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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时间:2024-05-29 18:29:56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汇总15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汇总1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1

  为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等恶劣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和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特种设备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的其他规定。

  二、事故伤害程度的分类、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按《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

  其他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事故是指:

  (一)事故涉及10人以上(含10人)或者造成3人以上(含3人)被困或者失踪的;

  (二)500人以上紧急疏散人员(含500人),或20人以上(含20人)住院观察治疗事故;

  (三)建筑大面积坍塌、塔吊倒塌等,严重影响员工和居民的安全;

  (四)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事故单位应当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向区、县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其中,造成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报告;对造成1 ~ 2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月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将事故情况告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接受事故报告和举报。

  其中,各区县均可将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纳入区县政府总值班制度。

  五、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

  其他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可以授权或委托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为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也可以根据分工授权或者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必要时,市、区县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

  六、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按照以下分工组织调查:

  (一)施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电力监管机构应当调查的其他电力生产安全事故。

  (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未造成员工伤亡的事故,由燃气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四)道路管线建设单位发生管线丢失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市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固定场所从业人员伤亡情况的调查;轨道交通事故和其他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六)生产经营单位辖区内的社会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七)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八)气球飞行过程中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固定场所从业人员伤亡情况的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1、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北京公司安[20xx]57号)等相关文件。

  8.2、管理权限

  负责本项目部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并报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备案。轻伤以上事故均应以下程序进行上报及处置。

  8.3、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当立即向项目管理人员或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报告;项目管理人员或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部长、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主要领导。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项目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

  (3)项目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1小时内以事故快报表(附件1)的形式报告至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事故快报表要附不少于4张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项目部立即向公司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8.4、事故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8.5、事故调查

  (1)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事故,由项目安全质量总监组织安全质量环保部调查。

  (2)轻伤以上事故,配合上级单位或地方政府安监部门调查。

  (3)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

  8.6、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落实上级及地方部门对事故处理的要求,制定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7、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资料形成档案归档。生产安全事故档案包含以下内容:

  (1)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2)现场调查记录(含音像资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5)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6)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7)调查组人员的姓名、职务、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3

  一、xx年20xx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xx年至20xx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国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XX年后又一起重的瓦斯。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发展和社会稳定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剩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4

  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上级主管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报到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2.1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2.2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项目部派员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7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2.3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搜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诉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厂)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能清楚现场情况,作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4.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4.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有关部门批准。

  5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5.1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5.2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5.3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6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1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执行。

  6.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开除。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7.2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7.3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7.4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7.5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6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7.7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5

  一、题目

  ××单位“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事故等级调查报告

  二、事故基本概况和调查组组成情况

  1、事故基本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明确到分钟,事故发生的地点要明确车间岗位,事故类型要具体描述,造成人员伤亡具体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

  2、调查组组成情况:哪一级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以及成立的依据、日期,调查组谁任组长、副组长,调查组有那些成员单位组成,是否下设小组、几个?是否聘请专家独立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如下:

  三、事故发生单位以及相关单位情况

  1、事故发生单位

  (1)名称以及名称变更说明

  (2)成立的时间

  (3)法人代表以及注册资本

  (4)经营范围、生产能力、隶属关系、生产工艺、从业人员数量。销售额、利税情况。

  (5)事故发生车间基本情况:人员、设备、工艺等。

  2、相关单位情况:外包、外协、施工队伍等情况

  四、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1)生产过程;状态

  (2)事故中的当事人的行为、语言表述

  (3)事故状态

  (4)事故场所机械、设备、状况等

  2、应急救援情况

  (1)救援过程

  (2)抢救地点、过程、结果。

  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

  1、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列表作为附件。载明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工作岗位、本工种工龄、用工形式、伤亡情况、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2、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1)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六、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a)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GB5442-86A7规定。

  (2)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根据GB5441-86A6规定。

  2、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2)、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技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等。

  b)事故性质

  1、是否为责任事故:概括描述该起事故是由于什么原因而引发什么等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是否为非责任事故

  七、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2??对事故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3??对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提出个人行政处罚建议及党、政纪处分建议,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九、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归档的资料:

  1、事故伤亡人员名单;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事故现场示意图)、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人员签字,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2、事故调查人员签字名单,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包括招用的农民工)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

