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龄委的高度重视下,老龄办对此项工作进行层层动员布置,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整个工作经过基层申报,入户调查,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分类汇总,较为详实地反映出我县高龄老人的生活现状。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高龄老人正在成为老年人群中增长最快的群体,由此带来对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精神慰藉等需求越来越强烈。我县是有名的孝子之乡,古代就有“孟宗哭竹冬生笋”的孝老故事广为流传,当代又有“孝养八老”的刘青枝等孝子的不断涌现,给世人以道德与伦理标杆的提示。但是,在社会大力弘扬传统孝老文化的同时,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养老的弱化,人口流动的日趋频繁,高龄特困老人的实际困难的确值得党委、政府和全社会认真思考。
一、基本情况:
孝昌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在2013年底已达8.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6%,每年还在以占老年人口3.3%的比例递增。其中,60岁以上特困老人有3087人,占老年人口的3.5%;80岁以上特困老人有1845人,占老年人口的2.1%;从困难角度上看,高龄困难老人主要体现在养老与护理上。高龄特困老人按城乡分,城镇有特困老人103人,占总数的5.6%,农村有1742人,占94.6%;高龄特困老人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农村养老设施的严重滞后,也给高龄困难老人走出困境增加了困难。按性别分,男性高龄特困老年人占33%,女性高龄特困老年人占67%。高龄特困老人中,有1367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金,182人享有遗属、优抚补助。
二、导致高龄特困老人生活困难的主要原因:
1、收入来源窄。农村高龄老年人除人平55元养老金外,一部分高龄老人还享有低保金。由于养老金、低保金相对固定,与物价上涨的幅度不成比例,在目前消费水平节节攀升的情况下,老人的养老金、低保金仅能购买一些必需的食物,生活中的其它基本开销根本无从谈起,更别说购买养老服务。这种原因的特困老人数量最多,占特困老人总数的53%。
2、赡养人赡养差。高龄特困老人子女中,有的自身体弱多病,有的已进入老年行列,还有的已进入古稀之年;他们无固定收入来源,或自身依靠子女赡养,家庭经济条件差,对于赡养父母有心而无力。这种“老养老”、“病养老”的现象在农村比较普遍,高龄老人往往健康状况较差,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比重大幅度上升,一旦高龄子女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在照顾高龄老人时的状况就可想而知。这类老人占占高龄困难老人总数的43%。
3、因病致贫比较普遍。老年人随年龄的增长,已经步入人生的最后阶段,身体机能逐渐衰竭,与医院打交道的频率越来越多,80%以上常年患有慢性疾病,由于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而导致债台高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沦为特困;也有因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精神病、痴呆傻子女的,拖累老人成特困。这类老人约占到特困总数的四成以上。
三、高龄特困老人的现状分析:
1、在地域分布上,农村远远高于城镇。
全县高龄特困老年人有1845人,农村为1742人,占94.6%,城镇为103人,占5.4%,这固然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更直接原因是城镇居民中享受退休金人数远远高于农村有退休待遇的人数,加上农村老年人没有积蓄或积蓄少,手中可支配的现金依赖于子女赡养及其它政策性扶持。农村老年人一辈子与土地打交道,在过去的几十年内,国家的政策一直在扶持城市建设,农业支持工业,城乡差距不断被放大,农村现在老年人也正是这一时期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没有足够的积蓄养老看似偶然,其实必然。
2、高龄特困老年人绝大多数为单独居住生活。
目前,我县空巢老人总数约3.5万,空巢和孤寡老人已接近老年人总数的40%。近年来,不论城镇盖高楼,还是农村建新房,基本上是年轻人住新居,老年人守旧宅,再加上相当数量的年轻人出外打工,闯事业,不论城镇、农村,空巢家庭越来越多,单独居住的老年人数直线上升。中国有句俗语,少年夫妻老来伴,一旦人生伴侣走掉一个,剩下的一个老人生活特别孤单,无论有儿有女都一样。年轻劳动力大量对外输出,年轻人即便有孝敬老人之心,却无照顾老人之便,相比普通老年人,高龄特困老人面临最大的困难就是生活照料问题。
3、最低生活保障线、高龄老人津补贴等政策在解决高龄特困老年人的基本温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孝昌县低保政策在全县已经实现了应保尽保,但在边远山区还有个别遗漏,其原因是一部分高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长期不在身边,户籍信息的录入出现混乱,村委会干部责任心不强等因素所导致。再就是农村低保金的计算标准依据当地生活平均标准和每位老人家庭的实际财产收入来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有一定误差,造成老人实际享受的低保金远远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高龄老人津补贴只是覆盖到90岁以上老人,且补助标准不高,发挥出制度的作用不大。这也是大部分农村老年人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
4、贫困老年人数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现状有密切关系。
