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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情况报告

时间:2023-11-06 17:16:02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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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情况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孤儿情况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孤儿情况报告

孤儿情况报告1

  为扎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这项民生工程,我县通过实行分类保障,提高保障标准,加大捐资助学、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力度,有效提高孤儿及困境儿童保障水平。

  1、制度建设。为切实维护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我县孤儿健康成长,会同财政局出台《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规范了孤儿、困境儿童的资格认定和申报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孤儿生活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2、实行分类保障。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会同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继续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即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作为困境儿童,与孤儿一起纳入保障范围,按不同保障标准实行分类保障,孤儿保障率达到100%。

  3、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孤儿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行当月申报、当月核实、当月享受,确保符合条件的孤儿、及困境儿童及时得到政府救助,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全部退出了保障范围。

  4、提高生活孤儿保障标准。孤儿月标准提高到1050元,困境儿童月保障标准提高到900元。截止11月底,我县纳入孤儿保障的有184人,其中孤儿57人,困境儿童127人,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179.472万元,配套资金到位率100%。

  5、开展捐孤儿资助学。积极主动与社会爱心企业和人士加强对接和联系,今年12名孤儿、困境儿童继续得到助学金资助,重点跟踪资助对象人均4000元,面上资助对象人均2000元。且每年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对大学新生中的.孤儿、困境儿童进行资助,并为他们进入学校申请助学金出具贫困证明。

  6、实施孤儿社会救助。对孤儿及困境儿童生病住院的,实行零起付线医疗救助,并按剩余合规个人自负费用的90%予以救助,年累计救助可达20000元;同时,对因就学或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生活负担较重的孤儿及困境儿童及时给予1000—4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

  7、开展孤儿及困境儿童大走访活动。为了全面了解孤儿基本生活情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三个工作组,采取调查问卷和上门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孤儿及困境儿童实行零距离对接,100%上户,以切实解决孤儿及困境儿童的实际困难。

  8、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系统录入工作。为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情况,根据国家民政部要求,组织人员将本县所有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信息采录至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孤儿档案资料齐全。

孤儿情况报告2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孤儿保障工作是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社会救助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近年来,××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孤儿保障政策,不断提高孤儿救助和保障水平,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护,孤儿在吃、穿、住、教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一、基本情况

  ××县辖15个乡镇,15个农林场,291个行政村,总人口37.3万人。全县有孤儿520名,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0人。现有1所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42名。孤儿保障政策从20××年1月开始落实,并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到位。

  二、全县孤儿保障政策执行情况

  目前,县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孤儿保障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孤儿保障条件的孤儿给予了以下救助:

  一是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福利机构实行集中供养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对农村分散供养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同时,在春节给予节日慰问,发放一个月的孤儿生活保障金(即全年可享受13个月的孤儿保障金)。

  二是就学、就业保障。县人民政府建立了孤残儿童特教学校,为聋、哑孤儿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同时,县民政部门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激励政策,对孤儿进入小学、高中教育的给予全额扶持,考上大学的可申请每学年5000元的福彩公益金资助和××00-3000元的在校励志奖学金。同时,县民政局还积极落实省民政厅的文件精神,对本人有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愿望的适龄未成年孤儿在取得监护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教育培训,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费实行全免。在孤儿就业方面,县政府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免费职业介绍,优先安排到其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三是医疗保障。县民政局统一对全县孤儿按照户口性质全部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并资助参保参合。同时,对患大病的孤儿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不设救助起付线,按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70%给予医疗救助,年救助封顶线8000元。

  四是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对农村无住房孤儿,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当地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村民帮工帮料其建房。对城市无住房孤儿,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当地政府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由监护人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

