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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报告

时间:2023-02-18 13:00:07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土地调查报告15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调查报告15篇

土地调查报告1

  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特别是我省落实农业税全部取消和粮食直补政策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但也由此带来了一些矛盾,特别是因土地承包问题引发的矛盾尤为突出,从去年以来,全县共发生上访330件,涉及人员在千人以上。

  一、土地矛盾形成的主要原因

  从上访反映的问题来看,造成土地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十二个原因。

  (一)普通的上访案是二轮土地承包时农户由于各种原因未分到承包地问题,约占上访案的75%。一是户口在本村,全家已搬迁外地多年,按照饶河县二轮土地承包规定未能分到承包地;

  二是因二轮土地承包前欠集体“两提”款、计划生育罚款或在化解农村不良债务时不愿分摊村集体债务等,土地被抽回;

  三是婚出婚入妇女因两地承包时间不统一或村定土政策等一些妇女分到土地或地被抽回;

  四是因当初落户手续不全或与村有不要地协议未分得地;五是二轮土地承包后新增人口要求分地。

  (二)特殊的上访案是机动地发包不合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约占有10%。一是机动地发包时间过长,有的长达30年,合同不规范;

  二是因村欠个人债务,抽出村民地抵债年限过长,农民要求毁约还地;

  三是农户之间土地转包、转让,现因政策调整引发合同纠纷。

  (三)比较棘手的案件是土地权属不清,通过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纠纷案,纷占15%。一是地方与森工林场地权属不清,农户已开垦多年荒地,有的已办了国有土地证,有的已纳入集体土地台账,可林场近年来却以在其林业区域内强行收回引发矛盾。二是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权属不清、界限不明。农户在集体耕地周边开垦的荒地,已向集体交积累多年,并纳入集体土地台账,可有的土地却被土地部门以1983年后开荒地应属国有荒地,办理了国有土地证,有的地被乡政府对外发包引发矛盾。四是集体确实既无地源又无经济实力解决解决应享受土地承包地未分地的纠纷。

  二、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两委成员及村民的守法意识和合同意识,规范村两委的发包行为。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9条规定,按5个程序签订承包合同: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承包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

  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公开实施承包方案;

  签订承包合同。同时,扼制村委的.各种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苗头性行为,将纠纷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加强领导。政府必须把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抽调得力干部,集中时间和精力搞突破。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宣传政策、制定方案、接待上访、组织协调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

  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落实“一免两补”政策和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中,把解决农村土地纠纷作为重要内容一并推进;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农村和农民的土地权属案件要依法加快办理;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搞好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合同仲裁,维护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农民群体性上访、越级访和重复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要责任到人,一抓到底。要认真处理好因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上访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不回避、不掩盖、不推诿、不拖拉,敢于并善于解决各种矛盾,坚决防止因农村土地纠纷问题而引发恶性案(事)件。

  (三)政策疏导。稳定和巩固土地承包关系是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础。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执行不到位,操作不规范导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混乱错杂,是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源。因此,各级政府要正视农村土地承包现状,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涉农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开展政策下乡活动,深入讲解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现场解答农民的问题,让农民熟悉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

  (四)分流农民。真做好无地和少地农民的思想工作,积极帮助这部分农民增加收入。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没有分到或只分到少量承包地农民的思想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通过承包其它集体资源、发展养殖业和多种经营、外出务工等途径拓宽增收渠道。对在县城就业的农民有关部门要进行免费技能,并在税费征收上予以优惠,鼓励闲散农民进城经商,减少农村土地压力。

土地调查报告2

  根据市、县《关于做好全市规模经营情况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镇认真组织对全镇目前土地规模经营性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简单地汇报如下:

  一、当前土地规模经营的概况

  我镇地处县城东部,与盐城、泰州、淮安三市交界,先后由原射阳、天平、水泗三个乡镇合并,现有版图面积194平方公里,34个行政村(含3个居委会),全镇农业人口8.21人口万人,劳动力4.98万人,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2.05万人,外出务工劳动力2.95万人。20xx年全镇农业总产值5980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022元。全镇现有耕地总面积8.53万亩,土地集中经营面积5.89万亩,其中经营30亩以上的有60个,50亩以上的55个,100亩以上的有40个,200亩以上的有37个,500亩以上的38个。集中经营的.土地常年用工577人,人均年工资8500元,季节性用工134198个,发放工资总额174.6万元。土地集中的主要途径是转包、租赁、入股等形式。逐步将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便于耕种。

  二、促进土地规模经营采取的措施

  1、推进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随着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加快,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由一产向二、三产业转化,劳动力的变化和转移,土地流转已成为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流转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不受侵占,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当前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一种完善措施。我们镇于今年七月在戴庄村成立了“戴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之后我们认为有两方面的优势,一方面从效益的角度看,可以确保土地有充分的使用,对原有多户所有,过于零碎的土地集中起来,由合作社组织经营或向社会招标,让有经济实力、有经营头脑、有对路项目者应标经营,可以推动规模种植,实现科技兴农,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不断开拓新的农产品项目,逐步向市场化转化,最终还可以提高经济效益,让原承包户,也就是股东,从收益上得到更多的实惠。另一方面,从土地经营和管理权的角度看,目前通过股份合作形式,使每个村民变股民,股份合作制集中股民的意愿进行运作,这样农民都能真正当家作主,切实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2、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做生态旅游文章。

  近年来,我镇政府租赁了冲林村1200亩土地,充分利用“中国荷藕之乡”的无形资产,在该区域建设了荷藕生态旅游观光,该区域周围无任何污染,空气新鲜、水质清晰。每年都吸引了不少中外游客,为招商大造平台。

  3、加快扩大劳务,是缓解土地资源矛盾,逐步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

  我镇水面资源比较丰富,但人均耕地只有1亩左右。随着农业生产技术含量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农民隐性失业的问题比较严重。事实证明,凡是劳务输出人数较多的村,老百姓都忙着外出挣钱,相互“攀富”,村里闲杂人员少,资源纠纷少,家庭和睦,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安定。近几年来,我镇农村基层干部克服了劳务输出是个人行为与集体无关的片面认识,克服畏难情绪,从农村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劳务输出工作的主动性,帮助农民消除思想顾虑,努力疏通劳务输出渠道。制定了激励措施,促进农民尽快走出家门勤劳致富。各村支部书记亲自负责劳务输出,并指派一名主要干部具体抓,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从根本上解决了劳务输出一盘散沙的现状。同时还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本地传统特色,由镇劳动部门选择一些工种作为重点,开展技能培训,坚持先培训,后输出,根据采集的岗位信息,组织输出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就业培训。全镇目前在外务工人员为2.95万人,占总劳力的59%绝大多数人员都将承包田转包给亲戚、朋友代种,还有的通过流转的形式,交给了村集体统一发包,全镇规模经营流转面积为56348亩,占总面积的65.8%。

  三、存在问题

  前几年,农民由于税费上交负担重,农副产品的价格低,种田几乎年年亏本,有一部分农户不要承包田,有的自己转包,有的直接丢下承包外出务工,因此,由村集体进行对外招标发包。近年来国家减轻了农民负担,免交农业税,同时还对种粮田户给予补助,目前农民都要田,造成与村集体争资源,由于通过招标已签订承包合同,目前无法终止,造成上访率上升。

  四、建议

  1、继续鼓励农户从事二、三产业,将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

  2、土地是农民的生活来源,通过流转的方式由村集体统一发包,将发包所得分配给农民,让农民收益。

  3、继续推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让所有农民参与入股,共同管理。

  20xx年九月十三日

土地调查报告3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致富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是农村生产发展的关健。最近,如何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引起了市级相关部门的广泛重视,为了切实弄清农村土地流转和加快农村生产发展的关系,永川区板桥镇新农村建设土地流转工作调查组从xx年4月5日至4月18日对全镇土地流转的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一、土地流转的总体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截止今年3月底,该镇农村土地流转涉及的村数12个,占总村数的100%,涉及的农户3003户,占总农户的26%,其中土地流出的农户2843户,占总农户的24.6%,土地流入的农户160户(另外,单位和外地业主来镇承包3起),占总农户的1.4%,土地流转面积3794亩,占承包土地面积的12%。

  二、土地流转的几种模式

  流转的主要形式是转包、转让和入股。在总的农地流转面积中,转包、转让的比重最大,两者相加所占比重55.2%,入股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44.8%。

  1、干交钱粮型。一是鱼鸭工程建设,业主转包稻田,每年按600-800公斤稻谷/亩支付转出方或按照当年稻谷市场中等价支付现金;二是业主承包退耕还林地间隙种植苦蒿,每年按50元/亩支付租金。

  2、入股分红型。农户以退耕还林地入股,业主投入种苗、管护等资金,收益按比例分红。

  三、土地流转的特点

  随着取消农业税,新一轮的农地流转呈现出以下新特点:一是从无偿流转向有偿流转转变。过去种粮大户承包的粮田大都是免费的,个别还要转出户自己负责上交农业税,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效益农业的发展,土地承包费水涨船高,每亩水田年承包费高的已接近600元。二是土地流转全面扩展。不管是农业产业发展或是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土地流转步伐明显加快。三是从农民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发展。通过该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几年的不懈努力,搞好服务和鉴证,促进了土地流转。四是农地流转后的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转向发展高效种养殖业。五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制定了加快土地流转、发展效益农业的优惠政策,免收土地承包合同鉴证费用。四、农村土地流转的效果

  1、克服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有利于土地的充分利用。

  在家庭经营长期不变的情况下,克服当前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局限性,走专业化、规模化、商品化、现代化之路。通过土地流转把零星的土地使用权从千家万户农民手中集中连片,按效率原则重新安排使用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有利于农民间的分工与专业化、使农业生产逐步走上“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发展道路,实现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

  2、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加速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了该镇农业特色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一是以凉风垭等村为基础的鱼鸭工程基地。通过农户转包、倒包等形式共流转土地1294亩,现全镇已形成池塘养殖面积5500亩,年出栏商品鸭400万只、产成鱼1700吨,鱼鸭总收入达7700万元,纯收入实现11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275元。如凉风垭村流转农户土地284亩,现已建成鱼鸭立体养殖面积800亩,其中尖山9社流转土地59户73亩,使土地不断向大户集中,现形成集中成片鱼鸭立体养殖面积150亩;同时,有3户农户到临近村社承包土地13亩,发展鱼鸭立体养殖,现共有养殖大户20余户,使该社成为全镇鱼鸭立体养殖的核心示范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效益农业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一方面土地流出农户的承包收入明显增加,据调查分析,净种稻田一般中稻亩产500公斤,再生稻亩产100公斤(部分稻田和深脚冷浸田无再生稻),全年稻谷总收入600元左右,亩生产成本250元,纯收入350元左右;而农户间转让的土地年干收稻谷650-800斤/亩,亩平纯收入在450元以上。另一方面,土地流入的农户通过规模经营同样增加了收入,如凉风垭村尖山9社的徐开红,xx年建有鱼鸭立体养殖面积12亩(其中转入土地7.5亩),年产成鱼4.5吨,出栏商品鸭3万只,鱼、鸭总收入47万元,除去承包费用3400元,再除去其它生产成本,年获纯利润7万元,全家3口人,人平纯收入实现23000元。又如大桥6社的候云刚,xx年底承包汪家岩村菜园4社24户稻田15.6亩发展鱼鸭养殖,预计今年可产成鱼4吨,出栏商品鸭1万只,获纯利2万元以上。二是林业特色经济。结合退耕还林政策,为了加强林地管护,充分发挥林地效益,我镇积极引进业主,流转林地2500亩:一是在柳溪村流转林地700余亩,发展花椒种植,现已基本见效。二是在大坪、柳溪、古佛村流转林地1000余亩,发展速生桉种植,现正在栽植。三是在汪家岩村流转林地800亩,发展苦蒿种植,预计今年即可见效。通过林地流转,退耕农户不用投入种苗、肥料和管护费用,每年便可获得245元/亩的国家粮食补助费和管护费。同时可为业主务工获取收入,产品收获后并取得5:5—2.5:7.5不等的分红,促进了农民增收。

