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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基本情况
区法院人员经费根据川人社办[20xx]899号、川人社办【20xx】900号、乐人社办发【20xx】11号、乐中府常【20xx】81号文件规定,预算该项目经费,用于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补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法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用于司法辅助人员日常经费保障。20xx年度预算232.56万元,系全额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法警执勤岗位津补贴、加班补贴,保障法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保障司法辅助人员日常经费保障足额按时发放。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xx〕8号)的指导思想,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强化我院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我院20xx年度人员经费项目的总体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今后完善项目的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通过查阅项目涉及的政策文件、申请资料、财务资料及其他档案资料等,收集项目相关统计数据,如工资花名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审批汇总表、人民警察执行值勤岗位津贴审批汇总表等,对人员经费管理、发放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二)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国家、地方规范、行业标准及政策文件为首要评价标准,通过定量为主的评分方式进行评价,对于无法定量评价的指标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进行评价。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设定的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原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指标、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合理确定分值。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我院人员经费支出综合绩效评价为100分,评价结论继续执行。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区财政局区将本院“法院项目人员经费”项目纳入财政预算,金额为232.56万。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项目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为充分保障单位业务经费的稳定使用,严格使用,均衡使用。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依据合法,不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及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经费合规性为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业务经费支出共计232.56万元,20xx年区财政局拨付资金232.56万,资金到位率100%。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清晰,去路明确,未出现应支未支,资金使用完成率达到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我院20xx年让每位干警感受到司法的关怀。较好发挥了经费管控带来的积极作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我院所有经费使用均按照相关业务流程进行,统一支付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针对性举措,补短板、强弱项,严格案件审批和资金流动的管理使用工作。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办法规定,认真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仔细把关,让每一件案件有理有据。对各类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有限资金能够用的有效高效。
六、有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将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加大与财政的沟通力度,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扎实工作,资金管控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院将继续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恪尽励精”目标,不断规范和加强司法工作,加大相关管控力度,切实控制经费支出情况及相关的业务流程,期望将纳税人的每一份税金,都在我院法官发光发热,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一、基本概况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自查工作组织领导、人员组成、方法步骤以及自查项目数量、资金数额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经费总体情况,包括中央财政拨款、省级财政配套及其他资金的落实情况;
2、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成效等。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的进展及执行过程中工作内容、计划调整情况;
(二)项目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项目总投入及实际支出情况;
1、20xx—20xx年中医药项目
主要包括项目数量和资金数额,按每个项目分别列示预算批复内容、项目实施、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2、20xx年中医药项目
主要中医药项目的资金拨付执行情况
(四)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三、自查自评情况
(一)基本情况分析;
(二)项目实施的社会效果、投入产出
(三)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和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需与自评报告同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典型项目
按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人才培养、治未病预防保健、中医药标准化等项目分类,从省、市、县、乡四级项目承担单位中挑选2-3个典型材料。典型材料要有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织实施过程、项目实施前后状况、产出效益对比等,并配有反映项目标志性成果情况的照片资料。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项目资金总账/明细账复印
(三)中医药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规定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为全面掌握“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xx〕7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绩效评价组对20xx年度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20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湘西自治州卫健委对提供的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内部相关规章制度、抽查会计凭证、调查问卷、抽查验证项目投入、产出、时效、效益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并依据拟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进行了评价分析,发表绩效评价意见,从而评定得出本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办[20xx]57号)精神,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卫生健康委),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办公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8号,负责人:邓建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00MB0X19983T。
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科、体制改革科,加挂州人民政府献血管理办公室牌子)、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老龄健康与保健服务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设二级机构:州人民医院、州民族中医院、州精神病医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民族医药研究所、州中心血站。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2940人,实有在职人数2597人,离休人员2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加大保护民族医药力度,使我州民族医药工作跟上时代步伐,提升我州中医药服务水平。
20xx年湘西州财政安排本级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院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产、学、研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