  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aq9007—20xx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演练指南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事故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3.1.1轻微事故

  是指造成皮肤、软组织挫伤且面积较小的伤害。

  3.1.2轻伤事故

  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轻伤事故也可以表现为一般休工在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3.1.3重伤事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的1/3以上。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

  (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曲,残废的。

  (7)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几种情形,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主管部门审查确定。

  3.1.4死亡事故

  指包括在劳动场地当场死亡或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同时伤亡3人或3人以上的故事是多人事故

  3.2火灾事故

  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

  3.3资产(设备)损失事故

  设备资产损失万元以上的事故。

  3.4交通事故

  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3.5其他事故

  4、职责

  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结案工作。

  事故及时报告、救治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

  5、管理内容要求

  5.1总则

  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2工伤事故认定

  5.2.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辆伤害的;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2.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d)职工符合(1)、(2)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2.3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b)醉酒导致死亡的;

  (c)自残或者自杀的;

  5.3工伤事故分类

  5.3.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5.3.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作为重伤处理;

  (a)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b)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

  (c)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者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d)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e)眼部受伤较剧、有抢眼可能的;

  (f)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展的残废可能的';

  (g)肢部伤害:脚趾轧断三节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由如和残废可能的;

  (h)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5.3.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5.3.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5.3.5职业病;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疾病。

  5.3.6未遂事故;指发生了事故但没有出现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5.4事故的应急处理和上报

  5.4.1紧急处理

  (a)发生事故的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医疗机构急救电话或者派专人护送伤员到医疗机构进行紧急处置、急救过程中应听从医护人员的安排,配合组织抢救。

  (b)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需要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进行拍照、做出标志和详细记录,并绘出事故现场图。同时采取措施,稳定职工的情绪。

  5.4.2报告

  a)发生轻伤或重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要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单位领导及安技部,并在48小时内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经审批后,两份与医生诊断证明一并存档,一份退回原单位保管。

  (b)发生死亡事故及三人以上(含三人)重伤事故,单位领导及安技部要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时立即将事故概况上报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工会。

  (c)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5事故的调查处理

  5.5.1事故的调查程序

  1 、轻伤事故由1小时内,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于10天内填写事故报告表。

  2、死亡事故、一次三人以上(含三人)重伤事故由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单位内部人员协助配合调查,以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执行。

  5.5.2事故调查要点

  (a)物证搜集

  (1)现场物证包括:破坏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2)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3)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4)对健康有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的原始证据的安全防范措施。

  (b)事故事实材料搜集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形式。

  (3)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

  (4)受害人的受伤部位和程度。

  (5)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度、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

  (c)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1)事故发生前的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2)使用的材料在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施与分析。

  (3)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4)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

  (5)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6)出事前受害人或者肇事者的健康状况。

  (7)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5.5.3证人材料搜集

  (a)现场摄影

  (1)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消除或残骸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痕迹、火灾引起的损害的照片、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

  (3)事故现场全貌。

  (4)利用摄影或录像,以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

  (b)制作事故图

  报告中事故图,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须的信息,如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5.5.4事故分析要点

  事故原因的确定是在事故调查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5.5.4.1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机械、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a)不安全行为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分散注意力。

  (11)未用个人防护用品。

  (12)对易燃、易爆物处理不当。

  (b)不安全状态包括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4)生产现场环境不良。

  (c)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工业结构、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懂得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性错误。

  (5)没有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预防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其他

  分析事故的时候,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d)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2)事故经过

  (3)事故原因

  (4)事故的责任分析

  (5)事故性质和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7)今后需进一步研究的课题(如对规程、制度等的修改意见)。

  (8)附件、技术鉴定、笔录、图纸、照片等。

  (e)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期间有权向事故发生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7

