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相信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向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合格的,在市政网站公示。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安居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有哪些
1、进入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轮候页面进行申请;
2、根据自身家庭实际情况申报信息;
3、按照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递交材料;
4、符合受理要求的,会收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
5、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则会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工作人员会告知补正材料;
6、等候官网公示审核结果。
2022深圳安居房问题及答疑汇总
1、申请人配偶是现役军人,能否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
A:具有深圳市户籍的申请人已婚且其配偶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视为本市户籍人员,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提出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军人身份证号码表、军官证或士兵证等。
2、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如何确定?
A:申请家庭应当根据轮候规则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符合申请条件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1)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
(2)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3)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家庭户籍在本市跨区迁移,对轮候排位有什么影响?
A: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家庭户籍在本市跨区迁移,其在全市总轮候排名顺序不变。
4、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条件
A:(1)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安居型商品房轮候规则主要包括哪些?
A: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包括首次轮候和日常轮候两种。首次轮候将按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与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中较早的一项作为确定排序的依据;日常轮候的申请人,其轮候顺序依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首次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已结束,申请人可按照规定提出日常轮候申请。
6、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A:一、基本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安居型商品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2.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充材料: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5年以下的,且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2.收养过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4.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5.未成年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须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安居型商品房配售的建筑面积如何确定?
A:配售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配售建筑面积的标准为:
①单身居民、2至3人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
②4人及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左右。
在册轮候人可以自愿购买低于其家庭人口结构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但低于建筑面积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
8、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的人才如何认定?
A:根据人才安居有关规定,此类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属于经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9、领军人才申请人才安居购(租)房补贴的问题
A:
1、用人单位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合格的,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
2、市住房保障署核查申报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单位补交材料或退文。
3、确认申请人在岗。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用人单位须网上确认申请人是否在岗。在岗的,须上传申请人上一季度在本市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市住建局会同市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公安、税务部门和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单位。
5、核查合格的,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公示申请人信息5个工作日并市住建局提请市财政部门核拨购(租)房补贴款。
6、市财政部门拨付购(租)房补贴款。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相关文章:
2017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12-25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以及流程05-14
深圳居住证申请条件及流程06-01
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01-17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和条件06-18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和条件01-26
深圳社保转移流程和条件指南01-11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流程01-17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