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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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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调查报告1
近年来,国内相继披露了“地沟油”、“毒胶囊”、螺旋藻重金属超标、美白类化妆品汞超标、“速成鸡”等事件,这些事件再次警示我们,当前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仍将处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前进道路上的困难、问题时专门指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较多”,并要求“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认真加以解决”。最近,国务院实施机构改革,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监管职能进行了相应调整。这些都体现出党和政府对食药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对食药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做好食药监管工作,保障民生,护航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我市基本情况和监管成效
全市目前共有餐饮服务单位1457家,其中,大型以上餐饮企业41家,中型餐馆247家,小型餐馆432家,快餐店108家,小吃店397家,饮品店48家,机关、学校、企业食堂184家。
涉药械单位共有1021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家、药包材生产企业5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8家、医疗器械零售专营企业12家、零售药店217家、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14家、持证个体诊所97家。餐饮食品药品监管覆盖全市35个乡镇(包括开发区),614个行政村。
近年来,在兴化市委、市政府和泰州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这条主线,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一)以健全体系为核心,全面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1.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局充分发挥餐饮服务放心工程创建办的组织协调作用,与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及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创建责任状和食品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完善了一级抓一级,政府、部门和企业三方负责的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乡镇(社区)协管员54名、村级信息员614名,建立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的网络体系。出台了《兴化市乡镇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奖励办法》,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充分调动了基层监管力量的工作积极性。
2.药品质量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区零售药店诚信星级管理和农村零售药店安全信用分级管理机制,提高运行质态。二是奖惩结合,狠抓药师在岗管理。一方面,我们树立先进典型,评选出19名“爱岗敬业好药师”,予以公开表彰;另一方面,坚持实行药师“黑名单”制度。20xx年因被列入“黑名单”而被拒绝聘用的药师增加了6名,对挂证经营的行为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三是强化对医疗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辖区内一、二级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现场检查评定,就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20xx年共有53家医疗机构通过信用等级评定。
3.药品远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对已安装“药管家”远程监管软件的零售药店,通过强化督查促进其规范使用和维护;对新开办的零售药店,以安装“药管家”软件为硬性要求,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全面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实现了零售药店药品质量远程监管100%全覆盖。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了覆盖全市所有涉药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以人员培训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不良反应报告的质量和水平,20xx年共收集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41例、药品不良反应830例,其中新的药品不良反应254例,在线呈报单位98家。
(二)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全力解决食药安全难题
1.开展餐饮食品重点品种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以食品添加剂、肉类、酒类、食用油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小餐饮等为重点行业,共检查餐饮单位2000多户次,发放承诺书、张贴公告和宣传画报共1000多份。先后联合市教育局、建工局组织开展了两次学校食堂大检查和工地食堂集中检查,其中对全市学校食堂的检查率大于200%。
2.开展餐饮单位无证经营专项整治。20xx年共查处以无证经营为主的违法违规案件50多起,累计罚没金额达18万元。督促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334份,培训从业人员4000多人次。通过整治,全市餐饮单位持证经营率由原来的47%提高到85%以上。
(三)以科学防控为关键,大力提高日常监管水平
1.严格审核抓准入。加强对拟新办药店的准入管理,把好“两关”。一是把好“资格关”。凡是新开办企业的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必须通过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二是把好“现场关”。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现场验收,逐项检查,确保把关严格,不留死角。全年依法办理药品各类许可73件、医疗器械许可9件、餐饮服务许可312件,发放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4142份、小餐馆小摊贩备案证569份。所有许可事项无一起被提起复议、诉讼,群众满意度达100%。
2.量化分级抓基础。在餐饮食品监管方面,一是对城乡1400多家餐饮单位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占各类餐饮单位总数的98%以上,其中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机关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同时,督促各餐饮单位将量化等级结果及时公示上墙,引导公众树立寻找笑脸就餐的消费理念,强化社会监督。二是着力抓好重大活动保障。先后对两会、小高考、菜花旅游节等重大活动实施全程餐饮安全监督保障,实现了零失误、零事故和零投诉。三是加强对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管理和农家宴备案管理,分别实现了100%和98%的覆盖率。
3.抽验监测抓案源。一是积极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抽检。以凉菜、熟卤菜、食用油等为重点品种,实施抽检100多批次,全面完成了泰州市下达我市的抽检任务。二是积极开展药品和保健食品抽检。完成基本药物评价性抽验120批次、药品监督性抽验120批次,通过抽验发现假劣药品24批次。先后对大型超市、化妆品店、保健食品批发单位、药店进行保健食品监督抽样,通过抽样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8种次。三是加强违法违规药械广告监测与移送。20xx年共录制非法药品广告22个、非法医疗器械广告6个、保健食品非法广告5个、其他类4个,所有非法广告均已依法移送工商部门。
4.典型示范抓提高。积极开展餐饮食品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成1家省级餐饮示范单位、3家泰州市级示范乡镇和8家泰州市级示范单位,并建成14家达标乡镇和106家合格单位,顺利完成了餐饮放心工程第一周期的创建任务,有力促进了我市餐饮食品行业安全水平的整体升格。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运行较为规范有序。总体看,药品好于食品,大餐饮好于小吃店。但食品药品安全特别是餐饮食品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亟待引起重视和解决。
(一)监管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面对食品药品监管形势和体制的新变化,食药监部门监管理念、监管能力、监管方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显得尤为突出。同时,监管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也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监管执法队伍势单力薄
我局虽然整合成立了监督稽查大队,但餐饮监督核定编制仅16人(目前仅8人到位,还有8人待招录)。基层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体系尚未形成。(原卫生系统在各乡镇都有防保所,而食药监系统在乡镇未设办事机构)我局承担着全市城乡200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近千家涉药单位和近千家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和每年一系列重大活动的餐饮监督保障任务,监管力量明显不足,难以实现监管的全覆盖。
(三)餐饮安全经费严重不足
与过去我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相比,餐饮环节监管执法半径长,监管工作面广量大,执法成本明显提高,更需要财力、物力等多方面的支撑,因此,我局在监管执法车辆与经费上常常感到捉襟见肘,有心无力。
(四)监管对象素质有待提高
一方面,监管对象“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缺失,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差,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餐饮食品药品安全存在主观方面的.隐患。另一方面,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有待提高,餐饮食品药品安全存在客观能力方面的隐患。
(五)技术装备支撑明显不足
监管部门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配套设施,检测技术落后且资源分散,不能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三、意见建议