  三、在孤儿保障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形成了强大的孤儿保障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孤儿认定标准、审核审批程序、资金筹措渠道、救助标准、责任追究等做了详细规定,并就民政、财政、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以整合救助资源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程序,保证了孤儿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登记过程中,县民政部门采取“入户调查、走访座谈、核对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孤儿基本情况,做到孤儿有效手续齐全,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村组公示上报、乡镇民政所核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复查审批”等工作程序,确保该救助的一个不少,不该救助的一个不批。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孤儿保障资金落到实处。一方面积极争取县政府解决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孤儿保障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孤儿保障资金全部实行银行“一卡通”社会化形式发放。同时,狠抓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是多措并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在生活保障方面,对社会散居孤儿,督促乡(镇)、村签订监护协议书,明确监护人,确保其正常生活和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对集中供养的孤儿由县(乡)福利机构保障其基本生活、就医、就学等方面不出问题;在医疗保障方面,将城乡孤儿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医疗救助上给予重点倾斜。同时,对残疾孤儿,积极向上争取汇报,将其纳入“微笑列车”、“重生行动”等医疗救助项目进行免费治疗。在就学方面,我们全面落实有关政策,积极筹集福彩公益金,组织开展了福彩公益金资助孤儿活动。据统计,自2022年以来,全县近××0多名在读大学生获得了福彩公益金的.资助,享受助学资金近60万元。

  五是强化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孤儿保障的工作氛围。为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孤儿生活现状、国家对孤儿保障方面的救助政策及帮助孤儿健康成长的好人好事,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关爱孤儿工作的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县妇联、县团委组织开展了结对帮扶孤儿活动,每个县直单位结对帮扶一名孤儿,确定一名“爱心妈妈”,从生活、学习、精神慰籍等多方面关心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确保孤儿健康成长。据统计,活动中,各位“爱心妈妈”已向所联系的孤儿资助生活费、发放学习及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资折款15余万元。

  四、对孤儿保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结合物价的上涨和全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孤儿的保障标准,使孤儿的吃、穿、住、行、就医、就学、就业有所保障。

  二是要健全政府为主导、以制度为保障、以部门配合、帮扶结对、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孤儿救助制度,要成立专门的救助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

  三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实施救助的主导作用,承担起救助责任。针对孤儿现实生活中的生存、就医、受教育等实际困难,要出台一些关于孤儿保障的制度和办法,从生活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救济和救助。

  四是要立足家庭救助的主体作用。对无近亲抚养的孤儿,积极寻找代养人,对多个兄弟姐妹孤儿实行家庭式代养。通过各种抚养形式,使孤儿获得更多的关心,获得一份母爱。

  五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号召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帮助孤儿,为孤儿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协助各级政府开展孤儿权益的保护工作;鼓励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主等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开展。

  六是要加大走访调查力度。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救助对象、学校了解各项救助措施的落实情况,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孤儿家庭,真正使他们感到孤儿不孤,孤儿不苦,孤儿不难。同时征求他们对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从而有效地保证孤儿救助工作的扎实开展。

孤儿情况报告3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孤儿保障工作是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社会救助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近年来,××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孤儿保障政策,不断提高孤儿救助和保障水平,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护,孤儿在吃、穿、住、教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一、基本情况

  ××县辖15个乡镇,15个农林场,291个行政村,总人口37.3万人。全县有孤儿520名,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0人。现有1所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42名。孤儿保障政策从20××年1月开始落实,并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到位。

  二、全县孤儿保障政策执行情况

  目前,县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孤儿保障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孤儿保障条件的孤儿给予了以下救助:

  一是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福利机构实行集中供养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对农村分散供养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同时,在春节给予节日慰问,发放一个月的孤儿生活保障金(即全年可享受13个月的孤儿保障金)。

  二是就学、就业保障。县人民政府建立了孤残儿童特教学校,为聋、哑孤儿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同时,县民政部门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激励政策,对孤儿进入小学、高中教育的给予全额扶持,考上大学的可申请每学年5000元的福彩公益金资助和××00-3000元的在校励志奖学金。同时,县民政局还积极落实省民政厅的文件精神,对本人有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愿望的适龄未成年孤儿在取得监护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教育培训,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费实行全免。在孤儿就业方面,县政府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免费职业介绍,优先安排到其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三是医疗保障。县民政局统一对全县孤儿按照户口性质全部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并资助参保参合。同时,对患大病的孤儿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不设救助起付线,按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70%给予医疗救助,年救助封顶线8000元。

