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时间:2023-01-29 18:19:54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精选27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行政执法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精选27篇)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

  近年来,随着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大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查处,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正得以逐步建立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因此而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整规工作的形势仍不容乐观,究其原因,都与法制不健全和执法不严有直接关系,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比较突出,需要着力加以解决。为此,近期总理对全国整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关键在建立健全法制,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结合长期从事基层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就整规工作中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现状及对策作以初浅的分析,以期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能有所借鉴和帮助。

  一、衔接的主要工作

  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质量技监部门主要承担依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具体来讲,主要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棉花、计量执法和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的执法打假工作。在这些执法打假工作中,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主要案件,也就是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犯罪案件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诈骗案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该案件实际主要由工商部门予以移交,但有时会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相竟合)及非法经营案件等。从近几年笔者所在质量技监部门的执法打假工作实践来看,符合上述移送标准,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基本没有,主要原因是案件不符合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和条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笔者近年来的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来看,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需明确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和条件(即何种行政执法案件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还不够完善和明确。

  当前,涉及质监行政执法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主要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诈骗案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及非法经营案件等。根据现行《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基本上还比较清楚,或者说质监部门对此还有所了解。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则极为复杂,目前质监部门对此的了解和掌握还远有差距。而长期以来由于打假的呼声持续高涨、打假的力度不断加强,涉及犯罪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诈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假冒注册商标等行为因易于辨别、判断且公愤极大而被违法犯罪分子所摒弃或转入更为隐蔽的状态,所以此类行为在当前质监行政执法实践中的查处比例渐趋下降。而由于国家“从源头抓质量”指导思想的确立和相应措施的实施,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等产品的经营活动必须首先获得相关资质认可(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方能从事,所以对这些领域的质监行政执法重点就是审验生产、销售者的相关资质或其经营的产品的相关资质,即审验其是否获取了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证照,而并不需要对相关产品的内在质量情况作进一步的判定,实际上大多产品的内在质量并非存在问题,关键是未获得国家的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相关手续。正是上述原因的存在,质监行政执法所查处的无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案件在确定是否属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范围时就产生了标准和条件较为复杂而无法明确的问题。因为,与之相连的可能是非法经营罪,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极为复杂,就目前质监部门的判断能力来讲对此还无法予以明确。所以,亟需对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和条件予以完善和明确。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还不能适应及时准确判断所办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形势要求。

  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是否给予某种行为以刑事处罚是极为严肃、极为专业的法律工作,需要包含法律素质在内的较高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而目前,质监行政执法人员大多非法律专业出身,且素质参差不齐,加之长期从事质监某一类型的单一的执法工作致使知识面窄、思维模式定型,要求其及时准确地判断所办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显然是力不能及的。具体办案的执法人员如此,作为是否移送的审批人,有关负责人也存在这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当然,由于缺乏对刑事司法工作的了解和相应的实践经历,具体办案的质监行政执法人员也无法全面、准确落实符合刑事司法要求的有关调查取证工作,从而可能使在真正面临移送案件时因能力问题而丧失追诉最佳时机的顾虑无法消除。所以,移送诸多环节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显然制约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而这当中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是最为关键的制约因素。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还缺乏明确有效的的工作机制。

  从先前的质监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实践看,大多情况下,质监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遇到极大阻力时应请求公安部门予以协助配合,或遇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时,双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而检察机关则往往是以查办贪污贿赂案为目标主动突击检察,指导帮助行政执法机关提高移送案件的.判断鉴别能力和水平的服务性工作则极为薄弱,甚至缺失。至于法院,在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时才可能与行政执法机关发生联系,平时基本上没有太多的业务往来。总之,可以说,目前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在有关业务工作的往来上是少量的、即时性的,相互间的工作联系机制是松散的、不稳定的、模糊的。就具体细节而言,行政执法机关在发现有涉嫌移送案件时,向刑事司法机关的哪一具体部门予以移送,移送案件最终审核结果又如何予以反馈等问题不一定行政执法机关就十分清楚明白,刑事司法机关也未必就此类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予以告之。所以,工作联系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制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行政执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刑事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在这方面,主要是加强《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教育,使其强化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会发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和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执法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必然要求的认识。同时,也进一步明确移送的基本标准和基本程序等涉及具体操作的有关知识,从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的移送工作。

  (二)刑事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关移送业务工作的培训指导。在这方面,主要是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和条件以及移送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等有关内容予以培训指导。因为,不论是从业务工作范围、业务知识和技能,还是从实践经验等诸多方面来讲,对犯罪案件的侦查、审核、认定等工作,行政执法机关都远远无法与刑事司法机关相媲美。所以,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应尽快完善和明确。在这方面,主要是由有关机构作为牵头或负责单位,商行政执法机关、刑事司法机关讨论、论证,制定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和形成长期、稳定、明确的衔接工作模式,克服先前即时、松散、模糊的衔接工作缺陷,以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关键,也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所要解决问题中的当务之急。

  总之,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于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司法,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促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调研和探讨理应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重视和关注。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xx运河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开始于xx运河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第一支水政监察总队。

  目前,我局水政监察总队下设9个水政监察支队,1个采砂管理支队,35个水政大队,2个采砂管理大队,现有水政监察人员218人(含采砂管理执法人员)。

  自从开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边建设,边执法”的原则,狠抓了队伍建设。

  我局各级水政机构通过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人员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在法律、法规、水利政策的宣传,水事案件的查处,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水资源调查评价水量调度、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基本举措

  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水利部的规章,按照建管并举的治水方针,积极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造就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水利部、海委组织的培训班;二是规定各级水政队伍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水政水资源等专业大专函授学习。平时还注重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个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目前,我局大部分专(兼职)职人员,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同时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监察证。全部水政监察员达到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调动了水政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迈进文明、规范、高效的新阶段。同时执法工作也得到广大群众、地方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3、执法装备逐步改善

  配备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勘查等工具对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专项资金900多万元为基层执法单位配备了部分水政执法专用车,电脑、数码照相机、录像机、望远镜等一大批执法、听证工具和设备,使我局基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日常巡查和执法交通装备不足的问题得到改善,水政执法反应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得到加强

  近几年,我局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坚持集中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周密的部署,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大联动活动,具体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各单位上下、左右,以及与其他部门内外联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查处破坏河道、堤防违章建筑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违章建筑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防洪法》赋予职权,查处了一大批水事违法案件,据统计,x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维护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水行政执法依据欠缺,影响执法力

  在现行的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存在着缺陷,给执法工作带来严重阻碍,降低了水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以漳河采砂为例,新《水法》对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禁采区和禁采区均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仅提出“由国务院规定”,至今国务院没有出相应配套的规定,可谓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条例》由于出台较早,处罚规定相对较弱,主要是“警告”、“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没收不当收入”等,可操作性较差。比较管用的“罚款”,对有的违章采砂户来说也只是“罚我一千,我一天能赚回来,罚我一万,我一星期也能赚回来”。过小的罚款额度对暴利的采砂行业已威慑不大。导致不少业主宁可受罚,不惜铤而走险。因此,对于一些违法采砂,更是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在实际执法管理过程中,只好打“擦边球”,应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诉讼,没有胜算的把握。

  2、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局各级水政队伍通过素质教育,执法水平虽然有了大幅提高,但离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要求还有差距。目前队伍结构中,大专生、本科153人,占我局全体水政监察人员的70%,这些人员大部分工作在总队、支队,基层大队占的比例相对较少;队伍中懂业务的'少,半路出家的多;执法水平总体不高,各单位之间存在差距;一部分水政监察员既无法律知识,也无水利专业知识的实际情况存在,即便有专业知识的水政人员有的也不具有独立办案能力、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导致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一些案件不能彻底查处。

  3、水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还不尽人意

  (1)我局基层执法工作存在执法战线长,执法环境差,暴力抗法时有发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如在去年邯郸河务局执法人员就曾经多次遭到暴力抗法,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被打断一根肋骨。

  (2)地方政府干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3)违法案件执行困难。目前基层单位有一部分案件在调查处理终结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或者拒绝受理或者久拖不办,使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如我局的卫河河务局查处的案件中就有3起案件因为上述原因未能及时执行。究其原因,主要是执行难度大,执行成本高。

  4、执法主体地位残缺执法费用不足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只能依据《防洪法》进行处罚,严重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力度;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交叉等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正常进行和执法的严肃性;执法经费不足,多年来每年只有30万元的执法经费,对于全局45个执法单位来说是杯水车薪,使更多的水事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水政监察人员便装执法,严重影响到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执法装备同一标准配置,没有考虑执法任务的区别,执法难度大、案件多的单位应适当增加装备。

  四、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对水政监察工作的领导

  随着水利建设和水利改革的深入,水事活动中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面对水事活动中复杂的社会问题,必须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配备到水政监察队伍中来。要根据国家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和水利执法工作的特点,切实解决好队伍的编制和经费等突出问题。要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法,把水政监察机构作为各级水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办公设备落实和执法装备落实,强化队伍建设。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水政监察肩负着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依法治水,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建设现代化水利,营造良好水环境的重担。水政监察队伍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当前主要抓好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巡查制度、执法办案制度、培训与考核制度以及水政监察员行为规范等制度的规范与落实,做到管理有序,执法有章可循。

  3、敢于执法,勇于办案

  近几年来,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水事违法活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受人口、资源、环境因素影响,非法占用河道现象依然比较严重,违法势头依然比较凶猛,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而我们的一些执法队伍却执法不到位,遇到困难不敢碰硬。因此,必须强调要大胆执法、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坚持运动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聚执法力量,在水利部门之间、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开展水行政执法大联动,增强执法力度,扩大执法影响,提高执法效果。强化执法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相关部门的支持。要主动与法制、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通过沟通一方面可以防止水政执法在复议、诉讼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的被动,另一方面也使各相关部门对水政执法案件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和执行。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按照水利部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八化”的要求,各级水政队伍一定要有专职的队伍、专职的人员、专用的装备,否则办案规范化、执法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要积极开展水政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一支执法队伍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接受再教育和培训情况。对水政监察员要开展经常性的系统培训,使他们在工作的同时充实相关理论知识,并督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所以建立起系统的业务培训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培训要从实际工作出发,从水政监察员的实际需要去组织,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打牢执法能力培养的基石。在加强培训工作的同时,也要严把队伍进人关,吸纳高素质人才进入执法队伍;对不适合在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法岗位,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和执法水平。

  加强基层水政队伍的建设。目前大部分基层河务局水政监察人员不足,有的只有2名或3名执法人员情况,加上执法战线点多面广,所以监督的效率较差、漏洞较多,往往出现水事违法行为已发生多时,而水政执法单位却迟迟未发现的现象。正是因为对违法发现较迟,不能及时予以制止及查处,也从一定程度造成了执法成本的增大。因此必须要加强基层水政队伍的建设,在水事违法行为多发、易发河段,逐步形成完善的水政执法网络体系、增加信息量,从而达到管理方式从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的转变。

  5、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

  执法中,任何环节的失误,都会导致执法的无效。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要在执法中严格程序,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之外,还要建立起必要的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有效的监督机制,不仅能促进水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防止执法过错,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执法人员的必要措施。今后,上级水政机构应加强对下级水政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建立起必要的备案审查制度,对下级执法单位的重大处罚案件和重大的水事活动,要及时报告、备案、审查。在年度考核中,有关的责任目标要进一步细化,切合工作实际,不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6、强化水法宣传力度,改善执法软环境

  在宣传中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宣传。包括:各级领导机关和涉水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水政管理相对人的广大社会群众。对不同的对象,宣传教育的内容与要求也要有所区别。在宣传方法上,除了采用一般的宣传教育方法外,还根据水行政管理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采用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根据对象的不同,分步骤实施。并应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突出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向广大群众宣传和向各级领导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水法规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期从根本上由水行政执法队伍被动执法向水行政管理相对人自动学法、守法的局面转变。

  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在每一次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时,均应注意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让宣传为执法铺路。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在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信息、刊登新法规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宣传,减少违法行为,同时也减少执法成本。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3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从这次行政执法督导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建设市场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程度高,基础工作比较扎实。

  1、各单位基本做到了法制工作制度比较健全,领导分工明确。县建设局法制工作机构健全,建设执法工作职责分明,基本做到法制工作有人专管,依法行政工作有部署、有落实;

  2、重视发挥法制部门的作用。市建设局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机构人员配备较强,各项职责全面到位,法制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尤其是在普法、立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中,较好的发挥了法制机构的作用,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县建设局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中,结合本县实际,将部、省、市的有关文件、制度和“xx”普法工作制度装订成册,便于查阅;

  3、重视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xx”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县、建设局、马头工业城建设局和综合执法局举办了行政执法培训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4、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各县(市、区)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完善了规章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基本避免了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建设市场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在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较好的单位是、峰峰、xxx县、xxx县、临漳、涉县、建设局。违法行为记录、执法情况报告和统计报表上报较好的单位是开展较好的单位是、峰峰建设局。

  (二)市场监管情况良好,市场行为比较规范。

  1、从被检查各县(市、区)的在建工程情况看,基本做到了各方市场主体现场管理的台账、资料、日志齐全;建设项目的土地、规划、招投标、质检、安检、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完备,总体情况良好;

  2、大部分县(市、区)建设局设立了专职的建设稽查队伍,峰峰建设局还配备了用于市场稽查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执法仪”,县建设局购置了电动执法巡逻车,加强了对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规范市场行为方面做的较好的是:峰临漳、县建设局。

  3、拆迁工作。大多数县(市、区)的拆迁管理机构比较健全,县、市、县在拆迁许可和裁决方面做的较好。

  (三)行政处罚行为开始逐步规范。处罚案卷查阅情况。检查中发现,凡有行政处罚案件的单位,均能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执行法定的处罚程序和自由裁量标准,使用省住建厅统一印发的行政处罚文书。在处罚程序和案卷质量方面做的较好的是:工业城建设局简易处罚案卷制作比较规范。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处罚程序和案卷制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法制建设方面:一是个别单位法制机构、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不健全,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有的单位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综合执法能力相对薄弱;三是违法行为记录和统计报表制度普遍落实不好;四是个别单位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展开阅读全文