  3、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土地流转机制的建立,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解除了土地对这些农民的束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集聚,推动了城市化、农村现代化进程。全镇已有1多个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占劳动力总数的52%以上,xx年的人均收入达到3760元。凉风垭村尖山9社通过土地流转,全社52户有5户落户场镇,做起了生意,有10余户外出务工,如该社董永奎一户到场镇办起了竹木加工厂,年收入四万元,年轻人陈龙海外出务工,年收入xx元。汪家岩村菜园4社通过土地流转,全社230人有128人外出经商务工,如候天才一家(2个劳动力)外出附近“付家洞”煤矿务工,年纯收入5万元以上;吴健一户(2个劳动力)到寿永场镇经商,每年纯收入3万元。

  四、对今后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

  1、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土地流转和土地保障功能的关系。土地是我国大多数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为中国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社会保障。但是,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会随着土地在农民收入来源中的重要性的下降或农民人均收入(尤其是非农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减弱,人们以货币收入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有所提高,因此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已逐步弱化。从另一方面看,土地流转所流转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不会损害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农民在进行土地流转的选择时,一个最基本的考虑是能否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更多收入,因此,土地流转不但不会削弱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反而会因农民收入的提高而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得以强化。一些农民担心把土地流转出去后,到城市里务工经商,在经济条件好时可以稳定下来,一旦经济条件不好就只能回流农村,到时却没有了土地,失去了生活保障。从表面上看,这种认识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我们始终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那么这种担心就是不必要的。这是因为:第一,土地流转是使用权转让而不是土地买卖,始终存在一定的流转期限,并不会使农民永久失去土地。第二,土地流转的收益一般都不是一次性支付的,农民不能提前支取未来收益,因此,即使农民回流农村,也有一定的收入来源。第三,土地流转的收益通常也不是永久固定的,一般以当年的市场价格确定租金,并留有土地租金在未来一定时间内重新商谈约定的空间和余地。土地流转收益应该是有保障的。

  2、拓宽渠道,积极探索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在总结原有转包、转让、互换等流转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渠道,创新机制,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积极开展委托转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社合作经济组织,由村社合作经济组织统一发包给农业经营大户或农业企业。二是实行股份合作。由村社集体将农户土地承包权量化入股,土地由村社统一经营或发包给农业企业、规模经营大户,村社合作经济组织按股份将土地经营所得在年终进行分配。

  3、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促进农村土地流转。采取多种劳

  动力培训转移方式:一是广泛开展种养殖技术培训,促进鱼鸭产业上规模上档次,进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二是努力发展和扩大民营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到企业务工;三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城镇化建设;四是积极有序向镇外输出劳动力。 4、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流转合同管理。虽然农户在土地流转后签订土地承包流转书面合同的意识增强,但签订的程序和流转合同的内容却极不规范。各村社应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土地流转的档案资料并及时上报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5、为了确保鱼鸭产业更大发展,应大力提倡水禽旱养,规范产业发展,强化环境建设,防治环境污染。使鱼鸭产业上规模、上档次,进而促进农村土地更快地流转。

  6、畅通渠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培植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搭建土地流转平台,畅通流转渠道。特别要发挥好各村社干部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动员、组织、协调和管理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土地调查报告4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中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有序可持续利用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中之重。

  为更好的了解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优化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为新农村建设提出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建议,暑假期间,我对××村的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进行了实地考察、分析研究,并总结归纳如下。

  调查目的:通过对××村土地资源利用状况的实地调查,以小见大,比较客观地把握农村土地资源使用的现状,主要是找出当前土地使用过程中的弊病,从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并提出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建议。

  调查时间:xx年8月9日——15日

  调查人员:×××

  调查地点:××××

  调查方法:实地考察、访谈、查阅资料

  调查内容:土地资源使用状况(包括土地类别、有效使用情况、土地规划现状等等)

  一、××村土地资源使用状况及特点

  ××村是一个土地资源相对匮乏的村庄(在当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人口712人,拥有土地面积近850亩,其中耕地面积641亩,林地约50亩,建设用地(包括道路、桥梁、河滩等)159亩。

  经调查,××村的土地使用情况有以下几个特点:

  1.耕地面积少,地少人多

  该村耕地共分三等,分别为

  一等(平整黄土地)、

  二等(洼地、沙土地等)、三等(岭地、拓荒地等),(注:图文不一)各类土地都比例如下图所示。全村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9亩/人,且三等地占了近1/4的比例,良田面积偏少,再加上一些不当经营状况,住房挤占耕地,使耕地面积越发紧张。

  单位:亩

  2.地块多,单块面积小,缺乏集约性

  虽然人均耕地面积很少,但地块较多,平均每户耕地多于5块,这就使得单块耕地面积太小,不适合农机的推广使用,集约性差,严重束缚了劳动力。

  二、存在的问题

  1.耕地使用不规范情况较多

  目前,由于我国实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广大农村现存的农用地管理模式,基本上是按照土地下户时农户、人口的.分配土地订立承包合同,明确30年不变的。这一做法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带来了很多弊病。一则村里的人口变动使土地多寡现象凸显,土地分配有失公平。二是一些人看重眼前利益,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类型,在耕地上建房、种树,严重蚕食了有限的耕地。

  2.粗放经营,有耕地闲置状况

  由于耕地面积较少,仅仅靠农作物收成无法维持生活,多数居民选择了外出务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农田便让给其他人种,这样一户种着多户的地,粗放经营,广种薄收,或者干脆不种,造成农田荒芜,严重威胁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土地缺乏有效整合,农作物种植的选择有待优化

  耕地的零碎给农户的管理带了诸多的不便,又不宜采用大规模机械化生产,使劳动力的生产率下降,同时也严重制约了土地的有效利用。其次,在农作物种植方面,往往是农户想种什么就种什么,缺乏正确的方法指导,也造成耕地的生产率下降。

  4.建设用地缺乏规划,土地利用率低

  居民点分散建设,布局零乱,占用土地面积大。甚至出现个别农户住宅任意建设,村民建房没有统一规划,个别人只顾自己方便,缺乏整体和全局性,土地纠纷不断。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出现了“马路经济”,公路建设到哪,房子建到哪,埋下了安全隐患,也占用了大量土地。另外,村民住房建设标准差、乱。村民建房一户一样,没有统一设计,统一标准,靠农村“建筑师”自行建设,住房大小不一,高低不同,致使新建住房达不到应该达到的美观和质量要求。此外,基础设施水平低。村内道路不成网,高低不平,给排水无要求,下雨天污水满街。“死胡同太多”,房前屋后空间大,浪费土地,公益设施配套严重不足,雨天满身泥,晴天满身土,降低了居住环境水平。注:图文不一

  三、建议和意见

  (一)农用地管理方面

  1.责任到户,保证质量。按农产承包合同,逐户核准承包土地面积,明确土地质量。对少数种地过多、广种薄收粗放经营户给予适当调整。

  2.合理规划,严格管理。要以科学合理的态度,按照土地管理要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重新对乡村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经过确定之后,严格按照各级签订的责任状,层层负责,年年检查,严格监督,严厉查处。

  3.划块经营,集约管理。在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多方筹措,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将土地划块经营,发展集约型农业。

  4.优化土地用途,提高土地使用率。由村委会或政府部门统一规划,专家论证,选择适宜的农作物进行耕种,以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

  5.合理分类,优化配置。对耕种良田要加强管理,确保优种优收。对边远荒芜土地或还林还草,或栽种经济作物,如建设果园、药材基地等。

  (二)建设用地方面

  1.制定科学的用地标准

  根据法律法规确定适宜的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把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作为约束性指标,并根据不同地区土地资源和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制定出公平合理的建设规划,既要合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又要保证居民的住房质量和生产生活需求。

  2.合理安排规划建设用地

  在现有房屋的基础之上,规划引导,尽最大可能保证村庄的街道畅通,杜绝“死胡同”。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前提下,尽量统一房屋建设,营造良好的村容村貌。

  3.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根据个村庄不同的情况,通过政府拨款、集资、融资、村民义务工等方式,积极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好农村给排水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文化教育设施等,是土地资源真正地造福居民。另外,还应通过培训教育、义务劳动等方式,努力维护好已经建设好并投入使用的设施。同时,也应栽些花草树木,提高居住环境水平

  4.盘活建设用地资源

  一是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农户住新房闲旧屋的问题。二是要处理好国家、集体单位在农村闲置的土地。三是要搞好无人村旧宅基地复垦和荒芜土地复耕、利用。

  5.加强执法力度,优化土地管理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严惩越权批地现实非法占地的问题,对非法占地用地地人或单位要从严从重严肃处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有序可持续利用。另外还要积极推进土地市场建设,依法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坚持做到依法批地,依法用地,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土地信访工作,维护好群众利益和农村稳定,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和村委会也应协调好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的关系,努力缓解土地资源紧张的局面。

  四、后记

  为期六天的调查活动虽然不长,但却让我收获良多。以前虽然也对以上这些土地资源利用现象有所耳闻,但终究缺乏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实际依据,借暑期实践这个机会,鉴于国家近年来提出的新农村建设问题,我便进行了此次调查活动。

  虽然天气炎热,调查活动也比较辛苦,但这期间使我在课堂上学习的统计、管理等知识得到了施展,也很好地锻炼了我,使我在实地考察、人际交往、计算测量等方面的能力得到了很好的提升。看到自己的成果,以及所获得的积极评价,心里感到无比的高兴和自豪。

  同时我也衷心希望我的调查成果能够为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方面的改进提供一定的实际依据,给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贡献一份应有的力量。

土地调查报告5

  国家土地所有权和个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矛盾决定了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和房屋所有权制度之间必须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有学者希望通过改变土地所有制形式,依靠土地私有化来解决问题;一些学者希望通过将土地使用权永久化来解决国家土地所有权和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我想在这里谈谈我自己的想法。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制度是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从根本上说,土地所有权的程度来源于宪法,而土地使用制度则是宪法授权下权利义务的具体安排。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居住用地)70年不变。但70年后,权利人必须将土地归还国家。如果地上房屋使用年限远远超过70年,业主必须交出土地和地上房屋吗?我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缴纳出让金,重新登记。这样,房子的主人可能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交土地出让金,要么申请续租;或者放弃自己的房子,由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无论什么选择,对消费者来说都是很痛苦的。但由于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不能永久化,房屋所有权必然受制于宪法规定的土地所有权。

  还有一种情况是,当房屋使用年限比土地使用权期限短时,应该怎么办?中国居民的房屋折旧年限(不等于使用年限)一般为30至50年,使得房屋没有使用价值后,房屋所有人仍然有权使用土地。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比较简单,就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尽量与房屋使用年限一致。土地使用权期满,房屋所有权自然丧失。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借鉴了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兼顾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长远来看,要逐步考虑将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权期限结合起来。通过适当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解决可能出现的矛盾。当然,如果房屋使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期限,那么在房屋没有使用价值后,应允许原房屋所有人保留土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行使土地使用权。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房屋所有人的利益。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补偿