  四是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对农村无住房孤儿,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当地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村民帮工帮料其建房。对城市无住房孤儿,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当地政府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由监护人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

  三、在孤儿保障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形成了强大的孤儿保障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孤儿认定标准、审核审批程序、资金筹措渠道、救助标准、责任追究等做了详细规定,并就民政、财政、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以整合救助资源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程序,保证了孤儿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登记过程中,县民政部门采取“入户调查、走访座谈、核对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孤儿基本情况,做到孤儿有效手续齐全,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村组公示上报、乡镇民政所核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复查审批”等工作程序,确保该救助的一个不少,不该救助的一个不批。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孤儿保障资金落到实处。一方面积极争取县政府解决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孤儿保障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孤儿保障资金全部实行银行“一卡通”社会化形式发放。同时,狠抓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是多措并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在生活保障方面,对社会散居孤儿,督促乡(镇)、村签订监护协议书,明确监护人,确保其正常生活和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对集中供养的孤儿由县(乡)福利机构保障其基本生活、就医、就学等方面不出问题;在医疗保障方面,将城乡孤儿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医疗救助上给予重点倾斜。同时,对残疾孤儿,积极向上争取汇报,将其纳入“微笑列车”、“重生行动”等医疗救助项目进行免费治疗。在就学方面,我们全面落实有关政策,积极筹集福彩公益金,组织开展了福彩公益金资助孤儿活动。据统计,自2022年以来,全县近××0多名在读大学生获得了福彩公益金的资助,享受助学资金近60万元。

  五是强化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孤儿保障的工作氛围。为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孤儿生活现状、国家对孤儿保障方面的救助政策及帮助孤儿健康成长的好人好事,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关爱孤儿工作的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县妇联、县团委组织开展了结对帮扶孤儿活动,每个县直单位结对帮扶一名孤儿,确定一名“爱心妈妈”,从生活、学习、精神慰籍等多方面关心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确保孤儿健康成长。据统计,活动中,各位“爱心妈妈”已向所联系的孤儿资助生活费、发放学习及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资折款15余万元。

  四、对孤儿保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结合物价的上涨和全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孤儿的保障标准,使孤儿的吃、穿、住、行、就医、就学、就业有所保障。

  二是要健全政府为主导、以制度为保障、以部门配合、帮扶结对、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孤儿救助制度,要成立专门的救助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

  三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实施救助的主导作用,承担起救助责任。针对孤儿现实生活中的生存、就医、受教育等实际困难,要出台一些关于孤儿保障的制度和办法,从生活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救济和救助。

  四是要立足家庭救助的主体作用。对无近亲抚养的孤儿,积极寻找代养人,对多个兄弟姐妹孤儿实行家庭式代养。通过各种抚养形式,使孤儿获得更多的关心,获得一份母爱。

  五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号召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帮助孤儿,为孤儿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协助各级政府开展孤儿权益的保护工作;鼓励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主等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开展。

  六是要加大走访调查力度。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救助对象、学校了解各项救助措施的落实情况,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孤儿家庭,真正使他们感到孤儿不孤,孤儿不苦,孤儿不难。同时征求他们对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从而有效地保证孤儿救助工作的扎实开展。

孤儿情况报告4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孤儿保障工作是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社会救助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近年来,××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孤儿保障政策,不断提高孤儿救助和保障水平,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护,孤儿在吃、穿、住、教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一、基本情况

  ××县辖15个乡镇,15个农林场,291个行政村,总人口37.3万人。全县有孤儿520名,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0人。现有1所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42名。孤儿保障政策从20××年1月开始落实,并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到位。

  二、全县孤儿保障政策执行情况

  目前,县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孤儿保障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孤儿保障条件的孤儿给予了以下救助:

  一是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福利机构实行集中供养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对农村分散供养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同时,在春节给予节日慰问,发放一个月的孤儿生活保障金(即全年可享受13个月的孤儿保障金)。

