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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制度

时间:2024-05-30 10:29:11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传染病报告制度【锦集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传染病报告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传染病报告制度【锦集15篇】

传染病报告制度1

  一、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

  (一)我院承担责任范围内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监测、报告任务,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谁发现、谁报告,疫情管理实行责任追究。

  (三)医院在门、急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对发热、疱疹和腹泻病人进行预检、登记、分诊,及时监测、分诊传染病患者。

  (四)传染病专职员随时通过院内信息化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主动监测,另设专人对疫苗针对传染病进行主动和被动监测。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种)、乙类(26种)和丙类(11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3、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结核性胸膜炎等和其他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4、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5、群体性疾病、疑似或确诊的罕见传染病及在同一单位、同一地点和同一家庭发现三例以上的传染病例。

  (二)报告时限

  1.报告时限的.计算:以检验科(或放射科)阳性结果确定时间或门诊日志、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系统的录卡时间为截止时间。

  2.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群聚性的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立即向主管处室领导和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各级会诊后属报告范围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于诊断当时通过医院内网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无误后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三)报告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应分型报告。

  (四)专病报告

  1.肺结核病报告

  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患者救治及转诊制度》进行上报和联系转院,转院前完善相关病历资料,填写《结核病患者转诊单》,一联交传染病患者,另两联随《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

  2.艾滋病报告

  HIV初筛试验阳性者报告为“疑似病例”,初筛后确认阳性者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

  3.肝炎报告

  乙肝、丙肝分急、慢性诊断,首次接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复诊患者不再进行报告。

  4.性病报告

  发现初次确诊的性病患者,首诊医生要按时限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只报告初发病例。

  (五)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疫情报告

  夜间和非工作时间发现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首诊医生要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总值班立即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及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临床首诊医生要立即采取就地隔离措施,防治传染病扩散。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应于发现当日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

  (六)疫苗相关法定传染病的报告与监测首诊医生发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乙脑等病例时,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预防接种门诊(235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前往流调。 AFP监测内容:

  脊髓灰质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神经根炎;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单神经炎;神经丛炎;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急性多发性肌炎;肉毒中毒;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短暂性肢体麻痹。

  (七)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1.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填写,“*”号必填。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符合逻辑,报告及时准确,不得有漏项、缺项。

  2.报告卡中的“发病日期”是指本次传染病症状开始出现的日期或初检日期,不明确时填写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应为本次诊断传染病日期。

  3.卡片上没有列入的诊断名称,填写在“其他”一栏。 4.14岁及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并详细填写现住址、所在学校或幼托机构的名称及班级。城市准确到门牌号,农村准确到乡、村、组。

  5.对报告患者诊断变更、患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三、传染病信息管理

  1.任何人发现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首诊医务人员对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2.疾病预防控制科通过内网传染病报告系统进行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并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疾病名称、发病时间及诊断时间等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卡片时应及时与患者首诊医师联系,核对患者门诊或住院病历及其他相关登记信息后完善报告卡内容,同时应进行报告卡查重并剔除重卡,最终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3.医护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医务人员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4.责任疫情报告人迟报、漏报、疾病预防控制科应督导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报,同时按照规定落实奖惩制度;对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新入院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实行考核合格上岗制。

传染病报告制度2

  1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墙报、队报、广播等形式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2 每天搞好教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早晨到校后立即打开门窗和活动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空气清新。

  3 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到卫生室检查并及时送指定医院治疗。

  4 对缺勤的学生,班主任立即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隔离治疗,并及时报告区控制中心、教育局和社区防保医生。

  5 每个学生保证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增强体质,提高学生的抗病能力。

  6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加强营养和适当的休息。

  7 各年级组办公室有工会小组长负责定时开窗,流通空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8 班主任督促班级卫生委员每天早晨和下课后开教师窗通风。课间多到户外活动,避免前往空气疏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9 每周一次对教室、食堂、厕所、图书室、实验室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擦拭。

  10 总务处负责在厕所洗手池边安放肥皂或洗手液。

  11 如果发现法定传染病,立即用紫外线灯或含氯消毒液对其所在的教室、办公室进行消毒。

  12 常规情况下,对各教室、公共教室等场所进行每周一次。当发热等,有突发事件时,每天1-2次空气消毒,专人负责。

传染病报告制度3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各部门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2、指定卫生室为我校传染病报告人;

  3、各班班主任(老师)发现有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学校;

  4、建立疫情管理工作档案,配备传染病登记本,疫情电话记录本,详细记录传染病发生、处理情况和疫情报告情况;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县市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1、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学生情况;

  2、在学校中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1例及以上,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于6小时内报告,应按卫生部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报县级疾控中心;

  4、及时做好病人周边同学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4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暴发疫情: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传染病病人。通常是指一个单位、一个村庄因同一因素于某病的.平均潜伏期内,出现一定的病例数,达到相关传染病监测方案规定例数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相关信息例数。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教育机构等。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