  2、在行政执法程序方面:一是有的建筑工程存在审批程序倒置、时间不衔接现象,个别项目施工许可证在立项、规划之前;二是有的行政处罚存在调查笔录制作不规范、处罚文书使用错误;在内容填写上不认真、不规范、字迹潦草,内容过于简单,尤其调查笔录问题最多。三是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确,处罚程序不完整,有的非法工程没有对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四是处罚审批表不经法制机构审查,有的没有主管领导审批意见,只加盖了局行政印章;五是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及相关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在房屋拆迁执法行为方面:一是今年以来,大部分县的拆迁项目由于是集体土地,不具备核发拆迁许可证条件,因而多采用土地储备或者行政拆迁的办法,拆迁程序上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二是有的县拆迁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突出;三是对房屋拆迁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认识理解不到位,影响依法拆迁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对拆迁文书、案卷、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

  4、在建筑施工现场监管方面:主要存在提前开工、审批手续不全,许可备案文书缺项或不规范、时间倒置,监理人员不到位、个别工程审批时间有涂改现象;尤其是有的县对建设市场存在“重审批、轻监管”,对施工现场稽查不力,对违法行为查处不严,至今无一例行政处罚案件。

  检查组在督导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均当场进行了纠正;对每一个案卷从立案到结案逐一查阅,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不足,并就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如何改进进行指导。

  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详见《行政执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一览表》。

  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选拔素质好、懂法律、业务精、能力强的骨干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上,以适应法制工作的形势和任务需要;二是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查找工作漏洞,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抓紧落实整改措施。要加大批后监管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切实加强对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三是要将本次检查所发现市场主体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作为近期查处的重点,组织力量进行重点调查,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四是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要在媒体上曝光,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组织对市场行为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房屋拆迁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实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形势下,要处理好行政提速、简化程序、特事特办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作出各种行政许可、拆迁裁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和提交的有关材料,依法认定有关事实,按照法定标准、程序,在审核有关资料、程序合法性的基础上作出许可、裁决决定。对达到听证标准的许可、裁决,必须严格依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按照国家、省的规范行政许可、拆迁裁决、行政处罚文书的规定,认真制作法律文书,规范许可证件格式,提高案卷质量。

  3、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要结合国家“xx”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抓好本单位的普法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要经常组织专题法制讲座,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二是针对目前我市实际和各县市区的要求,年市局将加强对建筑市场执法人员和房屋拆迁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以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执法业务知识为重点,以基层执法人员为主要对象,组织培训学习;三是按照市建设局印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化文件汇编》和《行政执法常用案卷实用手册》的统一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现场观摩、交流学习,以及标准化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案卷制作能力;四是要针对区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和当前工作实际,结合部分县、区的要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县的业务指导,派出业务骨干到基层、到执法工作第一线面对面进行辅导示范,进一步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五是要按照执法责任制和层级管理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综合考评活动,督促检查各单位的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批后监管等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要通过上述措施,实现全市执法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全市的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要先行”奠定良好基础。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4

  根据抚顺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状况调查和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抚顺市药监所进行了自查和调研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情况

  (一)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现状。抚顺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授权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职责为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现有执法人员总数19人,持有执法证人数9人。

  (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及执法文书使用情况。本所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农业部63号令),使用的执法文书格式统一为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文书制作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农政发[2006]4号)。

  (三)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情况。本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办公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目前,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经费尚未列入财政预算。

  二、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工作机制和处理情况

  严格执行《申诉和投诉处理程序》(FYJS-Cx11-2007),凡涉及本单位检验方法使用或检验报告的质量投诉和涉及对本单位的工作程序、合同的执行、检验时限提出异议的申诉和投诉,由业务部门组织调查,在《客户申诉和投诉及处理》(ZLJL-18-2007)记录上登记编号,记录调查结果;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畜产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严格实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畜产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一般工作作风问题,调查属实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处理;重大违纪事实调查属实,向受损失方专函致歉,对责任者进行行政处理。

  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和落实方面

  (一)完善协调合作机制。加强与卫生、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协调配合制度。

  (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开展畜产品和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督抽查,提高抽检工作效率,组织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

  (三)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畜产品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和利用,落实好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和违法行为记录制度。

  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方式创新方面

  (一)全市实行统一的兽药、饲料、生鲜乳和畜产品安全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村防疫员对本村畜产品安全实施日巡查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周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区域所对辖区内行政相对人每月监督检查一次。每月监督检查覆盖率100%,规模场(户)每月监督检查覆盖率达50%。县级对辖区内行政相对人每两月监督检查一次。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半年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全年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生鲜乳收购站每季度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和定点监控饲养场(户)半年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其他规模场(户)全年监督抽查覆盖率10%。市级对行政相对人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全年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全年监督抽查覆盖率20%,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和定点监控饲养场(户)全年监督抽查覆盖率10%,生鲜乳收购站全年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其他规模场(户)全年监督抽查覆盖率1%

  (二)加强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即:物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对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加强监督检查和大要案查处。大力推进区域所执法办案,县区行政管理部门要将依法实施当场处罚的简易程序案件授予区域所办理,增强区域所执法监管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建立和实行执法人员考评制度。探索和试行执法人员监管责任单位(区域)量化管理、案件处理时限考核和案件质量评审、监督检查频次和效果评估等,提高监督执法管理规范化水平。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5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市场经济自身无法解决的缺陷逐步暴露,需要国家采用立法规范、经济调节、执法监管、协调仲裁经济矛盾等方式适度干预,使之健康发展。行政执法是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核心部分,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它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机关,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市场退出行为的监管,产业政策的执行,实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了经济发展方向。但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工商行政执法

  政策一旦确定,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广泛性、综合性以及很强的政策性,因此作为一名工商干部必须一专多能,既要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又要熟悉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刑法等综合性法律知识;既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又要掌握新形势、新知识,还要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但目前我们的干部队伍素质与上述要求尚有差距。

  1、基层干部学习条件差。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虽是省以下垂直管理,但工作思路仍没从块块管理中跳出来,尤其是经费保障仍是靠收费和罚没收入,因此收费工作重于一切。一个基层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员的'业绩主要取决于收费指标的完成情况,精力主要放在收费上,对法律、法规、新知识的学习积极性本来就不高,交通、通讯、计算机等硬件配置又差,再加上许多非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也落在工商所头上,造成基层工商所人员没时间也没心思加强学习。

  2、县级局培训条件差。由于经费紧张,县级局主抓的工作是收费、罚没,有利又好操作的就积极去抓,没利、不好操作的就少抓或不抓,收入抓得硬,培训抓得软。基层所学习气氛差,县局机关也不太浓。即使组织了培训也往往因为师资、经费等原因,培训方法简单,内容单调,重形式,轻效果,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太理想。

  3、知识和观念得不到及时更新。管理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三个阶段,成熟的管理工作重事前的预防性监管。在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迫切需要更新知识结构,扩大知识面,掌握网络经济规律等新时代产物,以期有超前的管理水平。但是这些东西与县级局目前的收费这个中心工作有一定距离而迟迟不能得到落实。在当今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新生事物是无法以常规思路对待的,没有充分准备,新事物一旦降临就会措手不及,造成监管滞后、秩序混乱,给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4、工作中有畏难情绪。因为学习不够,财会、金融、法理等基本功不扎实,遇有复杂的案件往往不能胜任,大量精力放在易操作、标的额大的案件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体现权威的大法的执行效果不佳,执法难以形成震慑力。

  二、超脱性无法实现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很强的超脱性才能保证严肃、公正执法,但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却使工商机关难以超脱。

  1、无法超脱地方利益。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心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秩序,在此前提下兼顾地方利益,因而在执法中与地方利益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另一方面,工商机关驻在地方,许多事情要依靠地方。例如,工商部门执法手段所限,执法活动遇阻不能正常进行时,常常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协调,一般情况下不敢得罪地方,自然不易超脱地方而独立执法。

  2、执法时无法超脱公安、法院。工商部门执法一旦遇到拒绝、阻碍执行公务之类的事件,只有依靠公安,公安机关往往会因为警力不足,部分干警有特权思想,不能积极作为的缘故致使拒绝、阻碍执行公务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司法是行政的后盾,人民法院虽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但现在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尚无可操作性很强的规定,工商部门的许多行政处罚因执法权限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法。这样工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协调公安和法院,有时就可能以牺牲我们维护的国家利益为代价,日常工作中也不敢轻易得罪为违反工商法规分子讲情的的公安、法院人员。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6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促进部门依法理财这个中心,在财政行政执法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职能,健全财政监督机构,拓展监督范围,积极探索具有财政管理特色的财政监督思路,将财政支出监督放到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针对支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大了对支农、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科技、国债资金等公共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事前、事中监控的方式方法,促进了相关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扩大了财政监督的综合成效,强化了财政行政执法力度。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改革和发展对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部门执法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现结合近年来我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就如何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加强财政监督职能调研分析如下:

  一、我市财政行政执法的特点

  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的制度保障。近些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按照上级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将《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库管理条例》、《会计准则》等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1、制定措施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我市财政部门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32条,执法职权176项,全部分解落实到了执法具体部门和执法的每个岗位,并明确了各自的执法责任。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效率,防止了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同时在行政许可方面,专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规程》,简便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的审批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接受社会监督,还将政务公开与行政执法考评相结合,实行了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结果的公开,并通过设立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电话、举报箱、局长信箱以及发放调查问卷、聘请服务对象担任监督员等形式进行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2、注重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市财政部门还把行政执法信息管理也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执法人员的档案、实行资格管理,持证上岗,示证上岗,岗位轮换到行政执法岗位的,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目前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无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根据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编制“三定”方案的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以外,我市财政部门只有财政局具有法定的执法主体资格,财政局直属单位、内设科室只是行政处罚的承办单位,在实施财政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均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统一以财政局的名义对财政违法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财政部门办理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实行“办案、审查、决定”三分离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在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必须依法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听证,要按时安排办案人员参加听证会的答辩质证。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严禁办案单位提前向当事人收取罚款或没收非法财物或非法所得。严禁办案单位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参与财政执法活动。

  在财政行政执法的整个体系中,财政监督工作是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决策的分散化、竞争的自发化已成为必然。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市场经济良性运转,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必须进一步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财政监督,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只有从源头上抓好、抓实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才能做到依法治税,依法理财,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国家财力壮大。谢旭人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行政执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更好更快地保障中央重大决策落实到位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论是在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方面,还是在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领域展开的监督检查方面,财政监督工作始终服务于大局,准确把握,积极筹划,全程参与,更加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更加凸显民生特色,更加强调财政监督工作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作用,为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保障重大决策落实的长效机制积累了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学习宣传工作体系,为财政机关依法管理财政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不可否认,我们在财政执法活动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目前财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全日制教育的水平普遍不高,接受财政法律法规以及与财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更少。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财政执法人员重业务知识学习、轻法律知识学习的现象比较普遍,自觉钻研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法律知识的更为鲜见。作为财政执法人员,不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就不可能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也就不可能高质量的`开展财政执法工作。

  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执行等。由于行政执法行为种类较多,故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也较复杂,执法冲突时有发生。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论在纵向间,还是在横向间都应当为实现财政管理的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在现实中执法不协调和冲突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主要反映在部门间的执法协调问题,即“多头执法”问题。这在财政行政执法中也时有发生,如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检查,就存在重复检查的现象,给被检查单位也带来了负担。

  财政监督管理有空白和盲点。就内部而言,一方面,财政部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传统的重收支、轻管理的积弊,财政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收入分配全过程,进而实现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等项职能,仍然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另一方面,囿于工作职责,财政部门有关执法机构存在各自为阵、力量分散的情况。这就造成财政行政相对人既要接受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的财务检查,又要接受会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还要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多头检查使财政执法监督难以形成合力,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最大发挥。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7

  随着xx市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xx市城市系统供水压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针对这一情况xx圣泉水务有限公司结合xx现状和地域特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xx市城市供水压力现状

  xx供水设施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到目前已形成生产能力6万m3/d,输配水管网总长118km(dn≥80mm),用水普及率98%,基本上满足了城市用水需要。但按“城市给水系统应满足城市的水量、水质、水压及城市消防、安全给水的要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98)来衡量,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市民反映最普遍也是制约xx供水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给水管网水压不足,产生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方面。

  1、现有供水系统起点低,城市扩展后显得先天不足。

  主要制水厂江北水厂是建市前按原县城总规选址、征用地和确定最终规模的,至今未能突破单水源、小水厂、以树枝状为主的供水管网,供水水压为低压制的格局。供水范围原来主是要巴河两岸较平坦的低洼区(高位山坡地带尚未开发),且在上世纪80—90年代,城区多层建筑大部分都设有屋顶水箱和加压设备,对昼夜用水量和水压不均匀情况自行调节,所以江北水厂建成初期,供大于求,市民满意,政府高兴,很多潜在问题尚未显现。

  撤县建市后,xx总规几经修编,城市地位升级,供水范围迅速向下游及高位区扩展,且建筑层数普遍增加,小高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原有低压制的供水系统,就显得起点太低,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向中等城市的供水和安全性提高上的转变。表现在:

  1、应有多水源、多水厂及应急水源;

  2、低压制管网的中远端也应增设补压设施;

  3、城市呈梯级开发后,地形起伏变大,应采用分区、分压供水方式;

  4、重新合理布局生产、生活与消防合一的大的环状管网建设;

  5、小高层、高层建筑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等等诸多问题日显突出,原有供水系统先天不足的缺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扩展后新出现的供用水矛盾。

