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情况调查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居民的家庭生活情况总体有大幅度提高,但有某些地区的家庭生活情况依然不乐观。本文将介绍家庭生活情况调查报告

  家庭生活情况调查报告第一篇: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各项工作都建立在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之上,更加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228元,同比增长7.6%,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4%;人均消费性支出为6437元,同比增长22.5%,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5.4%,超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非消费性支出方面,我县城镇居民社保支出与储蓄存款增长幅度较大:人均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307元,人均养老金支出增加80元,人均储蓄款增加2453元。总体上看,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家庭生活基本稳定,居民消费热情不减,但增收形势不容乐观。

  一、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

  (一)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放缓

  上半年,我县被调查的160户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228元,同比增长7.6%,较上年同期下降1.0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4%,同比下降6.3个百分点,增速放缓。

  1、工资性收入增长乏力

  工资性收入占居民家庭收入的60%以上,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它的增长直接影响居民家庭收入的增长。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042元,同比增长11.0%,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4.6%,增长乏力。

  2、养老金与离退休金稳步增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从今年1月1日起,政府再连续三年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上半年,我县人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月均增加125元,同时,北京市60岁以上无社会保障的城乡老年人,今年起每月可领200元福利养老金。政府出台实施的各项惠民政策,使我县老龄人口感受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3、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居首位

  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收入四项构成中的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共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12%。其中,人均经营净收入717元,同比增长8.5%;人均财产性收入587元,同比增长16.3%,增速居四项收入之首。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以来,居民租赁房房租收益增加。1-6月,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出租房屋收入同比增长38.6%,对财产性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2.1%。

  (二)高低收入差距有所减小

  据我县城镇居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将收入按等距五组分,上半年,20%的低收入家庭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70元,同比增长33.7%,远高于平均水平,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26%;20%的高收入家庭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901元,同比增长14.3%,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7%,增幅小于低收入组家庭。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比”由上年的6.8:1缩小到今年的5.8:1。

  低收入家庭收入的增长点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自2007年7月1日开始,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640元上调到730元,政策的持续效应使部分低收入人员家庭增加了收入。二是政府非常关心下岗失业人员生活,包括在就业方面对下岗失业人员给予特殊帮扶,提供就业岗位。譬如,我县劳动保障部门招用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均是“3540”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目的是为了改善低收入家庭就业状况,提高其收入水平。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6437元,同比增长22.5%,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5.4%,超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一)价格上涨是导致人均食品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

  食品方面,价格上涨是导致人均食品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为2016元,同比增长15.5%,扣除食品类价格因素影响,支出比上年略有下降。其中,人均粮油类支出为203元,同比增长13.3%;人均肉禽蛋水产品类支出为459元,同比增长17.2%;人均蔬菜类支出为180元,同比下降3.0%。

  (二)人均居住支出大幅下降

  居住方面,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38.8%。主要原因是受今年居民购房量萎缩影响,房屋装修明显减少。1-6月,我县居民人均住房装潢支出下降287元,该支出的下降直接拉动我县人均居住支出下降35.4%。

  (三)家庭设备、文化娱乐及交通支出增长较快

  家庭设备方面,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支出为333元,同比增长24.3%。主要原因是:一是随着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越来越多方便于生活的家庭新设备进入居民家庭;二是由于人们居住环境不断改善,需要对原有家庭设备用品不断进行更新,配套家具家电的购买越来越讲品位、求档次。调查显示,居民家庭百户购买洗衣机、空调、淋浴热水器等消费品的数量、单价在不断增加。

  文教娱乐方面,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为624元,同比增长24.2%。北京市自2006年9月开始稳步推行的“两免一补”政策惠及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今年上半年,人均义务教育学杂费支出同比减少17.1%,人均培训班支出同比增长15.3%,家长对孩子的才艺培养加大投入。文化娱乐用品支出同比增长86.8%,居民百户拥有液晶电视、家庭电脑和摄像机分别由上年的2台、40台和4台增加到今年的5台、51台和10台。

  交通方面,居民人均用于交通支出为1123元,同比增长30.7%。其中,交通工具支出814元,居民百户拥有汽车19.4辆,同比增加2.7辆;交通费用支出71元。北京市自2008年1月15日开始实行的公益性低票价政策使居民得到实惠,促使更多的居民选择乘坐公交车出行,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市内公共交通费用支出增长85.6%。

  三、社保支出与储蓄存款的增加使居民退休生活保障得到加强

  由汇丰集团与牛津大学联合举办的老龄化和退休生活的全球最大规模调查发现,中国的受访者为未来的退休生活做了不同程度的准备,包括储蓄、资产、房租、养老金以及股票收益等。储蓄仍然是个人为退休生活准备的主要来源。约有68%的未退休人士(40-59岁)和76%的已退休人士(60-79岁)表示,储蓄是他们为退休生活准备的主要经济保障。未退休人士认为,除储蓄外,养老金也是一个重要来源。

