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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4-09-10 15:46:31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绩效评价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评价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1

  一、问题整改情况

  (一)资金管理方面

  1.存在问题: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性质使用资金,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存在问题:资产处置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单位资产定期清查,提前对需要处置的资产进行安排,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按程序报废,对已达报废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重新调配使用。

  3.存在问题:新购置资产使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绩效评价中提到的打印机问题,我厅在大数据局配发的适配国产化电脑到位后立即分配了该批新购打印机,已在xxxx年9月领用完毕,现已正常使用。

  4.存在问题:资产信息有误。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委托资产清查公司,查找问题原因,及时更正了错误的资产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5.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不精准,未考虑司法警官学校迁建工程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厅机关各处室和下属单位预算申报指导,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xxxx年7月1日我厅召开了部门预算培训会,对各处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验办进行预算编制培训及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反复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需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结合近年经费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考虑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对确定纳入年度工作的项目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精准测算,将所有收入及支出均纳入预算编制,完整反映单位收入情况。

  6.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中存在资金设置不足,与实际偏离较大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对于超预算或结转结余大的项目,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对于确因工作发生变化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调整预算。

  (二)项目管理方面

  7.存在问题:司法警官学校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迁建工程存在未及时按准则转为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省司法警官学校在xxxx年3月已完成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同时我厅加强了对竣工项目的结(决)算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决)算工作,并根据竣工财务结(决)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转入工作等具体要求。

  8.存在问题:司法厅本级项目竣工结(决)算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在xxxx年6月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转入固定资产。

  (三)绩效管理方面

  9.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设置不清晰。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规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计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10.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细化量化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对绩效指标值设置进行了指导培训,要求绩效指标设置逐步从定性向定量深化,避免指标“不清晰、不可衡量、不便考核”的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在编报20xx年预算时,严格按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绩效,并提供测算依据。在绩效运行时发生偏差及时进行调整。

  11.存在问题:部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及所属二级单位严格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开展项目自评,并提交印证材料,如未提供相应材料,视为未完成,按比例扣分。从而达到提高绩效目标自评质量的`目的,为下步绩效管理工作积累更多经验。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今后工作中,我厅将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合理规划预算绩效管理计划并严格实施。同时我厅将加强人员培训,持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资金使用原则,全面树立绩效理念,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实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效绩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报告2

  20xx年合肥美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按照项目要求实施了亳州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第三方质检项目,我们接受亳州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委托,对亳州高新区68条道路进行了常态化质检服务,并进行了绩效评价。我们的依据是亳州高新区城管执法局的项目要求。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目的、原则、方法及过程

  (一)绩效评价目的

  1、为推进高新区清扫保洁水平,加大对保洁公司考核的力度,优化考核办法,保障各路段清扫保洁水平,不断增强保洁公司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管理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查找薄弱环节,规范奖惩标准的运用,着力提高道路清扫质量及管理水平的项目实施效果。

  2、项目实施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清扫保洁要求开展业务工作,引入第三方对项目支出以及业务开展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社会效应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项目后续工作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定性分析,定量评分原则。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定量为主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2、目标导向,加强监控原则。注重目标导向,绩效目标应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依据充分。注重日常监控,目标监控应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动态监控、程序调整、结果反馈。

  二、绩效评价主要政策依据及准则依据

  (一)根据保洁公司签订的清扫保洁合同内对工作质量完成的`标准;

  (二)根据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对保洁公司的考核标准;

  三、项目概况

  根据亳州高新区城管执法局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清扫保洁第三方质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内容:

  (一)项目实施概况

  本项目为亳州高新区G105等68条道路(包括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的清扫保洁卫生质量检测工作。68条道路红线宽度16米至65米不等,绿化带宽度2米至20米不等。道路总面积约820万余平方。

  (二)道路保洁第三方质检工作质量

  1、检测道路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每平米的尘土重量,每平米的尘土重量超过0.5克清扫洗扫质量为不合格路段。

  2、检测道路路面(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垃圾停留时间,路面垃圾超过5分钟清扫保洁人员未进行清理的为不合格。

  3、检测道路两侧绿化带,绿化带内每10平方米的垃圾数量超过8个(落叶不计算)为不合格。

  4、检测道路路面500平米范围内的垃圾数量,超过8个的为不合格。

  四、项目实施单位绩效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对道路保洁水平的要求设定目标,高新区道路卫生清扫保洁第三方质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68万元,执行完成100%。

  五、评价结果运用及建议

  通过细化考核标准,对清扫保洁各项工作进行每日常态化质检考评,每条路根据考评数据作出综合评估,通过数据反应出保洁公司对道路卫生清扫保洁完成质量,并计入对保洁公司的奖惩。通过常态化的考核,及时发现道路存在问题,并要求保洁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有效的提高了对保洁公司工作成效的监督,通过数据分析,了解路面保洁水平,为业主单位管理保洁公司起到有效的辅助作用。

绩效评价报告3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xx年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项目,是邵阳市重要民生保障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改造范围为雪峰路以东、魏源路以南、北塔路以西、资江北路以北,占地面积约220亩(14.5633公顷),拟拆迁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涉及人数1890人,安置方式为货币化安置及实物安置,概算总投资约29546.59万元,建设周期2年,建设期限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筹资金、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和其他融资,其中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金额5300万元。

  本项目主管部门为北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棚改办),项目实施单位为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政府专项债券概况

  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与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7月签订的《邵阳市本级20xx年第一批棚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协议》,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改专项债券属于“20xx年湖南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二期)-20xx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在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的债券编码为104600,期限为7年,金额5300万元,年利率3.81%,起息日20xx年4月26日,利息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清。

  3.项目决策情况

  (1)立项批复情况。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备案表>的通知》(湘建保〔20xx〕18号),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湖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2)20xx年12月邵阳市规划局核发《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意书》(湘建〔选〕字第20xx-55号),通过本项目建设选址。(3)20xx年12月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邵阳市20xx年第二十一批次用地预审意见》(邵国土预审字〔20xx〕77号),通过本项目用地预审。(4)20xx年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xx〕政国土字第412号),审批同意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14.5633公顷。(5)20xx年2月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湖南省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5)20xx年5月邵阳市发改委文件《关于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北塔路到资江二桥)改造(征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市发改投〔20xx〕177号),同意实施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其他决策情况。

  为控制风险、规范运作本项目,主管机构制定出台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编制了项目总体预算,明确了资金筹措方式、项目预期收益来源、还本付息情况等。专项审核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结论为项目能够实现总体和年度收支平衡,项目申报程序合法合规。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授权对资江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对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为规范项目运作和控制风险,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北塔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应对措施。项目征地拆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了征收(使用)土地公告(邵征地告字〔20xx〕6号),区政府成立了项目指挥部,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征拆工作。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邵阳市北塔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分别签订了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征收包干协议、征收集体土地、附属物及迁坟相关工作经费总包干合同,同时全程参与项目征地工作,对各包干项目补偿标的物逐一登记复核后签字确认。建设项目的房屋拆除工程经邵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20xx年12月18日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分别由衡阳市湾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毛小平等单位或个人竞得棚改区项目范围内56002.16平方米、19167.6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竞得者进行土地二级开发。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依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xx〕5号)等文件规定使用及管理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与自筹资金分开核算,单独建账建户、专款专用。对棚改专项债券资金实行“双控”监管,由市财政局和公司在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北支行设立了“双控”账户,债券资金支付时,由市住建局会同北塔区住建局负责业务把关;市财政局会同北塔区财政局负责监管资金严格用于对应棚改项目。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审批制度,支付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时填报了支付审批表,经北塔区财政局、区政府领导、市住建局签署意见同意后支付。公司定期向财政、主管部门填报了《20xx年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资金结余部分)》

