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开展好我县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深化消费教育,普及消费知识,打击并揭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营造浓厚的诚信经营,科学消费的舆论氛围和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XX市工商局、XX市消委会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明工商综〔2013〕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纪念活动内容
1.举办宣传咨询活动。3月13日在XX县濉溪镇民主街城关工商所门前联合质监、烟草、电信、移动等部门开展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和咨询,宣传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及识假辩假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识假辩假能力,增强安全消费、健康消费意识。
2.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服务—消费维权进乡村”活动。组织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负责人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农村开展消费教育,现场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解决消费纠纷。
二、职责任务分工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为确保纪念活动有序开展,县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李长兴副局长任组长,消委会秘书长谢明毅、12315台主任钱辉斌为副组长,公平交易消保股、办公室、法制股、检查大队、市管股、注册股、商广股负责人为成员。
2.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三优街宣传咨询活动参与单位联系、场地安排由消委会负责,12315台负责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工作,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及宣传报道工作,检查大队负责准备参展的假冒伪劣产品,公平交易股、法制股负责准备相关宣传材料,“送知识、送服务—消费维权进乡村”活动由消委会、12315台联合负责组织实施。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宣传。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协作,保证各项纪念活动有声有色。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强“3.15”期间值班备勤。“3.15”期间,县局及基层工商所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申诉、举报和咨询,认真做好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现场转办的各类投诉、举报件的调处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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