  概念问题解决后,还必须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土地出让金怎么交?在我国,土地出让金是一次性支付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必须在土地使用权有效期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这项规定有利于保护房主的利益。但如果要求消费者一次性缴纳土地使用权续期费(土地出让金),则会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负担。根据土地的价值,根据不同的当地情况,可以制定计算标准,每年可以按标准征收土地出让金。房屋所有权人未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随之丧失。这种做法的弊端在于,当小区内部分房屋业主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时,政府有关部门是否有权收回某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在人口密集的商品住宅中,这种问题可能经常发生。可行的解决办法是建立集体谈判机制。土地使用权期满,政府按期收回土地使用权,然后根据法律授权,由政府和业主委员会集体协商,协商结果适用于所有房屋业主。部分房屋所有人未按照协商一致的协议履行土地使用权续期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可以把权属问题转化为债权问题,在小范围内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大范围内解决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

  其次,当政府有关部门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财产造成损害时,应该如何处理?一般情况下,政府不能违反合同擅自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可以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应当给予房屋所有权人合理的补偿。

  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期限和费用

  解决土地使用权续期期限和成本问题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原则,充分考虑一级市场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依据和土地保值增值情况,兼顾土地使用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前后法规的连续性;

  二是有效利用原则,土地使用权续期期限和成本的确定必须有利于土地的充分利用,必须考虑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

  第三,可持续发展原则,制度设计必须有利于土地的不断增值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

  现在很多人希望在内地建立类似香港的土地租赁制度。这是一个脱离实际的想法。香港作为典型的殖民地,在港英政府统治时期,为了从土地中获取财政收入,建立了独特的土地租赁制度。在强调政府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为了保证政府正常运转,解决公共设施建设问题,部分土地以名义地价的形式出租给一些机构。其他大量土地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作为政府收入来源。很明显,这是一个寄生的、权宜的土地使用制度,大陆一定不能完全盲目照搬。

  没有GAI的制度设计可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而中国的土地制度必须长期考虑。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上物体的使用寿命,努力实现土地使用权与地上物体使用寿命的统一。针对目前房地产开发中房屋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权期限不一致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再出租或土地使用权续期,土地使用权会受到房屋所有权的约束,使国家的土地所有权支离破碎,难以发挥土地的效用。

  土地使用权期限确定后,具有长期价值的建筑物可以批准土地使用权续期。但是,为了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支付土地出让金。否则对其他土地使用者不公平。土地出让金按土地的市场价值计算。房屋所有人不愿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以将地上建筑物捐赠给国家或者他人,由国家或者他人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一制度不是为了剥夺公民的财产权,而是为了防止土地使用权更新中出现新的不公正现象。如果土地使用权人只需要支付工作费用,就可以继续拥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就失效了;如果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成本只是土地的增值部分(土地使用权成本=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首次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那么国家的土地所有权仍然处于虚拟状态。只有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体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土地使用权人未按合同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公民只有在土地归国家所有的前提下,才能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长期存在,不受土地所有权的约束,那么土地的国家所有权就没有实际意义。当然,在完善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房屋所有权人的切身利益,在制度设计中必须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笔者认为,我国可以采取分期分批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随时提醒房屋所有权人其权利的期限和边界,国家通过及时、充分、有效的行使,使其土地所有权得到最佳利用。必要时,国家还可以征收房产税,防止部分公民购房、囤积居奇,从中牟利。

土地调查报告6

  最近,我们深入到苏仙石、汪岗、河凤桥、鄢岗4个南中北不同类型乡镇,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土地撂荒和如何搞好土地流转、解决弃耕撂荒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苏仙石、汪岗、河凤桥、鄢岗4乡镇共有68个行政村,953个村民组,总人口122914人,总耕地面积111531亩。外出务工人员33452人,流转土地面积17140亩,占计税耕地面积15.4%,撂荒面积3500亩,占计税耕地面积3.14%。其中,走访的苏仙石乡苏仙石、汪岗乡汪岗、河凤桥乡赵棚、鄢岗镇汪寨4个行政村,总人口8314人,总耕地面积7917亩,外出务工人员2892人,举家外出人口500人,占外出务工总人口的17.3%。河凤桥乡赵棚村、苏仙石乡苏仙石村无撂荒面积,汪岗乡汪岗村撂荒面积60亩,占该村计税面积的6%;鄢岗镇汪寨村撂荒面积100余亩,占该村计税面积的3%。

  二、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和形式

  ㈠土地流转工作所遵循的原则

  4乡镇4个行政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主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开展流转工作。

  一是坚持自愿原则。以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为抓手,明确承包土地方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乡村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是坚持有偿原则。土地流转补偿采取三种计价方式,即现金、实物计价或代交农业税等,流转后收益归新承包方所有。

  三是坚持乡村组织服务于土地流转工作的原则。在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基础上,乡村组织积极做好土地流转中的服务工作,主动、公正、及时的调解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为土地流转,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搞好服务。

  ㈡土地流转的形式

  1、代耕。主要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把承包经营的土地自主流转给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邻居代耕,由流转方和代耕方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户族主事人为监证人,这种形式口头协议的居多。另一种代耕形式,流转期限较长,一般在1—3年,流转方和代耕方共同面议代耕期间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共识后,形成文字合同,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监督合同的实施,这种形式比较规范,很少引发矛盾和纠纷。再一种代耕形式是土地承包户外出一年以上较长时间未回,既没明确放弃土地经营权,又没请人代耕,土地撂荒。为解决撂荒问题,由村委会出面,在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情况下,借鉴自主协商流转代耕的约定条件,明确代耕方的权利和义务,向本村村民发出代耕邀请,自愿应邀代耕者确定后,由村民小组与代耕方签订合同,村委会为鉴证单位。

  2、重新发包。主要指在保持执行土地承包政策和稳定的前提下,对已农转非或到异地务工经商长期定居,举家户口迁移且自愿主动交回土地,以及自愿放弃土地经营权和“死亡户”无法定继承人的土地,由村委会、村民小组收回土地,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重新发包。侧重向种粮大户和种粮能手集中,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

  3、转包或租赁。户主无力经营或者不愿经营,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或租赁给他人经营,土地的经营权和承担的义务随之转移,流转后承包人给原土地户主一定的承包费,限定一定的承包期,双方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或协议。

  4、自愿捡种。土地承包户全家外出或异地定居,原土地承包没有履行任何流转手续,既没转包,也没有口头协议找人代耕,被其他群众捡种,捡种户自愿承担土地承包户的义务,替交农业税、水费等。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㈠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流转的主要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政策范围宽,在土地流转中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具体办法和细则,导致土地流转形式多种多样,不规范,很容易引发矛盾。在我们调研的4乡镇4村的土地流转面积中,多数无正式文书字据,大多都是口头“君子协定”,有的甚至连见证人都没有,流转随意性较大,引起纠纷时有发生,遗留问题较多。

  2、由于土地流转无实施细则,出现了有人种田无人承担税费、水费等现象。承包合同明确农业税是按面积计税由承包户上缴,流转后,有些户主之间没明确的义务,农业税、水费等上缴出现扯皮现象,捡种户的义务更为含糊。因而增加了乡村干部的工作量,也给村委会经济加大了负担。

  3、土地流转多数期限较短,新承包户有的存在着短期行为,只顾流转期间的种天收成,不维护原承包户责任范围内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造成农田水利设施疲劳使用,常年失修。有的原本是能灌能排、旱涝保收的高产基本农田,变成了靠天收的低产田。

  4、由于流转随意性大,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土地流转并没有转向种田能手和种田大户形成规模经营,机械耕作,农业技术难以推广,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经济效益仍很低下。

  ㈡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1、市场因素。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仍存在着“谷贱伤农”潜在因素,主要表现在种籽、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涨幅过高,导致粮食生产成本过高,国家的直接补贴等优惠政策被农资涨价所挤占,种粮收益甚微。

  2、水利设施不配套因素。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农村两工至今年取消,乡村公共建设资金基本没有,加之去年的特大洪水灾害,水毁十分严重,一些水利设施无力修复,导致有些田块难以流转。

  3、位置偏僻因素。部分“高膀田”、“脊背田”、“过水田”、“鸡叨畜害田”、“水打沙压田”等位置偏僻、自然条件较差田块,种植农作物收成较差而无人愿意接受流转承包,造成了土地撂荒。也有极少数“难缠户”外出务工,田地撂荒,无人敢接受流转耕种。

  四、做好土地流转、解决撂荒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搞好土地流转,解决撂荒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农民利益的系统工程。

  因此,要全面分析和认识土地流转工作的形势,在实践中认真剖析土地撂荒问题的关键所在,拿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这是至关重要的。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三农”工作,今年中央发了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让农民得实惠的政策措施,加上粮价回升,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土地撂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呈现出不少农户竞争转包撂荒土地的良好现象,这是主流。

  第二,要正确看待撂荒现象。在推进劳务经济发展和加快农村非农化、城镇化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少量土地撂荒现象,是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大量农村剩余劳力向城镇集聚,有力的促进了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不断发展,这正是发展的`方向。

  第三,要发挥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充分发挥和依靠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在我们实地调查的4个行政村中,苏仙石和赵棚2个村通过深入细致工作和有序流转,无撂荒现象。事实说明,只要基层领导重视执行政策,联系实际,做深入细致工作,撂荒问题是一定能够解决好的。河凤桥乡赵棚村是产粮大村,年产粮食在100万公斤以上,20xx年出售商品粮23万公斤。这个村外出务工850人,占全村总人口的42。为了解决撂荒问题,村组干部带头接受种植流转土地,支书刘元州带头承接流转土地22亩,陈湾组组长李家扩承接流转土地40亩。目前该村承种流转土地20亩以上的大户有5户,10亩以上的20余户,10亩以下的90余户,正朝着土地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在播种、收割季节,农业机械化也派上了用场。为了进一步搞好土地流转,切实解决土地撂荒问题,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地开展,提高土地资源的开发效益,综合我们调查情况,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随着农村劳力外出的不断增加,土地流转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正确、及时、具体地处理好流转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促进土地资源得到有序合理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社会的贡献率,建议上级政府,尽快出台“土地流转实施办法”或“细则”,规范流转程序,使土地流转有章可循,以利基层有序、合理、合规、依法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2、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有效的国家、集体、个人对公共设施管护的联动投入机制。我县地处长江流域的过渡带,灾害性气候条件,对农业的增产增收有着直接的影响,从建国以来的历史资料看,旱涝灾害年年有,三年一大旱五年一洪灾,几乎已成规律。随着国家对农民减负增效和取消“两工”的政策落实,乡、村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和维修的调控能力减弱,国家虽然用了很大财力,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但投向主要用在重点工程和急需建设的大工程上,中小工程和配套工程一家一户难以办到。因此,建议建立县乡村三级农田水利建设公积金制度。县乡财政每年从年度预算中拿一定比例预算资金作为农田水利建设基金。村级农田水利基金来源:一是建议国家今后适当提高种粮直补标准,明确一定比例,作为农田水利建设基金;二是村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拿出一定比例,作为村级农田水利建设基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建立专帐和群众民主理财小组、基金使用监督小组,加上一事一议,保证现有水利设施的维修管护和永续使用。

  3、我县境内鲇鱼山和铁佛寺两座大中型水库,原来对灌区实行收取基本水费和实用计量两种水费。根据这次调研基层干群的反映,建议降低或取消基本水费,只收取计量水费,实行计量计价用水制,谁用水谁付费,减少土地流转中基本水费难以收缴的实际困难,减轻灌区不用水也要按田亩交基本水费的负担。

  4、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稳定农资价格。建议政府的职能部门重点要对种籽、农药、化肥等主要农资生产厂家或企业严格价格控管或给予适当补贴,防止农资价格上涨,降低种粮成本,确保种粮农民的实际利益和效益。

  5、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农民和基层组织“三角债”的历史问题。据我们调查,鄢岗镇22个行政村,只有3个村不负债,有19个村群众欠村的要不上来,村里欠贷款无力偿还。我们实地考察了汪寨村,群众欠村的农业税、水费等达70万元,村里欠贷款加利息达80万元。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全县较为普遍。村级组织负债累累压力大影响正常工作,有的村为付欠贷利息,村干部连经乡镇批准的工资都领不到或领不全。