  一、事故经过

  20xx年6月8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二厂圆锥破检修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检修工王XX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严重受伤,事故经过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圆钢做成S型起吊钩子,经过水冷却,起吊部位为XX,此部件的重量约1.5T,其只有两个Φ30mm的小孔可作为起吊点,周边只有5mm的间隙。钢丝绳无法插进,只能用钩子作为起吊工具,现场工作人员有:XX(现场指挥)、XX、XX(现场具体操作维修工),XX、XX(现场检修辅助人员)。下午14:15,XX上到圆锥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装准备,并开始起吊。XX拉手拉葫芦,XX稳着物件。随着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挡料斗圈已经磨损,在起吊过程当中物件不平衡,出现了一边高一边低的现象,当提升高度达到0。6m时,挡料斗圈高端已经超过了短头上端约150mm,然后,XXX(站在王见的右手边)在高端观察吊起物件与短头上端距离,看是否可以插入已准备好的木板将物件垫稳,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间隙不好确定。XX将高端往下压,由于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动过大,吊钩变形,挡料斗圈滑落。将XX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挤断,事故发生后,XXX立即向公司领导打电话汇报情况,公司立即派车送XXX去XX骨科医院,因伤势过重,骨科医院建议转XX医院,并联系XX医院修院长做好手术准备,患者到达后做了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医院建议转XX医院,马上送XX赶往北京,XXX总经理在XX医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医院将手术安排在下半夜,XXX总经理又及时联系空军总医院进行手术,到6月9日上午8:00手术完成。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20xx年6月8日下午2点30分,在二选厂检修圆锥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据当事人辅助车间主任XX所写事故经过,事故受伤者XX同马振海协助王见在起吊圆锥内1.5吨重的档料斗圈时吊钩变形料斗圈脱落,将XX四个手指剪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上报叫车,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XX到现场了解情况。还原现场情况同XX所写经过一样,XX站在靠近门口位置,XX在其左手边,XX在其右手边位置,档料斗圈起吊时,未能水平吊起,XX这端低,XX这端已经超过短头上沿有150毫米,XX拇指在上四个手指在下双手往下压,由于挡料斗圈外圆和短头内圆只有5毫米间隙,在这么小间隙、这种不平衡状态下吊钩变形挡料斗圈脱落时和短头上沿接触形成剪子,档料斗圈脱落XX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结果出现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现场指挥人员在拉手拉葫芦,没有起到指挥作用和观察协调作用。

  2、对“挡料斗圈”磨损情况判断不准,没有充分考虑到起重过程的偏重问题,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严重,为了插托起木板而对吊装物进行按压晃动调平,造成事故。

  3、由于对起吊部件按压晃动,瞬间产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钩变形而滑落。

  4、检修前没有进行详细的方案论证。

  5、XX为新招职工,对大型设备检修经验不足,虽然参加了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但现场培训不足。

  6、安全部门没有全程对检修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导。

  7、在本次事故中生产副总经理XXX、生产部经理XXX、技术部经理XXX、机电维修车间主任XXX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教训

  本次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通过对本次事故的详细分析和研究,举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训:

  1、不管项目大小,都要有详尽的组织实施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2、在安全三级教育过程当中,一定要做好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3、现场指挥和安全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过程当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为节约成本而简化维修设施和安全设施。

  6、施工过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护严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招聘和录用必须持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资格证,无证人员不予录用或经培训获证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必须经过县防疫站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厂矿、车间、班组)满48课时。培训后通过考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现有人员每月安全培训不低于8课时。

  2、每次施工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全措施,保护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领导批准后,传达到每一个参与施工的人,所有人严格执行。每班工作必须进行班前班后会,要求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参加。

  3、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场地、环境、设施、路线、空间做充分考察,对有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制定出相关的预案和规避办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资、工具按规定摆放,施工现场不得放置与施工无关的杂物,防止紧急情况时阻碍人员撤离。起重工具的采购必须有安检标志、合格证。

  5、施工过程指挥人员必须观察每个操作人员,严禁指挥人员亲自操作而忽视指挥工作,严禁多人指挥和违章指挥。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员需对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进行检查和确认。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护、监督和检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个施工场所现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设施、电力线路、供电装置、管线道路、防护栏杆等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现场要准备急救医药箱,矿区内24小时常备车况完好的值班车辆1辆,以便紧急使用。

  9、与医疗单位、救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8

xx区安会:

  本周我局继续加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人员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局本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耻执法队对影响行人通行安全的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占道施工等违法违章行为坚决予以纠正,通过排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二、市政处以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为重点,对管辖范围内的主干道、人行道、过街天桥、城市照明、城市防洪、商业街棚等市政公用设施不断进行认真细致排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存在。

