不到位。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肤浅,执行法律法规程序不够规范,适用依据不够准确,自由裁量把握不准,执法素质与环境任务不相适应。

  5、各执法部门协调难开展。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执法部门很难形成合力。

  五、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执法工作建议

  1、加大《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环保执法的认识。落实环保法,加强环境保护,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只有全民积极参与、监督和维护环境,环保事业才能得到快速发展,环境保护才能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和环保法的宜传力度,惩恶扬善,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监督和推动作用,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观念和能力。

执法情况调研报告5

  为了推进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环保工作的透明度,xx县环保局大力开展了“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活动,通过不懈的努力,xx县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环保局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平台。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认清得失,环保局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和基本经验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环保局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每项政务公开内容,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务公开计划、实施方案,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保障政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xx县环保局按照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环保局根据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政务公开分为对外公开和内部公开,对外公开是涉及其他部门和群众利益的事项,或涉及本部门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内部公开是涉及本部门干部职工利益的事项和需告知本部门全体人员的事项。

  一是设定长期的政务公开栏,将领导干部的相片、姓名、职务、分工及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办事结果、投诉方式等事项进行公开;二是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对本部门做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定期或随时公开;三是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与群众直接对话或面对面交流;四是印发文件资料,制作《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卡片等,以方便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查询;五是利用广播、电视、政务网站等媒体,开辟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

  逐步实现了“三有”“三挂”“八显示”和 “五项制度”。“三有”:有举报箱、举报电话、行风义务监督员;“三挂”:挂胸牌上岗、摆桌牌办公、亮证收费;“八显示”:机关示意图、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职责任务、收费标准、部分制度、执法监督台公开显示;“五项制度”:首问负责制、审批限时制、办事承诺制、政务公开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

  (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推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了环保工作的透明度。

  政务公开工作是环保机关贯彻政务公开、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务公开工作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前提,体现了环保局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使环保局能够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重要手段,是环保机关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使环保工作更加广泛地置于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也是社会关注环保、监督环保、支持环保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条重要渠道。

  2、工作机制的突破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

  (1)、建立“归口办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涉及环保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想充分发挥其作用,就必须形成人人都来关心、人人都来重视、人人都去配合的良好局面,坚持先行归口、再行分级的原则,由局长统一把关,各部门具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建立考、评、用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务公开考评机制,完善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制度,做到一把尺子评、一个标准考、年终综合用,并将考评结果以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挂钩,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四)、措施得当,工作落实到位

  1、狠抓政务公开内容上墙的环节。按照及时上墙、全面准确、便民利民、清晰明了的公开原则,及时对各单位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各方面内容进行公开,方便人民群众,及时完善上墙内容,确保人民群众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办理完毕各类事项,力争一次,减少两次,杜绝三次。

  2、狠抓政务公开执行环节。政务公开工作不能只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关键要落实在行动上,因此,要狠抓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调研环节。通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调研,切实掌握环保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了解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的要求,找准影响政务公开工作或环保工作顺利开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分析解决,为正确处理好政务公开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关系提供重要的依据,从而不断推进环保机关群众工作,不断加强环保机关队伍建设。

  二、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工作经验相对欠缺,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公开水平相对上一级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二)由于受经费制约,政务公开工作上电视媒体、新闻报刊等进行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政务公开在个别部门还存在内容不全、不具体的问题。

  三、今后政务公开工作努力的方向

  (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干部的执法准则、财务审批和监督、违纪违法处理办法要不断完善,形成严格的制约机制。

  (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善于查找不足,不断摸索经验,使政务工作开展得更全面、更规范。

执法情况调研报告6

  税收行政执法是税务机关的重点工作。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客观要求,也是税收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保障。我市国税系统经过多年的税收行政执法规范,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备的税收行政执法体系,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由于税收行政执法受到立法、执法监督、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税收行政执法仍面临一些问题的困扰。为此,笔者就当前税收行政执法现状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一点思考。

  一、税收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立法的滞后阻碍了税收执法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税收立法总体上是协调的,税收制度比较完整,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税收基本法还是一项空白。税收基本法统领、约束、指导、协调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它对税收的基本制度、税收的立法原则、税收立法的管理权限等基本内容进行规定。二是税收法律规范的级次不高。具有法律层级的税收规范只有《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税法》和《个人所得税》,绝大多数的税收规范是以法规、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存在并实施的。三是个别税法政策复杂,理解、操作难。如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当前在我市税务机关内部能真正理解运用好该法的税务行政执法人员不多。四是地方立法权不足、缺位。制定税收地方规章必须得到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授权。在当前地方政府不能享有完全立法权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或解决本地区的实际问题,必然寻求非规范途径对这种体制的突破。

