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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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xx〕68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豫农文〔20xx〕86号)文件精神,现对20xx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就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决策投入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减少焚烧秸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商城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上年度各地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主要依据,测算安排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过程管理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确保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补贴资金已于20xx年9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20xx年我县补贴标准为150.87元/亩,实际安排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情况如下:长竹园乡185.604046万元、达权店镇210.282606万元、冯店乡172.900792万元、余集镇269.318640万元、吴河乡173.882503万元、鲇鱼山办事处200.060409万元、汪桥镇453.544655万元、观庙镇372.338259万元、鄢岗镇890.292470万元、双椿铺镇632.736409万元、河凤桥乡428.577163万元、上石桥镇1029.977571万元、丰集镇382.199725万元、李集乡515.854704万元、苏仙石乡118.387669万元、金刚台镇237.321075万元、伏山乡212.722174万元、汪岗镇165.354123万元、赤城办事处63.007612万元、汤管处15.855834万元、国营农场6.259596万元、黄柏山管理处46.735754、产业集聚区56.181281万元。
(四)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财政分配我县资金,县财政按照每年下达我县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处)。各乡镇(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商城县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抓住关键,精准核定补贴面积,加强督导,全面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安排,商城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683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836万元,县财政补贴3.39508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6839.39508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照省级测算方法和统计数据确定各乡镇应分配资金计划,严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地力保护激励长效机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项目总补助面积453330.356亩,补贴标准:150.87元/亩,补贴资金6839.395081万元,涉及全县23个乡镇(处),覆盖156190户。
(2)质量指标。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时效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增加粮食生产总量。多年来,我县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化肥、农药、地膜等增产,截止目前增产潜力有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项目的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提高了土地产出比。
(2)社会效益。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优质稻米的品牌化生产、加工,稳定种植效益,提升产业化水平,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生态效益。优化了劳动力、机械和土地的资源配置,使被动的秸杆禁烧转化为主动的秸杆资源化利用,实行秸秆还田,缓解了“秸杆禁烧”问题。同时改良了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改善生态环境。
(4)可持续影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在毫不放松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立足市场和资源优势,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再生稻、稻田综合种养和优质小麦生产,推进粮食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增效并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粮食总产稳定,区域布局及品种结构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户生产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高于85%。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了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通知要求,主动作为,立即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项目,组建了绩效自评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20xx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如实填报,加强审核,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如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补贴的发放,增强了农业“三项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耕地地力补贴政策的落实。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实施时间较长,资金总额大,受惠农民广,群众关注密切。下一步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等各方面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的使用绩效,项目预期目标完成100%。项目完成后对绩效自评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加强涉农资金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和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维护“藏粮于地”的政策初衷,有助于推进农村种植结构的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亮点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支持壮大了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规模,为转变我县农业生产方式,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向好发展,以再生稻、稻渔、稻鸭综合种养为抓手,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突出表现在“四增”:一是推广面积在增长;二是产销在增加;三是示范作用在增强;四是生态效益不断增现。
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据调查,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价格不断攀升,劳力成本偏高,产出效益与一季产出效益基本相当;并且随着粮食托底收购价格下滑,种粮效益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二是商城县地处大别山区,土地面积比较分散,核查时间相对较长,补贴资金支付时间紧、工作量大。
(二)建议
1.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粮食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逐步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整合农业补贴资金,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城或中心城镇产业为重点,引导相关产业布局乡村。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
3.统筹用好用活农业补贴资金,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实化细化支持内容,重点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4.采用补贴的形式,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化肥农药减量,推进绿色、生态发展。积极构建绿色农产品生产体系,支撑农业产业品牌化发展,实现优质优价。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
一、项目概述
为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区域化布局、品牌化发展。保证粮食安全和菜篮子工程。依尊重群众意愿为原则,在保证粮食面积和蔬菜面积基本稳定、产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20xx年,我县及早谋划特色产业项目,重点支持民权县优质粮食基地建设项目、温棚蔬菜产业建设项目和水产品加工与冷藏项目的建设,并组织各乡镇实施,增加了脱贫户和项目区内农户,及村集体收入。
二、绩效评价
通过全面自评核查,民权县共得104分。具体分项得分情况如下:
(一)产业规划(10分)
1、产业规划制定
我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民权县20xx-20xx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自评得5分。
特色产业规划经多方科学论证,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和种植习惯,重点突出五大特色优势产业目标:一是以神人助粮油和双龙面粉等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发展优质小麦基地24万亩。二是以河南长领食品、花仙子粮油为龙头,带动花生种植面积40万亩。三是根据“菜篮子”工程要求,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主要包括蔬菜、食用菌、莲藕、山药、大蒜、香菜、芦笋、小辣椒等蔬菜种植。四是发展优质葡萄、酥梨、小杂果等果品生产。五是以我县庄子镇、北关镇背河洼地开发利用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业生产。
2、年度实施方案制定
我县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了《民权县20xx年优势特色产业实施方案》,自评得5分。
一是明确年度任务。20xx年我县重点支持优质粮食、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3种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11394.4万元,新建优质粮食基地6万亩,育苗大棚3570平方米,温室大棚35个,2200平方米水肥一体自动喷灌大棚38座;建设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示范产业园基地10000亩,恢复民权县绿色健康水产养殖大县地位。
二是完善推动措施。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我县成立农业特色产业工作专班,由县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乡镇振兴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畜牧局、林业发展中心等主要涉农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大对产业发展的领导力度,确保特色产业发展持久见效。在强化技术服务方面,我县成立了民权县农作物专家指导组,组建了民权县农业技术专家队伍。县农业农村局派出了92名技术人员,按照“一户一策、因地制宜”的要求,大力开展入户培训、集中培训和“手把手、面对面”的田间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在强化示范引导方面,我县积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评选、示范认定、宣传表扬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良好氛围,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积极向省厅和市局推介我县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三是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分工负责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总体思路,我县根据乡镇产业发展情况,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及早谋划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县发改委负责特色产业项目规划立项、初审认定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色产业项目申报与组织实施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特色产业项目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与指导;县财政局负责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特色产业项目与林业产业对接契合工作;各乡镇负责具体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四是加强过程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发挥良好效益,资金安全运行。在评审论证阶段,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评审,对于实施项目条件较好、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才予以上报。在项目入库阶段,严格认真进行绩效审核,绩效明显且达到85分以上,予以准入项目库。在项目实施阶段,定期不定期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加大督查力度,加强项目信息通报。在竣工验收阶段,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质检,编写验收报告;在资金拨付阶段,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人专账制、报账制、公示制等资金管理制度。
