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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时间:2022-09-25 17:44:10 策划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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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6年5月是“全省第十三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今天小编整理了第1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仅供参考!

第1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第1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一

  根据省民委的统一部署,今年九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将市民委组织开展的活动方案拟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部署为主线,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及民族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全市上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和谐安庆而奋斗。

  二、活动内容:

  1、与市文广新局联合主办一次民族团结广场文艺演出

  演出内容:反映民族团结的歌舞、地方色彩浓厚的黄梅戏表演唱、魔术杂技等;

  演出单位:由市文广新局指定、市民族幼儿园、南水回族社区老年艺术团。

  演出地点:市科技馆门前广场或金华联购物广场

  演出时间:X月27日(星期六)下午3:00-4:30共约一个半小时。

  舞台布置、挑选演员、节目编排等具体工作由市文广新局承办,活动组织、服务保障由市民委负责。

  2、举办全市民族团结题材书法绘画比赛

  时间:X月18—X月30日

  范围:面向全市社会各界人士,分成人组和学生组

  组织参赛:由各县(市)区民宗局负责,同时邀请各成员委员单位参加。

  奖项设置:每组各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600元,二等奖2名,奖励400元,三等奖5名,奖励200元。另设组织奖2个,奖励1000元。

  3、与安庆电视台合作拍摄反映我市民族工作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绩的电视专题片(共四期)

  宣传内容:

  (1)选取南水回族社区、皖河农场三益回民分场、望江漳湖回民村三个少数民族聚居点,各拍摄一个专题,分别从城市和农村两个角度,反映新时期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在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2)选取两家民族企业(柏兆记、清怡)、民族幼儿园、南关清真寺、安庆回族历史文化陈列馆、清真饭店(清真饮食网点)、安庆医专新疆班,拍摄一个综合反映安庆民族工作成就的专题片。

  播出时间:拟安排在省七届民族运动会开幕前(11月3日—6日每晚连续播放)

  4、会同市科技局、市卫生局联合开展送科技送医药下乡活动

  时间:X月中旬,地点:望江漳湖回民村

  5、举办民族题材电影周

  时间:X月中旬,地点:市民广场,内容:少数民族题材的电影共五部(具体待定)

  6、以各民族社区、民族村(场)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活动。主要形式有:张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横幅,设立宣传专栏,内容包括民族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务性工作程序规定以及民族工作基本常识等。

  7、对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进行捐助。X月20日下午在局机关会议室举行捐仪式。

  8、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通知各成员单位及市民委委员单位,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9、将省民委的通知转发到各县(市)区民宗局,对各地开展活动提出要求。

  第1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二

  根据白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推动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市是一个多民族散居地区,做好民族工作关系到我市工作大局及社会和谐稳定。所以宣传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在全社会普及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加快我市的“五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围绕我市少数民族乡村及城市散居少数民族的发展变化,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和民族政策,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风貌。

  三、主要内容

  (一)制作宣传条幅,印制《吉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发放民族乡村,宣传民族法规政策,形成全社会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会同教育部门在各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学活动。

  (三)会同广电部门,利用电视台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人物事迹、利用电视讲座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常识。

  (四)在民族乡村及民族学校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专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和我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成就。

  四、组织领导

  成立洮南市民族宗教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宏光,副组长张辉,成员吴建华、石振文。按方案完成本局既定的工作任务,掌握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组织开展民族乡、民族中学、民族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民族政策法制观念以及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