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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事故报告

时间:2023-12-08 08:54:44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设备事故报告

  在生活中,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事故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事故报告

设备事故报告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有哪些?

  为合理处理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非责任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

  事故处理原则

  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处理方法

  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重大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逐级上班,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对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总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

设备事故报告2

  本文从变电所设备、仪用互感器、电容器、断路器拒绝合闸方面具体阐述电力设备运行中的各种故障和处理方式,以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和电力系统正常运行。

  关键词供电工程;变电设备;故障处理方法

  电力系统是否能够安全可靠的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经济发展。

  变电所设备故障原因复杂,除了设备老化、质量不过关等原因之外,还有诸多不可控因素,如雷击等恶劣天气的影响,当然人为因素也是造成故障的主要原因,如工作人员不够认真负责,粗心大意。

  因此要消除种种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隐患,以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

设备事故报告3

  设备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也是人民生活,社会交通和工农业生产的基本手段,设备安全运行能促进生产发展,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设备的异常状态能导致事故发生破坏生产发展,使企业失去经济效益,因此,设备是重要的安全管理对象。

  一、认识设备事故的一般规律是预防、控制设备事故的前提。

  设备事故的一般规律,是指导致同类设备事故重复发生的普遍性。例如,设备由于设计制造异常、选用布局异常、维修保养异常、操作使用异常等,违背了生产规律而导致重复发生的事故,就是此类设备事故的一般规律。主要有如下4种类型:

  1设备与选用相关的事故。

  在设备制造上先天不足,回转机械无防护装置、冲剪设备无保险装置;在技术性能、质量上达不到要求的非标准设备;在易燃、易爆场所选用了非防爆设备;以及选用了老、旧、杂、容量不足、已被淘汰的设备后而导致重复发生的事故,均属于设备选用异常导致的同类事故。

  2设备与环境相关的事故。

  固定设备由于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和温度、湿度、光线等异常;流动性设备,如汽车的道路异常,飞机、船舶在航行中气象因素发生了异常变化而导致重复发生的事故,均属于环境异常导致的同类事故。

  3设备与维修相差的事故。

  由于设备没有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定进检查,定期实验、检修和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致使设备的异常状态(故障因素)没有及时排除而导致重复发生的事故,均属于维修异常导致的同类事故。

  4设备与使用相关的事故。

  由于安全法规不健全和人们安全技术素质较差,缺乏预防、控制事故能力,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超性能使用等,而导致重复发生的事故,均属于使用异常导致的同类事故。

  现代化生产,人与设备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没有人的作用设备是不会投入运行的,同样没有设备也难以进行生产。但是,人与设备不是等同的关系,而是主从的关系。人是主体,设备是客体,设备不仅是人设计制造的,而且由人操纵使用,执行人的意志。因此,依据设备事故的规律和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经验,对设备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要以人为主,通过开展预防性安全科学管理达到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目的。主要抓好10大环节:

  1.选购合格设备。

  首先,要根据生产需要、技术要求、产品质量,选购合格设备。同时,在设计制造上要有安全功能,如回转机械要有防护装置;冲剪设备要有保险装置;有些设备系统根据需要应有自动监测、自动控制装置;以及易燃、易爆场所要选用防爆设备等。

  2.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3.为设备安全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良好的环境是设备安全运行必备的条件。例如,固定设备的布局要合理,有必要的防污染、防腐、防潮、防寒、防暑等设施,从而使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光线等都能达到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流动性设备的'环境因素也非常重要,如汽车的路面、火车的轨道,船舶、飞机的航线,均要达到保证安全运行要求。

  4.为设备安全运行提供人的素质保证。

  凡是从事设备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都要努力学习管理、使用、维修设备的知识,具有自我预防、控制设备事故的技能。其中,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如锅炉、起重设备、汽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还要经过专业培训,使其成为爱护设备、熟悉性能、懂维护保养、会操作使用、能排除故障、具有应变能力,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作业。

  5.建立安全法规,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建立、健全安全法规用于规范人们行为,是强化设备安全管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法制手段。例如,建立设备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明确法宝职责;建立设备安全运行堆积,做好设备运行记录,掌握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设备检修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要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法必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6.做好设备定期修理。