  6.项目完成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公司的项目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报批、测绘、可研等前期费用以及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债券利息支出等,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项目完成后无具体的实物资产。项目于20xx年11月15日完成了房屋征收信息公示(第三榜),涉及拆迁户59户(其中2户为异地安置房安置,其他为货币安置)、面积35276.12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20xx年12月18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拍卖成功,已取得土地出让收入,出让的建设用地由中标方进行二次开发。项目投资评审工作现正由市财政局财评中心进行中,与市房屋征收办、北塔区征收办、市征地拆迁事务所暂未办理结算。

  (二)项目资金情况

  1.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情况。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土地一级开发后公开拍卖,出让75169.7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价款收入30038万元入国库。

  2.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收、支情况(截止20xx年8月31日)。

  (1)收入18234.02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专项资金1102.02万元,土地出让金返还11832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300万元(到期需归还)。

  (2)支出22210.69万元。其中:土地报批、测绘、可研等前期费用6021.50万元,拆迁补偿支出5555.48万元,债券利息403.86万元(共7期已支付2期、每期201.93万元),税费5.72万元,市房屋征收办3809.21万元,北塔区征收办4700万元,市征地拆迁事务所1714.92万元。

  (3)以上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支付。

  3、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20xx年7月8日邵阳市财政局转入公司在农行江北支行开立的“双控”监管账户5300万元。

  (2)支出情况。全部用于本项目27个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款5255.48万元,支付执行率99.15%。

  (3)结余情况。截止20xx年8月31日,账户银行存款余额53.5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结余44.52万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9万元(扣除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后)。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以及有关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xx年10月中旬,邵阳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2020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18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11月上旬,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xx年12月上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xx年12月中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资金主要绩效

  本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经过棚户区改造后,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本项目除2户选择异地安置房方式外,其他拆迁户均选择了货币安置。通过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让群众享有更好的`住房质量、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拆迁户取得拆迁补偿款后,通过自主选择购置不同档次的商品住宅,也有利于化解商品住房库存,促进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推动了城市建设发展。项目收益主要来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项目内112.75亩可出让土地交易成功,实现土地成交价款3亿元,中标的二家单位对项目土地进行了二级开发建设,大大改善了城市环境、完善了基础设施配置、提升了土地使用价值、增加了城市就业率,对北塔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指标简要分析

  根据《邵阳市20xx-2020年度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83.6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过程情况说明)。

  (一)项目决策情况

  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了可行性研究,经过了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审批核准,项目申报程序合法合规。本项目属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同时棚户区改造也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举措,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项目通过土地挂牌出让取得收益,属于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公益性项目。本项目编制了“一案二书”,但未专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市财政局委托的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对本项目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进行了审核,结论为资金投入及投资项目收益可实现现金流完全覆盖,即达到总体收支平衡和年度收支平衡。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9546.59万元,实际支出22210.69万元,实际到位金额按与支出相匹配同样为22210.69万元。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未全部完成,财政只返还了部分土地出让金,资金到位率75.17%(22210.69/29546.59),预算执行率100%。项目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债券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于拆迁补偿,资金拨付有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实施方案制定了还本付息计划,已支付2期债券利息403.86万元,尚未支付5期债券利息1009.65万元和债券本金5300万元,已实现的土地开发收益约3亿元目前能够覆盖债券融资成本。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限7年,项目建设周期2年。项目实施和风险控制情况。项目实施按《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安置方案》组织执行。公司与邵阳市北塔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签订了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征收包干协议、征收集体土地、附属物及迁坟相关工作经费总包干合同,同时全程参与项目征地工作,对各包干项目补偿标的物逐一登记复核后签字确认。公司在实施方案中对项目进行了潜在风险评估,明确了社会稳定风险定风险和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的应对措施,在项目实施中未发生过重大风险事件、因债务引起的重大事件等情况。公司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了20xx年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对债券资金使用、结余等情况进行信息披露。除实施方案外,公司没有专门制定风控机制及措施和专项债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产出情况

  1、计划情况。按照邵阳市发改委在20xx年5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拆迁建筑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1890人,安置方式为货币化安置,总投资29546.59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

  2、实际情况。根据现场评价资料,本项目截止20xx年8月31日涉及拆迁户59户(其中2户为异地安置,其他为货币安置)约325人、征拆面积35276.12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账面总投入22210.69万元;20xx年12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拍卖,取得土地出让收入30038万元。

  3、产出情况。本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完成后通过土地出让取得收入,只有建设期无运营期、无相应资产形成。按拆迁面积计算的实际完成率为74.66%(35276.12/472503);项目拆迁任务完成,无重大风险事件、重大事件,质量达标率100%;项目于20xx年12月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在2年的建设周期内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建设成本节约率24.83%((29546.59-22210.69) /29546.59)。

  (四)项目效益情况

  邵阳市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宜居宜业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中心城区“五大功能组团”建设,城西组团以北塔片区为核心,依托资江建设滨江城市综合体,以招商引资为主抓手,以完善功能配套为着力点,着力打造集会展、休闲娱乐、高档地产、商贸物流于一体,具有滨江风貌的高品质中央商务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本项目为城中村棚改项目,位于资江沿岸,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拆,符合国家住房政策,选址符合邵阳市城市发展规划,通过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改善城中村群众居住条件。通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对项目土地进行了二级开发建设,对北塔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项目建设期无社会资本投入。本次现场评价发放调查问卷30份,被调查对象满意度在100%。

  五、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申报时没有编制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缺少必要的绩效目标申报资料,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限7年,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

  (三)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四)批复的建设规模与实际完成数存在较大差异。邵阳市发改委批复的拆迁建筑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1890人;实际完成拆迁建筑面积35276.12,拆迁安置59户约325人(前期摸底人数),安置户数和人数差异较大。按拆迁面积计算的实际完成率为74.66%。

  (五)项目无社会资本投入。

  六、有关建议措施

  (一)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规定,“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债券需求清单。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

  建议项目单位今后在申请政府债务项目资金时,向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二)按不同项目确定政府债券资金还本付息期限。邵阳市20xx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中邵阳市本级项目共3个,开发规划不一但设计的还本付息期限均为7年。建议今后设计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时,根据各项目前期摸底实际情况和、资金量规模和棚户区改造拆迁难易程度确定还本付息期限,以减少项目建设期结束后仍需承担多余资金利息成本。

  (三)建立完善专项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防范风险管控,参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单个项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四)加强项目前期摸底工作,规范项目建设规模申报口径。建议按前期摸底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工作,避免计划与实际因申报口径不一致产生较大差异。

  (五)探索引进社会资本,创新推进棚户区改造。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探索实施先行开展棚户区改造实施业主候选人招标,再由中标候选人报名参加土地拍卖出让等开发模式。

绩效评价报告4

  根据《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xx年“交通运输建设和治超工作”“公共交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四好农村路”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四好农村路”主要是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86条路229公里、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10条路6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截止目前,各项目已全面完工。

  (二)资金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

  20xx年我县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估算总投资12595万元,已到位资金12595万元,其中省级交通专项资金2816.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778.4。所有已到位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

  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估算总投资5152万元,已到位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33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814万元。所有到位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建设。

  (三)绩效目标

  20xx年,省市下达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现已全面完工并审计定案,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前期准备情况

  为加强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支撑。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20xx年“四好农村路”自评工作,专门成立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逐条对照《20xx年交通民生工程绩效自评考核表》,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资金项目管理经验,确保“四好农村路”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三)、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1、项目决策及审批情况

  20xx年霍山县“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由县人民政府发文,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的项目法人;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施工图设计使用通用图纸,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参照使用,并由霍山县交通运输局对通用图纸进行审批,县交运局按要求出具施工图批复,完善了相关建设程序。

  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10条路60公里,除大张路改建工程项目业主为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外,其他项目法人均为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项目法人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霍山县交通运输局审批,县交运局按要求出具了施工图批复,完善了相关建设程序。

  20xx年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工程,我县出台了《霍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到20xx年底,建成县、乡、村三级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制定路长制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县、乡、村三级管养责任,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目前,县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已成立,且路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已明确划分,乡村及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本年度3月和6月组织召开了县级路长办公室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着力解决路长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县已完成城市公交与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2.19亿元,一体化线路共计46条,运营车辆143台。全县16个乡镇、124个建制村和20个社区均已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完成通客车工作,通村率达100%,打通了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2、项目管理及实施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该项民生工程,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目标任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常务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将民生工程“四好农村路”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2)、明确责任,全力保障资金投入。