  三、环卫处以保障环卫公用设施安全为重点,加强环卫车队驾驶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工作责任心。对管辖范围内的中转站、垃圾斗、果皮箱等设施的`维护不断认真细致排查,在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中转站设施管理及车队驾驶员车辆安全行驶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安全四、河道管理处以保障河道公用设施安全、汛期安全为重点,积极配合市、区水利等相关部门作好防汛抗洪应急准备工作,对管辖范围内河道公用设施护栏铁链、排污井盖不断进行认真细致排查,通过排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五、垃圾填埋公司为保障每日垃圾安全正常进入填埋库区,加强对进入库区垃圾的填埋管理,加强进入车辆的指挥,保证了进入库区所有车辆的安全。医疗废物的处置人员配备相应防护装备,通过排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六、规划执法队在违章建筑拆除中,制定周密的拆除计划,保证拆违现场、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和经营场所的检查,发现违章现象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七、园林绿化公园管理处在绿化工作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采取一系列安全工作保障,切实防止重安全事故的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9

  1、目的

  本程序描述了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时间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以及分析处理方法和原则,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处理的职责。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及燃气事故的上报、调查处理规定。

  3、编制参考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质总局

  《xx市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xx建委

  《xx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心报告的通知》嘉建委城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gb644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721

  4、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责任事故: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

  (3)虽无明文规定,但反映生产、科研、设计、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观规律和要求,在实践中为职工所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

  非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

  本程序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5、职责:

  5.1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1)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网络,应对事故和突发事件;

  (2)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和应急资源且有效投入;

  (3)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上报事故;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

  5.2安全质监部

  (1)事故的归口管理,建立事故事件的台账,对事故事件进行归档;

  (2)组织对轻微(具体定义见附件6)调查和处理;

  (3)如现场需要进行交通管制的,应联络交管部门进行交通管制;

  (4)发布事故案例,实施事故案例教育。

  5.3其他各部门、员工

  (1)发现事故立即向本部门主管、安全质监部经理及公司领导报告;

  (2)配合事故的调查;

  (3)若事故现场有人员伤亡、火灾等还应立即拨打119、110、112.

  6、详细描述

  6.1基本要求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所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任何部门、所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本规定的调查处理。

  6.2事故的分类与报告

  6.2.1事故的分类与等级划分

  事故的分类见附件6.

  6.2.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一方面采取措施进行初期事故控制,防止事态扩大,一方面立即上报部门主管;部门主管了解情况后立即上报安全质监部经理或者公司领导。

  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了应立即组织抢救之外,还应立即向市建委园林市政局及嘉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电话快报);1小时内以书面的形式报送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部门(由安全质监部填写书面事故快报)。如有人员伤亡、特种设备事故其他相关部门。

  轻微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负责组织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记录;若为燃气事故,还应报告嘉兴园林市政局及嘉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

  6.2.3事故状态报告

  (1)安全质监部负责汇总事故事件的状态报表(见附件3:qr29003《事故统计表》;

  (2)客户服务部每月1号,将上月燃气用户事故状态表报送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根据事故情况,对公司进行安全绩效的考核(见附件3:qr29003《事故统计表》)

  3)工程技术部每月1号,将上月工程项目事故状态表报送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根据事故情况,对公司进行安全绩效的考核(见附件3:qr29003《事故统计表》)。

  6.3事故的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照不同类别事故的救护程序展开救护活动,必要时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具体见附件6.

  7、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事调查小组,收集事故相关材料、证据,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政府部门成立调查小组时,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小组展开调查。

  7.1事故调查

  7.1.1成立调查小组

  (1)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上级部门介入调查的,公司应组织人员配合政府行政部门的调查小组调查处理。

  7.1.2事故现场管理

  事故发生后,应首先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件不得破坏或移动,为抢救伤者需移动有关的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并进行拍照。

  7.1.3事故资料收集

  7.1.3.1工伤事故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

  (3)受害人和肇事者受安全教育情况;

  (4)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5)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如有);

  (6)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物件等的性能和状况;

  (7)有关设计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8)个人防护设施的情况;

  (9)事故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情况。

  7.1.3.2设备设施事故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设备设施的'名称、价格、型号、使用年限、安全状况、操作人员;

  (3)操作人员开始工作的时间、工作内容;

  (4)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

  7.1.3.3燃气事故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巡检、安检、维护负责人;

  (3)用户基本情况;