土地调查报告7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对农村、农民和农业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依靠土地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在新形势下地位更加重要。江北区属重庆市主城区之一,辖9街3镇,除鱼嘴、复盛、五宝三个农业镇外,其它街道包含有部分农村。辖区农村地处城市周边,农村土地开发、流转频繁,伴随而来的是涉及农村土地承包、调整、流转、开发建设等方面的纠纷案件迅速增多。开展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专题调研,分析审理农村土地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更加妥善地审理好农民土地纠纷案件,增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城郊农村土地开发日趋活跃,由此引发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已经成为法院审理的重点和难点案件之一。XX年至XX年5月,我院受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26件。其中XX年3件;XX年5件;XX年6件;XX年1-5月12件。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是与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农民的法律意识,国家土地法律政策的调整,土地价值提升相关联的。

  (一)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特别是国家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土地价值凸显,土地纠纷案件上升势头迅猛。仅今年前5个月,我院受理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就占到近三年来同类案件的46.2%。二是案件类型日益呈现出多样性。XX年以前的案件,矛盾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土地被国家开发征用后,土地补偿金、安置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分配方面,XX年以后,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违规收回土地、离婚分割承包地等类型的案件不断增多。三是诉讼主体和法律关系日趋复杂。XX年以前的土地纠纷案件诉讼主体单一,主要是作为土地承包者的农民与所在村社,XX年以来逐步扩展到承包户家庭成员之间、承包人之间、村社与流转租用人之间,部分案件存在原、被告和第三人等多方当事人。案件既是合同纠纷又有侵权行为,法律关系也更加复杂。四是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和集体性上访事件。大规模开发征占农业用地,影响众多农民的切身利益,容易引发集体诉讼。这类案件牵涉面广,案件的复杂疑难程度和社会影响大,稍有不慎容易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五种情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以及对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分配引起的纠纷,这是法律上比较宏观的划分。从我院受理案件情况分析,土地纠纷案件主要表现为以下七种具体类型:

  1.村民之间转包土地引发的纠纷。法律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采取转包方式流转。农民把自己的承包土地转包给其他村民耕种,在履行转包协议中发生矛盾,双方不能协调一致,诉请法院解决。这类案件从争议根源来看又表现出多样性。一是因转包地被开发或出租后补偿费归属问题发生矛盾。转包土地被开发或租用后,土地补偿费、青苗费、附着物赔偿费归原承包人所有或是归现耕种人享有,双方莫衷一是,基层组织又协调不了。二是在转包土地上种植特定作物引起纠纷。村民之间签订土地转包合同后,转包方在地上种植花木、经济作物等,引起原承包人不满。原承包人见效益较好,想提前收回土地,便以影响土地肥力为由,阻止转包人在该耕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和绿化树木,双方发生纠纷。原承包户要求解除转包协议,收回承包地。

  2.村民与村社之间履行特殊承包合同引起的纠纷。一是承包人拒不给付承包费产生纠纷。村民承包集体所有的鱼塘等,在合同履行中,承包户以村社提供的鱼塘不符合使用条件,自己未获得预期收益为由,减扣或拒付承包费,其他村民对此不满,社里起诉要求给付租金。二是承包果园开发后因赔偿款分配引起纠纷。村民承包集体所有的果园并添加种植果树,合同期限届满前果园土地被国家开发征用,果树赔偿款归谁引起争议。社里称赔偿款是国家赔给社里的,与承包个人无关。承包人则认为自己在承包期内添植了果树,又为培育果树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要求分得相应款项。三是承包人改变土地用途引发纠纷。承包人与村社签订协议承包集体所有的荒地种植果树、林木,后来由于城市扩张,承包户未种植果树、林木,而是在承包地上修建大量房屋出租牟利,引起其他村民公愤,社里为平息矛盾起诉承包人要求收回土地。

  3.离婚分割承包地引起的纠纷。以前的离婚案件中由于双方都未提出土地问题,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不主动涉及承包地分割。近年来由于土地价值大增,当事人因离婚提出承包地分割的情况较为普遍。有的是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要求一并分割承包地,有的是在离婚后单独提起承包地分割的诉讼。

  4.土地集中流转后租金分配引发的纠纷。经承包户同意,社里把土地集中对外流转(多为出租),合同履行中个别原承包人认为租金分配不合理,以社里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由,诉请撤销村集体与他人签订的出租协议,恢复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类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多方当事人利益,处理起来颇为棘手。

  5.未按程序发包或调整土地引起的纠纷。村社干部随意将农民的承包地另行发包给他人,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案件大量存在。一是原承包人把土地转包或借给他人耕种后,村社直接将土地发包给耕种人。如有的原承包户把土地借给其他人耕种,农税、提留等由耕种人交纳,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村社干部未告知原承包人,即把借耕土地发包给耕种人,原承包人请求归还土地时,才发现自己的承包地早已被另行发包给他人。原承包人遂以村社侵权,向法院起诉讼请求返还承包地。二是村社干部滥用职权随意调整承包地,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6.因客观情况发生无法预料的重大变化致土地流转租金低廉诱发的纠纷。这类案件主要表现在其他方式承包中。涉及集体所有的林地、荒山等,约定承包时间很长,一般为50年。由于签订合同在中央出台系列惠农政策措施之前,土地价值还未充分体现出来,约定租金中含有上交国家的税费,随着免征农业税及农业补贴政策的落实,纯受益性质的租金水平大大降低,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引起村民普遍不满,村社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

  7.村社收回外出打工人员承包地引发的纠纷。农民在外打工并在城里买房安家,举家迁移出原籍,村社以承包人户口已不在农村为由收回土地,承包人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废除村社决定,恢复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我院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遵循的主要原则

  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涉及理论复杂、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处理难度大,妥善处理土地纠纷不单纯是法律问题,而是关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社会问题。把握好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审理的总体原则,对于妥善处理这类案件十分必要。

  1.保护农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与合法流转。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定承包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这是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2.把握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在我国,政策和法律有着统一的指导思想、政治方向和利益基础,本质上是一致的,在出现法律空白时相应的政策可以给予补充。但是,政策与法律在制定机关和程序、表现方式、实施方式、效力范围等方面都存在区别,政策和法律各有其独特的.不能互相取代的调整机制。在法律没有修改之前,应当坚持依法办事,假如必须按照政策办事,也不能损害公民在法律结构中所取得的合法权益。国家土地政策是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土地利用、开发情况,土地政策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的政治决策和对策。在目前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方面,政策的调节作用相当强*。法律调节具有强制性,政策具有导向性,处理二者关系应坚持政策调节服从法律调节,在法律没有规定或法律与政策存在冲突时,应当按照法律原则正确适用相关政策。

  3.正确处理法律、政策与村民自治、乡规民约的关系,力求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我国的国情来看,除了政策、法律对农村土地的调整、规范,还普遍存在农村村民自治与乡规民约的非正式规范。村民自治是随着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推进而产生的,是村民自主解决农村公共问题,进行公共管理,提供良好公共服务的重要制度安排。1998年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村民自治奠定了基本的法律基础。按照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这些事项包括从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乡规民约是指作为农村村民自治的一种调整村民之间、村民与集体之间利益及村民行为的规范。由于农村土地问题的复杂性,在法律、政策进行宏观调整的同时,有时发挥微观意义上村民自治和乡规民约的作用非常必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可见,乡规民约必须合法且仅作为政策法规的补充,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时既要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的权利和乡规民约的既定事实,又要对借村民自治、乡规民约之名制定土政策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坚决依法纠正,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4.坚持司法为民原则。首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诉讼调解。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要坚持以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为目标,把调解作为处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必经程序,灵活运用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亲情感化法、法理疏导法、利益诱导法、权衡利弊法”等多种手段,依靠村委会、基层政府信访部门、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出面协调,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其次,做好判后答疑。农村当事人法律素质相对较低,对法院裁判文书理解困难,有必要在案件宣判后向其解释判决的理由,力争服判息诉。第三,巡回审理、开展法制宣传、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农民合法权利。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为农民诉讼提供方便,并组织农民群众旁听,提高他们对土地法律政策的了解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及时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保证其打得起官司。

  5.延伸审判功能,提出司法建议。司法不是万能的,土地纠纷案件原因复杂社会影响面广,许多案件反映的是农村带普遍性的问题,单靠司法手段不能解决问题,有时会出现“案结事未了”的情况,应当及时将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党委、政府及农村基层组织提出司法建议书,加强和改进农村土地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6.坚持公平正义理念,确保案件质量。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要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通过程序公正,确保案件实体公正,尤其在案件处理结果上要体现出公平正义。

  三、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几个问题

  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定承包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土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对没有具体法律、政策为审理依据的土地纠纷案件,应当从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出发,根据现有法律和政策的基本精神,妥善处理。近年来,我院通过审理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认为,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审判实务中,应重点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准确界定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案由。目前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案由不具体明确,一般做法是统一以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立案,案由比较笼统,不能准确反映案件实质,也不能从案由上提示处理方式的区别,不利于建立详细的司法统计台帐。应结合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发生的特点,在案由上准确细分,使其能够反映案件纠纷的实质特点,便于正确适用法律。结合审判实践,我们认为主要应作如下区分:(1)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凡农业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因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终止而发生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由应确定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这类案件由承包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共同承包,人数众多的应当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由受案法院在承包人中指定代表人。(2)承包经营权纠纷。公民、集体对集体或国家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占有、使用或收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因发包人、承包人之外的第三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承包人的土地经营权而引发的纠纷,应当以承包经营权纠纷立案。与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区别在于它是侵权类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属合同类纠纷,适用法律大不相同。(3)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纠纷。法律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因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履行流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当以承包经营权流专协议纠纷案由了立案。(4)请求确认土地转让协议无效纠纷。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村民委员会的村民,认为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违反法律规定,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让给他人而损害农民利益,一方起诉请求确认土地转让协议无效的,应以请求确认土地转让协议无效纠纷立案。这类案件多为群体性纠纷或集团诉讼。

  2.关于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农民进城打工,在城里购房置家的情况越来越多,这部分人虽然成了“城里人”,但不会轻易放弃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人口外,一律不得收回土地。可见,对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收回问题,法律是严格限定了条件的,对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人地矛盾突出为由,放宽条件收回外出务工农民土地发包给他人的行为应予禁止。凡遇此种情况,外出务工农民起诉请求还回承包地的法院应予支持。

  3.关于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土地问题。法律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自主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妨碍或强迫。未经承包方书面委托,发包方和其他组织、个人不得代表承包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或者借口经过民主议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农户起诉要求收回返还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的,法院应当保护。

  4.关于以抛荒为由收回农户承包地的问题。承包方弃耕抛荒土地有复杂的原因,特别是以前农业税赋较重,许多农民认为外出打工比在家种地划算,导致一些土地荒芜。从法律和政策来看,无论是《土地承包法》或《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务院《关于尽快恢复摞荒耕地生产的紧急通知》或《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都未规定可以收回抛荒的承包地。据此,审判实践中,应从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利益出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农户抛荒承包地,现在承包方起诉要求返还承包地的请求,原则上应予支持。

  5.关于出嫁女、上门婿承包地问题。出嫁女和上门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无论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结婚后从新居住地取得,还是保留结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总的原则是不能使其权利落空。在个案处理中可以区别情况对待:对承包期内当事人结婚后从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土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对结婚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6.关于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履行显失公正的问题。涉及土地流转的合同,签约时只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和法律、政策背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适合于合同签订时的情况。但是,土地问题受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变化影响极大,不同时期客观条件的变化,国家农业基础政策的调整,往往会打破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关系,使得土地流转合同继续履行失去了公平基础,从而引发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借鉴了情势变更原则,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中,有的发包人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但案件的实质并非合同无效,而是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能轻易否定合同的效力,破坏合同的严肃性;但如果驳回原告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则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基本权利。因此,法官应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法院可以分析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方面,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7.关于案件审理中证据适用问题。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证据能力一般较差,而且土地纠纷案件的成因也比较复杂,审理中对证据的认定应把握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农村实际,注重经验法则的运用;二是在遵从《证据规则》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尽可能在使用证据时符合客观真实。

