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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各级政府历来重视学前教育,将之作为构建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认真落实学前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努力推动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步伐,学前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普及率大幅提高,以政府办幼儿园为骨干示范、社会力量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方针得到贯彻落实,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稳步提升。下面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出来的调查报告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0年秋季,我市有在园幼儿31915人,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92.2%,有幼儿园、所(班)共302个,其中独立建制185个,中心校或村小附设116个。独立建制的政府举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8.2%。各类幼儿园中有各级示范性幼儿园60所。其中省级9所,占独立建制幼儿园的4.8%;市级23所;县级28所。全市学前教育教师学历达标率99.38%。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把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提高“普九”水平的基础,推动加快发展
“十五”以来,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力度不断加大。2001年市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对县(区)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2005年制发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到2010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比2000年提高了28.4个百分点(其中“十一五”提高18个百分点)。
(二)坚持改革发展,不断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
一是理顺市级学前教育管、办职能。2002年将市幼教中心职能从原建工幼儿园收归市教育局。2004年,将原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移交市教育局管理,与原市建工幼儿园合并组建了现市实验幼儿园。
二是理顺市实验幼儿园建设街园区产权归属。2008年,市政府将市实验幼儿园建设街园区产权划归市教育局,结束了该园租房办园的历史。
三是理顺国有企业幼儿园与属地政府关系。2007年,按照学前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明确攀钢(集团)、攀煤(集团)所属幼儿园,在不改变权属的情况下,实行属地管理。
(三)认真贯彻国家学前教育发展方针,促进学前教育多元发展
市、县政府认真贯彻“政府举办骨干示范幼儿园,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幼儿园”的学前教育发展指导方针,促进了学前教育的多元发展。
一是努力增加投入,着力发挥政府幼儿园骨干示范作用。
二是注重规范引导,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2003年,市委、市政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逐步使民办幼儿园在管理、教师培训与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地位。同时强化规范管理,对不具备办学资质和存在问题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2009年以来,全市共取缔非法(未经审批私自举办)幼儿园27所,查处要求整改幼儿园25所。
三是强化支持帮助,着力调动国有企业办好学前教育积极性。市、县(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其幼儿园和教师评先选优、骨干教师选拔上给予重视,在其面向地方招生上予以支持帮助。
(四)把农村作为重点,促进城乡学前教育整体协调发展
一是明确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在农村,加速农村学前教育普及进程。市政府明确要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并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重要指标。
二是大力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小学前班,明确要求每个乡(镇)设立一所中心幼儿园。目前,没有中心幼儿园的乡(镇)及没有条件举办幼儿园的村,大多数都在中心校和村小办了学前班。农村学前教育体系正在形成。
(五)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
(六)把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
一是建立并认真落实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将幼儿园园长、教师继续教育与中小学校长、教师继续教育统一规划与管理,确定了全市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建立并落实了园长上岗培训、教师专项技能培训与教学基本功考核登记及技能大赛等制度。
二是在促进教师学历达标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教师学历层次。截止2010年底,全市幼儿教师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达到61.5%。
三是“请进来、走出去”,注重拓宽园长和教师视野
近年来,市、县(区)共组织园长、教师外出参观、观摩、培训和挂职学习117人次,请专家来攀指导和培训30人次。
(七)严格执行学前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各类幼儿园收费管理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原市物价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攀价费[2002]165号)明确了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了民办幼儿园收费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制度。市、县(区),每学期开学前在《攀枝花日报》公布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八)以贯彻落实《纲要》《意见》为新起点,努力推进学前教育新发展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市、县(区)政府认真编制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在各类教育中仍然是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是:
(一)绝大多数民办和乡镇幼儿园办园条件差
一直以来,绝大多数民办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因投入不足园舍简陋、缺乏必要的教学和活动场地与设施,无合格消防通道及设施等,安全隐患大。
(二)城乡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程度不均衡问题突出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东、西区在100%以上,仁和区高于95%。边远和少数民族乡(镇)受交通不便、人居分散致使幼儿集中就读困难的制约,米易、盐边仅为76%和63%。仁和、米易、盐边一部分乡(镇)只达到30%左右。
(三)超限额编班较为普遍
我市幼儿园,包括一些农村学校学前班普遍存在超限额编班问题,城区和地理与经济条件较好乡(镇)更突出。这反映了我市学前教育资源还不充足,特别是政府提供的公益性、普惠性和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比例还较低。
(四)教师数量不足
我市幼儿园生(在园幼儿)师比为28:1,按省现行21:1的配置标准计算,相当于缺口约386个左右专任教师。按《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每班“两教一保”的标准,以平均每班35个幼儿计算,缺口约690个左右专任教师。
(五)民办和农村幼儿园普遍存在小学化教育倾向
四、意见建议
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尽管取得很大成效,但在办园条件和水平上与省内先进地区比较还有差距,总体上普及水平和质量还不够高。应抓住机遇,围绕全面整体提高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与其它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对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鼓励扶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切实落实“县级财政投入为主,上级适当补助,鼓励民间投资,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探索落实民办学前教育鼓励扶持政策,建设更加完善和较好水平的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0-3岁教育,重视学前三年完成教育。
(二)切实保证城镇小区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城镇小区要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保证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三)按标准配备教师,依法落实其各项待遇
根据省现行标准配齐配足教师;解决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包括村学前班)教师编制、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比例问题;完善幼儿教师评选先进和骨干及培训提高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的机制;依法落实好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与社会保障政策。
(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
以农村和民办幼儿园为重点,深入探索以强带弱和充分发挥骨干幼儿园带动示范作用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县、乡(镇)、村一级对一级的管理指导、教研教改、考核评估常态机制。坚持并不断完善分类定级和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深人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切实纠正“小学化”倾向。进一步完善并逗硬各类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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