五是严格考核验收。按照特色产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到各乡镇抽查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工后,采用第三方评估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谋划的依据。
(二)项目库建设(15分)
1、当年项目库建设
我县当年项目库储备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与规划对应)资金规模为11394.4万元,产业类项目资金规模为21527万元,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与规划对应)资金占产业类项目比例为52.9%,自评得10分。
2、下年度项目谋划
我县20xx年项目库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衔接谋划资金储备规模为13484.7万元,20xx年度资金规模为11394.4万元,20xx年资金储备规模高于20xx年度资金规模,自评得5分。
(三)资金投入(15分)
1、衔接资金投入
我县20xx年中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投入优势特色产业资金总量(含水电路网等配套设施)为11394.4万元,20xx年投入产业项目资金总量为21527万元,所占比例为52.9%,衔接资金和项目台账中各级衔接资金数一致,不存在有误或逻辑关系不一致情况,自评得10分。
2、撬动社会和金融资金
通过优质粮食、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的实施,我县投入的衔接资金规模为11394.4万元,撬动社会、行业和金融资金新增实际投资规模为69500万元,撬动社会、行业和金融资金的.规模是衔接资金的6倍。自评得5分。
(四)项目组织实施(25分)
1、利益联结机制
在重点支持优质粮食、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龙头带动企业、项目实施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脱贫户建立了3种以上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自评得5分。
一是在土地流转方面,老颜集乡百业园流转土地8500亩,平均每年租金900元/亩。二是在就业务工方面,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常年带动务工4000人,平均年收入2.8万元左右。三是订单收购,我县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年产15000吨,产值13900万元,全部实行订单销售。四是在技术培训指导方面,今年举办技术培训120余次,18000人。
2、项目实施进度
我县20xx年衔接资金(含统筹整合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1394.4万元,截止目前实际支出资金10260.96万元,项目实施进度达到100%,自评得5分。撬动社会资金、行业和金融资金投入69500万元,项目实施进度100%,得5分。共计得10分。
3、组织化规模化发展
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通过龙头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产业协会等)进行加工、销售以及统一提供种苗、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等全程化服务的产值总额为8010万元,优势特色产业总产值为9844.9万元,所占比例为81.36%,自评得5分。
4、产业发展布局
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区域包括6万亩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分布在全县7个乡镇。水产养殖及水产品加工在庄子镇、北关镇背河洼地,连片发展规模为33504.9万元,全县该产业发展总规模为46470万元,连片发展规模占我县产业发展总规模比例为72.1%,自评得5分。
(五)效益效果(40分)
1、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数量
我县20xx年、20xx年优质粮食种植面积5.4万亩、6万亩,增长比例为11.1%,增长11.1个百分点,自评得10分。
2、参与发展该产业的行政村增长比例
我县20xx年、20xx年参与该产业的行政村数量分别为37个、41个,增长比例为10.8%,增长10.8个百分点,自评得5分。
3、参与发展该产业的农户增长比例
我县20xx年、20xx年参与发展该产业的农户数量分别为7900户、8810户,增长比例为11.5%,增长11.5个百分点;20xx年参与该产业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人数为4326户,占总农户比例为49.1%,自评得5分。
4、农户收入增加总值
我县20xx年农户通过在项目区务工增加收入800万元,优质小麦销售每公斤多0.06元,3100万公斤小麦多销售186万元。收入等方式增加农户收入总值为986万元,衔接资金总额为9027万元,收入总值占衔接资金总额比例为10.9%,自评得10分。
5、群众满意度
我县对参与产业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或问卷调查,共260份,满意度为91.5%,自评得5分。
(六)加分指标(4分)
我县衔接资金在品牌打造、品质提升等方面,多措并举,积极发挥优势,努力创新。20xx年6月,向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期刊投稿《民权县念好“四字决”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交流我县在优质粮食基地建设经验,加1分;20xx年9月7日向河南农业农村信息网提供《民权县双塔镇“云端”送技助农自救》信息稿件,加1分;20xx年1月5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首批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全国65家单位符合创建标准,河南省共有4家。民权县(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获评首批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全市唯一,加1分。20xx年11月18日商丘市20xx年度第二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观摩组莅民观摩,加1分。共计加4分。
三、主要做法
我们紧紧围绕“四个不摘”的要求,健全防返贫机制,结合我县产业发展情况,多措并举,大力实施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蔬菜种植和水产品加工优势特色项目建设。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立规矩”。依据民权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xx-20xx)》、《民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方案》、《民权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xx-2030)》《民权县农业产业“十四五”规划》《民权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等多个规划方案,按照《民权县20xx年特色优势产业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民权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积极培育特色农业产业、创新产业模式,做好持续发展文章,促进群众收入稳定增长。
二是全力统筹整合“保投入”。民权县作为首批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试点县,不断加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确保统筹整合资金规模不降低、县级安排资金不减少。20xx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21527万元,其中特色产业项目11394.4万元,占产业项目资金52.9%。目前已拨付资金10260.96万元。
三是加强龙头带动“上规模”。我县以神人助粮油、双龙面粉等企业为龙头,发展优质小麦,做大做强面粉产业。民权县有神人助粮油、双龙粉业、庄周面粉等多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18万亩优质专用小麦生产。
四是依托背河洼地“搞开发”。以稻渔综合种养为依托,做大做强庄子镇、北关镇水产养殖。开发水产养殖区1万亩,发展稻渔种养区0.2万亩,带动两个乡镇10余个贫困村1000余户脱贫户,通过土地流转每户年均增收600元,吸纳110名脱贫人口通过在基地务工,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继续保持民权水产品的产业优势。20xx年,重点实施庄子镇水产品加工与冷藏项目,其中清河源食品将水产品通过加工,制作成鱼干、酱等成品进行销售300万斤,通过和昌饲料有限公司,带动7000亩水域养殖,大大提高了养殖户的收入。
五是建好蔬菜基地“促增收”。20xx年,双塔镇农业产业园(韭菜基地),年产1800吨韭菜,收入540万元,利润在200万元左右,园区内务工人员80人左右(含临时用工),工人年收入2.2万元左右。野岗镇80亩温室大棚育苗,年育苗3000万棵,年收入400多万元。老颜集乡百业园建设蔬菜种植大棚、食用菌种植大棚400余座,流转土地8500亩,转租种植户1500余户,着力打造“万亩蔬菜”种植基地。年产蔬菜9000吨,产值达1100万元,带动400多户脱贫户持续增收,1000多人就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加大优势特色产业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是我省确立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工作重点,并加大了考评力度,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今后,我县将在培育特色产业上下功夫,加强与全国蔬菜流通协会、大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深度合作,加快优质韭菜、优质土豆种植等示范基地建设进度;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打造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优质原料基地、扩大生产规模、发展绿色生产和精深加工,为龙头企业开展产业扶贫创造条件。
二是建议对重点支持项目要灵活把握、统筹兼顾。按照特色优势产业考评办法,重点支持特色产业项目每县仅局限于3个,但对山区和平原地区要灵活掌握并区别对待。适宜山区的特产优势产业类别相对集中,但我省平原地区大都是全国的粮食主产区和核心区,在确保粮食安全的情况下,各地大都制定了“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特产优势产业发展思路,若每年特色产业项目仅局限于3个,会影响产业布局和实施效果。建议适度给予当地政府自主权调整产业布局,打破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的局限性。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监绩〔20xx〕5号)要求,我单位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恩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肩负着全区灭火救援、防火执法、服务社会,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是一支24小时全天候执勤的队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热情服务。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情况。20xx年全年预算收入2205.8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632.83万元;20xx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73.06万元(日常经费结转支出77.25万元,专项经费结转支出1495.81万元)。
20xx年新增预算支出63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83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基本支出592.83万元,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数3.00万元。
项目支出40.00万元,其中:消防宣传、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并进一步掌握各类消防常识,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全力打造信息化消防条件下的新型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大队的计算机网络组建技术、卫星通信网、高清视频传输体系等信息化建设项目;抢险救灾工作经费20.00万元,在自然灾害、车祸等安全事故收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做好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及应对抢险救灾任务的保障工作,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灭火救援工作经费10.00万元,在火灾事故收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做好突发火灾的处置能力及应对灭火救援任务的保障工作,增强社会救助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7.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职工工资、津贴、保险等正常发放及大队伙食费开支。
(2)日常公用支出25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办公、专用材料、被装经费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全大队工作正常运转。