  四、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建议

  当前,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突出,反映到法院案件中来的只是一部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实际存在的土地纠纷问题,仅靠法院运用司法程序是不够的,必须建立综合治理机制,纳入统筹安排,健全防范机制,及时排查、发现和消除涉及农村土地问题的不安定因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加强农村土地问题的法律研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必须围绕农村稳定、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土地问题调研活动,发现和分析涉及农村土地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政策和法律的层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避免和处理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新机制、新方法。虽然最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承包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为审理土地承包、流转、集体收益分配等提供了依据,但一些争议较大,未形成共识的问题仍未加规范,有的问题需要在物权法中加以明确,而农地问题研究滞后,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急需高度重视。

  2.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农村基层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增强其权威性和凝聚力,使其在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特别是处理土地纠纷问题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农村基层干部作为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要学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农民和农村工作的方法,不断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政,以良好的形象带动群众,取信于民。要依法管理农村与土地相关的承包合同。农村所有经济活动,特别是涉及农民利益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凡是能够用合同管理的,都要依法纳入合同管理。签订农村承包合同,必须坚持合法、平等、自愿的原则,严禁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逐步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最接近,最了解农村土地的现状及纠纷的起因,可因势利导的调解矛盾,把土地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3.加强政府对农村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从农村土地纠纷问题来看,政府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指导监督不力,导致农村土地工作中出现混乱,产生矛盾纠纷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镇政府要加强对村委会和农村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通过正确有效的引导、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心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可见,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土地发包中的部分土地向外发包享有批准权,可以通过批准行为来监督和指导农村发包土地的有序展开。镇人民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土地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对农村土地经营承包的规范和指导,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组织的土地工作。对农村土地发包、流转、局部调整等要登记备案,实行全程监督,减少发生土地纠纷的潜在隐患。针对城市周边土地流转频繁,形式多样的情况,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规范化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见证、登记制度,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确保农村土地有序流转。通过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清理、整顿,把土地流转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完善多元化土地纠纷解决机制。一是要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的规定,土地纠纷解决方式有三种: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土地纠纷矛盾,应当是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管齐下,为那些不愿意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当事人提供多种救济渠道,使更多的土地纠纷在诉讼外迅速、便利、妥善地得到解决,舒缓法院的压力,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二是要建立农村土地矛盾排查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要深入农村开展土地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土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排查中发现的土地纠纷苗头,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职能部门要提前介入,做好纠纷当事人疏导稳控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健全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建立健全处理土地纠纷的调解、仲裁机构,组织专人、集中力量,地主动深入农民中及时处理发生的土地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起不良事端,使调解工作成为预防和解决土地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5.提高对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农民靠农业为生,无土地则无生计。对农村存在的无地农民导致的人地矛盾问题,应主要通过发展方法解决。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部分无地、少地农民扩大就业领域,优先安排他们参加非农岗位的技能培训、技术学习,通过把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拓展农民增收致富空间,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在发展中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改变目前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中不区分有地无地的情况,对无地农民应实行政策倾斜,适当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缓解农村土地矛盾。

  6.积极探索新的土地流转方式。土地资源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土地价值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呈增长趋势。现实中部份因流转产生的土地纠纷案件,就是因为签订合同时对土地价值增值情况预见不足,流转费用低廉,农民感到很吃亏引起的矛盾。有的采取流转费用随年限变化梯度增加的方法,但实行增加的梯度与土地价值自身的变化不相符合,亦会产生事实上的不公平,导致矛盾发生。目前城市周边农村土地流转中,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现象十分普遍,土地不能复耕,从长期来看对农民合法权益是一种损害。针对土地流转的现状,应大胆探索新的土地流转方式,可尝试采用土地使用权入股,将土地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土地收益,稳定农村土地流转关系。

土地调查报告8

  近年来,全县各地在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引进业主,不断探索和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有效地促进和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为深入了解全县土地流转和经营状况,对全县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目前土地流转中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已达17000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 %,涉及29个乡镇112个村314个组8500余户33940余人。全县从事土地承包经营的业主共有108个,其中土地承包经营规模达1000亩以上的业主共有 个,承包经营面积达5000亩的 个,业主共投资1326万元,年创造产值5060万元,年收入3100万元,农户年获益896万元,年人均增收29元。土地流转的年限一般为30年,短的二、三年,最长的达到50-70年(主要是荒山、荒坡),其中,土地流转年限30年以上的约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 %。

  二、主要形式

  1、转包。经村社同意,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以不超过剩余年限转包给第三方,自己仍保留承包权,转入方拥有使用权,双方签订契约,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而承包方与发包方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这种方式目前较为普遍,涉及农户1500户,5000余人,土地面积20xx余亩(主要是田),约占流转面积的12%。

  2、租赁。集体经济组织或承包农户,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社外的业主从事农业开发,并与之签订相应的土地租赁协议,由业主向农户或集体支付租金。全县最具代表性的是##镇南阳片区(原3#乡)的南阳村、川山村、石桅村、南峰村和凤阳村,土地被成都桃园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现租赁面积 亩,公司规划三年间在%%片区租凭土地1万亩,独资经营50年,发展伏季水果、种草养畜和发展旅游业。当地农民不但可以直接从土地上每亩收入100-300元租金外,还可在该公司务工,人平年劳务收入可达3000--5000元。该种流转形式涉及农户6000余户,20xx0余人,土地面积14000亩,约占流转面积的82%。

  3、借用。承包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借给他人使用,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农业税仍由原承包人承担。涉及农户500余户,1500余人,土地面积1000余亩,约占流转面积的6%。

  4、入股。承包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如双河镇铜锣、佛头、大佛、笔架、犁头、杨柳等8个村社,通过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茶场,经营收入在扣除应交税费和成本后,按股分红,农户还可应聘进企业务工,获得劳动报酬。

  5、拍卖。主要是对那些闲置的“四荒”地,由乡镇、村社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其年限的使用权进行拍卖。如竹海镇益心村集体有荒山40亩,原以每亩10元/年的价格分户承包给农户经营,由于农户经营能力弱,效益低下,承包费从未收齐过,后村两委经批准对荒山使用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每亩25元/年,30年一次付清,既壮大了集体经济,盘活了闲置资产,农户又可就近打工,增加收入。

  6、互换。农户为方便耕种或流转,与集体或其他农户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对各自的土地经营权进行交换。目前全县互换土地涉及农户100余户,200余人,100余亩土地,约占流转面积的12%。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土地流转机制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总体上是健康、有序的,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当前在一些地方仍然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份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份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份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二是部份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份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二)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进程。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社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工作中还存在错位、越位的现象,在土地流转问题上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操作方式,个别村社强行要求农民退出承包地统一转包给业主,群众对此不满意,甚至引发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土地集中成片流转难,业主开发难成规模。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成功,从而导致土地流转比较分散,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

  (四)融资困难,业主开发资金匮乏,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作为*款抵押,因此很难从银信部门贷到*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份业主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

  (五)部份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产生合同纠纷,影响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突出表现为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集体“四荒地”流转的主体是农业社,而部份业主承包土地时不管是何种土地,一律与村社直接签订协议,致合同的主体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协议中签定的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了第二轮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三是部份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这三种表现形式都会造成维系农户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土地承包关系的协议无法生效和履行,加之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受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排他性的影响,使作为农民最后生活底线的土地,必然是农民的最终选择,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

  四、对策建议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止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资本主义”等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市场的观念、效益的观念。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

  (二)加强引导和规范,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的问题。

  正确引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下,通过公司加农户、业主加农户等方式,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大胆试点,以点带面,滚动发展,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要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简单化的操作处置。二是要环境促。加强软硬环境建设,对运用土地流转进行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立项开发的,给予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的倾斜。同时,要抓好市场建设,疏通流通环节,缩短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距离,让农民、业主有想头、有干头。三是要服务帮。加强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为农民、土地承包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动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询和指导调解工作,引导土地流转步入正轨。

  (三)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

  现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首先,地方乡村两级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时要统一规划,科学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调查和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托管为载体,对撂荒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建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使之形成规模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四)加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好业主开发资金匮乏的问题。

  生产启动资金匮乏是阻碍土地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银信部门的*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银信部门要积极给予*款支持。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是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共同投入资金搞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难的问题。

  (五)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契约不规范的问题。

  当前,农民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的承包关系都是用契约来维系,而且大部分契约又具有不规范性、不稳定性和松散性。因此,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承租双方的责、权、利,引导承包方和农民遵守合同协议,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合同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促进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土地调查报告9

  调查对象:

  农民,村干部,开发商,乡领导;

  调查目的:

  对现在农村土地的现实情况及特点,违法使用土地造成的危害的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调查方法:

  面谈,实际走访,电话,田间实际考察;

  调查地点:

  重庆市彭水县,新田镇

  调查时间:

  20xx年3月12日—3月25日

  前言:

  人人都知道,土地是国之根本,没有土地就没有粮食,我国是人口大国,没有粮食将是什么样子!但目前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越来越严重,为了进一步了解土地现状,特点和规律,减少土地流失,针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近几来,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趋势,主要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员是开发商和土地承包人以及政府。

  (二)特点

  1、违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广大农村和城乡集合部占现有土地的20﹪

  2、农民在承包地上私自种植非粮食植物(比如植树,)或农田改为鱼塘和建房,政府划地,开发商圈地;

  3、外出打工,年纪大的农民违法使用土地的占30﹪,由于左右植树无法再种植农作物的'占30﹪,政府以及开发商占40﹪;

  4、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有发生,据调查由于村干部有些法律意识淡薄,不经过审批私自占地行为依然严重。

  二、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危害

  1、粮食减少。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问题,与自然灾害相比,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影响我国粮食生产的主要因素,造成粮食损失更为严重。所以说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始终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特别是农业的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2、对环境的影响。

  随着城市企业向农村转移,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污染向农业环境蔓延。违法使用土地使土地荒漠化,植被减少间接影响气候;

  3、粮价飞涨。

  由于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使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减产,直接导致粮食涨价。

  三、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原因分析

  1、无法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土地少种地已不能满足家庭开资,只有离地外出打工,土地要么植树或挖塘,或托付亲友做非农业用途。

  2、政府规划乡镇发展需要,本是合法占用土地,但某些单位或个人钻了空子。

  3、开发商用地,由于利益驱使圈地。

  4、个别承包人法律意识淡薄,且承包地远离小队或乡镇范围,拥有侥幸的心理非法占地。

  四、对策。

  1、法制宣传。

  加大土地法等相关法的宣传,做到每个村民及村干部,乡领导,以及政府,开发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

  2、依法执法。

  加大打击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3,优化土地承包,有效合理的利用土地。

  根据目前现况让所有进城农民回乡种地是不可能,政府应加大土地宏观调控力度,严格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加强监督,要求村支部书记或村长按期上报土地现状,要求村干部不得随意改变种植结构,政府谨慎划地。

  4、加大农业投入,

  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加大对现在确实还在种植的农民的直补,做好基础农田,道路、水利合理化规划建设,解决农民种地难的一系列问题。

土地调查报告10

  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的工作作风,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群众观念,20xx年初,万年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干部结合“创业服务年”活动,下乡进村入户做群众工作。万年县人保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局干部分成三组分别到**村,通过民情调查、上门访谈等形式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及法律知识;发现矛盾与纠纷,积极协助基层干部进行调解,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基层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围绕提高群众收入水平这一中心,为发展出谋划策,促进群众增收。配合基层做好防灾减灾、项目推进和群众工作。本文为局干部在对**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后形成的调研报告。