孝昌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又是一个集山区、库区、老区为一体的农业县,建县时间短,工业、商业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年轻人在本地无论是打工、创业都难以同在经济发达地区打工、创业的前景广泛,导致年轻人大量外出。如王店镇港边村,全村有人口1759人,每年春节一过,留守在家的只有四五百人,且以老人、儿童、妇女为主。在传统孝道美德逐渐谈化的今天,年轻人重子女轻老人、重小家轻大家的现象十分严重,有的子女成了家忘记了爹娘,只顾小家生活红红火火,而忘记了生他养他的父母;有的子女因财产分配不公,对老人有意见不供养;还有的是兄弟姐妹多,相互推诿,从而使老人生活“落空”失去信心。
5、高龄老人生活照顾机制没有跟进。
因为年龄偏大,疾病、伤残导致高龄老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比例高达80%,他们日常生活缺乏应有的照料,根本无力雇请他人照顾自己,日常生活照料、医疗问题成为高龄特困老人目前急需解决的最大困难。政府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还在研究探讨之中。尽管我县从2012年就开展农村互助养老试点工作,但由于资金筹集的渠道不畅,政府在支持此项工作的力度有限,没有保证其运作的长效机制。怎么让农村互助养老这一贴近农村实际的好事办好;怎么让低龄老人主动照顾高龄老人,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差的,发挥老年人自身的特长和能量,温暖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老年人在互助、自助中获得快乐,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里党委和政府应该很好研究的课题。
四、改善高龄特困老年人状况的对策建议:
1、政府应加大对特困老年社会福利资金的投入。
应划拨出专款支持高龄津补贴制度建立,提高高龄津贴的补助标准,让高龄津贴制度发挥其应有的制度作用,并将覆盖面扩大到80岁以上高龄老人人群。制定针对高龄特困老年人的救助政策,使救助成为一项长期制度得以坚持。对于高龄老人除享受低保、高龄津贴后,生活还在贫困线下的老人,重点给予临时救助,让高龄特困老人不因失力而贫困,不因无钱而拒医。通过为高龄特困老年人提供特殊保护性措施,建立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制度来保证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根据国家《老年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资金的来源除政府划拨经费外,还要发动社会各界捐助,用于高龄特困老人因病、因灾等救助,解决特困老人的暂时与长期困难。
2、重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老年人渴望有健康多彩的文化生活,有着强烈的精神文化需求,内心不希望因老而被社会忽视,不因体衰而被视为脑衰。高龄老人也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也希望融入社会,因此,政府要重视老年文化建设。一是加快老年人活动设施网络化建设,切实改变一些社区没有老年人活动场所、老年大学不足、老年人运动器械太少的现状,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创造必要条件;二是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保健与疾病预防工作,促进健康老龄化。要通过健康教育提醒高龄老人及家属,老人身体只要达到一个平衡就够了,很多生理指标是无法和健康人相比的这一理念,老年人疾病常常无法达到治愈效果,保存平常心态,维持身体平衡最关键;三是加大对老龄协会的经费补助力度,可根据社区老人协会规模和活动项目按一定标准或比例给予经费补助,以满足老人协会的正常运转,引导老年人参与各类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
3、运用典型加大宣传《老年法》的力度。
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大力开展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让家庭每一位成员认识到赡养老人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定责任,形成全体公民关心家庭每一位老人的自觉意识;同时,对拒不赡养老年人的子女,要严肃批评教育,构成遗弃的,要诉诸法律。孝昌县有很好的孝文化积淀,要用古今孝子的典型事例,运用新闻媒体、城乡各种文化阵地,广泛宣传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运用春节、重阳节等节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高峰期,大力弘扬孝亲敬老氛围,让全社会所有人牢记“老吾老人之老,幼吾幼人之幼”的古训。
4、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
建立针对空巢、孤寡、高龄特困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帮扶体系,不断完善社区、农村互助养老的服务内容,在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障、精神慰藉方面,形成一整套规范的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宣传提倡志愿者服务,为高龄特困老人提供无偿、低偿服务。尤其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定期走访、慰问、为老年人献爱心,帮扶救助,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的建设投入,对已经开始运行的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中心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保证中心的正常运行;积极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养老建设中来,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发展养老服务业,兴办老人公寓、托老所、老人食堂等老年福利设施,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发展社区康复、家政料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