(3)对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消防宣传、灭火救援、抢险救灾。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已建立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为财政资金支出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内部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了风险,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大队根据区财政局下发的年初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年绩效目标进行编制、申报,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合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我大队绩效目标管理以部门“三定”方案为目标导向,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目标较为合理。
3、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年初预算时对我大队绩效目标进行编制、申报,其绩效目标填报完整,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操作性强。
4、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我大队通过制定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对绩效目标过程实施有效监控,达到了规范性和长效性。
5、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绩效评价相对客观和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我大队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无债务发生。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我大队严格按照执行“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做到无公函不接待,接待严格按标准、按流程审批,报销时坚持“三单”制;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3、资产管理情况。所有固定资产已全部录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我大队设置一名资产管理人员,每年年末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对资产增减及时进行登记,对资产异常变化进行认真分析,对新增和处置的资产严格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4、信息公开情况。
我大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已于规定的时限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了20xx年预算信息的'公开。
5、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巡察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等长效机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xx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优秀。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过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
2.预算管理方面。我大队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等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约束力,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5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14号)要求,我们接受邵阳市财政局委托组成评价工作组,对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实施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通过配套产业园的建设扩大三一湖汽公司产能,以提高邵阳经开区整体实力,带动园区上下游配套产业的发展,刺激内需,保持社会需求稳定增长,促进社会就业及和谐稳定,20xx年8月29日,邵阳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三一集团主要负责人就邵阳市与三一集团加快推进“实现100亿、建设200亿、规划300亿”进行了座谈,会议议定如下主要意见:由邵阳经开区负责做好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厂区和D-14、D-15-1地块土建工程和厂房建设;修建产业园临红旗河河道护坡、扩建5号厂房、三一专汽员工食堂主体工程等。
2、项目单位概况
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主管单位。
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城公司”)是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属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伍亿元整,出资人为邵阳市国资委(占股90%)和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占股10%),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等。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与维护、管理等工作。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包括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大元村,东至大兴路,北至高新路,西至红旗渠,南至爱莲池路;地块二位于大元村,东至广信路,北至邵阳大道,西至大兴路,南至高新路。
(2)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412亩。地块一占地面积200亩,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地块二占地面积约212亩,主要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3)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693.08万元,其中:室内外建筑工程36088万元,工程其他费37792.65万元(其中报批和征拆补偿费32960万元),预备费3694.03万元,建设期利息3118.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693.08万元,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600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建设期2年。20xx年12月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xx年6月前完成工程主体,20xx年12月前完成建筑主体工程验收,20xx年上半年完成全部项目竣工验收。
截止20xx年6月底,项目已完成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和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配套设施,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项目已实际支出75250.27万元,其中使用专项资金支出52083.90元。
4.政府专项债券概况
本次列入绩效评价范围的20xx年度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60000万元,是通过发行《20xx年湖南省园区建设专项债券(四期)—20xx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募集的资金。专项债券20xx年1月17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为1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4121”,证券简称“湖南20xx”,票面利率3.65%,半年付息一次,20xx年1月1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二)项目立项程序和“一案两书”编制情况
1.环评。20xx年7月26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批复同意本项目(邵经环评[20xx]16号)。
2.可行性研究。20xx年10月,湖南力源工程项目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80693.08万元。
3.批复立项。20xx年12月3日,邵阳经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邵经开审批(投)发[20xx]21号),同意项目立项实施。
4.行政许可。20xx年12月13日,取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规[地]字第20xx-JK15B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规[建]字第20xx-JK26B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3050120xx12130101)。
5.专项债券“一案两书”编制。20xx年1月6日邵阳市财政局、市经开区管委会印发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20xx年1月6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20xx年1月7日湖南省泓锐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之法律意见书》([20xx]泓锐意字第01号)。
(三)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宝城公司主要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xx〕11号)的规定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招标限额标准和流程;制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各项工程建设程序;制定了《工程项目现场代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工程现场管理。
(四)项目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和拨付到位情况
20xx年3月13日,宝城公司的华融03962银行账户等7个双控账户到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计60000万元。项目其他资金由公司自筹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6月底,项目实际总支出75250.27万元,预算执行率93.25%,其中专债资金支出52083.90元,预算执行率86.81%,专债支出项目及金额如下:
3.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宝城公司对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制度,通过双控账户按工程进度转账支付工程款、征拆款和监理费,按财政部门通知及时缴纳了各期专债利息。资金使用经过了相应的申请、请示等程序,符合制定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审核资金支出依据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工程款支付审批表(要素包括合同金额、累计完成产值、累计应付、实付金额、监理签字、经办人签字、财务签字、总经理签字、管委会分管工程领导签字)、征地拆迁付款申请表、发票、银行回单,履行了各责任人签名手续。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工程招标
宝城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与中标方签定合同明确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工期、支付方式、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公司于20xx年4月对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签定施工合同。20xx年12月公司与市路桥公司签定二标段11510.92万元建筑工程合同,该标段仅通过会议决定项目施工单位。对配电工程、监理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等方式,与湖南科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定了配电工程合同,与湖南恒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定了工程监理合同。
2.工程建设和监督
施工方按合同书约定的建设内容和质量标准进行,宝城公司派现场人员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人员是否与合同、与投标文件要求相符,不定期检查监理日志等监理资料,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做好相关记录,根据公司要求按时填报项目进度情况。
3.竣工验收
20xx年6月15日,宝城公司组织经开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以及三一配套工业厂房工程的使用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形成各参与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验收会议纪要和验收证书。工程评定为合格。
(五)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未申报具体的绩效目标,根据可研报告、立项批复、施工合同等资料归纳的主要绩效目标如下:
产出数量:建设标准厂房3个,扩建厂房1个;建设流通道1个,食堂1个,空压间1个,污水处理间1个,垃圾间1个,消防水池2个,传达室2个,配电房4个;完成道路、绿化工程和强弱电配套设施;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产出质量: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量验收达标率100%。
产出成本:建设成本节约率大于或等于零。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包括组织施工及时性,工程完工及时性,工程验收及时性三个方面。
