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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妇女工作调查报告
妇女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保障妇女的社会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本文将介绍2016妇女工作调查报告。
2016妇女工作调查报告(1)
根据市、区妇联工作安排,**开发区妇联于5月份开始在全开发区干部职工和妇女群众中通过召开座谈会、采取问卷调查、信息等多种形式,开展有关新形势下妇女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及发展需求调查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和思考,组织填写调查问卷500余份,开发区妇联根据以上所掌握到的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如下:妇联组织应切实履行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要搞好当前的妇女工作,首先要了解当前妇女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并根据困难找出对策。
一、当前基层妇儿工作存在的问题
1、妇女群众素质有待提高。近年来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妇女在家庭暴力现象中受损害越来越大,主要是由于她们平时很少看书、读报,对法律的知晓率不高,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致使家庭暴力升级,在受到人身伤害后获赔难、获赔低。另受男主外、女主内的文化观念影响,使养育子女和照顾家庭成为妇女同胞的天职,结果许多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外出就业机会,参与经济活动的自主性较弱,由于素质低,没有专业技能,加之不少企业不想承担女性生育等五期保护带来的成本,女性就业难度进一步加大,造成她们经济困难,经济支配权都在丈夫手中,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致使婚姻不稳定,离婚比例逐年上升。
2、留守儿童存在较多的问题。开发区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入),留守儿童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在特殊时期这一群体的生存和权益保护状况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一是 开发区(汊河学校)现有留守儿童156名。调查显示,有31.3%的属父母外出务工,一个星期左右与孩子联系一次,36.5%的半个月或一个月与孩子联系一次,和孩子见面的多为半年以上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家。由于父母常年在外,长期和孩子分离,对孩子缺少关爱,缺乏交流沟通,导致亲情缺失,监护不力,致使一些留守儿童软弱无助,自卑封闭,逆反心理严重。二是留守儿童家庭生活环境情况。从总体情况看,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多数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其中78%的留守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生活,20%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亲戚一起生活,隔代抚养情况较为普遍。三是留守儿童学习情况。从调查情况看,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多数处于中下游,成绩优秀的较少。学龄留守儿童中,学习优秀占15.9%;学习良好,占35.9%;学习成绩一般,占43.7%;学习成绩较差占4.4%。其中,有72.6%的留守儿童在学习上遇到困难需要辅导时首选的是老师,单独选择监护人或哥哥姐姐辅导的仅占18.7%。四是留守儿童心理情况。从调查看,大多数孩子性格内心、孤僻、倔强、与人交往少。在不开心时,都会出现一些 “想早点长大独立”, “想让父母安慰自己”,“觉得没有人关心自己”,“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或自己不如别人” 超长的想法;有些还甚至想离家出走,多为男孩。可以看出,留守儿童渴望父母的关怀与社会的关注,希望多与父母进行心灵的沟通交流,有的因父母不在家而感到遭受歧视、孤独无助、悲观寂寞。五是家庭教育情况。在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监护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学文化程度及文盲的占到60%。监护人教育孩子的知识来源于自己摸索的占49.5%,从长辈那里学来的占33%,而通过专门的家庭教育培训班或家长学校学习的仅占3%。近30%的监护人很少或从不主动与孩子聊天,关心最多的是孩子的学习,其次是生活情况,过问孩子情绪问题的只占13%。
3、妇女干部待遇低。一是妇女干部政治待遇低。主要表现为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偏低,基层女干部交流提拔力度不够,妇联主席、工作多年不能按政策解决退养工资待遇等。二是妇女干部经济待遇低。基层妇女工作比较薄弱,尤其是村级妇代会主任经济地位较低。大部分村妇代会主任兼任了计生专干,这种形式普遍反映较好,但是由于其工作报酬主要来自计生专干这个岗位,因此大部分妇女干部都将主要精力和时间投入计划生育工作,村妇代会主任的角色意识淡薄,做妇女工作的时间比较少。
4、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妇女儿童工作经费不足,给工作开展带来影响。各级妇联组织经费紧张,妇联没有专项经费,开展工作时常因为经费不足而使工作陷于被动。这不仅导致了妇联组织正常工作难以开展,而且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意识不强,不能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半边天”的作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于街道妇联及村级妇代会来说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因为妇联是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来扩大妇联的影响,而开展活动必须牵涉到经费,没有经费活动都不能开展,更谈不上活动的创造性。开发区将妇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即使“三八”妇女节开展活动也没有经费保障,用钱靠临时打报告批经费,由于缺少经费,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较普遍,造成基层妇女组织的影响力和社会号召力有所下降。
5、妇女工作未引起领导重视。各级领导对妇女工作不够重视,这种现象越到基层越突出。许多领导认为妇女工作可有可无,尤其当单位经费紧张时,就要求妇联部门取消活动。