  社保支出方面,从今年起,我县行政单位、部分企业、事业单位调高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提高我县城镇居民储蓄金额。同时,从2008年4月1日起,北京市社会保险的参保者将按照新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去年的社会平均职工工资3008元提高到3322元。这意味着随着每月缴纳的保险费的提高,今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相应提高。今年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307元,人均养老金支出增加80.4元。

  储蓄存款方面,由于央行从2007年3月18日开始连续6次加息、2007年8月15日起,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税率从20%降到5%,同时受今年股市低迷的影响,居民把更多的积蓄存进银行,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存入储蓄款5999元,同比增长69.2%。

  四、值得关注的问题

  1、收入来源较为单一,增收形势不容乐观

  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主要是依赖工资性收入的拉动,并且受政府相关调资和惠民政策的影响较大。今年以来,由于没有大的增资政策出台,工资性收入增收形势不容乐观。另外,我县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比重较低,像知识产权收入、其他财产性收入等几乎为零,特别是今年股市一路低迷的影响,居民股息与红利收入甚微,总体看增收渠道较少。

  2、低收入家庭生活压力较大

  低收入家庭生活受物价上涨影响明显。2008年,部分消费品价格始终在高位运行,使低收入家庭生活受到一定的冲击,购买食品支出增加。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县20%低收入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46.7%,比上年同期高2个百分点,低收入群体生活压力加大。

  家庭生活情况调查报告第二篇: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768.34元 同比增长28.7% 高于市民人均收入增速

  2008年,我市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抽样调查显示,样本中1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768.34元,同比增长28.7%,比同期全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快14.6个百分点,比10%的高收入组增速快6.7个百分点。

  低收入城镇居民收入支出增速加快

  从收入结构看,低收入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5437.9元,同比增长38.9%。工资性收入是低收入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占可支配性收入的84.4%。养老金或离退休金较少,社会救济高。据了解,去年10%低收入家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616.53元,是市区平均水平的11%;而人均来自社会救济收入为33.44元,是市区平均水平的2.3倍。财产性收入低,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较低,财产性收入人均为25.2元,是市区平均水平的41.7%;财产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0.34%,低于市区平均水平。

  收入较快增长促进了消费增长,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提高。2008年,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消费性支出为5690.36元,同比增长10.8%。收入的大部分都用于了消费支出。其中,人均用于吃、穿消费支出2720.06元,同比增长18.9%。家庭消费向纵深层面发展,用于居住和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等的支出稳步增长。

  居住条件较差,居住水平偏低。2008年,我市低收入家庭人均拥有住房总建筑面积19.01平方米,比市区平均水平低7.32平方米。其中,两居室家庭占64.52%,一居室家庭占19.35%,还有3.23%的家庭居住在无专用厨房、厕所等配套设施的普通楼房里;有70.97%的低收入家庭的房屋未装修或简装修,有3.23%的房屋没有取暖设备。在低收入家庭中还有9.68%的家庭常年租房。

  社会保障支出负担较重,抵御风险能力差。去年,我市10%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均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支出人均854.09元,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13.3%,高出总体水平7.4个百分点。另外,人均储蓄余额为199.23元,仅为平均水平的7.8%。

  就业能力差是收入水平低主因

  分析我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低的主要原因,统计部门认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低收入家庭人口偏多,就业面小,就业者负担系数大。调查显示,我市低收入家庭户均家庭人口为3.1人,比全市平均水平多0.48人;低收入家庭就业面(就业人口占家庭总人口的比重)为44.8%,比全市平均水平低3个百分点;低收入家庭就业负担系数(为家庭人口数与就业人数之比,即每个就业者需要负担的人数,包括就业者本人)为2.23人,比全市平均水平多0.14人。也就是说,每个低收入家庭就业者要比家庭平均水平多负担0.14人,就业者负担系数高是导致收入低的直接因素之一。

  ——低收入家庭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低收入行业,离退休人员所占比重较低。从就业结构看,低收入家庭的就业人员中,在国有经济单位就业的比重为37.4%,比市区平均水平50.8%,低13.4个百分点。而近两成的低收入家庭就业者在集体、个体单位就业,这些单位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收入相对低。另外,低收入家庭中退休人口占家庭人口的比重较低,也是影响低收入家庭收入的重要因素。

  ——低收入家庭成员文化程度低,就业能力差。我市的低收入群体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综合素质低,就业者大多集中在低技术、低报酬岗位上,有的甚至无法就业。据调查,在低收入家庭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占48.4%,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者占41.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9.7%,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初高中文化程度为主体,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从行业看,低收入家庭在制造业的人数占就业人数的36.7%,批发、零售业的人数占就业人数的33.3%,从职业看,商业、服务业人员占就业人数的33.3%,从事制造业的占23.3%,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劳动强度大、劳动技能单一的商业或制造业为主。

  针对我市低收入家庭存在的问题,统计部门建议,应坚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开发更多工作岗位。同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实现低收入家庭收入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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