  按照设备事故的变化规律,定期做好设备修理,是保证设备性能,延长使用寿命,巩固安全运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设备修理的种类,按照设备性能恢复程度,一般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3种类型。同时又分为检查后修理、定期修理和标准修理。其中,标准修理适用于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如汽车、锅炉、起重设备,到了规定的时间不论设备技术状态怎样,都必须按期进行强制性修理。关于设备修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各行业均有各自的具体规定,要严格执行,从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7.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为了防止设备劣化、保持设备性能而进行的以清扫、检查、润滑、紧固、调整等为内容的日常维修活动。各行业设备的维护保养内容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例如,该保暖的保暖、该降温的降温、该去污的去污、该注油的注油,使之保持安全运行状态。

  8.做好设备运行中的检查。

  设备检查,一般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是指操作工人每天对设备进行的定项、定时检查。可以及时发现、消除设备异常,保证设备持续安全运行。定期检查,是指由专业维修工人协同操作工人按期进行的检查。通过检查,查明问题,以便确定设备的修理种类和修理时间,从而消除设备异常状态,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9.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设备事故发生之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讨论分析,从中确认是设计问题,还是使用问题;是日常维护问题,还是长期失修问题,是技术问题,还是管理问题;是操作问题,还是设备失灵问题,等等。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健全安全法规,改进操作方法,调整设备检修周期,以及对老旧设备更新改造等,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0.做好设备的更新改造。

  根据需要和可能,有步骤、有重点地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并按规定做好设备报废工作,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设备使用至老化期,由于性能严重衰退,不仅影响正常生产,能导致事故发生,而且由于延长了设备的使用时间,相应增加了检修次数和材料消耗,同时,由于精度降低,也能导致质量事故。因此,该报废的设备必须报废。

设备事故报告4

  一、标题:

  事故(故障)分析报告

  二、事故(故障)时间、地点、经过描述

  时间写明年月日及钟点;

  地点写明发生事故(故障)的车间、设备安装地点、岗位编号及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经过写明当班操作人员姓名,交接及交接班本记录情况,班中设备点检及点检卡记录情况,操作人员设备操作情况,发现设备事故(故障)经过,事故(故障)处理步骤,事故(故障)汇报及抢修情况。

  三、事故(故障)损失计算

  1、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故障)造成设备零部件损坏及修复费用总计。

  2、间接经济损失:事故(故障)造成生产线停产的减产损失。

  四、事故(故障)原因分析

  1、当班操作人员是否按设备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进行操作;是否按点检卡要求进行设备点检;是否按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是否按润滑制度要求进行设备润滑检查加油。

  预览:

  2、维修人员是否按设备检修规程进行设备维修。

  3、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完善落实了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布置的工作是否进行了检查落实。

  4、事故(故障)原因分类:

  (1)使用操作不当;

  (2)维护不周;

  (3)设备失修;

  (4)安装、检修质量不佳;

  (5)材料、备品配件质量不良;

  (6)设计制造不合理;

  (7)自然灾害;

  (8)人为破坏性事故;

  (9)其它原因。

  五、事故(故障)定性分析

  1、是否是责任事故(故障)。

  2、重大事故或一般事故(故障)。

  六、事故(故障)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规定对事故(故障)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七、防范措施

  1、提出防止类似事故(故障)发生的.技术改进措施。

  2、提出防止类似事故(故障)发生采取的管理措施。

设备事故报告5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设备事故报告6

  1、事故名称:1#M机曲轴Ⅲ.Ⅴ列曲拐烧坏事故

  2、事故单位名称:碳铵车间压缩工段乙班

  3、事故类别:设备事故

  4、事故起止时间:xx年11月18日 0时00分至xx年11月18日0时07 分

  5、设备情况(设备规范、制造厂、投产日期等)

  (1)、设备型号:4M8(3)-36/320型, 制造厂:沈阳气体压缩机厂生产

  (2)、投产时间:20xx年1月(1979年生产,从吉林延边化肥厂购买的旧机)

  6、事故前工况:

  事故前1#、2#、3#、4#、6#M机运行,5#M机不能备用(在修)。压缩机进口压力为310 mm/Hg,出口压力为30Mpa,本机油压为0.3Mpa,全厂生产系统正常运行。