二、建议及对策
妇联组织是党委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新的形势下,党的十七大赋予了包括妇联组织在内的人民团体的许多新使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出发,妇联组织要积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的作用。因此,对于存在的上述系列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在此提几点建议:
1、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政策上对妇儿工作给予高度支持,坚持妇女儿童工作“五个纳入”,加强法律监督,优化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制环境, 司法部门在处理涉及妇女儿童财产案件时,应对其家庭财产进行调查,并视其情况作妇女儿童司法倾斜,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加大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让更多的女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要通过上挂、下派和交流到同级党政部门任职等方式,加大对妇联干部的交流力度。建议将长期在妇联系统工作的优秀干部交流到党政部门或经济管理部门的领导岗位任职。解决街道妇联主席的待遇。积极推荐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各级领导要关心她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经常倾听她们的呼声,积极反映她们的意愿,努力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使她们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培养和温暖,从而不断地激发创造热情,更加积极努力地做好妇女工作。
2、进一步加强能力培训。为全面提高干群素质,要加强多种能力培训。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落实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努力消除男尊女卑、夫主妻从的传统社会观念,帮助广大农村妇女学法、知法、懂法;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典型,提高社会对妇女价值的认同度,帮助广大妇女增强自信。二是要强化业务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把培训学习作为提高基层妇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强化基层妇联职能的一种重要的工作方式和手段,提高各级妇联干部的法律知识、协调能力,为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打下基础。定期组织下岗女职工、女农民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各界妇女的自身素质。针对农村妇女实际需要,联合科协、农办等定期、不定期的组织科技人员下乡,对村妇代会主任和农村妇女骨干进行实用技术培训,让她们学到一门过硬的技能,增强致富能力。
3、为留守儿童成长创造条件。一要净化社会环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中,把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纳入议事日程,从宏观政策方面推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出台有利于外出打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并禁止一切影响和限制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的条条框框,免除一切不合理收费,使打工子女在教育方面享受与城市儿童同等的待遇,重新唤起他们的自信,进而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加大农村中小学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好农村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特别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管整治,彻底清理校园周边的三室两厅一吧,打击不正之风,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镇、村两级要把关心农民工留守儿童作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快本地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乡村的一件大事来抓。二是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在课程教学中加强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还要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情操、个性休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三要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学校寄宿基础设施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校寄宿条件,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学校成为留守儿童的第二个“家”。四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构建社会教育和监护体系。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应尽快做好留守儿童档案的建设工作,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有关情况,帮助解决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问题。要办好家长学校,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对于那些生活较困难和问题突出的留守儿童要特别关注,大力开展走访慰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4、千方百计筹集妇联工作经费。一是要增加各级妇联组织的经费投入,为妇联开展工作拨付一定的专项经费,解决困扰街道、村、社区妇联的经费问题。政府切实加强对妇儿工作的领导,每年不管财政有多紧张,都要留足一定的妇女工作活动经费,以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二是要主动出击,多方筹集,如创办经济实体等。各级各部门要在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支持妇联,上级组织要积极为基层妇联争取项目,加大项目化运作。三是要把活动经费用到“刀刃”——真正能为妇女儿童谋利益上,提高妇联组织的影响力,从而争取社会支持。
