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思考调查报告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每一项工作都与财政业务紧密相关,如何充分发挥县乡财政职能,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县乡财政工作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笔者认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财政部门应当积极主动,发挥好主渠道作用,明确落脚点、找准切入点、选准着力点。

  一、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明确财政支农的落脚点

  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财政支农工作的永恒主题。只有农民增收了,新农村建设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会有希望。必须把农民增收作为财政支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看到,近几年,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但受多种因素制约,农民增收依然困难。因此,要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财政部门干部增强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大的方面来讲,要求我们各级干部从“xxxx”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历史使命,担负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新农村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农民增收的重要性,增强帮农民致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具体的方面讲,要求我们各级财政部门干部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运用好财政政策,围绕本职工作,抓好工作落实,促进农民增收。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进一步研究新农村建设的政策,细化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强化新农村建设的措施,落实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不断提高帮助农民致富的能力和本领,确保新农村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二、抓好关键环节落实,选准财政支农的切入点

  新农村建设涵盖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需要财政从多方面予以支持,但也不可能一下子全面铺开,不可“包打天下”。当前,应当以发展农村经济为切入点,围绕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开展工作,搞好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与保障。围绕蒲县的农村工作实际,应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实经济发展基础。财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类发展资金,重点抓好村村通油路、中小学布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远程教育网络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二是加大农业内部调产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从蒲县农村实际出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农业发展。捆绑使用各种财政资金,支持广大农民大力发展土豆、烟叶、中药材、大棚菜、糯玉米等高效产业。以现有龙头企业为依托,搞好发展壮大,抓好农副产品深加工,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逐步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走规模化、市场化的道路。利用昌源土豆深加工项目,搞好土豆的深加工;逐步扩大龙泉千头猪场规模,形成饲养、屠宰、销售一条龙的生产线,提高产业化程度,促进养殖户增收。三是加大对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发展农民经纪人。财政每年都应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引导农民、农技推广机构,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专业化、系列化服务,提高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能力。也可以尝试通过财政贴息或预付政府储备金等形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向农户提供各种服务,建立最低保护价或联动价,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行规模生产,占领市场。四是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市场竞争力。要增加培训资金。县一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要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农村夜校、基层学校、中小学校、乡镇科技站、文化站等培训基地开展培训;要丰富培训内容。开展以农业实用技术和产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如可组织农民参加烹调、服装、电焊、美容美发、水产养殖、林果栽培等实用性强、易于掌握的农业技术和劳务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增强他们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能力,增加农民的现金收入,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发挥公共财政作用,找准财政支农的着力点

  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必须突出重点,抓住着力点,不断改变财政支农的管理方式,改革财政支农工作的体制,达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目的,真正把“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 着力推进农村各项改革。一是支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建立鼓励激励机制,鼓励精简机构,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机构改革的平稳过渡;调整乡镇财政支出结构,引导乡镇政府转变职能。二是支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公用经费投入,增加人员经费安排。四是继续支持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建设,做好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三是支持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不应该由农民负担的公共支出列入财政支出范围,不断增加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二)着力创新财政支农机制。一是努力增加资金投入。用足用好省、市帮扶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上报各类投资项目并尽可能挤入国家“xxx”规划和省“两区”开发范围之内,争取得到上级更多的资金投入。二是整合财政支农资金。以主导产业或重点建设项目为资金整合平台,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与扶贫开发、农业生态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等支农项目相配合、统筹安排的投入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强化支农资金监管。要完善项目立项管理,推行项目招投标制,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要强化资金运行监管,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等管理办法。四是推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跟踪问效管理,对效益好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效益差的项目不再安排资金。五是加强支农资金检查。主动与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检查审核的力度,增强资金使用单位的责任感。六是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对一些相关项目,应根据建设规模实行以奖代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配套投入、民办公助、以物抵资等激励手段,吸引民间资金对农村小型公益设施的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七是着力增加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支农支出预算高于上年预算安排,积极探索和完善利用补助、贴息、保险、担保等方面手段建立投入的激励机制,大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对农业农村的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

  (三) 着力加强乡村财务管理。应将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向乡镇延伸,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模式。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对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筹资渠道和债权债务管理实行“六个不变”,在此基础上,采取预算统编、账户统设、工资统发、票据统管、采购统办、费用统付、网络统联、凭证统审的财政管理模式。同时,应推行“村账镇管”,将村级财务纳入乡镇财政所“零户统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各村只设一名报账员,在保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收入直达专户、支出集体会签、核定现金限额、定期集中结报、统一使用票据、档案集中管理”的办法。此外,要推行村级主要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凡村级主要干部离任时,纪检、财政部门应相互配合,进行离任联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如实向村民公布。

  (四)着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是整合现有的自然灾害救济、临时救济、特困定补、五保户供养等各项资金,探索建立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而建立覆盖所有农村低收入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力争到XX年实现全面覆盖农村居民,使农民享有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三是逐步推行以农村计划生育户和被征用土地而失地农户为主体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让计划生育家庭和失地农户能够实现老有所养。四是进一步完善优抚制度。提高补助标准,让农村义务兵家属和优抚对象得到优待、抚恤和补助,转业和复退军人得到妥善安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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