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法自毙成语
作法自毙,汉语成语,拼音是zuò fǎ zì bì,意思是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出自《史记·商君列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法自毙成语),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作法自毙成语1
释义
自己制定法律约束自己,比喻自作自受。
出处
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
故事
商鞅是战国时有名的政治家。秦孝公为了使秦国很快地富强起来,任用商鞅进行一系列政治和经济制度的改革。
商鞅知道,要想让新的法令顺利贯彻执行下去,朝廷必须在百姓中建立威信。于是,他在新法颁布前的一天,派人在都城门外的空地上竖了一根长三丈的直木,并贴出告示:
“谁能把直木移动一丈远,赏十两金子。”
百姓们看了告示,谁也不相信有这等好事,开始没有一个人敢去搬动这根直木。商鞅看没人来搬动,逐渐加重酬金,十两、二十两、三十两、四十两,一直加到了五十两。
终于,有个人壮起胆子,扛起直木搬动了一丈距离。他马上得到了五十两黄金,大家这才相信朝廷说话是真的。
经过这件事,秦国百姓人人遵守新法,谁也不敢违反。这样,经过十来年时间,秦国逐渐变得富强起来了。
秦孝公死后,太子驷继位,成了秦惠文王。由于商鞅变法,触动了朝中一些权贵大臣的利益,他们早已对商鞅恨之入骨,秦惠文王即位后,他们趁机攻击商鞅。在公子虔的策划下,硬给商鞅加了个谋反的罪名,下令逮捕他。
商鞅得到消息,急忙改扮成百姓模样,打算逃到别国去。当他逃到函谷关(今河南灵宝县)时,已是夜晚了。
商鞅找了个旅店,准备住下歇息,店老板向他要身份证明文件,他拿不出。店老板说:“按照商君制定的新法规定,没有证明不能住店。如果收留你住下,我就会同你一起被判罪受罚。”
商鞅听了,暗暗连声叫苦道:
“想不到我制定的法律,如今竟害了自己。”
最后,商鞅被秦惠文王捉住,活活处死了。
后人非常惋惜这位变法富国的良相。
作法自毙成语2
秦孝公为了使秦国国富民强,同意商鞅的建议,对各项制度进行改革。商鞅制定了新的法律,为了使新法深入人心,他决定树立朝廷的威信。新法颁布的第一天,商鞅就让人在都城南门外的空地上,竖起了一根三丈长的直木,并且四处张贴告示说:“移动直木至北门者,赏十金,绝不食言。”
百姓们根本不相信国家的告示,所以围观的人挺多,就是没人去移动直木。他们认为,只不过将直木移动一下,怎么能捞到这么大的好处呢?可能是君王没事干了,拿百姓寻开心吧!商鞅见无人移动直木,就不断提高赏金,直至五十金。
终于,有人将直木移至北门,结果真的得到了五十金的赏赐。众百姓见朝廷说话算数,从此信任朝廷,觉得朝廷言出必行。
不久,太子触犯了新法,商鞅大怒,让太子的'老师替太子受刑,割掉了他的鼻子。众百姓见太子犯法都要受惩罚,对法律越来越敬畏了。由于秦国老百姓遵纪守法,辛勤劳作,秦国很快就富强了。
太子继承王位后,为了报辱师之仇,给商鞅安了一个谋反的罪名。商鞅见势不妙,就逃跑了。他在逃跑途中想住店,可是由于他不能拿出身份证明,因此无法入住。新法是商鞅自己制定的,却想不到把自己给害了。他不由得自怨自艾。
秦王很快把商鞅抓住。按照新法,谋反者必须处死。可怜商鞅,惨死于五马分尸的酷刑之下!