  2、管网建设滞后,供水系统未能全面配套。

  江北水厂生产能力经扩建改造后虽已达到5万m3/d,但管网建设未能同步进行。由于原管网建设缺乏统一、科学、严密规划,现有118km的管网多是逐年小步走“见效快”形成的小口径管网,且大部分呈树枝状分布。近年供水量一增大,瓶颈问题就显现出来。尽管出厂水压力为0.45mpa,但至管网末端已锐减至0.5—0.2mpa,甚至更低。这主要表现在管网末端的南坝片区、后河桥片区、高位区龙泉片区和回风片区。

  3、高位调节水池损坏,直接影响压力调控。

  xx供水区域多分布在离水厂较远的中下游地段,为使出厂水输水干管较均匀地向城内输水,在靠近江北水厂的白云台建有砖砌结构的高位调节水池两个,总容积3500 m3,除调蓄水量外,主要功能是起稳压作用。由于北二环开发建设,水池周围山体截脚和放炮施工作业等影响,致使1号水池(xx m3,)已开裂无法修复,仅剩2号水池在低水位状态下维持工作,使之调蓄和稳压作用大大减弱。管网水压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增加,高峰供水时压力波动尤为突出。目前城区不仅出现高地段、高区位、高楼层欠压缺水,甚至出现了低区供水压力不够现象,如南坝片区、北门片区和后河小区。

  4、新建住宅小区供水后遗症层出不穷。

  近几年来,xx旧城改造,新区开发,xx各处如雨后春笋般建成一片片居民小区商品住宅群,大多数是7—12层的小高层建筑。但供水水压问题从未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从设计、施工到建成交付使用,均无楼院供水加压设施。靠城市供水管网压力是否能直供到顶,开发商似乎从未怀疑过。而实际上,小区室内室外给水系统不完善,供水设施不配套,交房后供水问题层出不穷,高层位住户反映热水器打不开,厕所排便冲不走的欠压问题严重存在,物业管理跟不上,水一通,供用水双方矛盾加剧。5、一户一表供水方式改变后,所需服务水头增大。

  实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以后,多采用首层集中分户,各户分设单根小口径(dn20)主管入户的供水方式,较之以往每户有多根大口径(dn40或dn50)主管分别进入厨、厕、卫的供水方式,管径变小,管线增长,阀门和附件增多,使管道阻力损失成倍增加,对配水管网上的用户接管点处的服务水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所提到的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的要求,相当于将水送至6层建筑物所需的最小水头,而实际上六层住宅“一户一表”所需水头往往要大得多,因此,分户表后,不少用户反映水压不足。

  二、xx供水压力不足解决的对策和措施

  1、近远结合,科学规划。

  为实现中等城市供水目标,按照xx新的总规修编要求,xx年,xx圣泉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供水设计院完成了城市供水专业规划。拟建成多水源、大环网、分区分压城市供水系统。

  2、加大投入,加快管网配套建设和高压区位供水加压站建设,从根本上改善管网水压。

  现已完成城市给水管网改造规划、可研及一期工程的初设评审。一期管网改造(低压)工程已进入第一标段的施工阶段,计划用三年时间,投资6610万元完成一期管网改造项目,使xx供水管网现状得到根本改善,同时为二期建设、近远结合打好基础。二期工程主要解决城市高区位加压供水问题。目前正积极筹备加压站选址、完善用地手续等供水加压站建设前期工作。

  3、增加变频恒压装置和修缮白云台高位调节水池。

  为弥补白云台高位调节水池功能不足,江北水厂在送水泵房增设了变频恒压装置,对稳定出厂水压力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对远端管网压力调节作用不大。为此,积极组织修缮白云台高位调节水池。高位调节水池功能恢复后与变频恒压相结合,实现近、远端水压综合调控。

  4、积极协助用户,在搞好“一表一户”工程的同时,大力推行楼院二次加压设施建设。

  城市供水是一个从水源取水头到用户水龙头的庞大系统工程,要供好水,仅靠供水公司一家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要解决高楼水压不足问题,就更离不开开发商、业主和用户的配合与支持。我们认为,从现状看,推行楼院和小区二次加压供水是解决高楼水压不足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从长远看,也是最可靠最根本的'办法。因为二十多年供水事业走过来的历程随时提醒我们,供需平衡是暂时的、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供需矛盾是存在的,只是迟来与早来的问题。如果不下决心解决好楼院的住宅小区的加压供水设施,供用双方始终会受到水压问题的困扰,尤其是夏季和供水高峰时期。在推行二次加压工作中,为做到有章可循,明确供用双方的义务与责任,应严格遵循和依照国家有关城市供水和建筑给水的法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即国家和四川省供水条例,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等要求“城市公共管网供水水头必须达到28米,多层住宅6楼以下采用市政管网水压直接供水,高层7—12楼实行加压供水”。这些均是协调供用水双方关系,确保加压工程质量的可靠依据。为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城市发展出发,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动员和督促有关规划、设计、开发、施工及物业管理等单位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共同推动二次加压措施顺利实施,使之落到实处,从而解决好当前全城人民用水的迫切需要。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8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根据《xx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开展了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

  一、执法主体合法

  交通运输局是xx县人民政府主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行政部门,是法定的行政执法主体,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管理站、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站是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在法律层面上均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按照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不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情况。

  二、执法权限和责任明确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要为运政执法、路政执法、港航执法三大类,法定的行政职权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监督检查。目前,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均取得交通部和河北省省行政执法证,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行业执法规范,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并按照法定职能,强化道路运输、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依法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此外,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阳光透明。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监督制》、《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并将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发挥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的保障作用,有效地维护了行业稳定,促进了行业发展。

  三、行政执法程序完善

  在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局属执法单位严格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职权职责,落实告知义务。同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定,结合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进行清理规范,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与合法化。

  四、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

  为有效控制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依法进行交通行政处罚,保证了交通行政处罚幅度合理合法。在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工作中,坚持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的原则,一般案件由承办部门上报分管领导审查,再上报至主要领导审批后作出处罚决定。重大案件均须上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在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对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损坏交通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近几年来,我局没有出现任何违反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单位和执法人员。

  虽然,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建设法制社会、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

  1、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时收集证据的'能力和取证种类仍有不足。案件调查阶段执法人员在取证时往往只是给案件当事人做一些简单的询问笔录和拍摄现场照片,以置于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很难形成一个强而有力的证据链,降低了所取得证据的说服力、证明力。

  2、询问笔录过于简单、询问当事人时缺乏技巧。在制作询问笔录的过程中一些同志制作的询问笔录虽然已经能够反应出案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但是有些地方还不够细致,另外在遇到被询问人不配合我们的查处工作时,我们询问的技巧仍然缺乏,询问笔录存在漏洞。

  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推行三项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现场移动执法系统使用频率偏低;现场执法过程影像记录不规范,执法记录仪操作知识欠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时法制人员自身法律知识有所欠缺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将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践中认真予以解决。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9

  市人口计生委按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协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课题研究函的要求,结合本市工作特点,针对全市计划生育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基本情况

  我市属政企合一的体制,辖行政区17个,纯林业局4个。市人口计生委执法机构设在科技法规科(流动人口管理科),行政执法人员2人,一县一市设有行政执法机构并设专职人员,其它政企合一的区设有兼职行政执法人员。全市共有执法人员166人,持有执法证人数为124人,占执法人员的74%;

  法律专业毕业24人,占14.4%;

  大专以上学历139人,占83%;

  五年以上工龄98人,占59%;

  年龄40岁以下的77人,占46%。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完善目标责任

  各县区建立了执法人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我们重新修订下发了《伊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责任制的内容及目标进行分解,建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法和相应的制度。细化了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专用考核目标,形成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模式。

  (二)加强实绩考核

  制定了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考核指标评分表,对全市21个县(市)区局进行考评,先后对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规定落实情况、行政审批和各种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情况、行政收费和处罚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其及时进行整改,我们年终根据责任状的.完成情况将分出一、二、三个档次进行奖励兑现。

  (三)强化机制建设,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近年来我们一直把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作为工作重点,为切实把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百姓真正享受到我们计划生育的惠民政策,我部门多次与人大、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市政府王爱文市长亲自听取这方面的汇报,并做了重要批示,“兑现待遇是企业的责任。可由计生委、劳动局、信访办、纪委联合下文,督促各区局落实此规定”根据市长的批示,市人口计生委与市经济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兑现实行计划生育退休职工享受优待补助的通知》。并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究政策落实;

  限期把当地退休职工符合条件的而没有兑现的人数调查清楚。有条件的地方应全部兑现,暂时无法全部兑现的,应兑现当年的,把以往的历史欠帐做好兑现计划和期限,坚决杜绝新的欠帐发生。

  (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

  今年借换证时机,我们要求全市个县(市)、区、局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在当地政府进行办证、换证,加大了持证上岗的人数。

  (五)加大了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

  我们把每周五定为法律学习日,每人都当老师讲法、学法。重点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立即组织动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单位以及广大群众,掀起学习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热潮。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和计生专栏大力宣传《条例》的意义和内容。分层次组织广大计生干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并利用网络组织千名计生干部开展答题活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困难和问题

  1、基层计生行政队伍不稳定。各区局计生工作人员变动较大,对做好计生工作特别是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十分不利。

  2、一些地方的同志行政执法意识不强,由于没有行政案件或案件少而忽视法律知识的掌握。

  3、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有的地方不按条例规定的标准征收到位。原因一是违法生育的部分人员是农民和无业人员,没有固定经济收入,家庭经济贫困;

  二是流动人口迁移频率快,很难见到本人;

  三是强制力不够,各级法院协调力度也不够。致使结案率偏低。

  四、意见和建议

  1、建议各区配一名专职执法人员,并要求是法律专业毕业。

  2、从上到下层层系统培训,严格考试,不走过场,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0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肩负着规范经营行为和对消费者负责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是消费维权机制的创新。为切实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的建设,充分发挥作用,切实解决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的问题,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就此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运行基本情况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建立以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一是社会反响较好,民众普遍反映有了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投诉维权更加方便,解决问题更加及时有效,对于较快地受理消费者的投诉、防止群体上访事件,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地方经济等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二是提高了消费者素质,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思,还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及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密切干群关系,提高政府威信。

  二、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建设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重视、支持不够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建设,政府虽然发了文件,但没有真正摆上政府的工作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形式而无实质性内容,如人员、经费、办公场地等均未落实到位,单凭工商、消协孤军作战,成效不大。

  2、基层领导认识不足

  一些基层领导对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片面地认为受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纠纷是工商局和消协的事,加上打假维权还需要许多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事,存在着一定的抵触情绪;挂上牌,制度上墙,应付应付算了,工作中存在敷衍的现象。

  3、12315信息化网络建设力度不够

  信息化网络是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现代化手段和技术保障,也是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达到“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目标,但这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12315行政执法效能。

  4、工作人员素质较低,难以完成繁重的维权任务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的工作人员素质较低,难以完成繁重的维权任务。特别是基层投诉举报站的工作人员,因为都是兼职,不注重学习维权的相关知识,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基本的`专业技能,面对消费者投诉力不从心,面对消费者的咨询张口结舌,在消费者面前没威信,不能做到依法调解,以理服人,导致门前冷落。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1、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建设

  要加强与消费者协会的联合与合作,坚持工作互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充分发挥12315信息化网络和消协基层组织的共同优势,在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建立和完善“一会两站”机构,即: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商所建立乡镇、街道消费者协会分会,以行政村和社区为单位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共同负责消费者的咨询、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调解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从而,形成网络,覆盖城乡,方便广大农民消费者和社区居民消费者就近投诉,依法跟踪查处,及时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要广泛加强与各级消协组织的协作,建立健全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联席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调解消费纠纷协作制度、网络资源共享制度和开展相关活动联合行动制度等,形成合力,共同依法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2、拓宽社会和群众参与消费维权的渠道

  要把拓宽社会和群众参与消费维权渠道作为社会监督维权体系的重要任务,充分利用12315信息化网络和“一会两站”的有利条件,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群众投诉、举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通过群众性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和聘请消费维权特邀监督员、义务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3、建立和完善12315信息化网络

  要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按照“整合资源,扩大功能,改造提高”的原则,建立健全12315信息化网络系统,形成快捷、畅通的电子数据信息传输通道。依托计算机网络,建设数据库和分析平台,为实现咨询、申诉举报数据的全面采集、实时传输、数据查询、汇总分析提供网络通道和技术手段。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要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的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解决消费纠纷技能,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力争消费纠纷的解决不出店门、不出市场,努力提高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消费纠纷的和解率。

  5、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

  要高度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者维权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消费维权知识,动员和鼓励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舆论氛围,为建设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积极的作用。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1

  20xx年11月份,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收费管理局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19个县(市、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罚没行为的监督,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次检查采取的方式是:到执法一线实地查看、抽查有关单位罚没卷宗、听取有关单位行政执法情况汇报。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法行为规范,程序适当。但也有部分单位执法情况不尽如人意,与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还不高,不学法、不用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违法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一、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观念淡保一方面服务观念淡保一些执法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认为“管理就是审批、执法就是处罚”,服务意识不强,执法态度生硬,使得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利益化。另一方面程序观念淡保有的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随心所欲,不按法定的程序办事,在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中违反告知制度、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和案件会审制度等法定程序制度,强调自己的管理职权,漠视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往往造成查处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不当。

  二是执法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法》详细规定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建立了从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和制作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程序。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重实体、轻程序”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执法身份;应适用一般程序的却错误地适用了简易程序;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罚款应告知听证程序的却违法不告知等等。如某县公安局的处罚案卷只有处罚票据和处罚决定书,相关的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没有制作,造成程序违法。

  三是执法文书格式不规范、内容不适当。从所查阅的行政执法案卷来看,一些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制作的笔录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份谈话笔录应当有问话人的姓名、职务、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可有的案卷连起码的问话人、记录人都没有。某县公路站甚至将被询问人所回答的内容“格式化”,使得当事人有口难辩。

  四是行政处罚显失公平。同一个案件,对不同的当事人罚款的数额相差很大。比较突出的是案,同时间、同地点、同性质,多罚与少罚的数额能相差9倍之多,甚至对有的当事人不作任何处理。执法的随意性十分突出。