  **地处梓埠镇东南方,东面、北面与**接壤,是进入梓埠镇的东大门。全村辖10个村小组,800户,农业人口4000人。实有耕地面积**亩,山林6000多亩。近年来,该村根据《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政策精神,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率先在全县实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村土地流转始于20xx年,在全县属于较早实行土地经营权转包的行政村。经过6年来的不断探索,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操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土地流转形式以出租和转包为主。在全村土地流转中,以出租形式流转1210亩,占流转面积的46%;以转包形式流转1420亩,占流转面积的54%。

  2、土地流转类型多为耕地流转。到目前为止,全村3420亩耕地面积,用于土地流转面积达2630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77%;涉及全村719户农户,占家庭承包户的93%。从土地流转的类型上看,主要是耕地流转,占流转总面积的100%;6000多亩林地和“四荒地”流转较少。

  3、土地发包以党员“首议制”制度集中发包。该村在土地经营权转让中按照“党员先酝酿、支委定方向、两委拿意见、群众作决定”的党员“首议制”原则集中发包,增加了土地转包过程中的透明度,土地租金逐年提高。20xx年,土地转包租金平均达到300元/亩。

  4、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维权意识较强。流转合同都以书面形式签订,据调查统计,全村所有流转耕地均签订了正式的书面合同,占总流转面积的100%。

  二、椒源村土地流转产生的成效

  1、促进了规模化经营,实现了农民专业化。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小组,由村小组统一发包给经营大户。土地经营权的转变,既解决了土地季节性抛荒的难题,又使土地经营权向大户集聚。随着规模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一批新型的专业农民正在形成。

  2、促进了村集体事业建设,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椒源村在土地流转中实行土地租金归集体所有,国家对土地的补贴归家庭承包户所有,使村集体建设有了经济来源。全村2630亩土地参与流转,每年给全村带来70多万元的财务总收入,村里把这部分钱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全村10个村小组都对道路进行了硬化。几年时间,使乡村道路变通畅了、环境变得优美了。如:椒上村建起了村文化广场、老人活动中心、硬化了近10公里的村内道路;毛公山村建起了村小组办公场所。

  3、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使村内劳动力持续稳定地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可能,越来越多的农民转让土地经营权,实现了就业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农民一是外出务工。全村外出务工人员达860多人,每个务工农民一年可增加收入近万元;二是从事养殖业。该村养殖20头母猪以上的家庭有30多户,成立了生猪养殖协会,带动了生猪养殖的发展;三是从事废品收购。在村废品收购协会的帮助下,目前从业人员已达600多人,遍布省、内外十多个城市,已成为椒源村民重要的创收渠道。通过土地流转,村民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全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20xx年的2700元年增到20xx年的4600元。

  三、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的指导。调查中发现,在所有的承包户中还是依靠较为传统的方式种植,大多没有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农民种田、养殖的科技水平还比较低。要建设现代农业和繁荣农村经济,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是必不可少的。

  2、缺乏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和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我县目前尚无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更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信息渠道少而不畅。

  3、规模经营效益不高。目前,承包户规模还不大,20多家承包户共承包了2630亩耕地,最多的承包了210亩,最少的只有10多亩。承包户不敢大规模搞农业开发,土地规模经营效益不高。

  4、种植品种较为单一。据调查,全村转包的土地中种植的农作物大多是水稻,蔬菜、花卉等其它高产值的经济作物种植较少,土地收益率不高。

  5、租赁期限较短,投资回报率不高,不敢大胆投入。全村所有出租和转包的土地期限都是一年时间,期限短,承包户不敢加大投入,特别是水利设施得不到有效建设,影响土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

  四、对策及建议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既是当前我县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规模效应,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当前解决农民收入不高、增长不快的关键所在。()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推动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效益和农业生产比较收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且有利于促进资本进村、科技和信息进村,农村劳动力出村、农产品出村的“双进双出”,实现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1、成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依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组建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及时提供和更新土地流转、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消息,确保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畅通。

  2、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民在进行土地流转时签订书面协议,制定切合实际的流转合同样本,并加强对签订合同的指导,明确双方的责、权、利,避免因此造成的纠纷隐患。

  3、建议制定全县土地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暂行办法,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4、借鉴外地土地流转的成功经验,鼓励农民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兴办企业或合作组织,提高土地收益效率。

土地调查报告11

  向阳镇当明村农产品流通调查报告我系在寒假期间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布置了利用寒假时间对家乡农产品的流通进行调查的任务。我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也积极认真的对自己家乡的农产品的流通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的现象和结果做出以下报告。

  一、调查目的:

  为了使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商贸管理系的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对农产品的流通进行了解,拓展知识,提高自我的专业技能。

  二、调查时间:

  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2月10日。

  三、调查地点:

  xx村。

  四、调查方法:

  查阅资料、访谈、实地考察。

  五、调查内容:

  1、当明村的交通情况:由于我的家乡在农村,所以我所调查的是农村的农产品的流通情况。当明村大部分地区都为山地,因为多山所以交痛不是很好。虽然有了公路,但是路很小并且崎岖不平,所以一般只有农家用的小型货运车可以通过,所以那里的农产品销售往外面的并不多。这样也造成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不高,基本上是自给自足。

  2、当明村的主要农产品有:稻谷、玉米、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

  3、当名村的农产品种植流通情况:由于当地的交通不是便利所以农产品往外销售的量不是很大。又因为运费的昂贵所以大部分农民对农产品的种植不多,都是自给自足。如各种菜类基本上是自己种供自家吃就行,很少用于买卖销售来获利,同时也因为农产品收入不高,每个家庭都有小孩上学,仅靠务农的收入已经无法供家庭支出,所以

  很多农民选择外出打工赚钱,家里就留下年纪大的老人帮看家带小孩。这样就使务农的人越来越少,农产品也就在不断的减少。

  六、调查结果:

  而当地用于买卖交换的农产品主要有:稻谷、玉米、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稻谷买卖销售主要是在本地的农民之间进行交易,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来的天灾(干旱)和虫灾导致一部分的家庭收入减产,甚至有些家庭种下都没有可以收获的。这样就去找收获好的.人家购买,这样也节省了运费。而玉米的销售业是几乎没有。因为在农村玉米一般是用来酿酒或者是做猪吃料。机乎是自己家种植够自己家用。而少部分的也是自己村上相互购买,而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这些农产品主要是运往县城去销售。而这些农产品的销售途径首先是由当地的一下小的商人去各家各户的收购,当收购达小型货车一车以后才运往县城销售给厂商。由于交通的不方便,所以货运的价格就相对较高,这样收购商为了获利就压低收购价格。导致农民销售农产品的收入就很低,造成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下降。导致大多数农民现在都在砍掉果树来种植杉树,等将来买树木赚钱。

  七、调查后的收获与认识:

  此次调查的结果使我认识到了,农村物流网络不完善、经济人组织松散、乡村居住分散、交通不方便、运输成本增高、农民信息不灵、并且由于农民的科技这种水平不高,种出来的农产品质量不是很高,等一切因素造成了农产品的价格低廉,这次的调查让我认识到了农村的各方面发展都有待加强,同时也认识到了物流行业对农产品的发展起了决定的作用,我本来就是学物流管理专业的,这次的调查使我对物流的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了解,也更加鉴定了学习物流知识扎实自己的物流管理能力。同时也认识到科技对农产品的发展也起到了决定的作用,其实农村的农产品发展不好的最主要一个原因是,农民没有科学种植,导致高投入低收获,并且收获到的产品质量不好价格就低,农民的积极性才会慢慢降低。

  八、总结:

  总的来说此次调查的结果是农村农产品的流通销售缺乏主要原因:

  1、农村的交通不便利。

  2、缺乏利用科学技术种植农产品。

  3、农产品没有好的销售途径。

  九、对农村农产品种植和运输的建议:

  1、有句话这样说“要想富,先修路”,我认为要想把农产品很好的运输销售出去首先要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交通便利了,农产品才有更好的机会运出去销售。

  2、加大科技的投入,没有科技的投入,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不高,就会使产品的价格降低,这样农民就没有利用可图,同样会使农民积极性降低,所以必须大量的投入科学,让农民都把科学用在种植和护理农产品中上,这样就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少种多收获,这样农民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才得以提高,农产品多了,质量好了运往外地销售才能拿到好价钱,好收入。

  3、国家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村农产品运输管理,提高农产品流通,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利用科学技术来种植农产品,政府可以派一些农产品研究的专业人员实地勘察,研究当地土质、水质、气候等因素的制约下,引导当地农民种植适合当地的农产品,这样农民们才不会盲目的去种植,农民们种植了适合当地的农产品,引导农民利用科学技术种植,这样农产品才会有丰收,收获季节到来,农民的农产品销售不出的时候当地政府应该积极的为农民寻找销售路线,这样农民种下的农产品就有销售路径,那么农民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就提高。只要农产品的收入高了,农民回家种地有收入了,农民选择在家务农的机会就更大,那么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外出打工,农村的土地才能得到充分利用,这样间接的减少了留守儿童的人数。

土地调查报告12

  调查对象:农民,开发商,村干部,乡领导;

  调查目的:对现有土地的现实情况及特点,违法使用土地造 成的危害的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田间实际考察;

  调查地点: 本市各乡镇

  前言: 人人都知道,土地是国之根本,没有土地就没有粮食,我国是 人口大国没有粮食将是什么样子!但目前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 地越来越严重,为了进一步了解土地现状,特点和规律,减少土地流 失,针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趋势,主要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员是土地承包人和开发商以及政府。

  (二)特点

  1、违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广大农村和城乡集合部占现有土地的 30﹪

  2、农民在承包地上私自种植非粮食植物(比如载树, )或农田改为 鱼塘和建房,政府划地,开发商圈地;

  3、外出打工,年纪大的农民违法使用土地的占 40﹪,由于左右栽 树无法再种植农作物的占 20﹪,政府以及开发商占 40﹪;

  4、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居高不下,据调查由于外出打工的人

  越来越多, 人口老年化越来越重在自家承包地栽树和其它非农业 行为的也会越来越严重,政府为了加大开发速度也会不断的占用农 田,开发商利益驱使圈地也会越来越大。

  二、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危害

  1、粮食减少。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的重大战略问题,与自然灾害相比,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 影响我国粮食生产的主要因素,造成的粮食损失更为严重。据统计分 析, (按一村民小组)有 60 亩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按每亩每 年 500 公斤粮食计算,一村民小组每年就减少 30000 公斤粮食。所以 说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始终困扰着我国经济、 社会特别是 农业的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2、对环境的影响。 随着城市企业向农村转移,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污染向农业 环境蔓延。违法使用土地使土地荒漠化,植被减少间接影响气候;

  3、粮价飞涨。 由于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使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 减产,直接导致粮食涨价。

  三、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原因分析。

  1.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以及保护耕地的战略考虑,决定了建设用地的供求关系必然十分紧张。土地利用与管理制度安排不周,执行不力,极易引发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2.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经济发展在制度层面上的冲突,是引发违规违法行为的一个深层次原因。一是现行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指标刺激用地需求;二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配置干预过多、力度过大,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三是现行征地制度形成巨大的土地经济价值差,进一步刺激地方政府扩张建设用地的需求,以及用地单位多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欲望;四是不明晰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为建设用地过度扩张打开了方便之门。