通过该专项资金的扶持,可引导地方资金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产、学、研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在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改善各级各类中医机构服务环境和服务条件,加强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促进中医民族医有关的发展,保证我州中医民族医的发展;为建成健康湘西,促进人民健康提供保障。
2、项目绩效具体目标
①建立5种防治常见病诊疗技术30个示范基地;
②完成2个课题项目;
③推广应用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3-5项,推广应用20xx人次左右;
④完成36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全州16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培训合格率达到98%。
(四)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和使用及拨付情况
“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于州本级财政,项目年初结余319.05万元,20xx年收到州财政州本级共计200万元(州民族中医院180万元、州卫健委10万元、州民研所10万元),到位率100%。20xx年使用专项资金273.9万元,结余245.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中医培训费、中医专家进修费、医药会议费、制剂开发费、中医仪器购置等。
2、资金管理情况
为明确会计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在单位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湘西州卫健委设置了会计和出纳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做好铺垫。项目实施单位为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和健全了适合本院实际情况的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上级规定更新了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汇编,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为提高财务服务质量得到了制度保障,使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操作流程有了更明确的规范与指导,经过多渠道的学习实践,按时完成了20xx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并落地。
20xx年该项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相关科室成立了民族医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为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民族医药建设工作计划,加大在了发展力度。
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操作流程有了更明确的规范与指导,经过多渠道的学习实践,按时完成了20xx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并落地,更好的保障了项目的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湘西自治州卫健委“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目的是: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依照“统一标准、优化流程、结果导向、形成特色”的评价思路,依据既定的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以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为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
2、《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xx〕7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
(四)绩效自评对象与范围
绩效自评对象为湘西自治州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200万元。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精神,20xx年6月本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组织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相关方面的资料文件,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背景,仔细研究讨论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他要求,为现场评价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实施:在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的组织指导下进行。
(1)取得并查阅数据资料。通过走访与收集“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立项、申报、批复、资金下拨文件、财务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并构建了绩效评价整体框架,汇总整理所提交的资料、数据并归纳总结,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实地查看。根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为“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产出质量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项目单位等。
(3)发放调查问卷。20xx年6月12日-14日,项目评价组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计划按项目受益对象(30份)发放问卷。
(4)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3、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信息,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4、归档:对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三、绩效分析与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xx年度各项目实施单位主要绩效情况如下:
1、州民族研究所
①科研课题进展顺利。20xx年在20xx年基础上,州民研所继续开展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参与了土家医药诊疗标准研究等2个国家级项目,完成了土家医苗医专长绝技收集整理1个省级项目和苗药斗独的规范化种植、一种土家黑膏药的制作2个州级项目。承担国家级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项目2项,省级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1项,州级重点项目2项。国家级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项目《苗、土家名老民族医药学术传承研究》,目前两个项目均已顺利启动,现正积极收集整理各名老专家医案、处方、学习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原始材料,总结各名老专家临床经验和临床诊疗方案、经验和技术方法;参与了土家医药诊疗标准研究项目,已经发布诊疗标准40多项,得到国家层面认可。省级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苗医专长绝技收集整理项目》,目前已经完成部分手抄本及相关著作的收集,实地考察了几所苗医特色比较鲜明的医疗机构,收集整理了苗医正骨、苗医小儿推拿治疗小儿发热技术等相关资料,并对该技术的基本特点、临床运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以文字及图片的形式进行了阐述;州级科研项目《苗药斗独的人工驯化和规范化种植研究》,10亩实验基地顺利开工,100亩枳壳长势良好;州级科研项目《土家传统黑膏药基质的优化研究》,确定了研制土家黑膏药的基础方剂及进行了膏药基质的制作对比和优选,并生产出一批土家传统黑膏药,目前本年度任务已全部完成。
②市场开发曙光初见。科学研究最终都还是要走向市场。今年,通过参与我州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招商活动,到医政科带班3个月,到州党校学习1个月,陪同州内相关企业参加了20xx武陵山(怀化)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等经历,对科研机构和成果怎么服务企业、服务市场、走入市场有了更深思考。今年,我们种植的药材已经挂果,我们还要和企业联合推出3款我们自己的产品,明年将继续推出新品和寻找新合作商家,真正走向市场,接受市场检验。同时,在精准扶贫、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中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1.州民族中医院
①以组织实施重大课题为抓手,提升医院整体民族医药科研水平。20xx年州民族中医院将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少数民族医防治常见病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方药整理与示范研究”项目为契机,带动提升医院整体科研水平。按照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目标;课题任务在接受项目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同时、按要求选派科研人员参加集中交流、专题研讨、信息共享等沟通衔接,从而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民族医药科研水平。
②完善制度不断提高民族医药科研管理水平。为规范科研伦理审查管理,年内将从伦理审查对象、原则、要求及科研伦理审查的标准及细则等方面来制订《医院科研伦理审查规定》,通过完善修订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科研管理工作,使科研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报、科研资料归档等环节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③完成18项土家医技术操作规范及9项土家医养生保健技术文本发布前的修订、答辩,按照国家中医药管医政司和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上标准发布出版前各项工作。组织修订心窝痛等11个土家医常见病证疗效评价标准、诊疗指南及护理规范文本,制订了三百棒等29种土家药炮制规范文本;制订了18个土家医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文本,完成以上标准的专家评议,形成送审稿上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④通过科研项目合作加强与贵州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延边大学、吉首大学等医学院校的联系,有利于医院构建实施完善的人才发展战略,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和医院在民族医药行业的影响力,争取话语权。
