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方案
推进“三证合一”改革,是一项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下面是CN人才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方案,欢迎参考~
篇一:2017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7〕5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33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2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这一改革,可以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对于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一改革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默契,确保这一利国利民的`改革举措顺利实施。
二、改革目标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三、基本原则
1.便捷高效。要按照程序简便、办照高效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咨询,方便企业准入。
2.规范统一。要按照优化、整合、一体化的原则,科学制定“三证合一”登记流程,实行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
3.统筹推进。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法人国家信息资源库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四、时间
自2017年10月1日始,我区与全国同步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五、实施范围
此次“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为:全区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现阶段,暂不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改革实施范围。
六、工作要求
1.统一申请条件和文书规范。要以方便企业办事、简化登记手续、降低行政成本为出发点,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内容和不重复提交登记材料的原则,实行“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记”申请,并在“一窗受理”窗口公示申请条件和示范文本。登记部门审核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目前,总局已将登记文书及提交材料规范进行了统一。
2.推进登记档案电子化管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为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注册登记办理完结后,要将注册登记档案材料通过设备电子扫描后留存归档并上传,以利于工商、税务、质监三部门间进行信息交换,逐步推进注册登记档案电子化管理。
3.“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改革实施后至2017年年底为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息代码的营业执照。
4.认真做好已登记企业的证照换发工作。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对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核发加载嵌入原9位组织机构代码的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相关证照。
5.加强宣传。要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宣传“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大对改革内容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应用改革成果。
6.加强部门联动和工作信息报送。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群策群力,认真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要注意收集和总结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改革工作信息。对于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整理汇总报送至行政许可服务股,以便协调统筹解决。
篇二:2017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方案
为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实现“一照一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证合一”改革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5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登记改革步伐
根据省、市“三证合一”改革的指示要求,加大推进力度,加快改革进程。在2017年年内,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同时先行探索开展“一照一码”试点,年内实现“一照一码”。
二、保障综合窗口建设
“三证合一”综合窗口承担业务咨询、表格发放、材料收取和证照核发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规程、人员和经费等方面切实予以落实。凡是企业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一律在综合窗口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并由综合窗口统一收件,核发一份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要配齐窗口工作人员,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使其不仅收悉工商登记业务,还要熟悉质监、国税、地税审查业务,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综合窗口运行和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解决。
三、严格“一表申请”登记
严格按照《江苏省“三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规范》苏政务办发〔2017〕6号的通知要求。凡是企业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提交一份“三证合一”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即可。市场监管、国税、地税部门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部门内部表格及登记材料。
四、市场监管、国税、地税部门要依托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实现数据互换和档案互认
综合窗口收件后,应及时将材料提交至工商登记窗口。待工商登记窗口核准后,综合窗口实时将档案扫描上传至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提供给国税、地税等部门共享使用。市场监管、国税、地税部门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审查的,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同时切实做好工商黑名单信息和税务非正常户信息的共享工作,使综合窗口收件能了解相关限制等级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避免收件后申请人无法办理登记的情况发生。
五、优化登记管理服务
县政务服务中心要适应“三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需要,规范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等程序,最大程度地缩短登记审批时限。要在综合窗口统一制作“三证合一”登记办事指南,明确企业设立(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使申请人一目了然,方便办理。要坚持公开办理、透明办理、限时办理,提高登记审批效率。切实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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