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把节食品安全的调查报告

  一、存在问题

  (一)三个指定接待点均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

  (二)接待点经营面积小,接待能力不能满足实际接待人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三)接待单位的卫生硬件设施(如:冷藏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三防设施)不足,且食品加工区无法进行生、熟分区操作,无专用食品留用容器及存放设施。

  二、建议及对策

  (一)完善专用留设施,并落实专人负责。对接待用菜谱必须提前报区卫生监督所审核,经审核批准后严格按照菜谱进行食品加工,不得私自更改菜谱,如确实需要更改菜谱的必须报经区卫生监督所同意,并对接待菜品制作好后进行留

  (二)对镇辖区内提供餐饮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在“火把节”举办前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并持双证上岗。

  (三)接待单位必须立即到区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立即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卫生设施,在“火把节”举办前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对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使用(必须索取检疫合格证),食品原材料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卫生检测报告书及相关许可证明,并作好相关采购记录。

  (五)对于接待点餐具无法满足消毒的,可联系有资质的消毒公司进行餐饮具配送。

  (六)对村民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决不能无证加工经营和加工经营凉食、凉菜及发芽土豆、四季豆、野蕈类等高风险食品。

  (七)指定专人负责饮用水蓄水池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防护工作记录,并联系市疾控中心或区疾控中心对近期饮用水质进行卫生检测。

  (八)超能力接待往往极易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在“创国卫”复检的大背景下,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建议尽量减少邀请人员,降低接待风险。

  (九)可联系有资质的餐饮配送公司(如攀钢劳动生活服务公司)进行快餐配送,解决群众就餐问题。

  (十)“火把节”期间的展销会不引进餐饮服务行业和医疗行业。从历届展销会引进的此类行业来看,他们连最基本的卫生要求都达不到,且流动性大,无法查找,存在极大的卫生安全隐患。

  (十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各项卫生要求,按照食品安全分段管理的原则,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分别对食品生产加工领、食品流通销售领及餐饮服务领进行监管,有效杜绝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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