  中共霍山县委及霍山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机构,并制定了《霍山县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霍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霍山县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及《霍山县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意见中明确县财政局要加强统筹,要将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投入。

  (3)、注重业务培训,强化督查指导。

  为规范项目工程实施程序,我县对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管办主任及业务技术人员开展了两期业务培训,统一设计了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通用图纸,供乡镇参照选用,保证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为全面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县四好办联合县民生办工作人员按季度开展了四次联合专项督查,召开了4次调度会议压实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了“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

  (4)、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实施“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及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时,我们紧紧抓住影响工程质量的每一个施工环节,全面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一是严把设计关。通过公开邀请招标确定设计单位,所有项目的施工图必须经专家组评审后,方能组织实施;二是严把招标关。所有项目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严防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以及恶意低价中标等现象出现。业主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履行合同;三是严把施工关。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的.管理,严格监管措施和制度,严防偷工减料,严禁随意压缩施工工期,禁止违规转包;加强人员、材料、设备的源头控制,严格工艺、工序、检测、验收流程,突出抓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工程施工期间,业主单位实行巡回监督,监理单位实行“旁站式”管理,施工单位实行24小时驻地服务。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其中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省级资金已到位2816.6万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已到位1338万元,均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没有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使用率100%。

  为规范和强化“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管理,霍山县“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验收及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村级道路建设工程建设资金的补助标准、资金拨付比例及程序,对工程款的支付环节做到了严格把关,要求各乡镇依据文件约定统一办理、按时支付,较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并消除了拖欠矛盾的发生。截止目前,20xx年度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29公里及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60公里,已全面完工,并已完成路面长度和宽度验收,资金支付严格按合同拨付。

  四、项目建成效益

  “四好农村路”位于安徽省33项民生工程之首,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将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了人气、财气,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助力脱贫攻坚。

  综上所述,20xx年度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绩效评价报告5

  项目名称:

  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

  项目单位:

  XX县交通运输局

  主管部门:

  XX县交通运输局

  评价人员:

  局机关项目绩效考评小组

  时间:

  20xx年12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立项背景根据县编办成立机构的有关文件,XX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乡村道进行维护管理,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设立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项目。

  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绩效工作目标,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开支局机关工作经费,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经费来源于县财政拨款,实际开支全部超额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用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行业发展,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绩效评价设计,主要选择单位经费开支项目比较大,影响范围广作为评价目标,评价指标的设计,主要考虑项目实施对单位及社会的影响。

  (二)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年度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虽指标、质虽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

  (三)证据收集方法财务部门提供项目开支情况,办公室提供开支效果。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年中检查进度,项目结束要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投入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

  过程按月及工作进度:产出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发展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

  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效果交通行业大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交运行平稳。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

  (二)评价结论

  评分结果自评满分:主要结论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

绩效评价报告6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20xx年,我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各级投入的救助资金功效,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资金安排情况

  20xx年,全区共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200.8556万元,其中中省补助4159万元、市级安排730万元、区级投入1311.8556万元。

  (三)绩效目标

  全区规范实施社会救助政策,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7个指标,细分为低保对象人数、临时救助人次等18个三级指标。

  (四)管理情况

  市级民政财政、财政部门按规定分配下达我区补助资金;区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补助及安排资金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科目;各级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到人到户的资金通过由区级通过“一卡通”资金发放系统打卡社会化发放,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孤儿资金由区级拨付到机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按户籍人口人均1元(不足万余人的按照10000元)拨付到乡镇(街道);各级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确保资金安全。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20xx年,全区共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200.8556万元,其中中省补助4159万元占67.07%、市级投入730万占11.78%、区级投入1311.8556万元占21.15%;从支出项目分析低保4115.9885万元占66.38%、特困人员1739.4908万元占28.05%、临时救助240.2608万元占3.87%、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68.3773万元占1.1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36.7382万元占0.59%。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全区统一执低保标准,城乡月标准620元、430元,均高于省低限,政策规范实施,累计保障99731人次、支出低保金4115.988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不区分是否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月标准806元、650元,达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月准按自理情况500元、300元、100元。临时救助细分对象为急难、支出、过渡三类,原则上给予低保月标准的1-6倍的救助金,实施乡镇级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急难救助金24小时内送达,累计救助9.97万人次、支出资金240.2608万元。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8人次、护送返乡22人次,支出资金36.7382万元,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出台《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认定符合条件的.孤儿2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6人,支出保障资金68.3773万元。总体来看,我区绩效目标全面达标,部分指标超额完成,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效能发挥充分,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提升。

  (三)具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低保应保尽保。截止12底,全区城乡低保对象5093户8318人(城市1325户1788人,农村3768户6530人),全年累计保障9.97万人次(城市2.26万人次、农村7.71万人次);累计支出低保金4115.9885万元(城市1186.5169万元、农村2929.4716万元)。【完成率100%】

  2.临时救助应救尽救。全年累计救助1952人次,累计支出资金240.2608万元。【完成率100%】

  3.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全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8人次,护送返乡22人次,支出资金36.7382万元。【完成率100%】

  4.特殊儿童纳入保障率100%。截止12月底,全区保障孤儿2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6人,累计保障孤儿318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75人次,累计支出保障68.3773万元。【完成率111%】

  5.城乡低保标准均高于上年。全区执行统一的城乡低保标准,20xx年城乡平均低保月标准600元、405元;20xx年城乡低保月标准620元、430元,分别达到上年标准的103%、106%。【完成率104%】

  6.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全区执行统一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20xx年城乡平均基本生活供养月标准793元、650元,20xx年城乡基本生活供养月标准806元和650元,分别达到上年标准的101%、100%。高于城市特困800元、农村特困540元全省月标准低限。【完成率100%】

  7.均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我区设立有区级核对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配备工作人员。【完成率100%】

  8.特殊儿童认定准确率100%。20xx年全市认定符合条件的孤儿2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6人,认定对象退出均为死亡、到龄等自然因素,无认定不准确问题。【完成率100%】

  9.按要求及时拨付中省补助资金。我区于20xx年1月14日、20xx年4月2日、20xx年6月22日收到中省补助资金,均在收到资金后严格按月进行拨付。【完成率100%】

  10.按月按时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我区低保和支出型临时救助,每月5日前完成本地系统数据整理推送至省天府救助通系统,之后通过一卡通资金发放系统在每月10日左前后发放资金,急难型(含过渡型)临时救助金通过乡镇级备用金在48小时内发放到位;从发现、受理到发放临时救助金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用乡镇备用金支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每月5日前完成省天府救助通系统数据核对,通过省天府救助通向一卡通推送数据并在每月10日左右完成资金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每月10日前在宜宾市阳光审批平台审核通过后,由阳光审批平台推送一卡通并在15日左右完成资金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每月通过一卡通资金发放系统按时发放。【完成率100%】

  11.受助人员救助情况当日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率达标。全区全面应用金民工程--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20xx年全区累计救助48人次,系统录入率100%,当日录入率达97%。【完成率98%】

  12.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100%。全区低保资金,全部按月通经省天府救助通推送一卡通资金发放系统,通过社会保障卡社会化发放。【完成率100%】

  13.困难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20xx年,全区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523元、380元;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点对象按人纳入低保保障;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较上年有所提升,城乡特困人员按月区分自理能力给予500元、300元、100元的照料护理费;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月保障金额区分集中散居分别达到1400元、900元;20xx年全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较20xx年增长9.9%,困难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率100%】

  14.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100%及时送返。20xx年全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中通过护送返乡22人次,做到了应送尽送。【完成率100%】

  15.救助管理机构为符合条件对象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率100%。20xx年自愿前来救助站求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全部给予救助,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率100%。【完成率100%】