  7、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

  11月18日0时0分,当班操作工周泽民准备进行排油作业时发现1#M机油压只有0.2Mpa,机身内有响声,周立即跑到大M机2楼通知班长刘焕然,周和刘到1#机时听到机内有很大的响声并看到曲轴箱呼吸帽有油烟冒出;进行紧急停车处理,立即用电话通知值班调度并通知维修工进行拆机检查,打开曲轴箱盖发现Ⅲ.Ⅴ列连杆大头瓦温度高,曲拐损坏严重。

  8、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召开了事故分析会,确认了事故原因:拆下曲轴进行检查发现曲轴定位轴颈通往Ⅲ.Ⅴ列曲拐颈的油管松动,Ⅲ.Ⅴ列曲拐颈磨损约2mm左右,其他部位完好,初步认定为因供油不足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当(不及时果断)是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9、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曲轴:修复价值1万元;轴瓦;9副 0.325万元,压转子:0.42万元,合计:1.745万元。

  10、事故暴露问题:

  ①操作工上班不精心操作、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②不加强巡回检查,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③操作技能和判断力不强、没有处置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11、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加强对操作工安全教育,提高操作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水平和责任心;

  (2)、精心操作、增加巡回检查频率,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3)、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严禁此类事故重复发生。

  12、对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事故责任分析:

  ①因供油不足没有及时发现、发现后处理不果断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当班操作工应对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② 班长不加强巡回检查,应负联带责任。

  (2)、处理情况:

  经公司研究决定:

  ①、对当班操作直接责任人周泽民处以罚款500元

  ②、对当班班长刘焕然处以罚款100元,

  13、参加事故分析会的人员(注明职别):

  公司:刘寿华(副总经理)、张建新(总工程师)、鄢义新(副经理)、 生产部:邓长林(安全科长)、王焕清(设备科长)

  碳铵车间:xx(设备主任)、xx(副主任)

  碳铵车间压缩工段乙班操作工:xx(班长)、xx(当班主操)、

  xx(操作工)、xx。(操作工)

  主持:xx

  记录:xx

  湖南省胜芝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

  xx年11月19日

设备事故报告7

  1、事故名称:1#M机曲轴Ⅲ。Ⅴ列曲拐烧坏事故

  2、事故单位名称:碳铵车间压缩工段乙班

  3、事故类别:设备事故

  4、事故起止时间:20xx年11月18日0时00分至20xx年11月18日0时07分

  5、设备情况(设备规范、制造厂、投产日期等)

  (1)、设备型号:4M8(3)—36/320型,制造厂:沈阳气体压缩机厂生产

  (2)、投产时间:20xx年1月(1979年生产,从吉林延边化肥厂购买的旧机)

  6、事故前工况:

  事故前1#、2#、3#、4#、6#M机运行,5#M机不能备用(在修)。压缩机进口压力为310 mm/Hg,出口压力为30Mpa,本机油压为0.3Mpa,全厂生产系统正常运行。

  7、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

  11月18日0时0分,当班操作工周泽民准备进行排油作业时发现1#M机油压只有0.2Mpa,机身内有响声,周立即跑到大M机2楼通知班长刘焕然,周和刘到1#机时听到机内有很大的响声并看到曲轴箱呼吸帽有油烟冒出;进行紧急停车处理,立即用电话通知值班调度并通知维修工进行拆机检查,打开曲轴箱盖发现Ⅲ。Ⅴ列连杆大头瓦温度高,曲拐损坏严重。

  8、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召开了事故分析会,确认了事故原因:拆下曲轴进行检查发现曲轴定位轴颈通往Ⅲ。Ⅴ列曲拐颈的油管松动,Ⅲ。Ⅴ列曲拐颈磨损约2mm左右,其他部位完好,初步认定为因供油不足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当(不及时果断)是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9、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曲轴:修复价值1万元;轴瓦;9副0.325万元,压转子:0.42万元,合计:1。745万元。

  10、事故暴露问题:

  ①操作工上班不精心操作、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②不加强巡回检查,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③操作技能和判断力不强、没有处置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11、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加强对操作工安全教育,提高操作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水平和责任心;

  (2)、精心操作、增加巡回检查频率,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3)、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严禁此类事故重复发生。

  12、对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事故责任分析:

  ①因供油不足没有及时发现、发现后处理不果断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当班操作工应对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②班长不加强巡回检查,应负联带责任。

  (2)、处理情况:

  经公司研究决定:

  ①、对当班操作直接责任人周泽民处以罚款500元

  ②、对当班班长刘焕然处以罚款100元,

  13、参加事故分析会的人员(注明职别):

