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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1-03-16 12:22:32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舟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课题安排和岱山县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要求,近期我们对岱山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和绩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保证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2002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200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2007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二、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在农村,相当部分的人认为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牌子列于人民政府之后,人大专职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职甚至副职侯选人之后。从经费保障来看,虽然乡镇人大代表活动所需经费一般会列入财政预算和按实际开支予以报销。但部分乡镇财政困难,代表活动经费不一定能满足,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时,没有给予补贴费或很少补贴,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更难以保证。也有少数地方对人大代表活动不热心、不支持,不为代表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有的因经费问题使必要的人大有关会议和代表活动时间缩短或取消。

  (二)乡镇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

  县委在换届时虽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进行了调配,但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与职责和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专职人大主席少。全县7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镇6万人口的大镇,未能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级别上加强了人大工作,但由于党委书记往往没有过多的精力从事人大工作。有的担任人大主席时间不长,人大业务知识还比较陌生,所以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显得力不从心,给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难度。二是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职过多。绝大多数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职能性质的工作,有3位专职主席和副主席还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及工作组负责人等。使主管的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事关乡镇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得不到及时了解,需要人大主席团决定的事项提出极少,导致人大主席团会议偏少或以临时碰头会替代。三是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全县7个乡镇虽配有人大专职联络员,但实际上都有兼职,有的兼其他工作量占70%以上。从客观上导致了多数乡镇人大工作是“一人决策一人做,孤掌难鸣”,人大干部是“一块牌子一个人”,客观上影响了人大作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发挥。

  (三)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定职权不完善

  目前,《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规定大会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这些负责工作仅在闭会期间起到组织联系、检查、督促的作用,没有设定审查监督和人事任免等职权。导致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审查政府专项报告、监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顺;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提出对政府批评意见和建议要求也有“个别行为”之嫌。另外《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对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仅有原则性规定,对在闭会期间如何组织联系、开展视察调查、行使检查督促、安排述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面未作出具体程序和要求,这就不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工作的具体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弃,“弹性”太大。

  (四)乡镇人大工作监督力度还不强

  一是人代会会期过短。每年一次的人代会虽能保证召开,但有的会议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大会时间只有半天至一天,会期过短,只好简化程序,不能保证代表们的议政时间,难以涵盖全年度需要审议监督的事项。二是代表意识不强。换届选举中过于强调代表的结构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职能力差;在大会上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数量少,而质量普遍不高,一届甚至几届没有形成过大会议案;部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差,个别代表开会从不发言,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轻监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轻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是“太罗嗦”、“找麻烦”,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监督。这就使得人大在开展监督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胆监督,即使进行监督也是敷衍应付,流于形式,显得无力。如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程序比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差得多,多数建议意见的处理都是有头无尾;有的奈于乡镇政府领导面子,代表对答复满意率虽然较高、而问题的解决率且很底。又如有的乡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次数不算少而效果较差,有的在代表活动中,只听政府有雷声无雨影,活动结束或表态后就没有交待。

  三、加强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乡镇人大是乡镇一级的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监督乡镇政府及下属部门工作,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职能。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促进基层实践科学发展观、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保障渔农村三个文明和小康社区建设,从而更好地扎实推进“四个岱山”建设。

  (一) 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党委重视是关键

  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受党委领导,而且多数乡镇人大主席有党委书记兼任,推进乡镇人大工关键在于党的领导。一是建议乡镇党委要统筹兼顾,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在制定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范中,应规定人大主席列席党委会和政府重要会议,以确保乡镇人大能全面贯彻党委意图,了解、掌握乡镇的基本情况,更好地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人大工作。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建议县委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对乡镇党委的考核将乡镇人大工作的考值分提高适当比例,以增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责任心和人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要不断强调乡镇人民政府应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凡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乡镇人大一旦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或决议后,政府必须认真执行。三是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协调配置,给较大乡镇(高亭、东沙镇)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对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人大副主席经几年考察,工作较好的尽可能亨受正科级待遇,专职人大副主席的次序应列于政府副乡镇长前面;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年龄可适当年轻化或离职年龄适当放宽,以保证其能基本任满一届。党委、人大、政府班子的奖励虽略有区别,但应基本相同,主席团工作经费要有保障。对较大的乡镇宜设乡镇人大办,若与党政办合署的,可由党政办副主任兼人大联络员。

  (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县级人大指导是动力

  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事关全县乃至全市人大工作的成效。由于上级人大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是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动力。一是县级人大要促进各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发展,可增加乡镇人大工作列会次数,促使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建设。今年为鼓励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创新争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的指导意见(试行)。内容在原考核标准上作了修改,增加按评估分值确定年度工作一、二、三等奖各一个。希望这个激励机制,能在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和完善,促使乡镇人大工作整体发展。二是县级人大要关注乡镇人大实际困难,通过对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对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传达贯彻,督促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在乡镇领导班子的分工时,建议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尽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别是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工作,便于划清人大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席不宜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和工作组负责人,让他们确保一半以上时间从事人大本职工作。对乡镇人大干部(联络员)的编制、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热心、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三是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人大的宣传、干部培训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建议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力度,把民主法制建设主渠道的人大工作和法律监督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并认真抓紧抓好,防止人大闭会期间无声无像的现象。建议县组织部门、党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列入县管干部培训课程,提高干部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强调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工作和法律监督。建议县乡两级财政部门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落实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中的补贴,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是重点

  监督工作是人大的重点,也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难点和弱点。一是要把握科学发展的重点。围绕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和“十一五”规划的落实,监督政府制定实施好各项具体措施;围绕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关注民生,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积极有序地推进政府工作。二是要不断创新监督形式。乡镇人大的监督方法形式比较单一,既不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热情,也影响了监督的效果。因此,要积极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新路子。如:在人代会上增加专题审议内容,及时监督一些社会焦点问题;采取有效方法促使代表提高撰写议案、建议的质量。在闭会期间要组织代表开展针对性强的调研、视察、检查、评议活动 。三是发挥代表整体作用,增强监督力量。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注重学而为用,如:培训“在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政府工作”、“在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岗位上怎样起模范带头作用”等。乡镇人大要扩大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促进各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要督促政府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增强代表透明度 ,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

  (四) 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依法规范是保证

  目前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没有法定的监督和人事任免职权,没有常设机构和办事机构等问题,会影响乡镇人大政权建设,非常不利依法开展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巳把《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列入法规清理范围和计划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之际,建议县人大通过市人大组织撰写《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修正案向省人大提出,或者通过区域内省人大代表提出这方面建议,同时要求制定出台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守则、议事规则、监督条例、议案建议办理规定、述职和评议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促成修订和完善有关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为加强乡镇人大这一基层政权建设提供法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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