  16.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20xx年,我局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宜宾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宜保组〔20xx〕1号),针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和关爱帮扶,提出8方面33条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举措;印发《关于做好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的通知》(宜民政〔20xx〕24号)、《宜关于做好纳入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分类施保工作的通知》(宜民政〔20xx〕227号),全市建立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机制、提升低保重点对象保障水平;执行《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宜民政〔20xx〕38号),有效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到位;印发《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民政〔20xx〕49号),拓展保障对象范围,明确特殊情形认定方式,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宜民政〔20xx〕62号),从强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对象、规范报告事项、妥善安置照护、抓好救助帮扶、加强工作保障6个方面,明确因突发事件导致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工作事项。【完成率100%】

  17.政策知晓率超指标要求。经组织对救助对象和社会公众抽样调查,我区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救助对象达到96%、社会公众知晓率达到90%。【完成率90%】

  18.救助对象社会满意率较高。经组织抽样调查,我区社会救助工作满意度,救助对象达到92%、社会公众达到91%。【完成率90%】

  三、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虽然我区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全面完成,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以下问题。

  (一)区级投入占比较高资金压力较大。20xx年,区级投入1311.8556万元,占全年实际支出的21.15%,地方财政压力较大。

  (二)救助对象不精准问题未能杜绝。受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部门数据信息共享不充分等因素影响,救助对象还存在不完全精准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让其充分掌握熟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要求,同时强化督导检查,防止发生资金结余问题;二是进一步对接社会救助业务相关部门,融通更多数据信息,持续提升对象认定精准度;三是建议上级考虑我区实际情况,加大补助资金投入力度。

  四、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上级分配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时,适度降低对象人数占比,加大工作绩效、财政努力程度和财政困难程度因素占比。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同级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审计比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进行了整改。

绩效评价报告7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依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3号)等文件,按照贵局关于实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2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20日对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

  我们的评价主要是根据隆回县高平镇(以下简称“高平镇”)财政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相关规定及隆回县财政局拟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进行的。

  由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提供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并发表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实施了包括召开座谈会,实地查证、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发放调查问卷,听取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考察提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价程序,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得出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结果。

  现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高平镇隶属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地处于隆回县东北部,东邻新邵县迎光乡,南接岩口镇,西南连荷田乡,西抵七江乡,西北邻望云山林场,北靠罗洪乡,距隆回县城70公里,辖区总面积158.55平方公里,下辖34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8.5万人。

  1、在职人员。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共有机构编制143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事业编制81人。2021年度在职人员138人(2021年12月末在编人数,包括财政所人数),其中:行政人员4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93人。离退休人员60人,遗属补助人数17人,小车编制数1台,小车实际数1台;房屋面积5630平方米。

  2、机构设置。内设6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执法机构和1个退役军人服务站。

  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3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1个执法机构是:综合执法大队。

  1个退役军人服务站。

  3、主要职能。高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

  (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社区)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5、重点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2021年度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承办省市重点工作0项。

  (二)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年度收入总计289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0万元。

  2021年度整体支出总计334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4.37万元,项目支出204.0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保缴费和办公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0.05万元。项目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项目、农林水项目及其他项目,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如乡镇六小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其中:资本性支出204.00万元。

  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53.96万元,截至2021年度末累计结转和结余0.00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总收入2894.42万元,比上年的2921.89万元减少27.47万元,减少0.94%,减少原因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总支出3348.37万元,比上年的2467.94万元增加880.44万元,增长35.68%,增加原因主要是一人员经费增加783.83万元(增长40.40%),公用经费增加6.61万元(增长1.60%);二是确保镇政府项目规划有序推进,项目支出增加90.00万元(增长78.95%)。2020年度结转和结余453.96万元,2021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0.00元。

  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3348.37万元,实际预算完成数3348.37万元,预算完成率100.00%。

  单位2021年初编制了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7.70万元,根据高平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62.50万元,当年政府采购执行率92.32%。

  (二)基本支出:

  经抽查翻阅会计凭证,查询账簿报表,结合决算报表的实际情况,高平镇2021年度基本支出合计3144.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0.0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803.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87.54万元、津贴补贴93.62万元、奖金10.75万元、伙食补助费15.64万元、绩效工资267.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0.65万元、职工年金缴费42.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4万元、住房公积金113.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1.0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20.54万元。其中:办公费52.77万元、印刷费35.83万元、水费3.28万元、电费9.57万元、差旅费18.63万元、维修(护)费9.45万元、租赁费13.68万元、会议费2.79万元、培训费3.52万元、三公经费10.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公务招待费4.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7万元;(11)劳务费452,724.00元)、委托业务费11.66万元、工会经费34.53万元、福利费19.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0.0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678.56万元、医疗费补助9.6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1.84万元。

  注:2020年度三公经费合计10.93万元,其中:出省出国(境)经费0.00元;公务招待费4.94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三公经费2021年度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689.62元,同比增减率-0.63%。其中:公务招待费减少376.00元,同比增减率-0.76%;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313.62元,同比增减率-0.52%。主要是由于:①根据文件规定,通过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肃公务接待纪律等措施,节约了公务接待支出;②严禁单位违规新购公务用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及车辆加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公车服务中心车辆的执法及日常运行维护,节省了公务用车支出。

  (三)项目支出:

  2021年度项目支出204.00万元。

  1、项目资金总投入及落实情况:2021年年初累计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116.00万元,财政拨款88.00万元,合计204.00万元。财政拨款88.00万元已落实到位,项目资金总投入204.00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项目已全部完工。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1年度项目支出204.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4.00元。支出项目主要是用于六小设施建设、公路改造及硬化、改善生活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绿化项目、环境治理等方面。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制订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主要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一般规定、工程合同、会议记录、施工前后照片、公示公告、税务发票、项目验收、评审及审计、项目建设特别注意事项。

  经查看2021年记账凭证,项目支出用于资本性支出,账务处理按照资金来源分别设立明细科目核算,项目支出符合隆回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高平镇相关部门实地查看项目现场并报相关部门立项后,报项目预算给县、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工程项目发包。实施过程中如有项目变更,需报请乡镇、县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属政策性规定需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的管理,对项目的申报、立项、公示、实施、验收、结算和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管。项目建设的设计、预算编制、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变更、项目验收、资金结算,必须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下办理。

  发包的工程项目支出必须取得税务发票。

  项目承包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签订合同时需约定扣除项目结算金额3%做为质保金,10万以下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县、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村、工程承包方协商确定。

  结算报账时须附工程预算、承包合同、现场验收清单、工程量结算清单、竣工验收结算审批表、项目实施前及完工后同一参照物的彩照、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近景及远景彩照等资料。工程预算造价超过相关规定金额的,要附财政投资评审报告或审计资料。非发包的工程项目支出可凭工程预算、工程所用材料及相关运费、技工或民工工资花名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实施前及完工后同一参照物的彩照、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等报账。

  项目验收包括村级验收和镇级验收。村级验收成员包括村支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受益群众代表、项目监督小组;镇级验收成员包括项目分管领导、联点领导、驻村干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代表、驻村工作人员、受益群众代表。项目验收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等进行。验收时必须进行实地测量,形成工程验收单和结算单,验收结论应经参与验收小组成员同意并签字。

  (二)项目管理情况:

  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制订了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了项目支出进度统计台账,对项目资金支付进行实时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隆回县高平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高平镇2021年度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过电子平台购买方可报账,大宗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做出计划,由财政所和办公室共同采购并专人保管登记、发放。零星办公用品实行先审批后采购,实行价格从低定点采购。严格政府釆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力度,规范采购行为。坚持所有开支由财政所长审核、财政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和财务会审制度,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政的政府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含1000元)至10000元的,事前须经书记、镇长同意事后由分管财政的政府领导审批;1万元以上(含10000元)的,事前需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事后由分管财政的政府领导签具意见,报书记、镇长审批。

  财务会审组由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政协工联委主任、财政分管领导、经委书记、财政所长组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支出必须财务会审同意后方可付款。

