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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3-03-17 10:56:22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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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报告

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报告1

  20xx年以来,xx区税务局坚持把落实落好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既持续落实巩固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成果又坚决推动尽享新出台税费政策红利,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惠及发展。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政策落实更有力度。一是压实责任,提振工作动力。区局党委把落实减税降费作为履职尽责的“主攻点”和服务发展的“着力点”,着力在抓学习中明责知责、抓落实上担责尽责,自觉把减税降费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谋划推进、全力落实,确保政策红利释放尽享,更好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二是完善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按照上级部署和工作需要,重新调整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把阶段性集中办公的临时机构转变为常态化牵头推进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减税降费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体系,有效聚合整合工作力量,推动政策落实更加规范有力、高质高效。三是强化统筹,提升工作推力。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推动,依托工作例会、推进会、会商会等及时总结分析、协调解决减税降费工作进展及问题难点。发挥督查考核机制效能,以督导强干劲、以奖惩促落实,加压推动减税降费抓实干好。

  (二)强化措施保障,政策推进更有强度。一是抓好宣传培训,确保政策尽知。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精准高效的宣传培训活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缴费人,分门别类梳理整理减税降费政策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微信、资料汇编等发送企业学习掌握。组织开展多税种、分行业的网络直播培训,精准讲解、答疑解惑,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尽知尽会。二是抓好问题整改,确保红利尽享。坚持“应享尽享、一户不落”的工作要求,对上级推送、自身监控发现的减税降费应享未享、错误享受等问题,安排专人“一对一”对接辅导,及时帮助纳税人更正申报,确保政策红利落地尽享。

  (三)强化服务保障,政策享受更有温度。一是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政策享受更便捷。扎实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行“先预审、后叫号”创新举措,审核指导纳税人完善办税资料,避免“多头找、多次跑“的问题。全面推开“非接触式”办税,实时监控业务办理进度,积极引导纳税人预约办税、线上办理,持续压减等待时间。二是畅通征纳互动渠道,需求摸排更精准。密切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交流沟通,积极通过税企直联互通平台、纳税人座谈会、“四送一服双联”活动等深入摸排全区重点行业企业在政策享受、生产经营等方面面临的发展难题,建立问题需求清单,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渡过发展难关。三是加大纾困解难力度,发展动力更强劲。在精准摸排市场主体现实发展难题的基础上,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强与区财政、经信、商务粮食等职能部门及金融机构的协同协作,着力在搭建供需平台、畅通融资渠道、减轻税费负担等方面想办法、强举措,全力为企业发展解难题、增动能。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责任再压实,全力推动政策落实。xx区税务局将扛牢抓实减税降费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和工作干劲,以实打实的作风、硬碰硬的举措,不折不扣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

  二是服务再优化,着力保障政策落好。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政策培训盲点、申报操作难点、办税服务堵点等难题,进一步抓实抓好培训辅导、提速提质纳税服务,让政策享受更快捷、更舒心。

  三是措施再加力,坚决抓好政策落地。认真梳理总结当前工作成效,聚焦培训更加精准、服务更加精细、落实更加精确的目标,着力在组织领导、政策辅导、问需解难等方面提升工作力度,创新服务举措,以更大的工作推力全方位落实落好减税降费政策。

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报告2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主动引导市场预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20xx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从今年2月起,预算工委组成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情况介绍,赴江苏、黑龙江、新疆等省(自治区)实地调研,委托部分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并组织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广泛了解各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情况及主要效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及时出台减税降费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确保相关政策落实落细。从调研的情况看,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力度大、受益面广、成效明显。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反映,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了税费负担。预算工委组织的问卷调查显示,在753家调查对象中有超过92%的认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好或者较好。