⑤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搭建培训平台为基层提供公益服务。一是通过积极申报“20xx年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牵头单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等项目搭建培训平台,年内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要求完成全州36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全州16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二是积极选派专业骨干参加中医药特色技术高级研修等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提升医院中医药知识培训师资力量。
(二)评价结论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的要求,基于问卷调查、对若干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对“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评价,“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符合战略目标,立项依据充分。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通过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本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1分,绩效评级为“优”。从评分情况看,产出效果较好;执行过程中,我委对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进行了考核,年初因目标申报未细化、结余较大等导致绩效目标指标扣分,通过产出效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在湘西自治州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中,通过对资料查阅分析汇总后,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使用因与日常经费支出方向较为一致,年初进行专项目标申报时也未能将目标细化成具体指标。年内实施与计划存在一定偏差,如年初计划建立示范基地30个,但实施中示范基地数目未达到预期。
2、专项资金结余较大。项目年初结余319.05万元,20xx年收到州财政州本级用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共计200万元(州民族中医院180万元、州卫健委10万元、州民研所10万元)。20xx年使用专项资金273.9万元,结余245.15万元。
3、州民族中医药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匮乏、学科带头人较少,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不够,基层尚存在“断层”问题,不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人员编制不足,适时争取扩编。长期以来,州民研所编制一直为12个,人员编制没有随事业发展而增加,随着近年来事业发展和工作任务的增加,人员不足问题凸显。
五、对策建议
1、实行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绩效目标应尽量做到细化、量化。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财政部《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之规定,单位根据发展规划,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导向为前提,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预算报告,根据编制的.年度预算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清晰的体现指标值。
2、改进预算安排,坚持当年能形成支出的,当年安排,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不予安排。盘活存量资金,对直属单位的新增资金需求,能用存量结转(结余)资金解决的,用存量结转(结余)解决,努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督促直属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严控项目结转结余。
3、政府制定了引进人才政府机制和州民族医疗人员的培养,完善各老校和社会机构等优势,传承人制度,强化民族医药师传承人教育方式,发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社会机构等优势,大力开展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工作,高位推动全州民族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向有关部门争取,增加与工作项适应的人员编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
①深入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站位加高度,一是强化学习。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加强学习、理解、宣传和运用,贯穿党建工作的全过程,持续深入加强党的基层建设。二是强化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一岗双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担当。要结合行业和工作实际,正确理解和运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民族医药的一系列论述,真正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②自我革新催化思想转化,谋事加深度。一是市场引领。了解市场,走向市场,服务市场,研究成果最终将接受市场检验,改变以往闭门研究、纯理论研究的历史,让研究成果真正走向市场;二是尊重人才。特别是尊重以老专家老教授为主的高级人才,发挥他们的专业技能,尊重他们的历史贡献,继续为他们搭建好为民族医药事业服务的平台;尊重与体制外人才的合作,不为我所有,但求我所用;三是技术合作。主要是寻求和高校、企业及个人的合作,力求在科研项目实施、产品研发、产业发展等方面有所突破;四是成果储备。根据自身科研能力和工作安排,尽力争取符合市场需求的科研项目,储备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研成果。
③工作落实重在制度保障。党的建设、民族医药研究工作、项目工作、产品开发推广工作、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相关工作、文明单位创建、精准扶贫等,这些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都需要具体的制度建设做保障,在落实时,措施要硬,时限要明,考核要细,分组负责,责任到人。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xx]265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按照省、市、区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的河长制工作要求,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专职河道专管员队伍,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台江区河流健康。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xx年台江区河道专管员队伍成立,负责台江区河道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日巡河”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及问题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发现问题—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的涉河问题处理闭环机制。20xx年以来,台江区河道专管员累计巡河3807次,累计发现并解决问题2435个。同时,河道专管员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湖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爱河护河参与河道管护等工作。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20xx年资金计划19.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19.20万元。当年财政核拨19.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19.2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6.7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16.78万元。当年结余2.4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2.42万元。
当年预算执行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计划数)87.4%,当年预算资金使用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核拨数)87.4%,结余结转资金执行率(以前年度结余结转支出数/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计划数)0%,预算综合执行率(本级财政资金支出数/本级财政资金计划数)87.4%。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对台江河段进行常态化巡查管理。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对台江区河段进行日巡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立整立改。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台江区建设局20xx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详见附件1。