  五是超越职权乱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派出所只能对50元以下的罚款有处罚权,50元以上的应由公安局处罚。但某些基层派出所超越法定职权、违法处罚。另外,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告知当事人申辩权利或告知法定救济途径、救济权利错误等问题。

  二、对今后行政执法的建议

  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行政执法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确保我市的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优化投资软环境,避免因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和改善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建议如下:

  切实加强领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善于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别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彻底摒弃传统的“官本位”观念,树立“民本位”的观念。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的主要领导要认真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要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2

  基层工商所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基础,是履行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职能的窗口部门,是整个工商局的门面,而在这个门面里,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大众对整个工商系统的认知,因此基层工商所的工作,是整个工商系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行政执法又是基层工商所的一重要职能,作为一名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对于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及应对,有如下粗浅体会与认识:

  一、外部执法环境

  国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方针后,要求各执法机关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一大的准则,在这个建立法制社会的大环境下,国家对于工商行政执法有着高标准、高要求,同时工商行政执法受社会、舆论、司法机关,及上级部门等诸多监督,更进一步督促了工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现今,基层工商所基本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从以前的不合法、不规范,转变成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宗旨办案,力争个个是铁案。

  但是在众多监督下,大众也应该看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方面,国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使我国工商行政执法环境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中国行政执法的本身就是具有范围广、数量大、任务重、执法依据的层次和种类多等特点,特别是基层工商所在行政执法中,面对和接触的有部分法律知识缺乏,对于工商的职能不了解的`当事人,执法人员时常会面临言语污辱及打击报复的言论威协,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而舆论环境中也有部分不明真相、跟随起哄的群众以及某些不负责任,为吸引大众眼球,报道偏颇的媒体。这些因素构成了目前压力大的、条件艰苦的执法环境。

  二、内部执法现状

  (一)指导力度不统一

  各工商局根据职能分工划分了各个部门,有法制股、办公室等,而各部门的业务范围侧重不同,但又有交汇之处,对于交汇之处,经常由于所站角度不同,考虑的问题也有不同,从而意见不统一,要求基层工商所执行的也各不相同,这让基层很难得心应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

  (二)重程序、轻实体

  实体指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事物,程序是指法律规定所必须具备的法律要件。可见,程序和实体都是执法中必不可少的,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在我国法制不健全的前几年,工商行政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很多“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但经过几年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及文化素养的提高,全国范围内的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然而,一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践中,对于一些违法行为,执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只要程序有瑕疵,就将行政处罚行为予以撤销;一些人总在程序上大做文章,某些专家在评论一个案件办得是否合法时,总是以程序放在第一位,不注重实体效果。在这些个案冲突中,造就了现今一些工商行政机关过于重视程序,把程序放在第一位,生怕被人发现一丁点的漏洞,而对于实体,相比之下,被人轻视,从而从“重实体、轻程序”走向了“轻实体、重程序”的极端。

  以上二种做法都是违背了制定法律的初衷,制定法律不是为了程序而办案,而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程序与实体是辩证统一的,程序法的功能是辅助性的,国家制定程序,是为了使实体法运用时,更具有公正性,但总的来说程序的启动是以实体法的实现为目的的,所以,不能简单的认为程序合法,实体必然合法,过于强调程序,只能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同时助长了违法行为的气焰,对于完全可以补正的,不影响实体权力义务的程序瑕疵,完全可以及时予以补正,而不是单一的进行撤销。

  三、应对措施

  在分析目前外部及内部执法环境及现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在执法办案时发现违法行为,不但要按照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更要注重发现该违法行为有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以便及时,有效的防治。同时,对于一些人为思想的变化,可能产生的违法行为,及时的预以提醒,警示,做到防微杜渐,将违法行为制止于萌芽状态。

  不可否认,以前的工商行政执法,手段单一,以罚代处;乱收罚款,重复执法,同时,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文化程度较低,然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不断改革与发展中,这些问题都已基本得到了解决,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总之,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的第一线,直接关系到民众心中的工商形象,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执法水平,为基层工商所创立良好的执法环境,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3

  一、基层民行检察在执法理念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固守“重刑轻民”观念

  基层院对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固守“重刑轻民”观念,民行检察部门地位不够,民行业务被“边缘化”的状况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基层民行业务的边缘化导致民行干警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单一抗诉的监督理念

  长期以来基层院民行检察职能是从原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原则性规定延伸出来,只能是发现同级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单一抗诉的监督理念和工作思路。

  (三)偏重于实体性监督,轻忽程序性监督

  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等诸多原因,基层民事检察长期以来偏重于实体性监督,而相对轻忽程序性监督。轻忽程序性监督,使得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走入实体性监督长期陷入的成效差的困境,降低了监督的成功率。

  (四)“唯办理抗诉案件论英雄”的传统执法理念

  基层检察院存在以提请、建议提请抗诉案件、再审检察建议被采纳数作为衡量民行工作成绩好坏的唯一标准的“唯办理抗诉案件论英雄”的传统执法观念。

  (五)以“以监督者自居”的执法理念

  基层民行检察在执法监督中相对缺乏一些合作理念,与法院之间缺乏协商、沟通和交流,民行检察监督权在当事人之间没有保持客观、中立、公正的立场,更有甚者以监督者自居,居高临下,对法院审判工作动辄指手画脚。

  二、影响民行检察执法理念的原因

  影响民行检察执法理念的主要原因,既有思想观念上的偏差,也有自身认识上的不足;既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

  (一)思想观念偏差和自身认识不足

  检察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识不到位,部份基层检察院把民行工作视为软任务,因而推动这项工作发展的举措不到位;部份基层院对民行检察监督职能认识不足,定位不准,缺乏拓展监督空间和监督方式的新思考,把办理提请抗诉视为唯一工作,不能全面履行职责。而民行部门的人员自身也因为工作中的`各种困难而普遍存在消极情绪。

  (二)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和缺失

  1.法定的民事检察监督方式仅为抗诉,而简便灵活的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审判检察建议等,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的法院拒绝受理,影响监督的权威性。

  2.检察机关就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等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缺乏法律根据。

  (三)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民行干警的素质要求是“广博”和“精专”并存,即要求民事检察工作人员业务多样化、领域跨度大、知识丰富化,同时又要求民事检察工作人员专业化。但是基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人员的现状是人员相对匮乏,优秀办案人才往往通过轮岗、竞聘等形式安排到其它业务部门去了,队伍专业化和稳定性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已经成为影响民行检察执法理念和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基层民行检察执法理念的转变和更新

  树立正确的民行监督理念,直接关系到开展民行检察工作的方向、思路和实效,直接影响着民行检察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基层院必须转变和更新监督理念,以适应民诉法修改的新要求。

  (一)牢固强化七个监督理念

  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七个正确的监督理念;一要强化敢于监督的理念;二要强化依法监督的理念;三要强化规范监督的理念;四要强化善于监督的理念;五要强化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平等的理念;六要强化司法效率的理念;七要强化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

  (二)牢固树立多元化监督的理念

  构建“以抗诉为中心,坚决慎重调查渎职行为,积极稳妥开展执行监督,依法有序探索督促、支持起诉的多元化监督格局”,是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的明确任务。多元化监督,既包含了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的多元化,也包括了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的多元化。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必须适应工作格局和办案结构发生的变化,开阔工作思路,摒弃单一抗诉的监督理念,牢固树立多元化监督的理念,保证民行检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牢固树立制约与合作并重的监督理念

  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其与人民法院相互之间形成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因此基层检察机关要树立制约与合作并重的监督理念,这种合作,包括共建信息沟通制度,法律文书送达检察机关备案制度,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4

  一、机构现状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是隶属于市交通运输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71人,实际在编61人,由法定授权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的执法单位,共有执法车辆11辆,其中交通厅配备执法标志车1辆,执法服装全员配备齐全。

  二、队伍现状

  我局实际在编61人,取得正式执法证件的60人,人员来源大部分是解决的政府安置人员内部职工子女和部分军转安置、其他单位外调人员,学历结构为大学本科11人,大专49人,中专1人,专业多为法律和交通运输管理专业为主,年龄结构35岁以下有8人,35-50岁有49人,50岁以上4人。

  三、进人用人机制

  我局自20xx年至今一直未新进人员,而20xx年以前进入的人员少量是军转安置人员,大部分是解决政府安置对象和内部子女,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普遍偏大。自20xx年被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进人用人都是按照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考,现有执法人员的评价、考核、奖惩、选拔工作都是严格按照公务员、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的有关规定进行的。

  四、交通队伍信息化建设

  我局的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都已经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卷的信息化管理方面还未完全到位,由于应用软件程序的问题和实际办案人员在路上现场执法时没有相应配套的设施设备来完善处罚案卷的信息化录入,而导致该项工作的不全面。

  五、深化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模式等方面的做法

  由于行政执法的特殊性和现在行政执法面临的大环境,让我们不得不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体制创新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学习考核机制,按照“三基三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队伍的职能化建设,规范落实基础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水平,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学习规范计算机操作技能,为规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开展部门配合、部门联动,以提高我们行政执法的力度,也能较好地改善执法难、取证难的现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面对广大的经营业户,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付诸于实际的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去,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由于现行的管理体制中还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一个部门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影响大家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由于执法力度不强,执法人员的水平再高,执法难、取证难还是一个没有根本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

  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应从严规范规范我们的行政执法队伍,严把准入关,加强业务学习和素质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化管理进程,增强各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操作性。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5

  20xx年11月份,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收费管理局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19个县(市、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罚没行为的监督,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次检查采取的方式是:到执法一线实地查看、抽查有关单位罚没卷宗、听取有关单位行政执法情况汇报。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法行为规范,程序适当。但也有部分单位执法情况不尽如人意,与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还不高,不学法、不用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违法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一、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观念淡薄。

  一方面服务观念淡薄。一些执法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认为“管理就是审批、执法就是处罚”,服务意识不强,执法态度生硬,使得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另一方面程序观念淡薄。有的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随心所欲,不按法定的程序办事,在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中违反告知制度、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和案件会审制度等法定程序制度,强调自己的管理职权,漠视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往往造成查处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不当。

  二是执法程序不合法。

  《行政处罚法》详细规定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建立了从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和制作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程序。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重实体、轻程序”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执法身份;应适用一般程序的却错误地适用了简易程序;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罚款应告知听证程序的却违法不告知等等。如某县公安局的处罚案卷只有处罚票据和处罚决定书,相关的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没有制作,造成程序违法。

  三是执法文书格式不规范、内容不适当。

  从所查阅的行政执法案卷来看,一些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制作的笔录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份谈话笔录应当有问话人的姓名、职务、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可有的案卷连起码的问话人、记录人都没有。某县公路站甚至将被询问人所回答的内容“格式化”,使得当事人有口难辩。

  四是行政处罚显失公平。

  同一个案件,对不同的当事人罚款的数额相差很大。比较突出的是赌博案,同时间、同地点、同性质,多罚与少罚的数额能相差9倍之多,甚至对有的当事人不作任何处理。执法的随意性十分突出。

  五是超越职权乱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派出所只能对50元以下的罚款有处罚权,50元以上的应由公安局处罚。但某些基层派出所超越法定职权、违法处罚。另外,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告知当事人申辩权利或告知法定救济途径、救济权利错误等问题。

  二、对今后行政执法的建议

  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行政执法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确保我市的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优化投资软环境,避免因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和改善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建议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

  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善于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别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彻底摒弃传统的“官本位”观念,树立 “民本位”的'观念。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的主要领导要认真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要集体讨论决定。

  (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首先,要整顿现有行政执法队伍,坚决取缔没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对没有合法依据、随意将执法权委托给下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行使的执法部门,要依法追究领导责任。

  其次,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建立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思想作风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录用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合同工、临时工和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要选拔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法制工作队伍,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本地本部门包括行政执法监督在内的整个政府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各级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点查处不依法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三)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行政执法新形象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在实施具体行政处罚时,要认真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一是对于情节轻微又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原则上不予处罚,要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自觉改正。

  二是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说明应当处罚的依据和道理。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努力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三是要把查处和引导结合起来,疏堵结合,服务发展。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引导企业或组织依法经营,尽量避免使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严厉的行政处罚种类。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6

  根据市商务局为推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调研提纲,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就近年来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依法展开对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由单一的生猪屠宰执法正式步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行列。截止20xx年底,我县已展开的执法项目有生猪屠宰、酒类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和洗染业等。20xx年,执法出勤2114人次,立案办结案件276宗,其中:成品油193件;占70%;生猪屠宰15件,占5%;酒类流通32件,占12%;零售商促销、再生资源回收等36件,占13%。处理涉案人员158人次,没有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案件来源:举报案件,占18%;市场日常巡查案件,占82%。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商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5人。现有在岗人员22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编14人,企业正式职工4人。装备方面,更新执法专项车为3辆,摄影机1部、录音笔2支,照像机5部,电脑5部,全体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上岗。

  二、主要措施

  (一)队伍建设。我局将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视为提升商务工作形象的主要抓手,从抓队员素质入手,树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多年来,执法队伍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办案现象。

  (二)制度建设。建立学习、执法过错和责任追究、奖惩、案卷归档等十项执法制度,并逐项严抓落实。

  (三)法制建设。申报办理执法主体资质证和核定非行政许可项目,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准确定性、依法依程序办案,把案件办成“铁”案。近十年来,没有出现一宗因执法不当造成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向法院起诉的案件,提升了执法的公信力。

  三、试点变化

  自20xx年我县商务被列为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以来,对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一是提升了部门的整体形象,在部署工作中站在国家试点县的层面来高标准安排;二是执法人员的对自身的责任要求更高,能各自以更高的起高,从点滴事情做起,规范自身执法行为。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力推进,优化了商务局工作的自身形象,对管理整个社会商业发挥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四、问题和建议

