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统计调查报告优秀范文
统计调查报告范文(一)
为更加科学准确地反映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对林产业发展的指导、促进作用,按照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产业统计调研工作的通知》(云林计财〔20**〕4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以来的林业产业统计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林业产业建设及发展情况
(一)林业经济发展迅速,产业结构渐趋合理
至全县完成林业总产值分别为1.45、2.96、2.59、3.07亿元,结构比分别为99:0:1,47:0:53,63:10:27,52:16:32。总体来看,二、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产业结构变化较大。但结构仍然不尽合理,一产业比重大,二、三产业比重小。今后林业发展应当在抓实一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二、三产业,提高其产业比重。
(二)产业发展势头迅猛,龙头带动力逐渐增强。多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林业产业建设,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发展要求,积极建设100万亩生态公益林、100万亩速生商品林、30万亩优质核桃、30万亩油茶、1000万株绿化苗木“五大基地”,着力打造木本油料、木材加工、生态旅游、苗木花卉“四大产业”。至累计造林58万亩,全县建成公益林95.4万亩,商品林基地146.5万亩,商品林中:用材林面积114.8万亩。经济林10.5万亩,薪炭林面积20.8万亩,竹林面积0.4亩。
同时,通过龙头带动,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快速,形成了以华海木业为龙头的加工业基本形成(仅华海木业年销售收入就达5000余万元),以双禾生态产业有限公司、海晏科技园为代表的绿化苗木培育业逐步壮大,经营面积3375亩,年产绿化苗木和生产性苗木2500余万株。LOCAlHOSt以为例,全县木材加工及人造板产业企业总数37个,从业人数6240人,总资产8230万元,年实现总产值7809.9万元,年销售收入7385.2万元;特色经济林产业企业总数2个,从业人数216人,总资产170万元,培育核桃2万亩;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企业总数8个,从业人数137人,总资产460万元,总产值560万元,销售收入485万元。以菌子山自然保护区为主开发的森林生态旅游业,年旅游人次达到35万人次,产值达到9859万元。
(三)林业投入增加,发展后劲提高。林业投入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即各级政府投入、企业自有资金投入、贷款投入和林农投劳折资。经统计,各级政府累计投入2178万元(不含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投入),至分别为165、365、624、1024万元;企业自有资金投入1.6亿元,主要是引进龙头企业,对原料林基地和林产品加工方面的投入;贷款投入375万元,主要由林业企业、造林大户及林农通过金融借款,对林业基地建设方面的投入。从投入看,各级政府对林业产业建设高度重视,经费投入逐年增加,林业产业建设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一)健全和完善统计机构。林业是一项基础产业,公益事业,事关农民增收致富、事关农村经济发展,详实准确掌握林业产业发展情况、生态建设,科学分析经济效益,是谋划林业发展的基石,因此统计工作重要性日益显得突出。为搞好林业统计工作,县林业局在财务室、营林股各设置了兼职统计人员,负责严格按照统计制度对全县的林业建设进行全面、准确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执行力。林业局始终把加强林业统计能力建设,规范林业统计制度,提高林业统计工作水平纳入林业工作的重要日程。认真贯彻《云南省林业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等林业统计的有关规定,积极搞好与县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的沟通和衔接,在提高林业统计数据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同时,注意抓好对统计数据的综合分析,用好用活统计资料,为林业发展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发挥林业统计工作在促进林农增收的支持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工作量大、面广,难度增加。当前,随着国家高度重视林产业发展,经济主体日趋多元化,投资方式的多样化,经济结构的复杂化,城乡间收入的差异化,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统计调查对象不仅数量成倍增加,而且变动频繁,统计工作量逐年增加,难度加大。
建议:加强统计管理,改革统计方法,科学合理制定统计报表制度,达到既便捷,又实用,更科学。
(二)机构不健全,统计人员缺乏。近年来,林业工作繁杂,任务艰巨,而我局从事林业统计工作仅有兼职的2位同志,由于统计人员的频繁调整,水平不一,人员较少,加之培训教育跟不上,统计口径的理解差异大,不能适应统计工作需要。
建议:规范设置专门林业统计机构,划定编制数额,专业化发展统计事业。
(三)培训教育亟待加强。目前,全县林业统计工作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及林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是很熟,对报表理解常有偏差,导致报表填报经常出现错误,无法做到及时、详实、全面。
建议: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培训力度,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统计人员水平。
统计调查报告范文(二)
随着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建立单位gdp能耗制度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能源统计工作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确保“十一五”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的重大课题。
一、目前能源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能源统计的“双基”工作薄弱。基础和基层是能源统计数据的源头,当前企业的能源统计工作比较薄弱,基础资料欠缺,能源统计工作开展不理想。除少数重点耗能的大中型企业有比较完整的会计记录和相关的能源资料外,绝大多数小企业处于无基础资料、无统计报表、无统计台账、无统计人员的“四无”状态。加之部分领导对能源统计工作不重视,缺少专门的能源核算机构,能源消耗资料采集困难,难以反映能源消耗的真实情况。另外能源统计人员不固定、不专业,对统计指标不理解,造成能源统计的基础松动,源头数据质量难以保证。随着重视程度的提高,能源统计工作量将不断增加,人员与任务的矛盾将更显突出,对“双基”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部分企业对能源统计工作配合程度低。《统计法》明文规定:企业对政府统计部门实施的统计调查具有法定的回答义务。但有的单位对统计工作配合程度不高,重视不够,要么置之不理,要么应付了事,拒报、瞒报、乱报统计数字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少企业和单位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有的为争取投资、申请贷款、评优争先、提升形象,虚报能源数据;有的为逃避税赋,逃避节能检查,瞒报能源数据;也有部分企业轻视能源统计,胡编乱造统计数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能源统计人员匮乏、业务素质不高。能源统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非常强,难度较大的.业务工作,对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求较高。按常理企业能源统计人员应熟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耗能环节;应明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及计量的各个节点和步骤;应熟练掌握能源统计专业知识,但极少有企业的能源统计人员能达到要求。目前,除地市级统计部门拥有一定业务素质的专业人员外,县区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整体不高,基层企业专职能源统计员极少。能源统计人员匮乏、业务素质不高、变动频繁已成为影响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一大“瓶颈”。