  (一)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落实有力

  一是及时出台政策,跟进配套措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以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等作出了明确安排。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部署落实减税降费工作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及时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明确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深化增值税改革和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等措施。财政、发改、工信、民政、交通运输、国资、市场监管和银保监等部门,及时出台落实政策和配套措施,积极推动开展降低涉企收费、清理涉企保证金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规范银行及中介服务收费等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各省级政府及时制定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顶格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等税费优惠政策。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财政、税务、人社、民政等部门和地方政府专门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省和省以下税务局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实行集中办公。各地有关部门建立了减税降费工作协调机制,密切配合、沟通交流,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是注重宣传辅导,改进服务举措。税务总局、人社部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解读的指导,对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政策问题以及基层税务机关、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的各类征管问题,统一答复口径并及时公开发布,积极做好舆情跟踪引导。各级税务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管理服务,完善服务举措,加强培训辅导,努力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广东、江西等地税务机关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形式,综合运用动漫、快闪、微视频、有声课堂等载体,方便纳税人知悉政策措施。陕西省税务机关主动创新工作方法,率先采取“逐户核实、分类造册、集中填报、批量处理”方式办理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退库,简化办理流程,压缩退付时间,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四是持续跟踪分析,强化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今年9月,国务院组织开展了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的第六次大督查,并于11月公开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发挥了重要警示作用。税务总局组织专项督查,全力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定期分析各地降低社保费率工作进展,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对实施情况持续跟踪。发改、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组织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等的监督检查、清理整治,加强跟踪分析。审计署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专门关注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对各级审计机关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做好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工作,持续关注、强化跟踪,促进相关政策措施完善和落实。江苏等地通过电话抽访、视频监控、实地暗访等方式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进行检查。浙江省对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每年以目录形式公布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提高部门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山东省、吉林省创新涉企收费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动态监测点。北京市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大力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上海市将减税降费的内容落实到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等常规审计项目中,切实发挥审计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中的监督作用。

  五是坚持统筹兼顾,强化收支管理。面对大规模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减收压力,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开源节流,通过增加利润上缴、盘活国有资源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财力下沉和对下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帮扶“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困难和减税降费影响大的地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依法做好预算调整相关工作,有力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地。为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国务院印发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国发〔20xx〕21号)。为进一步均衡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20xx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调剂力度进一步加大,增强了对社保发放困难省份的支持。同时,各地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减税降费规模空前

  一是减税力度大。今年1-10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16473.26亿元。其中,增值税改革累计新增减税8272.60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政策累计减税1860.89亿元,个人所得税改革累计新增减税4480.84亿元,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标准、保险企业手续费与佣金扣除比例等其他政策合计新增减税1858.93亿元。

  二是降低社保缴费负担有力。职工五项社会保险费率总水平从41%降至33.95%,其中单位费率从30%降至23.45%,下降6.55个百分点。今年1-10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共减费3215.68亿元。

  三是降低涉企收费涉及面广。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自今年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类收费;降低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等。3月底和5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两次实施降电价措施,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46亿元,其中降低一般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810亿元。取消或降低铁路收费,加之增值税下降后降价让利,全年预计减轻铁路货主负担60亿元左右。4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印发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降低合并港口收费,据交通运输部测算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8亿元。

  四是清理涉企保证金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清理各类涉企保证金约60亿元;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共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近5300亿元,清偿进度达到61.2%。

  (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成效明显

  一是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提高了企业研发积极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受益面广,制造业等主要行业减税明显。广东省调研结果显示,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从减税降费中获益最大。其中,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和租赁商务服务业等四大行业新增减税额占总新增减税额近八成,为推动转型升级、进一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减税降费增加了企业研发投入的资金来源,提高了企业研发积极性,有助于推动企业提升竞争力。据财税部门统计,落实研发费用按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共减税877.96亿元,与其他减税降费政策形成合力,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1-10月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4.2%,增速比全部投资快9个百分点。

  二是促进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有助于稳定就业。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受到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据财税部门统计,1-10月民营企业合计减税10511.84亿元,占全部减税数额的63.81%。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私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利润分别增长7.7%和5.3%,分别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和8.2个百分点。1-10月甘肃省民营经济累计新增减税83.53亿元,占全部新增减税规模的73.4%,减税占比是其在整体税收比重30.9%的两倍多,减税额是公有经济减税额30.3亿元的近三倍。减税降费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动能并有助于稳定就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政策提高了企业用工意愿,有利于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提升人才竞争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90万人。全国10万户重点税源企业数据显示,10月底职工人数较20xx年底增长3.3%。据税务总局测算,减税降费带动企业就业人数增长4.61%,其中带动民营企业经济就业增长5.18%。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研情况看,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正在转化为实体经济发展的动力,很多企业表示愿意把节省下来的税费用于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一些企业将降费减少的缴费用于企业发展和职工福利,稳定或增加就业岗位。