经济效益:提高三一专汽产能,带动上下游产业增长。
社会效益: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符合邵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可持续影响: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入驻,增加区域就业机会。
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六)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可研报告、立项批复通知等文件,本项目产出目标(建设内容)为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现场评价时项目已按时、按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配电工程,完成了以下主体建筑和配套建筑工程,并经项目各相关方质量验收合格: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扩建)、联合厂房、配电房4间(1大3小)、空压间、垃圾间、污水处理间、门卫室2间(南、西各1间)、食堂、消防水池2个、物流通道(钢结构顶棚)、绿化带、厂区道路。厂房等全部已移交三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使用。
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提高了三一专汽公司的产值:20xx年年产值由原来的50亿元提升至年产值100亿元,20xx年产值147.15亿元。项目建设带动了地区相关产业发展并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群众满意度94%。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资金管理和分配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评价指标,满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目前本项目建筑工程、配电工程及配套设施已竣工,标准厂房等已移交三一专汽公司投入使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项目的实施,在提高邵阳经济总量、形成产业聚集效应、促进社会就业、培养本地人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83.6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过程情况说明)。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评价指标按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四个方面以百分制集体打分方式进行具体细分评价,其中: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2.6分;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30分,效益标准分25分、得分23分。评分结果:83.6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扣2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
一是本项目事前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主管单位出具了《关于同意邵阳经开区三一配套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邵经开审批(投)发〔20xx〕21号)的文件,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均应依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二是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环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申报程序合法合规。三是按专项债券申报要求编制了“一案两书”,编制《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和《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进行论证,申请额度与项目目标相适应,申请额度在项目土地出售收入、标准厂房出租出售收入、停车位出租收入的偿还能力之内。
2.绩效目标
项目没有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没有设置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2.6分,扣7.4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资金到位率100%。二是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86.81%,按评价标准扣0.4分。三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规定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专债资金,使用双控账户支付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四是按照协议约定和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支付利息,未出现违约现象。
2.项目实施
一是项目立项、报批、征拆过程、征拆补偿标准、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二标段工程达到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限额标准但未执行制度,扣1分。二是采取了质量控制措施,委派现场代表深入工地一线做好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宝城公司招标采购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可研、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服务咨询机构库,通过在库内随机抽取方式确认服务咨询机构。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筑完工后,宝城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质量验收。配电工程未组织验收,扣1分。三是宝城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应对风险,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重大聚集性事件等。公司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扣1分。公司实施本项目暂未产生收益,而按照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预计项目从20xx年开始产生收益,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扣1分。四是委托代理机构对建筑工程和配电工程进行了招标并签订合同。宝城公司对二标段11510.92万元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标段合同的签订日期(20xx年12月22日)晚于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即工程完工才补签合同。配电工程437.40万元,分两个合同签订,项目总额已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但仅执行邀请招标程序。扣3分。五是项目档案资料由宝城公司对应部门的人员保管齐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32分,扣3分。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
已按时、按质完成可研报告和立项审批通知中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完工项目已移交三一公司投入使用,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扩建)、联合厂房、配电房4间(1大3小)、空压间、垃圾间、污水处理间、门卫室2间(南、西各1间)、食堂、消防水池2个、物流通道(钢结构顶棚)、绿化带、厂区道路。
2.产出质量
建筑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
3.产出成本
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建筑工程合同总额32555.68万元,项目已支付26816.44万元,财评送审金额约37000万元,截至报告日,市财评中心初评审定金额31077.81万元,成本节约率4.54%。
4.产出时效
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并按时组织了验收。未组织相关单位对配电工程开展验收,扣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该项满分为25分,扣4分,得分21分。
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现暂未完成结算,对公司而言,未取得经营收入,暂未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建设并移交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等给三一公司投入使用,项目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1.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进行开发建设的,是三一重工湖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推行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区分为南北厂区2个部分,北厂区占地200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南厂区占地约165亩,厂房建筑面积6.58万平米,用于渣土车装配及整车、三一专汽货箱和副车架结构件生产。三一公司拥有先进的涂装生产线、底盘装配生产线和整车检测线。目前,南北厂区升级改造14条生产线已全线投产,并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特种工程机械整车装备生产标杆工厂。三一南北厂区顺利投入使用后,20xx年三一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值由原来的50亿元提升至年产值100亿元,20xx年产值147.15亿元,实现税收4.03亿元。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进邵阳市汽车配件业的发展,打造宜商、宜业的标准化厂区,将有效促进三一重工湖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发展,在服务邵阳市汽车配件业的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商家前来投资。
2.社会效益
项目的建设符合邵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建设的必要性明确。为加快经济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特别是湘商产业园区发展,突出园区提质升级,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入园发展和集聚发展,形成多个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色明显的工业经济新增长点,本项目在邵阳经开区建设引进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形成优势产业,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入驻。
3.可持续影响力
项目建设有利于增加区域就业机会,解决下岗职工以及周边富余劳动力就业需求。该项目建成后,随着招商引资的顺利进行,园区内企业数量将逐渐增多,对劳动力需求将成较大数量级的态势增长。为下岗失业人员以及项目区域周边富余劳动力提供了较为优越的就业机会,能够较大程度的解决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缓解经开区的就业压力,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4.满意度
本次现场评价发放调查问卷30份,被调查对象满意度在94%。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
1.项目的立项、论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按相关程序操作。做到立项有依据。
2.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达标。对项目实施从预算、财评、监理、验收方面严格把关,执行招标程序。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建设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
(二)存在的问题
1.没有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申报
项目的可研报告、申报批复文件等仅有泛化的建设内容,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项目资金支出与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
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建筑工程已在20xx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但工程决算、财评工作在近期才开展,配电工程没有办理工程决算和财评,预算执行率86.81%=(52083.9/60000)×100%。
3.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公司制定《宝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杜绝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项目建设工程二标段11510.92万元未严格履行工程项目的招标程序,被监管部门罚款115万元,截至报告日,宝城公司已整改到位。20xx年10月30日与湖南科立签订配电建设工程合同总计437.40万元,拆分为2个合同:(五号配电房及宿舍)398.24万元和10KV-0.4KV配电工程39.16万元,未严格执行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招标程序。
4.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
本项目配电工程早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没有采取验收这一必需的质量控制措施。
5.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6.工程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事项欠严谨。