【近义词】作茧自缚、自食其果、自作自受。
作法自毙成语3
出处:
《商君列传》。
意思:
比喻出于自己的主张而害了自己。也作“为法自毙”。
秦孝公的相国是商鞅,他担任秦相的十年中两次变法,改革一些旧制度,创立许多新规章,如废除井田制,鼓励开垦,扩大耕地面积,发展农业生产;实行保甲法,订立赏罚条例,加强治安保卫等。
秦国在当时各国中,原来比较弱,此后便开始富强,社会秩序安定,国家威望提高。但一般贵族大臣,由于损害了自身的利益,非常不满。秦孝公死后,太子即位,为秦惠王。秦惠王本来也是商鞅的反对派,有人趁机攻击商鞅,说他谋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不得已潜逃。天黑了,他只得找客店暂住。不料客店都不肯留他歇宿,因商君法令,留宿了身份不明的旅客将被一并治罪。他们不知道这个身份不明的旅客正是商君。商鞅长叹一声说:“为法之敝,一至此哉!”(敝,和弊害的“弊”字意思相同。)
作法自毙成语4
【注音】zuò fǎ zì bì
【典故】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史记·商君列传》
【释义】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
【用法】作谓语、宾语、定语;指自作自受
【结构】连动式
【相近词】作茧自缚、自食其果、自投罗网
【相反词】嫁祸于人
【同韵词】势不并立、渊涌风厉、窝囊气、通天彻地、无本生意、竭智尽力、冠山戴粒、颐指如意、分形连气、留有余地……
【年代】古代
【谜语】道士遭雷打
【邂逅语】道士遭雷打
【成语故事】战国时期,秦孝公任用商鞅在秦国进行一系列政治和经济制度改革,太子驷触犯新法被商鞅定罪。秦国逐渐富强起来。后来太子驷成为秦惠文王,他公报私仇要治商鞅罪过。商鞅出逃,没人敢收留,没想到商鞅作法自毙,被秦王所杀。
【成语举例】怎奈此时官场中人,十居其九是吃烟的,那一个肯建这个政策作法自毙呢? 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三回。
作法自毙成语5
【成语】: 作法自毙
【拼音】: zuò fǎ zì bì
【解释】: 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
【成语故事】:
商鞅变法,首先取消了贵族的特权,规定重新按军功大小给予爵位。贵族由此失去了无功受禄的特权,对商独十分不满,但商鞅有秦孝公支持。贵族虽怀恨在心,仍然毫无办法。秦国经变法以后,很快强盛起来,生产率大大提高,国库充盈,将士作战勇猛,威震六国。商鞅因变法有功,受封商地十五邑,号商君,人们从此称公孙敬为商鞅。变法过程中,太子的老师触犯了法律,贵族和朝臣对这件事抱着幸祸态度,看商鞅怎样解决这个棘手的难题。商鞅为了新法能得以实施,请示孝公,依法严厉地作了公正处置。子曾为老师说情,但无济于事,太子对商鞅开始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手快。孝公在位二下二年驾崩,太子嗣位,史称惠文王。贵族们知道惠文王痛恨商鞅,便纷纷制造流言蜚语,有人甚至诬陷商鞅谋反。惠文王十分清楚商鞅没有谋反的动机,更没有谋反的可能,他只是为了出气,下令逮捕商鞅。商鞅自孝公死后,自知失去靠山,不敢久居京城,返回自己的封地。当他风闻有人诬告他谋反的消息后,情知早晚必罹杀身之祸,便只身逃出家中,打算潜往它国,躲灾避祸。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寒鸦背着夕阳余辉,结队归林。商鞅急于逃离秦境,匆匆赶路,来到关下,不想被守关军士拦住,声称“商君有令,黄昏后非公事不得出城。”商鞅这才意识到必须投宿住店。他来到一家旅店,要求住宿.老板走出来说“既是客人我们当然欢迎,请问您是谁,弄不清身份,我会被杀头的。这是商君的法令,违背不得呀。”商鞅当然不敢承认自己的身份,走出旅店,仰天长叹:“我这是作法自毙呀!”商鞅后来被车裂而死。那刑罚十分残忍,即用五辆车分别用绳索缚住受刑者的头部与四肢,然后驱赶着马,将人活活撕成五段,令人耳不忍闻。惠文王杀了商鞅,却继续执行商鞅的政策,秦国日益强盛,为赢政统一六国奠定了经济与军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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