  (4)如是管线事故,则需要提供管线工程资料及材质。

  7.1.4收集证人材料:

  及时找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询问调查,并做好“事故/事件调查询问笔录”(见附录3)。

  7.1.5现场拍照

  (1)事故现场残骸细节照片,如有伤亡,也应拍照;

  (2)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

  (3)事故现场全貌。

  7.1.6事故分析

  7.1.6.1目的:

  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拟订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7.1.6.2事故分析步骤:

  (1)查阅事故调查材料;

  (2)按以下七种内容进行分析:

  受伤/受损部位;

  受伤/受损性质;

  起因物/事;

  致害物;

  受害/受损方式;

  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行为

  管理因素。

  (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5)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7.2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必须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完毕10天内,《事故调查报告》(见附录2);

  (2)因责任人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不认真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公司内部行政记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执行;触犯《安全生产法》、《刑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3纠正/预防措施

  安全质监部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并撰写《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含事故调查记录、事故概况、事故损失清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结论、纠正、预防措施和相关责任人的处分建议。《事故调查报告》经安全质监部审核,事故调查小组组长批准后,由总经理签发。

  安全质监部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并将整改情况的记录附于事故记录进行归档。

  7.4理赔

  对于燃气事故涉及理陪的项目,由安全质监部处理,管线所、客户服务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协助

  对于工伤事故参照《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8、事故的归档

  (1)由事故调查组负责整理事故的资料档案,移交安全质监部存档。

  (2)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归档的事故资料如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表》、《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询问笔录》;

  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技术鉴定或试验报告(如有必要时);

  物证、人证材料;

  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医疗部门诊断书;

  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有关事故的通报等文件。

  9、记录

  事故记录由安全质监部归档,并于第二年年初将资料移交档案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10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本制度中的安全事故是指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以及在校内发生的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般安全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的统计、报告

  (一)凡发生上学、放学途中、校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交警、保险公司、120报告,同时立即向学校有关负责人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运管所、交警、安监、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大小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的,对责任人停班学习,直至解聘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事故发生后,学校根据事故大小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并由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出事故原因后安全技术科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三、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学校第二责任人主要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安全技术科主要实施,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全面掌握:死者火化安葬、赔偿调解、伤员救治、善后处理补偿调解、财产赔偿、保险索赔等工作,并组织好人员做好善后工作,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保证整个事故平稳、有序、完善地得到处理,力争杜绝社会影响,降低企业经济损失。

  2、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事故现场查勘情况和事故经过、车检报告等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定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办法。

  3、按照事故原因分析图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科学的分析,主要从以下内容分析:

  (1)驾驶员违章因素:无证驾驶、开带病车、疏忽大意、强行超车、占线行驶、超时疲劳驾驶等。

  (2)气候因素:洪水、大雾、暴风、塌方、滑坡、泥石流等。

  (3)道路因素:陡坡、急弯、路滑、路面不平、摆摊堆物、路面狭窄等。

  (4)机械因素:制动、转向、传动、轮胎、灯光、雨刮等。

  (5)行人及非机动车因素:违章搭载乘车、抢机动车道、行人横穿等。

  4、事故发生后要认真进行案例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和教育有关责任人,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5、事故发生后,应收集相关资料:事故原因分析资料、切实可行的措施、驾驶员写的事故经过和检查、对相关人员的处罚和处罚凭证等,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相应处理,建立事故“四不放过”处理档案,上报相关上级和主管部门。每起事故认真登记,处理情况认真记录,建立事故处理台帐。

  6、对发生的事故无死人情况的,由安全部门处理,报教育部门备案;发生的事故有死人情况的,必须召开现场会,学校要派人参加,共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增添防范措施。

  7、学校学生如发生各类交通事故,从事故发生地、现场施救、调解赔偿、终结必须要有登记,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索赔终结书、财产索赔依据、伤员的治疗病历、发票、出院证明等有关重要资料必须做好复印备份工作,建立事故档案,同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汲取教训,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保证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8、肇事驾驶员除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外,还必须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情况,写出详细客观的事故经过,作出深刻的检查。

  9、经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出整改措施,确保人员、措施、时间、资金“四落实”。