  3.政府和政府官员传统理念和价值观念中对法律的工具化倾向,以及急功近利和投机心态,是造成违规违法行为不可忽视的深层次原因。

  4.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够,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部门监管政府更是力不从心;耕地保护责任制尚未形成共识,难以落实共同责任;土地违法案件中,决策者不承担责任,责任承担者不起决定作用。这一系列状况,或属于制度的先天不足,或属于执行过程的偏差和错位,既是违规违法行为大量存在的体制性原因,又是其直接和具体的原因。

  5.用地审批,主要是农转用和征收审批全过程,确实存在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直接导致部分用地项目不得不“未批先用”,也引发部分项目以此为理由借机“未批先用”。

  一是程序复杂环节多。

  二是土地报批的要求越来越严,审查事项越来越多。

  三是土地报批业务没有办结时限承诺,加之审查内容、报批方式的不断调整,上报审批项目批准时限无法预期。

  6.东北地区由于冬季无法农作物种植,承包人土地少种地已不能满足家庭开资, 只有离地外出打工, 土地要么栽树或挖塘, 或托付亲友做非农业用途

  7、由于承包人年纪大已不能农业种植,无奈放弃农作物种植或由于承包人的土地左右原因自己的土地已无法再种植农作物。

  8、政府划地,由于政府规划,开发商用地。

  四、对策。

  1、任何与土地利用、管理相关的制度建立、改革和完善,都会引起土地违法态势的变化。增加国家土地政策、土地法律在相关制度规定中贯彻和协调力度,就能有效地减少土地违法事件的发生,增加土地违法行为受到制裁的几率和力度。为此,要对直接涉及土地利用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城乡规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进行土地政策和法律意识渗透,把用途管制、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体现于制度原则和各项具体要求、标准之中。要在与土地利用、管理具有间接联系,或可能发生联系的制度中,加入贯彻、执行土地政策和法律的内容,如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制度中加入耕地保护、土地执法等规定;在财税制度中严格规范土地收益的分配和使用,并建立起鼓励节约集约、限制粗放利用的税收调节机制。从而使一个部门势单力薄严防死守、执法监察的局面,转变为相关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遵守国家土地政策和法律,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遏制土地违法现象发生,打击土地违法活动。

  土地利用管理制度自身的改革、完善,则要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摁下葫芦起了瓢”,要有系统和全面考虑,统筹协调相关政策要求,在多目标设定、多条件约束情况下,设计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预防、打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土地利用计划对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多方面制约。把计划指标多少与其土地利用和管理实绩相挂钩。对规划计划执行、耕地保护和执法监察问题严重的,适时冻结或核减计划指标。

  2、法制宣传。 加大土地法等相关法的宣传,做到每个村民及村干部,乡领导, 以及政府,开发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

  2、依法执法。 加大打击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 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个人和集体。

  3,优化土地承包,有效合理的利用土地。 根据目前现况让所有进城农民回乡种地是不可能,只有现在把农

  民的土地集中成片以承包人名义自愿的情况下转包给他人 (不改变种 植结构) ,开发商不开发的地要无常还给原先农民,政府谨慎划地。

  4、加大农业投入, 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加大对现在确实还在种植的农民的直补, 做好基础农田,道路、水利合理化规划建设,解决农民种地难的一系列问题。

土地调查报告13

  跟着社会的成长和人们连续进步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构筑愈来愈遭到人们的广泛存眷这同样成为社会主义当代化构筑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此中农村地皮资本利用成为新农村构筑的紧张内容,农村地皮资本的公道有序可连续利用成为新农村构筑中的重中之重。

  为更好的明白农村地皮资本利用状况,优化农村地皮资本的利用,为新农村构筑发起切当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发起,暑假期间,我对××村的地皮资本利用近况进行了实地观察、分析探讨,并总结概括以下。

  查看目标:经过议定对××村地皮资本利用状况的实地查看,以小见大,比较客观地把握农村地皮资本利用的近况,紧张是找出当前地皮利用进程中的弊端,从而为优化地皮资本配置设备摆设,进步地皮资本利用率,加快新农村构筑步调供给必定的表面根据,并发起切当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发起。

  查看时候:20xx年8月9日——15日

  查看人员:×××

  查看地点:××××

  查看方法:实地观察、访谈、查阅资料

  查看内容:地皮资本利用状况(包括地皮类别、有效利用环境、地皮筹划近况等等)

  1、××村地皮资本利用状况及特点

  ××村是一个地皮资本相对贫乏的乡村(在本地具有必定的代表性),人口712人,具有地皮面积近850亩,此中耕大地积641亩,林地约50亩,构筑用地(包括门路、桥梁、河滩等)159亩。

  经查看,××村的地皮利用环境有以下几个特点:

  1.耕大地积少,地少人多

  该村耕地共分三等,别离为

  一等(平整黄地皮) 、

  二等(凹地、沙地皮等) 、三等(岭地、开辟地等) ,(注:图文不一)各种地皮都比比方下图所示。全村人均耕大地积仅为0.9亩/人,且三等地占了近1/4的比例,良田面积偏少,再加上一些不当策划状况,住房挤占耕地,使耕大地积更加紧急。

  单位:亩

  2. 地块多,单块面积小,贫乏集约性

  固然人均耕大地积很少,但地块较多,均匀每户耕地多于5块,这就使得单块耕大地积太小,不得当农机的推行利用,集约性差,紧张束厄狭隘了工作力。

  2、存在的题目

  1.耕地利用不典范环境较多

  如今,因为我国履行地皮承包30年巩固,广大农村现存的农用地办理模式,根本上是根据地皮下户时农户、人口的分派地皮订立承包公约,明了30年巩固的。这一做法对地皮资本的公道利用带来了很多弊端。一则村里的人口变动使地皮多寡现象凸显,地皮分派有失刚正。二是一些人垂青面前目今长处,随便变化地皮利用类别,在耕地上建房、种树,紧张蚕食了有限的耕地。

  2.粗放策划,有耕地闲置状况

  因为耕大地积较少,仅仅靠农作物成果没法保持糊口生涯,大都居民选择了外出务工,有的乃至百口外出。农田便让给其他人种,如许一户种着多户的地,粗放策划,广种薄收,大略畅快不种,造成农田荒凉,紧张威胁了地皮资本的可连续成长。

  3.地皮贫乏有效整合,农作物莳植的选择有待优化

  耕地的零碎给农户的办理带了诸多的不便,又不宜采取大范围机器化出产,使工作力的出产率下降,同时也紧张制约了地皮的有效利用。其次,在农作物莳植方面,每每是农户想种甚么就种甚么,贫乏精确的方法教导,也造成耕地的出产率下降。

  4.构筑用地贫乏筹划,地皮利用率低

  居民点分散构筑,布局庞杂,占用地皮面积大。乃至呈现个别农户室第尽情构筑,村民建房异国联合筹划,个他人只顾本身便利,贫乏集体和全局性,地皮胶葛连续。特别是近几年跟着经济构筑的加快,呈现了“马路经济”,公路构筑到哪,房子建到哪,埋下了安定隐患,也占用了大量地皮。别的,村民住房构筑标准差、乱。村民建房一户一样,异国联合计划,联合标准,靠农村“构筑师”自行构筑,住房大小不一,凹凸差别,导致新建住房达不到应当到达的都雅和质量要求。别的,根本办法程度低。村内门路不可网,凹凸不平,给排水无要求,下雨天污水满街。“死胡同太多”,房前屋后空间大,华侈地皮,公益办法配套紧张不敷,雨天浑身泥,好天浑身土,低落了栖身环境程度。 注:图文不一

  3、发起和定见

  (一)农用地办理方面

  1.责任到户,包管质量。按农产承包公约,逐户答答允包地皮面积,明了地皮质量。对少数种地过量、广种薄收粗放策划户赐与得当调整。

  2.公道筹划,严厉办理。要以科学公道的立场,根据地皮办理要把握总量、公道布局、节省用地、保卫耕地的原则,从头对乡村地皮利用筹划进行修订美满。农用地特别是根本农田经过议定肯定以后,严厉根据各级签订的责任状,层层当真,年年查抄,严厉监督,严明查处。

  3.划块策划,集约办理。在国度政策及法律标准允许的环境下,多方筹措,在遵循刚正刚正的原则下,将地皮划块策划,成长集约型农业。

  4.优化地皮用处,进步地皮利用率。由村委会或当部分分联合筹划,专家论证,选择适合的农作物进行耕耘,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5.公道分类,优化配置设备摆设。对耕耘良田要加强办理,确保优种优收。对边远荒凉地皮或还林还草,或莳植经济作物,如构筑果园、药材基地等。

  (二)构筑用处所面

  1.订定科学的用地标准

  根据法律标准肯定适合的乡村人均构筑用地标准,把人均构筑用地标准作为束厄狭隘性指标,并根据差别地区地皮资本和大众的出产糊口生涯风俗,订定出刚正公道的`构筑筹划,既要公道富裕利用地皮资本,又要包管居民的住房质量和出产糊口生涯需求。

  2.公道安排筹划构筑用地

  在现有房屋的根本之上,筹划指导,尽最大大略包管乡村的街道纯熟,杜绝“死胡同”。在收罗居民定见的前提下,尽量联合房屋构筑,营建精良的村容村貌。

  3.根本办法的构筑和保护

  根据个乡村差别的环境,经过议定当局拨款、集资、融资、村民任务工等方法,自动构筑农村根本办法。构筑好农村给排水办法、体育健身办法、文化教诲办法等,是地皮资本真正地造福居民。别的,还应经过议定培训教诲、任务工作等方法,竭力保护好已经构筑好并投入利用的办法。同时,也应栽些花草树木,进步栖身环境程度

  4. 盘活构筑用地资本

  一是要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妥帖办理好农户住新房闲旧屋的题目。二是要处理好国度、集体单位在农村闲置的地皮。三是要搞好无人村旧宅基地复垦和荒凉地皮复耕、利用。

  5.加强法律力度,优化地皮办理

  加强法律监督力度,严惩越权批地实际不法占地的题目,对不法占地用地地人或单位要从严从重严明处理,确保地皮资本的公道有序可连续利用。别的还要自动促成地皮市场构筑,依标准范地皮市场秩序,坚定做到依法批地,依法用地,加强地皮法律监察工作,强化地皮信访工作,保护好大众长处和农村巩固,大力大举展开宣扬活动,为构筑社会主义新农村营建精良的舆论氛围。

  在此根本上,当部分分和村委会也应和谐好构筑用地和农业用地的干系,竭力减缓地皮资本紧急的场面。

  4、跋文

  为期六天的查看活动固然不长,但却让我成果很多。过去固然也对以上这些地皮资本利用现象有所耳闻,但毕竟贫乏必定的表面根据和实际根据,借暑期实践这个机遇,鉴于国度比年来发起的新农村构筑题目,我便进行了此次查看活动。

  固然气候酷热,查看活动也比较辛苦,但这期间使我在讲堂长进修的统计、办理等知识获得了阐扬,也很好地熬炼了我,使我在实地观察、人际交往、谋划测量等方面的本领获得了很好的提拔。看到本身的结果,以及所获得的自动评价,内心感触非常的高兴和骄傲。

  同时我也衷心盼望我的查看结果能够为农村地皮资本办理和利用方面的改革供给必定的实际根据,给当前的新农村构筑贡献一份应有的气力。

土地调查报告14

  花果山乡人和桥村地处资水南岸,全村有12个村民小组、1135人、825亩耕地。该村形成了两个特征明显的耕作区,即临河种蔬菜、依山种水稻,两片面积基本相当。从20xx年3月开始,该村相继有偿出租土地450余亩,建成了1个苔韭基地和3个果园,其中由益阳人刘治安于20xx年3月租用蔬菜用地200亩,建成了苔韭基地;20xx年12月,由邻村金家仑村民租地30亩建起了葡萄园;20xx年4月,由益阳人贾正明租地150亩(其中村集体新开垦荒地60亩,稻田90亩)种植桃、李、梨、枇杷等果树;20xx年3月,由金家仑村民租地30亩种桃树;村民内部流转40余亩种蔬菜。至此,全村已有55%的土地实现了有偿流转,流转土地年租金分别为蔬菜地228元/亩、稻田200元/亩、荒地100元/亩。