  制定了招待费管理制度。招待费凭接待函进行对口接待,由分管领导到办公室开具派餐单经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签字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派单限额接待,工作招待就餐原则上由主管领导作陪,陪餐人员限2人以内;食堂招待费每月与财政所结算一次。经查看2021年记账凭证,基本上按规定执行。

  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制度,按隆政办发〔2018〕20号规定标准报销,伙食补助和交通费实行包干报销。经查看2021年记账凭证,基本上按规定执行。

  未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第二款“物资采购”明确规定所有物资采购必须通过电子平强购买。高平镇2021年初编制了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7.70万元,根据高平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62.50万元,当年政府采购执行率92.32%。

  我们认为高平镇人民政府在财政支出审批过程中,程序严谨,制度完善,控制得当,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高平镇资产总额981.90万元,包括:①流动资产914.7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3.16%。其中货币资金617.20万元;预付账款12.43万元;其他应收账款285.09万元;②非流动资产67.1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84%。其中固定资产净值67.1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53.36万元,累计折旧186.18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

  (二)建立完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2021年度新增及报废处置资产全部录入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编报了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

  (三)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完备相关手续。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高平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高平镇整体支出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4、《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5、《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6、《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

  7、《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2日,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3号,委托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022年5月下旬高平镇开展自查自评,2022年6月中旬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高平镇进行现场评价,2022年6月下旬结合高平镇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现场评价工作具体包含如下几方面:

  1、核实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2021年度和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1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①投入情况(9分):高平镇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是清晰、细化、可衡量,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但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不相对应,存在调整预算数,在职人员控制率96.50%,本项实际得分为6.5分。

  ②过程管理(35分):高平镇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等制度基本健全,无单独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但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①预算调整率过高,2021年初预算数为1608.77万元,预算调整数为3348.37万元,预算调整率208.13%;②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67.7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62.5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2.32%;③车辆维修及燃油充值没有定点;④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发放2021年春节值班补助1.89万元,维山风力发电建设任务提前完成任务奖金8.33万元,干部周末加班补助1.27万元,绩效、小康建设奖金7.48万元。⑤项目支出中六小设施建设包含小套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实为员工公寓附属工程。⑥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支租车费170982元,食堂招待餐、食堂工作餐开支66720元,差旅费39328元,伙食费10444元等;⑦有白条列支的情况;⑧无完整有效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未定期进行盘点,预付款项未及时进行清理结转,其他应收款未分明细核算,未及时清理收回或进行账务处理。本项实际得分为21.50分。

  ③产出情况(30分):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和本职工作,工作实际完成率90%以上,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100%,工作质量较好,群众投诉的情况大幅减少,基本实现年度总体工作目标。本项实际得分为28分。

  ④绩效情况(26分):高平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聚力乡村振兴,脱贫成果有效衔接;立足污染防治,城乡面貌提档升级;围绕基层治理,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倾力民生民利,群众幸福感持续增强,社会效益较为明显;本次评价发放30份满意度调查表,一十四项内容的答案共420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的有379个、基本满意的有71个,满意度比例为90.24%;本项实际得分为26分。

  (二)评价结论: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科学综合评价,隆回县高平镇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2.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高平镇人民政府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其2021年主要绩效有:

  1、加强农业经济组织建设。

  2、打造全县粮食生产标兵乡镇。

  3、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科学发展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4、全镇劳动就业人口素质和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5、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出现乱收滥罚,坐收坐支的现象。

  6、抓好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和综合治理工作,打造“平安”乡镇,为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7、认真落实惠农惠民政策,着重抓好乡村振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逐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群众优生优育意识,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为民提供公共服务,扎实推进疫情防控。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加强。

  ①预算调整率较大。2021年年初预算数1608.77万元,2021年决算数为3348.37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08.13%,预算数严重偏离决算数;

  ②2021年年初预算1608.77万元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608.77万元,而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813.08万元;仅为年初预算数的50.54%;

  ③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2467.94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608.77万元,仅为上年度决算数的65.19%。

  年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需要提高;

  2、擅自扩大基本支出范围、为其他部门核销支出。2018年至2021年,为其他部门核销支出344,000.00元。其中:派出所288,000.00元,运管中队36,000.00元,交警中队20,000.00元;按报销凭证分类:领条188,000.00元,补助花名册50,000.00元,发票106,000.00元;

  此行为违反《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5年财政部令第78号)第六条、《中共隆回县和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支出的通知》(隆办发〔2017〕3号)第六条第九项之规定。

  3、违规发放奖金补助。违规发放奖金补助198,500.00元。其中:2020年清明节值班补助9,100.00元,2021年春节值班补助18,900.00元,维山风力发电建设任务提前完成任务奖金83,000.00元,干部周末加班补助12,700.00元,绩效、小康建设奖金74,800.00元。

  此行为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1号)第八条第二款、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第十二条第三款和隆办发〔2017〕3号第六条之规定。

  4、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项目支出中六小设施建设包含小套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干部公寓附属工程支出,该项目非六小设施建设。

  5、擅自改变资金用途。2021年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支租车费170,982.00元,食堂招待餐、食堂工作餐开支66,720.00元,差旅费39,328.00元,伙食费10,444.00元等。

  6、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无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规定;无固定资产卡片;未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

  7、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不严格。有开票单位和收款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况。

  8、资金支付的管理不严格。有白条列支,2021年1月记账凭证67号朱勇兵扶贫普查伙食费无发票。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9、未依法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1年9月记账凭证20号付袁德东干部小套房附属工程款222808.00元,2021年2月记账凭证97号付李均希高平镇中学文化窗橱建设资金60000.00元等。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高度认识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防止漏编预算收支项目。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财务部门应会同项目支出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资金。

  2、加强财务审核,依法依规支付资金。对超范围、超标准的资金依法依规办理,并按规定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汇报,已发放的资金依法依规收回。

  3、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2021年末预付账款余额12.43万元,为2021年3月预交财政所2021年养老保险,该款项应按期进行结转;其他应收款余额285.09万元,款项金额较大,应定期进行清理,及时催收,确保资金安全;其他应付款余额1323.69万元,建议设立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做到专款专用。

  4、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核对应收应付款项,按规定设立明细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5、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及使用等制订详细的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进行财务审核,杜绝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报账,杜绝白条列支。

  6、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资金支付的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改变资金用途。

  7、财务人员应加强税法知识学习,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绩效评价报告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岳阳县20xx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政治项目涉及荣家湾镇、步仙镇、柏祥镇、杨林街镇、张谷英镇、新开镇、公田镇等15个乡镇及渔场、林场、水库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各乡镇(办事处)、农林场农村生活垃圾的“户分类、村(居)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对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集中无害化处理。本次评价对象为岳阳县财政下达荣家湾镇、步仙镇、柏祥镇、杨林街镇、张谷英镇、新开镇、公田镇等15个乡镇及渔场、林场、水库20xx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政治项目建设资金1,871.00万元。

  (二)项目实施依据

  岳阳县人民政府《岳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xx--20xx年)》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岳县政办函[20xx]104号)

  岳阳县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文件《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治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意见》(岳县乡振指[20xx]8号)

  (三)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需完成15个乡镇及9个渔场、林场、及水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善百姓的生活环境;建立整域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处理体系;截止20xx年底在全市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进前三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岳阳县《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xx〕37号)的要求,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化解大班额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文件等进行了收集、分析研究,获取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初步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对15个乡镇及9个渔场、林场和水库的资料进行分析,包括资金拨付、支出凭证、合同、招投标文件等的合理性、规范性。并到现场查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价组结合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核查项目从立项到验收阶段的资料、财务账表、支出的原始凭证、审计报告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评价。

  3、分析评价。

  评价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适当修改,对账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评价结论。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xx年岳阳县财政下拨1,871.00万元到15个乡镇及9个渔场、林场和水库,主要用于15个乡镇及9个渔场、林场和水库的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处理,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共计支出4,072.96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参照《岳阳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专项资金核算,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

