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作为社会工作大一学生的我参加了我校我院赴杭州市下城区艮山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服务团,在艮山街道树园社区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我所在实践的社区:杭州市下城区艮山街道树园社区。位于艮山街道南面,东靠大树路,南接东园巷,西临建国北路,北濒体育场路,占地0.13平方公里,社区楼幢45幢,单元144个,户数2539户,人口约7000人。目前社区内中共党员人数为412人,劳动模范45人。60岁以上老人1487人,困难户30户,残疾人101人,下岗职工899人。
该社区在建设过程当中以“百年树人,科技兴园”为口号,以“奔小康树园信心百倍,建家园我们热情满怀”为宗旨。获得了浙江省示范社区、浙江省绿色社区、下城区四星级社区、杭州市绿色社区、杭州市科普文明社区、杭州市人民调解先进集体、杭州市社区配套用房达标先进社区等多项荣誉。
通过实践我了解到该社区在社区建设上的许多有益尝试和独特做法,同时也立足本专业和此次实践服务团的宗旨开展了一些活动,基本了解了社区事务的处理方法等。总结如下:
一、科普——社区建设的闪亮一笔
树园社区以科普为主特色。其宗旨为:以科学技术为基础,建设多功能型小康社区。
在硬件投入上,该社区建立了两个科普画廊、科普电子阅览室、120米长的科普路径、35米长中国历史文明史、大型科普墙面宣传6块、科普电化投影设备、重点建设的16个科普楼道单元。在社区办公室内,每位工作人员都配备了计算机,社区内形成了内部办公网各种社区活动、通知等都将在第一时间里发布到社区互联网(网址为:www.sysq.zj001.net)上,使得该社区的办公数字化、信息化程度为整个艮山街道最高的。此外,社区每月还编排了科普报:《树园科普》,分发到社区小学和居民楼道当中,以增强社科普舆论建设;到今年七月底共发行了30期。
在此次实践的初期我被安排到社区的科普阅览室对阅览室的日常运作进行维护,通过诸如对社区图书的编码整理、科普阅览室的管理,以及中期阶段与社区党委书记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起组成社区电影放映队在社区公园门口给社区居民播放露天电影,使得我对于社区的科普网络和科普阵地建设情况有了清晰地认知。
网络图如下:
社区作为社会政策的影响人,社会成员和政府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事务涵盖范围广,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在实际的工作当中也有很多的报表、档案、文件等台帐要处理,这点我在树园社区的实践当中也有所了解,如:此次实践恰逢下城区艮山街道进行行政区划调整,街道要求各项工作做好台帐以便移交,在各社区内我们大量的实践同学也都反映有大量的台帐需要帮忙整理,工作十分繁忙。而在树园建设工作当中,根据工作人员的介绍,由于有了自己将科普为主要特色的定位,加强了社区的科普阵地建设,社区信息化、办公数字化不仅使得他们能够率先实现台帐的数字化,及时完成台帐制作任务,避免日常文案工作的堆积,腾出手来专心为居民服务工作。而且还能因此在平时工作的开展当中以此为突破口,确立了工作范围,开展各类活动,迅速地打响了自己的知名度,也由此产生激励机制,使得各项工作走在了艮山街道各个社区的前面,
所谓“纲举目张”由此我感觉:社区在树园社区的实践过程当中必须要树立起自己的特色!由此以自己的特色为突破口,带动起新的建设。
二.“四自”——社区工作者处理事务的精神
社区工作者普遍认为当前的社区工作就是: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
在社区实践了一个月,遇到了些案例,发现社区工作者就是将这“四自”原则贯彻其中。
个案一:缠绵的“水箱事件”
树园29幢90号402居民在日常生活洗梳时发现生活用水水质发生严重变质,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因此要求整个楼道清洗水箱。但是,由于该幢楼房房产性质在历史上属于杭州市财税局、地质局等单位的福利房屋,它的维修并没有转交给房管系统。在房管应该由上述单位负责房屋的维护工作,房管部门也没有义务对这个楼道的水箱进行清洗。
现在该楼道房屋房产关系经历了很大的变化,因此要求该两单位负责清晰也不可能。于是整个工作全部落在了居民自我处理的范围。在该楼道第一次自行协商的过程中,有部分居民表示同意,但是还是有多户居民表示不同意马上清洗,甚至于住在7楼的居民因害怕清洗工作导致房屋漏水,在楼道内贴出公开信,要求在12月全社区进行自来水的一户一表安装之后再行清洗。最后402居民来到社区办公室要求由社区出面作说服、调解工作。