5、完善立法相关制度。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必需紧跟时代的步伐,进一步完善立法及相关制度。针对当前妇女儿童权益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明确法律责任追究的主体及程度,提出操作性较强的解决措施。对一些明显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各级妇联应积极主动协调沟通,开展合作,充分利用行政,人民调解等多种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落实。
2016妇女工作调查报告(2)
为全面掌握全区妇女工作和工作经费现状,近期,**区妇联深入到所辖9个乡镇(街道)和565个村、社区,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妇女群众对妇联工作的需求和期待
从调查情况看,妇女群众的需求主要有三个方面:
1、政策资金需求。资金永远是创业的第一需求。近年来,我们大力开展信贷助推巾帼创业扶持计划,积极为妇女群众争取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为创业妇女积极争取低息、贴息贷款。同时,积极参与开展YBC巾帼创业扶持项目,为创业女青年争取无利息、无抵押、免担保的创业启动资金和“一对一”的导师辅导。这些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使广大妇女受益匪浅。但是,今年以来信贷助推巾帼创业扶持计划必须与人社部门联合,妇联作为配合部门,缺乏自主性,贷款手续越来越繁琐,例如农村妇女必须办理灵活就业证,城镇妇女必须办理失业证才能放款,并且必须到人社部门录入系统,等等一系列部门性规定,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妇女贷款的积极性。
2、技能培训需求。近年来,区妇联充分利用女性大讲堂、妇女之家、远程教育网络、新型女农民素质提升大课堂等资源,通过请专家技术员教、组织走出去学、搭乘“阳光培训工程”等形式,对妇女进行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创业本领。目前,全区90%以上的妇女劳动力掌握了1-2门技术技能。但是,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妇女的技能素质明显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当前,新型养殖技术、食用菌生产技术、蔬菜园艺、手工制品技术等成为农村妇女的主要需求热点。
3、就业创业需求。区妇联充分发挥妇女领头人的典型带动作用,在区内培树起一批妇女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带动广大妇女走上脱贫致富、自主发展的道路。通过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打造家政服务品牌,拓展妇女就业领域,鼓励引导下岗无业妇女领办创办阳光大姐、技能培训职业中心等项目,帮助进城务工妇女、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发展。但是,近年来随着区城改造步伐加大,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升级,城镇妇女在短期内难以适应新产业、新企业的需要,就业相关的知识、技能更新较快,渴望岗位、渴望就业指导与服务、渴望就业本领成为城镇妇女的主流性需求。
二、近年来妇联重点工作情况
1、服务中心,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
在农村,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大力实施“巾帼增收倍增行动”、“新型女农民培训工程”,特别是自2015年“XX女性大讲堂”创建以来,“女性大讲堂”成为广大农村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新导航,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01场次,培训农村妇女7.5万人次,培育“妇字号”规模以上龙头企业13个,建立巾帼创业示范基地59处,科技示范基地191处,培树“巾帼科技致富能手”、“巾帼创业带头人”、“巾帼创业标兵”175名,培树市级以上科技致富女能手、农村创业女状元48名。同时,深入实施了“信贷助推巾帼创业扶持计划”,分别与XX银行、邮储银行联合,按照“服务妇女,扶持妇女,便利妇女”的原则,积极为创业妇女协调低息贷款,截止2015年底,累计为599名妇女协调贴息、无息贷款7617.3万元。通过YBC巾帼创业扶持项目,为8名初始创业妇女争取无息贷款40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广大创业妇女的资金难题。
在城镇,坚持岗上抓建功,岗下抓就业,社区抓服务,“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创建国家级巾帼文明岗6处、省级巾帼文明岗9处、市级巾帼文明岗61处、区级巾帼文明岗71处,评选区级以上岗位明星58名。依托阳光家政服务中心、巾帼创业培训中心、康居花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城镇下岗妇女进行月嫂、育婴师、家政服务、财会统计等技能培训,有效促进了妇女创业和再就业。每年定期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春风送岗位用工洽谈会,帮助女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村妇女、下岗失业妇女就业。
2、发挥优势,引导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大力倡导先进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全区721支“巾帼志愿服务队”活跃在基层,成为组织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开展了“治理环境,美化家园,巾帼先行”、“享受读书乐趣,创建学习型家庭”、“从我做起,走向文明,巾帼争当先锋”、“巾帼安监在行动”等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树了社会文明新风。深化“文明进农家”活动,引导妇女及家庭科技富家、文明理家、平安保家、卫生治家、美德立家、和谐兴家。涌现出区级“净化居室、美化庭院”示范村70个、示范户662户、“五好文明家庭”5000户、美德主妇120名、美德家庭200户、好婆婆1600名、好媳妇1620名、婆媳好搭档150对,有效地促进了家庭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家庭成员文明素质的提高。
3、履行职能,扎实关爱妇女儿童