  为了更好的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岳阳县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项目的`组织领导是由县委、县政府抓总,县乡村振兴战略部统筹协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县直相关单位个负责其责,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工作方案,负责业务指导、筹措资金、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项目的多元投入是县财政按30元/人/年的奖补标准,纳入财政专项经费预算,乡镇要按集中压缩转运要求预算专门经费,村(社区)卫生保洁理事会原则上按1元/人/月的标准收取人居环境保护经费。要通过“取之于地”和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凝聚乡友乡贤力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组织村民筹资投劳,形成多元投入模式。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系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大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县农业农村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办事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明察暗访,打分排队,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依据,并兑现奖罚。

  五、项目主要绩效

  (1)20xx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共计完成全县161个行政村和15个涉农居委会及5个农林场的垃圾清运工作,镇村环卫设施覆盖率达100%;垃圾集中清运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达100%。

  (2)全面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处理,实行“公司化运作、网格化管理、标准化作业”,建设垃圾中转站42个,全县垃圾转运至新开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

  (3)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获得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信访、农村人居环境政治工作考评结果及第二批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的通报》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结果“二类县市区-岳阳县”的好成绩。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有效的解决了乡村生产、生活废弃物等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乡村生产、生活及人居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全面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划分村组户网格化责任区域,实行村干部包片负责,党员组长包组负责、党员和理事会成员联户负责、农户挂牌负责,明确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建立清洁管理负面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针对路段和水域两大公共区域,建立了镇村组三级路长制和河(港)塘坝长制,明确责任人、责任事项,定期开展巡查、建立台帐,针对存在问题明确责任,迅速督办整改。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后期的运行与维护。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岳阳县财政局下达各乡镇及农林渔场专项资金1,871.50万元,用于15个乡镇及9个渔场、林场和水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我们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1分。

  七、存在的问题

  本项目未制定本项目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

  八、有关建议

  (一)建议在项目实施前应及时制定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财务制度及项目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规范的实施。

  (二)加强会计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加大会计人员培训,提高财会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财会人员科学规范管理专项资金;严格实行专项资金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制度。此外,要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引入领导干部问责制,强化领导干部、财务人员专款专用意识,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绩效评价报告9

  望江县20xx年教育民生工程实施了5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学点与1所小规模学校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合同资金36.624万元,配备324台学生平板终端、31台教学平板终端及智慧教学软件,覆盖我县3个乡镇,3个学区,421名农村偏远地区教学点学生受益,连同20xx年建设的10所教学点,已实现了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现就相关工作自评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明确目标,科学规划项目实施

  我县属安徽省第三批教学点在线课堂项目县(20xx年实施),共配备10个教学点接收课堂和4个主讲课堂设备。县级投入45万元,配套采购了30套在线课堂用“班班通”设备。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贫困地区教学点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皖教秘(20xx)88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于20xx年8月对在线课堂的教学点进行了精准摸排。20xx年9月,我县对5所新增教学点进行实地环评,进一步收集核对相关数据,同时听取教师对智慧学校项目的意见、建议及项目应用预期,做到规划科学、数据准确、群众满意。10月通过线上询价的方式,投资25.8万元,增补了5套在线课堂接收设备与2套在线课堂主讲设备。这5所教学点与主讲校对应情况如下:

  略

  2.狠抓落实,配套资金和基础设备双到位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县教育局《望江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安排的请示》(望教[20xx]47号“安排城镇学校与乡村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272万元”,明确县级配套资金用于智慧学校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的通知》(皖教秘(20xx)137号)文件要求,结合教学点智慧学校对网络要求较高的特点,我县逐校测速、逐校验收,优先将所有项目学校网络接入均提升至200M以上。20xx年8月,局仪电站下发《关于开展 “望江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施工前基础环境专项调查的通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学校下达了《整改通知》,学校整改后得到了局仪电站的确认.为确保智慧学校设备运行于安全高效的网络环境,使项目最大化发挥效益,我县在后续将安排专项资金50余万元,用于5所教学点的内网改造,建成千兆内网,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成立组织,压实各级成员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教育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20xx年9月23日,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望江县教育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望教财(20xx)113号),对教育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扩充,明确由教育局仪电站具体负责智慧学校建设工作。相关中心学校、项目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项目管理员,定岗定责,确保项目有条不紊顺利推进。

  2.建章立制,强化项目各阶段管理

  教育局制订并下发了《智慧学校教室管理制度》、《智慧教室教师使用规定》要求学校制度上墙并严格落实。统一编制了《望江县智慧学校课堂应用记录》、《望江县教学点智慧学校设备报修维护记录》等过程管理表格以加强项目常态化应用及设备的维护管养。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制,印发了监督监管、过程控制、定期通报、督查整改、考核运用、追究责任等系列工作及相关办法,为项目设备持续发挥效益保驾护航。

  3.严格验收,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我县严格执行设备验收、校级验收、县级验收等验收程序。20xx年9月底与中标方天立泰科技股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中标公司于10月中旬开始进行了充电柜、学生终端与教师终端派送、AP安装、布线、调试等工作,10月底结束,同时各校对设备进行验收,出具了设备验收单,各教学点设备配置如下:

  略

  20xx年11月,局仪电站下发了《关于开展 “望江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使用前设备状况专项调查的`通知》,随及局仪电站派员逐校进行了调查了解,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局仪电站向中标方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中标方限期整改。中标方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学校与局仪电站的确认。试运行一个月后,20xx年12月,局仪电站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设备安装调试和校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照招投标文件中设备型号、数量,对中标方设备安装与系统使用情况进行校级验收,在校级验收基础上,20xx年12月2日县教育局选派5人专家组对5所接收学校、1所小规模学校与2所主讲学校进行了县级验收.

  4.强化培训,促进教学深度融合

  20xx年10月根据中标公司提供的省平台教师学生账号,下发给各在线课堂学校进行核对,并及时反馈给中标公司。在项目设备到位,调试完成后,20xx年11月,中标公司以主讲学校为单位(主讲学校所对应的接收课堂教学点集中到主讲学校)进行了两场培训,共有24位教师参训;集中培训后,天立泰公司逐校对教师进行了校级培训,20xx年11月20日组织了县级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与县级教师使用培训,培训结束前对参训对象进行了书面考试,确保了人人过关。现在2所主讲学校与5个教学点、1所小规模学校师生均在利用智慧课堂系统通过移动终端进行正常教学,后期教育局将积极组织教师、管理员参加各类项目设备应用和管理培训,同时开展校级辐射培训,加强教学教研等工作,提升我县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教师信息化教学素养,促进智慧教学设备与学校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5.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县级验收后,我匀将及时按合同要求对项目资金100%足额拨付,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求学校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规定对项目设备进行规范登记,确保项目资产管理规范,杜绝资产流失。

  三、项目产出与效果

  1.常态应用,持续发挥项目效益

  教育局制订了智慧学校长效运行机制,充分总结我县在线课堂项目应用经验,继续实行月通报制度,督导学校充分利用设备,杜绝闲置浪费,使先进智能的设备在教学过中充分发挥效益。

  2.广泛宣传,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20xx年10月,我县组织了民生工程集中宣传大型活动,向群众宣传教学点智慧学校项目不仅解决了教学点缺师少教的历史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让智慧教学这一先进教学手段在最贫困、最偏远的教学点优先使用,取得了预期效果。项目实施结束,设备投入后我们对项目学校进行了教师座谈、对学生与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对这种智能化的先进教学模式普遍反映很满意。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目标质量,坚持民生主导思想,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让每一个教学点的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绩效评价报告10

  一、背景

  经过多年的努力,D县成功创建成为了一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这是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政府各级合力打造的产物。如今,我们要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的绩效进行评价,为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二、经费总览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共计4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0xx万元,地方财政投入20xx万元。绝大部分经费用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示范区建设、村级公路改造等方面。

  三、绩效评价

  1.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

  通过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政府为加强民族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宣传普及方面,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宣传教育,人们的民族自豪感得到了提高,民族关系也愈发和谐。