3、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在评价过程中还采用检查文件等方法,根据《台江区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对各河道专管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管理,定期对河道巡河员展开培训,并检查巡河员的培训出勤率、巡河记录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做好事前绩效目标编制、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xx]265号)要求,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20xx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3、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根据业务科室提供的材料,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进行绩效评价,共设置绩效评价指标5条,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得分95分,原始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评价指标体系得分具体分析
1.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正向,目标为大于等于95%,满分20分。实际完成87.6%,得15分。未得满分原因:20xx年5月有一名巡河员辞职。
质量指标-奖补资金发放合规率,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质量指标-奖补标准执行准确率,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人均基本支出,反向,目标为小于等于38400元,满分20分。实际完成38400元,得20分。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用人单位满意度,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对辖区河道的日常巡查、信息报送、督促整改等工作,大大提高了涉河问题发现效率,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促进河道管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同时,依托“智慧河长”APP巡河,及时上传涉河问题,为河长装上了“千里眼”、“顺风耳”,加强台江区内河管护水平,优化沿河生态环境,维护河道生态健康,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缺少预算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部门从事预算管理人员从事绩效管理工作时间尚短,缺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及专业技能,只能边工作边学习,目前难以深入推进。
六、改进建议
评价方法上要注意适当性、可操作性,加强对绩效评价实施主体的培训。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财政基本支出项目
项目资金:1831.07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拨款收入1831.07万元,其中:保财社〔20xx〕13号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收入374.96万元;保财社预〔20xx〕2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奖金18.44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津补贴各项拨款收入828.98万元,保财社〔20xx〕6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政府绩效奖励(按月发放部分)绩效工资92.18万元,保财社〔20xx〕59号2100202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339.47万元,保财社〔20xx〕176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7.3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0202追加社保科对口单位事业人员津贴17.40万元,保财社〔20xx〕262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补助2.46万元;保财社〔20xx〕80号2080801死亡抚恤社保科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20.11万元,保财社〔20xx〕127号2080801死亡抚恤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19.8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67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2追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6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4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xx年12月财政基本支出:1831.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1306.22万元、在职职工养老金374.96万元、死亡抚恤39.9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85.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30万元,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财政基本支出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工资福利发放人数(事业编)233人次,供养离(退)休人员数92人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财政资金及医院自行发展下医院得意有序正常的运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努力单位人员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xx年6月10日至6月18日,对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审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项目申报、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全过程的实施情况。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7月31日专题会议纪要(第83号),会议决定由市财政局负责,从20xx年起将市级中医专项经费由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列入每年市级财政预算。市卫健委将该资金使用划分了6个项目,即: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示范中医馆建设、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谯城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青年名中医奖励、民间传统医术推广项目。
2.项目投入及执行情况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200万元,实际支出200万元,其中: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项目10万元、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资金110万元、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35万元、谯城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20万元、首届青年名中医奖励项目5万元、民间传统医术传承推广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年度总体目标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内涵和能力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走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之路,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和“北华佗”的特色优势,全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2.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示范中医馆建设、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谯城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青年名中医奖励、民间传统医术传承推广等6个项目并全部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加强,人才培养有新的进展,中医药传承创新不断加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对项目决策、实施、产出和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分析和评判,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和范围为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
(三)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共设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13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评价方法和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审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等全过程情况。评价综合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比较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对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