  (一)争取立法保障,提升商务法律地位。从20xx年到现在,商务部门的政策法规和办法只有《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作为国务院条例出台,具有一定的执法权限。生猪屠宰移交畜牧部门后,商务部门剩下的.大都是部门规章办法。包括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二手车市场等规范管理,都只能借助公安、工商、卫生、质检、安监等部门的力量监管,缺乏相应的单独执法权限,造成管理困难,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被用在了协调各部门关系上。多年的实践表明,对违法行为只有及时、有力、严惩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而当前在商务执法工作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惩处措施,仅仅靠部门规章、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特别在行业管理方面,陷入了管不了、管不好的尴尬局面。在商务执法方面,应适当增强执法权限,争取可以单独开展全程执法。例如,在酒类管理执法上要贯穿从生产销售到上市流通、到消费终端整个环节。因此,必须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管惩处力度,提升商务法律法规的法律层次和地位。

  (二)办案经费不足,极易造成重处罚、轻管理、以罚代管的现象出现。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和衔接,出台相应的政策举措以落实。

  (三)加强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7

  为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有效提升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38号)要求和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商务厅近期到新乡、三门峡、汝州、孟津等市县商务局及执法机构就基层商务执法有关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深入一线,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走访执法单位等形式,以点带面,对各部门和机构开展商务执法和监管、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商务综合执法和监管工作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12月,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53号),就全面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作出部署。,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的通知》。第一次提出流通领域市场监管的概念,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概念较商务行政执法更贴近商务工作实际,也更易于被群众接受,同时监管也涵盖了行政执法的内容。上述两个文件出台后,商务部、财政部以创建“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单位”为载体,在全国实施了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6年来,全国约一半省辖市(州、盟)、四分之一县级商务部门组建了包含省辖市级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市县两级商务行政执法两大机构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其中河南省监管体系已覆盖所有市县和一半城市区;组建省市县三级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机构127个,商务稽查(行政执法)队伍151支,监管工作人员3140余人(解决全供事业编制2527人,差供、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约300人)。

  在打造监管体系、组建监管队伍、力求监管体系覆盖到所有市县区基础上,为改善监管机构办公条件、提升执法装备和监管水平,进一步夯实监管工作,全面履行商务监管职责,从起,河南省商务厅以“达标示范工程”、“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为载体,实施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已确定“达标示范工程”市县16个,“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市县35个。在此举措引导下,已有部分县(市)尝试监管重心下移,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商务监管派出机构或设立商务专员,负责配合县级商务监管机构市场监管工作。目前监管领域已涉及生猪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零供交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交易、典当、拍卖、外派劳务等,全省商务执法和市场监管工作已经展开,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不少基层执法单位也形成了一些较有成效的做法,初步积累了一定经验。

  二、执法商务行政执法基本现状

  (一)执法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置。商务系统基层执法队伍以各县(市)、区商务(商业)局和商务稽查支队为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违反外贸、内贸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外经贸和内贸流通领域的监管、检查工作,打击流通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成立商务稽查支队以来,商务执法队伍逐步建立,充实了执法人员。在执法队伍建设较好的县区,执法人数勉强能够满足执法需要。行政执法证的发放上,由于起步较晚,机构调整、更名、扩编,目前持有执法证人员少于在编人员。

  (二)执法制度建设情况。市场监管方面,一些单位已初步建立岗位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可追溯的网格化常态条件下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机制。一是明确监管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将不同行业区域、不同行业的每一个经营单位(监管对象)的监管任务明确到直接监管中队、队员,建立市场监管责任制度,分解监管责任。二是建立企业(商户)经营信息档案。做好分区域、分行业经营性企业(商户)经营信息的普查、建档。三是建立市场监管巡查制度。要求监管人员每周对监管区域巡查次数不少于一次。四是建立监管档案(台帐)。档案(台账)应包括巡查时间、巡查区域、巡查企业(商户)、有无发现问题、有问题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问题性质、处置措施、处置结果等内容,要求对巡查情况如实、详细记录。五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责任追溯制度。在建立监管档案基础上,对出现的售假、不规范经营行为,特别是重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事件,在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对监管人员的失渎职责任一并予以追究。六是建立完善市场监管轮岗制度。建立以网格化监管为载体,以市场监管档案为基础,以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和市场监管责任追溯制为核心内容的常态化市场监管工作机制。每年以中队为单位对监管网格进行交替监管。努力做到工作有标准、任务有界定,监管有档案、责任可追溯,执法有程序、处罚有依据,业绩有记录、考核有凭据。规范执法方面,普遍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配套制度、规范罚没物品管理制度以及《河南省商务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河南省商务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河南省商务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河南省商务行政处罚事前提示制度》、《河南省商务行政处罚事中指导制度》、《河南省商务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等制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面,印发《河南省商务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后,建立和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纳入12312商务举报投诉体系)、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商务执法机构逐渐重视并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三门峡市商务局、商丘市商务局等部门还研究制定了当地的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行政指导文书。其他方面,执法文书归档制度、定期法律学习和执法培训制度等制度也逐步建立和完善。

  (三)职责履行情况。在省商务厅推动和政府法制部门的规范指导下,全省商务主管部门及基层执法单位积极履行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开展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承担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有关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着力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促进公平交易、有序竞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商贸流通健康运行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执法装备经费保障情况。目前,执法装备经费由县区财政按照预算统一发放,商务稽查支队基本配有执法制服和执法车辆,部分人员配有电脑、执法记录仪。但从整体上看,执法装备较为匮乏、落后,有待更新和补充。各县区商务稽查支队均为核定事业编制。各地区由于情况不同,有些为全供事业编制,有些为经费自筹自支事业编制。部分执法人员的工资难以得到良好保障。

  (五)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各县负责商务执法的商务稽查支队为前后建立,成立时间较晚。从设立至今,虽努力探索和完善科学的执法方法,建设和扩充执法队伍,但仍存在综合素质有限的问题。一方面,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还有些缺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人员少,面对条款适用和自由裁量处罚等较为专业的问题,易出现认知偏差,给执法带来困难。另一方面,由于执法经验不足,面对复杂的情况,工作方法显得简单,不能较好处理问题和控制局面,不能综合性、多向性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执法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上。目前,基层执法的最主要的问题在于人员编制不足,人员工资等经费难以保障。执法队伍人数不能满足需求。工作人员要面对几乎与人数数额相等的乡镇的几十万人口,工作任务非常巨大。工作人员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局部地区监管不到位。执法装备上。各县区商务稽查支队的执法装备由各县区财政负担,不同的财务状况导致了执法装备配备上也参差不齐。当下,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执法工作的一个重点。执法记录则需要依托于执法记录装备的落实,通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笔、照相机等设备,将执法的全过程记录在案。另外,在出勤车辆上,部分稽查支队仍在使用近乎淘汰的面包车,影响了执法活动的顺利展开。

  3、商务法律法规问题。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方面,一些商务法规规章制定较早,难以应对当下工作中的新实际,在现实工作中难以适用。另一方面,在商务领域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中,除《生猪屠宰监管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它的均是部门规章,法律层次低。商务领域市场监管相关规章在整体上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实际执法存在困难,面对违规违法问题,不能发挥强有力的作用,执法工作面临一定困境。

  4、执法干扰存在。一是外部的.干扰。部分工作人员对“服务型”的理解不够全面,把服务与监管对立起来,认为服务就是放宽政策,降低门槛,减少条件;就是要少检查、不检查,违法违规少罚款、不罚款。强调了放宽准入,忽视了条件和程序的把关,致使工作有时出现缺位、错位等问题,出现了重服务轻监管的现象。二是内部的干扰。在商务执法的过程中,仍存在部分“说情现象”。来自当地政府部门、同级单位和熟人之间的说情无法彻底杜绝,一方面是由于目前人们法制观念尚未全面树立起来,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认识不清、态度不坚定等情况,需要加强教育。

  (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现状和困难

  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起步晚,基础弱,但经过商务部、省政府法制办的不断加强和规范,省厅在执法硬软件建设等方面的强力推进,特别是我省广大商务行政执法战线上同志的共同努力,我省商务执法机构和队伍从无到有、由弱变强,执法能力和水平也在逐步提高。随着我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的有力部署和推进,目前我省商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已全面铺开,督导体系已基本建立。但还存在一些困难,诸如上述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商务法律体系不完善、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高、执法干扰存在等主客观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我省商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对此,我们将尽量采取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弥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一)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夯实依法行政基础。行政执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首先必须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培训学习。鉴于目前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薄弱的现状,加强培训学习成为必由之路。如何在保障执勤任务的同时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成为下阶段商务稽查工作的一个重点。二是执法队伍要配强。在下一步执法队伍扩充时,争取要补入那些敬业精神强、素质高、业务精、善于学的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同志,从而起到带动作用,提升整个执法队伍法律素养。三是要不断培养教育执法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目前,各县区的工作条件和人员待遇的确有限,但既然进入执法岗位工作,就应该本着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精神,切实为人民群众负责。四是尝试推行监管和执法重心下移,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善于整合和运用乡镇、街道、村等基层力量,力争使其成为商务执法的“触角”,使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真正“接地气”、“为民众”,发挥出法治“正能量”。

  (二)努力改善执法环境,形成内和外顺的执法氛围。一是加大对商务行政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使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商务相关规章制度,自我约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综合执法机制机制。面对复杂棘手的执法问题和人员不足装备落后的执法困难,基层执法队伍应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与配合协调。三是内部宣讲教育上增强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法”和“情”的关系。

  (三)加强执法投入。面对目前执法装备不足和落后的情况,应加大对现代办公用品、设备的投入,重点是解决较好的交通工具、计算机、手提电脑、摄、照、录设备的配置与更新。同时,注重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手段来助推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以弥补执法力量薄弱、监管效率不高等不足。另外,建议给予行政执法人员一定的政策激励,使之既能够保证执法出勤的热情,又能保证科学执法。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商务法律法规规章整体不完善、难以适应商务执法工作实际的状况,应该积极完善商务立法,推动立法部门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条文,政府法制和省级商务部门适时制定或修改行政执法实施细则和裁量标准等规定。另外,也可通过案例指导的方式将现有的较为成熟的执法经验予以推广。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务执法机构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做到“规范执法,高效服务”,继续加大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力度,进一步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完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通过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为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8

  目前,我国已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消防法律体系。特别是《消防法》的颂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消防工作步上了依法治火的轨道,为消防行政执法和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和企业经营模式的不断转化以及中国加入wto,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消防监督工作,正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笔者结合自身近十年来消防执法经验,就当前消防执法中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剖析,有了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当前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二是以罚代拘,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三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有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搪塞推诿,故意拖延,对于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使用、开业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2、执法程序不完善。一是内部行政审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没有建立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的虽已建立,但审批把关不严,形同虚设。二是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在:有的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又不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四是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整改不彻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

  3、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低,不能适应当前消防管理的需要,对消防工作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消防监督业务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少、业务多,致使执法干警进行业务理论和法律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时间大为减少,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在实施监督管理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表现不出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这种业务上的不熟练,长此以往就会降低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力度。

  4、消防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制岗位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法制人员难以在消防执法中发挥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执法责任落实不够。特别是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监察机构,但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对执法过错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有的虽然发现了但打不破情面,硬不下心肠追究责任,对监督人员起不到规范、惩戒和教育的作用。

  5、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目前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乐观,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甚至是防火重点单位有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对职工没有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制观念未能在群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二、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意见

  1、要积极适应加入wto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法规立、改、废进程,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抓入世后的过渡期,对现行的消防法规,包括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认真的清理。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立、改、废的`工作。特别是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消防法规,涉及的消防法规要抓紧制订完善;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一些法律条文和技术规范、标准要及时废止。

  2、切实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消防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为此,消防机构要建立业务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及时组织考核。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3、强化消防执法监督,规范监督机制。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一是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二是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执法程序;要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4、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教育,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环境。要以公安部61号令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要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要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5、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有偿化的新路子。消防监督工作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特点,要大力发展和充分发挥各类代理和服务性质的中质组织作用,发展社会上诸如法律、会计、建审、特种设备检测等与消防监督工作有关的中介组织;由他们来承担部分消防安全咨询,科技指导等有偿服务项目,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改变消防监督员包办代替,政企不分的工作方法。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9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斌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于3月31日至4月1日,就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青工路便民市场、富强南路人力市场、鞍山道五四市场、学府道市场的清理整顿情况以及东宝明胶西侧、和平三队、昌福村、三道沙河村、和平市场等地违法建设的拆除情况,并与市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牛俊雁、副秘书长刘程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我市于xx年3月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行使城市规划、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以及部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三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市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做出了积极努力。特别是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个目标,强化落实创卫任务,全面履行市区两级城管执法职能,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体现在:

  (一)建章立制,理顺体制,城管执法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市执法局成立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包头市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包头市店招设置和迎街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包头市社会市面商店展示、促销、文化、体育、庆典仪式和宣传活动管理办法》、《包头市城区道路公共场地分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和完善城管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确立了“市区结合,以区为主”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确定了城管执法职能和两级执法主体,明确了市执法局与市规划、建设、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的执法职能衔接问题。推行并逐步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制度,把城市管理的重心落实到基层,形成“包片划段、明晰权责,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疏堵结合,强化市容市貌长效管理

  三年来,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再评选、创卫等重大任务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开展了数十次大规模的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和各类标识专项整治行动,共治理“六乱”现象5万余处;取缔乱设灯箱、立地广告3200余处;取缔烧烤摊点800余处,规范100余处;规范工地围挡289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万多份,有效改善了城市市容环境。针对市容市貌执法管理的特点,采取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如在整治占道经营零散摊点的执法中,不再简单地取缔封杀或罚款处罚,而是从便民利民出发,管理与服务并举,积极联系场地,寻找市场空闲资源或新开市场,引导占道商贩“进店面、进居民小区、进市场”规范经营。通过服务,把“强行取缔”变“合理安置”,既达到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商贩的经营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严格执法,日常巡查,抓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拆除工作