  三是促进了居民收入增加和消费需求增长,有利于缓解出口压力。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减税降费政策增加了居民收入,有利于拉动消费需求增长。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据财税部门测算,减税降费可拉动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约0.5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1.1个百分点。在中美经贸摩擦加剧、出口企业面临的市场不确定性加大的背景下,减税降费红利为企业注入了信心和活力。据税务总局统计,1-10月出口企业累计享受减税3097.87亿元;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政策为出口企业增加出口退(免)税451.09亿元,有利于缓解相关出口企业压力。

  四是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稳定了经济发展预期。世界银行公布的《20xx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排名第31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前十名经济体。其中纳税指标排名在前两年提升的基础上,今年再度提升9位,实现“三连升”。全国工商联《20xx年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在3.55万份有效问卷中,对当地经济前景的信心、本企业盈利前景的信心较高的企业占比均超过50%;从企业家推荐其他企业到所在地投资意愿来看,绝大部分企业家都愿意推荐其他企业来所在地投资,显示出对当地营商环境的认可。

  二、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同时,也要高度关注纳税人、缴费人、部分地方和相关方面提出的有的行业和部分企业增值税减税获得感不明显、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部分政府性基金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够合理规范、涉企乱收费仍然存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等方面的问题。

  (一)有的行业和一些企业增值税减税政策获得感不明显,相关税收制度设计有待进一步改革完善

  一是多档税率并存等,导致增值税减税政策红利传导不畅。

  二是现行印花税税目和税率设计复杂,在实际征管中难以准确把握,贴花纳税方式增加了征缴的成本。

  三是税收优惠规定较为繁杂,清理调整机制尚待完善,税收优惠缺乏成本效益分析,不利于监督。

  (二)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面临较大压力,系统性的制度安排亟待加快推进

  一是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个别地方存在风险隐患。

  二是转轨成本与改革成本叠加,不实缴费甚至逃费并存。

  三是基金统筹层次较低,精算分析工作较为滞后。四是基金收支管理较为粗放,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三)部分政府性基金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够合理规范,管理监督仍显薄弱

  一是部分项目设计不够合理,征收范围、标准与发展实际不适应。

  二是适时评估和绩效分析有待跟进,管理有待加强。

  三是公开程度不足,人大审查监督难以深入。

  (四)其他涉企收费等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制度性和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着清单不完善、更新不及时和违规收费等问题。

  二是降低电价和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清理涉企保证金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各地进展不平衡。

  (五)税收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法治化建设相对滞后

  一是部分税收法律可执行性较差,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多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立法级次较低,规范性较差。

  三、主要建议

  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成效的同时,进一步深化税收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大力提升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涉企收费管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政府收入法治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进一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抓紧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税收制度

  按照“简税制、低税率、宽税基、少优惠、严征管”的原则,统筹考虑、整体设计,充分发挥不同税种的优势,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税收制度,在深化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的同时实现减税目标和效果。

  一是大力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以减少税制扭曲、理顺机制、发挥中性制度优势为总体目标,继续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适时简并税率;研究进一步扩大抵扣范围,推进旅客运输服务票据电子化工作,不断完善进项税抵扣链条;适时放宽增量留抵退税条件,以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占用压力;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推动上下游企业之间平等协商传导降税红利。

  二是尽快改革完善印花税制度设计。研究进一步简并税目和税率,降低征纳双方识别合同性质的成本和风险;适应电子凭证发展需要,探索以电子印花税票取代纸质印花税票,切实降低征纳成本,提升纳税便利度。

  三是着力提升税收优惠规范化水平。建议适时组织清理现行税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编制税收优惠相关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清理的基础上,跟踪分析评估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税收优惠调整机制。按照“循序渐进、突出重点、逐步推广、加强监督”的原则,探索逐步建立税式支出预算制度,促进税收优惠管理的规范科学、透明完整。在对各税种编制税式支出预算表的基础上,汇总形成税式支出预算表与绩效分析评估报告,并作为预算草案的附件,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预决算审查监督中参考。