  二是就学、就业保障。县人民政府建立了孤残儿童特教学校,为聋、哑孤儿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同时,县民政部门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激励政策,对孤儿进入小学、高中教育的给予全额扶持,考上大学的可申请每学年5000元的福彩公益金资助和××00-3000元的在校励志奖学金。同时,县民政局还积极落实省民政厅的文件精神,对本人有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愿望的适龄未成年孤儿在取得监护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教育培训,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费实行全免。在孤儿就业方面,县政府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免费职业介绍,优先安排到其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三是医疗保障。县民政局统一对全县孤儿按照户口性质全部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并资助参保参合。同时,对患大病的孤儿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不设救助起付线,按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70%给予医疗救助,年救助封顶线8000元。

  四是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对农村无住房孤儿,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当地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村民帮工帮料其建房。对城市无住房孤儿,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当地政府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由监护人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

  三、在孤儿保障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形成了强大的孤儿保障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孤儿认定标准、审核审批程序、资金筹措渠道、救助标准、责任追究等做了详细规定,并就民政、财政、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以整合救助资源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程序,保证了孤儿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登记过程中,县民政部门采取“入户调查、走访座谈、核对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孤儿基本情况,做到孤儿有效手续齐全,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村组公示上报、乡镇民政所核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复查审批”等工作程序,确保该救助的一个不少,不该救助的一个不批。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孤儿保障资金落到实处。一方面积极争取县政府解决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孤儿保障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孤儿保障资金全部实行银行“一卡通”社会化形式发放。同时,狠抓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是多措并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在生活保障方面,对社会散居孤儿,督促乡(镇)、村签订监护协议书,明确监护人,确保其正常生活和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对集中供养的孤儿由县(乡)福利机构保障其基本生活、就医、就学等方面不出问题;在医疗保障方面,将城乡孤儿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医疗救助上给予重点倾斜。同时,对残疾孤儿,积极向上争取汇报,将其纳入“微笑列车”、“重生行动”等医疗救助项目进行免费治疗。在就学方面,我们全面落实有关政策,积极筹集福彩公益金,组织开展了福彩公益金资助孤儿活动。据统计,自2022年以来,全县近××0多名在读大学生获得了福彩公益金的资助,享受助学资金近60万元。

  五是强化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孤儿保障的工作氛围。为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孤儿生活现状、国家对孤儿保障方面的救助政策及帮助孤儿健康成长的好人好事,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关爱孤儿工作的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县妇联、县团委组织开展了结对帮扶孤儿活动,每个县直单位结对帮扶一名孤儿,确定一名“爱心妈妈”,从生活、学习、精神慰籍等多方面关心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确保孤儿健康成长。据统计,活动中,各位“爱心妈妈”已向所联系的孤儿资助生活费、发放学习及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资折款15余万元。

  四、对孤儿保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结合物价的上涨和全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孤儿的保障标准,使孤儿的吃、穿、住、行、就医、就学、就业有所保障。

  二是要健全政府为主导、以制度为保障、以部门配合、帮扶结对、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孤儿救助制度,要成立专门的救助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

  三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实施救助的主导作用,承担起救助责任。针对孤儿现实生活中的生存、就医、受教育等实际困难,要出台一些关于孤儿保障的制度和办法,从生活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救济和救助。

  四是要立足家庭救助的主体作用。对无近亲抚养的孤儿,积极寻找代养人,对多个兄弟姐妹孤儿实行家庭式代养。通过各种抚养形式,使孤儿获得更多的关心,获得一份母爱。

  五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号召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帮助孤儿,为孤儿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协助各级政府开展孤儿权益的保护工作;鼓励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主等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开展。

  六是要加大走访调查力度。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救助对象、学校了解各项救助措施的落实情况,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孤儿家庭,真正使他们感到孤儿不孤,孤儿不苦,孤儿不难。同时征求他们对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从而有效地保证孤儿救助工作的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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