  三年来,重点对g6高速公路两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共组织大型拆除行动1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5000人次,执法车辆6600台次,动用大型工程机械400台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300多处、100多万平米,拆除违法圈地3000余亩,砌墙2万余延长米,拔除违法栽种苗木近60万株。通过有力控制和拆除非法建设,为市区两级政府直接减少征拆费用约20亿元。每天均保证400余名执法人员(占全系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一线巡查,对违法建设基本做到了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力求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增量为零、存量递减”的目标。

  (四)内练素质,强化监督,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市执法局组建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效率高、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先后制订完善了《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规定》、《行政处罚案卷规范》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系统、科学、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抓岗位培训、组织技能竞赛、开展理论研讨,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案件处理能力明显提高;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严格落实城管执法人员的“五条禁令”,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设立12319群众投诉举报热线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积极办理市民和社会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投诉。xx年,全系统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11件,除名和处分违规违纪人员21名。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得分和排名较以往都有所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主要职权等仍需进一步明确

  目前,国家还没有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其他城市的城市管理从体制、机制上都不统一。我市在成立执法局时,按照三定方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集中行使“7+1”项职能,将城市规划、绿化、市容卫生、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行政处罚职权统一由执法局行使。这些职权都是从其他部门划转过来,划转的职能也不很完整,其主体资格、主要职能、管理权限、强制措施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都没有完全理顺。另外,城市管理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这些法规都是一些专项法规,互相之间没有呼应,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漏洞和矛盾。执法队伍对一些违法行为的查处,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二)行政执法的机制还不顺畅,科学、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仍未形成

  目前市区两级执法部门之间的管理体制不畅,没有形成全市城管工作统一领导的格局。我市现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管体制,市区两级执法局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指导关系,难以对区局形成有效的管理,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同时,城管执法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执法职责存在交叉,科学、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仍有待建立和完善。

  (三)由于市场布局不合理,城市管理难度加大

  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在我市一些新建小区和街道依然较为突出。流动摆卖、乱设摊点,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市场周边环境脏乱差,给城管执法带来很大的工作难度。虽经多次整治,但效果不理想,主要是因为市场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相对规模较小,难以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和个体商贩的经营需求。如果只是一味取缔整治(即堵),而不能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市场(即疏),违章占道经营的问题将会不断反弹,屡禁不止。

  (四)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现代城市管理需要现代的科学技术手段。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数化已经势在必行。积极推进数化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将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我市目前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对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的监管仍是传统的人力为主的管理模式,管理效能较低。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市执法局仍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一直租用着个体企业的用房,几个直属大队都分别借住在临时场所,办公设施陈旧、环境拥挤。各区执法局办公经费仍显不足,执法车辆等必要的执法装备也相对缺乏,这些都一定程度地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城管执法人员临时工及合同制聘用人员占现有人员近一半,这些人待遇较低,素质参差不齐,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引起了群众的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习惯于“以罚代管”;还有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的行为,损害了队伍形象。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城管执法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机制

  要结合我市实际,总结工作经验,适时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明确城管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职权责任、管理依据、工作规则,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纳入法制化轨道。要修改完善城市管理相关办法,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城管执法的考核办法,建立有效的奖惩考核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目的,合理调整政府有关部门之间以及市区两级城管部门之间的职责与权限,进一步明确划分和理顺各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分工,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城管执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代表着政府的.形象,需要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要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自身素养和城管意识,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自愿地理解、支持、参与、配合城管执法工作,鼓励市民对违法行为履行举报义务,从而为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合理设置便民市场

  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中要统一考虑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居民生活需求和居住小区功能配套等问题,科学合理地规划设置农贸市场、便民商业网点等。要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从源头上解决马路市场、市容市貌杂乱等问题。同时可以考虑在尚未配套的老旧小区、市民聚居区、背街小巷划出一些空地,作为便民市场。特别是在低收入群体集中的地区,投资建设一些低租金或者免租金的菜市场,在解决居民生活需求的同时,兼顾解决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生存问题。

  (四)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要抓紧做好城市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立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的数化监控体系以及市民投诉平台。尽快实现数城管,有效优化管理资源,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城市管理事件的及时发现、统一调度和快速响应,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五)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要牢固树立城市管理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既要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职责,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推行文明执法,着力改进执法方式。要从实际出发,关注民生。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要通过提高管理与执法的服务意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要大力推行阳光执法,通过建立内部监督制度,提高管理与执法的透明度,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于广大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六)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树立城管新形象

  要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实行执法人员业绩考评、资格管理和轮岗制度,切实提高聘用人员待遇,增强执法队伍活力。要逐步改善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确保城管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安排。要深入研究执法安全保障问题,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建立城管执法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20

  一、基本情况

  20xx年4月18日——4月30日,开展调研,深入教办,深入学校,与广大教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分管教育的领导,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意见。

  调研方式为:

  1、个别访谈

  随机访谈学校领导干部、教职工,听取他们对我领导班子及班子及成员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围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等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征求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2、召开座谈会

  座谈对象为:学校的分管师训工作的副校长和中层干部、

  教师代表5人,召开座谈会,征求他们对进修校领导班子及改进工作、改进作风,以及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导学校教师校本培训工作。

  3、走访“一代表一委员”

  在“走基层”活动期间,要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就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建议。

  4、问卷调查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农村教师培训工作面临三个主要问题:培训经费短缺、培训时间紧张,以及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

  (一)教师培训工学矛盾十分突出问题。调研中对映出基层学校师资短缺,教师往往一人承担多个学科,甚至存在“包班”现象,教师教学任务繁重。外出参加一次培训,相互之间要大量调课,有时由于人手不足,甚至调不动课以后,而且落下的课程都须恶补。同时,赴市里或省会城市路途较远,时间成本和经费成本也都随之增加。因此,农村教师到省会城市或其他大城市参加培训十分困难。

  (二)培训类别的目的性必须明确。调研中反映,基层学校领导、片区教办领导要求,每次培训,不同的类别必须目的性明确,我校在培训对象上是写得清楚,但培训要达到的目的要写明,这校,培训教师、学校领导心中都有数。

  (三)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亟待提高。调研中各校代表、领导反映到,当前的各级教育培训大多是城市教师和农村教师共同参加,而且城市教师数量居多。因而,授课内容往往根据城市教师水平来设定,过于强调前沿性和国际性,城市化倾向明显。教学观摩也是在城市优质学校举行。农村教师在培训结束,除了感叹城市学校硬件设施豪华和城市教师水平高深莫测以外,很难有实际收获。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培训层次的设计要多样。调研中反映到,教师教育要考虑到不同教龄、不同学科、不同学历教师的不同的需求,要注重参训教师的个性化需求和主体地位,在培训内容的设置或选择上,要针对参训教师的实际需求,必须打破“全县统一安排,忽略教师差异”的状况,针对学科性质和教师的差异,为不同教师提供不同的培训内容。

  (五)培训模式要不断创新。适应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化,采取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远程培训、送教上门、校本研修、组织名师讲学团等多种有效途径进行教师培训。积极开展教师远程培训。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将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采取混合学习模式,开展大规模的教师培训。在培训师资的选择上,将那些有学识、有经验、有较高威望和认可度的一线教师列为重点考虑对象,让一批有厚实的教学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一线骨干教师承担培训任务。

  (六)培训方法要不断创新。改进教师培训的教学组织方式,倡导小班教学,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鼓励教师自主选学,在培训课程内容、培训时间、培训途径、培训机构等方面,为教师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选择机会,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七)培训收费要减免。调研中学校领导和片区领导算了一个账,以目前农村学校收入来看,每次培训的培训费加上差旅用很要几百块钱,学校教师每年轮训一次,费用很高,还不说到省市外出培训。农村学校不敢派人参加培训,农村教师不肯来接受培训,最终导致农村教师受培训机会不足。建议政府买单的培训。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在继续教育培训中,我们需要以终身学习和教师专业化理论为指导,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教师培训理论和方法,坚持以教师发展为本,分析教师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服务。在培训过程中重视教师的主体参与,加强合作学习,分享体验成果,开展实践反思,突出研训一体,发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学习型团体和学校学习型组织的建设,使继续教育集中培训过程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

  1、重视教师需求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工作。

  中小学教师对集中培训的实际需求信息是实施培训的重要基础。及时收集和分析教师对培训工作的需求,有助于提高教师集中培训的效果。只有符合教师的需要且能与教师的知识经验相联系的学习内容,才能真正激发教师的内在学习需求。因此,培训部门和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师要经常深入教师群体,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听课与交流,以及观察教师的日常行为习惯等活动深入细致地分析教师已有的知识经验,了解教师的学习需求。

  2、运用“点菜式”策略,为教师提供不同的培训内容。继续教育要注重参训教师的个性化需求和主体地位,在培训内容的设置或选择上,要针对参训教师的实际需求。在为教师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时,必须打破“全县统一安排,忽略教师差异”的状况,针对学科性质和教师的差异,为不同教师提供不同的培训内容。一方面,进修学校教研员和师训人员、中心校领导和教导、中学领导和处室主任等人员,每人可根据自己的特长确定一个主讲模块,然后由培训部门统一集中后提供给各校。同时,培训部门可采用“问题会诊”的策略,聚焦教学问题,收集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各类有价值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并将研究结果提供给教师,让基层教师自己“点菜”,同时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开展培训,以满足教师的不同需求。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资源,让教师点击自己所需的学习资源。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21

  首先,我代表xx县政府对各位领导来我县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汇报!

  20xx年以来,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纲要》、《决定》)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法治xx的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经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不断健全,执法队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民法制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以来我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印发了《xx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经常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每年年初,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印发xx县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各乡镇和政府各部门着力从认真学习贯彻《纲要》、《决定》精神、切实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感、责任感,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意识。为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县政府制定出台了《xx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为法制培训提供了制度保障。20以来,县政府按照《纲要》要求,每年举办2期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我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等。通过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提高了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1、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我县制定了《xx县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xx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xx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xx县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xx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xx县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积极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听证活动,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政府的网站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适当性、民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健全了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县人民政府各种会议作出的决策和决定进行跟踪督查,限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纪律不严及其他违反党纪政纪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由县纪委、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年终考评档案。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成立政务大厅,将行政许可机关分散在内部多个机构的行政许可权归到政务大厅,努力减少办理环节,从源头上解决“两头办理和授权不到位”问题。

  2、为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城市管理水平,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坚持依法行政,我县于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以“实施六项重点计划,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科学管理,严格执法”为手段,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为创建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为在更多、更广泛的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进行了探索,积累了经验。

  3、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了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认真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执法效果有了较大改善。

  4、认真做好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县政府都组织案卷评查小组,对全县行政

  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从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时限、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评查。评查工作结束后,还专题召开情况通报会,各评查小组分别对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掌握了我县的行政执法基本情况,及时发现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奠定了基础。

  四、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我县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政府的网站为依托,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部门信箱栏目等。对不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办事,暗箱操作,或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行为坚决追究责任,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成立政务大厅,将行政许可机关分散在内部多个机构的行政许可权归到政务大厅,努力减少办理环节,从源头上解决“两头办理和授权不到位”问题。

  做好调解、信访、诉讼、复议、执法监督的衔接配合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及时公正作出决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协调在先,注重用协商、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22

  按照局领导部署安排,为全面了解我中队管理辖区内的执法状况,我中队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走访等方式开展了执法调研,初步掌握了我辖区行政执法的现状。现汇报如下:

  一、中队执法基本情况

  我中队执法人员一名,辅助执法人员三名。负责辖区包括xxx四处,监管企业总数209家,涉污企业92家。其中xx工业园区内企业48家,包含陶瓷、电镀、化工等涉污企业26家;xx工业园区内企业44家,包含电镀、喷涂、热处理等涉污企业36家;xx工贸园63家,包含铸造、注塑等涉污企业15家;xx乡监管企业54家,包含建材、电镀等涉污企业15家。

  二、中队在20xx年以来的执法工作

  20xx年以来,我中队接各级信访案件共计40起,其中部级信访1起,省级信访4起,市级信访17起,县信访局转办2起,县监察委转办1起,县级信访15起。我队均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及时依法进行了处理,对于群众来访及电话举报案件,我队在作出处理后均向举报人回复,办结案件未发生一例上访事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xx年以来我中队共立案处罚xx起,处罚金额xx万元,依法移送拘留公安机关案件xx起,落实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查封扣押案件7起,下达整改通知xx次,对x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公开。

  三、中队行政执法现状

  自开展调研工作起,我中队对其中部分企业进行走访。此次调查企业反馈的信息表明,我队在行政执法中,能够较好地执行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切实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企业对我队执法工作满意度较高。

  四、我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各企业负责人及工人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当前,一部分人环保法治意识仍然不强。他们往往把环保和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只看重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环保法治的重要性。“先发展、后治理”的观念比较严重。有些企业负责人轻视环保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环保执法环境。

  2、对于“散乱污”企业打击力度不够。家庭作坊式小企业较多,且无证无照经营,隐蔽性强,执法难度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内容不足以对损害环保的行为形成惩治效果,“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场依然存在。一些“散乱污”企业责任人无视相关环保法律,仍违法生产经营,严重扰乱了行业的市场竞争。造成了正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为了提高经济利润才会想尽办法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企业对环保治理设备投入。

  3、环境执法人员不足。我中队辖区内企业较多,然而我中队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人员共计4名,执法监管任务繁重,无法有效的对企业进行全面监管。

  4、环境执法培训工作不到位。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肤浅,执行法律法规程序不够规范,适用依据不够准确,自由裁量把握不准,执法素质与环境任务不相适应。

  5、各执法部门协调难开展。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执法部门很难形成合力。

  五、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执法工作建议

  1、加大《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环保执法的认识。落实环保法,加强环境保护,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只有全民积极参与、监督和维护环境,环保事业才能得到快速发展,环境保护才能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和环保法的宜传力度,惩恶扬善,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监督和推动作用,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观念和能力。