  (二)加快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增强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按照“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统筹、均衡负担,加强精算、建立机制,规范收支、加强监管”的原则,加快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一是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框架的顶层设计,明确整体目标替代率以及各支柱应当分担的比例目标。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合理界定国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坚持保基本和法定主体全覆盖,夯实各方责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企业(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逐步扩大范围。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由个人自愿参加,满足不同群体实际需要。

  二是加强统筹,均衡负担。要加大指导督查力度,督促地方尽快规范省级统筹,确保20xx年底前实现基本养老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完善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均衡不同区域基金负担,解决地区间收支不平衡问题。在积极做好省级统筹和推进全国社保信息平台建设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国统筹步伐。要加强收支统筹,着力缓解收支平衡压力。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逐步推进养老金委托投资等改革措施,加大“开源”的力度;另一方面,要健全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等,适时适度“稳支”,以有效缓解支出压力,确保基金运行长期可持续。对养老保险制度转轨前的“老人”、视同缴费年限无资金补偿的“中人”和国企改革期间提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除靠当期企业与个人缴费外,通过健全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补助的责任与机制、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方式,确保历史负担较重地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加强精算,健全机制。要建立健全精算机制,根据中长期人口结构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盯住抚养比、替代率和费基、费率等重点指标,加强精算分析,对养老基金中长期收支趋势进行预测,为科学调整费率、统一规范费基、科学确定最低缴费年限、完善待遇计发办法、改进退休年龄设计、优化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划转国有资本充实基金机制和完善调整机制等提供基础支撑。同时,要加强数据收集、处理和信息公开等相关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包括统计、人社、税收、财政和经办机构等在内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机制,标准化地采集各地区人口、就业、社会保险缴纳等数据,及时有效监测各地区人口规模、人口结构、抚养比、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缴费情况、待遇计发等相关数据,实现全国各省级职工应保人数和职工离退休人数数据共享,为实现全国统筹创造基础条件。

  四是规范收支,加强监督。要建立做实费基、严格征管与降低费率的联动机制,积极宣传并引导企业和个人增强依法参保缴费意识,督促严格按规定申报缴费,推进征收体制改革,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切实减少企业漏缴、少缴、不缴社保费的违法违规现象,提高参保率。要改革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研究提高缴费年限的下限,增强缴费与待遇之间的匹配,发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的制度激励作用。要严格基金预算管理监督,进一步落实预算管理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严格预算执行,规范基金预算调整程序,硬化基金预算约束,科学设定预算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基金绩效考核,完善内部控制流程,依法查处欺诈骗保行为,加强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制度公平和可持续。要借助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加快建立包括人社、税收、财政、国库和经办机构等的标准化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和资源共享平台,有效监控社保基金收支状况,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

  (三)全面评估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制度性和规范化建设

  应当按照“全面评估、分类处理,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的原则,大力提升基金和收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全面评估,分类处理。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按照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适时全面分析评估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就基金和收费项目设立目的、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等,广泛听取征收对象等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结合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能否满足公共需求等方面逐项论证其必要性与合理性。

  在全面评估基础上,按照特定公共服务需求、特定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政府财力状况,以及总体减轻企业包括居民负担、转变政府职能和改革投融资体制等相关要求,按保留、调整、取消进行分类处理。

  二是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健全基金和收费项目范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和年度支出预算、历年结转结余,以及收入预测等,适时调整基金和收费项目范围、标准。

  三是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要进一步增强公开透明度,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制度,提升信息化水平,细化目录清单内容包括增加收费标准等,增加统计查询等功能,尽快实行数据库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在立项、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方面的公众参与渠道和程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来源、构成、使用、管理作为人大预决算审查的重点之一,监督政府细化基金和收费预算编制、规范基金和收费收支管理、建立评估调整机制。要进一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基金和收费预警指标体系和常态化监督机制。

