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区110宣传日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110及110社会联动主题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全县公安机关及110社会联动部门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新亮点,展示公安机关及110社会联动部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新形象,进一步增强110和110社会联动工作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110和110联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进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开好座谈会。春节前,结合行风评议、效能考评邀请行风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居委会代表、群众(客户)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单位和行业工作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各110接处警单位
(二)深入开展访评活动。结合公安部部署的“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深入上街面、进社区、入学校、走企业、下乡村,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的意见(责任单位:各派出所、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元旦过后邀请联动单位领导、金融单位保卫部门领导到指挥中心座谈并参观,座谈内容110社会联动工作、CK报警联动工作(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三)组织一次110专题采访报道。活动期间邀请明溪电视台记者对110工作进行专题采访;在电视台《侨乡警务》栏目做一期110工作专题报道。
责任单位:警公办。
(四)向手机用户发送110宣传短信。宣传短信内容由县警公办拟定,县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部门向手机用户发送宣传主题的公益短信。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警公办。
(五)举办110宣传日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时间:1月10日上午10∶00至11∶30,地点:珩城综合市场,参加单位:县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警公办、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城关派出所,城区各110社会联动单位。活动现场将设立五个活动区:警民恳谈区、联动服务区、警民互动区、展版宣传区。邀请有关县领导及110联动指挥部领导出席。
1.联动服务区。参加单位:城区110社会联动部门共15个单位,每个单位至少2人参加。活动内容:由110社会联动部门发放宣传单、办事须知,提供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
2.警民恳谈区。参加单位: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出入境、警公办、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城关派出所。每个单位至少2人到场参加。活动内容:在现场与群众恳谈,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警民关系建设等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咨询,分发宣传品,为群众现场办理有关公安业务。
责任单位:县警公办、各参加单位。
3.警民互动区。参加单位:刑侦大队、警公办和警务保障室。活动内容:向群众现场展示、演示公安新型武器装备、警用器械。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
4.展板宣传区。由公安交警、刑侦、消防部门及110社会联动部门提供宣传展板,向群众宣传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110社会联动办、各参加单位。
5.开展网络宣传活动。警公办民警在宣传活动现场开展网络在线宣传,携带笔记本电脑,电脑面板粘贴“明溪县公安微博”字样及网址,通过本单位的.官方微博,适时播报活动情况,与在线网民进行现场交流。
责任单位:县警公办。
6.进行连线广播。市局在三明广播电台《警民时空》栏目开辟特别节目,与全市各县(市)活动现场进行连线广播。连线时间从10时开始。连线顺序:永安、沙县、大田、尤溪、将乐、泰宁、建宁、宁化、清流、明溪。每个现场连线二至三分钟。县警公办应事先做好连线准备,指定专人播报。播报内容应突出本单位活动的特色,做到生动活泼。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警公办。
7.组织文艺表演。邀请县老年文艺演出队表演相声、小品等,向群众展示民警接处警工作和“110”职责等内容。
三、有关事项
(一)指挥中心负责落实“110宣传活动”珩城综合市场使用场地,城关所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交警大队负责现场交通秩序维护。
(二)指挥中心负责制作宣传场所的110宣传主题的横幅、气球拱门。
(三)参加活动情况收集和总结由指挥中心与警公办负责上报。
(四)主题宣传日活动期间,各接处警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到场参与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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