本次评价按照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中的评价框架指标实施,评价指标详见本报告附件。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六)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由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为提高本次绩效评价的质量,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在项目评价期间组织了多次讨论。
评价人员通过审查项目相关资料、向具办人员询问了解中医药专项经费设立的目的、意义及开展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价人员撰写评价报告,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总体结论
20xx年度,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项目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年初计划的工作全部圆满完成。举办了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项目,全市共有7支代表队参赛,3家单位获集体奖,12人获个人奖项;装修改造薛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新建涡阳县高公镇卫生院、蒙城县白杨卫生院、利辛县大李集镇卫生院中医馆,上述项目均达到了《亳州市示范中医馆基本标准(试行)》。在第3批市名中医中,经所在单位推荐,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建设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7个。谯城区举办了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班,在全区选拔200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到安徽中医药大学进行为期7天的培训。评选了10名首届青年名中医,每人奖励0.5万元,用于进修、培训和学习用品购买。在全市选拔6名有声望、群众信任、传承明晰但尚未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民间传统医术习用者,予以抢救性传承推广。每名民间传统医术习用者,配备2名拥有中医执业医师证书的青年中医师(35岁以下),作为传承人员。签订师徒关系协议书,建立师徒关系,轮流跟师学习。
(二)评价结果
经评价,20xx年度中医发展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指标(满分23分,实得23分)
1.项目申报管理(满分13分,评价得分13分)
(1)立项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7月31日专题会议纪要(第83次),提出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会议决定由市财政局负责,从20xx年起将市级中医专项经费由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列入每年市级财政预算。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制定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奖补范围、项目目标、项目内容等。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项目申报符合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根据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亳州市20xx年中医药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卫〔20xx〕58号)文件,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会议纪要(第17次),对专项资金分配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分。经抽查核实,申报资料和条件符合相关政策申报要求。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3)遴选、审批程序规范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县区级主管部门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区级卫生健康委初审的方式进行遴选、亳州市卫健委组成专家组评审的程序进行规范性审核,主管部门按照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奖补资金到位率(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经亳州市财政局批准,20xx年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共200万元已列入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初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20xx年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200万元于20xx年1月12日下达至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二)过程指标(满分17分,实得17分)
1.项目管理(满分10分,评价得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和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285号),该办法对部门职责、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与拨付、评价和监督作出了规定。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按照规定执行,按照程序拨付资金。经查询网站,公布了亳州市青年名中医项目的实施结果,对其他项目未进行公示。依据评分标准扣2分,得3分。
2.资金管理(满分7分,评价得分7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奖补资金按规定准确拨付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的情况。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市级中医药专项经费执行情况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做了绩效自评报告。
(三)产出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根据亳州市卫健委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奖补200万元,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xx年8月25日将涡阳县中医工作室经费和青年名中医经费拨5.5万元拨付至涡阳县财政局。经调查,涡阳县中医院郭娟名中医工作室及涡阳县青年名中医邓书超补助经费合计5.5万元尚未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目标完成率=194.5/200=97.25%。依据评分标准扣3分,得12分。
2.完成及时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年初设定的时效指标为:当年12月份前完成财政资金拨付。实际完成情况为项目资金已全部完成拨付,得分15分。
(四)效果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实施效益(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通过项目实施,基层人员学习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了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激励了民间中医的积极性,抢救了一批濒临失传的民间传统医术,使民间传统医术得到了一定的传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对200人进行了培训,开展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为所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和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为所在单位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中草药是天然药材,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本次评价电话回访了10个服务对象,对奖补和培训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服务对象总数*100%=10/10*100%=100%。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五、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20xx年度中医发展项目实施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奖补项目未公示,公布了亳州市青年名中医项目的实施结果,对其他项目未进行公示。
六、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建议对全部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做到项目实施前有公开,项目实施结果有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公开、公正、竞争的体制、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20xx年5月,金沙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公司对我单位20xx年人才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的反馈意见函》要求,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共金沙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加强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干部在职提升学历并开展培训工作等费用的支出。中共金沙县委组织部在20xx年度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省人才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服务、评价等方面下功夫,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人才活力,构建人才工作大格局,为建设幸福美丽、开放转型、活力创新金沙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中共金沙县委组织部在20xx年度全县人才工作的规划、推进、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中共金沙县委组织部基本完成了人才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本着贯彻落实人才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则,做好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培养、发展、服务机制及鼓励干部提升学历等工作。通过《毕节市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沙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完善贯彻落实相关措施,稳步推进人才工作,逐步提升人才效能。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一是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二是项目实施后未进行相应的分析和总结。