  一、主要做法

  人和桥村土地流转采取“土地返租——连片开发——规模经营”的方式进行,由村支部、村委会组织协调,引进投资者和投资项目,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村上每年支付一定的租金,向农民租回承包地,统一规划,统一进行水、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再连片向投资者发包,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和名优特新品种示范区和花果生产区。为促进土地流转,村级组织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连片整理土地。该村在20xx年3月的责任田调整中,针对过来承包地调整后出现的农户经营田块分散、面积小,不利于耕作和规模经营的现实问题,村支部、村委会在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后,决定以组为单位,将责任田收回集体,再按照利耕作、便水系,适合规模经营的原则,将责任田土按照政策进行重新调整分配。条件成熟地方,村委会再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向农户连片租赁土地,予以发包。对规划连片区内不愿出租土地的农户,由村上出面在村民组内或相邻的组进行调剂置换。二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从1998年开始,该村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和组织群众人平投工30个,对水、路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硬化蔬菜基地干道1500米,支道、支渠4800米,连片开发的土地做到了交通便捷,水利畅通。三是提供优质服务。为使经营者安心投资创业,该村在引进项目后,非常注重做好服务工作,并以规范的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1、村委与投资方一起协商,建立了规范的劳务市场。投资者何时用工只需将用工数量、时间、工种、计价方式通知村组,村组便会按照要求组织劳力,并且从不误事,也不漫天要价。苔韭基地的投资者刘治安刚到村上时,由于人生地不熟,在请工等方面遇到了不少困难,村支部、村委会得知情况后,主动与其联系,共同商订劳务价格,帮助组织劳力,并代发工资,20xx年村上经手为刘治安的苔韭基地请工5000余个,代发工资10万余元。

  2、为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村上在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承诺:甲方(人和桥村委会)必须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尽量预防针对乙方人身、财产以及租赁物、公共设施等的各种治安案件。对乙方要求处理的有关偷盗、哄抢、扰乱、破坏、妨碍销售等事件,甲方必须及时受理并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处理。如有违反,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间接损失。苔韭基地建立两年来,投资者基本上是一个人在村上经营、管理,由于服务到位,没有发生一起偷盗事件。

  3、给投资者以村民待遇。该村明确规定,对外来投资者生产经营所需的排渍、抗旱等费用,享受当地村民同等待遇,并按时、全面满足其要求。

  4、全程代理有关手续。对投资者在基地的临时建筑及有关税费等方面的手续,该村负责全程代理,并承担部分手续费用。

  二、效果及启示

  从调查的情况看,人和桥村土地流转带来的效果是比较明显的。一是拓宽了就业门路,群众收入明显增加。该村20xx年人平纯收入为20xx元,20xx年为2300元。收入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

  ①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村民从流转土地获得的租金收入20xx年为4.5万元,20xx年为7万元,今年为9万元。据该村浮谷庵组昌阳春介绍,连片出租1亩地的收入和自己种1亩地的收入基本相当,并表示,自己愿意将稻田出租,希望村上进一步搞好土地流转工作。昌阳春一家20xx年种3.82亩水田,除去生产性费用和农业税及附加,每亩收入在140元左右,而出租1亩土地给基地的租金除去农业税及附加后,收入也是140元左右,还可空出劳力从事其它工作,很划算。但如果不是连片出租的土地,租金要比这低得多,有的甚至要倒贴。依该村及附近村的行情,出租1亩稻田给其它农户,最多是每年100斤谷/亩,折价为50元左右。

  ②土地流转后农户的打工收入。一方面是流转土地上的打工收入。全村流转的`400余亩土地上的600余人,除学生和无劳动能力的300人外,有150余人为已流转土地服务,去年,在流转土地上打工收入最多的一户达20xx元。20xx、20xx年该村农民在流转土地上的打工收入达23万元,仅此项就远远高于原来自己种田的收入。另一方面是外出打工收入。土地流转后,出租了土地的农户中有180余人常年在外打工。花木栏组昌放明一家四口人,有土地2.4亩,已出租1.5亩,去年他妻子和女儿外出打工的收入有8000余元。

  ③在家从事其它职业的收入。摆脱田土束缚后,群众都想方设法寻找致富门路,或外出打工,或经商办厂。20xx年,该村新办凉席厂6个、竹帘厂3个,新发展瘦肉型猪养殖户10户,新发展母猪86头,新增的投入近500万元。该村有一瘦肉型猪养殖户去年出栏中猪300余头,获利近10万元。与此同时,外来投资者带来的先进技术和引进的优质品种,也使群众开阔了眼界,纷纷学习效仿。苔韭基地建成后,带动该村群众种植苔韭50余亩;今年建成的优质果园也让群众获益不浅,有30余户农户从基地购进了优质果苗。二是改善了干群关系,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据该村负责人介绍,在开始做群众工作动员流转土地时有一定的阻力,现在群众看到土地流转后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愿意配合村上的工作,村支部、村委会的威信也得到了提高。一些外出户、刁难户原来的税费收缴难度很大,现在这个问题也迎刃而解了。村上从流转出的土地中收取了一定的管理费,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势力。收取的标准为蔬菜用地每年20元/亩、荒地每年10元/亩、鱼塘每年5元/亩。三是土地流转在给农民和承租者带来可观效益的同时,进一步打响了人和桥的品牌。比较明显的表现是到人和桥村租赁土地的投资者纷至沓来,一方面是现在的投资者纷纷要求扩大租赁面积,如贾正明在承包200亩地后,今年向村委会提出要求再包200亩扩大生产;另一方面是不少新的投资者到该村联系租赁土地,目前已有益阳等地的3名投资者到该村向村委会表示要承包土地搞花木种植,就连相邻的金家仑村民也舍近求远,多人要求在人和桥村租地创业,村委会出于多方因素综合考虑,目前暂未同意。

土地调查报告15

  我国土地总面积占世界土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点二,居使劲儿第三位,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面积只有11.65亩,仅占世界品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我国人均耕地面积1.39亩,占世界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四十,因此,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特点是“一多三少”,即总量多,人均土地面积少,高质量的耕地面积少,可以开发的后背资源少。

  我国农村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我村人口大概800余人,在我县属于人口较少的村。由于地理条件的差异,我们与其他的大村相比,就经济,农业等个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大部分人以外出务工为主,年收入不会超过五万,因为长年在外,家中的农田基本处于荒废状态,原本肥沃的土地现在变得异常的贫瘠,从生的杂草替换了作物,土壤也因年久未翻变得异常的坚固,杂树根紧紧的抓住土壤使有人结块,良土基本上不具备再肥沃的可能。

  以上是土地利用不好的第一个原因。

  其二,20xx年国家实行退耕还林,广大农村响应了国家的政策,纷纷开展了这项活动,然而有些见利忘本的人,歪曲了这一政策,吧自家大量的更多都拿出来变成林地,其目的就是为了那少量的钱,这样,又一批良土被占据,本来不多的耕地已经接近了“灭绝”的边缘。

  其三,农村道路的修建,原有公路的硬化,拓宽,甚至,有些人为了新修的公路的美观,居然毫不吝惜的将大量的农田占据。然而这些土地却没有得到再生的可能,使整个农村的田地得到进一步的浪费,试想一下,在农村,新修一条那样美观的公路有什么意义,整个村名考的就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在天气不好的情况下,还有可能遭受挨饿,大面积的土地被占据,对村名有什么样的好处?

  当然,我们不反对农村的基本住房用地,可是,仍然有大部分人不守规则,他们在原有的批地上随便的扩大自己的建房用地,将原本是80平方的变成120,或者是更大,调查了一户这样的村名,他回答得很简单,为了以后子孙不用再为住房发愁,其实,他们是否想过,自己的子孙以后靠什么生活,土地,外出务工?这个事暂时谁也说不清,可是,如果你的暂时在外工作,你盲目的扩大又有何用,倘若在家,没有土地他又怎样生存?

  其四,我村地处海拔较高的山谷中,容易发生像泥石流,山体滑坡的事故,每到雨季,大量的土地将面临着被掩埋的处境,大雨一过,大块的石头覆盖了更耕地,使得可利用土地减少。

  存在农村的最严重的问题可能是纠纷问题:

  其一:乡镇没有起必要的指导作用 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工作起着重要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村两委直选的展开,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能力弱化,不能及时对村委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心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看出,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土地发包中的部分土地向外发包是有批准权的,通过批准行为来监督和指导农村发包土地的有序展开。同时,对于农村承包户依法承包土地的,《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都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是确定承包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但是,通过所审理的土地纠纷案件可以看到,土地向外发包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几乎占不到三分之一。很多承包户根本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种情况下,有可能造成土地权属模糊,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其二:农民自身的土地法律意识不够 农民盲目的认为自己暂时承包的土地就是自己的,并没有形成土地是国家的这一意识,造成了土地纠纷问题中难以调节的问题,一次,我们在着力促进农民的收入提高的同时,也有必要提高一下农民的法律意识,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教育农民 1.强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村两委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旨在提高村两委成员及村民的守法意识和合同意识,规范村两委的发包行为。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9条规定,按5个程序签订承包合同: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2.加强村民委员会的成员的教育,他们被民选,就得为民用,他们需要在村里宣传相关的土地法规,加强村民的守法思想,这样能有效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问题。

  其三祖辈留下的'老问题 我在村中暗暗的调查了两家因为土地纠纷而又矛盾的村民,他们各自说得的有理由,一个是这样说的,:“我们祖辈的地本来是平均分 的,可是到了我们这一代,他拥有的地却比我家多得多,我觉得肯定不公平”,另外一个却这样说,:“在我祖辈的时候,我家的人口比他家多,得到的土地自然比他们家多,那是我们家6口人,他家才3口,按人口分配,这样有什么不对吗?”他们的话都很精辟,我翻译成普通话就这么个意思,用我家乡的方言内涵更深。

  当然,问题的产生,我们不能让它一直妨碍我们耕地的开垦,我们急需一些解决的办法,让现有的耕地不再减少。

  1、减少不必要的用地,比如:公路的美观化造成的大面积的土地浪费的现象,

  2、加强对建房用地的督查,对那些随便扩大建房面积的农户采取一定的惩罚,

  3、加强防范,对一些容易遭天灾的耕地实施一定的保护措施,比如提前了解耕种时天气情况,将损失降到最低

  4、解决纠纷问题,这也是一个大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的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a、改变农业补贴方式

  目前国家对农业补贴的依据是农地,有地的农民有补贴,没地的农民没补贴。这种补贴方式与国家补贴农业的初衷并不相符,也激发了由农地产生的矛盾。因此,可以将基于农地的补贴改为对农业经营者的补贴。

  b、增加补偿的力度

  这样可加大对懒惰农民的刺激,是他们重新拿起锄头,去开垦属于自己的土地,当然,国家在这个方面做得很好,国家早取消了对土地的交税,在一定程度上补助农民每亩地15块左右,对土地的重新利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c、发挥乡镇和村委会的作用

  在村委会中,应该有一名懂法,维法的村官,这样,他能每隔一段时间宣传土地的基本法规,使每个村民做到心中有法的意识

  当然,我作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有必要了解一些相关的信息,我市为既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的大量要求,又守住耕地红线的目标,我市国土资源部局女里争取省重点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增加耕地储备,据去年的统计,我市增加耕地963.8公顷,这对当前农村耕地少的问题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再者,国家两免一补的政策落实下来,极大程度上鼓励了农民中的的积极性。

  这样下去,农村的耕地面积的大幅度增加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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