  2.示范区建设

  政府在建设示范区方面,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并注重环保。D县成功打造了一座亲山、亲水、亲绿、亲民的绿色生态示范区,并在此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这不仅增强了全县民众对本地区的认同感和自信心,同时也提高了外来游客对该县旅游的兴趣。

  3.村级公路改造

  村级公路是一个乡村地区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之一。政府在该项工作上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和维护费用,但通过不懈努力,维修了一批路面状况较差的部分,提升了基层民众的居住生活环境。

  4.经费使用绩效

  绩效评价的最后一个重要方面是经费使用效率。我们认为,该县在使用经费方面表现出了很高的投入产出比,预算执行得非常到位,财务管理的规范程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通过对经费实施分类管理等方法,政府在控制成本的同时也保证了项目的'高效推进。

  四、结论

  总体来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取得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通过各项工作的协同配合,政府成功创建了一个民族团结、文明进步的地区形象,并为未来的县域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绩效评价报告11

  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推进“四好农村路”规范有序建设,根据市民生办工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对20xx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为不断提升农村地区交通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步伐,20xx年度我局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其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00.031公里,完成总投资24187万元,(包含县乡道升级改造、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项目),截止9月底,完成200.031公里建设任务,完工率为100%;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380公里,完成总投资5964万元,(包含大中修养护、一般性养护),截止9月底,完成200.031公里建设任务,完工率为100%。

  (二)资金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

  20xx年市交通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按合同进度付款。

  (三)绩效目标

  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均按省计划实施,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达到良好的绩效目标。

  20xx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已启动,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二、绩效评价结论

  我局根据《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指标》认真梳理、分析、评价,20xx年淮南市农村公路建设绩效评价自评总体得分为100分。

  三、指标分析

  按照绩效指标体系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项目决策。我市及各县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各类项目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申报,并经市、省核查纳入项目库,申报资料齐全、真实;项目计划符合省总体规划,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有权部门审批,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落实。我市及各县区严格规范建设资金落实和拨付程序。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我区均严格按照“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初审、建设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复核、跟踪审计认可、财政部门备案、办理资金支付”的程序,依据合同约定给予工程款拨付。

  项目管理。我市在项目管理上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成立了淮南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

  财务管理。我市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督促各县区资金使用上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建设资金账务核算。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掌控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建设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四、取得的成效

  近些年来通过农村公路的建设,我市各县区基本已形成以县道为骨架、以乡道为支线、以村道为脉络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实现了与国省干线公路以及城市道路的有效对接互通,带动了农村地区特色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农村群众大步迈向小康社会。

  通过对农村公路的建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得到了极大改善,也减少了车辆扬尘,保证路面整洁,社会效益较明显,在社会群众进行随机问卷调查中,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下步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监督指导职能,督导相关县区要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工程过程质量监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责任,严格落实现场施工、资料管理。督促各县区政府加大资金保障,强化施工组织力度,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绩效评价报告12

  根据《亳州市xx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亳住保组〔xx〕4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对我局危房改造改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二、各考核指标实施情况

  (一)“监督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6分)

  xx年以来,我局联合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印发了《利辛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程序。

  印制了《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图》,采取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网上公示、镇村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基层政策知晓率、执行力。

  我局6月22日组织全县23个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省厅召开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策解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暨相关建筑工匠技术培训会;7月19日在县委党校由我局对全县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村振兴服务站站长、村(社区)书记就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9月18日召开xx年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培训会,本次培训涵盖了全县23个乡镇的乡村建设工匠、乡村建设管理人员400余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和农村建房图集推广应用、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内容对全体学员进行了详细讲授和专业化培训。

  我局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逐户鉴定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xx〕172号),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二)“工程实施”完成情况(得25分)

  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危房改造完工后,验收工作由我局牵头组织,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

  (三)“质量监督”指标完成情况(得20分)

  县局专门抽调了村镇股、质建站、设计院等股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组,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针对农村危房的鉴定分类、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开展指导,进一步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各乡镇引导农户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培训的施工队,鼓励农户对施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争取行业部门技术指导同时。下发了安徽省农房设计图集,图集设计充分考虑舒适、经济、实用等要求,供农户改造时选用。危房改造竣工后,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

  (四)“信息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15分)

  xx年以来,我县危房改造工作宣传信息多次被省、市等相关媒体平台采用。如:省住建厅报道《刘长华组长赴利辛县调研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徽日报报道《利辛县永兴镇:危房改造托起群众“安居梦”》、市民生工程网报道《利辛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亳州日报报道《危房改造暖人心、提升群众幸福感等》等。

  每月及时统计上报改造进度,及时将xx年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纸质档案与系统录入信息一致。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举报电话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及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投诉。

  (五)“作风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得30分)

  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未发现补助资金未落实打卡发放、克扣、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无省、市危房改造专项督查问题通报或督办。

  (六)“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得4分)

  已制定年度任务绩效评价文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形成自评报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综上所述,我县按计划完成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资金执行到位,使用高效,管理规范,项目产出效果明显,自评为“优秀”。

绩效评价报告13

  一、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xx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扩大重点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创新评价模式,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制定了《瓜州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瓜州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绩效管理办法,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具体实施、社会方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为稳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推行预算绩效监控。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同时,加强对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跟踪问效,实现绩效监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深入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突出重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重点支出效益明显、结果公开透明。同时,引入社会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形成财政、预算单位、第三方三位一体、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全县预算绩效水平不断提升。

  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一)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绩效评价情况。20xx年,对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项目8个、金额27297万元。具体是: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整治改造项目、创新区换热站及管网建设项目、河东镇中心小学等4所学校炭纤维壁挂式电采暖锅炉安装及看守所、柳园公安检查站环保型锅炉改造项目、教育系统电采暖变压器安装建设及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城东千亩胡杨林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梁湖乡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及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按百分制考评,90-95分项目1个,95分以上项目7个。同时,对20xx年50万元以上县级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3938.68万元,项目99个。经考评,80-90分项目2个,90-95分项目19个,95分以上项目78个。通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将预算绩效融入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在绩效评价体系设置上,重点突出预算执行监控、产出成果、效益发挥;在绩效监控上,重点关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在结果评价上,重点反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满意度,确保了全县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管理科学有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根据《甘肃省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规定,开展了20xx年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经评价,我县扶贫资金绩效得分103分(含加分项3分)。一是在资金投入上。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559.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投入5060万元,较20xx年增列261万元,增幅15.9%。二是在资金支出进度上。20xx年扶贫项目报账支出10559.2万元,资金支出报账率100%。三是在项目安排上。紧紧围绕“一户一策”贫困户发展需求,重点实施到户增收产业、生态环境治理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有效解决了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全县贫困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四是监管责任落实上。制定完善《瓜州县扶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瓜州县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督查检查暂行办法》等制度,对实施项目的乡村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督查检查,确保了项目实施程序、资金管理安全、规范。五是在资金整合使用上。20xx年在已列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89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整合资金780万元,整合资金总量1669万元,年内整合资金支出率100%。六是在脱贫攻坚成效上。20xx年,全县实现减贫205户773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22%,24个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贫困县7项指标全部达标,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成功退出贫困县序列。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xx年,我县进一步加大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所有专项资金列入了绩效评价范围,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最大限度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资金配置效率,着力增强财政资金“性价比”,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绩效理念和方法,加强财政及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突出重点,聚焦提升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及项目的实施效果。

  二是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的常态化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流程,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

  三是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调动各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通过绩效评价,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

绩效评价报告14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xx〕114号、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xx〕53号)等文件和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一)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

  项目实施单位:施甸县13个乡镇。

  项目主管单位: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性质:新建或改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或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450座。

  资金投入或来源:实行先建后补的原则,验收合格新建或改造户厕每座补助1000元。

  项目建设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规模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改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单位:施甸县11个乡镇。

  项目主管单位: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性质:新建或改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29座规模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改建。

  资金投入或来源:实行先建后补的原则,验收合格新建每座补助10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