  2、定期开展环保专业知识讲座、集中学习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组织研讨典型案例、组织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大对环保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全面提升环境执法人员基本素质和执法水平。

  3、环保部门切实履行好环境统一监管职责,理顺与工商国土、农业、水务、林业等部门的关系,努力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优化环境执法的外部条件,最大程度上形成执法合力。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23

  “从优待警”和“规范化执法”,似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笔者通过认真地对当下的一些基层交警大(中)队调查,发现其中有许多相辅相成的必然联系,如何认定这一命题能够成立?我们不防从这支队伍当下的现状做些分析与研究。

  一、基层公安交警队伍的现状

  公安交警,是一支非常特殊的队伍,人员构成复杂,有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和签有劳动合同的交通协管员。一个时期以来,在基层交警大队中,工资福利没有财政保障的交通协管员占了总人数百分之七十以上,他们已经成了维护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由于这些人工资福利没有财政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要全部靠交通违法罚没款返还来支撑。这样一来,难免就会出现重处罚,轻教育,趋利执法,违规执法的不良现象发生,影响公安交警队伍形象,影响警民关系与社会和谐。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和逢进必考制度的限制,这些交通协管员转为正式职工和正式民警希望渺茫,而现实工作中,他们又总认为自己干的工作不少,和正式职工、正式民警相比,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不对称(他们的月工资在800至1000元之间),因此他们心中常产生不平衡的思想。还有的交通协管员和临时工作人员家中比较困难,上有老下有小,仅靠这点工资难以满足正常的家庭支出,而工作和生活中,他们既看不到前途,也看不到“钱”途,有人抱着干好干坏一个样,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应付工作,更有人为了个人私利,不惜以身试法,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罚款、乱处罚,干出一些严重影响队伍形象的事情来。如何才能管理好这一支队伍,使其规范执法,服务于民呢?愚以为不防从从优待警这环节着手。

  三、德兴“从优待警”促进“规范化执法”的启发

  20xx年以来,德兴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从优待警政策,取消德兴大队一直靠罚没款返还经费支撑交通协管员工资的体制,对德兴大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实行全额保障,大队全体民警、职工的工资、津贴除了由市财政承担外,并按照每人年均30000元公用经费标准给予保障。除保障交通协管员工资外,市财政下拔德兴大队协管员人均公用经费年人均10000元(在此基础上,大队为他们交纳医保和社保)。

  德兴市财政对德兴大队实行经费保障后,德兴大队严肃纪律、严格措施,首先禁止罚没与经济利益挂钩,严禁各科室、所、中队向民警下达罚没指标;其次大队将重点违法纠违量及“五小”车辆管理,作为各中队目标管理考核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全面实行违法行为非现场处罚模式,严格规定一线执勤人员一律不得持有罚款票据,路面执勤民警只负责采集违法信息,违法行为的处理一律交由内勤录入信息系统、并作出处罚决定,所有罚没款全部上交市财政后,不搞罚没款返还,罚多罚少都一样实行经费定量保障,从根本上消除了民警“趋利执法、执法创收”的隐患,从而使队伍的健康发展有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也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更重要的是使民警执法工作重点由过去的重罚轻教向现在的重教轻罚转移。

  四、推广“从优待警”促进“规范化执法”的一点建议

  通过接近三年来的运作,实践证明德兴市对公安交管工作实行经费保障的做法是有成效的、成功的。值得全面推而广之。为此特提以下几点浅见:

  (1)希望国家有关决策层能够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建议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立法层面着手,明确各级地方财政将各地公安交管工作实行经费保障体制,由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在全国推广。

  (2)在通货膨胀高企不下的形势下,逐年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创造条件,逐步提高民警职工和交通协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办公条件。

  (3)切实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确保他们正常休假,定期组织他们体检,给患病的工勤人员适当给予救济补助,对他们子女需入托、入学或爱人需要再就业的,多方给予帮助,解除其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彻底消除公安交警部门“趋利执法、执法创收”的隐患,使他们能够有精力把一切工作重点投入到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上来,造福人民、造福社会。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24

  市人口计生委按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协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课题研究函的要求,结合本市工作特点,针对全市计划生育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基本情况

  我市属政企合一的体制,辖行政区17个,纯林业局4个。市人口计生委执法机构设在科技法规科(流动人口管理科),行政执法人员2人,一县一市设有行政执法机构并设专职人员,其它政企合一的区设有兼职行政执法人员。全市共有执法人员166人,持有执法证人数为124人,占执法人员的74%;

  法律专业毕业24人,占14.4%;

  大专以上学历139人,占83%;

  五年以上工龄98人,占59%;

  年龄40岁以下的77人,占46%。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完善目标责任

  各县区建立了执法人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我们重新修订下发了《伊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责任制的内容及目标进行分解,建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法和相应的制度。细化了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专用考核目标,形成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模式。

  (二)加强实绩考核

  制定了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考核指标评分表,对全市21个县(市)区局进行考评,先后对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规定落实情况、行政审批和各种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情况、行政收费和处罚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其及时进行整改,我们年终根据责任状的完成情况将分出一、二、三个档次进行奖励兑现。

  (三)强化机制建设,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近年来我们一直把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作为工作重点,为切实把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百姓真正享受到我们计划生育的惠民政策,我部门多次与人大、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市政府王爱文市长亲自听取这方面的汇报,并做了重要批示,“兑现待遇是企业的责任。可由计生委、劳动局、信访办、纪委联合下文,督促各区局落实此规定”根据市长的批示,市人口计生委与市经济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兑现实行计划生育退休职工享受优待补助的通知》。并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究政策落实;

  限期把当地退休职工符合条件的而没有兑现的人数调查清楚。有条件的地方应全部兑现,暂时无法全部兑现的,应兑现当年的,把以往的历史欠帐做好兑现计划和期限,坚决杜绝新的欠帐发生。

  (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

  今年借换证时机,我们要求全市个县(市)、区、局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在当地政府进行办证、换证,加大了持证上岗的人数。

  (五)加大了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

  我们把每周五定为法律学习日,每人都当老师讲法、学法。重点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立即组织动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单位以及广大群众,掀起学习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热潮。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和计生专栏大力宣传《条例》的意义和内容。分层次组织广大计生干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并利用网络组织千名计生干部开展答题活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困难和问题

  1、基层计生行政队伍不稳定。各区局计生工作人员变动较大,对做好计生工作特别是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十分不利。

  2、一些地方的同志行政执法意识不强,由于没有行政案件或案件少而忽视法律知识的掌握。

  3、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有的地方不按条例规定的标准征收到位。原因一是违法生育的部分人员是农民和无业人员,没有固定经济收入,家庭经济贫困;

  二是流动人口迁移频率快,很难见到本人;

  三是强制力不够,各级法院协调力度也不够。致使结案率偏低。

  四、意见和建议

  1、建议各区配一名专职执法人员,并要求是法律专业毕业。

  2、从上到下层层系统培训,严格考试,不走过场,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25

  一、调查的原因及目的

  现代社会,面对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和进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正不断面临新的挑战。而企业的发展说到底是人的发展;企业竞争归根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则是提供信息、知识及相关技能的重要途径,有时甚至是唯一途径。当今社会,能始终屹立不倒,稳步向前的企业必定是那些能够使其员工充分发挥自己潜能,体现自我价值的企业,这意味着,企业员工接受培训和继续学习成为了一种必须手段。在帮助公司面对竞争性挑战的过程中员工培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员工培训不仅可以有效地帮助公司创造价值,更可以为公司赢得竞争优势。重视员工培训工作的企业会比他们的竞争对手表现出更好的经营业绩,从而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在面对竞争时更具有优势。培训不仅能够提高员工的专业性、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使企业受益,更能够不断增强员工素质和能力,提高员工的企业忠诚度,并使员工本人受益。故有人说,培训是企业送给员工的最佳礼物。培训是管理的前提、培训是管理的手段。培训不仅为管理创造了条件,其本身就是一种管理的手段,即培训通过满足员工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来激发员工的干劲和热情。企业同时应把培训作为管理的机会和途径,以及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围绕企业的任务和目标来实施培训,并通过培训沟通上下级的联系,掌握工作进展状况,达成相互理解与支持,共同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为了充分了解公司员工思想状态,了解公司对员工培训要求和规划,进一步了解统一化、结构化的公司内部培训体系。本人在百胜公司下属分店肯德基范围内采取问卷的方式进行了一次培训需求调研,共发出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85份,其中有效问卷145份,中层管理人员问卷20份,主管级及员工级5份,现简要对问卷结果加以统计与分析。

  二、调查时间、地点、方法

  1。调查时间:20XX年11月

  2、调查地点:百胜公司下属分店肯德基

  3、调查方法:问卷式调查

  三、调查内容及分析

  肯德基是来自美国的著名连锁快餐厅,属于百胜餐饮集团。百胜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餐饮集团,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3。3万家连锁店和84万名员工,食品的生产质量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声誉和顾客的身体健康,对于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的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十分必要。

  (一)公司发展理念与文化

  1、企业发展方向较为明晰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约有95%左右的员工认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表示了解或十分了解,这主要是与公司目前的业务重点和工作目标有关,但剩余的5%左右员工表示了困惑,这必然会造成实际工作缺乏目标,或者人力资源的较大浪费。

  2、将近九成员工熟知企业的精神和价值取向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它直接关系到顾客的身体健康。因而永远将顾客摆在第一位的的管理思想几乎感染了公司的所有员工,可见企业文化对员工的敬业度和忠诚度起到了较大的凝聚作用。

  3、企业在制度建立及文化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调查数据显示,认可公司有一个非常健康文化的比例达到85%,而15%左右员工则认为一般,没有员工对此表示反对。此外,仅有45%的员工认为公司的制度体系非常完备,而认为不完备的人数达15%。

  (二)组织结构与岗位设置

  1、近九成员工对公司现行组织结构认同,并表示与部门业绩息息相关。公司现有员工中,九成员工对现有机构设置表示赞同,认为现行设置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现行职能职责、业务流程与实际工作衔接较好。依据调查结果,80%员工认为目前的`岗位职能配置、工作业务流程有效,而认为其在实际中有指导性、参考性作用的仅占35%左右。

  (三)人才管理与技能

  1、在人才使用上,中高层管理者获得了较高的支持率。从统计数字发现,在工作任务分安排方面,90%左右的员工认为,店经理做到了用人所长,但仍有10%人员认为存在不公平现象。

  2、中级管理人员急需提升的方面。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多数员工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中级管理人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个人素质,依次为:责任心、上下级沟通、领导艺术、团队文化、公平性、思想意识、员工激励、成就动机。

  (四)团队精神状况和素质

  1、除少数员工外,团队士气良好。在实际调研中,28%的员工认为我们团队的精神非常高昂,60%认为我们团队是一个充满关爱、团结一致的集体。针对团队的特定成员进行调查时发现,约有35%员工反映某些员工没有与整个团队融合起来,表现出例外或特例的行为。

  2、团队的素质能满足工作要求,但总体提升缓慢。据统计资料显示,60%员工认为公司团队的素质与优秀企业相比,总体水平不差上下,25%认为略差,15%认为较差。在员工与团队合作的信心方面,30%员工认为团队正向有利方向发展,35%认为没有变化,20%保持观望状态。在团队素质的提升方面,40%员工非常认同我们的团队正在进步,35%基本认同这一事实,20%表示沉默,5%表示不认同。

  四、今后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目前公司的培训现状,为了让公司的培训更有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培训体系:

  1、加强员工之间相互沟通。不定期的和公司员工进行交流,使员工的意见能够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便于部门之间以及领导和员工之间的的相互了解和协调。

  2、强化员工责任心的培养。针对本公司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特性,对员工加强质量意识的培养,使员工充分意识到缺乏责任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及给公司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从而保证生产有序地进行。

  3、调整人员配置、促进员工技能发挥。针对每个员工的特点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和安排,使其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特长,避免人才浪费

  4、加强团队融合提高团队素质。多进行一些团对活动和考核,以便加强团队合作,从整体上提高整体素质。

  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对各类员工进行不同目的的分类培训,以满足不同工作站不同员工的不同需求。加强员工培训,在良好的人际关系,相互配合的工作环境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以更好的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和斗志,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使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将自然地倾泻出来,自觉与管理者一道,把工作做得尽可能好,不仅让员工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同时对企业有了满足感和归属感。也使企业和员工得到共同的发展,真正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26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南京”建设目标,依照部、厅和市有关法制工作部署,立足服务与保障南京基本实现现代化,建立健全法制工作规章制度及执法监督检查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最近,吴爱英部长提出,司法行政工作要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省司法厅在《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大幅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综合考评得分,在百分制考核中占比达到10%,市里也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行政执法大检查活动,充分显示法制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日益重要的地位,我们必须及时适应工作变化,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我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推动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思想要求上形成一致

  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保障性的工作,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和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正处在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今后随着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增多,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对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还会提出更高要求。但是,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与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认识到做好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一是统一思想。根据当前“法治中国”建设要求和省厅排头兵考核的实际需要,要彻底纠正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可有可无的片面认识,法制工作是涉及司法行政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是所有职能部门涉及其中的事,法制工作的好坏也是所有局领导的责任。因此,我局每一位领导、每一位干部、每一个处室都必须树立法制工作是自己的职责所在、工作所系的观念,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法制机构牵头抓,业务部门重点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明确要求。法制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知识性、程序性较强,上级和同级主管部门较多,工作任务繁重、要求较高,既要完成省司法厅布置的'各项工作,又要落实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交办的任务。我们必须根据当年法制工作重点,结合各项具体业务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把法制工作的“刚性”和具体业务的“弹性”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法制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创造条件。市局、各区局至今没有专门的法制处(科)室,也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致使省、市法制部门布置工作时上下、左右不对口,开展工作难度较大,要向省内排头兵考核先进城市看齐,把设立独立的法制工作机构摆上议事日程。在人员上,要选择政治觉悟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法制干部。在机制上,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制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一整套法制工作制度,形成工作体系。在保障上,不断加大对法制工作的技术、经费等投入。推动法制工作发展水平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形势相适应。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体系建设上取得成效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在多年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形成了一套比较有效的工作方法,但是我们必须要认真总结提炼,上升为切实可行的八项工作制度,初步建立形成我市法制工作规范高效的运行制度体系。一是领导民主决策制度。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共同专题听取法制工作汇报,召开专门会议增强全局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推进我局法制工作明确方向。在遇到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措施出台时,局党组要进行集体讨论、民主协商并形成制度,确保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二是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利用省、市行政执法证件定期换发的要求,建立领证人员的执法、学习培训、考核、奖惩情况专项电子档案,同时实行执法人员动态调整,保证在岗执法人员全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行政复议岗位办案人员要具备省行政复议资格,基本实现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三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实行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立项管理,法制工作部门审核备案,定期通报反馈制度。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工作,建立审核意见反馈机制和已出台文件修正解释机制,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得到保证。四是行政争议解决制度。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审查、复议办案程序,改革创新行政复议审查方式,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进一步加强案件事实的调查和认定工作,不断强化自我纠错功能,确保