  10、根据调查情况及事故认定书,按照事故大小和责任划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11

  xx年4月23日16时20分左右,在xx工业区xx宿舍楼二期工程工地,xx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人在施工时,有一个小工不慎坠落井字架井底,造成一人死亡。xx年4月24日16时左右,xx区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报案后,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责令事故单位停止施工,彻底查找隐患,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并马上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检查、笔录、调阅相关资料工作。

  一、事故单位概况

  xx区建筑二程总公司注册地址在xx南二里20号,企业注册为: xx,属集体企业,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等,xx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xx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造价为550万元,建筑面积约为5221平方米,为框架6层结构,该工程项目经理为xx,事故发生时该工程主体已封顶,外架拆除至2层半。建设单位为xx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xx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总监为xx。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情况

  xx年4月23日16时20分左右,xx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的xx厂宿舍楼二期工程工地,泥水班组小工xx(女,38岁,xx人,身份证号码为: xx在二楼,从事搅拌砂浆工作,用于室内墙面贴砖使用,没有佩带安全帽就到了二楼井字架卸料平台,二楼卸料平台安全门为自制简易安全门,xx从二楼卸料平台(高度约4,5米)坠落到井字架底,并伴有“砰”的一声坠地声,此时井字架吊蓝,已经升到三层位置,目击工人急忙喊“出事了”,井架操作工xx急忙停机。项目经理xx闻讯后赶快拨打“120”,由于工地位置比较偏僻,xx怕耽误事,直接叫甲方xx厂派车,安排死者丈夫xxxx及其妻子等几人把xx送到xx医院,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工xx本人安全意识不强,没有佩戴安全帽,致使其从二楼卸料平台安全门处,摔至地面井架基础时,直接造成头部着地伤势过重死亡。

  (2)井字架卸料平台安全门设置不符合要求,这是管理不到位造成坠落的直接原因。

  (3)施工机械操作不规范,不能正确使用物料提升机的联络信号。

  2;间接原因

  (1) xx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对xx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措施没有其正得到落实,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 xx区建筑工程总公司xx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经理xx及泥水班班组长xx没有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工人包括井架操作工均存在违章作业现象,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检查不够细致,对施工现场违反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

  四;事故性质的认定

  该起事故是一起施工单位没有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管理不到位,工人自身防护意识薄弱,而引起坠落一人死亡四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相关单位的责任情况及处理建议

  1、xx区建筑工程总公司xx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小工xx,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该起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xx本人在该起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泥水班班组长xx对施工现场三机工xx明显违反作业规程的举动不能及时发现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建议公司给予处分。

  3、xx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薄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监督施工人员按操作规程作业,且事故发生后未按《xx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报告。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xx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在xx区暂停承揽业务半年,并交罚金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4、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xx,对施工现场检查不够细致,没有及时发现工人的违章作业,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业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

  5、公司项目经理xx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制止未经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的工人进场作业,没有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关于工人要进行三级教育的要求,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业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

  6、xx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没有落实到位,对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监理责任。建议建设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六、事故教训和总结

  为了认真汲取达起重大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1、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吸取这起重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从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措施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切实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素质。

  3、加大施工现场的安全投入,使“以人为木”的安全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工地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建设。

  4、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推行省、市推荐使用的提升设备和自动安全门在工地的使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12

xxx: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xx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属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xx,工程负责人xxx;项目经理xxx;技术负责人xx(高级工程师);施工员xxx、xx;质检员xxx、xx;安全员xx、xxx;材料员xx;造价员xxx。

  二、项目主体单位概况:

  (一)建设单位:xx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监理单位:xx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郑运春。

  (三)施工单位:xx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蒲远高,项目经理姚全波。

  三、事故死亡人身份概况:

  xxx,女,汉族,1935年1月15日生,籍贯:利州区宝轮镇宝兴路99号,工作单位:宝轮煤矿。

  四、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4左右。

  (二)事故发生地点:广旺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宝轮煤矿跃进小区7x楼基坑临原有车行道路边。

  (三)事故发生过程描述:由于7x楼基坑临原有车行道路边,在基础开挖时堆弃土方堵塞原有道路交通,20xx年3月24日上午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派由何先军(机械驾驶员)驾驶50型装载机挖土,上午10:04在施工作业时,由于装载机斗未降落阻挡前方视线,在车前行时擦挂后当场碾压致死正在机械前倒垃圾的当地居民罗中英(车辆碾压致双足、双手、胸腹部伤害)。施工单位值班专职安全员王明在事故现场。