(一)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建议市政府能在将餐饮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经费基础上保证逐年增加,以便今后的各项食品监管工作举措能够在必要的经费保障下得以顺利实施。二是尽快配齐配强餐饮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同时要对现有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和进修,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完善监管网络。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步伐,建议在各乡镇配备专职的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通过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切实使现有监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真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进一步加大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创建的支持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创建成效。在新一轮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到位之前,由市政府牵头,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加强沟通,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相关问题。对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之间的权限,对监管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各负其责,切实加强食品各个环节的.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大力扶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
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的管理延伸到农户。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发展一批技术先进、标准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食品龙头企业,逐步提高名牌产品企业和质量认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要坚持规模发展、集约发展理念,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支持食品、医药企业兼并、联合、重组,帮扶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充分利用泰州医药城的辐射效应,发挥我市医疗器械及药包材生产的优势,以张郭镇药包材特色生产园区为依托,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办厂,发挥园区的聚集效应,形成医药规模经济。
(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食品药品监管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共同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对餐饮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使之熟悉并掌握必要的餐饮食品药品知识和技能,知晓本行业科学发展的动态和信息,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要加大媒体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促进依法、诚信经营。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对不同人群进行餐饮食品药品安全健康教育,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药品,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餐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食品药品安全调查报告2
一、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现状
我市下辖17个县(市、区)以及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20275平方公里,总人口417。26万人,是山西省的主要的棉麦基地。目前,全市共有食品加工企业842家,其中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286家,小作坊556家。通过qs认证的企业212个,年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10家。食品经营企业10105家,餐饮单位6930家。全市共有1256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6个部门可对食品进行检测,158人从事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14家(已全部通过国家gmp认证),注册品种共计735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医用氧生产企业5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36家。经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1519家,其中县级以上391家。销售额上亿元的企业有临汾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和侯马通盛医药有限公司。全市共聘用药品监督协管员211名,药品监督信息员2890名,药品监督和供应网2738个,覆盖面占行政村92。2%以上,基本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确保了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1、构建了食品安全责任和监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有事故必追究,有隐患必处置”的原则,健全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企业信用档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全市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临汾市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建立起“指挥有力、政令畅通、动作快捷”的组织管理体系,各县市政府与乡镇签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基本建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监督网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从源头抓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两级农业执法部门,广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农资经营户,制定规程,建立基地,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近年来,全市相继制定了69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9个产品获得了有机农产品认证,114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定期对蔬菜生产基地,以及市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渔业养殖、猪肉等进行例行检测,确保了种养业安全。
二是严格生产加工,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质监部门严格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为重点,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准入要求,加强对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度定期报告以及监督抽查工作。对842家食品加工企业,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详实准确的档案和违法行为记录,并坚持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坚持“四包问责制”,责任到人头,充分发挥农村质监中心站的作用,延伸监管触角,聘请了262名食品质量协管员,及时掌握动态监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逐步使食品生产企业走上标准化生产轨道。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工商部门从日常监管制度和企业自律制度入手,进一步细化《重点区域食品流通分布图》,保障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曲沃、侯马等地都与食品经营户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在市场巡查中,严格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逐户逐项进行检查,加大对农村销售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元旦、春节、“315”活动月、五一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并及时收集有关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商务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检查,并会同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大酒类市场和肉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通过查处,及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杜绝不合格食品,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四是严格餐饮消费监管。卫生部门对餐饮和食堂卫生进行时时跟踪监管,定期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在5600家企业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实行了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卫生规范化。建立并严格执行餐饮业、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有效解决了餐饮业中存在的设施差、管理差、卫生条件差等问题;以防控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对农村集体用餐实行了申报制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部门联合下发了《临汾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和市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食店、小餐馆及自办宴席的监管,进一步理顺了农村食品监管体制,下大力解决监管空白问题。民族宗教部门开展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禁假冒清真食品流入市场,建立和完善了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2、对药品安全实施了全过程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依法严格加强药品注册、生产、流