  二、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暴发疫情后,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疾控机构、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科室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确认,及时采取措施,写出暴发疫情处理报告报告事态进展。

  三、报告内容

  经调查核实确认后的暴发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四、组织机构及人员

  各级各类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相应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暴发疫情报告,并做好记录。

传染病报告制度5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检验科专人负责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和痰检登记本,放射科专人负责填写肺结核病登记本和肺结核转诊三联单。

  3、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或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部分必填,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

  4、责任疫情报告人对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订正后及时电话报告防保科。

  5、传染病报告病种包括:法定传染病(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传染病和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6、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防保科在接到传染病信息报告后,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和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络直报(甲类、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其它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在2小时内,其它乙、丙类的传染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在24小时内)或电话报告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7、发现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8、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9、防保科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及时做好订正报告。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对定期督查中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传染病报告制度6

  (一)传染病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病人,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2小时内)防保科,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认定发现传染病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病区以化验室结果报出的时间为准,1天或1天以上为迟报,3天或3天以上为漏报。

  4、门诊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符合临床症状的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按法定报告时间报出,否则,按不报定性。

  5、对发现法定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报或漏报的责任人,每发现一例,扣奖金100元;每发现一例迟报的责任人,扣奖金50元。

  6、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填写报告卡,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可予1000元以下的处罚,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法律,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因不报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2、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3、因执行职务人员工作疏忽,末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慢性病、职业病

  1、被确定为需要报告的慢性病,按规定的报告制度向防保科报告。

  2、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居住市区的病人,患有冠心病急性发作,新发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规定的慢性病必须在出院前报防保科,否则作漏报处理,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

  3、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4、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病人中发现急性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病人,以及属于在生活中误服或口服引起的农药中毒病人时,应及时(2小时)向防保科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向防保科索要)。末按要求及时报告或瞒报、漏报的,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按相关条例处理。

传染病报告制度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全县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管理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传染病报告率及各项疫情管理工作质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根据雅安市疾控中心度疫情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及全国疾控中心工作规范要求,特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必要时要做订正、死亡报告。

  2、各级医疗保健科,每日定时负责收集各科室疫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网络直报。各有关科室要设传染病登记簿,预防保健科设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

  3、学校、厂矿、个体诊所等医疗保健机构发现法定传染病应填写疫情报告卡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也可向所在地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组)报告。

  4、村(居委会)卫生室发现法定传染病向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报告。

  5、乡(镇)卫生院保健科,建立传染病登记簿,指定专人收集、登记、核实本院就诊传染病和辖区内村(居委会)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网络报告。

  6、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时,应于24小时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网络直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此类疫情报告时,应立及上报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组织核实调查、疫点处理和进行核实情况报告。

  7、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4小时内网络报出。

  8、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与方式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

  二、卡片报告、审核、查重、订正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要每日(包括法定节假日)上午、下午及时、完整、准确报告传染病卡片,对直报系统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网络确认上报。

  2、审核过程中发现暴发疫情或异常疫情报告时,要立即通知报卡单位进一步核对;若信息属实,要通过网络尽快确认报告信息,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派出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或其他调查中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订正或删除,同时告知原填报单位;发现未报告传染病病例,要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人员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每天查重。各报告单位间重复报告的卡片和经订正报告或个案调查后否定的卡片。

  5、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和新发生的法定传染病按月订正统计,其它传染病在年报中订正统计。

  三、自查奖惩制度

  1、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不得瞒报、缓报或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

  2、对违反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单位(科室)或个人,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及评职称待遇。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由当事单位或个人,接受上级部门的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的处罚。

  3、对疫情报告有功单位或个人,根据相条款规定报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完整、准确登记门诊日志。要求字迹清楚。连续缺5天或不完整、准确的扣1分,每增加一天扣0.2分。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扣2分。传染病报告率每下降1%,扣1分;全年零报告的,扣5分。对辖区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每月检查一次传染病报告情况,缺一次扣0.5分。不及时、完整、准确网络直报或报出传染病卡片的,扣5分。无重点疾病预案、物质准备的,扣5分。以上扣的总分将与年终卫生经费的发放挂钩,并全县通报批评。

  4、疫情报人员至少每旬到各科室检查门诊日记及进出院登记薄,发现漏报或迟报的传染病应立即要求医生补填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做好记录,项目至少包括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查出传染病例数、漏报数、漏报医生等。并及时上网补报。院领导应半年或一季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疫报工作检查,方法同上,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与年终考核结构。

  四、培训、网络维护制度

  1、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把各种有关疫报文件的精神或要求等进行传达贯彻,不定时组织培训、学习,并做好培训与学习记录。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工作。每年一次。

  3、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随时指导培训。如出现网络故障,及时联系电信部门给予解决。如出现业务问题,随时指导培训。随时预防病毒发生。