  (四)进一步清理规范其他涉企收费,建立健全相应机制

  应当按照“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公平竞争、加强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提升相关涉企收费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同时,要进一步解决降低电价和查处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方面的问题;强化制度约束,建立解决拖欠保证金和企业账款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涉企收费管理。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实行政府职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的要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定期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建立健全汇总公布相关收费清单和动态更新机制。省级政府组织在政务信息平台发布省内的统一清单,动态更新,及时公布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要抓紧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从源头上解决其依托行政权力和行政职能乱收费问题。

  二是公平市场竞争,加强监督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等领域外,应当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入相关领域开展业务,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对于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等原则研究提出拟收费标准,并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定价活动的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此外,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

  三是继续加大对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等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涉企保证金和企业账款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完善清理拖欠涉企保证金和企业账款的清偿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清欠进度,确保清欠工作不留死角,对于已确认的拖欠多年的保证金和账款,相关拖欠单位要按清偿时间表予以清偿。要落实清欠资金保障并强化制度约束,对于完不成清欠目标任务的政府及其部门,要从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从严控制津贴补贴标准、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落实限制措施,把约束机制变成长效制度安排。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制定出台相关办法,相关部门要从投资立项与预算资金安排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从源头制止无预算或超预算上政府投资项目、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等行为,预防边清边欠问题的发生。

  (五)大力加强政府收入法治化建设,着力提升政府收入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

  法治化是规范政府筹集收入活动的基本方式,也是建立现代政府收入制度的必然要求。应当按照“坚持法治思维、加快立法步伐,规范立法授权、提高立法质量,清理税收优惠、依法进行规范”的原则,大力加强政府收入法治化建设,着力提高政府收入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

  一是坚持法治思维,加快立法步伐。既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收入制度改革,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落实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又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结合改革实际进展相应做好立法工作,实现立法与改革的有机衔接和相互促进。在推进税制改革时,要统筹考虑税收立法工作,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贯穿其中。在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制度改革时,要坚持法治思维,将非税收入管理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

  全面评估现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保留的项目要制定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研究制定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的相关法律,明确并规范非税收入的设立目的、征收范围和标准、评估调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统筹进程,研究适时修订社会保险法,将征收和计发标准、资金监管等纳入法律调整范围。

  二是规范立法授权,提高立法质量。要全面准确理解税收法定原则的科学内涵,明确细化规范税制要素的内容,做到税制要素法定、确定。要进一步规范税收立法授权,使其符合宪法、立法法的精神和立法基本原理。严格税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规范税收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要着力提高政府收入法律制度的规范性、可执行性和权威性,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涉及政府收入基本制度的、行之有效的成熟内容及时在法律中予以明确规定,逐步做到纳税人、缴费人根据法律规定就能办理申报纳税和缴费,依法获得退税和退费。要及时修改完善税收法律的内容,加强不同法律规定之间的衔接协调,并大力推动相关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与废止。

  三是清理税收优惠政策,依法进行规范。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要求,纠正违法减免行为,维护法治统一和市场公平。在税收法律中规定税收优惠事项须遵循宪法、立法法关于税收法定和授权立法原则的规定,避免空白授权和要素模糊。根据税收法律所规范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关联的特点,及时修改税收法律中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税收优惠事项的适用范围、限定条件等能够在法律中规定的尽量在法律中作出明确规定,确实需要赋予行政机关制定税收优惠规则一定权限的,应当在法律中明确行政机关行使税收优惠授权的方式、实施范围、期限等必要条件,防止概括授权。税收法规要按照税收法律的授权,对税收优惠规定加以细化,而不能在法律授权规定之外单独创设税收优惠。授权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优惠授权的审查监督,开展定期评估分析。

  (六)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预算法规定,在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基础上,及时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研判收入形势,合理预测收入目标,科学编制明年预算。同时,相关收支政策措施的调整完善抓紧公布,以便各级政府明年预算的编制。继续通过增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大存量资金和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力度等措施稳定收入来源。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三保”困难和减税降费影响大的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增强这些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好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确保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快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严密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报告3

  20xx年上半年,xx市税务局持续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在服务我市经济恢复发展中贡献税收力量。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复工复产。

  在持续落实去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将政策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统筹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政策送到企业手中,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税收支持。