与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二标段合同金额11510.92万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与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日期为20xx年12月22日,晚于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即工程完工才补签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有关建议
1.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规定,“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债券需求清单。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建议项目目单位今后在申请政府债务项目资金时,向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2.及时组织验收和工程决算工作。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使用方、施工方协调沟通,避免施工过程变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工期。
3.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制度不执行,结果等于零。公司应建立制度执行的检查与监督机制,由公司法务部门或内审部门对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考核。
4.及时办理验收手续。项目施工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收集完整竣工资料,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避免工期延误、建筑物未验收便投入使用造成安全隐患、拖欠工程款,甚至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5.建立完善专项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防范风险管控,参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单个项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加强招投标管理和合同审核工作。公司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参与合同拟定工作,规范合同签定,签定程序和内容、性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内部制度,避免出现达到招标限额标准未招标、先施工后签订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公司损失。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6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债〔20xx〕848号),田家庵区财政局对20xx年新增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田家庵区新增债券资金分别是:棚改专项债6000万元用于安成十字路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非标专项债7500万元用于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
安成十字路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项目四至范围:朝阳西路以北、泉山路以东、金恒花半里以西,国庆路以南。
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实施地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项目性质为扩建,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仓储用房、配套管理用房、配套生活用房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等组成。项目建设周期20xx年3月-至今。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落实及管理情况。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总概算161,914.59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安排6000万元。截至20xx年5月底,已全部支付。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总概算54992万元,其中政府债券安排30000万元,20xx年到位资金7500万元,20xx年6月新增债券到位资金3000万、20xx年10月新增债券到位资金4500万,截至20xx年12月底,已支付7332.54万元,剩余资金167.46万元预计在20xx年1月底前支付完成。
(二)工程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属淮南市四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一期为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城乡欣瑞建设有限公司;二期由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进行EPC总承包。监理单位分别为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管理机构为淮南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实施流程。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核→取得土地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招标、规划设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标、施工图设计及审核,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及安装、室外景观道排、水电气、智能化等)→竣工验收(规划、实体、消防、人防等)→物业入驻,交付使用。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计划建设周期即20xx年3月-至今。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各阶段工作可根据计划需要交叉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5月):包括立项、环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施工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1月):主要包括建筑主体、配套用房建设施工及装饰、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等工程建设;
(3)竣工验收(20xx年12月):竣工验收工作。目前钢构厂房正在办理竣工验收。
3、项目监管措施。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现场由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及项目部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市建管处安监站、质监站及消防科分别对安全、质量及消防进行监管验收;市人防办对人防工程进行监管验收。市区住保局对项目的进度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管。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事,完善项目建设组织与管理,质量监督体系;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审核;对施工总进度计划、分阶段实施计划、关键节点实施细则仔细审核;落实好进度管理部门人员及职责分工;分析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等;督促施工方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执行,一旦发生进度偏差,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纠偏措施或调整原进度计划,加强动态控制;通过经济奖惩方法对进度管理进行约束等。
(三)项目完成进度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一期1148套安置房(15.7万平方米)已完工验收,二期1068套(16.2万)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其中3#楼施工至12层,5#楼施工至10层。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进度已完成95%,项目进度已完成60%。
三、项目成果及效益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
1、从经济效益方面看:
((1)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价值,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进一步焕发生机和活力,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2)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能够拉动建筑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增加社会就业的机会。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土地置换为依托,可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2、从社会效益方面看: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落后面貌。
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棚户区改造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城市靓丽的风景。
(3)棚户区改造可以加强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棚户区改造,使多数普通居民告别低矮破旧房屋,享受到了高楼林立和城市的美化、硬化、亮化和净化,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拉近了政府与居民的距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本项目的提出是加快淮南市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岳阳县城南小学是县委县政府为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化解城区大班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而建设的一所全日制小学,南面毗邻县城森林公园,北面紧靠城南河,地理优越。总建筑面积21384平方米,新建3栋教学楼,1栋科教楼、食堂、活动中心、厕所、门头及传达室等。项目预算总投资1.25亿元,20xx年开始建设,20xx年秋季建成开始招生,现有54个教学班,学生2680人,在职教师131人,本科学历118人,大专学历13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副高级教师3人,一级教师64人,二级教师63人,县级导师团导师5人。学校以“行成于思 向美而行”为校训,本着“成就美好的自己”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的办学宗旨,以美育德,以美启智,以美健体,以美怡情,以美育劳!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科研兴教的发展思路,全体教职工形成了追求卓越的竞争意识、开拓创新的变革精神、真挚热情的服务观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项目实施依据
《岳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会议原则同意新建城南小学》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岳阳县城南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县改发〔20xx〕126号)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岳阳县城南小学变更批复》(岳县改发〔20xx〕308号)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岳阳县城南小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岳建初设审〔20xx〕8号)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化解城区大班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岳阳县《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xx〕37号)的要求,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城南小学建设及专业设备采购有关文件进行了收集、分析研究,获取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初步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项目建设及征拆实施单位为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设备采购实施单位为岳阳县城南小学。评价组通过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核查项目从立项到验收阶段的资料、财务账表、支出的原始凭证、审计报告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现场评价。
3、分析评价。
评价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适当修改,对账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评价结论。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预算资金、到位资金及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总投资12507.8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及前期费用6281万元,土地补偿及征拆费用5226.82万元,设备采购1000万元。岳阳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中心审查批复预算金额5989.53万元(主体工程审查批复预算金额4025.39万元,附属工程审查批复预算金额1237.40万元,增加架空层工程审查批复预算金额229.62万元,挡土墙工程审查批复预算金额134.65万元,征拆及其他费用审查批复预算金额362.47万元)。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0267.0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及前期费用4083.63万元(岳阳县财政局发债资金2500万元),土地补偿及征拆费用5183.38万元,设备采购1000万元。