  4、开展对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督导、检查和评估,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每年二次。

  5、对新参加工作或新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的人员要随时进行培训。

  6、疾控中心每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五、传染病网络监测查询制度

  1、动态监视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势态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2、发现鼠疫、霍乱、肺炭疽和脊髓灰质炎输入野病毒病例,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严格管理病人的同时,以最快的方式向可能感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疫情。

  3、对实行专病管理的传染病,应将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信息反馈给专病管理机构及时录入专病管理系统。

  六、疫情资料管理、分析、应用制度

  1、按照有关技术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对疫情报表、汇编、分析图表、文字材料和电子文件等载体资料进行归类、编目、集中保管。

  2、《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登记簿、旬报表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的原始资料要归类整理,保存3年。法定传染病月报表及其电子报表,保存5年。

  3、《传染病报告卡》的电子文件,具有流行病学重要意义的原始调查资料,传染病年报表,月、年疫情动态分析,定期趋势分析,疫情管理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结果通报等,及其电子文件),应永久保存。

  4、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辖区的`疫情资料,每5年进行一次汇编,并永久保存。

  5、定期疫情分析:按月作出动态分析简报。如遇有重大疫情时,随时作出专题报告,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反馈到各医疗机构。

  6、年度疫情分析: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要对全年疫情进行分析,重点分析疾病的“三间”分布特征及流行趋势、防治对策和效果。分析应有文字材料和统计图、表。

  7、疫情预测预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对常规疫情和专题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周期、发病季节等流行特征,以及掌握的可能引起流行的迹象和因素,对重点病种进行预测分析并在流行前期做出预报。

  8、疫情交换:相邻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交换疫情信息,遇有重要疫情时,应随时通报。

  七、传染病检查制度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月要对医院进行传染病疫情的主动搜索,对直报系统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网络确认上报。

  2、每季度对医院搞好传染病预检、分诊检查

  3、每半年对县级医院搞好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

  4、每年对乡镇级医院搞好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

  八、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1、各医疗单位不得将网络直报的用户名、密码、地区编码上墙或放到明显位置。每月至少修改一次密码。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密码,发现密码泄漏,随时修改密码。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进入其他子系统或进入其他单位的用户。

  3、传染病网络直报上出现问题,随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私自找电脑高手处理。

  4、网络直报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需要变动,须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后才变动。

  5、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报告时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技术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理。

  6、每输入一次传染病报告之后进行查询、查重,发现输入错误及时纠正,发现输入重卡及时删除。

  九、评估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网络直报质量进行评价,对直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对所收集的疫情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存档;对相关科室定时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评价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

  3、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登记,并分析辖区传染病疫情态势;对辖区定时开展传染病漏报调查和督导。

  4、专业防治机构调查核实后按旬、月、年汇总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备计算机和通讯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数据的收集、核实、录入、通讯上报、分析反馈和质量控制。

  5、在自然灾害期间和灾后,通过对灾区(灾民或抗灾群体)及其有关地区进行与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的收集、专题汇总、分析与报告,供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在救灾防病决策时参考,也为评价灾区防治措施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十、备份制度

  每月对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文件、卡片,文档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报告数据的安全。

传染病报告制度8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网报登记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相符,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自查。

  四、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五、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六、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七、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传染病报告制度9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保健医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科与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传染病报告制度10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传染病报告制度11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三、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5、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6、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传染病报告制度12

  一、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人数、发病原因等。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调查核实。

  (5)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报告

  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之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后要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5、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由医院预防保健科的专业人员负责进行网络直报。暴发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网络直报。要建立预防保健科,要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

  (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报告的时效为多久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

  三、传染病报告主体是谁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农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传染病报告制度13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种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曲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诊、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等。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看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就于12、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簿,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铅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字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检点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

  按照远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

  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

  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改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

  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颖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

  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期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

  应措施;对不能确认的疑似传染病应及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

  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期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

  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传染病报告制度14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査;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L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且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镇教育管理组——卫生院一疾控)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査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幼儿园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慌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査情况。

  1、晨检由各班班主任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査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传染病报告制度15

  一、建立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做好全院传染病的监测管理、疫情报告及检查等领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四、发现鼠疫、霍乱、艾滋病和肺炭疽等重要的传染病或暴发疫情时,必须先作电话报告,并随即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五、一个人,同时发生两种传染病时,须分别填写两张卡,十四岁以下儿童请填写家长姓名。

  六、报告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和乙脑的病例须填写预防接种史。

  七、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八、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请按卡片正面各栏目填写清楚,门诊病例确诊当日填写、住院病人出院当日填写,过期无卡片者为漏报,各栏目填写不清者为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合格 。

  九、防保科每日到各科门诊、住院部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当天行传染病网络直报。请各科责任医生及时填写传染卡。

  十、每月检查一次全院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校医务室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 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 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 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校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校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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