  (四)事故处理过程: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真积极安抚死者后事,通过保护现场、报警、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利州区建设局)及告知死者家属等程序。

  大致情况如下:

  1、宝轮派出所当场了解记录案情后,将司机带到派出所接受继续调查。

  2、施工单位派专人(蒲伟)看守事故现场并按当地民俗习惯对死者进行了必要程序(如:覆盖尸体、放鞭炮、烧纸等)。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调查,责其施工单位端正态度积极确保死者后事。

  4、得到上报电话后,建设局质安站、利州区安办、城建大队、火化厂、地方政府等相继到场指导事故后续工作。

  整理单位:xx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4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13

  一、企业详细名称:xx化工一厂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xx路x号

  企业委托法人姓名:xxx

  联系电话:010—xxxxxxxx邮编xxxxxxx

  二、企业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国民经济行业:石油化工行业

  隶属关系:中央在京企业

  直接管理部门:中国石化

  三、事故发生时间:

  四、事故地点:xx厂低压车间分离干燥区(Ⅲ区)

  五、事故类别:其它

  六、事故的全部原因和直接原因: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护能力意识薄弱。

  七、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八、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90日直接经济损失:待计

  九、事故经过:低压车间职工李x上第二个中班李x按规定对低压装置(Ⅲ)区进行正常工艺巡检。23日0时5分,当从二楼离心机巡检完,沿安全扶梯下楼后准备去B线干燥机巡检时,右脚踩到电缆沟盖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班组人员立即将李x送往医院后转至北京积水潭医院就诊。经医院确诊为右腿胫骨、腓骨骨折。

  十、事故原因分析:

  1、低压车间操作工李x,在经常行走熟知的工艺巡检路线上时,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巡检时未注意到地面的'不安全因素,右脚踩到电缆沟盖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低压车间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对本单位现场作业环境危害因素认识不足,事故发生地点的安全扶梯和地面的电缆沟盖板存在不安全因素,没有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使职工在上岗工作中应具备良好安全行为准备不够充分是事故发生重要原因。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李x安全意识淡薄,处于经常行走的工艺巡检路线上时,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规定”,扣除李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并在全厂通报批评。

  (2)事故当时车间值班人员赵xx以及事故当日(1月23日白天)车间值班人张xx,未能按事故管理程序要求及时上报,甚至在厂值班调度会上也未反映此事故,造成了事故迟报,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规定”,分别扣除赵xx和张x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3)低压车间领导班子职工安全意识教育,特别是节前职工安全教育不深不细,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特别是未能及时上报事故,加大了事故处理的难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规定”,对低压车间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①。扣除车间主任宋x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②。扣除车间书记付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③。扣除车间副主任王x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4)根据经济责任制考核实行安全否决,扣除低压车间1月份综合奖金。

  (5)安全环保部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对安全环保部1月份经济责任制考核实行安全否决,扣除安全环保部1月份综合奖金。

  (6)副厂长温xx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奖金的75%。

  (7)厂长马xx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奖金的50%。

  (8)党委书记刘xx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奖金的5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14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地址:xx市xx区

  2、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属关系:xx

  事故发生时间:x年xx月xx日x时x分

  4、事故地点:xx厂房内

  5、事故类别:

  6、事故原因:x年xx月xx日x时x分xx单位维修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2500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二、事故详细经过

  x月x日8时30分,x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xx、王x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与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xx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大约10时30分,王x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x从竹梯一起落下砸金属支架后,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xx,被倒塌的金属支架、竹梯砸倒,幸好没有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xx、王x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架侧倾,垮架,王x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xx,x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xx,x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xx,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x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认真汲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15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2、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单位、急指挥部总指挥,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业主负责人,同时(于1小时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相关人员在接到事故发生单事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发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对事故情况确认后,要以最快方式(10分钟内),向负责人简要报告事故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人员伤亡、抢险救援等情况。

  (3)负责人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对事故发生情况,做出较为详细的了解并得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后,通报属地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3、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反正的简要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当前状态;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

  (6)对事态发展的初步评估(如果有);

  (7)报告人(或单位)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8)其它应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调查以及处理

  1、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部门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发生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4、做好事故档案保管工作。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都应存入档案,以便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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