项目实际支付资金10094.3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及前期费用3950.07万元(施工合同中标金额为5509.71万元,已支付3500万元,未支付金额以竣工决算审计后财政评审金额为准),土地补偿及征拆费用5174.97万元,设备采购969.34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实行专账核算,资金依据审批单、经费审签通知单、发票、合同、工程进度支付申请表、验收报告等进行拨付,资金拨付流程较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基本到位。
四、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
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和城南小学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时完成,所有项目按选址踏勘、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作业阶段,分别委托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具体实施完成。
项目管理实行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项目执行招投标各项制度及相关规定,对达到招投标金额以及政府采购的工程施工、主要设备采购等,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监理制,工程监理单位依照项目设计、有关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工程监理,对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为保障单位权益,项目单位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及时结清方式外,均订立了书面合同。
五、项目主要绩效
(一)优化城区学校布局
岳阳县城区西边有明德小学、北边有集英小学、东边有新长征小学、中部有荷花塘小学,南部建立城南小学,在区域方面优化了城区学校布局。
(二)化解大班额
城南小学的建立,能够容纳近3000名学生,明德、荷花塘及新长征小学班级人数由70-80人,减少到45-55人,化解了明德、荷花塘及新长征小学大班额问题。
(三)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城南小学硬件教育设施配置齐全设有运动场、图书室、阅览室、计算机室、科学实验室、美术室、舞蹈室、自动录播室、微课制作室、少队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党员活动室、陈列室等在提高学生文化知识的同时,还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软件方面师资力量雄厚,推进了教育的均衡发展。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城南小学建设和设备采购项目对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化解城区大班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产生积极作用。我们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绩效评价得分78.25分。
七、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未设置具体的项目绩效目标,且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时,绩效指标设定不具体,没有更好的反映岳阳县城南小学建设项目带来的有利影响;对绩效指标的考核工作没有形成书面详细的考核成果。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未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三)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
项目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xx年9月13日,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12月15日,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超过天数62天。
(四)施工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
城南小学建设项目已于20xx年9月完成建设,至评价截止日,未办理工程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质量验收、尚未开始办理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五)设备采购未按照合同扣留质保金
与湖南索捷特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息化设备二期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8.97万元;与岳阳县金涧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舞蹈室、心理咨询室、电动旗杆设备采购及装饰合同,合同金额14.07万元;与湖南昱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监控设备及广播系统采购合同,合同金额81.1万元。上述采购合同在验收合格后款项全部付清,未按照合同要求预留5%的.质保金。
(六)少计固定资产
20xx年1月10#凭证采购体育设备、美术设备、音乐设备金额35.66万元,采购宣传栏、雕塑、展板金额28.98万元;20xx年9月11#凭证采购宣传栏5.83万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直接计入专款支出。
(七)部分设备采购,缺少验收报告
20xx年1月10#凭证付岳阳县金涧商贸有限公司挖坑、维修井、大理石款1.39万元,采购付款时未按照合同提供验收报告。
八、有关建议
(一)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结果的有效利用途径,逐步将绩效考评从事后考评向预算编制、审核批复、执行过程等“上游”环节延伸,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的机制。
(二)加强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一是项目单位抓紧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审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二是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分部工程财政审价备案,以便财务部门实施财务竣工决算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应严格按照合同法要求加强合同管理,要以合同为基础加强工程投资、进度及质量等控制。对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等不规范问题,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及时签订合同,做到程序规范严谨。
(四)加强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加强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核算项目成本,切实做到只有具备金额准确、要素齐全、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付款、入账的依据,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核算管理。
九、特殊事项说明
城南小学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的结算、审计,施工成本暂已合同金额为准。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8
一、验收及绩效评价对象
《关于明确湘阴县20xx建设年度“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7号)中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验收及绩效评价内容
(一)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是否成立了专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明确了专门负责人负责专项工作;是否建立了项目运行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实施
1、根据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xx〕9号)的要求,建设主体是否建立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运行有序的实施方案。
2、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湘阴政办发〔20xx〕79号)的要求。
3、各建设主体是否按20xx年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了年度的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
(三)资金管理
1、是否设立专账并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关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证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
2、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3、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四)项目效果
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等实施目标是否达到(提供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验收等资料)。
三、验收及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一)原则
1、客观公正。坚持阳光验收和评价,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验收、评价过程及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
2、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总结问题和成绩,切实发挥验收、评价发现问题的作用,促进“优质粮油工程”更好地实施。
3、系统全面。对“优质粮油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验收和评价。
(二)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866号)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油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xx〕183号)
3、《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意见》(财建〔20xx〕287号)
4、《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和<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粮办行〔20xx〕115号)
5、《岳阳市“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岳商发〔20xx〕248号)
6、《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12号)
四、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办法
(一)验收条件
1、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均已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2、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项目达到的目标及考核指标、计划实施内容、实施内容完成投资情况、总体进度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等;
3.按先建后补,建设期内投入全面到位;
4.有每项实施内容完整的档案资料;
5.有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并有第三方审计报告;
6.有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有关凭据;
7.项目建设主体出具的`验收材料真实性声明;
8.项目建设主体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
(二)验收组织
1、成立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商务粮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驻商务粮食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主体的验收工作,并可与市级层面的验收同步进行,接受当地纪委、监委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派员督导。
2、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在国家或省级推荐的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成立专家验收组。
3、项目验收后,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实施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验收结论等。验收报告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下一年度粮油类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验收要求
申请项目验收的建设主体须做好项目建设现场查看及资料核对的准备。主要提供的佐证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主体与县级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