  公司:刘寿华(副总经理)、张建新(总工程师)、鄢义新(副经理)、生产部:邓长林(安全科长)、王焕清(设备科长)

  碳铵车间:汪丛庆(设备主任)、陈昌金(副主任)

  碳铵车间压缩工段乙班操作工:刘焕然(班长)、周泽民(当班主操)、

  李世松(操作工)、邵国兵。(操作工)

  主持:张建新

  记录:王焕清、邓长林

  湖南省胜芝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

  20xx年11月19日

设备事故报告8

  第三十四条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其事故调查报告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复,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其事故调查报告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复,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意见主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送达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十六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事故责任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组织事故调查的部门向社会公布,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的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由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由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立档永久保存。

  立档保存的材料包括现场勘察笔录、技术鉴定报告、重大技术问题鉴定结论和检测检验报告、尸检报告、调查笔录、物证和证人证言、直接经济损失文件、相关图纸、视听资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批复文件等。

  第四十条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30日内撰写事故结案报告,并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检总局。

  上报事故结案报告,应当同时附事故档案副本或者复印件。

  第四十一条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原因对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评估;需要制定或者修订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提请制定或者修订。

  第四十二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特点、原因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技术特点、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三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和每年12月25日前,将所辖区域本月、本年特种设备事故情况、结案批复情况及相关信息,以书面方式上报至国家质检总局。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及其以下等级事故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处以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的;

  (三)阻挠、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所涉及的事故报告、调查协调、统计分析等具体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委托相关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机构承担。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设备事故报告9

  第十八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当对设备、场地、资料进行封存,由专人看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负责移动的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现场制作视听资料。

  事故调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事故相关设备,不得毁灭相关资料、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第十九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经现场初步判断,发现不属于或者无法确定为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或者委托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别由以下部门组织调查:

  (一)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需要,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依法提请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将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情况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一条根据事故发生情况,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派员指导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因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的,依照规定应当由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的,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会同本级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派员指导下级部门继续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与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人担任。

  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所聘请的专家应当具备5年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生产、检验检测或者科研教学工作经验。设区的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组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专家库。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可以内设管理组、技术组、综合组,分别承担管理原因调查、技术原因调查、综合协调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清事故发生前的特种设备状况;

  (二)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特种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情况以及其他后果;

  (三)分析事故原因;

  (四)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五)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措施的建议;

  (七)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四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遵守相关秘密规定。

  在事故调查期间,未经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参与事故调查、技术鉴定、损失评估等有关人员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事故信息。

  第二十五条对无重大社会影响、无人员伤亡、事故原因明晰的特种设备事故,事故调查工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在负责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单独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技术机构或者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接受委托的技术机构或者专家应当出具技术鉴定报告,并对其结论负责。

  第二十七条事故调查组认为需要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评估的,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财产损失价值、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

  接受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对其结论负责。

  第二十八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应当如实提供特种设备及事故相关的情况或者资料,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

  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并根据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认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第三十条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判定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

  事故调查组根据当事人行为与特种设备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在特种设备事故中的影响程度,认定当事人所负的责任。当事人所负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未及时报告事故等,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向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程度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七)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经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字。事故调查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交个人签名的书面材料,附在事故调查报告内。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结束。特殊情况下,经负责组织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事故调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技术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

  因事故抢险救灾无法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的,事故调查期限从具备现场勘察条件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商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设备事故报告10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设备事故报告11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应当采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快报,并在发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后予以电话确认。

  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采用电话方式报告事故情况,但应当在24小时内补报文字材料。

  第十四条报告事故后出现新情况的,以及对事故情况尚未报告清楚的,应当及时逐级续报。

  续报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详细情况、事故详细经过、设备失效形式和损坏程度、事故伤亡或者涉险人数变化情况、直接经济损失、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等。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在发生变化的当日及时补报或者续报。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分工,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对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作为特种设备相关事故信息予以收集,并参照本规定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检总局。

  第十七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应急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事故举报。

设备事故报告12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下成立。

  二、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业务助理人员已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中存在虚假或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本评估结果无效,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负责,本公司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资产占有方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有关事项,在委托评估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本评估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须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及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十一、本评估报告依照资产评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十二、未征得本评估机构书面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备事故报告13

  1、事故经过:

  事故前吉林热电厂运行方式,1-11号机、1、2、4-15号炉运行,3号炉备用。其中,1-9号炉和1-7号机为母管制,10、11、14、15号炉分别对应8、9、10、11号机为单元制。全厂蒸发量3970吨,发电量837MW。

  20xx年1月10日,按定期工作规定电气运行与检修人员配合进行厂用6kV和0.38kV系统工、备电源联动试验(电气主接线一次系统见附图1)。上午9时40分,进行到0.38kV除尘2段母线工、备电源联动试验时,发现2号除尘变高压侧开关跳闸后低压侧开关不联跳。10时30分运行人员将2号除尘变停电,0.38kV除尘2段母线倒由备用电源运行(6kV和0.38kV系统见附图2),由检修人员检查2号除尘变低压侧开关不联跳的原因,试验暂停。11时50分,2号除尘变低压侧开关不联动缺陷处理结束,决定下午继续进行试验。

  12时38分,值长电话通知11号机副单元长,主盘电缆中间头测温装置报警:“除尘2段备用电源电缆(380伏低压电缆)温度高59℃,地点在除尘2段配电室下”(此电缆中间头为1987年火电原始安装,电缆型号为VLV22-3×185+1×95,4根并联,可载流266×4=1064A。1997年增设电缆中间头测温装置)。当时0.38kV除尘2段母线负荷电流988A。副单元长通知电气检修人员后去现场进行检查。

  12时50分将2号除尘变压器投入运行,除尘2段备用电源开关(低压)断开。之后10号机电气值班员去现场检查除尘2段备用电源电缆中间头。当打开电缆沟井盖时,有大量烟雾,无法进入沟内,立即通知有关人员。13时00分,值长再次告知11号机单控室值班员:“除尘2段备用电源电缆(380伏低压,此时本电缆已与除尘2段断开无电流)温度高79℃”。11号机单控室值班员电话告知10号机单控室值班员,13时28分,2号除尘变压器跳闸,速断和高压侧接地保护动作,13时55分,将除尘1、2段母线工、备电源停电。

  14时25分,14号炉1、2号引风机跳闸,14号炉灭火保护动作。汇报省调,10号发电机组解列停机,6kV14A、B段母线停电,8号、9号循环水泵失电。

  14时25分,6kV15A段母线工作电源开关跳闸,速断、接地保护动作,备用电源开关联动后跳闸,分支过流保护动作,6kV15A段母线失压。同时10号循

  环水泵跳闸、15号炉1、2排粉机、1号送风机跳闸,15号炉灭火保护动作。由于8-11号循环水泵跳闸,循环水中断,汇报省调,11号发电机解列停机。

  2、事故处理情况:

  13时40分,按照“紧急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有关部门人员陆续到达现场,迅速调集人员、物资。13时46分消防队赶到现场,与在场的厂领导及有关部门分析确定灭火方案。13时55分,除尘1、2段母线工备电源停电。为防止火势蔓延影响其它机组运行,决定对除尘2段电缆沟进行隔离,分别对相连通的5个电缆竖井进行封堵,同时组织人员分段检查灭火。15时30分,电缆沟火势得到控制,16时20分,余火被彻底扑灭。

  经过抢修,11号机于20xx年1月12日22时28分并网,10号机于16日00时00分并网。

  3、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事后调阅2号除尘变、3号厂用备用变等电气设备运行参数历史曲线,分析造成电缆着火的直接原因是:除尘2段低压备用电源有4棵电缆,其中一棵有中间接头,由于温度升高,造成中间接头本身绝缘损坏起火,引燃附近电缆。

  (2)间接原因

  A、0.38kV除尘2段备用电源电缆中间接头发生放电短路,按目前3号厂用备用变继电保护配置,没有达到动作条件跳开3号厂用备用变高压侧开关,是导致中间接头绝缘损坏着火的主要原因之一。

  B、运行值班员当得知除尘2段备用电源电缆中间头温度高报警后,处理不果断。虽然切换至工作电源运行,但是对电缆发热点充电可能进一步引起电缆损坏的后果估计不足,而没有及时断开3号厂用备用变高压侧开关,是导致备用分支电缆放电损坏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C、从安全管理上分析,没有严格按照29项反措要求增加对电缆沟防火设施的投入,电缆沟防火门不规范,过火电缆沟内没有灭火设施以及起火报警装置;着火时不能有效地隔离火源,是引起火势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D、班组检查工作不实、不细,过于依赖电缆中间头测温装置。

