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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时间:2024-04-21 08:15:47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学生资助自查报告(精华)

  在当下社会,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资助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资助自查报告(精华)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大罗小学根据上级《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我大罗小学从20xx年春季期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市教育局要求,认真对三年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学前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大罗学前资助领导小组

  组长: 肖XX

  副组长:黄XX

  成员: 冯XX 罗XX 罗XX 周X 刘XX 腾XX 办公室电话:66XXX83 66XX805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三年来,我校幼儿园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账户,并履行好签领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下面是各学期受学前资助人数:

  20xx年春 人 秋 20xx年春 秋 20xx年春11人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学前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市教育局下拨资金到镇报账中心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由银行转帐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为了加强我校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寄宿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中心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总之,我校在学前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寄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由于各学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加强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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