2、项目建设主体粮油优质品率的提升情况;“三品一标”获批情况;促进粮油种植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情况。
3、发展优质粮油订单生产(提供土地流转或订单合同),推进优质优价收购。
4、“中国好粮油”产品占比;遴选的示范企业积极采用“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开发生产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显著提升粮油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5、打造和建立“好粮油”产品销售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情况。
6、专项资金台账、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据(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专项资金的开支不得对个人账户支付)。
7、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情况。
8、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报告。
五、严格考核
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按项目管理程序认真考核,严格实行绩效评价,细化绩效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提高粮油优质品率、促进农民种植优质粮油收益和粮油产品提级进档的实效、品牌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9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审计局位于怀化市沅陵县鸳鸯街16号。审计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加挂县委审计办秘书室)、法制与审计执行股、财政金融与社会保险审计股、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室、经贸与投资审计股等6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11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2名,在职23名;下设一个二级机构投资审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18名,在职16人。
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4、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属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4)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5)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6、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承担省市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关于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项目管理主要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函〔20xx〕61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xx〕22号)等文件规定: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或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取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专业机构协助、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00万元;根据单位提供的沅陵县预算单位九月份用款计划审批表20xx年9月10日收到(沅财指〔20xx〕00743号)审计专项资金50.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经检查,沅陵县审计局20xx年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共计支出74.83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单位未单独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级公布的《沅陵县审计局关于转发<沅陵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项目资金管理需分类管理、零基预算;集中支付、专户专账等。
(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沅陵县国家投资项目审计暂行办法》、《沅陵县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沅陵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沅陵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暂行办法》、《沅陵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和《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xx年对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库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聘请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宏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精算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共7家,20xx年实际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112个。
三、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实施等情况,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及后期验收管理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沅陵县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工作底稿,联系了被评价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具体实施。一是收集、检查项目资料。收集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的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二是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通过与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相关情况,检查相关项目资料及实际工作情况等;三是形成评价报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
20xx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112个,送审金额95,903.62万元,审计核减16,944.25万元,核减率达到17.67%。
(二)项目效益
通过政府采购形式招聘7家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计,规范和完善投资审计工作,促进提高公共投资绩效,更好地发挥投资审计在促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上的积极作用,促使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更加规范和高效。
(三)项目满意度
通过审计局向各项目实施单位采用线上问卷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截止至20xx年7月29日,共收集有效问卷31份。经统计,项目实施单位对第三方机构的项目金额核减结果的满意度为95.68%。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沅陵县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评价小组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及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实际得分85分,被评为“良”等级(详见附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绩效目标设置不具体。经现场检查,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存在指标值设置不明确不清晰。如数量指标内容设为审计项目83个,指标值设为100%,指标值未量化;时效指标内容设为年度内,指标值设为100%,指标值未明确具体完成时间;经济效益指标内容设为核减投资金额,指标值设为100%,没有一个明确的核减金额数量;社会效益指标内容设为节约资金减少浪费,指标值设为100%等情况。
(二)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单位预算编制未经过科学论证,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经现场检查,该项目预算资金为50万元,计划工作任务为完成审计项目83个,实际支出74.83万元,实际完成审计项目112个。
(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单位未结合单位业务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专项资金混用,账务处理不规范。经现场查看凭证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于20xx年4月5号凭证支出政府投资项目基建审计中介服务费1.05万元,20xx年4月24日号凭证支出政府投资项目基建审计中介服务费30.00万元,20xx年12月61号凭证支出中介造价咨询费30.09万元。其中20xx年4月支出的31.05万元因财政资金还未下拨,单位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20xx年9月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再支付30.09万元中介造价咨询费;其余财政专项资金存在支付办公费、劳务费、食堂抽烟机安装维修费、网络租赁费、广告制作费等费用的现象,上述费用不属于该项目支出,但账务上均计入该项目支出。
七、相关建议
(一)提高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在进行预算申报时应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项目管理单位要重视绩效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应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在项目预算时,明确绩效目标,设置的绩效目标需细化、量化,根据项目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目标值。
(二)科学编制项目预算
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结合项目任务数及具体的项目内容合理确定项目预算金额,减少因项目任务变化导致的预算调整,如存在预算调整的情况,严格按规定程序,申请调整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额度。
(三)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设置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二是财政对于专项资金应及时下拨给各单位,尽量避免因财政拨款慢而导致单位专项资金混用;三是单位应规范账务处理,对于资金支出不属于该项目的费用,不得计入该项目支出。
八、报告使用情况说明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了解沅陵县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绩效情况使用,亦可供沅陵县审计局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参考使用,非经委托方和本所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xx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xx]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1
今年,我局根据《县20xx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评方案》精神,按照、县政府统一布署,结合本局实际,切实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效。近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对20xx年上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就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领导重视方面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对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一方面,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了局机关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另一方面,落实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制定落实了“三项制度”。同时,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单”和“限时办结单”。二是落实了发展提升年重点工作。对照重点工作方案开展了阶段性的工作,形成了半年工作总结,落实了发展提升年结对帮扶责任制度。今年我局与盛方材料包装有限公司成了结对帮扶对子。三是抓了宣传工作。今年已在《县报》上稿2篇,被《井冈山报》采用有关信息8篇。
二、在机关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和“八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全局人员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二是民主评议评价排位靠前。今年我局在全县县直重点单位第一次民主测评排名第4名。三是内设机构测评情况良好。今年我局优抚安置股、城市低保股和农村低保股等3个股被列为全县重点股室测评对象,在最近全县38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内设股室,第一次集中测评中分别排名为第5名、第10名和第16名。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监测方面没有不良反映。