  4、事故暴露问题

  (1)消防管理方面,对电缆着火重点反措执行以及监督检查不实、不细,消防设施不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职责不清,培训、演练工作不到位。

  (2)设备管理方面有漏洞,没有认真吸取系统内电缆着火的事故教训,防火防爆专项检查不实,电缆沟防火措施整改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缺乏针对性,没有做到有布置、有检查的安全工作闭环管理。

  (3)安全管理方面,落实29项反措和安全性评价不够认真细致,检查不力。对危险点的预防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危险点缺少必要的控制措施,安全管理上存在盲区和死角,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具体专业指导。

  (4)设备重点部位预防性工作缺乏必要的'方法,手段单一,过分依赖电缆测温报警装置。定期巡视检查不认真,设备责任制没能真正落实,存在漏洞。对电缆设备重视不够,电缆专责人员配备薄弱,疏于管理。

  5、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1)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全面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按照29项反措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规范电缆的敷设层次,适当分段并设置层间耐火隔板和阻燃槽盒,涂刷防火涂料。

  (2)抓普查,加强电缆的运行、检修维护管理,对电缆沟及夹层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符合29项反措要求的限期整改。

  (3)进一步完善电缆沟分段防火隔离措施,更换防火能力不强的防火门。

  (4)进一步升级完善现有电缆中间头测温装置,使其功能更加科学合理。完善有关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5)有计划地增加电缆沟自动报警灭火装置。

  (6)对全厂0.38kV电缆进行普查,逐步取消0.38kv回路的电缆中间头。

  (7)加强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校验维护工作,重新核定厂用变保护配置方案。完善送、吸风机跳闸低速联高速功能。

  (8)进一步修订细化防火方面的紧急事故应急预案,使其更有可操作性,添加电缆沟走向分布图,同时标出电缆走向分布,通过培训、演练,达到准确掌握。

  (9)加强安全与技术培训,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培训计划,熟悉生产系统,掌握电缆及各种管路的走向。专业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有关生产现场基础设施情况,为决策者指挥提供依据。

  (10)由公安保卫部组织对生产系统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灭火设施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真正做到“三懂三会”消防知识和技能。策划进行一次防火方面的预案演练。

  设备事故调查报告范文2:

  1、事故名称:1#M机曲轴Ⅲ.Ⅴ列曲拐烧坏事故

  2、事故单位名称:碳铵车间压缩工段乙班

  3、事故类别:设备事故

  4、事故起止时间:20xx年11月18日0时00分至20xx年11月18日0时07分

  5、设备情况(设备规范、制造厂、投产日期等)

  (1)、设备型号:4M8(3)-36/320型,制造厂:沈阳气体压缩机厂生产

  (2)、投产时间:20xx年1月(1979年生产,从吉林延边化肥厂购买的旧机)

  6、事故前工况:

  事故前1#、2#、3#、4#、6#M机运行,5#M机不能备用(在修)。压缩机进口压力为310 mm/Hg,出口压力为30Mpa,本机油压为0.3Mpa,全厂生产系统正常运行。

  7、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

  11月18日0时0分,当班操作工周泽民准备进行排油作业时发现1#M机油压只有0.2Mpa,机身内有响声,周立即跑到大M机2楼通知班长刘焕然,周和刘到1#机时听到机内有很大的响声并看到曲轴箱呼吸帽有油烟冒出;进行紧急停车处理,立即用电话通知值班调度并通知维修工进行拆机检查,打开曲轴箱盖发现Ⅲ.Ⅴ列连杆大头瓦温度高,曲拐损坏严重。

  8、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召开了事故分析会,确认了事故原因:拆下曲轴进行检查发现曲轴定位轴颈通往Ⅲ.Ⅴ列曲拐颈的油管松动,Ⅲ.Ⅴ列曲拐颈磨损约2mm左右,其他部位完好,初步认定为因供油不足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当(不及时果断)是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9、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曲轴:修复价值1万元;轴瓦;9副0.325万元,压转子:0.42万元,合计:1.745万元。

  10、事故暴露问题:

  ①操作工上班不精心操作、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②不加强巡回检查,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③操作技能和判断力不强、没有处置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11、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加强对操作工安全教育,提高操作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水平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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