四是能源统计制度不够健全。首先,能源消耗统计范围不全面。能耗涉及全社会,现行的能源消耗统计较为重视生产领域的能耗和利用效率,除规上工业有较完善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外,其它行业如农业、交通、服务业等基本上没有能耗数据来源,也没有建立能源统计调查估算制度,主要指标只能通过经济普查或有关资料进行推算,难以如实反映全社会能源消耗的水平、结构、变化及趋势。其次,能源消耗统计体系不完善。能源统计不仅要包括消费,还要包括供应,目前除供电部门能够反映主要行业电力消费情况外,煤、油等行业统计体系还不健全,不能提供主要能源的调入、调出、消费及分布情况。
五是统计核算、业务核算和会计核算不统一影响数据质量。在能源统计核算中需要借助大量的业务核算、会计核算资料,特别是会计核算资料的完整性,直接影响到统计核算质量。如大中型企业或能耗较多的企业对煤炭、油料等品种的核算,会计核算往往把这些能源一次性记入当期能源消费中,但在使用时可能不是一次消费,而是分批次消费。按照“谁消费、谁统计”、“何时消费、何时统计”的统计核算原则,两种核算方法存在差异。同样在消费部门向业务核算部门(仓库)领取煤炭、油料的时候,也不可能按实际消耗领取,也存在多领或少领的现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力、天然气、汽油等能源采用智能卡交易方式日益普及,在此情况下,利用智能卡购买的能源可在较长时期内使用,为了遵循统计原则,统计人员必须对总的购买量在各个报告期的实际消费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在缺乏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和严格管理的单位很难实现准确填报。
二、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强化能源统计队伍建设。()能源统计涉及社会经济各个层面,任务重,环节多,资料搜集困难,迫切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组建专业化的能源统计机构和网络;健全部门能源统计制度,疏通能源统计渠道,电力、交通、石油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配备统计人员,各尽其职做好能源生产、消费、流转、销售等多环节的统计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要加强能源统计业务培训。开展能源统计业务培训是确保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针对能源统计队伍知识薄弱的现状,适时举办形式多样的能源统计培训班,加强统计系统内部人员、基层单位尤其是重点耗能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能源调研分析写作知识的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企业节能降耗起参谋助手作用。三要健全能源原始记录。真实有据,准确可靠是对原始记录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要求,要根据企业的不同生产性质、规模、工艺过程、能源管理和报表填报的需要,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能源统计原始记录,使之规范化和系统化。
四要规范能耗报表的上报。目前基层企业对能耗报表的上报存在较大的可变性,指标漏填现象普遍,能源月报
之间的数据衔接不够规范。在加强企业能源统计人员培训的同时,必须规范能源报表的报送要求,建立能源数据质量责任制,加大审核评估力度,明确相关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的质量责任,严明纪律,强化约束,形成人人关心能源数据质量、个个维护能源数据质量的氛围,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做到数据、质量、责任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五要改革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完善能源监测体系。建立全社会能源统计制度,针对不同调查对象,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多种手段,搜集全社会能源消耗统计资料,核算分行业综合能耗数据。一要完善能源供应统计调查体系,建立包括中石化、中石油、各煤炭供应企业等在内的能源销售去向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二要建立能源效率水平监测体系,尽快建立主要耗能产品单耗监测指标。三要建立能源统计监测机制,制定能源统计监测发展纲要,实时对能源消耗占全市80%以上的企业和行业监测并逐步对全社会用能进行监测。
六要扩大联网直报范围。目前国家将年耗能在1万吨标准煤的千家能耗大户纳入了联网直报范围,**省确定了百家能耗大户作为直报对象。随着条件的日逐完善,可逐步扩大联网直报的范围,将能耗大、影响面广的大中型企业纳入到国家、省直接控制和掌握的范畴之内,使国家、省从宏观的角度在第一时间掌握和了解能源消耗状况,这样不仅对推动能源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示范作用,而且有利于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和地区间的横向对比。
七要强化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虚报、瞒报和篡改统计数据属违法行为,却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种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此,必须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统计法》,在全社会树立起依法统计的意识,重实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使能源统计工作真正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八要加大能源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执法检查主要应针对能源统计人员落实情况、报表报送时效性、统计方法的正确性、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等方面开展检查,做到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对在能源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使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进行处罚,增强统计法的震慑力;要将审核或评估上报数据中存在较大疑问、质量较差的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存在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切实把能源统计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做到统计报表数出有据,手续完备,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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