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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发展的调查报告
家庭农场主要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本文将介绍家庭农场发展的调查报告。
家庭农场发展的调查报告(1)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为促进家庭农场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最近,**县农经局重点围绕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生产经营活动、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
**县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经营的一种重要载体来抓,截至2014年,已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有101家,其中:水果类53家、林业类(包括:核桃、油茶、毛竹、板栗)35家、其他种植类4家,家禽类4家、养羊2家、渔业3家。2014年底,我县积极组织**县**乡**家庭农场、**县**家庭农场等7家家庭农场申报**示范家庭农场。
1.产业结构情况。一是种植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到水果、油茶、板栗、核桃、玉米、毛竹、黄豆、三叶青、蔬菜等产业。二是养殖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家禽、山羊、、渔业等产业。三是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主要生产形式为林下+家禽等,种植与养殖相结合,既降低能耗,又减少排放。
2.生产经营情况。家庭农场在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下,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业化生产经营,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将成为当前或今后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要组织形态,我县家庭农场中种植业主大多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型企业联合经营,多以合作社+家庭农场,挂强靠大,经济效益普遍较好。
二、培育家庭农场的主要做法
(一)政策引导,激发发展活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快培育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在2014年2月23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陆祥红县长在工作报告中,明确2014年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循环农业,引导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开展**核桃、百香果申报**无公害生产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抓好无公害粮食、无公害蔬菜产品的产地认证及**珍珠李地方标准登记申报工作,启动竹笋、灵芝等农产品有机食品申报工作”。县农经局制订并出台了《**县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指导意见(试行)》,让家庭农场能够得以更好更快健康发展。
(二)规范管理,挖掘发展潜力。**县按照“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乡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总体思路,把依法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部纳入业务指导范畴,建立管理档案备案。**县根据规模、类型,有目的、分步骤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在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品牌认证等方面给予引导指导,该县三原家庭农场就是在**县农经局的指导下于2013年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金200万元,现已实现年产值805万元,经营面积达2300亩,并已注册商标产品名称为“孝敬心”。
(三)资金扶持,增强发展实力。为支持我区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产业发展壮大,促进广大农民增收,自治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调动和鼓励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积极性。2015年,**县**家庭农场、**县**家庭农场、**县**乡**家庭农场和**县**家庭农场获得自治区扶持发展资金共66万元。
三、培育家庭农场的成效
(1)农民收入普遍增加。一方面,从事家庭农场的农民经营性收入显著增加。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后,生产成本有所下降,农业生产效率明显提高。同时,政府也加大了补贴力度,种水果的经济效益明显增加。据调查,家庭农场规模在100-150亩的,2013-2014年户均收入分别达到10.8万元和12.4万元。
(2)劳动效率明显提高。组建家庭农场后,实现了劳动力与耕种面积的合理配置,也有利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近年来**县水果生产实现了“三增”:即面积增、产量增、效益增。同时,家庭农场的发展,推进了**水果生产专业化进程。全县水果种植户户均经营面积由12亩提高到52亩。
(3)推动了土地流转。**从2013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家庭农场”模式。2014年,**县新认定、注册的家庭农场25家,家庭农场总数达到101家,经营土地面积12000多亩。在**的家庭农场中,95%以上为家庭经营,可见在农业领域家庭经营的生命力。全县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000多亩。
(4)有效解决农产品营销。通过与合作社配套,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利益联结模式,以“订单”生产、“订单”销售把家庭农场组织起来,实行标准生产、质量追溯和品牌营销,实现合作多赢。同时,全方位推进农超、农批、农商对接,发展直供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
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1.加快改革步伐,增强要素保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要进一步赋予村级集体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同时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要制订出台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等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要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争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强化政策引领,优化发展环境。要尽快出台家庭农场准入条件及奖扶政策。现各地均在探索,但缺乏权威性注册登记条件,全国性必须尽快制订统一的准入条件、登记办法,以免已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家庭农场不获认可而要重新登记。