通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科学有效监管,使药品安全工作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一是整合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换证、认证等手段,淘汰规模小、质量保障水平低、管理混乱的药品生产企业,为优势企业腾出了市场空间,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迅速提高。全市14家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通过了国家gmp认证,并在全省率先全部推行了综合监管软件系统。
二是整顿医疗机构。在全市开展了医疗机构制剂整顿,结束了医疗机构制剂无固定处方、无固定工艺、无标准、无说明书和审批管理混乱的局面。
三是整治药品流通市场。在药品流通环节,以调整理顺购销渠道为重点,坚决治理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规范净化市场环境。在全市开展了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统筹城乡市场监管,全市零售和零售连锁药店1519家,基本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有效改变了农民“用药难,用好药更难”的局面。在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使药品不良事件早期发现、及时处置,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化建设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开展经常性的药品安全隐患摸排,对涉药隐患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制假、售假药械行为进行惩罚,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惑。《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规定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实行各部门分段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从监管职能看,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10多个部门,存在重复监管现象,造成有效监管资源的浪费,影响监管效率。目前尚没有更细的实施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认识不清、职责不明、互相扯皮等问题,甚至在监管上出现一些空白和盲区。特别是食品生产、养殖方面没有规范的法律法规,有些食品安全标准不健全。
2、食品行业整体设施管理水平较低。一是农业种养殖环节的污染严重。由于目前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为单位,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有些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含激素类药物、剧毒农药的使用引起的牲畜中毒或影响健康情况难以控制,对食品安全影响较大。二是食品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为家庭小作坊,特点是“小、散、乱、脏、差”,这种生产单位缺乏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食品标准难以达到要求,食品安全难以保障。三是城乡食品经营单位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缺少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成为假冒伪劣集散地。经营业户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屡禁不止。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四是农村食品市场分布面广,监管网络不健全,导致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现象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隐患比较多。
3、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难以开展。目前,虽然《食品安全法》已经颁布并开始实施,但正面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处在从“条条”向“块块”的过渡期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改革到位之前,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承担原来各自的食品监管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依旧是“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确实存在组织协调难、综合监督难、活动开展难、信息收集难的问题。
4、药品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大,机构体制难以适应任务的要求,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特别是乡镇村级没有监管机构,乡镇村虽然建立了协管体系,从社会各界聘请了监督员,但全市没有几个县落实监督员的待遇,待遇也不高,现有的制度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制约力,他们对药品协管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加之配套政策不完善,因此实际上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5、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供应不足。部分药品流通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按照国家gsp认证规定规范经营,“有令不行”,与监管人员玩“猫捉耗子”游戏,使得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不高,流动性大,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药学知识。部分县市农民用药主渠道仍以乡、村医疗机构为主,而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偏小、品种不足,价格较高,给农民用药带来不便。县、乡、村、个体药库、药房条件较差,药品贮存养护达不到保证药品质量的规定要求,难以保证质量。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1、建立综合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政府重点抓牵头,依靠牵头带队伍”的工作思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监管体系建设。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机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部门的协作机制,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整合食品监管资源、检验检测资源,搭建好各食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努力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综合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我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监测与监督抽查制度、食品安全科学评估制度、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制度等,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建立安全信息网络。介于监管部门人员少的现状,结合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四类药品”电子监管码工程,积极探索将县级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药品批发企业的所有药品购销情况实行计算机管理,药监部门通过在线监控,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开通地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在网页设置法规咨询及指导、国家及各省发布的假劣药品信息、网上办公、安全用药咨询等栏目。让群众登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了解药品供应相关信息及食品药品安全动态,学习安全用药相关知识,获得相关服务。
3、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突出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保健品等作为重点品种,紧紧抓住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加工生产、食品经营和消费等四个重点环节,在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各类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市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二是着重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取缔一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始终对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个层面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工作监察员,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以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设施建设。从目前食品药品安全严峻形势和从事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来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机构建设,健全监管职能,充实监管力量,通过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行政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安全监管形势的需要。同时,政府要增加投入,提高监管机构装备水平,加强食品药品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整合监测资源,建立起区域性的食品质量公共检验机构,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免费的技术保障。要大力扶持建立医疗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形成及时、方便、快捷、全面辐射的供应网络。
5、抓紧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出现一系列对接问题。建议立法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加速制定食品安全法配套实施办法,为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法律依据,使各项监管职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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