  (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和考核评议制未得到真正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早已制定下发,税务系统为落实追究办法,在这方面做过许多工作,一些执法过错行为得到了追究。但总的来说执法责任追究在基层局面临执行难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执法岗责不清,即对执法的岗位、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不明确,已经明确的也不够具体,不够科学,税收管理员感到执法责任重大。二是考核评议不完善。在基层税务机关中,由于法制机构没有单独建立起来,根据当前基层局人员配备和内设机构职能,还没有一个内设机构能够担当起执法评议的职能。三是责任追究难于下手。由于非执法岗责任追究没有建立起来,造成执法岗和非执法岗职业风险不均,执法岗位责任大,风险大,但工资奖金待遇与非执法岗并无太大差别。四是税务人员流动时责任难以追究,不数人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

  (三)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证据意识不强。当前税收执法领域,“重实体,轻程序”的事件屡见不鲜。如实施行政处罚时,不事先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就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下达;进行税务检查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扣押、查封商品、货物,不开具收据或清单。税收执法过程中出现许多证据采集运用不规范的现象。如取得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复印件没有经保管部门盖章,也没有注明原件的出处;取得会计账册复印件没附说明材料,也未经被采集单位核对盖章。需要认定主要事实,提供的证据不能有力证明事实的存在。收集的各种证据材料之间互相有矛盾,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等。

  (四)税收行政执法的环境需要进一步的优化。从税务机关内部来讲,“税收计划管理”仍广泛的影响依法治税的发展。“税收任务一票否决”仍成为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考核重要内容。从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来看,政府干预税收的现象仍然存在,各级政府为了搞政绩,树形象,从其他方面干预税收执法。外部环境还有广大社会群众的纳税、协税护税意识和经济环境的因素。有少数老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逐步被改改制,过去历史包袱沉重,但税收行政执法不讲历史原因,这些老国有企业许多欠税不能及时清缴,税收强制措施只能慎用,滞纳金更是无从加收。

  (五)税务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影响税收执水平的提高。当前税务执法人员素质总体情况是好的,依法治税意识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执法更加规范有序,但也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观念淡薄,滥执法、随意执法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少数税收执法人员对有关税收实体法、程序法了解不够。个别执法人员“以情代法”,以人情践踏法律,执法的随意性比较大,对自由裁量缺乏规范。对提高税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行政执法好坏一个样。

  二、规范税务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税收立法的步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建议全国人大尽早出台税收基本法,确立以税收基本法为税收领域的母法,以强化税法的系统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并为单项税收立法提供依据和范例,最终建立一个以税收基本法为统领、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并驾齐驱的税法体系。提高现行税收法律规范的等级,对比较成熟的税收法规、规章可以通过人大立法,上升为法律层级。按照事权与税权相一致的原则,授予地方一定的立法权。立法要考虑执法现状,对税法与会计的差异问题要尽量缩小。

  (二)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责任制包括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三方面相辅相成,配套实施,缺一不可。首先,必须明确税收执法责任,就是对执法的岗位、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其次,建立科学、完善的评议考核体系。在省、市、县局内部单独设立政策法规处(科、股),最好在基层分局也配备专职法制员,充实一定的人力,负责评议考核的调查取证,并提出责任追究处理建议,提交该税务机关成立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考核评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第三,对应追究的执法过错行为必须严格追究。对考核评议委员会作出的责任追究决定由人事、监察等机构负责执行。对非执法岗也应建立严密的岗责评议考核体系,并对其过错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和证据采集行为。建立完整的税收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基础,也是税务部门多年来探索并付诸实施的重要工作。这一工作的重点主要体现在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税务行政处理程序和税务行政救济程序三方面,它们互相联系,是征纳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当前各级税务机关从上到下要借推广使用大集中征管软件为契机,全面规范各项征管执法行为,重点规范各项执法程序。对证据的规范做到依法采集证据,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税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事实要件为基础;每一个事实要件必须有相关的事实证据,各种证据材料内容应该一致,证言之间、证言与证物之间、证物与其他证物之间,应互相印证,符合逻辑关系;每一个证据材料来源及取得的方法和手段在合法性方面都无可非议。

  (四)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提高税收执法透明度。一是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工作方针组织税收收入,通过考核执法水平与任务完成情况相结合的办法来考核税务机关的工作绩效。二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特别要利用互联网络信息化的渠道,让广大网民来参与、监督税收执法。三是加大税法宣传的力度。从宣传的方式、内容和途径等方面都要有大的改进。对“用税”情况要实现逐步透明化、民主化,解决纳税人“用税”之忧。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来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四是对我市老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帮助其早日摆脱困境,依法履行各项纳税义务。

  (五)教育培训与考核评议并举,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全面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建议《执法资格证》实行届期制,三年为一届,到期后重新考试,合格的方可领证执法。执法资格考试要求从严,包括考试题目难易程度和考试纪律。对没有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安排在非执法岗位工作。法制教育培训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培训的效果。对执法责任的考核评议,一定要动真格,一旦发现执法责任过错行为,一定追究执法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对执法规范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工作绩效考核、干部任用挂钩。通过这种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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