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团中央志工部的工作部署,我们对全省农民工子女生存现状进行了调研,团省委志工部在普遍调研的情况下,重点指导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和绥化市等地团组织对关爱农民工子女情况进行了调研。各地调研组深入到社区、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中小学校、农民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座谈会,一对一进行面对面访谈农民工、老师和企业经理等126人,本次调查共向160所中小学下发调查问卷1500份,收回1452份,回收率为96% ,其中有效问卷1380份,有效率为92%。为力求全面真实地了解全省农民工子女的基本情况,我们向省流动留守儿童工作组、省农民工办公室、哈尔滨市农民工协会、省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掌握了相对较全面的资料,为下一步团组织制定做好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留守儿童规模
据统计,截止2009年底,全省农村现有留守儿童145,750人,其中父亲外出打工的75,644人,占留守儿童的51.8%,母亲外出打工的 27,011人,占留守儿童的18.5%,双亲外出打工的43,095人,占留守儿童的29.5%。随父母进城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163787人,其中小学106502人,初中57285人,此次调研掌握的总数比2007年减少30%多。
(二)农村留守儿童性别、年龄及分布
农村留守儿童男女比例比较接近,且年龄在6—14岁居多。分布在我省十三个市(地),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市人数较多。
(三)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状况
在省流动留守儿童领导小组的调查问卷中了解到,农民工子女读小学的占77.2%,初中占21%,高中占1.8%,其中寄宿生占26.1%。父母外出后 88.4%的孩子表示愿意读书,并有52.8%的孩子有考大学的愿望,他们与父母谈论最多的话题是学习,课余时间有42%的孩子喜欢读书,但学习不够理想,成绩下降的占28%,没变化的占49.5%。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调查问卷中,有70%的农民工子女都转过学,其中转过两次以上的占了28%。转学会对入学年龄造成影响。
(四)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状况
调查显示,父母外出后有29.5%、41.3%、18.5%的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生活在一起。有57.7%的孩子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后家庭生活变好了。有43.4%的孩子每周能与父母电话联系一次。
二、全省各级团组织工作情况
(一)建立机制,保障落实
在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中建立关爱流动留守少年儿童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各级少先队大、中队定期进行流动留守儿童登记,实施动态管理,建立流动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和联系卡。各级少先队辅导员全面掌握了流动留守少年儿童的基本情况、流动留守少年儿童监管人的基本情况和流动留守少年儿童父母外出务工的去向和联系方式。二是建立了帮扶联系点制度。各级团组织和少先队工作者与流动留守少年儿童学校建立工作联系点,每个少先队工作者至少有一个流动留守少年儿童联系点学校;少先队辅导员与流动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每人至少联系1-3名流动留守少年儿童,随时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建立了考核评估制度。把流动留守少年儿童工作作为各级少先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推广基层工作的新鲜经验,形成推进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立足实际,竭诚服务
各级团组织在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建立“流动留守儿童”之家。各级团组织依托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中小学校建立“流动留守儿童之家”,给留守少年儿童营造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培养其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2007年5月初,团省委、省少工委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此项活动。5月30日,活动启动仪式在绥化市举行,并在绥化市新立村新立小学授牌成立“流动留守儿童之家”,将该村的留守少年儿童都吸收为“流动留守儿童之家”的家庭成员,使他们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温馨家园”,全省100个“流动留守儿童之家”同时揭牌。全省各级团队组织纷纷行动起来,为流动留守儿童办实事、做好事,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关爱流动留守儿童的重大意义,吸引更多的单位和组织积极参与到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中来,在各地区形成了关爱农民工子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