  二、推行线上包保,政策落实更精准。

  一是落实包保责任。迅速启动线上包保责任制,广泛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增信心”包保服务活动,向重点包保对象送去优惠政策和“致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二是创新方式线上问需。开展线上问需包保服务,将纳税人与包保责任人直接关联,提高税企沟通效率,利用平台,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征集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及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深入开展分析。对收集到的企业复工复产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三、强化部门协作,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组织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部署和安排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工作,拟定方案。加强沟通协调。xx市税务、人社、医保多次召开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工作协调会,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派遣业务骨干,成立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业务保障团队,保障政策落实。一是加强内部培训。积极开展视频授课、微信推送、电话培训等方式,开展对社保、税务部门人员培训。二是开展线上辅导。市税务局积极推行线上包保服务责任制,通过微信、钉钉等线上渠道,对符合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实现精准推送。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12366短信平台发送政策宣传短信,确保缴费人知晓政策。

  四、数据服务大局,支撑决策更有力。

  一是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协助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条,通过分析各行业减税降费中的数据,综合客观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分析,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有序健康恢复提供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与银保监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及时传递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数据至金融机构。推进“税融通”业务升级优化,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至纳税信用A级、B级、M级,推进以信授贷无抵押贷款。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模块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网上一站式办理。

  五、加强政策宣传,纳税服务更优化。

  一是按税种细化优惠政策,编制《疫情防控政策汇编》,通过问卷调查形式和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二维码进行宣传,在市局外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政策文件及其解读,帮助企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二是以“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从“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方面推出便民服务举措。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推出“延期办”“网上办”“容缺办”“豁免办”“错峰办”“特别办”,切实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落实各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操作规范。

  六、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依规更到位。

  严守依法依规征收税费的底线,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坚决做到应收尽收。统筹做好历史积案和下发积案的稽查工作,确保查补税款特别是“扫黑除恶”查处税款的及时入库;严守“两个不得、一个务必”要求,积极稳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各项工作,坚决确保国家税费收入安全。

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报告4

  20xx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的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激发了企业创新的活力。郑州市物价检查所立足价费监管职能,结合我市实际,及时部署开展相关专项检查,确保降费政策真正传导到位、落地生根,积极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向各县(市)区下发了检查文件,在全市部署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针对涉企检查涉及面广,政策延续时间长的情况,组织检查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认真学习掌握各项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找出检查重点,以点带面,提高效率,确保检查实效。

  二、灵活检查,务求实效

  实际检查工作中,一是对涉企收费项目较少、与民营企业关联度不大的行政事业性单位,结合建立收费清单制度,采取“请进来”的检查方式,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查看各单位收费公示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搭车收费、超范围收费等问题。二是对涉企收费项目较多、与民营企业关联度较大的.单位,以及平时群众咨询、投诉较多的单位,采取“走出去”的检查方式,在外围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进驻被检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有效提高检查效率。同时,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三是结合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活动,对经营服务性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巡查,对各单位明码标价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四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如在检查转供电主体转电工作开始前,通过电视、短信、以及召开价格监督员会议等形式,对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把政策红利传导到广大企业,不但充分发挥了各民营企业的监督作用,而且为检查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走访群众、深入企业、发放调查表格等多种形式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广泛调研,整体看,各相关单位在涉企价格与收费工作中执行各项政策比较到位,受到了广大民营企业的拥护和支持,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在城乡结合部的中介机构,由于地处偏远,对政策了解不够,收费公示工作不规范,未在醒目地点公示其收费内容、收费标准等规定内容,均已责令各中介机构及时整改。二是农村照明供电价格矛盾突出,纠纷不断。随着近年来我市城乡结合部所谓“小产权房”不断地增加,相关住户入住以后,由于电费而引起的纠纷不断发生,其中由于大部分“小产权房”没有正规用电手续,因电价而产生的纠纷尤为突出,对此我们都积极加以协调解决,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下步打算

  近年来,我们一直把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抓好抓实,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力求有效地遏制各种乱收费现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纠正处理,使收费行为得到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涉企收费政策,增强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使各收费单位充分认识乱收费等坑企行为对社会带来的危害性,从严要求自身,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价费政策。二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对涉企收费行为做好监管,同时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参与意识,打造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12315举报电话桥梁作用,坚决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企业权益,为我市经济建设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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