  预期绩效总目标: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新建或改造

  3450座,规模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改建29座,改厕设施合格率≧95%,农村改厕数据库基本建成,截至20xx年底,资金执行率达100%。

  达到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实际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新建或改造3450座,规模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改建29座,完成率100%;改厕设施合格率达100%,农村改厕数据库基本建成,截至20xx年底,资金执行率达67.6%。

  (二)效益指标

  经县级验收组对全县13个乡镇实施的20xx年农村无害化户厕和规模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改建项目进行了验收,户厕抽验345座,合格345座,合格率100%,全县共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新建或改造3450座,合格345座。公厕抽验29座,合格29座,合格率100%。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1.经济效益。通过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项目,降低了农村疾病发生率,节约了农村因病支出的医疗费,经济效益显著。

  2.社会效益。通过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项目,提升了项目区无害化厕所覆盖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有效改善项目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项目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通过实施项目广泛开展培训,提高了项目区群众素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推进项目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3.生态效益。通过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项目,减少了粪便对土壤、水质等的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同时通过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了循环农业的发展,生态效益明显。

  (三)满意度指标

  无害化卫生户厕抽验服务对象345户,满意340户,满意度99.5%。规模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抽验服务对象29个村,满意29个村,满意度100%。

  三、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分析

  1.部分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管护不够到位。管护制度不完善未上墙,未指定专门公厕保洁员,普遍存在清洁程度差现象。在随抽查验收中,发现少部分公厕干净程度差,垃圾清运不及时,多数公厕由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轮流打扫,管护制度未上墙。少部分户厕清扫不及时、不卫生,尤其是沼气联通厕所卫生较差。

  2.厕所改建补助资金拨付、兑付不及时。“厕所革命”专项资金只拨付了公厕、户厕的一部分,由于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其余都未拨付。

  3.尾水排放不规范。普遍存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直排沟渠现象,对村庄水系造成污染。

  (二)改进措施

  1.构建长效管护机制,合力共建美丽家园。持续推动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坚持厕所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的思路。建立保洁制度并上墙,指定1名公厕所在自然村保洁员为公厕专门保洁员,保持公厕长期清洁。加强宣传。组织乡村组干部进家入户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引导农户改变不良生活习惯,保持厕所长期保洁。

  2.多方整合资源,争取资金投入。协调争取厕所改建补助资金拨付充分整合各部门各行业涉农资金,形成“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资金投入格局,集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

  3.规范尾水收集处理。通过建设尾水收集池资源化利用和逐步完善村庄污水处理系统来解决尾水排放不规范问题。指导督促农户建污水收集池还田还地,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建设村庄污水处理系统或补助农户建污水收集池资源化利用。

绩效评价报告15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通知》(皖教助[20xx]4号)对我县20xx年中职普高资助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一、整体工作落实情况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组织领导。每年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20xx年度分别于4月16日、7月24-25日、11月26日召开三次中职普高学生资助专题会议及时传达最新资助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

  2.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备了2名专职资助人员,另外还有2名兼职资助人员;20xx年3次以会代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与业务培训;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从而保证学生资助工作正常开展。

  3.相关政策得到有效宣传。20xx年度学生资助中心印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舒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4月份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和诚信宣传工作的通知》、《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教助[20xx]5号)等多份资助文件。以“七类”家庭学生为主体,及时从省、县扶贫系统中导出原建档立卡学生信息,会同县残联、县民政等相关信息,“双回路”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双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按时报送省、市要求的月报、自查报告、总结等材料,及时维护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原建档立卡等系统。舒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一时间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校,以便基层学校及时了解最新资助政策。

  4.我县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今年我县财政部门将资助资助列为直达资金,及时足额按要求拨付到学校专户,县级配套资金也按要求到位,并对各项资助资金设立明细科目,精确核算,保证中职普高资助项目资金足额、及时拨付,保证了这项民生工程的正常开展。

  普高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分学期打卡发放。20xx年要求各校认真核对受助学生资格,实现原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全覆盖并执行最高档,及时对资助名单进行公示,认定程序结束后县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到邮政储蓄代发专户统一打卡发放。普高秋助学金分两档执行,分别是1000元、1500元/生。春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享受国家助学金2735人,发放资金367.05万元;国家免学费1462人,发放资金117.995万元,国家助学金于4月底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免学费开学报到时直接免除。秋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460人,发放金额324.55万元;10月15日前全部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直接免学费1442人,免除金额115.725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746人,发放金额95.75万元;于4月底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到位,直接免学费2993人,免除金额395.07万元;秋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777人,发放金额98.30万元,于10月15日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到位;直接免除学费3258人,免除金额432.45万元.

  校内资助开展情况。我县按《关于印发<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学校每期按照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及时、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专账核算,用于学生校内资助工作。提取比例分别为:中等职业学校不低于5%,普通高级中学不低于3%,民办高中达5%。20xx年全年提取校内资助全部发放到位。

  (二)过程(总分36分,自评得分36分)

  1.指标分配科学、合理。资助指标分配时,优先保证原建档立卡家庭、特殊群体家庭困难学生全覆盖,然后下剩指标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2.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审程序规范,并做到信息公开。各校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三级评审和公示,做到全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3.有效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资助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普通高中按学期填报、中职按月填报);开展了多次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培训。

  4.对高中学生资助项目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和改进。

  5.资料报送及时、齐全、真实、准确。严格按上级时间要求、质量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6.制度完善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执行有效。我县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制订了《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财政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严格有效执行。

  7.资金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及时发放。各项资助资金实行了分账核算;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没有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

  8.审核审批规范。审核审批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讲行。

  (三)产出(总分22分,自评得分22分)

  1.校内资助支出符合规定。校内资助严格按照《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的要求,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坚持“足额提取、先收后支、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原则。校内资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的专项资金

  2.资助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有所提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获得资助,标准较上年提高。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中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3.资助质量提升。资助工作精准,按时发放到位。群众满意度较高。

  4.受助育人工作有效开展。每年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

  (四)效果(总分22分,自评得分22分)

  1.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形成了政府、学校和企业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等。保证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扩大资助覆盖面。

  2.可持续影响。专项资金成效有效发挥。资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20xx年度按排各完职中资助工作经费25万元。

  3.社会公众和受助学生对中职普高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高。高度重视中职普高资助宣传工作,开学初印发了2万份《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舒城县20xx-2022学年学生资助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同时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校园广播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进社区和繁华街道向居民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在校园里开展好“两节课”、“百千万”大走访、资助工作“怎么看、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相关政策。同时在4月和10月两个民生工程宣传月向学生家长和居民发放数万份政策宣传材料,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工作亮点和特色

  我县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年初将各项资助列入预算,对资助实行预算管理。校内资助提取由教育核算分中心严格按事业收入的规定比例统一提取,并在学年初督促各校按《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发放使用,全县统一提取、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xx年11月脱贫工作省际互查组对我县20xx年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5月上旬,县教育局通过资助工作群,将资助管理系统培训视频下发给中心校、县直学校、完职中和民办学校,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开展本校和所辖学校资助人员资助管理系统的应用培训。5月份,县教育局组织学校资助人员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信息化”微信公众号,通过这个公众号,进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应用培训。

  分别于4月16日、7月24-25日召开了全县资助人员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会议。通过会议明确了20xx年舒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对20xx年学生资助工资进行了统一布置,对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精准施策。

  11月26日为进一步圆满完成全县中小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对中心校和系统填报有问题的学校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和指导。

  三、存在问题

  1.学生资助工作和乡村振兴紧密相关,任务复杂艰巨,机关资助中心专职人员不足。

  2.部分学校对资助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学校组织机构建设不到位,资助人员不足、队伍不稳定,计算机应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待遇低,资助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

  四、意见和建议

  建议县级资助机构增加两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过硬的专职资助人员。校级资助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协调资助工作与相关科室之间的关系,校资助中心主任负责落实各项资助工作,校级资助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名。加强校级资助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资助相关业务水平培训。

  五、计划

  中职普高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的政策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提升我县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使群众的满意度和知晓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力争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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