该项目评价结果为项目决策17.00分,项目过程4.04分,项目产出10.00分,项目效益50.00分,综合评价得分为81.04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三、存在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该项目预算总投资406万元,财政批复、调减、划拨后,实际批复188.8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8.17万元。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有较大偏差。
(二)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截止20xx年12月31日该项目支出为8.17万元,资金预算执行率为4.33%,预算资金与实际支出资金不匹配。
(三)绩效指标不准确
该项目虽然设立了绩效指标,但绩效指标有误。
(四)项目自评报告不规范
绩效自评中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有误,与年初绩效申报的不同。成本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空缺。
四、整改情况
(一)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提高财政资金效用
在编制20xx年人才工作经费预算时,围绕《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合理编制人才经费年初预算金额,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合理的原则,做到近期与长远相结合,以保证年底目标任务实现,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用。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证资金及时支付
20xx年年初预算由于财政调减指标导致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有较大偏差,在最终批复金额下我单位结合实际调整年初目标任务,20xx年人才工作任务完成,完成率100%。其中,人才引进一次性补贴和干部在职学历提升奖励资金已达支付条件,但由于财政紧张未能如期支付,导致预算执行率低。由于20xx年人才工作经费年底被财政结转收回,我单位申请使用20xx年人才工作经费解决20xx年未支付的经费,并于20xx年3月向县政府申请资金支付,并主动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期间多次跟踪调度资金落实情况,因财政紧张,目前仍未支付。
(三)建立监督过程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事中管理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的管理水平,保证预算执行能如期推进。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定期的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以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三是紧紧围绕年初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四)加强绩效目标学习,提高绩效评价规范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按财经纪律要求,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跟踪经费支付,确保人才工作经费及时支付。加强组织领导,瞄准资金使用节点,加快资金的使用,保证财政资金及时支付,提高财政资金执行率。二是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以此次绩效评价为契机,梳理分析项目实施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总结完善,从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的角度分析现象、查找原因、提出对策,不断改进项目实施工作。三是全面提升项目绩效。深刻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实施的意义,做足功课,全面总结、不断提升,以争先进位、精益求精的思想,全面促进人才工作提质增效。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一、项目的公益性和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公益性
随着经济、政治高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精神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工作的重点,文化展馆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给群众提供文娱活动的场所。文化展馆的建设更是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2、项目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历史文化及经济发展成果,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文化活动中心及公共配套设施,决定进行综合文化展馆的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包括人防广场建设工程、展馆智能化设计、展厅布展以及展馆装修四部分内容。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和公共设施投资,对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满足公众文化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综合文化展馆建设工程,建成后可以有效地带动文化教育、旅游、会展服务的发展,可产生较好的经纪效益。
2、社会效益分析
展览馆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展示窗口,具有国际化的基本特征。我国的展览馆事业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本项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需要。近年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带动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各单位各行业对内对外往来不断扩大和增多,举办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人才招聘会、文化艺术交流等活动将日益增多。
(2)项目投入使用,可以通过展览,加强对外宣传。综合文化展馆的建设,一方面以此为平台,将会吸引国内外众多商家和单位及团体来县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文化艺术展览会、技术交流会、学术研讨会、产品论证会等,同时也拉动了地方服务业经济。另一方面,以此为平台更好地展示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
(3)完善了城市功能。展览馆建成后,填补了没有展示场所的空白,在满足展览的功能基础上,还可以兼顾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人才招聘会等,还可以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完善了城市的功能。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0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20-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0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1)保障数据中心设备、数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州财政业务系统平稳运行,财政专网平稳运行,视频会议正常召开;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办发〔2020〕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开展的重大传染病服务专项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面对新冠肺炎等传染疾病,医院做到医防并重,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感染科、实验室等建设,优化发热门诊诊室管理,提升检测能力,加强感染防控,提升传染病和传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水平,同时为迅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落实好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采购,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完成医院重点传染病监测核心设备配置;严格落实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输入及扩散的各项措施,医院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1﹞43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21年用于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103万元,该笔款项用款额度于2021年2月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1月收到中央财政项目拨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03万元(保财社﹝2021﹞43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03万元用于医疗设备和物资采购。医院使用资金购置生物安全柜、空气消毒机等52.60万元,消毒试剂、防护服等防疫物资50.40万元。截止2021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9分。其中,