为此,社区的做法是:依据居民的要求向6户暂时不同意清洗水箱的居民发了社区专函,给他们提供场所,请他们在7月25日来社区共同协商解决清洗问题。为此,社区还专门请来了社区义务法律顾问来参与其中。然而到了约定的时间内还是因为参与人数不多,会议“流产”。
在后来的三天内在社区的协作、楼道长的组织下居民有召开了会议,最后又共同达成谅解,请来自来水公司专业清洗队伍来清洗,清洗费用由各居民分担。
在“水箱清洗”的问题上,虽然事后这件事情以水箱得到顺利清洗,没有因此造成房屋漏水的圆满结果而告终,但是从这件案例上也最能反映出当前社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但是这些问题都不是此次小结中要谈的主要内容。在此案例的全过程当中我看到的是社区工作人员始终将“四自”原则放在处理纠纷的首位,强调的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处事方法。
个案二:社区独创性的“君子协定”
社区所辖范围内的:体育场路55-2-104的房主将原用途为“住宅”房屋进行改造,使之成为商铺以便出租。但因此次改造对原有房屋变动较大,易对邻居居民造成影响,且此房屋用作出租后的经营等行为可能导致邻里纠纷的产生。在该房屋的承租方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时被告之由于该项申请易产生上述问题,因此要有房屋所在机构社区盖章同意。承租方便来到社区要求盖章同意。
对于承租方的该项要求,社区的意见是:社区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本身在未经(相关)居民的同意授权之下,无权就关系到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各项事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证明亦或是承担不必要的义务,因此不能私自给予盖章同意。
但由于考虑到社区居民和承租方开展经营活动的愿望和要求,社区的做法是:独创性的拟订了一份“承诺书”:由承租方承诺在其房屋使用期间,正确处理相邻住户关系,绝对不影响相邻方的日常生活,对于可能对居民产生的影响要及时说明取得居民谅解并尽力消除;在经营等活动过程中遵守社区相关规定,尊重邻居权益。而周围居民在得知情况之后也要在“承诺书”上签字表明是否同意态度。在相关邻里居民全部同意之后,表明他们集体授权社区,然后再由社区盖章同意。
附:“承诺书”
房屋“君子协定”在我看来它的主要意义是一个居民间纠纷的“防御机制”。它保护居民的知情权的同时也给于他们以一定的决定权,这些权利的赋予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加深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以此为机会的交流和沟通从而达成双方之间有关事宜的谅解)和促进他们的社区“自我管理”意识的形成,这对于社区建设和发展说是很有好处,也是社区发展当中的为之津津乐道优良成长道路。但是随着权利的赋予,必将带来的是义务增加。在各个相关住户签完字对申请者的要求表示同意之后,也表示了对这项经营活动日后所可能给他们带来的危害有所了解,
也就意味着日后不能再在“协定”上注明的免责范围内的损害再无理取闹。但是这种“协定”的产生和运作从法律上说是没有什么特别依据的,签完了字居民还是可以就侵害提出控告,有无赖者仍然是可以肆意耍闹,所以社区将这份协议书说成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君子协定”。
在这几件居民间的纠纷事务的处理过程当中完全突显出社区工作者们对“社区”这个居民自治组织的认识。根据社区胡敏书记的看法: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在社区的工作当中,当居民发生纠纷,应该由居民自己协商解决,即使在居民一时无法解决的时候来寻求社区的帮助,社区的态度也是先让居民自己通过相互沟通、加深了解,从而自主解决问题。社区此时确定的角色是一个旁听者和资源提供者(提供居民协商的场所和召集居民服务)但是如果自己实在解决不了问题时,再由社区出面调解。而经过前期的交流,居民们多少已经有了共识,处理问题起来也更加容易。这就是一再强调的“缓冲带”。 在社区的实践过程当中这一理论也经过了时间的考验,在社区居民间纠纷的处理过程当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