3.加大扶持力度,降低经营风险。一方面,各级要继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要按照各级财政增长比例同步提高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额度,特别是启动出台对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另一方面,要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将农业项目重点倾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国家项目资金用活、用好、用在刀刃上,从水利、国土等方面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发挥项目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各级政府建立抵抗农业风险保险体系,提高农业各险种政府补助额度,以防范自然风险。各级财政要建立融资担保,为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信贷担保资金支持。
家庭农场发展的调查报告(2)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我市着力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挖掘农业优势产业资源,家庭农场发展形势良好,凸显以下特点。
1、家庭农场数量日益增多。据悉,目前我市已经认定注册的家庭农场有153个,其中农经、农业部门认定的74个,工商部门注册的79个;没有被认定的达到4734个。
2、家庭农场覆盖面日益广泛。从事水产养殖最多,占56.8%;从事奶牛养殖最少,占0.3%;从事粮食种植占27.1%,从事蛋禽养殖占5.6%,从事生猪养殖占3.7%,从事园艺露天生产占2.7%,从事园艺设施栽培占2.0%,从事肉禽养殖占1.2%,从事种养结合型占0.6%。
3、家庭农场规模日益扩大。目前我市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下的占70.5%,100-500亩的占27.1%,500-1000亩的占1.8%,1000亩以上的占0.6%。2012年我市家庭农场总劳动力21307个,其中,家庭成员12097个,常年雇工总数9147个,全年经营收入24.75亿元。
二、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1、家庭农场产业化程度较低。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各家庭农场发展有面积缺规模,有数量缺效益,有特色缺品牌。目前我市家庭农场500亩以上的仅占2.4%,很难形成产业规模,保持品质优势,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2、家庭农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滞后。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但是针对家庭农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相对较少,而农民则受文化知识基础差、年龄大等因素的制约,对培训缺乏积极性。由于我市持专业证书农民比重偏低,这也使得原本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队伍很难向职业农民转变。
3、短期性土地流转制约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壮大缺乏基础,目前虽然各地都建立了土地流转程序、规范流转合同文本,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不规范、稳定性差的现象。目前我市土地流转期限普遍偏短,以三五年居多,甚至一年一租,短期行为多。大户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长期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使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进一步加剧,影响了土地的产出率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人多地少制约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以农业作为职业选择,掌握一定的技能与科技手段,需要相应的规模才能施展才干,才能产生相应的规模效益,可以说天然地与规模化经营联系在一起。但目前我市人多地少的总体格局制约着家庭农场的发展空间。
5、家庭农场缺乏具体扶持政策。家庭农场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其发展缺乏相关具体、详细的扶持政策,难以做大做强。目前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补贴都是直接发放给有承包土地的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上享受不到或者只能享受到很少一部分。
三、发展家庭农场的几点建议
一是观念先行,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思想保障。要塑造真正的现代意义的家庭农场,思想观念必须现代化。要树立自主意识,不仅仅是被动地寻求生存,更要追求自我全面发展。要树立市场意识,经营能力是家庭农场最重要最基本的素质。要树立发展意识,在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时候,适度增加农业生产资金投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突出职教,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教育保障。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是今后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必须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思想新的新型农民来经营家庭农场。因此农民职业教育不但要培养有知识的农业生产者,还要培育具有创业精神、创新意识、商品意识和市场意识的经营者、组织者和管理者。
三是创新机制,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家庭农场的形成,必须减少农民,使农业生产规模化,实现规模化经营,保持社会对农产品需求的平衡。要创新投入融资体制,细化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的具体办法。创新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完善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为重点的社会保障机制。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形成一条城乡统管、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路子,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减少镇街管理事项,规范镇街管理行为。
四是示范带动,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经验保障。要重点培养能人大户,有重点地选择农村种养大户、专业户、打工返乡户、经济能人等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科技素质和创业能力的农民群体作为培植对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用政策和法律促进家庭农场的培育,注重培养农民创业的各种技能和经营管理的能力,注重经营方式由个体化向产业型转化,使农民具有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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