①数量指标,得分6分。提高监测能力,加强管理,任务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得分12分。医院落实分级管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日报工作。医院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对进入院区人员进行行程监控及体温检测。
③时效指标,得分6分。认真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措施。④成本指标,得分6分。项目预算控制数使用103万元,项目实施使用10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8分。
①社会效益指标,得分9分。医院多次组织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培训疾病预防知识,并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宣传公共卫生等知识,持续提高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将传染病等尽量控制在源头,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②生态效益指标,得分10分。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
③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9分。及时向患者、家属、隔离人员澄清和解释最新的疫情相关知识和防护策略,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知程度。为隔离期间的医护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基本达到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体系得分18分。对感染患者进行及时救治,避免死亡病例发生,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基本达成预期指标,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03万元全部使用完。
医院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并在院内设置宣传栏,加强宣传教育,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贡献,但要做到全员宣传,全员知晓,还存在差距。及时向患者、家属、隔离人员澄清和解释最新的疫情相关知识和防护策略,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知程度;为隔离期间的医护人员提供生活保障,但在具体宣传中、患者及家属知晓程度上还需完善。医院将进一步落实好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继续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完成医院重点传染病监测核心设备配置。严格落实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输入及扩散的各项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自评得分96分,扣4分,原因为
1.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并在院内设置宣传栏,加强宣传教育,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贡献,但要做到全员宣传,全员知晓,还存在差距,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社会效益指标处扣1分。
2.及时向患者、家属、隔离人员澄清和解释最新的疫情相关知识和防护策略,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知程度;为隔离期间的医护人员提供生活保障,但在具体宣传中、患者及家属知晓程度上还需完善,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可持续影响指标处扣1分。
3.对患者进行及时救治,提供医疗保障,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基本达成预期指标,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处扣,2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
2.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局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公共文化阵地持续优化。红色交通纪念馆、秋林镇红星村村史馆等一批公共文化阵地建成开放,文化馆完成升级打造,图书馆升级打造有序推进。博物馆创建为梓州历史文化科普基地和社区教育基地。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成功创建县级示范村镇25个、市级示范村镇2个;“三馆”数字化建设初见成效,疫情期间为群众提供各种在线服务。二是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全县数字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三年任务、一年完成”,全县建成县应急广播平台1个、乡镇前端33个、村(社区)前端462个、应急广播接收终端7478套、县镇村视频调度会议系统496套、城区防洪应急广播40套,通达率、长响率均提高到95%以上。三是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深挖本土历史文化和红色资源,创作音乐故事剧《红色交通站—红蝴蝶》、音诗舞《启航.烈烈忠魂》等精品力作近10个。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教育等,开展文艺活动40余场。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策划文物宣传、文艺展演、旅游推介等系列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开办书画研修班和“5.12汶川特大地震亲历者大型口述史—听亲历者讲述”临展,举办党史知识竞赛、“学党史·读经典”等系列活动,吸引观众近5万人次。支持群众文艺团体、戏曲团队发展,引导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服务。
(二)资金安排情况。主要表述政策(项目)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0xx年全系统项目资金共计22056.9483 万元,其中县级安排项目20397.1783万元,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1659.77 万元。预算下达到全系统各个单位资金情况:机关20943.3483万元;文化馆110.6万元;图书馆63万元;文物管理所940万元。其中机关项目资金17478.4万元主要用于印象涪江美丽岛旅游康养综合开发项目和西部写生基地道路建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主要分析政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情况。
20xx年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实施,20xx年整个系统全年完成项目预算21356万元,占预算96.8%,全系统有70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其中文物管理所500万元、机关20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具备拨款条件。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完成情况
20xx年工作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计划执行,职工工资各种补贴按月执行,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补贴等情况,文化站、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免费开放、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民生工程按项目进度执行,其他特定项目除上级资金预算下达较晚无法实现,其他的及时按进度执行,所有支出都很好地完成了目标计划。
20xx年我局一是以夯牢基础为目的,文旅融合发展相得益彰。乡村旅游发展推动有力。编制《三台县“两江一湖”乡村旅游总体规划》和北坝、乐安《乡村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创建梓州杜甫草堂、红花园脱贫攻坚等省级研学基地2家,培育具备研学课程设计及活动执行的承办机构2家。举办春季赏花季等乡村文旅系列活动2个。组织经营业主到明月村考察学习,文旅能人参加省级培训1期,6位文旅能人进入省库。研学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制定打造1个特色品牌和构建“1356N”基地建设规划战略目标,构建“一营多基”“3+2”(3天在营地,2天到基地开展研学教育活动)的研学教育体系,形成营地引领、基地协同的研学教育模式,在东南西北中5个片区打造10条精品线路,提升全县研学旅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文旅运营推介提质增效。利用《川报观察》《学习强国》、“文旅三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介宣传三台文旅100余次。组织各类文旅产品参加陕甘川宁旅游博览会等推介活动6次。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与重庆北碚区等对接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积极参加乐山旅博会、成都宽窄巷子旅游专题推介会活动,编印《三台旅游画册》,提升县域文旅影响力。
二是是以保护传承为使命,文化遗产利用亮点纷呈。文物保护不断加强。推进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4个,在国家文物局新增立项2个、申报专项资金项目3个。查处2起在潼川古城墙保护范围内违规建设。组织公示重点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消防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开展野外抢救性保护4次,协助完成全县石窟寺调查、涪江流域郪王城遗址考古调查等项目。开展“革命文物展览展示”问题排查,完成县域内红色资源普查。邀请省级专家进行馆藏品鉴定,新增珍贵文物124件(其中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115件)。非遗传承得到巩固。以“创意天府、动感绵碚、遇见梓州”为主题组织首届川渝文创设计大赛,评选奖项118名。组织非遗传承人和项目参加省市非遗展示展览活动,潼川豆豉、剪纸等非遗项目在科博会、国际非遗节精彩展示。组织非遗传承人申报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全年非遗传承人入选全省文旅能人3名、突出贡献能人1名。宣传普及方式多样。制播“三台文物有话说”专题节目,在三台电视台、三台文旅等平台展播。举办“小小讲解员培训班”公益课程。在“5.18国际博物馆日”、送戏下乡等活动中,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多角度、多形式、多途径讲解文物及背后的故事。与绵阳、遂宁等市、县博物馆开展馆际交流,组织藏品参与“四川宋代窖藏文物精品展”。