三、在制度落实、产业发展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
一是完善落实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并和“限时办结单”。二是抓了产业发展。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在局机关开辟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方案和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建立了政务公开档案。
四、在单位效能督查及内部处理和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运转方面。
一是开展了效能督查。坚持对机关效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做到有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作,推行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电子监察工作。
五、在效能投诉办理方面。
按程序认真办理了县里交办件和本单位受理的'投诉件,做到有反馈和归档处理。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有关规定的`投诉件。
六、在特色工作方面。
20xx年我局在局机关积极开展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创建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等措施,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一种很新鲜的方式来写演讲稿。对我的启发真是很大的。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乡在春季绿化工作中重点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节点打造,需购买油松、冬青、海棠等绿化苗木及施工费、后期管护费等费用较大,根据领导批示,特申请县政府拨付绿化项目(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绿化相关费用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保证今年绿化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弥补资金不足的短板。
二)督导日常工程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率。
三)在保证工程高标准完成的基础上,将绿化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乡春季绿化项目财务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应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应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审。坚持过程评审与结果评审、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评审、社会效益评审与经济效益评审相结合,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乡充分认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绩效资自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落实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所有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乡从春季绿化绩效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与效果等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认为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得分98分。(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村民提供绿色生态、优美有序的生存环境,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工程完工率达标。平涉公路两侧和309国道窑则段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完工率100%,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绿化节点覆盖率达标。绿化节点覆盖率达到94%,保障了工程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全乡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支付,有效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项目资金正常合理使用。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1、绿化资金渠道来源单一,后期养护投入不足。
2、绿化养护专业人员匮乏,专业知识相对缺乏。
六、有关建议
一)多渠道招商引资,拓宽绿化养护资金渠道来源。可积极参与到全县招商引资的队伍中,发动多方力量招商引资,解决渠道单一问题,进而带动全乡经济发展。
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强化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建议开展多种培训方式,在聘请绿化养护专家授课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参观的方式加强绿化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养护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落实县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自筹777.4万元,总投入957.4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县财政投入2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95万元;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4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投入75.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25万元;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县财政投入2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项目完成总投资180万元,100%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分析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长沙县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项目经费为工作经费;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经费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为奖励资金。各项目12月均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计审科、法规科和市场信息科成立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项目执行单位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 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表2)。
项目资金落实,实施顺利,管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4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二、评价内容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
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
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
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
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
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
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五、相关建议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二)是加大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召开各种小组会议时宣传各类奖励扶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报,刷写相关标语,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知晓率;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5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对县20xx年先进工业企业发放奖励补助,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奖补文件执行,20xx年共计奖补工业企业34家,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选点方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方案>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等文件,对县20xx年县级财政支出100万及以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收集的数据实施统计分析程序后,选取个别样本(如数量大或金额大)进行单独随机抽样核查对象。
(二)评价指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60分(具体为绩效目标15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完成10分)和个性指标40分(具体为功能实现20,项目效果20)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前期准备阶段、自评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结果运用阶段五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点现场通过询问、沟通、听取介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等依据,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检查项目预算审批、资金支付等内容,实地走访、收集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工作底稿,获取充分依据以客观公正评价20xx工业企业考核结果考核项目实现情况。
(四)评分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按:“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和“比率分值法:对存在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评分。
(五)基础数据
20xx年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补贴项目总表如下: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工业企业发放奖励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5分。详见评分表:自评结果:总体上看,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县经商科技局,再由县经商科技局发放到每个企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项目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对先进工业企业的扶持奖励,项目的实施能更加有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速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强调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政策扶持、促进发展的作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未发放的5万元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九业食品有限公司在事中监管时,发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具体明细如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17个,应发放金额85万元,已划拨80万元;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奖17个企业,应发放金额17万元,已发放金额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1个企业,应划拨金额5万元,已划拨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发放奖励补助,有力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南向开放民族区域经济强县,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多的力量。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及时收集整理对工业企业的考核监督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到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图片与简报信息资料,对照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完善项目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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