  行政处罚主体合法、程序完备、事实证据充分、处罚行为公正、合法、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五是学法用法培训教育制度。将学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日常工作的必修课,列入市委中心组及机关学习计划和公务员年度学习考核内容,扎实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和考试活动。学习内容可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本系统、本部门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六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百分考核制度。根据《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我局也要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列入对区司法局和市局各业务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通过查看区司法局网站、现场查看办公场所规范化设施和是否制订法制工作相关制度,结合平时抽查情况,政务公开情况,按时答复局长信箱情况等,将执法质量、执法监督、执法基础建设等列入百分考核细则,促进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和服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七是法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区司法局、市局各业务部门、各直属单位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情况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法制工作情况、动态、经验、总结、问题、决定和统计数据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八是法制工作理论研讨制度。每年定期组织调研,将法制工作做为重要课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调研课题分解到有关部门、责任到人,安排布置调研任务。并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调研文章,指导法制工作。

  三、充分结合工作职能,在实现载体上持续创新

  法制工作不是一项单纯的业务工作,应该创新实践载体,与具体的业务工作相结合,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法制工作的职能作用。一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把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法制工作的动力,把开展活动取得的成效体现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法律法规应用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在加强法治中国、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建设等方面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开门制定司法行政政策法规的体制机制,体现群众诉求,积极争取群众对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知度。坚持从思想作风切入、从突出问题改起、从实际工作做起,进一步加强执法(业)监督管理,推进规范执法(业)、文明执法(业),为民服务。畅通行政救济渠道,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与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优势,紧紧抓住我市争创“六五”普法全国先进的契机,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队伍学法用法和普法品牌建设两项重点工作,重点组织实施“法律人在行动”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发挥“18法律咨询广场”法制宣传主阵地作用,为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与重大专项活动相结合。在开展“双进双联”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中,充分整合法律服务和纠纷调解资源,建立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协调机制和服务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我市加快经济方式转变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鼓励各区局和基层单位发现、培育和推出先进典型,树立充满活力、务实高效、公道正派、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四是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一方面,认真落实市行权办“权力事项公开统一规范”的要求,对公开事项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有效统一,做好市局行政权力事项数据与市行权办监察系统的对接工作。另一方面,按照省厅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制定我市的具体实施意见,对执法事项进一步确定工作考核点和考核分值,为构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运行机制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和行政执法公开,确认公示我市司法行政全部的行政权力执法事项,实现行政权力网络化运行,促进权力运行更加公开、规范。五是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全系统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加大对《公证法》、《律师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的执法检查力度,并把握年度检查、名册公开等有利时机,突出加强行业机构、人员执法(业)行为的检查考核,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司法行政人民警察等队伍建设,有效避免和减少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27

  我们从全省依法行政检查中发现,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创新理念,积极探索符合城市实际的运行机制和执法方式,变强制执法为刚柔相济,灵活采用柔性执法手段,为寻找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实现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达到良好的行政执法效果作了有益的尝试。为了了解他们的具体做法,我们在xx市政府法制办的协助下,对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和特点

  1.创新执法理念,消除特权思想,树立服务意识。

  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XX年12月8日挂牌成立之始,xx市委、市政府就提出“高标准组建、高起点亮相、高素质执法”的要求。市执法局的领导班子一致认为,要想实现高要求的目标,必须创新执法理念。他们通过外出学习和实践总结,形成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确立了“把城市管理与为人民服务统一起来,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的执法工作指导思想,并以此衡量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两年多来,他们通过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聘请有社会影响的人士和政协委员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活动,使执法队伍中传统的特权观念受到重重制约,并完全转变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实行柔性执法,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行政执法的亲和力。

  城管执法涉及到市容环卫、规划、建筑市场、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公安交通、交通运政、房屋拆迁等方面,执法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给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些城市的城管执法单位为完成执法任务,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扫荡式”、“封杀式”、“铁面式”执法,有的甚至临时聘用能打会武的社会人员参与执法,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的社会形象。其结果是执法环境遭到破坏,抗法事件不断发生,反而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阻力和困难。xx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学习考察和实践,认识到要落实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必须改善执法环境,树立新型的城管执法形象。他们及时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求队伍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公务员的标准和执法资格条件进行人员录用,解决清理和解聘原各类协管员和其他临时人员。他们还适时组建了“女子执法队”,着重招录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进入执法队伍,增强执法队伍的亲和力和专业素质。其次局党组制定了“每周一学、每月一题、每季一讲、每年一训”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聘请专家、教授讲课,执法现场观摩,典型案例剖析,军事化训练等方法,提升执法队伍的素养,树立亲民、爱民和执法为民的理念,培养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目前,xx城管执法队伍已在市民心中建立起了较为良好的亲和形象,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信任。

  3.实行行政服务,慎用行政处罚,增强执法的人性化。

  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城管执法的特点,提出“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要求执法“三先一慎”,即处理违法违章前先敬礼、先说教、先帮忙,慎处罚。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只要判断能用服务的方式解决问题,就绝不使用强制方式去解决,宁可多跑几趟路,多受一些麻烦,多做几次服务也要让问题和谐解决。”如在治理占道经营零散摊群点的执法中,他们不是简单地取缔封杀或罚款处罚,而是积极提供服务。首先从便民出发,联系场地,寻找市场空闲资源,或新开市场,或对占道摊点统一规范,搞好服务后在引导占道经营户“进店面、进居民小区、进市场(超市)”规范经营。既实现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经营户的经营权益。通过服务把“取缔”变“安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城市建筑垃圾清运中治理难的问题,他们专门成立了“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帮助建筑工地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合理制定拉运线路,指导建筑工地设置洗车台和硬化出入口路面,还适时提供清扫人员和冲洗设施,同时辅以动态巡查,使垃圾渣土清运管理大为改善。为了扩大服务范围,他们于去年三月开通了统一的12319服务热线,调动了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执法管理活动。

  4.实行行政指导,减缓执法的对抗性。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据国家法律或政策,对特定相对人运用劝告、说服、建议、示范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相对人遵守或服从法律,以实现预期的行政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是市场经济国家行政管理民主化的要求和趋势,是对传统的行政强制的有益补充。xx城管执法局在日常执法中,事事以劝导为先,规定了小商贩首次违法违章接受劝告立即纠正不予处罚;农民临时进城销售农副产品违法违章只劝导不处罚;残疾人员及下岗职工违反城管规定劝告帮助不处罚;警告有效,不再处罚。他们还印制了《不再违章保证书》,违章人员不再违章并签了保证书的,也不再处罚。再如,在处理藏族群众在市区繁华路口叫卖刀具饰品的过程中,公安部门不便管,他们积极承担起管理职责,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起草具有行政指导性的《致藏族朋友的一封信》,并请来当地民族学院的老师和同学当翻译,与藏族群众沟通和交流。首先对藏族朋友来xx经商表示热情欢迎,同时宣传xx市开展创卫活动的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他们规范经商,并想方设法为他们经商活动提供帮助。藏族商贩深受感动,上百名在街头游荡的藏族商贩有的进入市场,有的自愿撤离街道。在治理马路摊点中,执法队在管理和服务的同时,出台指导性新举措,倡导居民住宅小区和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积极设立瓜果、蔬菜、便餐等方便市民生活的摊点,引导夜间不营业的院内市场,吸纳周边占道夜市。通过灵活运用行政指导方式,大大减少了执法的对抗性,缓解了社会矛盾。我们在xx市街道随机询问了一位正在执法的队员平日是如何进行执法管理的,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四个“劝导、宣传”。可见在xx市柔性化的执法方式已成主导。

  5.实行行政契约,建立执法的互动性。

  行政契约,又称行政合同,它是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依据法律和政策与相对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行政契约同样不象行政命令那样强硬,也不同于民事合同表达的是自由意愿。它是一种弹性灵活的新型行政管理手段。在城市拆迁和建筑垃圾管理中,他们与建筑工地或拆迁单位签订《市区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书》,针对居住区“野广告”治理难的问题,他们与小区物业或管理单位签订《居民居住区“野广告”治理责任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将执法任务转变为相对人的合同义务,增强了相对人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使执法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保障了执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6.实行行政奖励,调动执法的公众参与性。

  行政奖励作为国家和政府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手段,在调动和激发公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发挥了重要的行政作用。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行政执法中尝试使用行政奖励,使市民积极支持城管执法,共同营造出执法的良好社会效应。他们制定出《有奖投诉办法》,与公示电话一并制成卡片向公众散发,对制止或举报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人员均给予100至150元的奖励。同时对在城管执法工作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还给予各种精神奖励。通过奖励,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既激励了公众的参与热情,又弥补了执法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

  7.实行行政扶助,提升执法的感召性。

  行政扶助是国家和政府对社会困难群体和成员给予物质或非物质帮助和支持的行政行为。它体现了国家的责任和关爱。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履行行政扶助义务,推动行政执法的开展。去年三月,残疾人员宋国汉因不满拆迁赔偿规定,拒不搬离其在人行道上开设的废品收购站。执法队员利用平日与其建立起的感情,多次与其沟通谈心,了解其生活情况后,通过多方协调筹措了3000多元资助于他,并一处一处为其寻找新的经营场所,直到其满意。在关爱和诚心的感召下,宋国汉终于同意搬迁,执法队员又利用休假日,帮其将堆积如山的废品彻底清运,过后又多方协调帮其解决再就业问题,使这一有名的问题户成为城管执法的支持者和拥护者。辖区某村道路改造,需要大量砖石回填路基,他们得知后,立即寻找拆迁工地,指导工地将建筑渣土拉运过去,变废为宝,节省了村里的开支,村民代表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他们还积极组织为灾区捐款,许多群众亲切地称执法队员是他们的贴心人。

  8.实行行政调解,促进执法的和谐稳定性。

  调解是我国民间解决纷争的传统方式,它有利于各方当事人在和谐的气氛下,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和矛盾,促成社会的稳定发展。实践中,调解方式越来越多地引入到了行政管理活动中。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处理城市拆迁补偿、夜市及施工工地噪声扰民等纠纷中,积极采用行政调解,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努力沟通各方意见,通过积极疏导协调,寻找共同点,解决分歧点,主持达成共识,化解纷争,使城管中的纠纷反复率大为降低,有力地促进了执法的和谐稳定。

  9.规范执法,刚柔相济,确保执法的严肃性。

  过去,刚性执法一统形势,讲严格执法就产生简单粗暴,讲文明执法又导致执法不作为。为走出执法不是过严就是过宽的怪圈,他们提出“规范执法”,将规范执法作为城管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抓手,要求坚持严格执法,灵活采用柔性方式,实现执法效果和执法目的的有机统一。他们认为,只有规范执法,才能既落实严格执法,又体现文明执法,促成两者的统一。他们建立完善执法责任管理制度,成立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追究暂行办法》、《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理暂行规定》、《规范执法流程图》,印制了《执法人员纪律规定》卡,实行“一岗双责”。通过制度建设,他们明确了从队员到局长的职权责任范围,规范了行政执法的程序、法律文书以及自由裁量行为。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对不属职权范围内的案件必须及时移交,确保了执法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二、实际效果和影响

  通过引入柔性执法方式,在xx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广大市民中树立起了具有亲和力和感召力的崭新形象,城管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大幅提升,行政执法工作也相应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两年多来,全局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引起的行政诉讼;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引起的伤害事件。XX年人大、政协会议期间,该局共收到32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没有一件是反映该局执法人员纪律作风的。实践证明,行政强制并不是保证法律贯彻实施的手段,灵活采用柔性的执法方式,刚柔相济,规范执法,是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提高城管执法水准的一条科学发展之路。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柔性执法方式还仅停留在创新探索阶段,有时仅是因案件需要而为之,未能形成完整的体系和制度。应当广泛开展信息收集和调研工作,制定出系统的程序和办法,确立其在行政执法中应有的法律地位。

  2.对柔性执法缺乏专门的和系统的宣传,未能产生连惯性影响效应。应当抓好典型,有针对性地对适易采用柔性执法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试点和推广,以适应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需要。

  3.缺乏指导性意见和巩固措施。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宏观方向性指导,就有可能使已经树立起的执法形象和形成的经验成果得不到持续性地改进和发展。

  4.城管执法来源于《行政处罚法》,它是一种新型的执法制度,涉及部门较多,对于这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设立,其立法本意是解决行政执法体系中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但是权力的集中也导致了执法主体之间和执法主体与执法对象的矛盾集中。如何正确界定职能,协调权力重新分配后的矛盾,保障行政执法运转畅通,急需国家和省级政府通过制定规范,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责任明晰、关系协调、运转有效、监督有力的城管执法制度体系。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相关文章:

加强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研报告04-18

有关于药品行政执法的调研报告03-22

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的调研报告03-31

商务局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03-29

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04-19

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的调研报告03-29

工商行政执法问题调研报告05-06

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状况调研报告12-15

某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范文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