三是以日常监管为抓手,文旅市场监管稳定有序。市场监管常态化。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部门、业主的具体责任。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组织星级酒店、文保单位、公共文化场所等重点场所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加强安全培训,狠抓防汛减灾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等专项检查,守牢文化和旅游安全防线。关键环节精细化。加强重要时段、重点点位安全生产监管,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守疫情防控红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组织文旅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会3次,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拉网式检查两轮。“四不两直”开展安全检查10次,检查星级酒店、A级景区等60余次。联合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落实鲁班水库水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全年目标建设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圆满完成了各项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预期目标绩效指标按时圆满完成,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额支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未完成项目主要是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项目、机关文化旅游资金,未完成主要原因主要是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具备拨款条件,今后工作中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xx年我局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经评价,该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资金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项目和资金管理较为落实,整体项目效果良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20xx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先进村肉马养殖大棚建设。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截至20xx年2月该项目已经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xx年扶贫专项资金收入6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先进村肉马养殖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先进村肉马养殖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先进村肉马养殖专项总支出为59.7万元,剩余资金3000元已缴回国库。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支出及采购手续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乡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先进村肉马养殖,资金拨付达到100%。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9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xx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综合绩效评价
先进村肉马养殖,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xx年优抚资金包括义务兵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优抚慰问工作经费1.5万元,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共计:39.118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及大学生入伍奖励,每年6月申报,7月发放,是根据民政部门反馈的xx年和xx年新兵入伍征兵名单人数进行申报,其标准为1.142万元/人,xx年高校新生在此基础上增加0.3万元/人,专科生增加0.4万元/人,二本大学生增加0.5万元/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义务兵优待金的提高及优抚慰问项目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入伍积极性,增强当兵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优属意识。xx年计划发放家属优待金29人(其中:xx年新兵家属15人,xx年新兵家属14人),并在“八一”、“春节”期间开展双拥座谈及优抚慰问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xx年优抚资金用于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辖区内优抚人员,八一建军前兑付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优待金及优抚工作经费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优抚经费均由财政全额拨款,义务兵优待金35.818万元(其中: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于xx年7月10日全部到位,并于18日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直发到29名义务兵家属账户上。优抚工作经费1.5万元于xx年7月10日到位,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于xx年3月到位,用于民政开展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工作。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优抚资金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截止目前,优抚资金收入共计:39.118万元,已使用39.04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9.8%,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发放29人,每人标准:1.142万元,共计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发放7人,其中:高校新人2人,专科生4人,二本大学生1人,标准分别是0.3万元/人,0.4万元/人及0.5万元/人,共计2.7万元;“八一”优抚慰问1.96万元;“春节”走访慰问0.5万元,划拨村(社区)双拥座谈0.77万元,支付标准、支付范围、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民政办统筹优抚资金的使用,并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出纳支取,当月会计及时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优抚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家属优待金已全数发放到29名家属账上,双拥座谈顺利召开,优抚慰问稳步推进。
(二)项目效益情况。
xx年优抚资金项目确保了我镇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了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展现了对退伍军人,革命烈士等优抚群体的关心和关爱,维护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由于民政局在节日期间会向我镇民政办划拨双拥慰问金,导致民政办在经费支出时有所混淆。加上双拥慰问工作往往时间紧、任务重,镇民政办往往在未跟财政所沟通的情况下用民政结余资金垫付,进行了慰问工作,导致大平台的双拥慰问资金有所结余。今后,我镇将加强资金对接,在资金支付前把好财务关,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支付。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
一、项目概况
承担20xx年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为20xx年度向社会公开聘请15家第三方咨询公司及部门14位专业技术人员支付服务费,购买办公用品、升级办公软件。
二、资金使用与绩效情况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20xx年度梅州市梅县区财政性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及《梅县区财字[20xx]36号 计酬管理规定20xx年修订》规定,支付第三方咨询公司审核服务费454.37万元,审核人员绩效工资109.85万元,办公用品、软件购买升级费用11.18万元。
(二)具体绩效情况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审定358宗,送审金额35.43亿元,审定金额32.66亿元,核减2.77亿元,核减率7.82%,其中预算173宗,送审金额23.79亿元,审定金额21.81亿元,核减1.98亿元,核减率8.32%,结算185宗,送审金额11.63亿元,审定金额10.85亿元,核减0.78亿元,核减率6.71%。
三、存在问题
审核资料不完善,存在比较多的项目漏设计或预算缺项,造成来回函件回复时间增加。
加强对第三方咨询公司的监督管理,提高审核质量。
总体评价
充分利用预算资金,扩充了审核力量,提高了审核质量效率、更好地为财政资金基本建设工程资金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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