围绕关系妇女生存发展的重大课题,努力营造关注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全区共设立妇女维权岗25处、妇女维权法律服务示范站15个、流动妇女平安之家4处,全面完善了妇女法律援助站、家庭暴力投诉中心等维权机构,建立了妇联特邀陪审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和女职工权益保护定期检查等制度,社会化维权格局初步形成。切实关注困难妇女儿童。实施妇女健康工程,全力做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工作,共为10.8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了“两癌”检查,127名“两癌”患者得到了及时救治,22人得到上级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大力实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救助贫困母亲305名;积极开展“科普助残”活动,为58名残疾妇女发放扶持资金17.4万元;不断深化“春蕾计划”,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捐资96.58万元,帮助4360名贫困儿童完成学业。同时,对大龄春蕾女童提供技能培训后续教育,促进了春蕾女童就业安置。
4、强基固本,不断加强妇女组织自身建设
坚持“党建带妇建”,以争创“五个好”为目标,大力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全区565个村(居)“妇女之家”挂牌率达到100%,并较好地发挥了“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新经济领域妇女组织,组建率均达100%。培树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社区)6处。扎实做好了女性进村“两委”工作,女性进村委会比例达到100%,村“两委”成员任妇代会主任比例达到100%。并全部进行了专项轮训,妇女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
三、各级妇女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1、积极争取妇女儿童发展专项经费。2015-2015年妇女工作专项工作经费每年都是7万元。2015年,我区被确定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国家级示范区,我们抓住时机,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将妇女儿童发展经费增加到10万元。专项经费的落实,为妇联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妇女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经费保障。
2、积极整合社会资源。近年来,我们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以项目为载体,实现与职能部门的功能互补、力量互动、成效共赢。例如,将贫困母亲救助列入政府和社会救助体系,自2015年以来,已救助贫困母亲305名,救助金额达10万元。将贫困学生救助纳入慈善救助体系,从区慈善总会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争取慈善救助款,2015年至今,争取慈善救助款12.5万元。
就基层妇联来说,乡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都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全部实行一事一申请制度。由于经费无保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的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村(社区)妇女组织都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村级妇女工作更是难以开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妇联立足自身特点,发挥组织优势,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服务对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
1、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创新。妇女分布广、流动性强,妇女群众需求逐渐分层次、多样化,对妇联组织的设置布局和运行模式、妇女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服务妇女的手段渠道、妇联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需要进一步探索党委政府认可、社会认同、妇女群众欢迎,更具实效的工作机制和途径。
2、工作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妇联工作经费是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但是我区目前各级妇联组织经费紧张,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区妇联有工作经费但不足,与全国妇联要求的人均1元的标准相差太大;乡镇(街道)妇联、区直妇委会、村妇代会基本上没有工作经费,开展工作时常因经费不足而陷于被动。
3、基层妇女干部待遇需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妇联组织特别是妇联基层组织,承担着越来越繁重、越来越复杂的的工作任务,但是村妇代会主任报酬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全区村妇代会主任大多没有固定报酬,她们的待遇往往是兼任其他职务所得。妇代会主任退职后,大多数也得不到相应的待遇,从而影响了村妇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加了开展工作的难度和阻力。
五、对策建议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妇联组织要破除思维定式,更新传统工作理念,转变传统的工作方法,找准新形势下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引领广大妇女干部以新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化、项目化运作机制,以集中更多的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办大事。
二是积极争取支持,创造良好环境。希望上级妇联推动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保证妇联组织的行政、业务活动经费,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要关心关注基层妇女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提高乡镇、街道妇联干部政治待遇;提高村妇代会主任的经济待遇,争取统一纳入村干部报酬范围,增强她们的工作积极性,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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